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危重孕产妇抢救 案例精选2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20-89764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3 18:22: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危重孕产妇抢救 案例精选2

案例2 G3P1,孕29周,产前检查发现血压升高1天 【病史】

患者,28岁,202_年8月30日门诊入市某三级综合性医院。

平时月经规律,量中,色红,无痛经。LMP:202_年12月5日,EDC:202_年9月12日。停经早期无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孕4个多月感胎动,孕期未做产前 检查。入院前1周出现双下肢水肿,入院前2天浮肿加重,波及腹壁,无腹泻、腹痛,无头晕、眼花,无阴道流血、流液。202_年8月30日患者因怀孕晚期去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产前检查,门诊检查血压170/955mmHg,Hb为63g/L,拟“子痫前期(重度),中度贫血”收治入院。患者怀孕以来,精神、食欲、睡眠佳,体重变化不详。

既往史:否认心、肝、肾等器官慢性疾病史,否认输血史,否认手术外伤史,否认传染病史。

婚育史:1-0-1-1,1998年顺产一活婴。【体格检查】

体温37.3℃,脉搏92次/min,呼吸16次/min,血压160/100mmHg。

神志清醒,呼吸平稳,体型适中,一般情况良好,皮肤、黏膜无黄染,无瘀点、瘀斑,轻度贫血貌。心率92次/min,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两肺呼吸音清。腹部膨隆,腹壁水肿,肝、脾肋下未触及。无移动性浊音,无肝区叩击痛,无肾区叩击痛。水肿(+++),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对称。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产科检查:宫高37cm,腹围99cm,估计胎儿体重3800g。骨盆外测量正常。胎儿头位,入盆。胎心率150次/min,无宫缩。肛查:宫口开1cm,未破膜。

【实验室和辅助检查】

1、入院时(8月30日)

126血常规:Hb63g/L,RBC2.87×10/L,PLT160×10/L,HCL20.2%。尿常规:蛋白(+)。肝肾功能:正常。凝血功能:正常。EKC:正常窦性心律。

2、入院第二天(8月31日)

129血常规:Hb56g/L,RBC2.59×10/L,PLT156×10/L,HCT18.2%。尿蛋白定量:352mg/24h。肝功能:白蛋白为33g/L。

3、入院第三天(9月1日,手术日)

胸片:两肺纹理增大、增粗,两肺见范围较广泛斑片状渗出模糊影,心影增大,心胸比例>0.52。

EKC:窦性心动过速,低电压,ST-T改变(部分)。

4、术后第二天(9月2日)

129血常规:Hb71g/L,RBC3.12×10/L,PLT157×10/L,HCT22.7%。凝血功能:D-二聚体2.1mg/L↑,FIB4.2g/L。血电解质:血钾3.3mmol/L,血氯106mmol/L。尿常规:蛋白(+)。血气分析:正常。

胸片:右肺感染明显吸收。心影增大,结合临床。

5、术后第三天

129血常规:Hb68g/L,RBC2.88×10/L,PLT174×10/L,HCT23.7%。

尿常规:蛋白(+)。

尿蛋白定量:589mg/24h。

凝血功能:D-二聚体0.9mg/L。LDH341u/L。EKC:窦性心律不齐。

6、术后第四天

胸片:两肺未见明显活动性病变。心影增大。

7、术后一周

EKC:部分T波动改变。

胸片:两肺未见明显活动性病变。【危重抢救经过】

患者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每天予25%硫酸镁60ml+5%GS1000ml解痉、硝苯地平(心痛定)10mg,每天3次口服降压等对症治疗。住院期间血压波动于135~160/95~90mmHg。入院第二天16:00因中度贫血予输血400ml。

入院第三天10:00行人工破膜术。破膜后30min,患者突然出现胸闷、呼吸困难,心率126次/min,血压200/100mmHg,考虑羊水栓塞可能即给予吸氧,地塞米松10mg静推。立即呼叫产科主任到现场。10:40患者胸闷、呼吸困难无好转,还出现烦躁不安、口唇紫绀、咳嗽、咳粉红色泡沫痰。检查:心率126次/min,血压200/100mmHg,两肺底出现湿啰音,胎心率140次/min,无规律宫缩。再用地塞米松10mg静推,继续给予吸氧,同时请心内科会诊。心内科考虑急性左心衰可能,即予呋塞米(速尿)20mg,氢化可的松100mg+10%GS250ml静滴,5%GS40ml+毛花苷丙(西地兰)0.4mg静推。患者血压波动于170~180/96~115mmHg,予拉贝洛(柳氨苄心定)50mg+5%GS100ml静滴降压治疗。

经积极治疗3h后,患者症状较前好转,考虑“高血压性心脏病、左心衰、胎儿宫内窘迫、羊水栓塞不排除”急诊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终止妊娠,分娩一男婴,体重3100g,Apgar评分10分。术中见腹壁水肿明显,腹水150ml。术后继续降压治疗。患者恢复良好,血压稳定维持在140/90mmHg,于术后一周出院。

【最后诊断】

+

31、G3P2,孕38周,单胎活婴,剖宫产。

2、重度子痫前期。

3、急性左心衰。

4、胎儿宫内窘迫。

5、中度贫血。【案例点评】

患者发病急骤,在诊断不明的情况下,按照发病的时间、出现的症状,考虑患者是危重症,医生在较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全院多科会诊,给予积极的强心、利尿、降压、激素抗过敏、加压给氧等治疗,经过三个小时的积极抢救,使病情渐趋稳定。剖宫产术后继续严密监护,微泵控制补液量,继续降压,终于使病人转危为安。

患者虽在人工破膜后发生呼吸困难、端坐呼吸、紫绀,咳红色泡沫痰,但无休克、DIC、肾功能衰竭表现,故“羊水栓塞”诊断依据不足。

患者发病当天胸片提示两肺纹理增多、增粗,两肺见范围较广泛斑片状渗出模糊影,心影增大,心胸比例>0.52。发病后两天胸片提示两肺未见明显活动性病变,心影增大,心胸比例>0.52。根据胸片,进一步证实患者发病与急性左心衰有关。

此病例在处理上也存在欠妥之处。

1、患者虽无症状,因妊娠晚期就诊,体检发现血压升高收治入院。入院当时全身水肿,提示心功能已有一定程度减退,但医生未注意入量,未进行严格监护,每天给予25%硫酸镁

60ml+5%GS1000ml进行治疗,进液量>1000ml,加重了心脏负担,使得心功能进一步下降,治疗不规范。为防止子痫前期(重度)进一步发展为子痫,大量文献报道,硫酸镁被认为是预防和治疗子痫抽搐的 标准药物,目前推荐的治疗剂量是25%硫酸镁1~2g/h,静滴。然在治疗过程中,应进行个体化的有效治疗。对存在心功能减退的患者,如何有效治疗,值得重视。除了常规检查膝反射、呼吸频率、定时尿量检测,以防镁离子中毒外,血镁检测非常重要,既可了解是否达到有效的治疗浓度,又可避免进液量过多。

2、患者入院时除血压升高、尿蛋白呈阳性外,全身水肿明显,且手术中证实腹壁切口明显水肿、有腹腔积液,提示患者内脏组织器官存在明显水肿;患者入院时HCT为20.2%,提示无血液浓缩,在病情恶化前一天输血400ml,使血容量增加;人工破膜的应激性反应,导致患者血压又一度升高,达200/100mmHg,致外周血管阻力增加。患者在子痫前期基础上,血容量增加、外周血管阻力增加,诱发了急性左心衰。对于此类患者,在入院时当发现有明显组织水肿时,纠正贫血的输血治疗应慎重,因输血治疗有一定的扩容作用,在输血时应注意适当利尿,以防心衰的发生。

第二篇: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

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

为确保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我们做出如下的制度: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的领导和管理。日常工作由主管医生及值班医师所负责,住院总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协调各科对危重孕产妇病例进行会诊、抢救。

二、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完善工作预案,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时,各相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到位,并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会诊、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遇危重孕产妇病例,产科主任必须马上到场,值班期间值班二线及三线医生需要到场,应首先组织院内会诊、抢救,会诊医师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会诊、抢救。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介绍病情,专家进行详细检查,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或建议,参照会诊意见拟订医嘱,认真组织实施。最后由专家填写会诊记录。

第三篇: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一)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 ***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科室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以及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上报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各科必须积极进行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以及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上报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各科必须积极进行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

(四)上级专家会诊: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首先联系朝阳区高危孕产妇电话呼叫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如病情需要,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

(五)转诊治疗:危重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合理转运。如我院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治要求,并应先联系朝阳区危重孕产妇抢救电话,按照朝阳区高危转诊程序,安不同的病情实施转诊。

接诊与转诊要求:

1、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我院首诊科室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救治或发生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科室有关人员的责任。

3、转出单位在转诊时应同时递交危重孕产妇转诊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主要诊断、主要治疗经过、主要辅助检查记录,经治医生姓名、电话等。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院内孕产妇抢救小组确定抢救方案后应及时向朝阳区高危孕产妇办公室报告。

五、报告制度

(一)实行首诊报告制,院内危重孕产妇首诊接诊科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首诊医生为重症高危孕产妇的责任登记人,抢救首诊科室做好《危重孕产妇抢救病案》的填报,统一报院内抢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告内容:孕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藉地、孕产次、孕周、目前病情、抢救经过、急需协助解决的事宜等。

(三)报告时限:各科室凡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的急危重症高危孕产妇,应于接诊后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报告院内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所有抢救领导及专家小组成员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遇紧急情况,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可先行调用抢救需要的相关人员,参与紧急抢救。

(二)技术保障。院内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抢救的及时性。

(三)物资保障。我院需要不断完善抢救设施,做好各种抢救药品的储备,抢救设施完好率要求100%,及时与市血站联系,保证提供孕产妇抢救用血。

(四)经费保障。危重贫困孕产妇抢救造成的欠费,争取由朝阳区卫生局列入贫困孕产妇补助资金中列支相关抢救费用。

第四篇: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温州博大妇产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其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林玮,副组长:郭向东、钟建、刘丽春,成员:王能峰、黄定训、陈加林、高英、朱秀荣、杨鸿枝、王伟平、朱永生。另设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急诊科及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上级医院,及时转诊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院内孕产妇抢救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

(三)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医院必须积极进行院内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

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

(四)上级专家会诊: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首先呼叫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如病情需要,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

(五)转诊治疗:危重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合理转运。如我院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 治要求,并应先联系新乡市中心医院急救电话,按转诊程序,按不同病情实施转诊。

接诊与转诊要求:

1、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我科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发生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转出时应同时递交危重孕产妇转诊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主要诊断、主要治疗经过、主要辅助检查记录,经治医生姓名、电话等。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五、报告制度

实行首诊报告制,科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首诊医生为重症高危孕产妇的责任登记人,并填好《危重孕产妇抢救病案》,报院内抢救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孕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藉地、孕产次、孕周、目前病情、抢救经过、急需协助解决的事宜等。报告时限: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的急危重症高危孕产妇,应于接诊后即通过各种方式报告院内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各级抢救领导及专家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二)技术保障。院内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抢救的及时性。

(三)物资保障。我院不断完善抢救设施,做好各种抢救药品的储备,抢救设施完好率要求100%。

第五篇: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7953327)。

组长:侯永超

成员:秦友万、刘桂兰、王友金、黄晓琴、李娟、刘梅、陈道英、黄晓艳、王淑琼、周理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xx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xx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三)护送转诊

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时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情资料的交接。

(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做好血液(包括血制品)的储备,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对于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处理。不能处理的,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县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转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本镇不发生因抢救不到位而导致的孕产妇死亡。严格执行危重病例会诊、抢救工作制度。

(二)接到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报告电话后应立即派出专家会诊,并对专家出诊给予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三)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对危重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在人员、车辆、通讯等方面予以保障,不得推诿。

(四)对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危重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的医疗机构,上报xx县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评审后,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1.xx县危重孕产妇逐级转诊流程图

2.危重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危重孕产妇抢救 案例精选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