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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合同2017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20-51300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8 21:30: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合同2017

XXXX 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合同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XXXX 乙 方:XXXX

XXXX 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合同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XXXX 乙方: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总则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相关事宜。

1.2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稳定、达标、高效运作,并保证其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1.3乙方应在执行本协议中凭借专业知识和各种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条件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协调工作,且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执行,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稳定、达标、高效运作。1.4甲乙双方同意行使或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二、定义

2.1“合同”系指系现有合同:下述文件构成合同并按照适用时的效力优先顺序排列如下:

1)XXXX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合同;

2)XXXX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XXXX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若上诉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效力高的文件优先使用(为避免疑问,本委托运营托管服务合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余文件排列在前的优先适用。2.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2.3“本项目”是指本合同运营托管服务的XXXX污水站。

2.4“电费”指运营维护本项目所支出的用电费用,电费支付标准为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并经供电部门公布的电价标准。

2.5“水费”指运营维护本项目所支出的用水费用,水费支付标准为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并经供水部门公布的水价标准。2.6“开始运营日”合同签订的运营日期。

2.7“运营管理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的费用。2.8“排放标准”指按照污水处理站招标文件及承诺书要求标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监督、指导管理好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及其他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

3.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行为,有权进行核查,由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规定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准备,迎接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的检查、调研和业务指导。

3.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情况。3.1.5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污水处理站,按照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经营和维护进行检查,甲方有权对各污水处理站的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与托管经营有关的报表、报告和资料。3.1.6甲方有权每月对乙方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3.2甲方的义务:

3.2.1甲方委托给乙方运营维护的资产条件完整,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3.2.2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运营所必备的适合运营的硬件设施、图纸资料、软件资料。

3.2.3在乙方遵守合同的条件下,确保受托期内运营权不被无故中止。3.2.4严格执行本合同所有约定。3.3乙方的权利:

3.3.1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正确行使生产经营权和经营管理自主权。

3.3.2承接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任务,按时足额收取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3.3.3在保证正常运行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本项目的运行工艺及决定内部行政事务。

3.4乙方的义务:

3.4.1组建高素质的运营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并制定务实、高效的管理制度。3.4.2在保证污水站正常运营条件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临时的或紧急情况下的废水,但处理过程中增加的运行成本费用由乙方同甲方协商解决。3.4.3乙方在受托期内,应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3.4.4保证本项目的正常稳定运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停止运营,因 3

此造成的损失、损害应由乙方负责。

3.4.5乙方设备大修需要停运,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甲方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因突发事件非正常停运时应立即用电话向甲方报告,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甲方。

3.4.6乙方在受托期内不得出现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3.4.7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紧急或特殊方式。3.4.8严格执行本合同所有约定。

3.4.9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3.4.10乙方配合甲方和环保局做好总量减排、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

四、委托形式

4.1污水处理站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只拥有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的使用权。

4.2根据本合同条款规定,乙方享有本项目在委托期间运营权,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合同价款与费用支付 5.1 付费基础:

污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根据合同价按季度拔付:(以污水处理站开始运营日开始计算,合同执行的首个季度实际运行天数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季的以实际运行天数计算,运营天数不满一月的计入下一季度按实际运行天数计算)。合同价格:XXXX年共计 XXXX万元,每年 XXXX万元。5.2 支付方式:

5.2.1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季交付,下一季度交付上一季度服务费。

5.2.2 乙方在完成季度运营后,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递交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支付请款报告。

5.2.3 甲方在收到乙方污水运营管理费请款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款报告的审核,并及时在完成请款报告审核后将审定的运营管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5.3在受托期内,受到行政机关处罚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计入本条规定的支付范围,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委托范围

6.1乙方对本项目设施拥有运营权,负责站区内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负责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负责绿化、建筑物、道路、围墙的管理和维护。6.2 乙方在受托期内,负责对本项目设施进行运营,并保证达到规定技术要求。6.3乙方不承担风机维护保养更换、脱水污泥处置、清淤污泥处置,风机维护保养更换、脱水污泥处置、清淤污泥处置由甲方承担。

6.4乙方不承担电费、自来水费、环保部门的强制水质检测费和甲方的水质检测费用,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质量管理标准及要求

7.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相应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要求,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7.2 乙方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保证运行质量。

7.3出水水质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站招标文件及承诺书要求排放标准。

7.4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但停电、重要设备检修或正常维护检修除外)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7.5 水质检测 水质检测包括:

a、自检:运营单位按照国家对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相关规定(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对进出水进行自检,并整理形成档案,以备甲方检查;

b、甲方检测: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

c、环保部门监测:环保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强制监测)。7.6乙方应做到自我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以达到控制运行成本的目的。

7.7运营管理期间,乙方按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规范操作,正确使用,以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损坏。除不可抗力的条件外,不得任意损坏、丢失、遗弃相关设备及设施、不得改变其相关构筑物建筑结构等,保证资产的不流失和非正常损耗。

7.8运营管理期间,乙方按照规定的工况和运行规律,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提高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率,以减少设备的检修费用及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运营结束后完好交还甲方。

7.9运营管理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各种记录。

7.10运营管理期间,乙方保持污水处理站的整洁,做好环境卫生、厂区绿化、保洁管理。保证办公区域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使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空气流通无异味。

7.11运营管理期间,本项目所有设备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及完整性由乙 6

方负责,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管理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更改其使用性质。

7.12运营管理期间,乙方须无条件允许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到站检查运行情况。7.13乙方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污水处理运行情况按标准表格上报甲方,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八、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8.1委托运营期开始时的移交

8.1.1污水处理站移交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人员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

8.1.2委托经营期开始时移交范围及内容

在委托开始运营日移交,甲方应向乙方无偿移交以下设施及资料:

a、甲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1)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建筑和构筑物;(2)与污水处理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3)经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包括以许可方式取得的); b、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经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他资料,以使污水处理项目能平稳地继续经营; c、相关项目设施的使用权; d、安全生产设备及设施;

8.1.3污水处理项目移交质量要求:(1)设备设施安装符合要求,运转正常;(2)出水水质达到污水处理站招标文件及承诺书要求标准;(3)项目经过竣工验收和 7

环保验收,满足运营条件;(4)项目设施及场地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5)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设备、建筑物、绿化完好。

8.1.4移交文件的签订:甲乙双方共同检查确认满足运营条件及移交条件,双方代表在交接确认书及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完成交接手续。8.2委托经营期结束时的移交

8.2.1委托经营期结束3个月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

8.2.2 委托经营期结束时移交范围及内容

在委托结束运营日移交,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以下设施及资料:

a、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运营管理权,包括:(1)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2)与污水处理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3)经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包括以许可方式取得的); b、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经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它资料,以使污水处理项目能平稳地正常地继续经营; c、相关项目设施的使用权; d、安全生产设备及设施;

8.2.3 上述资产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

8.2.4 甲乙双方在办理移交工作的同时,乙方应妥善安置原公司雇员,并提出具体的安置方案。

8.2.5 污水处理项目移交质量要求:(1)设备设施安装符合要求,运转正常;(2)出水水质达到该标段污水处理站设计排放标准;(3)项目经过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满足运营条件;(4)项目设施及场地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5)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设备、建筑物、绿化完好。

8.2.6 移交文件的签订:甲乙双方共同检查确认满足运营条件及移交条件,双方代表在交接确认书及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完成交接手续,本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9.1 关于乙方的违约责任:

9.1.1 乙方在运营期内未尽乙方的义务,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1.2 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标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9.1.3 如乙方遗失、损坏由甲方移交其管理的资产、设施等,应负责赔偿。9.2 关于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运营期内未尽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乙方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修改,均须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战争等)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0.3 甲方的合同解除权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 9

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乙方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乙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a、乙方擅自转让、出租运营权: b、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

c、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d、乙方有擅自停运、歇业、偷排等行为,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e、根据中国法律乙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f、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仍未能及时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0.4 乙方的合同解除权

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甲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a、甲方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即有严重错误,使甲方履本合同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b、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且超过3个月;

c、甲方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如果不是由于乙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十一、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期从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开始运营日XXXX年X月X日,委托运营期限X年。

十二、履约保证金

12.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XXXX万元,大写:XXXX,履约保证金支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12.2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划抵作违约金的,被扣划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补足。

12.3合同期届满,乙方向甲方完整、合格移交全部资产、资料后,15日内双方结算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不可抗力

双方约定: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的使用法律

14.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14.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a、双方协商解决;

b、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

15.1本合同期满前30个日历天内,甲方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合同是否延续,同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15.2乙方应保证移交的设备、设施、建筑物、道路、绿化等完好,工作状况良好并且正常运行。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更改或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协 11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5.5当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合同按规定相应进行调整。15.6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 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

(或委托代理人):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第二篇: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协议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 合同 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提高污水处理运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诚实互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所及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设计标准:

项目所在地:

项目内容:

二、合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的期限为:自 20

****年**月**日至 20

****年**月**日。委托运营期限届满,双方可续签合同。

三、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的进水水质不超过以下标准。

表 1 进水水质标准 指标 CO BOD NH TP TN 温 度 pH SS 色

Dcr(mg/l)(mg/l)

3-N(mg/l)

(mg/l)

(mg/l)

(℃)

(mg/l)

度(度)数值

2.双方约定出水排放标准(处理后水质)。

表 2 双方约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指标 CODcr(mg/l)

BOD5(mg/l)

NH3-N(mg/l)

pH SS(mg/l)

数值

注:排放标准以甲方排放口的在线监测仪处取水水样检测数据为准。

3.因进水水质超标或水量超标时,乙方需要采取其他处理方法来达到约定排放标准的,应调高污水处理单价,在此期间,如果系统冲击负荷较严重或生化活性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系统调整时间,并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4.甲方保证进水水质和进水量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若因进水水质或水量超标造成出水水质不符合约定标准,则由甲方承担超标排放责任及环保部门罚款,并按时支付乙方污水运营费;因乙方原因造成出水水质超标,由乙方承担超标排放责任及环保部门罚款,甲方仍需按时支付乙方污水运营费。

5.甲方保证由于国家、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及其他政策发生变化,引起乙方处

理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将另行商定污水处理单价;由于国家、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及其他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项目改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

1.污水处理费单价:

元/吨。

2.污水处理费包含:

3.甲方污水处理厂采用

工艺,设计水量

万吨/天,甲乙双方约定委托运行期间的保证水量为每日不少于

吨(保证水量),合同履行过程中,该日水量不足保证水量的,计算月处理水量时,该日水量按保证水量计。月处理水量为该月每日处理水量之和(低于保证水量当天,按保证水量计算)。

4.污水处理费的计算:每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月处理水量。

五、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

工作日内将上月的《月度水量报告》、《月度水质报告》和付款通知提交给甲方,并提交相应的证明记录和资料的复印件以便甲方能够核实污水处理费的计算。

2.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

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上月发生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金额千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迟延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3.所有此等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可通过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同意将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支付到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户:

除非乙方书面通知更改收款账户,否则甲方支付至上述账户以外的款项,均不视为支付合同项下的款项。

4.有争议的金额 如对乙方提交的付款通知的金额或对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付款要求有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之日起

天内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并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前先行支付无争议部分的金额,否则视为异议不存在,且甲方应当按照付款通知的金额付款。任何有关剩余金额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争议出现后

工作日内协商解决。

六、甲方 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行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的规定执行。

甲方不得有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乙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

甲方应当接受已签署的托管运营协议的约束,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若因甲方更名、合并、分立、撤销或权限变化时,甲方全部权利及义务均由变更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甲方应当在收到

之日起五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甲方接受并认可乙方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

在托管运营期内,甲方不得采取对乙方按照本协议条款履行其处理和排放污水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甲方必须保证现场的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走道、扶栏、梯子、池盖、设备、电器、线路、机械护栏罩等),如项目实施地管道混乱的,甲方应该进行整改。如在运营过程中因甲方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导致的重大事故均由甲方负全责。

甲方应及时做好淤泥池的清理和运行项目产生的栅渣、沉砂及污泥等固体废物进行及时处理,不得耽误乙方正常运营,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由于甲方未按时缴纳在线检测费(包含但不限于:维护费、药剂费和维修费等)而耽误乙方运营的,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甲方提供维持本项目正常运行和维护必需的所有技术图纸、规程、规范、资料;生产运行的有关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等文件),包括运行手册、运行记录、设计图纸以及设备寿命消耗及管理表;及其乙方认为对项目运营有影响的相关资料等。

由于甲方未按时缴纳超过所规定维修费用而耽误乙方运营的,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当根据其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章程从事污水处理运营业务,并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所有义务。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乙方不得有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乙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项目或甲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或仲裁。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乙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接受并认可甲方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

在委托运行期内,乙方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行管理,在委托运行期满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乙方应始终按照常规运营惯例、检验与维护手册以及项目设施的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资料维护项目设施,以保证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乙方如需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不得擅自进行检修工作而影响甲方生产,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按时缴纳运营费用或超过约定维修费用标准未及时维修,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托管运营包含:

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包括污水处理厂所需的水电、人工、药剂、管理等费用。

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负责污泥的稳定、脱水减容,不包含污泥的外运处置。

负责收浆,所得浆料归甲方所有。

乙方托管运营不包含:

不包含在线检测费相关费用。

不包含超过约定的设备维修费用。

七、检测

(一).水质检测 (1)进水和出水的水质应通过日常检测指标确定。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分析方法进行检测,并如实向甲方报告检测结果。

(2)乙方应接受经甲方委托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办法、标准和周期进行检测。

(3)乙方应记录日常检测和在线检测的所有结果,并存档备查。

(二).甲方的核实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程序、结果、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就乙方进行的日常检测,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一项或多项检测,以核实乙方提供的结果。甲方抽查采样时须有乙方人员在场。乙方人员经通知后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抽查结果的有效性。

(2)甲方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乙方自检结果不一致时,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

(3)甲方委托的检验机构进行上述核实或检查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是如果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核实或检查的结果表明乙方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时,则乙方应负担该笔费用。

八、计量

(一).保证水量:委托运行期内任一运营日的最低废水处理量。

实际日污水处理量:指每一运营日从流量计上读取的进水水量。

实际月处理水量:每月的月初至月底双方从流量计上读取的进水水量。

(二).水量计算:

月处理水量为该月每日处理水量之和(低于保证水量当天,按保证水量计算)。

(三).计量方法 (1)双方约定由甲方在项目的污水进水处安装一个流量计,并以此流量计为计量仪表。

(2)本协议期内甲方应定期(每月

号)对流量计进行检查、校准和检测。

(3)甲乙双方的代表应在每个月的最后一日联合对现场流量计的读数进行记录。双方对现场流量计读数共同确认后,以进水口的流量计作为该月的实际污水处理量。

(四).水量异议处理 (1)若计量装置发生意外故障,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予以说明,经甲方确认后,发生故障期间的每日污水处理量按上个月的日平均污水处理量计算。

(2)任何一方如对水量计量结果有异议,应自异议发生之日起

天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并可聘请双方认可的专业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测,经检查若确实存在问题应立即纠正,检测费用由被异议方支付;反之,则由异议方支付。

九、资产移交

(一).移交清单:

移交的项目设施以现场清点数目为准,由甲方制定资产移交清单,并注明设备状况,最终的资产移交清单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二).移交的内容:

移交内容除了固定资产外,还包括维持本项目正常运行和维护必需的所有技术图纸、规程、规范、资料;生产运行的有关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包括运行手册、运行记录、设计图纸以及设备寿命消耗及管理表;本项目的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其乙方认为对项目运营有影响的相关资料等。

(三).移交工作小组 (1)甲方和乙方共同组建移交工作小组进行资产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小组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成立,双方各指派一名负责人作为组长,负责完成设施设备清点、运行交接、人员安置以及其他必要的前期工作。移交工作应当在移交工作小组成立后

日内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因一方原因导致交接工作延后的,责任方应当提前

日通知对方,更改移交交接的时间,但是延期不得超过

周。如果延期后仍未能完成移交任务的,责任方应按

元/天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负责在乙方进驻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人员的住宿场所。

(3)甲方负责办公网络(电话、宽带)的前期准备,由乙方支付使用费用。

(4)甲方负责在乙方进驻时完成化验室各项仪器的检测和配置工作,确保乙方正式运行前可以检测环保局需要的各项化验数据。

(5)移交工作小组工作在项目设施移交完成之日解散。

(6)移交工作小组在进行上述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双方对该费用各自承担。

(四).责任的划分 (1)设施、设备移交时将进行相关的设备检测,检测中发现的项目设施、设备存在的缺陷或损坏,形成设备缺陷表。移交方应负责修复该缺陷或损坏,接收方可协助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方应负责更换严重缺陷或损坏的设施、设备。

(2)设施、设备移交后,凡在设备供应方保修期内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联系维修。

(3)移交过程中,若一方对移交资产的设备、设施的性能及完好程度存在异议时,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能力的机构对存在争议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具有最终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4)单设备单次维修费用不超过该设备价的 5%,且全年维修费用不超过设备总价的 5%。否则,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用的备品备件采购、贮存、领用手续由甲方控制管理。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电机、污水处理设备等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项目设施的移交回转 (1)本协议届满后,乙方无偿将项目设施包括由甲方新购入或者更新、改造的设施、设备交回甲方,同时保证项目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项目设施的移交回转过程及内容同项目设施的移交过程。

(六).其他 甲方根据项目自身工期进度提前

日事先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确定乙方正式介入项目试运营日期。乙方为了更好的配合甲方对于该运营项目的设备调试及运营调试,可提前派出相关人员介入协助配合。乙方派出相关人员介入后,乙方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十、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一).项目设施的运行 (1)乙方应保证项目设施每日正常运转。因设施设备检修需暂停服务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如需要对整个项目设施设备改造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设施、设备改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项目设施的维护 (1)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2)乙方应制定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的措施和计划,并接受甲方对有关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的检查。

(3)在托管运营期内,因生产所发生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水电费用、办公费用等由乙方承担。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大修、技改由则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审批后由甲方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的监管 (1)在事先告知乙方的前提下,甲方或政府其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有权派

员进入项目实施地,监督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信息,但不得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所派人员发现项目运营存在问题时,有向乙方质询的权利,并有权检查包括乙方的生产记录、设备检修和检测记录在内的全部运营记录。

十 一、不可抗力

1.本协议中所指的不可抗力具体包括: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冰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等自然灾害;(2)流行病、饥荒或瘟疫;(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或恐怖行为;(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电中断;(6)国家征用、征收;(7)导致本协议实际上不能履行的法律变更。

2.任何一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在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内受影响的一方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在本协议项下的相应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和采取合理措施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减少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 二、违约责任

1.以下违约情形,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当前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5(当前水量小于保证水量时,以保证水量为准)。

(1)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与其他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项下的事宜构成竞争或者违反本协议项下事宜的任何协议。发生一次,计算一次违约金,超过三次的,按照严重违约情形计算违约金。

(2)在协议期内,属甲方的原因(如甲方发生生产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水质或水量剧烈变化等)导致乙方所排放的出水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发生一次,计算一次违约金,超过三次的,按照严重违约情形计算违约金。

(3)在协议期内,属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乙方所排放的出水没有达到双方约定标准的。发生一次,计算一次违约金,超过三次的,按照严重违约情形计算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在本协议期内,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条款而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严重违约情形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当前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60(当前水量小于保证水量时,以保证水量为准)。

十 三、争议的解决

对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未能得有效解决,双方约定向杭州市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十 四、法律效力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共制作正本 份,签约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效力及解释均适合中国法律。如本协议有关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完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3.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五、其他

1.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修改,均须由甲、乙方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2.电价按照

电力公司规定的执行。在合同期限内如当地政府涉及电费调价涨幅,则根据相应涨幅进行调整污水处理费单价。

3.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试运营时间为

个月,在试运营期间,由于各因素造成乙方运营成本增加的,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原则针对污水处理单价进行调整,若调整不成功,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污水委托运营合同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委 托 方:受 托 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合同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合同

委托方: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住所地:

企业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住所地: 企业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委托人: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 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三、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5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计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营费用。

2.2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附件1:委托运营方案;

附件2:污水运营费用计算方法。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承诺

承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保证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甲方承诺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在矿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用于计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山西省孝义市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一、总 则

1、定义

下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合同:指甲方与乙方之间为实施、完成合同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由通用条款第2.2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委托污水处理运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委托运营的条款。

专用条款: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运营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

协议书:指甲方与乙方为本合同污水处理委托运营项目所签订的协议书。

第三方:除甲乙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甲方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甲方人代表由甲方任命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代表:指乙方指定的负责运营项目现场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乙方代表由乙方任命并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价款:是指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运营管理责任的款项,其具体款项依据协议书中标明的金额和合同约定的调整事项确定。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包人、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注明所采用的书面形式。

索赔:指合同履行期间,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并根据合同约定向过错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委托运营: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操作、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服务,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进水水质:乙方通过日常检测得出的污水处理站进水的各项参数指标。进水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流量计显示向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水量。

污水处理达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维护保养:运营方对污水处理站相关设备进行的加油、调试、清理等日常工 作,不包含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2、通讯联络

2.1 通讯形式: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等的通讯(含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收到后方能生效。

2.2 发送通讯: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甲方、乙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约定发送通讯。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另一方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均视为送达。

3、现场考察

3.1 双方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污水处理站建设、安装和运营的基础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3.2 运营方案的编制: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编制委托运营方案。乙方的委托运营方案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但不包括以下内容的影响:

3.2.1 因甲方临时性的措施造成的污水处理站考察条件与常规情况不符; 3.2.2 甲方生产工艺或者生产计划的变更造成水质、水量的变化。

4、事故处理

4.1 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2 事故争议的认定: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专利权

5.1 侵犯专利权的责任:乙方在实施、完成委托运营合同过程中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和自身供应的材料、药剂等,如因其商标、图案、工艺、材料的使用等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他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5.2 版权和知识产权:甲方乙方各自对属于自己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文件保留版权和知识产权。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应视为分别授权对方为实施合同而复制、使用、传送上述图纸和文件。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其另作他用或转给第三方。

6、保障

6.1 合同双方的相互保障:合同一方应负责和保障另一方不负责因其自身的行为或疏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忽所引起的一切损害、损失和索赔。但受保障的一方应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因受保障的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则损失扩大部分由自己承担。

6.2 甲方对乙方的保障:甲方应保障乙方运营过程所需的水电供应,并不得要求乙方做出不符合安全规范行为,不得要求乙方处理做出超出污水处理站工艺设计规范要求的行为。

7、财产

7.1 甲方财产:乙方接管前同甲方共同清点污水处理站属于甲方的设备、仪器、材料、药剂等财产,并形成书面记录文件;乙方接管后由甲方购置的财产加入记录文件。除此之外的污水处理站的设备、仪器、材料、药剂等财产都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占用、挪用、扣留。

7.2 乙方财产:乙方在工程改造期间以及接管运营后进入现场的设备、仪器、材料、药剂等属于乙方财产,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财产的安全。

二、合同主体

《第一部分:协议书》及《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三、运营合同期限

8、运营期限

本合同运营期限为5年,如乙方在运营期间因乙方过错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甲方可终止委托运营合同;如乙方在运营期间没有因乙方过错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为5年。

四、材料设备质量 9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9.1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通知甲方办理进场手续。

9.2 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10、甲方采购材料设备

10.1 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通知乙方共同办理检验、清点、入库工作。

10.2 如乙方对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性能有疑问,可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测,如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可拒绝使用。如甲方不认可乙方的检测结果,可向相关检测部门提出检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测申请,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其他

11、物价引起的调整

11.1合同每执行一年后,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物价上涨指数,协商确定因物价上涨而须提高的乙方运营费用。

12、保密要求

12.1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供保密信息。自对方收到保密信息之日起,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不因合同完成而终止。

12.2 保密信息知悉权限:合同双方仅允许因执行本合同而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除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合同应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允许范围从另一方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保密信息。任何保密信息的公布,均应事先征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

12.3合同双方应与执行本合同应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及时向另一方提交一份备案。双方应以保护自身秘密的谨慎态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公开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有第三方盗用或滥用另一方保密信息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2.4保密信息应由提供方以书面形式说明保密程度;以口头形式提供的,则提供方应在提供后28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确认的信息,以及与材料设备产品、价格、工程设计、图纸、技术、工艺和财务等相关信息。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12.4.1 提供前已由双方所持有的;

12.4.2 已公开发表或非对方原因向公众公开的; 12.4.3已由各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的; 12.4.4在未获取保密信息前由对方独立开发的;

12.4.5对方从对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

13、合同份数

1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13.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甲方乙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正本与副本均具有同等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定义

1.1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传真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1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同通用条款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1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甲方义务

甲方应完成如下合同约定:

4.1 乙方承建的污水处理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第二天,本合同自动生效,乙方自动接管甲方的污水处理站运营。

4.2 在运营期间,甲方排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量、污水水质不超《附件1》中进出水水质、水量表中所列指标。若甲方的污水排放水质指标超出《附件1》中进出水水质表中所列指标,则需支付给乙方额外的运营费用,费用计算方法见《附件2》。

4.3 保障运营期间的水电供应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后勤供应。

4.4 办理乙方运营期间人员出入的证件,以及其他运营人员在现场工作所需的手续。4.5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5、乙方义务

乙方应完成如下合同约定:

5.1 在委托范围内完成所有的运营工作。

5.2 乙方运营期间保证污水处理达到合同约定的排放指标。

5.3 乙方在运营期间承担污水处理站的维护保养义务,如因不当操作造成甲方财产的损害,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

5.4 乙方在运营期间,应按规定每天详细记录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固体废弃物处理台账、污水排放等记录表格。上述资料由乙方妥善保存,每月在乙方向甲方申请拨付运营费用时,由乙方随同运营费用请款报告一并提交甲方。

5.5 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遵守甲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合同

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6 乙方在运营期内,有责任配合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甲方协调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5.7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或单位、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5.8 乙方在签订本委托运营合同后,不能再将本运营项目进行转包。5.9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6、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6.1.1 甲方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6.1.2 甲方对代表人的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负责运营现场安全、质量、相关规章制度的管理,并听取乙方反馈的运营相关信息和要求。

7、乙方代表

7.1 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8、争议

双方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太原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四篇:托管服务合同

商业地产项目之“商场策划招商全程托管服务合作合同书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位于从化市华强大厦1-3层“品牌商场”策划招商等系列开发项目进行技术支持与全程操作开发,使该项目开发后成为从化市屈指可数的唯一一家高端市场消费人群消费,并以品牌服装为主的“高端品牌商场”。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规范双方的责、权、利,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作合同。

一、合作内容(选择打钩)

商场项目:全程半托管开发方式:(技术支持与全程驻店操作开发)

□ 立项分析期-----针对甲方商场项目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楼层结构、商场的基本设施等情况,对该商场项目进行周边及现场勘察,对商场进行初步意向分析、立项,口头与甲方达成初步意向立项共识。□ 市场调研期-----根据甲方前期的“基本构想”和双方口头达成的“项目立项基本意向”,结合当地消费情况和项目的周边环境,对本项目展开市场调研,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市场调研报告供甲乙双方共同研究、探讨。

市场调研内容包括:

(1)商场开发的可行性分析说明书;

(2)商场经营风格、档次、经营理念的定位:

(3)商场的规划与各楼层的布局,经营商品品种;

(4)商场各楼层招商价格的定位及品牌主力店的引进;

(5)商场工作人员的配备;

(6)提交商场整体规划布局的市场调研报告及方案草案;

□ 定位论证期-----甲方对乙方递交的市场调研报告和可行性分析方案草案进行分析研究,并与乙方进行磋商、研讨,最终确定商场整体规划与经营理念的“基本方案”。

□规划设计期-----乙方按照上述市场调研的“基本方案”对甲方商场进行整体策划、设计、规划,提交初步规划的“各楼层商品平面布局图”,供甲方审核,经双方讨论定稿,达成共识、签字确认,形成执行方案。

□ 技术培训期-----按照本项目的进度及岗位需求,在本项目操作过程中分批进行相关人员的招聘与上岗前的强化培训:(根据商场管理的需要)

(1)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培训;

(2)管理层的招聘与培训;

(3)电脑员、收银员及技术人员的招聘与培训;

(4)商场其他人员培训:营业员、促销员、防损员等;

□包装推广期-----为本商场首次招商达到火爆轰动效应,在整体包装推广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硬件广告、媒体广告、软性广告宣传等,力争本项目一炮打响;

具体为:

(1)媒体广告发布;网络广告发布;

(2)广告宣传品的设计印刷;

(3)人员的调派、宣传品的针对性配发;

(4)公司形象的宣传推广。

第一期推广为天(商场的首次招商开始);

第二期推广为天(商场热招中,主要是安排招商人员外出上门针对性招商);

第三期推广为天,(若前两次推广达到预期效果,则取消第三期推广)。

□ 商场招商期-----完成商场招商前期的一切准备工作后,开始“现场招商”和外出上门针对性“目标招商”两方案同步进行。

(1)合同文本的形成及相关资料的印刷;

(2)招商人员专业培训及招商工作的分工;

(3)招商现场的布置与安排;

(4)现场招商、接待商户;

(5)招商对象的确定与招商资料的针对性发放;

(6)招商率达到80%以上为第一期招商完成。

□ 二次装修期------根据招商工作的进展对商户逐步安排进场装修。

(1)装修标准的制定及专柜装修图纸的审核;

(2)与品牌厂商沟通,结合商场楼层、商铺位置及面积对其装修进行设计;

(3)预约商户,使其积极主动进行规范化装修;

(4)铺位装修的规范、指导、督促,监督。

□ 场内策划期-----精心设计,点缀布置,对卖场的经营气氛进行策划营造,达到画龙点睛之效果; □ 开张庆典期-----对本项目顺利完工后的盛大开业进行策划,包装推广,达到一鸣惊人之轰动效应。(时间:开业前一星期,具体方案提交甲方审核后执行)

□ 商场移交期-----对商场开发过程中前后期的所有资料及“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并移交给甲方;

二、甲方责任:

1、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报批各项手续,申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2、建立财务制度,依法纳税,作好劳资工作。

3、审核乙方递交的市场调查报告,对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结论,配合乙方下一步工作。

4、审核乙方递交的可行性策划报告,整体规划,平面布局方案(图)达成共识形成方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5、作好开发、招商的硬、软件媒体广告宣传,保证广告宣传资金;

6、确保该项目前期运作资金到位,使本项目能按期顺利进行。

7、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和办公用品给乙方使用。(凡用于甲方项目的公办用品及相关费用,乙方向甲方申报,甲方认可后甲方指定人员购买,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8、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合作服务费。

9、监督、检查、核实乙方工作,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工作中争议的问题。

三、乙方责任:

1、按时向甲方提交合作内容中的相关报告;

2、按照甲方项目进度全程提供商场项目的一切技术服务;(如:商场定位,策划设计,规划布局,包括推广,招商引资,管理方案等。)

3、按时选派商场专业技术骨干*** 名常驻甲方工作场地,与甲方配合协调开展工作。

4、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为甲方招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招商员,营业员,防损员,促销员等(分期招聘)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商场管理的需要)

5、商场开业前的人事管理由乙方负责,开业后移交给甲方管理。

6、提交商场自市场定位到开张营业(包括商场管理手册)的所有技术资料供甲方免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

何名义将乙方上述资料提供给他人及第三方,否则,视甲方违约。

7、根据前期的市场定位,向甲方提交商场的商业业态组合,力争引进品牌主力店;如:深圳“ITAT”品牌折扣店,国内外一线服装品牌及商品等。(市调后:提交商场的“商品业态组合”报告书)

8、拟定招商进度,提交招商进度表。

9、提交装修方案(含专柜二次装修)指导专柜二次装修并对各专柜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并监督施工。

10、乙方专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如有损害甲方利益,经调查核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并视其危害程度处以乙方总费用的1——3%作为罚金。

11、提交开业前的“商场有关管理制度”及“开业策划”方案供甲方审核。

A、专柜上货时间顺序安排及卖场的调整和卖场的气氛营造。

B、安排开业前商场管理层与商户的座谈会。

C、制定《店长职责》《商场管理人员职责》《商场卫生管理细则》 《商场收银员管理规范手册》《商场防损部管理规范手册》《服务行业(商场)行为规 范准则》;

D、组织商户学习《商户管理手册》;

E、户外广告制作与安装,宣传资料的印刷与发放及开业现场的策划与布置。

四、收费标准(按全程半托管开发方式)

商场全程“策划开发”加“商场管理团队培训”到“商场盛大开业”后“免费代管四十五天”移交甲方止;项目总费用:万元整。合同签约金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按“每月支付一次”和“按项目进度支付”两种方式付款)

1、每月支付一次,共支付万元,分三个月支付完。合同签约金万元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书时,已方人员进场之日,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此款做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首月款,以后每月五号之前由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

2.按项目进度支付:共支付万元;乙方人员驻甲方场地开始,完成招商前期的所有工作之后,并且项目开始招商,招商率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甲方需支付万元;招商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甲方需支付万元;待招商工作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时甲方需支付万元,剩余万元自商场开业后一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合作期限:本项目最长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九、其他:

十、合同签署: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年

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建设托管运营协议

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建设托管运营措施

为提高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经沟通商谈,xxxxxxx成为了xx工业园污水预处理的建设托管运营项目合作商。

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诚实互信的原则,就污水处理厂建设托管运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委托于乙方,主要内容为:

1.将污水预设备进行规范安装、调试

2.指导污水排放单位对污水的计量设施的安装、调试

3.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的规范操作、运行;

4.确保污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5.要保证废水预处理可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三、甲方责任

l.甲方提供符合处理要求的环保处理设施交于乙方。

2.甲方负责建设排污管道到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3.甲方要为环保设施安放地提供足够的场地。

4.甲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污水处理时需要的水电供应。

5.甲方督促排污单位污水的排放应根据COD高低进行分类排放。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将甲方的环保设施进行规范的安装及调试。

2.乙方要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确保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防止出现环保事故问题。

3.乙方应爱护设备、仪表、设施,保证其每日正常运转,因设施设备检修需暂停服务时,须报知甲方和排污单位。

4.乙方承包期间,负责设备的日常小型保养(单次300内),保养易损易耗配件乙方自购,小型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权对污水排放单位进行污水排放的抽查,避免乱排,如有发现乙方有权根据与污水排放单位的约定进行罚款。

6.废水处理工作区域环境卫生维持由乙方负责,需与甲方保持一致,所需的卫生用品乙方自备。

五、资产管理与项目合作

1.托管运营期间,污水预处理所有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托管运营期间,因污水处理需要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新增的设施、设备,新增设备的 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托管运营期满后,如甲方要求留置,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购置、安装费用后,所有权归可以归甲方所有。

六、运营费用的计算与说明

1.废水处理量统计:处理水量以各污水处理单位两种污水水量总和作为核算标准,排污分为:

a)COD≤500时,为低污染水。

b)500﹤COD≤30000时,为高污染水。

2.运营费用:废水处理单价为 元/ m³(乙方每月提供相关收据),运营费用(元)=单价(元/m³)× 废水处理量(m³)。

3.当水表出现卡表或计量有误时,以正常时段的平均数来计算。

4.计算说明:

(1)废水处理量:各车间污水流量表总和,分出高、低污染水各自计量。

(2)国家或环保部门对排放水水质要求提升、处理工艺升级等因素所造成的处理成本升高,需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3)每月处理水量小于 m³时,按 m³计算当月水量。

(4)(5)小型保养费:所有设备保养时所使用的易损易耗配件其费用超过2仟元以上均有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再更换,2仟元以下的设备乙方自行处理,但全年维修和更换总额不得超出2万元,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见附件1)。

(6)污泥外运处置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不另行计价。

(7)废水处理设施所需要的药剂由乙方自行购买,其中所需的硫酸、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备案事项由甲方负责。

4.付款方案

(1)对账:每月 5日前乙方向甲方财务提交的付款对账单,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账单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送交的付款对账单和相关资料的计算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在核准确认无争议后,应及时签字回传给乙方。

(2)付款:排污方每月 15 日前将上月应付款支付给乙方,不得以物品抵押支付,如排污费发生迟交情况,甲方有义务帮助催收。

(3)支付账户:

收款人:xxxxxx公司

开户行:[ ]

账号:[ ]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4)逾款期:甲方运营款逾期七个工作日,乙方将停止处理废水直至运营费用到账为止,并书面通知甲方,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合同责任乙方均不承担。

5.乙方在获得运营费时,应按照排污单位要求提交相关票据。

七、人员安排

1.运营期间,乙方自行合法聘用合格的水处理操作员,人员岗位自行确定。

2.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由甲方提供办公场地及住宿,其他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必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八、托管运营期限

1.甲方授予乙方的托管运营期限为10周年,协议签订后正式运营之日起生效。

2.运营期计算为正式交接日起至次年该日期止为一运营周期。

3.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下一托管运行事宜,甲方有权确定下一 的其他运营方案,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违约处理

1.在合同期限内,乙方须对甲方的环保设施进行正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对区域内所产生的废水确保安全达标排放到污水处理厂。甲方对于乙方在设备运行中的问题书面通知乙方改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维修改善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若一方违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提出异议而不予改正者,另一方可终止该合同。

十、争端解决方式

1.对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崇左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诉。

十一、法律效力

1.对本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即对双方产生同等的约束力及法律效力。

十二、运营期限

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 年。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从指定的运营承包期开始日起生效。

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合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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