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信息系统监理验收文档
验收文档准备要求 建设方:
《XXX系统试运行使用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招标书、合同文件、投标书、工程变更文件、协议、备忘录 项目初期文件; 测试方:
《XXX系统测试报告》 开发方:(软件部分) 项目开发计划:
系统软件到货验收报告: 系统软件安装报告 应用系统配置详细清单: 应用系统安装手册: 应用系统使用手册: 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概要设计说明书/总体设计 应用系统实施方案; 详细设计说明书
应用系统测试计划 应用系统测试用例: 应用系统测试报告
应用系统操作手册: 应用系统维护手册:
相关培训文档:(系统培训手册和培训记录等)(硬件部分) 项目详细设计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培训方案 网络拓扑图
设备连接图(跳线架连接表、设备连接对照表等) 存储拓扑图
机柜分布图(分为网络设备和服务器) 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系统参数配置手册 设备和软件明细表 设备到货验收报告 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测试大纲及方案
测试记录(自检报告、包含加电测试) 测试报告(三方测试、包含加电测试) 工程变更单 初步验收报告
系统验收报告
监理方:
监理工作报告;
验收情况监理意见 或 监理评估报告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验收会议文件:
工程验收报告(开发方准备)提供单位:工程验收组 工程建设工作报告 提供单位:开发商 监理工作报告 提供单位:监理公司 用户使用报告 提供单位 : 建设单位 系统测试报告
提供单位:工程测试小组或第三测方测试单位 资料审查和培训审查报告 提供单位:工程文档验收小组 验收会议议程
提供单位:工程验收小组
第二篇:信息系统监理(完整)DOC
信息系统监理(A)
选择题(20)
2010下半年软考信息系统监理师考试试题(上午)
39、关于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中,不正确的是(C)A 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合同独立执行工程监理任务 B 监理人员应保守承建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C 监理人员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指令
D 监理人员不得同时从事与被监理项目相关的技术和业务活动 40、属于项目分析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是(B)A 审查承建单位的资质 B 审核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C 检查软件测试的工作进度 D 编写项目监理总结报告
4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发布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申请信息工程监理部临时资质的单位,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人数应不少于(B)人 A 10
B 15
C 20
D 30
42、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按照下列(C)的方式开展工作
A 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均按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合同开展监理或建设监理 B 监理单位按工程建设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承建单位按监理合同接受监理 C 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承建单位按工程建设合同接受监理
D 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承建单位按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合同接受监理
44、监理大纲应在(B)阶段编制
A 监理合同签订
B 监理招投标
C 监理实施
D 监理总结
45、监理单位把(B)提供给承建单位,能起到工作联系单或通知书的作用 A 监理总结
B 监理细则
C 监理规划
D 监理大纲
48、在工程设计阶段,不属于监理审核内容的是(C)A 需求范围
B 系统构架
C 测试用例
D 业务流程
49、一般来说,设计阶段需要由(B)对各设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核。A 专家
B 监理工程师
C 总监理工程师
D 监理代表
53、某机房改造工程,由于业主单位原因,导致增容的不间断电源系统没有使用房间而迟迟不能就位,项目总体进度已在延期,一下说法正确的是(C)A 因属于非承建单位导致的进度延期,所以监理单位应审核同意承建单位工期顺眼的申请
B 监理单位应召集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专题讨论会,要求承建单位就房间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C 就此进度延期的问题监理单位向业主单位提交专题报告,建议其尽快解决房间问题
D 如果承建单位就该进度延期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单位应驳回该索赔申请
54、下列费用中不属于工程前期费用的是(A)。
A 监理费
B 可行性分析、论证费
C 造价评估费
D 招投标费
58、监理在评价变更合理(D)
A 变更是否会影响工作范围、成本、质量、进度 B 性能是否有保证,对选用设备的影响
C 变更是否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净现值 D 变更是否可以平衡各方利益
59、监理在监控变更实施的过程中,发现如继续按照变更后的方案实施,将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首先应该(D)A 组织专家对变更做进一步的论证,确定变更风险 B 建议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评估变更方案
C 通知承建单位废除变更后的方案,按照原有方案继续实施 D 通知承建单位暂停实施工作,等待进一步监理指令
60、某信息系统项目总包单位A将机房的空调工程分包给B单位,单位工程师经过勘察现场,提出变更冷媒管路由的新方案。以下关于该方案变更的描述,正确的是(C)
A 变更申请由B单位提出
B 由于B单位负责安装维护,因此变更无需经过审核 C 变更需要通过A单位办理
D 由于B单位工程师专业性更强,因此监理单位不必再次勘察与评审
61、某网络系统项目按总价合同方式约定订购3000米高规格铜缆,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工期暂停半个月,待回复建工后,承建单位以近期铜价上涨为理由,要求建设单位赔偿购买电缆增加的费用,并要求适当延长工期。一下说法正确的是(D)
A 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设单位应该赔偿承建单位采购电缆增加的费用
B 监理单位应保护承建单位的合法利益,因此应该支持承建单位的索赔要求 C 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因此承建单位要求增加采购费用是风险费用的转移,可以使项目造价更趋于合理
D 铜价上涨是承建单位应承担的项目风险,不应该要求赔偿费用
67、某信息系统工程由于承建单位原因,导致实施进度严重超期,监理单位准备就此问题召集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商解决,此时给承建单位发出(C)最合适的。
A 监理通知单
B 专题监理报告
C 监理工作联系单
D 停工令 2012上半年信息系统监理师(上午)试题及答案
32、以下关于监理资料整理、归档的描述,不正确的是(A)A 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统一整理归档
B 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C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D 监理资料应按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33、监理方在编制工程验收监理报告时,应重点说明(C)A 工程竣工准备工作综述 B 验收测试方案与规范 C 验收测试结论与分析 D 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34、(C)不属于工程监理验收报告必须包括的内容 A 工程竣工的准备工作综述 B 验收测试方案与规范 C 监理工作流程 D 验收测试结论
39、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C)A 被处以罚款
B 吊销其资格证书
C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0、下列不属于违约变更的是(C)
A 因业主方未按时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要材料所导致的进度延期 B 因前置机房建设任务未竣工而导致的装修延期 C 因地震引起的设备延迟到货而导致的进度延期
D 因承建方指派项目经理经验不足而导致的进度延期
46、当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进度超度的情况时,监理工程师(B)A 应该感到高兴,因为工程可以提前完成
B 需分析进度超前对后续工作产生的影响,并同承建单位协商,合理地调整进度方案
C 督促其余多个平行的承建单位加快进度,以便工程早日完工 D 不必干预
48、监理单位应在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完成以后参加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签署(D)意见。
A 业主
B 总监理工程师
C 承建单位
D 监理单位
49、以下关于质量控制点设置原则的叙述,不正确的是(C)A 质量控制点应突出重点 B 质量控制点应易于纠偏
C质量控制点应避免干扰,不能该表 D 质量控制点应利于三方的质量控制
51、以下对监理规划理解不正确的是(D)
A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机构的监理规划和它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B 监理规划是对监理委托合同的签订双方责、权、利的进一步细化,具有合同效力
C 监理规划的依据包括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
D 监理规划应对所有监理项目中的关键点和实施难点设置“质量控制点”
52、监理单位为获得监理任务而编制的文件是(A)A 监理大纲
B 监理规划
C 监理细化
D 监理合同
53、监理合同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之一,以下关于监理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
A 监理合同规定了监理工作的成果
B 监理合同规定了主要监理设备由监理单位提供 C 监理合同规定了监理工作的范围
D监理合同规定了由承建单位支付监理费用
54、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由于承建单位项目经历突然离职,造成项目进度延期,并导致监理合同约定的实施周期延长,针对上述情况,(D)的做法是妥当的。
A 监理单位向承建单位索赔,挽回建立损失 B 承建单位要求追加实施费用 C 建设单位立即终止建设合同 D 监理单位要求追加监理费用
55、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年审时若质量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可采取的警告措施是(C)
A 企业通报
B 监督检查
C 认证暂停
D 认证注销
57、由承建单位采购的设备,采购前要向(B)提交设备采购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A 总监理工程师
B 监理工程师
C 总工程师
D设备安装工程师
58、总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时,分包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应(B)A 由总包单位负责
B 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 由分包单位负责
D 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60、项目质量管理由(A)、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三方面构成。A 质量计划
B 质量体系
C 质量方针
D 质量措施 简答题:
1、什么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答: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在政府工商部门注册的且具有信息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2、简述监理实现协调的主要方法?
答:协调工作分为监理内部和外部两部分。项目监理部内部协调: 内部监理人员的工作,既有专业的分工负责又有协作配合。这种协调工作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
(1)建立定期的内部工作协调会议;
(2)建立内部各专业监理工作的协调工作程序(即各专业监理工作之间相互关系的流程图);
(3)建立各专业监理工作之间相互配合的制度和规定,如隐检签认的回签制度。项目监理部的外部协调
(1)建立现场各有关单位参加的总协调例会;
(2)计划调度的协调,要审查和优化施工总承包到位提出的施工网络计划,计划的分解落实,人工投入、物资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的配置等等;
(3)施工安装组织设计的协调,要审核和优化施工安装组织设计方案,组织设计方案的落实,分段施工作业流水的配合,各专业施工安装的穿插和协调配合,施工作业的交叉和衔接;
(4)费用控制方面的协调,合计方法、原则的统一,计划标准的统一;
(5)合同管理的协调,总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合同纠纷的调解,按合同的规定进行具体的划项,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分叉等等;
(6)设计方面的协调,设计图纸的会审;施工图纸供应的计划、设计的变更、施工洽商、设计优化;
(7)业主直接分包的施工安装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8)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和检验方法;质量问题的处理协调;(9)工程阶段验收的组织协调;
(10)工程竣工的初验的组织与协调。
3、简述监理实现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 答:(1)现场监理。监理人员在承建单位施工期间,用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承建单位的各项工程活动进行跟踪监理;
(2)测量。工程中的测量贯穿整个施工监理的全过程。在施工过程中也常采用测量手段进行施工控制;对已完成的工程,也要采取测量手段。在整个监理过程中始终离不开测量手段;
(3)试验。在信息工程质量监理中,对任何项目或项目中的任何部分的质量评估,以判断是否达到标准,其唯一的依据就是试验数据。单纯采用经验的方法,或仅依据目测、感觉,对信息工程质量的任何评价都是不允许的。
(4)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只要坚持监理程序,就能控制承建单位的施工程序,这对保证信息工程质量是非常必要的。
(5)指令性文件。采取指令性文件,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而承建单位要严格履行和坚持监理工程师对任何事项发出的指示。在质量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承建单位进行质量控制;
(6)利用支付控制手段。质量监理是以计量支付为保障手段的,承建单位的任何工程款项的支付,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明。它是保证信息工程质量的根本措施,也是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中的有力手段。
4、简述监理实现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
答: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
组织措施主要有:
(1)落实项目监理班子中进度控制部门的人员,具体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2)进行项目分解,如按项目结构分、按项目进展阶段分、按合同结构分,并建立编码体系;
(3)确定进度协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等;
(4)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风险分析要有依据,主要是根据许多统计资料的积累,对各种因素影响进度的概率及进度拖延的损失值进行计算和预测,并应考虑有关项目审批项目对进度的影响等等; 技术措施是采用它以加快施工进度;
合同措施主要有分段发包、提前施工,以及各合同的合同期与进度计划的协调等等;
④经济措施是采用它以保障资金供应;
⑤信息管理措施主要是通过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比较报告;
对于进度工作,应明确一个基本思想:计划不变是相对的,而变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要针对变化采取对策,定期地、经常地调整进度计划。
5、业主单位合同违约的原因有哪些? 答:(1)可确认建设单位违约:
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项目预付款;
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导致实施无法进行;
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项目竣工结算款;
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业务的其他情况;
(2)建设单位违约包括以下集中情况:
●违反信息系统工程合同设计部分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工作条件等,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承建单位设计提供的损失;
由于改变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的设计返工或增加工作量,应按实际工作量增加设计费用。
●违反信息工程合同实施不分的责任:
未按实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实施场地、实施条件、技术资料、设备、资金等,除将项目日期顺延外,还应偿付承建单位而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等;
项目中途停工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或减少损失;
验收或拨付项目费超过期限,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三篇:信息系统验收管理办法
7信息系统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局)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新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烟草行业计算机软件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和******(局)公司自行调整资金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第三条 项目验收包括系统初验、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第四条 信息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 系统初验
第五条 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软件测试报告。
(二)信息安全测评报告。
(三)系统测试方案。
(四)系统测试用例。
(五)系统使用手册。
(六)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
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其软件测试、信息安全测评以及其他需要的测试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并形成测评报告:
(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在三级及以上的。
(二)纳入国家局、省局、市公司重要信息系统目录的。
(三)涉及核心业务、信息资源、基础设施、跨部门业务协同、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经过初步验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展项目初验,并组织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开展信息系统使用测评,财务人员启动资金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开展初步总结。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督促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熟悉系统功能,经过培训后按照系统测试用例并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开展测试,形成系统使用测试意见并签字。测试过程中,项目开发单位应当配合需求单位对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测试指导。信息系统使用人员重点测试内容包括:
(一)信息系统功能是否符合需求规格说明书的业务流程和业务需求。
(二)信息系统数据处理是否正确。
(三)信息系统性能是否满足业务要求。
(四)信息系统是否易于操作,并具较好的容错性。
第八条 项目开发单位按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测试意见对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并再次开展信息系统使用测试。对于有重大调整的项目,项目开发单位还应当再次组织软件测试和信息安全测评。
第九条 在项目满足项目合同约定、通过信息系统使用测试、经费使用符合财务规定后,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主管领导、系统使用者代表、安全管理员、项目开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信息化专家召开项目初验评审会,相关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形成“项目初步验收意见”。通过初验后,对于初验中遗留的问题,开发单位要做好遗留问题记录并在试运行前完成系统调整。
第三章 系统试运行
第十条 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进入系统试运行环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需求单位应当确定试运行范围、设定试运行目标,制定各方协调机制和试运行计划,组织相关的业务人员开展试运行。开发单位应当制定系统维护方案、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
第十一条 项目开发单位应当进行系统试运行环境准备,部署信息系统,开展业务人员系统使用培训,在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并跟踪系统试运行情况。(监理单位对试运行情况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协助系统试运行业务人员重点验证在真实的业务环境中,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是否符合业务需求、业务流程要求、数据处理和存储要求,对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各项问题予以记录并提出系统改进意见,形成业务人员试运行反馈意见并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项目开发单位应当按照业务人员试运行反馈意见修改系统、完善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性能。项目建设单位再次组织业务人员开展试运行评价。第十四条 项目达到试运行目标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系统试运行总结会,项目需求单位、项目开发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共同签字确认形成项目试运行评价意见。
第四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信息系统通过试运行后,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项目各方准备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包括:
(一)项目负责人整理、编写的验收材料:
1、立项批复。
2、招投标文件。
3、项目合同。
4、系统使用测试意见。
5、项目初步验收意见。
6、业务人员试运行反馈意见。
7、项目试运行评价意见。
8、其他和项目建设单位有关的材料。
(二)项目开发单位整理、编写的验收材料:
1、需求规格说明书。
2、项目验收技术规范。
3、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4、软件测试报告。
5、信息安全测评报告。
6、项目建设技术方案。
7、其他和项目开发单位有关的材料。
(三)监理单位整理、编写的验收材料:
1、项目监理总结报告。
2、其他和监理单位有关的材料。
(四)共同编写的验收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和初步决算报告。
2、修改后的至少两年的信息系统保修方案。保修方案应当界定保修的内容,明确开发单位的保修责任、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两年的保修期限、保修方式、保修响应时间以及保修费用的承担方式。
第四篇: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对象、依据、内容
第四条 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 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 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 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
(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第八条 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
(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4)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评审报告、会议记录、开发进度月报。第九条 专家验收小组必须对源代码重新生成的可执行程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安装(升级)、启动与关机、功能测试(正例、重要算法、边界、时序、反例、错误处理)、性能测试(正常的负载、容量变化)、压力测试(临界的负载、容量变化)、配置测试、平台测试、安全性测试、恢复测试(在出现掉电、硬件故障或切换、网络故障等情况时,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可靠性测试等。
第三章 项目延期
第十条 项目由股份规划部门批复后,在预计竣工期限内未能按时竣工并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硬件项目每延期三个月;软件及软、硬件综合项目每延期六个月)向规划部申报《XXXXX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项目延期进程情况说明》一次。
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规划部审核延期项目。股份公司规划部对不合理延期项目可要求计算机中心编写《延期项目重新评估报告》。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规划审查《延期项目重新评估报告》后出具意见。不同意延期项目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计算机中心、用户单位会签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股份公司规划部提交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股份公司规划部根据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行文批复。
第四章 验收过程
第十三条 初验过程
(1)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计算机中心提出初验申请。
(2)专家验收小组由计算机中心组成,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
(4)专家验收小组根据第七、八、九条要求制定验收内容和标准,编写《项目验收计划书》报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5)专家验收小组编写验收报告、项目总结报股份公司规划部。
第十四条 终验过程
(1)初验合格后,计算机中心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股份公司规划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由规划部组织验收。
(3)验收小组成员由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用户单位组成。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
(4)验收小组可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化工程咨询机构人员参加验收。
(5)验收小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I.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作关于项目背景的报告;
II.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作试用情况报告; III.专家验收小组代表作初验报告;
IV.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
V.验收小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 VI.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
(6)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由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存档。
第五章 验收结论
第十五条 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
第十六条 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1)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2)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
(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5)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6)计划外投资、超计划投资或挪用计划资金。
(7)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
第十七条 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1)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股份公司规划部备案。
(2)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股份公司规划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
(3)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股份公司规划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和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重新申请验收。
(4)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 项目交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股份公司规划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简单的一句话解释“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减弱信息不对称而引入的第三方独立组织或者机构”。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是为了以信息技术手段极大地提高特定业务的效率而建设信息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则是专门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为对象的工程监理,其有别于其它行业监理的全部特征,完全是由信息系统工程的独特性所决定的。
由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在全部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的自我调整和重新优化,项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因此随之需要调整和重新划分。这也就为监理方确定了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的更具特色的角色定位,同时也注定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必须承担起超出一般监理职责范围的工作。
为了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在切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时,作为监理方,必须清醒地知道监理方的定位,定位的内涵涉及监理方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定位。认清监理方的角色定位,在于明确监理方在项目监理机制中的地位;认清监理方的功能定位,在于让监理方知道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更明确自己应做哪些工作。
一、监理方的角色定位
1.监理机制中的各方关系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通常直接面对甲方和承建方,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系统的工作关系。监理方与上游供应商的关系虽然在法律上是间接的,但有时也需要直接面对,成为工作关系的一部分。如图一所示。乙方、丙方最终是为甲方服务的。对于政府信息化工程来说,因涉及面广,单一政府部门能力有限,尤其是技术性管理能力不足。甲方往往是业务主管部门或信息化主管部门,甚至有时信息化主管部门直接扮演工程指挥者或协调者的角色。乙方即即工程的建设方,则可能组织结构复杂些,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政府信息化工程,往往会涉及分包商。这时,丙方即监理方将在业务主管部门或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挥和协调下进行监理工作。
2.监理方的角色
2.1 工作职责
监理方的职责是监督承建方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保质满足业主要求,其职责的侧重点在监督、报告和建议。而承建方的工作职责是针对业主的业务需求,提出并实现解决方案,其职责侧重点在设计、开发和实现。
2.2 工作成果体现
监理方工作的推进主要可以通过规范的文档机制体现出来。各级文档包括:
1)监理工作计划
2)项目周期性报告(周报、月报)
3)项目的专题报告(建议、评估意见)
4)监理通知
5)监理指令
6)工程支付签认单
7)项目备忘录
8)项目结束总结报告
9)其它(会议纪要、工作规范、说明文件)。等等。
3.监理的对象内容
就机构对象而言,监理对象自然主要是承建方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所涉及的各参与方。当监理方受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时,项目的用户方也属于监理对象。就内容而言,监理既应涵盖技术开发层面,又要针对项目管理,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通常监理方倾向于关注承建中的技术开发情况,忽略对项目管理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经验表明,如果项目管理不配套,监理方对承建方技术开发领域的建议和要求就不能保证得以实现,从而不能实现对项目的控制。监理方可以对某一方案提出事前否决,然而否决之后怎么办呢?由此可见,监理方对技术开发和项目管理的关注应该是并重的。当然,监理方并不能代替甲乙方进行项目管理。
3.1 与甲方的关系处理
由于是甲方(往往就是业主)请监理公司来做监理,因此它是监理公司的上帝。监理公司应时刻牢记自己是在给甲方提供监理服务,所有工作的出发点都应是甲方的利益以及项目的成功。
与甲方的关系必须紧密而友善,这是监理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前提。但同时,必须注意到一个事实:甲方的某个或某些业务人员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甲方的利益,这也正是“明智的甲方高层领导会要求监理方对甲方行为也进行监理”的道理所在。所以,监理方与甲方的关系尤其是私人关系又必须有所超脱,在遇到具体问题监理方必须要保证公正、公平,要有自己的看法与原则。
3.2 与乙方即承建方的关系处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本质都是一种管理工作。管理对象的配合是所有管理工作成功的必备要素。如果没有承建方的配合,监理工作将很难开展起来。
但是这样就涉及到了一个尺度的把握,关系既要密切又要有所超脱。很显然,要做到既让甲方感觉到监理的价值又让承建方感觉监理不仅不是添乱而且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即两边都能认同监理的价值又能保证项目顺利的进行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它也可能比较简单地得以实现,那就是充分领会并遵守监理领域里的“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八字原则。
3.3 技术问题的监理介入方法
由于在一个具体项目中,监理方不可能配备与承建方同样多的人手,所以工作中就必须有所侧重,有所为有所不为,可以概括成一句话:抓大放小。尤其在技术问题上,监理方通常不适合在具体细节上与承建方纠缠。
比如一个应用系统的开发,监理方应该做的是:
检查承建方的开发管理规范与质量控制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确保承建方依照这些规范和体系进行开发
对成果进行验收测试,而不是去与承建方的系统分析员讨论数据库表的字段设置或者与程序员探讨一段代码应如何编写。
3.4 分包商的关系协调策略
在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建方可能有多个,比如硬件提供商、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等,或者存有一定的层次结构如总包商、分包商等。对于前者,监理方工作的难度要增大不少,关系与利益的协调工作就更加凸显其重要。
对于后者,监理方应切记不要轻易越权管理,对分包商的监督与管理应当由总包商来负责,监理方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接口是总包商,一般不涉及分包商,除非有明确约定。
因而,通过上述讨论,对监理方的角色定位应是:独立于甲方和乙方(即承建方)的第三方,但是站在甲方的立场上。监理方受甲方的领导,它不直接对工程行使决定权。
二、监理的功能定位
作为甲方,在确定监理机构的同时,对监理机构的定位也必须明确。这对监理机构正确处理与甲方和乙方即承建方的关系至为关键。通过上述讨论,已初步明确了监理方的角色定位。那么,监理方在日常工作中又应如何定位呢?
其实,监理过程本质上是一种信息交互的过程,其目的是将问题发现在早期阶段。一个信息系统的建设往往是一种涉及多种学科、多种技术的复杂的系统,因而,监理过程也是一种团队工作,为了使信息系统工程能真正地达到信息建设目标,必须通过团队努力使这些学科与技术协调一致地工作。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作为监理方,主要应通过发挥监督、控制、协调和建议等方面的作用,确保项目实现质量、进度和成本三个方面的控制目标,作为甲方授权的代表,监理方是甲方的助手,辅助甲方来对项目进行控制和管理。所以,监理的功能定位应是:发现并预警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
因而,监理方应在信息系统建设的每个阶段,应根据其科学的工作方法和监理经验安排各种监理活动,监督系统建设的各个阶段实施过程的状况。监理方的日常工作是监理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最主要的监理活动。通过这些日常的监理活动及时发现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分析研究。通过监理交流机制及时向甲方汇报,同时提出监理方对上述问题的评估意见和解决方法的建议,使甲方能及时了解实际建设状况,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能有客观的认识,并能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监理方还应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直接向用户方和(或)承建方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