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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20-51441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9 15:40: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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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烟台市值事业编考试辅导:http://sd.offcn.com/zg/z112sy/yantai.html?wt.mc_id=bk1052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2、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年、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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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hiyedanwei/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山东事业编考试网)”的所有相关资料,转载请保留版权注明。

第二篇:2013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字号:大 中 小] 2013-04-25阅读次数:114937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3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2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类、卫生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5年5月6日至1982年5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95年5月6日至1977年5月6日期间出生);

8、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不限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岗位对生源地或户口另有要求的除外);

9、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10、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3年5月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中小学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5月6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

招募、选派和续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2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市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按照临政发[2011]1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临沂驻军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后形成竞争的,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形不成竞争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不再进行笔试、面试。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10日。

单位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3年5月6日—11日16:00。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单位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3年5月7日-12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013年5月22日-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5月11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办公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东北角,市人才规划大厦三楼最西侧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5月6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中小学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临沂驻军随军家属须同时提交驻临沂部队军官的军官证;结婚证;驻临沂部队提供的随军家属身份证明(证明须注明军官姓名、随军家属姓名及身份证号、家属随军时间,须加盖临沂军分区政治部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管理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25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综合管理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应聘艺术类岗位的,按1:7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

40%的比例计算;应聘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第三篇: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今年我市继续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即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和报考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含泰山景区所属学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限泰安生源)。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 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 9:00-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13日 9:00-19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http://taks.ta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 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 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 人员,要于2013年8月19日16 :00前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9月5日—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 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3年8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中心A505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我省、市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09、2010、2011年招募或续聘的);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2012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市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籍不在泰安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泰安生源地证明材料(升学迁出时的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在泰安市以外地区参加工作后又辞职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

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教育(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类,各类均考两科,考试科目均为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教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

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类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4”开头)的报名人员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不再缴纳笔试考务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基础知识成绩仍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2622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八日

第四篇:2010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考选

规划、招商业务骨干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开发区面向社会考选规划、招商业务骨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和数量

烟台开发区规划分局考选2名左右城市规划岗位业务骨干,投资促进局考选4名左右招商岗位业务骨干。

二、考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体检标准;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考选;

6、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

三、岗位要求

(一)城市规划岗位

1、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毕业,— 1 —

具有5年以上城市规划工作经验;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城市规划、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商岗位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具有5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 3、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谈判公关能力;

5、能适应经常在外出差需要。

四、考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考选资格,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烟台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考选活动。

1、网上报名。2011年7月20日—7月22日报考人员登录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http://hr.yeda.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实事求是地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

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2、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由审核机关进行初审,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22日16时前向指定监督电话反映,否则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7月22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信息24小时后,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务于2011年7月21日—7月23日24时前登录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7月27日-7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考选人数5倍的岗位,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计分方法。笔试实行百分制。城市规划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城市规划专业知识;招商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招商方面的有关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11年7月31日9:00-11:30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布。

(三)履历业绩评价

2011年7月23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根据考选岗位,下载填写、打印《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标准,对照报考人员填写的《履历业绩登记表》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履历业绩评价,实行量化计分。按笔试、履历业绩评价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考选数量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每人于面试当天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011年7月24日上午8:30—下午5:30,报考人员需带如下材料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天山路业达工业园1号厂房内,乘坐22路、28路公交车到泰盛公司站点下)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认定:

1、《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照和缴费单据。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城市规划岗位人员提供);县级及以上业务奖励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城市规划岗位为市级及以上)。

3、工作年限、从业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此类材料由报考人员根据各自实际提供)。

4、其他可以证明履历业绩的原始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有关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应按前述顺序编排目录,装订成册,版式为A4纸大小。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履历业绩审核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履历业绩审核,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选资格。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不同岗位性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五)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按笔试和履历业绩评价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考选数量1:1.5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录用的,依次以履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进入体检、— 5 —

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考选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示,公示期7天。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考选资格。

2、考察。根据拟考选岗位需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验证和复核《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有关信息。

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视情况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

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具有行政级别的,按原级别安排相应职务;对特别优秀且符合上一职级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享受上一职级的经济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

参加考选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的,责任自负。整个考选过程信息均通过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发布,请及时上网查询。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0535—6396661(烟台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投诉电话:

0535—6396777(烟台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附件:

1、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第五篇:2015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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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相关信息

2015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将会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将第一时间发布烟台事业编招聘公告。本文整理了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供考生们参考。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2、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年、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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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查询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5日16:00。缴费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24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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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4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考生于201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其他岗位考生于2014年6月23日9:00-6月28日9: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于2014年5月21日-5月24日上午11:00到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 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人员,须于6月9日-10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于5月30日前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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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笔试的,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可参加面试。其中,上述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或专业岗位需要笔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笔试,并在招聘计划3-5倍范围内提出进入面试的比例,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9:00-11:30。

1、笔试科目

卫生类岗位,莱阳卫生学校教师C、教师D岗位和烟台护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一科,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分四类: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外科、内科、口腔、耳鼻喉科、五官科、眼科、妇产科、麻醉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救医学、神经病学、临床诊断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检验、超声、影像、放射,心、脑、肺科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护理、助产学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药学、药剂、中药学、临床药学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

教师类岗位(除莱阳卫生学校教师C、教师D岗位和烟台护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时政方针、教师法等教育基础知识及综合写作。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及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讲解员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知名品牌

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综合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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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人员的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

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更多信息请访问: 2015烟台事业单位考试考录专题 烟台事业编招聘信息汇总(http://)

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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