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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定稿)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20-98457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2 18:28: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定稿)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工程项目: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公寓1#楼

编制人员: 黄雅茹

技术负责: 燕本初

项目经理: 周 斌

报送日期: 202_.04.11

重庆建工二建公司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公寓1#楼工程项目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公寓1#楼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目 录

一、工作原则............................................3

二、适用范围............................................3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4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5

五、后期处置............................................7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停发、扣发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部经理负责。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失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已经在重庆对口银行开设专项帐号,并按照项目工程要求预存入足额现金,以供应急支付。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公寓1#楼工程区域内、用人单位拖因拖欠、停发、扣发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工地出现有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工地有人员围堵项目部办公室、场区交通要道事件;

3、工地区域出现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工地区域出现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工地区域出现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工地区域出现其他因拖欠、停发、扣发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停发、扣发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部施工部门、材料部门、安全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后勤部门等组织协调处理拖欠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组织机构如下:

公司负责人:(分管该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周 斌)*** 施工负责人(杨 茂)*** 行政、材料负责人(张 素)*** 安全负责人(刘 彬)***6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解决因拖欠、停发、扣发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拖欠、停发、扣发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施工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后勤部门、安全部门等应同时到达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行政部门: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节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调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

财务、后勤、: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金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好拖欠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人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安全部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即时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护现场秩序,预防、控制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110.材料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并因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3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10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

拖欠、停发、扣发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

各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资。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遇案情扩大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

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展开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现场协商和调节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即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及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法治安处罚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项目经理申请启动欠薪保障应急预案和欠薪垫支特别程序,申请启动公司设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却无财产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即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五、后期处置

拖欠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应急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即时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拖欠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公司诚信系统黑名单。

拖欠、停发、扣发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即时上报。

项目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在预防和处置拖欠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在本工程区域和所属单位开展拖欠扣农民工工资预警预报工作部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拖欠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力恶劣的;

2、对农民工反映的可能引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3、对拖欠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即时,发生突

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资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各部门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管理和实施。并对本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篇: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1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我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金匮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比民警及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公司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本工程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部门、施工部门、安全部门、材料部门、预算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3.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4、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事件应急信息。

3.5、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施工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

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预算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

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材料部门: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经理:负责如今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劳动者工资。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外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4应急响应和处理程序

4.1信息报告:各劳务公司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4.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做出初步判断,向本级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3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在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理,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劳动者返回单位和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单位应在措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3.当出场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安全部门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应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劳动者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争资金给予保障。

4.4各级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后期处置

5.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劳务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其他事项

6.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6.2各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6.3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6.4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5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如我公司接到农民工投诉时不能按照以上条款及时解决的愿意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罚金。

第三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维权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合肥市建委及瑶海区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农民工维权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谦

副组长: 韦国 马新余

组 员: 谷雨 葛剑雅 郑伟 李延丽 赵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本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方人员和车辆,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二)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

合肥市瑶海区明皇路、和县路、观鱼台路工程

农 民 工 维 权 应 急 预 案

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四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为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预防和解决总包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202_】6号》、《冀政办【202_】34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和妥善处置民工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 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责 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 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民工利益,用足用活 保护民工权益政策,积极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强并规范民 工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民工切身利益的群 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 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 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征收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民工的说 服教育,引导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 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确定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科室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积极参与,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突发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民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民工上访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聚众阻挠世园会综合展示中心工程建设实施的;

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事件;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的;

7、其他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处置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相关科室组织实施;(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对在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四、现场处置

1、凡出现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企业责任人和项目部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后,涉及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应急办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唐山市路南区区域内城管局负责,现场公共财产保护由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接访对话由信访局、项目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负责。

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人员应诚恳听取民工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民工的工作,对民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企业限期研究解决;对民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公安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进行处置,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五、善后工作

民工上访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防范预警

1、定期开展企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要落实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规律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全力防止和减少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附:丰润建安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 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宏魁 副组长:张国宽

组员:郭永平

陈立元

郭永占

杨兴付

杨文清

第五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北京市建委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和车辆,各项目经理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二)各项目经理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

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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