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政府食堂修缮合同
房屋修缮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圩镇人民政府小餐厅翻新及简易装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人民政府小餐厅
2、工程范围:安装天花板、粉刷墙漆、储物柜、电源安装
3、合同工期:开工日
****年**月**日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确定工程总造价。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六、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房屋其他物品安全,不能损坏。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4、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经办人:
(签字)
乙方:
第二篇:修缮修理合同
GF—2000—0307
修缮修理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或工作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材料
材料名称
商标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人
交付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
价款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
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五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
第八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第九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方式及地点:
第十条
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时间:
第十一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
第十二条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保修期限: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
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监督部门:
印制单位:
第三篇:403修缮合同
李沟矿业公司403楼修缮施工合同
正本
发包人(全称):义煤集团李沟矿业公司(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403楼修缮及配套 工程地点:李沟矿区
工程内容:层面工程、水电、一般装饰,具体情况见设计书。
二、工程承包范围:403楼修缮及配套。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08.04.28 竣工日期:08.06.8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期限:另签协议。
五、合同价款:
按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2002定额,安装2003定额,预算加签证结算,四类工程取费.税前结算基价整体下降17%。
六、工程价款支付:
该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15天为一个支付周期,最高支付10万元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实际结算数额,扣除质量保证金的余额进行付款,一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施工现场派出施工员一名,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2、施工员严格按设计要求,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对不按要求施工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3、对该工程的隐蔽工程情况进行记录。
4、原工程拆除的隐蔽工程在拆除前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隐蔽工程单上签字确认。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施工员和其它人员的监督,接受集团公司质检站的监督。
2、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如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异议时,在于24小时之内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反映。
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按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安全
该项工程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等一般由乙方自供,上级部门有规定的除外。除水泥、沙子、石子外的其它主材,进货时必须经甲方确认。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后1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0天内予以认可或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4、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5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宜阳县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或向宜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张会谦委托代理人:张新康
008年5月1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403楼修缮及配套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土建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一般装饰及其它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1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年;
3、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为 1 年;
4、他约定:
装饰装修工程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根据工程保修书中第二条规定,发包人在单项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28日内,按照单项工程造价的比例,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另行协商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房屋修缮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
1.甲方为本次要修缮的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对此房屋进行修缮;
2.乙方已取得国家有关机关颁发从事房屋修缮的许可证,为有权从事房屋修缮的企业,目前合法存续。
为明确双方本次房屋修缮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来进行修缮,乙方同意进行修缮。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修缮。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其具有房屋修缮的资格证照。
第四条 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范围为_________;方式为_________;标准为_________(要详细写明房屋所须修缮的具体各部分以及对修缮方式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 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第六条 本次房屋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本次房屋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条 本次房屋修缮的原材料除附件二中所列的清单外,均由乙方全权采购并由乙方来负责提供,但甲方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对于附件二所列的原材料,由甲方来提供(或由乙方按甲方在清单中的要求来提供)。
第八条 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房屋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来负担。
第九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让乙方进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进行与修缮有关的工作。
第十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每迟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关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条的约定不免除乙方根据第十一条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只有在发生了以下三种事情之一后才能变更:
1.双方合意变更并达成书面的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的行为必须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发生以下事情方可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达成了书面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行为不能进行或失去意义(如上述房屋列入了拆迁范围);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五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双方还未达成千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五篇:房屋修缮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市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本次要修缮的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对此房屋进行修缮。
2.乙方已取得国家有关机关颁发从事房屋修缮的许可证,为有权从事房屋修缮的企业,目前合法存续。
为明确双方本次房屋修缮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区街_______楼_______层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平方米由乙方来进行修缮,乙方同意进行修缮。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修缮。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其具有房屋修缮的资格证照。
第四条 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为______________;标准为______________(要详细写明房屋所须修缮的具体各部分以及对修缮方式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时间为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为止。
第六条本次房屋修缮的费用为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元,在本次房屋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条 本次房屋修缮的原材料除附件二中所列的清单外,均由乙方全权采购并由乙方来负责提供,但甲方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对于附件二所列的原材料,由甲方来提供(或由乙方按甲方在清单中的要求来提供)。
第八条 双方约定由______来进行本次房屋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来负担。
第九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日内让乙方进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进行与修缮有关的工作。
第十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每迟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关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条的约定不免除乙方根据第十一条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只有在发生了以下三种事情之一后才能变更:
1.双方合意变更并达成书面的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的行为必须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发生以下事情方可终止:
1. 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达成了书面协议;
2. 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行为不能进行或失去意义(如上述房屋列入了拆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