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脑及打印机管理规定[本站推荐]
网络、电脑及打印机管理规定
一、电脑和打印机领用及上网
1、需配置电脑及打印机的部门,应向主管院长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及使用人。
2、如需上网,应向设备科申请开通,院长签字,说明上网原由及使用人。
3、由计算机维护人员查看计算机配置,进行杀毒处理后,连接上网。
二、电脑更换及退还
1、因电脑或打印机不能满足使用部门需要的,可向设备科提出更换申请,院长签字,说明更换用途和使用人。
三、电脑和打印机使用规定
1、不得将外来的与工作无关的光盘或软盘、U盘带到我院的电脑中使用。
2、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游戏,如需安装工作中所需的软件时,必须经过设备科同意并由计算机维护人员安装,安装前先检查光盘或软盘是否带有病毒。
3、我院上网电脑均已安装自动升级的杀毒软件,会自动定时杀毒,自动运行杀毒时,会影响机器运行速度,为了不影响工作,可以人为停止杀毒,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运行一次杀毒程序。任何人不得在我院的电脑或网络中散发、下载、测试计算机病毒。
4、根据使用需要和维护我院网络稳定,个人不得更改上网电脑的网络应用方面的各项设置,如IP地址、计算机网络名称等。
5、电脑使用者不得从互联网上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我院网络进行代理服务器软件、黑客软件等测试或攻击,不得利用我院网络浏览非法网站。
6、有用的文件尽量不要保存在C盘,必须不定期的对电脑中的重要文档进行备份,可通过软盘、光盘、优盘、网络等,定期清理不必要的文件,以保证硬盘的容量与运行速度。
7、电脑使用者不得通过电脑泄露我院技术资料及其他机密,不得输入或输出未经授权的电脑文件(包括图形、文本、视频及音频信息)、软件等。
8、不要随意打开陌生人的电子邮件,遇到此类文件必须将其彻底删除。
9、如需使用别人的电脑,需经过该电脑使用者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10、若较长时间(半小时以上)离开计算机,必须设屏幕保护程序,以防止长期不动的屏幕灼伤显示器。
11、关闭计算机后必须在一分钟后才可以打开计算机;晚上下班后,必须关闭自己的计算机(服务器除外)。
12、电脑和打印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电脑系统操作与网络连接问题,或出现系统崩溃死机等情况,或打印机出现自己无法解决的故障时,请与设备科计算机维护人员联系,由计算机维护人员在电话中进行指导或现场给予解决。
13、计算机维护人员在维护的过程中,出现电脑或打印机硬件问题的时候,将由设备科联系该机的供应商报修。
14、各单位不得私自连线上网,非专业或者未授权人员,禁止开启电脑的外壳,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5、电脑和打印机的使用者应该十分爱护所使用的电脑和打印机,定期对电脑和打印机外表进行清洁,灰尘多的部门应考虑至少两个月对电脑机箱内部进行除尘,发现异常及时反映。
16、电脑和打印机应摆放在相对宽敞,空气流通干燥的地方,不得在电脑及打印机周围堆放其他物品,以防引起火灾。
16、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电脑及打印机台帐,并及时更新。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由设备科按医院考核规定处理。
第二篇:电脑管理规定
电脑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电脑的配置、安装和使用行为,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电脑的硬件和软件管理。3.
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电脑管理,各部门负责人监管本部门电脑。4.
管理要求 4.1 电脑配置
4.1.1 公司内部电脑配置:各部门电脑配置根据工作性质及实际需要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加电脑的,凭《设施配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确认、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执行。4.1.2 驻外办事处电脑配置:经批准开设的办事处,可配置兼容机电脑一台。4.1.3 在以上配置标准上多增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者,凭《设施配置申请单》,经分管总监审核、总经办批准后执行。
4.1.4 内部电脑应保持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联结。因工作需要连接互连网者,总部人员应报人事总监同意;驻外办事处应报销售总监同意。4.1.5 因工作需要,必须保持信息沟通的公司员工,应到公司配置的电脑上进行信息传递,原则上不能用自备电脑和客户电脑。4.1.6 公司内部获准电脑配置,人事行政部在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原因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驻外办事处由经理指定人员负责购置和安装。4.1.7 电脑费硬件费、软件费、耗材费等计入部门费用。
4.1.8 电脑安装完成后,由申请人当场测试后,由部门行政助理或申请人在《设施配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4.2
电脑维修
4.2.1 电脑发生故障后,总部部门应报告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在接单后24小时内安排到现场维修。驻外办事处由经理负责安排、联系维修。4.3
电脑日常管理
4.3.1 公司各部门应妥善保管、使用电脑,每部电脑应指定专人监护,因为使用、保管不当致使电脑硬、软件损坏的,由监护人负责追查、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3.2 人事行政部应指定人员建立电脑管理台帐,记录各部门电脑配置、安装和维修状况。
4.3.3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变更或增加电脑硬件配置的,应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确认后执行。电脑使用者不得私自拆、装硬件。
4.3.4 电脑软件的配置,以“适用、必要”为原则。每台电脑的使用者,应在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登记一次《安装程序清单》,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对软件的适用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对不适用和不必要的软件应要求电脑使用者删除,电脑使用者应服从审核结果。需要增加电脑软件,应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确认后安装。电脑使用者不得私自增、删程序软件配置。4.3.5 电脑监护人应每月检查一次电脑软、硬件配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并积极追查和处理。人事行政部应每季检查一次电脑软、硬件配置,发现异常责任部门负责人追查和处理。
4.4
电脑费用核算
4.4.1 财务部建立公司各部门电脑费用台帐,每月20日前将上月电脑费用核算到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计入部门费用。4.4.2 公司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费用计入总经办。
4.4.3 公司对电脑硬、软件和耗材进行费用控制,具体金额视工作需要,由财务部统一规定。超过费用控制额度者,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超标费用的1/3,部门其它人员承担超标费用的2/3。可以追查时,由责任人承担。4.5
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OA)系统管理
4.5.1 公司局域网和OA系统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管理或委托服务商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变更硬、软件配置。
4.5.2 公司网站按《企业网站管理办法》管理。4.6
电脑使用管理
4.6.1 公司电脑仅限于公司员工在履行职务期间使用。
4.6.2电脑监护人应指定电脑使用者,非经电脑监护人同意,公司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脑。
4.6.3员工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公司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聊天、玩游戏、浏览网页、查询信息、观赏音像资料、上传或下载资料等。
4.6.4 非公司员工,需要使用公司电脑时,应经过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指定监视人陪同。监视人应保证公司秘密不受侵害。4.7 保密与安全
4.7.1
凡涉及公司信息的各项电子文档都是公司秘密;
4.7.2
公司禁止员工未经许可传递、拷贝、复制有关公司信息或包含公司秘密的电子文档。4.7.3
电脑监护人应为每台电脑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各电脑使用者应在电脑硬盘上建立自己的专用文件夹,并设置密码保护。4.7.4 员工离职或工作交接时,应将密码和权限作为交接内容之一。离职或变换工作后,人事行政部应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密码和访问权限更改工作。4.7.5 因工作需要设置的共享文件夹,应设置访问权限。但财务部电脑不应设置共享文件或文件夹。4.7.6 传递电子文档应尽可能使用点对点方式(如用QQ或OA方式),不用或少用共享方式。4.7.7 办公电脑均应安装杀毒软件,并设置为12:15定时、自动查、杀病毒。4.7.8 人事行政部应在指定服务器上设置不可修改和删除的备份文件保存区,各电脑使用者应按人事行政部要求,对重要电子文档按指定路径在指定文件夹中进行备份保存。
第三篇:机泵管理规定
机泵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泵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油化集团和所属炼化、催化剂、润滑油等生产企业的机泵管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机泵是指除列入大型机组管理范围外的转动设备,包括泵、压缩机、风机、汽轮机、膨胀机、干燥分离过滤机、产品成型包装及输送机械、变速器、搅拌机、特殊阀门等。
第四条加强机泵管理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机泵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按主要机泵和一般机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标准由企业自定。明确机泵分级后的管理杈限,落实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对机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第七条企业应建立机泵档案和台帐,做到“一台一档”。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油化集团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对企业机泵实施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机泵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机泵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泵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机泵管理工作。
第十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机泵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油化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规程、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本企业机泵管理制度。
(二)负责编制机泵设计选型导则,对机泵的结构、材料、易损件等进行明确规定,以规范技术协议的要求。负责机泵的设计审查、选型及技术协议的签订,参与机泵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机泵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组织开展机泵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对运行状况较差机泵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
(四)组织建立机泵档案、报表,做好机泵管理工作总结,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新建和更新改造项目新增机泵要求在设备投运后三个月内完成建档工作。设备检修后应在一个月内将检修资料存入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机泵编号、位号、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制造厂、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 2.机泵图纸、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附属设备明细表等; 3.机泵易损件、主要配件目录; 4.机泵安装调试、试车验收资料;
5.设备运行时间记录,润滑相关资料;
6.机泵检修、检测和配件更换记录,主要机泵检修技术方案;7.机泵故障、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记录; 8.机泵改造技术文件。
(五)组织编制主要机泵检修计划,审查主要机泵检修施工技术方案,并负责主要机泵检修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质量评定工作。
(六)审核机泵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机泵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备品配件计划,负责机泵备件的质量跟踪和分析工作。做好进口设备备品配件国产化工作。
(八)负责机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九)组织机泵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事故处理。(十)参加操作规程审查。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一)参与机泵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二)(三)参与机泵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组织机泵联动试车及性能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和审核机泵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
(四)负责机泵的运行管理,确保机泵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五)组织或参与机泵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二条釆购部门职责:
(一)参与机泵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二)负责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三)建立对机泵制造厂商管理和考核制度,确保制造厂商具备提供企业规定要求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四)组织机泵监造、工厂试车、开箱验收工作。(五)按储备定额要求做好配件的储备工作。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机泵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机泵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二)负责建立机泵档案、台帐,负责编制机泵运行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
(三)按润滑油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设备润滑管理,负责落实机泵润滑油(脂)定期检验分析工作,负责制定油雾润滑系统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标准,对油雾润滑系统的日常使用维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四)负责机泵检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按设备分级管理要求,负责或参加机泵检修、更新、改造的实施和质量验收、质量评定工作。
(五)积极开展机泵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落实整改措施,减少非计划停机。(六)参加机泵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参加机泵的选型、设计审查、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运行状况较差机泵的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工作,制定相应措施并负责实施。(九)负责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搡作、维护水平。第三章机泵设计选型和采购
第十四条企业应依据机泵设计选型导则进行机泵选型审查、安装设计审查以及购置技术谈判。釆购部门应按技术协议要求组织釆购。
第十五条机泵设备设计选型应符合相应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炼油化工易燃、易爆等特点,按以下原则进行选型:
(一)(二)(三)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高效低耗、易维修的原则。坚持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坚持安全、环保、健康的原则。
(四)坚持釆用成熟的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的原则。(五)优先选用国产设备。
(六)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第十六条机泵选型和安装设计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出口压力、流量等主要参数不允许有负偏差,额定流量点应当位于所提供最佳效率点流量的80~110%区间内。对于设计流量变化较大的机泵宜采用变频调节等措施。
第十七条设计应明确现场气候和环境条件。主要包括:(一)仪表信号和动力风压。
(二)蒸汽参数。
(三)防爆区域划分、防爆等级。
(四)机泵安装位置。室内安装、露天安装,有无釆暖设施、有无顶棚,布置层数、操作层标高等。
(五)现场气候条件。
第十八条订购的机泵主要部件需明确材料要求,不允许为了控制投资而降低机泵的材料等级,特别是与介质接触的材料应充分考虑介质的腐蚀特性。
第十九条根据机泵输送介质的性质合理选择密封的型式和材质。对于毒性强、污染大、价值高的介质,宜釆用可靠性高的密封形式,如双端面机械密封、干气密封等。
第二十条当机泵釆用强制润滑时,润滑系统设备、管道和管件的材质原则上宜为奥氏体不锈钢,润滑油管道连接宜釆用法兰连接。润滑油泵宜釆用互为自启动的设计方式,并设有联锁系统。
第二十一条机泵附属配套的压力容器应按照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151《钢制管壳式换热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设计、制造和验收。
第二十二条机泵技术文件应明确性能保证要求。主要包括实际特性曲线与设计特性曲线的偏离允许范围,最大工况噪声控制、振动指标等。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计单位与制造厂商签订机泵订货技术协议后,企业与制造厂商签订商务合同。企业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的约定监督制造厂商进行设计、制造和试验;如需变更,需经企业、设计单位、制造厂商三方确认。
第二十四条主要机泵出厂前,企业应按照合同和订货技术协议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验收。第四章机泵安装、检修、试车
第二十五条企业以状态检修为主、预防性检修为辅的原则组织机泵检修工作,防止机泵失修或过修。第二十六条机泵安装、检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检修单位必须建立质保体系,并按照HSE体系的要求落实各项施工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第二十七条新机泵安装后,施工管理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三查四定”,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中交和竣工验收。施工单位编制试运转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由施工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机泵设备调试及单机试车,做好试车记录。
第二十八条机泵检修严格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确保检修安全。
第二十九条缺陷机泵切换至备用机泵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对缺陷机泵进行检修。
第三十条机泵检修执行《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主要机泵检修应编制检修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机泵检修应编制检修关键工序控制卡。使用单位提出检修要求,检修单位编写主要机泵检修施工技术方案,检修施工技术方案经相关部门会签和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对突发性主要设备故障检修应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现场确定检修范围、检修深度、检修内容、标准和工期。
第三十一条加强机泵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质量控制。主要机泵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施工技术方案,对主要检修中间环节,由企业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检修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检修人员共同确认。一般机泵检修由使用单位的设备员和检修人员按检修关键工序控制卡验收确认。机泵设备检修完成后,应真实、完整地填写检修记录。
第三十二条机泵设备检修完成后应进行试车,试车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检修单位在常规检修完成后7天内、大修或工程施工完工后30天内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给使用单位。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推行机泵安装、检修质量评定考核机制。机泵安装、检修质量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含让步接收)三个等级,根据质量评定结果对相关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三十四条机泵设备安装、检修质量评定内容:(一)工艺指标。
(二)安装、检修过程控制及记录。
(三)轴承振动、温度评定。〔四〕泄漏评定。(五)联轴器、排气帽完好,油、水视镜清晰完好。(六)现场标准化。
(七)特殊机泵专用质量评定。第五章机泵运行管理
第三十五条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机泵超温、超压、超负荷、超速运行。
第三十六条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设备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三检”工作(操作人员的巡检、维护人员的点检、设备管理人员的专检)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机泵各部位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和操作曰记。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应采取防范措施,列入检修计划,直至消除缺陷。
第三十七条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发现机泵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釆取措施、及时报告。为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立即停机。
第三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加强机泵润滑管理,认真执行润滑管理制度。机泵各润滑点应统计登记齐全,按规定添加和更换润滑油(脂),定期检查、分析各润滑点油品质量。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制定备用机泵管理规定,做好备用机泵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备用机泵要定期盘车和切换,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对有辅助系统的机泵,应定期进行自启试验等,确保辅助系统完好。
第四十条机械、电气、仪表维修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积极釆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开展机泵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定期对机泵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对超过标准运行的机泵要有分析意见或监护运行措施。对高温油泵进行重点监测。
第六章机泵更新、改造
第四十二条机泵更新、改造应当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技术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第四十三条当机泵存在以下情况时,应更新、改造:(一)不能满足生产条件。
(二)存在严重缺陷或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三)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泵。
(四)技术性能落后、质量低劣、故障频繁、维修费用高、能耗高。
第四十四条企业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对机泵进行设备状态评估,必要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依据评估或分析的结果提出机泵更新、改造计划。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核和上报。更新改造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十五条重要机泵更新、改造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积极釆用新技术,改善和提高机泵性能,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
第四十六条机泵报废应按油化集团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各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机泵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油化集团生产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机物料管理规定
机物料管理规定
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机物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物料的范围
1、各种运转机械所用的各种牌号的润滑油、润滑脂。
2、公司有关单位车辆使用的汽油、柴油等。
二、油料的领用及回收办法
1、各分厂车间按机组核定的润滑油用量报计划,经设备部批准后供应部进行采购。
2、油料需要更换时必须由质监部经过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确认需要更换,经设备部批准后到供应部领用新油。
3、各分厂(车间)经使用更换下来的油必须用桶回收,交油回收岗位进行登记、处理。处理后的油经质监部分析合格后由供应部统一保管。
4、各单位的车辆按核定的数量到供应部油库加油,超出核定数量的供应部油库不予加油,由用车单位自行解决。
三、油料数量的核定
1、油料使用数量由设备部根据机组消耗量核定。
2、各单位车辆耗油量根据车辆工作性质由设备部、供应部核定。
附油料消耗核定表:
设备部
2003年12月17日
第五篇: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电脑及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电脑的管理。
三、电脑使用管理
1、新入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并登记领用电脑;员工离职前须取消登录密码,便于下位员工的使用。
2、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均由公司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3、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视情况给予惩处。
4、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等)。
5、必须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公司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
6、工作时间禁止用公司电脑或使用通讯软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在工作时间打游戏、看电影、视频。禁止播放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影像、音乐等。
7、不准利用公司电脑传播法律禁止的文字、图片,不准传播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文字、图片资料。
8、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
9、各部门应定期备份工作文档、数据、图纸等文件,对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文件需要在两人或者负责人监督下进行备份操作,并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为他人(包括离职员工)复制公司内部任何数据资料。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 1
偿或刑事责任。
10、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
11、任何人不得安装企业QQ外的聊天通信客户端,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等聊天、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
12、隶属在企业QQ群内的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及时登录企业QQ,并保障公司内部沟通机制的畅通。
1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上班时间办公电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行政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依据。
四、电脑保养及维护
1、公司内部由专人负责电脑的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2、员工应该经常整理电脑文件,以保持电脑文件的整齐,建议每月要进行电脑硬盘碎片整理操作。
3、员工应该保持电脑周围环境的清洁,键盘,鼠标机箱,显示器等不应堆积灰尘,应该每日清理。
4、遇到突然停电时,必须等待3分钟后才能再次开启电脑电源,以免造成电脑主电路板损坏。
5、应将机箱放在空气容易流通的地方,室温应维持在28度左右,以确保电脑正 常运行。电脑的机箱上不允许堆放杂物,以免机箱过热或带来安全隐患。
6、如遇电脑故障,需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并交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调派专人 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人验收并签字。如碰到有硬件损坏要更换,由改维修 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并加上使用者的购买申请,然后交行政人事部。
7、如电脑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报修,或因使用者操作不当所引起的电脑相关损坏,由该电脑的使用者负责赔偿。
五、处罚措施
1、部门负责人有义务监督员工上班时间的电脑使用状况,对于员工上班时间使用 电脑从事工作之外的行为有权勒令员工改正。员工拒绝改正的,必须上报行政
人事部处理。
2、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记过处分并给予通报批 评,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解除劳动关系,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