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仲恒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书
贵州省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90万
t/a)技改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
报告书
盘县仲恒煤矿(90万t/a)技改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项目名称:贵州省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90万t/a)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矿井
项目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镇中沙村
设计规模:90万t/a
设计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和六十五工程处
施工时间:二○○九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月
申请验收单位: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
验收时间: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至三十日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贵州省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90万t/a)技改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
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文件《关于申请对仲恒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的报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聘请8位专家组成验收组,会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六盘水市监察分局、六盘水市安全监管局、盘县县安全监管局等有关人员,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及《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以下简称安全专篇(变更))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计等要求,于202_年5月27日至5月30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井上、下现场全面核查等方式,对贵州省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90万t/a)技改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竣工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一、矿井概况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井田地理位置及交通
仲恒煤矿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西部,属红果镇管辖。该矿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9′51″~104°30′16″,北纬26°02′22″~26°02′59″。仲恒煤矿为扩界扩能的后矿井,井田走向长2.13~3.15km,倾斜宽0.68~1.23km,开采深度:+1850m~+1200m标高,矿区面积2.9077km2。
盘西支线铁路从井田东部穿过,经水柏铁路接株六复线、经威红支线接南昆铁路以最短地距离连接贵阳、昆明、南宁、广州等地。可供本矿装车外运的铁路装车站主要为盘西支线上的红果站。威红支线铁路向北与盘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西支线铁路、水柏铁路、贵昆铁路相连,向南与南昆铁路相通。红果站至六盘水市165km,至贵阳市411km、贵昆铁路至昆明289km,经威红支线铁路、南昆铁路至南宁576km,至广州1382km,经水柏铁路、株六复线铁路至贵阳439km。
矿井东南面有G320国道公路通过,矿井工业场地有乡村公路(已改造为三级)向东至红果镇接G320国道;也可经工业场地南面的乡村公路(已改造为三级)至火铺镇接G320国道。在工业场地的北面有镇(宁)胜(境关)高速公路通过,并在附近设有砂坡出口,交通便利。
2、主要可采煤层赋存及储量
仲恒煤矿扩界扩能后的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井田走向长2.13~3.15km,倾斜宽0.68~1.23km。
开采深度:+1850m~+1200m标高,矿区面积2.9077km2。
井田内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为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粉砂岩、细砂岩、泥岩及煤层组成,全组厚194~245m,平均224m。龙潭组含煤28~49层,一般含煤38层,含煤总厚24.72~42.04m,平均含煤总厚33.63m,含煤系数为12.8~17.2%,平均含煤系数为15%,其中含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20层(1、3、3-1、4、6、8、12、14、15-
1、15-
3、16-
2、16-3、18、18-
1、20-
1、20-2、22、23、24、25),含煤总厚24.78m,含煤系数为11%。根据煤层的沉积先后及各煤层的间距,本矿区内煤层分为下、中、上三个煤组:上煤组5层可采煤层,分别为1、3、4、8、12号煤层;中煤组6层可采煤层,分别为15-
1、15-
3、20-1、22、23、24号煤层;下煤组仅1层可采煤层,为25号煤层。本矿范围内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12层,即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可采平均总厚15.18m。
根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和《煤炭工业设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计规范》(GB50215-202_)的规定,对井田资源/储量进行经济意义评价和分类计算。仲恒煤矿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为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12层煤,资源量5419.00万t,仲恒煤矿共获得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1011.20万t,探明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11)94.80万t,探明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11)103.00万t;获得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244.70万t,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2)124.0万t,控制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2)155.30万t;获得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2686.00万t。工业资源/储量4881.80万t。设计资源/储量4313.70万t。设计可采储量3769.33万t。
矿井服务年限32.2年。
3、水文地质
仲恒煤矿所在区域位于云贵高原向黔中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区内地形以中山为主,内部多盆地和缓坡,境内碳酸盐类岩石广泛分布,地貌如溶丘、洼地、峰丛、溶斗、伏流等分布普遍。
区域内岩层主要为碳酸盐岩和碎屑岩两大类,碳酸盐岩包括三叠系下统永宁镇组一段、三段、四段灰岩,二叠系中统茅口组灰岩,碳酸盐岩分布面积广,分布区多属裸露及半裸露的基岩山区,地表岩溶洼地、落水洞、溶斗、岩溶潭、岩溶大泉等较发育,地下局部发育溶洞、暗河,大气降水容易通过地表大量的负地形渗入岩溶裂隙、管道、暗河之中,岩层中赋存着丰富的岩溶水,富水性强,这些岩溶水长途径流,最后以岩溶大泉、岩溶泉群或暗河等形式集中排泄于当地河谷中。
碎屑岩分布面积相对较小,主要包括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及泥质粉砂岩,三叠系下统永宁镇组二段粉砂岩、粉砂质泥岩,二叠系上统龙潭组砂泥岩,碎屑岩靠近地表时风化作用较强烈,风化裂隙较发育,含风化裂隙水,深部发育构造裂隙地段,含构造裂隙水为主,碎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屑岩区地下水运动受地形、地貌、岩性、构造控制,富水性总体较弱,主要依靠大气降水补给,受地势影响,一般为近源补给、就近排泄。
区域内岩溶水和碎屑岩裂隙水均以大气降水作为主要补给来源,地下水动态随季节变化明显,一般每年5月中、下旬地下水流量、水位开始回升,6~9月为最高值,其间出现2~3次峰值,10~12月份进入平水期,水位、流量开始逐渐递减,到次年三、四月份降为最低值。
区域内龙潭组煤层上覆的中~强岩溶含水层之间一般具有较好的隔水层,含水层之间水力联系较弱,对煤矿床开采影响小,只是当导水断层或其他导水通道沟通上覆含水层与矿床水力联系时,上覆含水层才会成为矿井的充水水源,从而威胁到煤矿床的开采。龙潭组煤矿床下伏茅口组强灰岩含水层与煤矿床深部下煤组煤层间隔水层较厚,其地下水间接威胁深部下煤组煤层的开采。
本矿井属于以裂隙充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水文地质类型属二类二型。根据勘探地质报告、原有矿井生产期间涌水情况和邻近的生产煤矿(火铺煤矿)的矿井涌水量统计分析,矿井正常涌水量368m3/h,最大涌水量602m3/h。
4、矿井瓦斯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一五九队1985年10月提交的《贵州省盘县煤田盘江矿区松沙井田精查补充勘探地质报告》,本井田1~25号煤层瓦斯含量为0.02~25.33 ml/g•r。
井田内给煤层原始瓦斯含量较高,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1、3、4、8、12、15-
1、15-3、20-1号煤层的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在鉴定标高以上,1、3、4、8、12、15-
1、15-3、20-1号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故仲恒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02_年仲恒矿进行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并取得贵州省能源局批复(黔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能源煤炭[202_]392号),桂箐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绝对涌出量为/m3/min,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m3/min。
因此,仲恒煤矿(90万t/a)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与管理。
5、煤层自燃倾向性
仲恒煤矿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为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12层,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2_年8月和202_年10月提交的仲恒煤矿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结果,该矿井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自燃倾向分类均为Ⅱ级(自燃)。
6、煤尘爆炸危险性
仲恒煤矿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为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12层,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2_年8月和202_年10月提交的仲恒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结果,该矿井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12层煤的煤尘均有爆炸性。
7、地温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一五九队1985年10月提交的《贵州省盘县煤田盘江矿区松沙井田精查补充勘探地质报告》,本井田属地温正常区。
(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情况
202_年10月由贵州煤矿地质工程咨询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完成《关于贵州省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于202_年1月通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贵州省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2_]1号)。202_年10月获得了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对《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市环预审[202_]53号)。202_年9月获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得了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解决煤矿资源合理配置、调整六盘水市部分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黔国土资矿管函[202_]1553号)。202_年7月取得了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0120260。
202_年9月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202_年12月获得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的批复(黔煤安监监察函[202_]83号)。202_年2月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设计《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变更)》,202_年4月取得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黔能源煤炭[202_]273号)。202_年2月19日获得贵州省能源局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黔能源煤炭[202_]39号文)。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该矿矿区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2.9078km2。设计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t/a,服务年限为32.2年。
煤炭工业贵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于202_年4月19~21日对仲恒煤矿(90万t/a)单项工程进行了质量认证,桂箐煤矿设计单位工程89个,已竣工认证(备案)86个。其中矿建单位工程39个,竣工认证(备案)39个;土建单位工程20个,竣工认证(备案)20个;安装单位工程30个,竣工认证(备案)27个,其中3个工程为完工。以上单位工程竣工认证(备案)率均符合规定要求。
机电安装单位工程有3个未认证(备案),分别为:二采区轨道斜井绞车、二采区轨道斜井猴车、二采区轨道上山绞车工程。
202_年10月,六盘水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安全质量质量标准化等级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为二级煤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市安监管通字[202_]159号)。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_年5月提交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90万t/a)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价结论为:仲恒煤矿安全验收评价现场检查得分74.8分,各专项得分均高于60分,危险程度等级为B级,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本次验收范围: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0120260,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面积为2.9077km2,开采深度为:+1850m~+1200m标高,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的批复(黔煤安监监察函[202_]83号),本次验收范围为1、2采区(即首采区),开采深度为+1850m~+1200m标高,开采1号煤层。
(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建设完成情况
1、开拓与开采系统
工业场地选择在红果镇的中沙陀西北的坡地上,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为+1750.0m,方位角为213°,长度为861m;副斜井井口标高为+1745.0m,方位角为213°,长度为848m,回风斜井井口标高为+1760.0m,方位角为213°,长度为885m;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均按倾角24°沿23号煤层底板掘至+1400.0m水平沟通并布置水仓、泵房、井底车场及硐室,并在+1400.0m标高布置+1400m水平大巷与联系二采区。主斜井铺设胶带输送机运输,副斜井铺设轨道采用绞车提升作辅助运输。
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均布置在23号煤层底板粉砂岩、细砂岩中,矿井采用联合开拓。
根据矿井开拓布置,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共有5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一采区回风斜井和二采区轨道斜井、二采区回风斜井。
井田划分为一个水平,水平标高+1400.0m,高速公路煤柱把井田划分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成两个块段,在高速公路南部+1400m水平以上煤层赋存条件较为简单的块段划为一采区,+1400m水平以下划为三采区;在高速公路北部+1400m水平以上煤层赋存较为复杂的划为二采区,+1400m水平以下划为四采区。
仲恒煤矿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为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12层煤,在高速公路南部部分煤层原有南采区生产系统已开采至+1587.0m标高,高速公路北部部分煤层原有北采区生产系统已开采至+1668.0m标高,在原有南采区+1587.0m标高以上未开采完的煤层由原有生产系统进行回采,在原有北采区+1668.0m标高以上未开采完的煤层由原有生产系统进行回采。
水平标高设在+1400m比较合适,其上山阶段垂高在180~270m,可布置二~四个区段进行回采;下山阶段垂高在200m,可布置二~三个区段进行回采。
一采区巷道布置: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在一采区内井筒兼作上山,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均按倾角24°沿23号煤层底板掘至+1400.0m水平沟通并布置+1400.0m水平大巷、水仓、泵房、井底车场及硐室,副斜井、回风斜井掘进至+1567.0m标高后掘进11上车场、11轨道石门和11专用回风石门,11轨道石门和11专用回风石门见1号煤层后沿煤层走向向北掘进10101回风顺槽至一采区边界;主斜井在+1493.2m标高掘进11运输石门。副斜井在+1488.2m标高分别掘进11中车场、12轨道石门,12轨道石门掘至1号煤层后沿煤层走向向北掘进10101运输顺槽至采区边界布置10101工作面与10101回风顺槽连通,同时布置10102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和13轨道石门掘进工作面形成完整的生产系统。
二采区巷道布置:
利用原有的二采区主斜井作为二采区轨道斜井,并在原有风井场地北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面100m按48°方位角和30°的倾角掘进二采区回风斜井,二采区轨道斜井和二采区回风斜井掘至+1668.7m标高后布置二采区绞车硐室、二采区上部车场,然后沿23号煤层底板掘进二采区运输上山、二采区轨道上山和二采区回风上山至+1400.0m标高与+1400m水平大巷联通。二采区回风上山掘至+1659.1m和+1654.1m标高后掘进21专用回风石门和21上车场、21轨道石门,21专用回风石门见1号煤层后沿煤层走向布置20101回风顺槽至井田边界;二采区运输上山掘至+1591.6.m标高布置21运输石门并在+1586.6m标高布置21中车场、22轨道石门,21运输石门和21轨道石门掘至1号煤层后沿煤层走向向北掘进20101运输顺槽至采区边界布置20101工作面与20101回风顺槽连通,同时布置20102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和23轨道石门掘进工作面形成完整的生产系统。
两个首采工作面为10101综采和20101炮采工作面,都设有运输及回风顺槽,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目前10101综采工作面已试采约200m,剩余可采走向长度约210m。20101炮采工作面已试采约260m,剩余可采走向长度约240m。
在两个首采工作面的下覆8号层底板中平行于两个首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布置有上、下瓦斯抽放巷并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
在一采区井底车场布置有中央变电所和排水泵房(联合布置)、主、水仓和管子道,在+1400m水平的运输石门及入水之间布置消防材料库。在主斜井和副斜井井底布置永久避难硐室。在二采区轨道斜井井底布置永久避难硐室,二采区轨道上山和回风上山中部布置采区变电所。
矿井共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10101工作面)和1个炮采工作面(20101工作面),2个综掘工作面(10102运输顺槽和回风巷),3个炮掘工作面(13轨道石门、22运输石门和23轨道石门)。
井筒、石门、上山等岩巷为砌碹/锚喷支护,工作面顺槽为U型钢架棚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支护,局部为锚网+钢带支护,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20m范围内采用单体支柱+长木梁抬棚超前加强支护。
矿井开拓煤量为1687.2万t,服务年限约18.75年;回采煤量为19.99万t,可采期约2.66个月,准备煤量为742.7万t,可采期约8年。三量符合有关规定。
采、掘工程编制有作业规程,采掘工作面均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变电所通过联络巷与回风上山相连,其余巷道和硐室为全负压通风或扩散通风。
仲恒煤矿井下未设炸药库,仲恒煤矿原地面爆破材料库位于行政办公生活场地西南侧580m处一平缓山沟内,四周环山,库址周围无民房。其储量为:炸药3t,雷管1万发。
验收结论:开拓与开采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矿井通风系统
根据矿井开拓开采部署,矿井投产时布置二个采区,共布置5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一采区回风斜井和二采区轨道斜井、二采区回风斜井,其中进风井3个,专用回风井2个。每个采区均设置专用回风斜井形成独立回风,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一采区新鲜风流由主斜井和副斜井进入,经11中车场和12轨道石门进入采掘工作面,二采区新鲜风流由轨道斜井进入,经二采区上部车场、二采区运输上山、21中车场再经22轨道石门(21运输石门)进入采掘工作面,两个采区的污风都通过其工作面专用回风联络巷经回风上山、回风斜井排出。
一采区选用2台FBCDZ—10—№26B型轴流通风机(n=580r/min),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每台通风机各配2台YBF450S1-10型(160kW、380V)防爆电动机。平时1台工作,1台备用检修。二采区选用2台FBCDZ—10—№24C型轴流通风机(n=580r/min),每台通风机各配2台YBF355M2-10型(110kW、380V)防爆电动机,平时1台工作,1台备用检修。
根据该矿202_年2月28日进行的反风演习,矿井采用通风机反转反风,在5分钟内实现风流全部反风,反风量为正常通风量的56%。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设有正、反向风门,风井防爆门、人行通道、电流表、温度计、电话等配套附属装置齐全。
验收时,矿井布置二个采区,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即10101),一个炮采工作面(即20101),2个煤巷(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即10102运输顺槽、10102回风顺槽),3个岩巷掘进工作面(即13轨道石门、22运输石门和23轨道石门)。
10101和10102回采工作面为“U”形上行通风,各采、掘工作面均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无串联通风现象。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供风,每个掘进工作面均采用FBD№6.3/2×37型局部通风机2台,配Φ800mm阻燃风筒。掘进工作面均安设了“三专两闭锁”装置,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切换。
202_年2月由贵州煤矿矿用产品检验中心对仲恒煤矿已安装的主要通风机进行了主要通风机装置性能测定,结论为所有检测指标均合格;202_年3月由煤矿进行了矿井通风系统阻力测定,通风阻力一采区为681.56Pa,等积孔为4.35m2,二采区为497.05Pa,等积孔为3.14m2,矿井总等积孔为7.62m2,仲恒煤矿目前属于通风容易矿井,供风量能够满足井下需风要求。
设计矿井总风量前期为7020 m³/min,后期为7020m³/min(容易时期~困难时期),回采工作面设计风量为2100m³/min,煤巷炮掘面设计配12m³/min,岩巷掘进工作面风量360m³/min。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根据矿井202_年3月上旬测风报表,总回风为7426m3/min,111901回采工作面实际风量为1778m³/min,111902运输顺槽(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实际供风量为794m³/min、111902回风顺槽(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实际供风量为751m³/min,111903下底板瓦斯抽放巷掘进工作面实际供风量为798m³/min,111904下底板瓦斯抽放巷掘进工作面实际供风量为797m³/min。
验收结论:矿井通风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待存在问题整改完善后同意通过验收。
3、瓦斯防治系统(1)瓦斯管理
该矿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编制了瓦斯检查员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了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及时填写了瓦斯检查日报,做到了“三对口”。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及时对通风瓦斯日报审阅签字。矿井一采区总回瓦斯浓度分别为0.22%;二采区总回瓦斯浓度分别为0.22%;10101综采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为0.3~0.62%;20101综采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为0.3~0.62%;其它地点瓦斯及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矿井配备了JCB4便携式瓦斯检测警报仪160台,AZJ-202_便携式瓦斯检测警报仪40台,CJG-10光学瓦斯检定器20台,QJG-10A光学瓦斯检定器64台,QJG-100光学瓦斯检定器15台。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携带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同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矿井配备了38名瓦斯检查员,所有采、掘工作面设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对采、掘作业点随时检查,并按规定要求,设有甲烷传感器。每天安排了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一名瓦斯检查员对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挡风墙外以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了检查。其它有害气体也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检查。
通过地面查阅矿井的瓦斯日报及监测日报,并下井现场抽查:所有工作面及峒室等瓦斯检查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在规定之内。
矿井严格执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关于防止瓦斯积存的措施、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等防爆措施,同时,该矿各工作面均实现了独立通风、及时封闭了不用的废巷、回风斜井井口设置防爆门、主扇有反风装置、在运输石门、轨道石门、回风石门均按要求设置了隔爆水棚、所有下井人员都佩带了自救器、矿井编制了矿井灾害预防和瓦斯爆炸事故处理计划。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已编制了年度、季度、月度抽采计划。矿井两采区开采1号煤层都采取了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矿井所有入井人员为590人,配备了ZYX-45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700台。
矿井成立了防突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安全、机电等副矿长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有通风科、打钻队及防突工作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岗位的防突责任;配备了ZY-1250型液压钻机10台,配备了ZY-750型液压钻机1台,WTC瓦斯预测解析仪9台(其中4台已损坏)及其它相关设备及仪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仪器仪表配备基本满足防突需要。矿井设置了压风自救系统和反向风门。
202_年9月仲恒煤矿对10101综采面的消突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已消突,实测最大残余瓦斯含量为7.73m3/t,小于8.0m3/t,未实测最大残余瓦斯压力)。202_年9月仲恒煤矿瓦斯实验室对20101炮采面的消突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已消突,实测最大残余瓦斯含量为7.73m3/t,小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于8.0m3/t,未实测最大残余瓦斯压力)。
202_年2月仲恒煤矿瓦斯实验室对10102回风巷的534m~634m区域消突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已消突,评估范围内实测最大残余瓦斯含量为7.388m3/t,小于8.0m3/t,未实测最大残余瓦斯压力。
仲恒煤矿编制有瓦斯抽采专项设计和防突专项设计,10101和20101回采工作面采用本煤层超前预抽及采空区抽放。根据煤科总院抚顺分院202_年3月所作鉴定报告,M9煤层瓦斯含量12.50m3/t,瓦斯压力0.95MPa, M12煤层瓦斯含量10.39m3/t,瓦斯压力1.14MPa,111902运输巷、回风巷采用底板瓦斯抽放巷预抽M9煤层掘进条带瓦斯,底抽巷布置在M9煤与M12煤之间的岩层内。
井下建立了4个临时避难硐室及2个永久避难硐室、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反向防突风门及入井人员佩戴自救器等安全防护措施。
(3)瓦斯抽采
高负压抽放系统选用2BE3620-28Y4, 电机YBPT560-4/500/10k,功率500kW。水环式真空泵2台(1台工作,1台备用检修),各配1台400kW 10kV电动机。
低负压抽放系统选用2BE3620-28Y4, 电机YBPT560-4/500/10k,功率500kW。水环式真空泵2台(1台工作,1台备用检修),各配用1台500kW 10kV电动机。
高负压抽采系统地面主管选择D600×10mm焊接钢管、一采区回风斜井主管选择D600×10mm焊接钢管、一采区回风石门D450×9mm焊接钢管、一采区底板瓦斯抽采巷选择D325×8mm焊接钢管、运输顺槽选择D325×8mm焊接钢管和二采区选择D325×8mm焊接钢管。
低负压抽采系统地面主管选择D600×10mm焊接钢管、一采区回风斜井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主管选择D600×10mm焊接钢管、一采区回风石门选择D530×9mm焊接钢管、一采区回风顺槽D500×9mm焊接钢管、二采区选择D325×8mm焊接钢管。
各台泵及各趟管路之间均安设了阀门控制。抽放系统有隔爆、防回火及避雷等安全装置。
瓦斯抽采站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分别为200 m和150m,均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其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均采用防爆型,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瓦斯抽放管路从主斜井入井,经过采区回风石门进入各采掘工作面,抽采方法:采取底板穿层钻孔预抽煤层掘进条带瓦斯、本煤层顺层钻孔预抽。10101和20101两个首采工作面开采期间,根据工作面采空区瓦斯情况,采用开采层采空区留管低负压抽放结合高位钻孔治理工作面上隅角瓦斯。
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10101和20101两个首采工作面一班生产、两班准备,日产量约1000吨。瓦斯抽采达标指标接近临界值(瓦斯预抽率为40.32%,大于40%,实测最大残余瓦斯含量为7.73m3/t,小于8.0m3/t),现场验收时采煤工作面通过在切眼施工排放钻孔和在底抽巷补作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作为补充措施。
验收结论:瓦斯防治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待存在问题整改完善后建议通过验收。
4、粉尘防治系统
仲恒煤矿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为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12层,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仲恒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结果,该矿井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12层煤的煤尘均有爆炸性。
本矿井井下消防洒水以处理后的矿井井下水为水源,系统为静压供水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系统。一采区消防由主工业场地800m3生产、消防高位水池(标高+1815m)供水,二采区消防由二采区工业场地400m3生产、消防高位水池(标高+1840m)提供。供水管路分别由主场地副斜井和二采区轨道斜井敷设至井下运输大巷、煤层大巷、回风巷等,上述洒水管在井底车场连通形成环状供水管网。井下供水管路低于+1700m的管道采用减压阀减压以满足生产设备及各用水点使用压力要求。
一采区地面最高用水标高为+1774.0m,井下最高用水标高+1760.0m(一采区回风斜井井口标高,一采区消防由主工业场地800m3生产、消防高位水池(标高+1815m),高差41m,满足静压供水的要求;二采区地面用水标高为+1800.1m,井下最高用水标高+1797.2m,二采区消防由二采区工业场地400m3生产、消防高位水池(标高+1840m)提供,高差39.9m,满足静压供水的要求。
矿井一采区消防、洒水用水由工业场地供水环网接管(主管D200、支管D150)供给,井下分别由主斜井(D159×4)、副斜井(D159×4)和一采区回风斜井(D108×4)三趟供给;消防用水水量、水压由800m3生产、消防高位水池(池底标高+1815m)保证。
矿井二采区消防、洒水用水由工业场地供水环网接管(主管D150、支管D100)供给,井下分别由二采区轨道斜井(D159×4)和二采区回风斜井(D108×4)二趟供给;消防用水水量、水压由400m3生产、消防高位水池(标高+1840m)保证。
主、副斜井、一采区回风斜井及二采区轨道斜井、二采区回风斜井、二采区运输上山、二采区轨道上山、二采区回风上山、运输石门、轨道石门与回风石门、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与回风顺槽、掘进巷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井底车车场等处都敷设有防尘洒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给水栓。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矿设有专人对主要巷道和采掘施工工地点进行冲尘,清扫和定期测尘工作,井下职工均按规定发放防尘劳动保护用品。
井下采取了湿式作业,粉尘监测,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配备了测风、测尘工4人。
验收结论:粉尘灾害防治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待存在问题整改完善后同意通过验收。
5、防灭火系统
仲恒煤矿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为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12层,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2_年8月和202_年10月提交的仲恒煤矿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结果,该矿井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自燃倾向分类均为Ⅱ级(自燃)。
该矿井1、3、4、8、12、15-
1、15-
3、20-1、22、23、24、25号煤层自燃倾向分类为Ⅱ级,为自燃煤层,按自燃煤层进行设计及管理。
矿井消防用水与防尘洒水管路为同一管路,所有胶带较输送机、运煤转载点安装了喷雾洒水,井下机电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备有灭火器材、沙箱等。
地面变电所、瓦斯抽放站、压风机房、地面炸药库、井下变电所等均备有灭火器、沙箱。
地面消防仓库建在工业广场井口附近,井下消防仓库位于一采区井底车场联络巷内。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符合安全专篇要求。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均为抗静电、阻燃型。井下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齐全,其它防灭火措施及装备可靠,矿井工业广场构筑物布置满足防火间距要求。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与井下消防洒水管路为合一供水系统,在矿井避灾路线上均有消防洒水管路通过,并在通过避灾硐室附近的供水管路上安装有专门施救供水阀门。
验收结论,防灭火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待存在问题整改完善后同意通过验收。
6、防治水系统
仲恒煤矿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井防治水系统均按照水文地质中等类型进行建设、配备相关设备。矿井成立了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防治水管理制度、台帐。矿井编制了矿井水文地质相关图纸,进行了小煤窑调查,并及时填绘。地面设有防洪排水沟,并储备了各类防洪物资。矿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留设了各类防水煤(岩)柱。其中,井田边界留设煤柱30m;采区边界两侧各采区均留设煤柱50m;断层防水煤柱按照落差大于15m的断层两侧留设煤柱15m(导水断层留设煤柱20m),落差大于30m的断层的两侧留设煤柱30m的原则,进行断层煤柱的留设。矿井预计正常涌水量为368m3/h,最大涌水量为602m3/h,矿井实测涌水量小于预计涌水量。矿井在井底设有主、副水仓,两水仓总容量为5143m3,大于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2944m3的要求。在+1400m水平水泵房安装MD450-60×8型水泵3台(工作、备用、检修各一台),水泵应配用YB2503-4型电动机,1000kW 10kV。由泵房敷设两趟D325×11mm排水管经副斜井至+1745m水平地面后去水处理厂。
井下钻探设备选用MYZ-150型钻机5台,备用5台,其主要技术参数:钻孔直径开孔87~115mm,终孔65mm,钻孔深度150mm。配套电机功率15kW。进行掘进巷道的边探边掘及探放水工作。
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勘查的《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报告和《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矿区采空区及构造富谁带地球物理勘察》报告评价了水文地质条件,评价了首采区及工作面的顶底板水文地质条件等,有效指导了矿井安全生产。
验收结论:防治水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待存在问题整改完善后建议通过验收。
7、电气系统(1)矿井主供电电源
仲恒煤矿位于盘县红果镇中沙陀村。矿井按设计建成双回路双电源供电系统,两回路电源分别引自李子树110/35KV变电站和平川110/35kV变电站。其中李子树110/35kV变电站至仲恒煤矿35kV线路(LGJ-240)11.2Km为主供电源;平川110/35kV变电站至仲恒煤矿35kV线路(LGJ-240)8.1Km为备用电源。仲恒煤矿变电所设有三台SZ11-12500/
35、35/10kV、12500kVA主变。所用变压器装于35kV变电所内,双电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带电备用,能保证供电的连续性,矿井供电电源可靠。
本矿井35/10kV变电所35kV母线上计算用电负荷有功功率17485.6kW。(2)地面变电所
根据工业场地布置情况及矿井采区开拓方式,在工业场地设置矿井地面35/10kV变电所、风井场地10kV变电所。
工业场地35/10kV主变电所,负责全矿井的高、低压供电,二级以上负荷采用双回路供电。
工业场地35/10kV变电所三台主变安装于户外,其余电器为室内布置。设控制室、10KV变电所0.4kV低压配电室、10kV配电室、35kV配电室、电容器室等。10kV出线为电缆出线,10kV开关柜为双列面对面布置。
35/10kV变电所主接线方式为全桥接线,变电所内10kV系统采用单母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线分段接线方式,设两段母线。35kV成套开关柜选用KYN61-40.5型金属铠装封闭移开式;10kV成套开关柜选用KYN28A-12型金属铠装封闭移开式,分别配置VS1-2/630-20KA真空断路器。
(3)防雷设施
35/10kV变电所在所内场地安装2基避雷针、高度28m,屋顶设置避雷带,构成防直击雷击保护。高压配电柜内装设有过电压保护器,其他建筑装有防雷接地网。
(4)地面和井下供配电系统
矿井地面设仲恒煤矿10kV变电所、35/10kV变电所附设10kV开关站。仲恒煤矿10 kV变电所电源由地面35/10kV变电所10kV两段母线供电。一回路从35/10kV开关站一段母线引出;二回路从 35/10kV开关站二段母线引出。
工业场地内的主井皮带、压风机、瓦斯泵、主提升绞车、主扇由仲恒煤矿10KV变电所供10KV电源。正常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带电备用,当一回路检修时,另一回路能承担所带负荷的安全和生产用电。
35/10kV变电所室内10kV开关站向井下中央变电所供电。
仲恒10KV变电所低压配电室选用2台S11-1250/10 10/0.4kV变压器,向地面公寓楼、办公楼、污水处理站、机修车间等380V低压负荷供电。
地面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斜井胶带输送机、井下中央变电所、地面压风机、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等设备均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矿井井下设一个中央变电所及一个采区变电所,向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及综采工作面等负荷供电。
井下中央变电所双回路电源均取自地面工业场地10kV开关站的10kV不同母线段,一回入井电缆选用YJV22-8.7/10/3×185、1200m矿用交联聚乙烯高压电缆,沿主斜井敷设至中央变电所。二回入井电缆选用与一回相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同。
采区变电所两回路电缆采用YJV22-8.7/10,3×120mm2 1150m矿用交联聚乙烯高压电缆,经1400水平大巷、运输上山敷设到采区变电所。共设11台BGP9L-10Y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12、11轨道石门配电点电源取自中央变电所,电缆选用YJV22-8.7/10/3×70 588m矿用交联聚乙烯高压电缆,安装一台KBSGZY-500/10/0.69kV、500kVA移动变电站,两台KBSGZY-500/10/1.2kV、500kVA,一台KBSGZY-630/10/0.69kV、630kVA向11轨道石门、10101回风巷、10102回巷、10801底板瓦斯巷抽放回风巷、10802底板瓦斯巷抽放回风巷,11运输石门、10101运输巷等动力负荷供电。
11运输石门配电点电源取自中央变电所,电缆选用YJV22-8.7/10,3×70mm2 390m矿用交联聚乙烯高压电缆,安装两台KBSGZY-1000/10 /1.2kV、1000kVA移动变电站,向11运输石门乳化泵站、10101工作面割煤机,刮板输送机供电。
井下供电系统为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井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不超过2Ω,井下电缆选用阻燃电缆,变压器选用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低压开关选用QBZ、QJZ、KBZ、BKD16系列低压隔爆开关。
变电所高压配电开关装设了过流、短路、漏电、欠压、绝缘监视等保护,低压电气设备装设了短路、过负荷、漏电、单相断线等保护装置。
(5)井下安全供电
井下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主供电源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三专”供电。局部通风机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能自动切换。
掘进工作面内的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和局部通风机间实现“风电和瓦斯电两闭锁”。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矿井编制了井下电气设备操作、检修等规程,做到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高压或危险供电场所悬挂了警示牌。(6)井下电气设备选用
本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均选用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控制、通信及信号设备选用矿用本质安全型;
井下所有低压馈电开关选用KBZ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 井下所有40kW以上设备选用QBZ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磁力起动器; 煤电钻选用ZBZ-2.5Z系列矿用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 防爆电气设备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
井下供电系统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网。井下供电的过负荷、短路保护、漏电保护三大保护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的要求。井下低压馈电开关选用自带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开关,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能力。井下配电网路均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井下供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能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井下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电气设备。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每天均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煤电钻已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都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井下照明选用ZXZ8-4.0M、ZBZ-4.0M系列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且用防爆型的照明信号设备。
本矿使用矿灯充电柜(TSK-TM/LCD100)9个,预留1个充电柜备用位置,充电装置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矿灯全部进行了编号,入井人员做到了专人专灯,矿灯均有短路保护器。(7)井下电气保护
井下10kV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路上装有选择性单相接地保护装置;在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路上也装有选择性动作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主接地极埋设于井下中央泵房水仓内。
验收结论:电气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8、矿井提升系统
贵州盘县仲恒煤炭矿井设计能力为(90万吨/年),斜井开拓,在工业场地副斜井(+1205m)设置一套提升设备作单钩串车提升,完成矸石、设备和材料等的提升下放任务。矿方现已安装了一套JTK2.5×2.3P型矿用提升机。
副井提升机设有防过卷、防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松绳、减速功能等保护。
在副斜井井筒装有ZDC.30-1.44型常开式跑车防护装置。辅助运输系统采用900mm轨距,30Kg/m轻轨轨道。
验收结论:矿井提升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同意通过验收。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9、矿井运输系统和空气压缩机系统 矿井运输系统
主斜井采用胶带运输机运输煤炭,安装DTL120/80/3×500型一台胶带输送机。
(1)主斜井运输设备
主斜井中并列安装一台胶带输送机和一台架空乘人装置,运煤为DTL120/80/3×500型胶带输送机,长度为1012 m,倾角24°,三电机驱动,功率3×500kW,胶带带宽为1200 mm,带强度为4000N/mm2,输送能力为800t/h,二采区井底煤仓下配有一台GLW300/7.5、N=7.5KW给煤机均匀上料,能力为300t/h。运人为RJY45-24/900型架空乘人装置,驱动功率为45kW,工作距离836 m,工作坡度24°,钢丝绳直径为20 mm。
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具有堆煤、温度、跑偏、烟雾、断电保护、防撕裂保护、沿线急停保护、逆止器等装置;矿用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控制装置齐全。
(2)11采区运输石门运输设备
在11采区运输石门中并列安装一台胶带输送机,运煤为DTL100/60/2×75型胶带输送机,长度为350 m,平巷运输,电机功率2×75kW,胶带带宽为1000 mm,输送能力为600t/h,将煤运至井底煤仓。
(3)采面的运输系统
采面安装了SGZ730/400型刮板输送机,长度140 m、输送量700t/h、功率2×200KW、电机型号YBSDS-200/125-4/
8、电压1140V;SGB620/40T型刮板输送机一台,一台胶带输送机型号为DSJ80/40/2×55,其主要技术参数为:Q=400t/h,带宽B=800mm,带速V=2.5m/s,长度L=160m,功率N=2×55kW,电压等级为1140/660V,输送带型号PVG800S;
(4)地面储装运系统中采用了主井转载站至地面栈桥皮带至选煤厂煤仓。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胶带输送机安装有堆煤、速度、跑偏、烟雾、防滑、洒水、急停保护装置,主斜井及运输石门安装的架空乘人装置,设有重锤张紧、拉线急停开关和越位传感器。
空气压缩机系统
矿井在工业场地安装3台FHOGD-250F型空气压缩机, 单台排气量21.1m3/min,排气压力0.75MPa,每台功率:250Kw;配有空气压缩机储气罐3台。空气压缩机装有润滑油低油压和超温保护、排气超温保护、排气压力超压保护,空气压缩机储气罐上装有安全阀。井下配套压风主管路一趟,压风主管选用DN150无缝钢管。
压风自救装置
各井筒及采掘巷道均布置有压风管道,各采掘工作面按规定安装有压风自救装置。井下压风及压风自救管路系统图完整。
验收结论:运输系统和空气压缩机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10、安全监控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的KJ90N型矿用综合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地面中心站、服务器、井上、下分站、电源箱、各种智能传感器、断电器、传输电缆和系统软件组成,具有甲烷超限断电和风电、瓦斯闭锁功能;监测监控范围覆盖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主要进回风巷等地点,并已实现了监控数据向盘县安监局的实时传送;井上、下工作分站共计28台。
202_年已按要求编制瓦斯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相关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该系统能实现地面中心远程控制断电功能。符合AQ1029-202_标准规定。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矿井为II类易自然煤层,安设了束管监测系统,但在井下重要硐室、各采掘工作面等重要进、回风巷安装CO、温度传感器,所有皮带运输机均安装有烟雾传感器综合保护装置,地面中心监控室时时反映出井下实际监测数据。
该矿井已于202_年按规定要求在抽采系统主管路、各支管路安设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研究生产的V锥监控计量装置,地面中心监控室实时监测到各支管、主管的瓦斯、流量、温度、压力、压差等数据。
矿井监控系统维护由通风工区监控组负责检修维护,配备有各种标准气样、检测设备等,监控组每7天对所有传感器进行调校且各种调校记录齐全。
验收结论:安全监控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安全监控系统:矿井采用的KJ90NB监测监控系统,各项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齐全,井下各类传感器按AQ1029-202_标准进行布置。目前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与县安监局进行联网。
人员定位系统:矿井采用的重庆煤科院KJ251型人员定位系统,功能齐全。目前该系统读卡器已能覆盖井下各个区域,每个员工都配发了识别卡,可容纳1000人同时跟踪,目前在册800余名。
紧急避险系统:目前井下避险系统建设为构筑采区避难所及工作面避难硐室。按照国家最新要求,永久避难硐室基础工程已施工完毕、其余各项装备正在安装中。
压风自救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的供风源是在地面空压机房,经副斜井集中向井下供风施救。压风管路目前已经投入使用,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采区所避灾路线均按AQ标准敷设压风管路并在各避难硐室管路采取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了保护措施,各地点压风自救器齐全完好,于202_年3月前完善了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实现压风自救系统的标准化管理。
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采用消防洒水管路兼作供水施救管路,管路覆盖了整个采区避灾路线上且均在压风自救阀处安设了供水阀,从消防水池到井下各地点已形成管网系统,能够保障各个作业地点及硐室供水需要。
通信联络系统:通讯系统型号为北京博世谷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怕迪兰IPX3000M型交换机容量为1000门,该系统是最新的监控技术,具有电话录音、统一编制号段、统一指挥、统一维护管理,同时具备无线电话接口功能等。该系统为有限调度系统,地面到井下已形成双环网布置。井上各泵房、变电所及办公场所,井下硐室、采掘工作面及采区避灾路线均按AQ标准安设了本质安全型的电话机及配套装备等。所有地点的电话能够直通地面调度中心。
验收结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待存在问题整改完善后同意通过验收。
11、矿山救护保健、安全管理
(1)矿山救援保健: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设计生产规模为(一期600kt/a),按照《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矿井(一期600kt/a)安全设施设计(修改)》设计要求,该矿成立救护中队,设立3个救护小队,每队由9人组成,全队共35人,并已按规定配备救护器材、仪器、设备、设施。从救护队到井口距离未超过0.30km,行走时间不超过5分钟,交通极为方便;通讯方面,救护队值班室电话直接与矿调度室联网,值班室内还装有程控电话1门、同时均配备有移动电话,通讯方便。矿山救护队取得三级资质,救护队员已经全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证,救护装备满足矿井救护要求。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该矿井在工业场地区域设置有医疗站,职工及家属就医,还可依托就近黔西林东医院。矿井设有工人浴室,并在更衣室及浴室设置有取暖设备。
为了保护矿山环境和工人健康,设计对废水、废气、噪声、矸石等污染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
职业病防治与就近的黔西林东医院签定了矿井职工保健急救协议。(2)个体防护
矿井所有入井人员均佩带了ZY-4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EXSI型防爆矿灯,穿戴了煤矿专用工作服、塑料矿工帽,矿用胶鞋以及过滤式半面罩防尘口罩等其他特殊防护装置。
(3)安全培训与管理
桂箐煤矿共有从业人员782人,矿井安全劳动定员392人,其中:安全专职人员39人,安全管理人员26人,矿山救护中队35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机构设置有:
总经理1名、生产副总经理1名、安全副总经理1名、机电副总经理1名、总工程师1名,通防工程师3名,机电工程师3名,采掘工程师3名、地测工程师2名。
设置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运组、机电工区、运输工区)、通防部(通风工区和抽采工区)、综采工区、2个掘进工区、矿综合部、监察部、计划营销部、救护中队等10个安全生产部门。其中: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副总工程师兼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专责2人,安全检查人员15名,其他人员4名。
生产技术部:副总工程师兼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程技术人员8名。
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副总工程师兼主任1人,副主任1人,调度员4人。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生产技术部机运组:副总工程师兼主任1人,副主任1人,技术员2人,管理人员3人。
通防部(通风工区和抽采工区):副总工程师兼主任1人,副主任1人,技术人员2人,管理人员7名,防突员7人,区长1人,副区长3人,特殊岗位人员52名,其他人员3名。
其余生产工区设置区长1名,副区长4名,技术员2人。各科室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该矿成立了防治水、“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突、“雨季三防”、职业病防治等专业领导小组。全矿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共计357人,并经相关资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该矿设立有三级资质安全培训中心,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由矿自行培训,202_年度培训510人,并经考核合格上岗,该矿制定有202_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该矿建立了一整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了矿长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煤矿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汇编成册,编制了相应的井下生产、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了《桂箐煤矿202_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桂箐煤矿202_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该矿生产安全费按45元/t计提,主要用于监测监控、瓦斯抽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供配电、提升运输、防尘、防水、通风等系统的建设与改造支出。
桂箐煤矿按规定与本矿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职工缴纳了基本工伤保险。
矿井保健:按照安全专篇设计要求,该矿在救护办公楼后面设置职工医务室,并配置了常用的医疗救护器材及药品,设置医护人员3人,为矿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井职工进行日常医务服务。
验收结论:矿山救护保健、安全管理基本符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盘县红果镇仲恒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要求,待存在问题整改完善后同意通过验收。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情况(一)总体评价
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基本按照批准的《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矿井(一期600kt/a)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进行了建设。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工程106个,已竣工106个,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98个。其中矿建28个,全部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土建45个,竣工验收45个,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40个,安装33个,竣工验收33个,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30个。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为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矿井成立了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矿井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并配齐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验收组通过查阅相关图纸及资料,对照《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矿井(一期600kt/a)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要求、验收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矿井(一期600kt/a)建成的主要安全设施和生产系统基本符合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等要求。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井下采区巷道布置与《桂箐煤矿矿(一期600kt/a)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不符,但基本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等及贵州省有关文件的要求。
2、111901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配风量不足。
3、111W底板瓦斯抽采下巷约有80米巷道沿M12号煤层掘进,无消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突评价报告,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抽放管路积水严重。
4、111901首采面中部有一落差3.7m左右的走向断层,断层附近存在瓦斯治理盲区,瓦斯治理不到位,202_年4月8日测定K1=0.43, 实测残余瓦斯含量为7.23 m3/t均接近临界值;本煤层上、下向顺层钻孔现场按单排布置与瓦斯抽采专项设计不符。
5、目前矿井抽采系统抽采能力偏低,未达到设计瓦斯抽采效果;111901首采面、111902回风顺槽单孔抽放负压均低于13KPa。
6、111902回风顺槽掘进作业期间瞬间瓦斯涌出量大,瓦斯治理不到位。
7、未按规定编制矿井防突专项设计、瓦斯抽采专项设计,底抽巷穿层钻孔设计只预抽M9煤层掘进条带瓦斯,未实现对采面回采区域的全覆盖,也未实现抽采邻近层的卸压瓦斯。
8、主斜井已揭露M1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未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或鉴定,未测定瓦斯基本参数。
9、瓦斯抽采计量装置未及时校验,误差大。
10、瓦斯抽放泵房控制室内未按设计要求设置瓦斯抽放站多参数监控仪。
11、用消突评价报告代替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12、矿井未按规定设置临时避难硐室,紧急避险“六大系统”未通过专项验收。
13、井下防突反向风门处于常开状态,调节窗防逆流装置不可靠。
14、专用回风上山内有电缆、轨道。
15、地面35/10kV变电所接地网线偏少接地电阻偏高(3.5Ω)。
16、主变外壳与35/10kV变电所接地网的连接点仅一个。
17、M1煤层已揭露,但未作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18、矿井的主要隔爆水棚安装未完善,11采区运输、轨道、回风上山、+1019回风石门四处地点的隔爆水棚未安装。
19、202_年7月由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矿井(一期600kt/a)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说明书》对井下的消防洒水系统未作设计说明,对井上消防材料库位置未作说明,对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材料配备未作要求。《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设计矿井井下的消防、洒水管路主井为DN100、副井为DN219的焊接钢管,矿井实际配备主井、副井都为DN150的焊接钢管,现场与设计不符。
20、采掘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中没有绘制断层防水煤柱;龙盖背斜延展长度绘制不正确。
(三)建议
1、按照新规定和新要求对《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矿井(一期600kt/a)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进行修改,以指导矿井建设和生产安全。
2、补充完善111901采煤工作面及111902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项措施,加大瓦斯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区域先行、局部补充的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现场必须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3、按《防突规定》要求重新编制《瓦斯抽采专项设计及防突设计》。
4、本煤层顺层抽采钻孔按双排“三花”眼布置;建立严格的瓦斯抽采钻孔施工、验收、签字及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
5、加强瓦斯抽放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6、加强瓦斯抽采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率,确保抽采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2_)的要求。
7、设计底板抽采巷布置在M9煤与M12煤之间的岩层内,但M9煤与M12煤之间实际揭露还有M10、M11煤层,厚度均在0.3~0.7米左右的煤层,32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因此,该底抽巷掘进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防止误穿误透煤层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
8、首采M9与M1煤层层间距为59~75m,根据主斜井实际揭露情况其间有M2(厚1.2m)、M3(厚0.4m)、M5(厚0.8m)、M6(厚0.45m)、M7(厚0.75m);M9与M12煤层层间距为31m,且M12煤层经鉴定为突出煤层,矿应制定回采期间防止上覆、下伏煤层卸压瓦斯突然涌入采掘工作面的专项措施及误穿误透煤层措施。
9、尽快按设计要求安装完善永久避难硐室,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并投入使用。煤层巷道施工在防突反向风门以里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硐室内应安设必要的避难设施,防突反向风门处于常闭状态。
10、通风设施(风门)尽量避免建在倾斜巷道中,自动风门应及时维护确保运行灵敏可靠。
11、首采区段东翼回风顺槽标高无抽采巷,保护层开采后对下一煤层回风顺槽条带得不到保护,应加强被保护层回风顺槽掘进防突工作,建议保护层回风顺槽打穿层钻孔预抽被保护层回风顺槽条带瓦斯。
12、底板抽采巷布置于M9号与M12号煤层之间,凡遇厚度大于0.3m的煤层必须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并对其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
13、应加强抽、掘、采平衡,在适当时期增加一个备用(抽采)工作面。
14、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有贯彻执行记录,参加学习人员应签字。
15、新布置采面的运输巷、回风巷断面须符合黔安监办[202_]205号文规定。
16、35/10kV变电所增加接地网线减小跨步电压,降低接地电阻至1Ω。主变外壳与变电所接地网增加连接点至少两个,避免因接触电压而产生事故。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17、地面爆炸材料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18、矿井消防、洒水管路图未标注风井场地的水池位置、管网布置,应完善。
19、测尘仪器现配备有CCF-7000粉尘浓度测定仪5台,但未达到《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要求,应补充完善。
20、各类图纸均存在图幅不全现象。
21、及时建立本矿井和周边煤矿之间关资料及台帐。
22、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矿井建井地质报告》。
23、救护队有完整的避灾路线图,并经常深入井下熟悉线路。
24、救护队应按202_年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学习,必要时组织演练。
25、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中应急响应等级的职责应与公司管理体制相匹配。
26、《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矿井(一期600kt/a)安全设施设计(修改)》补充完善后,矿井安全设施应与其一致。
三、验收结论
经过验收,验收组认为贵州黔西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一期600 kt/a)建成的主要安全设施和生产系统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待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经相关管理部门复查认可后,建议贵州黔西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一期600 kt/a)安全设施及条件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桂箐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综合意见
附:
1、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黔西县桂箐煤矿(一期600kt/a)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现场审查专家组名单
2、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黔西县桂箐煤矿(一期600kt/a)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第二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书[小编推荐]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书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
202_年6月15日
项目名称: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整合
项目地址:遵义县山盆镇
设计规模:15万吨/年
设计单位: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施工时间:202_年10月至202_年3月
申请验收单位: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验收时间:202_年6月15至6月15日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关于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竣工验收的申请》(贵思矿字[202_]??号),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遵义监察分局与遵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2_年6月8~9日对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丁村煤矿关于矿井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2_),结合《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对矿井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开拓与开采、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系统、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安全监控系统、矿山救护保健及安全管理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
一、矿井概况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井田地理位置、交通及气候
丁村煤矿位于遵义县城北西方向,属山盆镇管辖,行业管理属贵州省遵义县工业经济局。矿区距遵义县约72 Km,距鸭溪电厂88 Km,离210省道27 Km,距遵义火车站60Km,交通较为方便。地理坐标东经106º41′31″~106º43′09″,北纬27º53′57″~27º55′21″,交通方便。丁村煤矿属温带高原气候区,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据有关气象资料记载:冬季有冰冻和降雪天气,秋季有霜冻天气,每年5~7月为降雨季节,其中6~7月时有暴雨和大暴雨出现。10年中,最高气温36.3‴,年平均气温12.7‴;年降雨量1062.9mm,年平均1148.0mm;年蒸发量1000~1260mm;年平均相对湿度68-87%;年无霜期270天,冬无严寒、夏无酷署、气候较温和,四季分明。
矿区至今未做过地震基本烈度鉴定,也没有地震资料记载。据《中国地震烈度参数区划图(GB18306-202_,1∶400万)》,该矿区地震烈度为Ⅵ度。
2、水文地质
本矿区地形以中、高山为主,喀斯特地貌较发育,地形有利于大气降水入渗,在九级滩地段风化作用强烈,在玉龙山段、长兴组、茅口组地层岩溶作用较发育,上覆地层和下伏地层岩石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可采煤层的顶、底板稳定性较差,易出现顶板跨塌、片帮、底鼓、支架下陷等工程地质问题,故本矿区工程地质条件为不好。并且由于石灰岩的强含水性,应防此岩溶水及管道裂隙水对生产矿井的危害,在开采过程中必须加强巷道顶、底、帮的支护管理及防水工作,预防不良事故发生。
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现矿井正常涌水量约为10m3/h,最大涌水量为20m3/h。
3、矿井瓦斯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近三对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丁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
4、煤层自燃倾向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于202_年9月28日提交的C4煤层检测报告,鉴定结论为: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类,不易自燃。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于202_年6月22日提交的C2煤层检测报告,鉴定结论为:煤层有二类自燃倾向性,属于自燃煤层。本设计按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进行设计。
5、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于202_年6月22日提交的C2检测报告,鉴定结论为:煤尘无爆炸性。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于202_年9月28日提交的C4检测报告,鉴定结论为:煤尘无爆炸性。
6、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2_]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遵义县划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和突出危险矿区。丁村煤矿由于在+800m水平以上C2煤层不可采,C4煤层在+800m水平以上做了煤与瓦斯突出鉴定,鉴定结果在+800m水平以上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2_】129号‚关于对原遵义市煤炭局《关于请求对‘遵义县丁村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进行审批的报告》的批复‛),+800m以下没有对煤层进行鉴定。
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一采区按低瓦斯矿井设计和管理。
7、煤层赋存情况
矿区C2煤层:黑色,细条带状结构,半亮型,一般不含夹矸,少数含一层夹矸,位于含煤地层中部,上距长兴组地层底部50-60m,煤层可采0.78-0.98m,平均可采0.84m,结构简单。
矿区C4煤层:黑色,细~中条带状结构,半亮型,0.-1严于律已支夹石,位于含煤地层底部,上距C2煤层15-20m,下距茅口组灰岩顶部12-18m,煤层可采厚度0.80-1.32m,平均可采1.20m。
(二)矿井建设情况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2_]204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汇川区等十二县(市、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进行整合技改,202_年10月丁村煤矿委托盘江煤电(集团)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在202_年12月开采方案设计评审通过(黔煤规字[202_]471号《关于对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整合)开采方案设计的批复》),在202_年7月安全专篇评审通过(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遵义监察分局文件:黔煤安监尊安审字[202_]69号《对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安全专篇的批复》),于202_年10月底正式开工建设(遵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遵县安监复【202_】71号《关于丁村煤矿新井<整合>开工建设报告的批复),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2_年7月11日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5200000830579,有效期8年,企业性质为私营,开采矿种为煤炭。矿区面积为3.4071km2,生产规模为150Kt/a。
202_年3月丁村煤矿委托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首采工作面为10401,接替工作面为10402。
202_年3月16日通过了三级质量标准化验收,(遵县安办通【202_】21号‚关于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的通知‛确定丁村煤矿202_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
202_年3月31日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同意丁村煤矿备案开展联合试运转。
(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建设情况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井田设计划分为三采区开采。现有三个井筒:主井筒、副斜井、回风斜井。矿井建设采掘工程设计为:1个采掘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
1、采煤工作面:10401回采工作面位于丁村煤矿矿区中部,标高为:810-834m。工作面左部为采区切眼,右部为采区停采线,上部为采区回风巷,下部为采区运输巷。工作面切眼实见F2断层,切眼施工过程中揭露二条落差为:0.4-0.5m的走向小断层。工作面走向长220m,倾斜长90m,本工作面上覆C2煤层尚未开采(不可采),层间距为15-20m。
采掘工作面及其装备:10401首采工作面布置在C4煤层中,采用MG100-TP型割煤机配合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铰接顶梁支护顶板,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掘进工作面
(1)10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位置在+811m标高开门,施工10402采区运输巷道,该巷长度计划施工600m.施工后在施工切眼,目前正在掘进施工中。
(2)10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位置在+834m标高开门,施工
10402采区回风巷道,该巷长度计划施工500m。正在掘进施工中。
掘进工作面:现有两个掘进工作面,分别为10402运输巷、10402回风巷,全断面爆破一次成巷,工作面采用锚杆、锚网索联合支护,碛头配备有电煤钻、凿岩机、探水钻。10402运输巷已掘进21m,回风巷已掘进24m。掘进面使用两台FBD№5.6/11×2型对旋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2、矿井通风
通风设施:丁村煤矿有主斜井、副斜井和总回风斜井三个井筒,主斜井主要担负进风及煤炭运输、;副斜井主要担负进风及辅助提矸、运送人员、管线铺设任务;总回风斜井主要担负全矿井回风。
通风设备:矿井主要通风机选用FBCDZNO-14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量1134-2526m3/min,风压537-2029Pa,电机功率为45×2kw。试运转通风可靠。
3、安全监控系统
丁村煤矿按照设计要求选择安设KJ90NA监测监控系统一套,并与遵义市、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联网。目前共设置5个分站,其中:地面工业场地设1个分站,井下设4个分站,监测点数共44个,其中监测模拟量30个,开关量8个。监控分站为矿用本质安全型,分站电源箱为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对矿井主要工作地点设置了监测监控传感器。KJ90NA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可同时对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瓦斯浓度、风速、一氧化碳、温度、设备开、停等进行监控;对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的瓦斯、设备开、停等进行监控;对主要通风机的负压、风速、风机开停、风门开停等进行监控。KJ90NA系统监控主机2台和数据库服务器及图形工作站已配置到位。中心站所需的录音电话、打印机、2KVA不间断电源配置到位,试运期间转运行正常;
4、人员定位系统
矿井安装一台KJ237型人员考勤定位管理系统,本系统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共享平台,通过增设KJ237-F型读卡分站和KJ237-D型动态目标识别器,下井人员携带KJ237-K型人员标识卡即可实现矿井人员跟综定位及考勤管理。清楚掌握井下人员的位置及活动轨迹,为安全生产调度及事故抢险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已经投入正常使用,试运期间转运行正常。
5、矿井防火系统
矿井供水防尘水源,采用由地面+1398m标高处的蓄水池供给井下生产用水和井下防尘洒水。蓄水池容积300 m3,从主井铺设Ф108防尘洒水主管,副斜井、10401运输巷、10401回风巷及10402运输巷、10402回风巷等其它巷道中铺设防尘洒水支管。主、支管材质均采用无缝钢管。喷雾洒水装置齐全。在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10401上、下顺槽、10402进回风巷均按要求设置隔爆水袋且试运转运行正常。
井下各产尘点、转载点设置有防尘喷雾装置、净化水幕,采面上下两巷按规定设置有隔爆水袋棚。井上、下均设置了消防材料库,按规定配备了灭火器及灭火砂(箱)消防器材。
6、防尘系统
矿井供水防尘采用由地面蓄水池供给井下生产用水和井下防尘洒水。主、支管材质均采用无缝钢管。喷雾洒水装置齐全。在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10401上、下顺槽、10402进回风巷均按要求设置防尘水幕净化风流和隔爆水袋且试运转运行正常,井下掘进采
用湿式作业,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在各转载点、卸载点设置了喷雾洒水装置。风速合理,巷道粉尘定期清扫。
7、压风系统
采用两套SA120A型风冷式螺杆压缩机矿用固定式空压机2台,(一套工作,一套备用)该空压机额定排气量为21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主管选用Ф108×4无缝钢管,支管选用Ф57×3.5无缝钢管,压风系统试运转运行正常。
8、运输系统
矿井主平硐铺设18kg/m轨道,使用CTY5/6B型3台防爆蓄电池机车运输全矿井煤炭、矸石、设备、材料,使用1.0吨翻斗矿车运煤(矸),平板车运材料设备;C1煤层轨道上山安装JTB-0.6×0.5型15kW单滚筒绞车作采区辅助提升,钢绳直径18.5mm,铺设15kg/m轨道。上山设有‚一坡三挡‛防跑车装置,安设声、光报警、保险绳和绞车综合保护装置。
9、供电系统
矿井一回10kV引自山盆镇变电站,距离9km,另一回10kV引自丁村开关站,距离500m。全矿安装用电设备63台/件,其中工作设备46台/件;设备总容量1223KW,其中工作容量869.6KW;矿井供电系统已全部形成且试运转运行正常。
井下各型矿用橡套电缆、各型防爆开关均有‚三证一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志),设备选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_版)》和《AQ1055-202_》标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煤矿三大保护装置
完善可靠。
防雷设施完善。入井处按照规定安设两道绝缘钢轨,入井压风、供水金属管道进行了接地保护。主斜井、风井口及风机房、炸药库、变配电室、主要建筑物等都安设了避雷针,经主管部门检测合格。
10、排水系统
矿井在+788m建主副水仓,容积300 m3,排水管选用Ф108、Ф159无缝钢管,安设DF46-50×4型水泵三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其流量为Q=46m3/h,扬程为H=200m,配套电动机功率:N=45kw。试运转运行良好。
11、通讯系统
矿井安装了电信座机对外通讯,保证行政办公与上级各部门的联系。矿内选用AHGD-80 程控数字交换机完成井下、地面各重要岗位及作业地点的通讯联络。试运期间转运行正常。
三、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情况
(一)总体评价
1、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安全设施按照《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的要求进行建设,现已形成了完整的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防治水系统、提升系统、运输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电气系统等。经联合试运转,基本满足当前安全生产要求。
2、矿井安全设施工程质量由遵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证合格。
3、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按有关规定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基本齐
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4、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建设工程经贵州天宝工程科技咨询服务公司评价,结论为: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危险程度为B类,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的问题
1、救护设备不足,无高浓度瓦检仪、救生绳等;
2、应急预案内容缺项,可操作性不强;
3、10402运输巷、回风巷掘进面迎头无临时支护;
4、10401采面控顶方式为‚四.五‛排管理,检查时采面支护四排,缺一排备用柱和加强柱,且未打贴帮柱和戗柱;
5、井下测风地点不足,部分用风地点未测风;
6、井下瓦斯监控传感器未检验,数据误差大;未按规定设置高浓度瓦斯传感器和CO传感器,采面上隅角未按要求悬挂瓦斯探头或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7、回风斜井防爆门设置不符合要求;回风斜井防爆门至引风道开口段底板标高抬高了0.8m,且断面比井筒小;
8、井下密闭、风门墙垛和避难硐室墙垛未掏槽砌筑,密闭未按规定设反水槽,多处密闭漏风严重,风门质量不合格,部分风门未设置反向风门;
9、10402回风巷局部通风机接线装头盖板漏风,风筒直径不一,挤压变形,接头漏风严重,进风门墙未按规定使用硬质风筒;
10、10401采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2.2%;
11、10401采面回风巷局部地段高度只有1.5m;
12、布置的10402回风巷位于地质灾害保护区和裂隙发育区,煤矿未进行开采影响论证和编制专项措施;
13、井下避灾线路区域未按规定设置供水、压风三通和闸阀;
14、利用井下消防材料库作为矿井回风联络巷;
15、矿井水文物探报告未审核,图纸中未反映水患程度划分区域,煤矿绘制的矿井充水性图未全面反映采空区、积水区;
16、10402回风巷掘进未安设压风和防尘管路,井下主、辅隔爆设施安设均不符合要求;
17、井下水仓无施工图、竣工图,主、辅水仓入口封闭(仅留观察孔),未形成环形水仓,通风不畅;
18、水泵房未按规定设置吸水井,只有一个出口,不能设置防火、防水门;
19、未按设计配备BOW50-136/30潜水泵;20、副斜井未设置防跑车装置,跑车防护装置在非工作时处于打开状态;
21、副斜井甩车道未设置带绳矿车误入该巷的阻车器;
22、副斜井铺设的道岔为非标件。
上述存在问题于202_年6月14日经遵义县安监局复查(遵安监管煤复查[202_]10号),已整改完毕。
(三)建议
1、煤矿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按规定保持足够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2、煤矿要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及安全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建成安全、高效的矿井。
3、煤矿应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工作及防治水工作,保障矿井各系统的稳定,预防通风、瓦斯和水害事故发生。
5、煤矿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煤矿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四、验收结论
根据以上验收情况,验收组认为: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开拓与开采、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系统、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安全监控、矿山救护保健及安全管理等系统基本满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2_)。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的验收结果为:合格。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篇:甘肃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一、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完工情况及联合试运转 相关证照 工程质量认证 瓦斯等级、煤尘爆4 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 5 主要设备检测检验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审查依据和要求
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按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并编制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入井工作人员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单项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并取得质量合格的认证报告。
矿井投产验收前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
性和自燃倾向性做出鉴定。
矿井主要提升机、主要扇风机、压风机、水泵和瓦斯抽
放泵等主要电器和机械设备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现有采矿许可证许可能力为30万吨/年。
特殊工种持证基本符合规定,但存在一人多证情况
无工程质量认证报告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表
二、开拓与开采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1 开拓 2 采区巷道布置 3 安全出口 三量 5 立井漏水量 6 主要巷道断面 煤仓、溜煤(矸)眼 8 作业规程
审查依据和要求 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布置层
位,保护煤柱留设、井底车场及硐室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采区煤仓及溜煤眼的设置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
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矿井、水平、采区及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必须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的规定。
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大中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1年,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4个月;小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
期应大于2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8个月,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个月。
立井井筒漏水量每小时不超过6m
3,漏水不得含砂。
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断面及安全间距符
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严禁煤仓、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
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履行报批、贯彻程序。工作面必须按批准的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支
护,严禁空顶作业。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2523综放面初采时,未按设计要求留设新窑河保护
煤柱
采区上下山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工程量施工到位,就进行首采工作面的开采
符合规定
无开拓、准备煤量
此项(找监理)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2523综放面作业规程无贯彻记录和作业人员签字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二、开拓与开采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支护 回采工作面 井下爆炸材料库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入井使用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实验。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液压支架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其乳化液泵站的出口压力值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值,乳化液管路无漏液。掘进工作面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井巷支护符合规定。
工作面煤层倾角大于15°时必须采取支架防倒、防滑措施;工作面转载机安装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综采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1.井下爆炸材料库的布置,必须符合AQ1055-202_第3.2.1.2.9条规定。
2.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km或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AQ1055-202_第3.2.1.2.10条规定。3.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不设固定式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4.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5.每个硐室贮存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6.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三、矿井通风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通风系统 1.1 通风系统及阻力测定 1.2 测风制度 1.3 风量和风速 1.4 采掘条件 2 主要通风机 2.1 性能测定 2.2 反风
2.3 风机房 3 防外部漏风措施 4 通风设施 5 测风站 6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前必须对矿井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验收时应提交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并有测风记录。
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必须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主要通风机和附属设施应按设计安装建成,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并提交性能测定报告。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矿井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矿井反风实验报告,其反风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提升井兼做回风井时,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架)必须有完善的封闭措施,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
在主要风巷中要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前后10m不得有障碍物或拐弯。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采区变电所未实现独立通风,未进行矿井通风阻力
测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风机房负压传感器连接不符合要求,显示数据不准确,仅为0.02KPa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四、瓦斯防治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瓦斯管理 1.1 检查制度
1.2 携带便携式检测仪人员
1.3 检查次数 1.4 瓦斯日报审查 1.5 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
1.6 防爆隔爆措施
审查依据和要求
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瓦斯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传感器。每天至少检查1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其它有害气体按有关规定检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0%。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其它地点瓦斯及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防爆隔爆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皮带下山、回风下山、2523综放工作面进风巷各缺
一组隔爆水棚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四、瓦斯防治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2.1 基本要求
2.2 自救器 2.3 防突机构和仪器设备 2.4 瓦斯地质图 2.5 开采保护层 2.6 安全保护措施 3 瓦斯抽采
3.1 基本要求 审查依据和要求
1.突出矿井在编制、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并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
2.主要巷道布置、采掘工作面的布置及回采方法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
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数量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和实际需求。
突出矿井应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门机构或队伍。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预测预报和防突效果检验仪器满足防突需要。突出矿井必须及时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开采保护层符合AQ1055-202_第4.4.2.5条规定。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AQ1055-202_第4.4.2.6条规定。
瓦斯抽采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抽采煤层瓦斯的抽采方法、抽采工艺、抽采参数符合瓦斯抽采设计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并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措施。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四、瓦斯防治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3.2 管路敷设及附属装置 3.3 抽采钻孔封孔
3.4 泵站
3.5 抽采管路选型 4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封孔质量必须符合AQ1055-202_第4.4.3.3条规定。
1.永久泵站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居住区不得小于50m;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2.瓦斯抽放泵、配套电机、钻机台数、型号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并满足矿井需要,泵站瓦斯浓度和管道瓦斯参数进行了监控。
3.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瓦斯抽放泵、配套电机台数、型号选择以及安装位置、排放瓦斯出口位置、警戒设施及监控装置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管径、管材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五、粉尘防治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基本要求 2 煤层注水 3 粉尘测定 防爆设施 5 采煤机喷雾装置 掘进机喷雾装置 液压支架和破碎机喷雾装置 其它喷雾装置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矿井防尘供水系统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矿井制定了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煤层注水措施与效果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矿井应建立测尘制度,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测尘人员。生产过程中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
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以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采煤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采煤机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用水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风流净化水幕。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没有制定煤层注水措施并开展煤层注水工作
符合规定
皮带下山、回风下山、2523综放工作面进风巷各缺 一组隔爆水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2523综放面皮带巷机头处缺喷雾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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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灭火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防灭火系统 预测预报 防火门 防火构筑物和消防材料库 机电硐室防火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矿井综合防灭火系统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
矿井应建立防灭火管理和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必须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的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和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所有检测分析结果必须记录在专用的防火记录簿内,并定期检查、分析整理。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在采区开采设计中应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
1.井下防火构筑物和消防材料库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2.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灭火器材。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爆炸材料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等火灾隐患严重的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地面灌浆站搅拌池位置不合理,距离边坡太近,无
法正常使用。
防灭火系统图中,井下注氮机没有在图中标明,没有与地面固定管路并接。地面制氮机房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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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防治水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防治水系统 1.1 排水设施 1.2 防水煤柱
1.3 基本要求 地表水防治 3 疏水降压 4 带压开采 5 防水闸门 6 封闭不良钻孔 6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矿井防排水设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排水系统应做联合运转试验。
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1.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健全防治水、探放水制度,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有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并配备相应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并建立观测台帐。
矿区内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疏水降压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裂隙含水层(组)时,必须编制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等厚线图(包括水文地质实际材料),对有突水可能的区域进行预测,并制定防治措施。防水闸门要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防治水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完成排水系统施工,且现
有排水系统单排能力不能满足有求。
不涉及此项
基本符合规定,但部分台账、记录不全。
不涉及此项
地面塌陷区无治理措施,无施工记录及观测记录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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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电气系统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供配电系统 防雷及照明 3 井下电缆 4 井下电气设备 5 电气保护 6 井下电气保护接地
审查依据和要求
1.矿井电源线路、地面和井下供配电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2.地面变电所主运行方式应符合规定,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要与实际负荷匹配并定期校验,电缆所经路径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阻燃、隔离措施。
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4.主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电气设备应符合AQ1055-202_第3.8.3条规定。
5.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6.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供配电系统图。
地面建(构)筑物防雷、照明及防雷电波侵入井下应符合AQ1055-202_第3.8.4条规定。
1.井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AQ1055-202_第3.8.5条规定。2.电缆敷设路径应符合AQ1055-202_第4.8.7.1条规定。3.立井井筒中使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取得“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应符合AQ1055-202_第4.8.8条规定。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地面供电系统图不完善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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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电气系统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6.1 基本要求
6.2 接地电阻
6.3 总接地网和主接地极
6.4 局部接地极 7 井下照明、通信和信号 7.1 井下照明 7.2 信号 8 矿灯 9 通信 10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含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相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装设应符合AQ1055-202_第4.8.9.4条规定。
井下照明按照AQ1055-202_第4.8.10.1条规定。
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号种类和用途。
2.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应符合AQ1055-202_第4.8.11条的规定。
电话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规定。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回路。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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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提升装置 立井井筒装备 2.1 井口安全设施
2.2 防撞托罐装置 提升容器的罐2.3 耳与罐道的间隙
2.4 立井提升容器安全间隙 3 主要安全件 4 安全制动性能
审查依据和要求
1.主要提升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
2.主要提升装置保护齐全、可靠,应装设防止过卷、防止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松绳、满仓、减速功能等保护装置。
3.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应加设定车装置。
4.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立井井口必须用栅栏或金属网围住,进出口应设置栅栏门。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有栅栏。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罐笼提升立井的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阻车器。
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
使用滑动罐耳的刚性罐道每侧不得超过5mm,木罐道每侧不得超过10mm;钢丝绳罐道的罐耳滑套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差不得大于5mm,采用滚轮罐耳的组合钢罐道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保持10~15mm。
立井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AQ1055-202_表6规定。采用钢丝绳罐道,当提升容器之间的间隙小于AQ1055-202_表6规定时,必须设防撞绳。
连接装置、防坠器必须经规定相关试验或测试合格。应符合AQ1055-202_第4.9.5条规定。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部分连接装置未按规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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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6 提升信号与连锁 防坠器 倾斜巷道的绞车提升 带式输送机 机车与信号设施
10.1 照明警示
审查依据和要求
1.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AQ1055-202_第4.9.6.1条规定。
2.立井和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AQ1055-202_第4.9.6.2条规定要求。必须符合AQ1055-202_第4.9.7条规定。
新安装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立井罐笼的防坠器,应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次脱钩试验。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1.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符合设计要求。2.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室;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
3.有可靠的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和挡车栏。4.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主要井巷带式输送机型号、规格和数量,并取得煤安标志和使用矿用阻燃胶带。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过速、过电流和欠电压、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输送带局部过载、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等保护;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应装设防滑、堆煤、跑偏、温度、烟雾、自动洒水、张紧力下降、防撕裂等保护装置。
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副井井底车场缺少一道挡车栏
符合规定
胶带输送机保护不全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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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10.2 声光信号 10.3 路标和警标 10.4 制动距离 11 井下其他辅助运输设备 人车 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 空气压缩系统 15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
运送物料时,列车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列车制动距离不得超过20m。
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牵引机车和驱动绞车应符合AQ1055-202_第6.9.10条规定
1.用人车运送人员时,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
2.运送人员的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使跟车人或乘坐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信号的装置。多水平运输时,各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超过8h的用油量。
空气压缩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不涉及此项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空气压缩机未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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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安全监控系统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安全监控系统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3 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4 区域断电功能 火灾监测 瓦斯抽采监测 使用和维护 8 组织机构、人员和制度 9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1.系统性能符合AQ6201-202_要求,有MA标志,井下设备配置符合MA证书规定。
2.分站、传输电缆设置符合AQ1029-202_第5条规定。3.地面中心站的装备符合AQ1029-202_第9.1条规定。4.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符合要求。
1.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包括地点、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均符合AQ1029-202_第6条规定。2.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瓦斯超限时,应有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断电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闭锁,中心站应正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状态时间地点。
风速、一氧化碳、风压、烟雾、温度、设备开停、风门及馈电传感器等的设置符合AQ1029-202_第7条规定。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按AQ1029-202_第9.2.4条规定能实现地面中心站遥控断电。
1.一氧化碳、温度、烟雾传感器等的设置应符合AQ1029-202_第7.1、7.5、7.6条等规定。
2.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法开采自燃和易自燃厚及特厚煤层应设置束管监测系统,束管监测系统应取得MA标志。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瓦斯、流量、温度、压力、压差传感器等的设置符合AQ1029-202_第6.15、7.4条的规定。1.检修机构设置应符合AQ1029-202_第8.1条规定,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装备。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并符合AQ1029-202_第8条规定。
人员、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和报表等符合AQ1029-202_第10条规定。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分站设置未标注
双回路供电不明确
无断电控制图,安全监控系统图标注参数不全
符合规定
中心站历史记录显示不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不涉及此项
甲烷、CO传感器标校室不符合要求
未按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
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无各种记录、台账及相 关标志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十一、矿山救护保健、安全管理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2_年11月1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救护队 创伤急救 3 个体防护 4 应急预案 5 安全管理 6 安全培训 7 定员 8 其它
审查依据和要求
矿山救护队或辅助矿山救护队已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
计要求设置建成。矿山救护队已经资质认证,相关人员培训合格。未设立救护队的按规定签定救护协议。井口保健站和井下急救站的设置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入井人员必须佩带符合规定的矿灯和自救器,穿戴符合规定的矿帽、工作服、矿用胶鞋和其他特殊防护装置。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并经演练。附有各种符合实际的避灾路线图。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场所与设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按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安全定员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第四篇: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书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
一、验收组工作开展情况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专业七位专家组成山西*****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于202_年6月13日对山西*****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竣工验收。
验收组分别听取了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对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建设情况、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设计概况、安全评价机构对矿井的安全验收评价的汇报,对照《山西*****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版),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局令第6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2_)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分组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对井上下各个系统、各个环节、大型设备、作业场所、特殊工种、工程质量认证等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现场验收,形成了山西*****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本次验收只针对开采2、4、5号煤层的安全设施。
二、矿井概况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本矿井主要灾害有矿井瓦斯、煤尘、火灾、水灾、冒顶片帮、粉尘、提升运输事故、爆破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伤害、机械及触电事 故、其他伤害等。
2、井田范围及储量
202_年10月19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0054001,批准开采2-9号煤层,矿井井田南北宽3.75km,东西长2.38km,井田面积6.971km2,保有资源/储量10179万t,可采资源/储量5713万t,设计生产规模120万吨/年,服务年限34a。
3、四个井筒井口坐标(1980年西安坐标系)
主斜井:X=4168783.888,Y=19489906.501,H=+850.00 副立井:X=4168839.522,Y=19489874.523,H=+850.00 4号煤回风井:X=4168690.952,Y=19490039.390,H=+844.00 2号煤回风井:X=4168693.863,Y=19489989.657,H=+850.34
4、井田地质构造:井田范围内总体呈褶皱构造,发育有S1向斜和S2背斜,S1向斜两翼倾角地层3°-4°,S2背斜两翼倾角2°-5°,井田内未发现断层和陷落柱,亦无岩浆岩侵入现象。井田构造属简单。
5、煤层及煤质(1)2号煤层
位于山西组中部,下距4号煤层24.03m左右,煤层厚度0.30-1.41m,平均0.97 m。属赋煤区较稳定大部可采煤层,煤层结构简单,大都不含夹矸或含一层薄夹矸,偶见一层夹矸。2号煤层为低中—中灰,低硫—中低硫,特低磷—高磷分,中热值—高热值煤。
(2)4号煤层 位于山西组下部,下距5号煤层2.03—5.17m,平均间距2.23m,煤层厚度0.78—2.03m,平均1.73 m。煤层结构较简单,一般不含夹矸或含一层夹矸,局部含2层夹矸,该煤层全井田范围可采。4号煤为特低灰—高灰,低硫—中低硫,特低磷—高磷分,特高热值煤。
(3)5号煤层
位于山西组下部,下距K2砂岩2.26m。煤层厚度2.22—4.64m,平均3.48 m,属井田稳定可采煤层。5号煤为特低灰—高灰,中低硫—中硫,低磷分—中磷分,特高热值煤。
6、煤层顶、底板:2号煤层直接顶板大多为中砂岩,部分为泥岩、砂质泥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泥岩。4号煤层直接顶板大多为泥岩、细砂岩,局部为砂质泥岩或粉砂岩,底板大部为泥岩、砂质泥岩,局部为粉砂岩。5号煤层顶板大多为泥岩,局部为砂质泥岩、粉砂岩。底板大部为泥岩、粉砂岩,局部为中细砂岩。
7、矿井水文地质:4号、5号煤层的直接充水含水层是山西组砂岩含水层。井田内2号煤层最大突水系数为0.027 MPa/m,4号煤层最大突水系数为0.038MPa/m,5号煤层最大突水系数为0.041MPa/m,井田区域内的突水系数低于底板受构造破坏块段突水系数的临界值0.06MPa/m,故井田内带压开采区开采2、4、5号煤层,均处于带压开采安全区。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3/h,最大涌水量为166m3/h。
8、瓦斯、煤层自燃及爆炸性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2_]1703号)《关于吕梁市202_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的批复》,201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17.83m3/min,CO2绝对涌出量2.44m3/min,为高瓦斯矿井;根据202_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测试结果,2、4、5号煤层均有煤尘爆炸危险性,自燃倾向性为Ⅱ级,属自燃煤层。
9、地温、低压:本井田属地温正常区。
(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预验收情况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的前身是临县新民煤焦有限公司1号井分立采矿权所形成的21万吨/年基建矿井,202_年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批准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批准改造能力由21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但矿井一直未建成投产,在202_年全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中,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 [202_]23号文批准为单独保留矿井,批准矿井建设规模120万吨/年。该项目经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规发[202_]1388号文批复项目地质报告;以晋煤办基发 [202_]323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吕梁市煤炭工业局以吕煤基发[202_]320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字[202_]388号文批复项目安全专篇;以晋煤办基发[202_]1472号文批准矿井于202_年11月11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8个月,后经山西省煤炭基本建设局分别以晋煤基局发[202_]103号文及晋煤基局发[202_]141号文批复,建设工期共延长18个月,至202_年12月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2_]1359号文批准矿井于202_年11月26日正式进入联合试运转,试运转期限为6个月,至202_年5月25日结束。山西*****煤业有限公司根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变更)及安全专篇的要求对矿井各个系统进行了建设,通过联合试运转,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运转正常。
(三)矿井主要安全生产系统设置情况
1、开拓系统:矿井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即主斜井、副立井、2号煤回风立井和4号煤回风立井。
主斜井担负矿井原煤提升和大型设备提升任务兼做矿井进风及安全出口;副立井担负材料提升及升降人员等辅助提升任务,并兼做进风及安全出口;2号煤回风立井担负2号煤层的回风任务并兼做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4号煤回风立井,为4、5号煤层开采服务,并兼做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
全井田以两个水平、一个辅水平进行开拓。在+605m标高设置第一水平联合开采4、5号煤层。在+628m标高设辅助水平开采2号煤层。在+528m标高设置第二水平,联合布置开采8号和9号煤层。达到生产能力时,在2号煤层布置一个高档普采工作面和两个综掘工作面;在4号煤层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和两个综掘工作面。
在一水平一采区沿4号煤层顶板布置了4号煤层运输大巷、轨道大巷和回风大巷,运输大巷直接连通井底煤仓,轨道大巷通过集中轨道大巷连通副立井井底车场,回风大巷通过集中回风大巷与4号煤回风立井相通。在辅助水平二采区沿2号煤层顶板卧底布置了2号煤层运输大巷、轨道大巷和回风大巷,轨道大巷通过暗斜井与4号煤层轨道大巷连通,运输大巷通过溜煤眼、进风行人斜巷与4号煤运输巷 连通,回风巷和2号煤层集中回风巷相通。
2、通风系统: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其中副立井与主斜井进风,2号煤、4号煤两个回风井回风。2号煤回风井安装2台FBCDZ-8-No.24C型主要通风机,功率2×220kW,一用一备,为2号煤层服务;4号煤回风井安装2台FBCDZ-8-No.28型主要通风机,功率2×450kW,一用一备,为4、5号煤层服务。采用主通风机反转反风,采掘工作面均采用独立通风。
3、抽采系统:建立了地面固定瓦斯抽放泵站。共安设了4台2BEC72型水环式真空泵,功率560kW,吸气量465m3/min,两用两备,采用高、低负压两套系统的抽采方式。瓦斯抽放系统主干管路采用直径¢610mm的螺旋焊缝钢管,支管采用直径¢377mm、¢325mm、¢219mm及¢165mm等四种规格的螺旋焊缝钢管,系统避雷设施、隔爆抑爆装置、监控系统及双回路供电系统完善,运行正常。
4、粉尘防治系统:井下设有综合防尘管路,采用煤层注水、喷雾洒水、湿式作业、定期冲洗、风尘监测等综合防尘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井下按规定采取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隔爆措施,地面设有防尘系统,建有500m3和200m3的两座井下消防水池。
5、防灭火系统:井下消防和防尘共用一套系统;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机电硐室采用不燃性支护;井下使用的电缆、胶带输送机使用的胶带和风筒均为阻燃电缆、阻燃胶带和阻燃抗静电风筒;矿井采用注氮气和喷洒阻化剂等防灭火措施,并安装有束管监测系统。
6、防治水系统:制定了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制定了地表防治水措施和井下探放水措施;在主井井底布置了中央水仓和中央水泵房集中排水,在4号煤一采区轨道大巷底部布置了采区水仓及泵房,一采区涌水排至采区水仓,经水泵排至中央水仓,2号煤层大巷均沿上山布置,采区涌水排至轨道大巷沿水沟自流进入中央水仓。中央水仓再集中沿主斜井排水管排至地面矿井水处理站。
主副水仓有效容积共900 m3,主排水泵选用MD280-43×9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式水泵3台,每台水泵配1台功率450kW的隔爆电动机。正常涌水量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最大涌水量时,2台工作,1台备用。2趟Φ273×9型聚乙烯涂塑钢管沿主斜井井筒敷设,1趟工作,1趟备用。
4号煤采区泵房选用MD155-30×7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式水泵3台,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每台水泵配1台功率160kW的隔爆电动机。沿运输大巷敷设2趟Φ219×6型聚乙烯涂塑钢管。
7、提升系统:主斜井选用DTC100/30/2X280型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原煤提升任务,检修绞车选用1台JK-2×1.5型矿用提升绞车,担负大型设备提升任务; 副立井选用1台2JK-2.5X1.5型矿井提升机,担负矿井的辅助提升任务。
8、运输系统:井下2号煤和4号煤运输大巷均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井下集中轨道大巷、4号煤轨道大巷和2号煤轨道大巷均采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运输。
9、供电系统: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电源引自距矿井工业 场地约8km的林家坪110kV变电站的35kV母线段,另一回电源引自距矿井工业场地约11km的高家山110kV变电站的35kV母线段。
地面建有35kV变电站一座,向风井场地10kV配电室、瓦斯抽放泵站10kV配电室、主斜井驱动机房10kV配电室、副立井提升机房10/0.4kV配电室、压风机配电室、机修车间10/0.4kV配电室、生活区10/0.4kV箱式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提供10kV电源。井下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两回下井电缆由矿井35kV变电站经主斜井引至一水平中央变电所。
10、安全监控系统:矿井使用KJ90NB安全监控系统,主机设置于地面调度中心,系统双机热备,采用双回路供电。
11、压风系统:地面空压机房安装4台压风机,UD280A型螺杆式空压机2台,配电动机功率280kW,供井下压风使用,选用一趟Φ159×4无缝钢管,沿主斜井井筒敷设。UD250A型螺杆式空压机2台,配电动机功率250kW,供井下注氮使用,选用一趟Φ108×4无缝钢管,沿主斜井井筒敷设。压风管路已覆盖全矿井。
12、矿井通信系统:通讯调度电话选用KTJ104型程控调度系统,井下安装调度电话45部,地面安装了90部。主副井绞车房、变(配)电所、主通风机房和主要机电设备硐室等要害场所安装了直通电话。无线通讯选用KT105A型无线通讯系统,实现了井上、下重要区域信号全覆盖。广播系统使用KXT23型广播系统。
13、供水施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利用矿井井下消防洒水管路系统,通过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将饮用水引入井下送至紧急避难硐室 和救生舱供水点,同时在井下消防洒水管道上设三通接入支管,在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加装带可调式闸阀和可调式减压阀的供水施救装置。
14、人员定位系统:矿井使用KJ128A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主机双机热备。
15、紧急避险系统:矿井采用永久避难硐室和移动救生舱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在4号煤一采区轨道大巷东侧建立可容纳100人的永久避难硐室,在2号煤首采工作面两顺槽及两掘进工作面共计安设KJYF96/10型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共4台,可容纳40人。
16、矿井安全检测装备及救护:设有必要的矿井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及其他安全设备;矿山救护依托吕梁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本矿建有兼职的救护中队。矿井井口及井下设有急救站,配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专业医护人员。
三、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情况
(一)总体评价
该矿井的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了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相关要求,该矿安全设施、设备通过了相应的检测、测定;矿井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矿井“六长”、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山西正诚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对山西*****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评价认为安全设施符合验收条 件。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的问题 1、2202回采工作面及4102回采工作面超前支护顶梁及单体支柱备品数量不够。2、2202、4102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采空区未及时退锚。3、4102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与4103预抽工作面运输顺槽之间贯眼有调节风窗。4、4102、2202回采工作面缺氧气、温度和风速传感器。5、4号煤层井下消防材料库、器材品种及数量不足。6、2号、4号煤层回风井主通风机无反风演习报告。
7、副立井井底水窝无备用水泵,主排水射流泵无备用水源。
8、矿井充水性图煤层底板等高线等与实际不符,探水线、警戒线圈定有误。
9、未能提供矿井10KV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测试报告。
10、通讯线路入井处未安设防雷电装置和熔断器。
11、中央变电所1000kVA干变低压馈出电缆截面偏小;副立井井底辅助设备单电源供电;向2号、4号煤采区变电所供电的电缆截面比设计小。12、4号煤采区变电所供辅助运输及采区水泵供电系统总馈电开关短路保护整定值大,采区备用水泵电源线路不专用;2号煤采区变电所防火栅栏门门槛下封闭不严。
13、主斜井带式输送机逆止器设计为2台,实际1台;烟雾保护、纵向撕裂安装位置不当,未按设计要求安设钢丝绳芯在线监测;4号煤一采区运输大巷一部带式输送机超温保护、自动洒水装置安装位置不当,未按设计安装制动器;2号煤上仓带式输送机制动器未接线。14、2号煤轨道大巷无极绳梭车防跑车装置未使用,2号煤轨道暗斜井提升绞车无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4号煤轨道大巷无防跑车设施。
15、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无止回阀,储气罐无超温保护。
16、副立井罐笼应急逃生出口不畅通。建议:
①、该矿为高瓦斯矿井,探放水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封孔。②、根据矿井地质实际情况调整4号煤层采区排水位置。③、进一步优化本煤层瓦斯抽采方式、优化煤层注水方式,提高抽采及注水效果。
四、验收结论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通风、瓦斯、灾害预防、粉尘防治、防灭火、提升、运输、电气工程、安全检测监控、安全检测等十一个系统的安全设施及条件按《山西*****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进行了施工,基本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2_)、《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工程质量认证合格,系统和设备运行正常,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待存在问题整改合格后,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专家组组长(签字):
202_年6月13日
第五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
(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五)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三)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
(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六)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九)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一)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五)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
(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文件、材料,并组织现场检查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存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新建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