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附件1:
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2_年版,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6、《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7、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8、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科研材料;
(11)202_、202_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检索报告必须为原件;
④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
料原件。
附件2: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2_年版,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6、《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7、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8、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科研材料;
(11)202_、202_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⑥教学实践应具备下列条件:
a、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须与企业、行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主持实验室(实训车间、实训基地)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或产学研项目;或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b、公共课教师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须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
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检索报告必须为原件);
④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 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3:
实验技术职务人员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2_年版,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职改办印制);
6、《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7、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8、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科研材料;
(11)202_、202_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实验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编辑出版的著作及实验教材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普通高等学校、省属成人高等学校的评审材料可直接送我办,市、州电大、教育学院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
5、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
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4: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2_年版,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6、《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7、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8、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科研材料;
(11)202_、202_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
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专业性很强的教材虽未出版但必须是省级同类学校交流使用两年以上)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推广科研成果必须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证明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
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由省直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我办,市、州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5、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
— 17 — 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中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
附件5: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2_年版,请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6、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教(科)研材料(代表水平的论文、论著提供原件,其它科研成果材料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11)202_、202_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
职改办[202_]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4、教学材料
① 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 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 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 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审核盖章,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5、教(科)研材料
(1)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教(科)研论文必须是发表的,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必须是经使用证明质量较高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是得到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组织的专家机构评估认可的;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凡属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教(科)研论文,编写的教材(教参),共同完成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明确地说明其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7、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
9、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第二篇: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附件一: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目录
1、《申报中小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用A3纸打印,用EXCEL制表,报电子表格);
2、《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教育厅制,1份);
3、综合材料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中、初、高级5份);
4、所有申报人员必须使用202_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由单位汇总上报电子版,系统数据录入必须保证准确性,与评审表、花名册的一致性(数据录入错误将影响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5、其他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套装封面、目录、页码编号):
(1)评审材料目录(要标明页码);
(2)《湖北省202_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人申请+城区教师交流证明(双面打印,各1面);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诚信承诺书;
(5)用人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照最高学历、第一学历顺 1
序装订);
(8)任现职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9)任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审批表(文件)复印件;
(10)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1)破格申报人员《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
(12)非本专业申报转评人员《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1份;
(13)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成绩登记表原件(中专教师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1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15)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其它装袋);
(16)综合表彰证书复印件;
(17)基层单位推荐呈报表;
(18)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封面、近两年培训情况记载,其他专业培训记载);
(19)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20)教学骨干等专业荣誉、班主任工作、校内外兼职证明材料;
(21)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学经历及支教证明材料;
(22)工作量证明材料;
(23)教育教学情况证明材料(包括班主任等德育工作及
“课外访万家”材料);
(24)教科研材料(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25)“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及“课内比教学”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6)论文论著复印件(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27)专业性奖励证书复印件;
(28)近一学期教案一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9)202_、202_考核表复印件(由考核单位加盖公章);
(30)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总结;
下列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二、申报材料要求
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评审表除外)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在档案袋的正面,需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电话及申报系列、专业、职务,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申报材料的表格附件可在宜昌教育信息网上下载,评审表和档案袋在市职称评审中心购买。
1、《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一律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第一页相片栏内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负责填写,其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严格按照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情况;
(2)提交近五年来所教主要课程的教案一份,并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3)教学奖励情况是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作说明。
4、教科研材料
(1)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必须是经使用证明质量较高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是得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3)凡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教科研论文,共同完成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必须明确地说明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三篇:评审材料目录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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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参评人员按照本评审申报材料相应要求,填写内容,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后插入到相应位置,每张图片大小在清晰的情况下,尽量控制在100K-200K以下(单张图片的大小未做强行要求,可以使用湖北职称网上服务系统提供的图片处理工具将图片存储容量变小),总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强行要求,超过大小,将不能上传)。
2)图片质量要求清晰,内容应能直观显示,以方便评委审阅。3)请不要更改原有文件内容,本文件仍然以此doc格式保存,不要另存为docx格式,否则系统不能打开。
4)编写完此文档后,仔细检查无误后,请务必更新文档的目录(方法:在的扫描件,并将你的文章标题用下划线标注出来以便评委快速找到。2)著作请提供著作封面、目录、重要观点、创新性研究成果所在页面,并将你的文章标题用下划线标注出来以便评委快速找到。3)被检索收录的提交检索报告照片。
三、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照片)
四、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照片)
五、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照片)
六、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照片)
七、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请直接输入文字)
第四篇:202_年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202_年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2.《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级一式20份,初级一式10份);
3.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职称不需提供,除转评外);
(6)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职称不需提供);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申报初级职称不需提供);(10)教(科)研材料(代表水平的论文、论著提供原件,其它科研成果材料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申报初级职称不需提供);
(11)202_、202_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申报初级职称不需提供);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院人事处人事联络群共享中提供的表样填写、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2.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3.教学材料(申报初级职称不需提供)
① 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 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 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 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审核盖章,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4.教(科)研材料(申报初级职称不需提供)(1)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2)教(科)研论文必须是发表的,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必须是经使用证明质量较高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是得到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组织的专家机构评估认可的;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凡属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教(科)研论文,编写的教材(教参),共同完成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明确地说明其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
2.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
第五篇:高级卫生职称评审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范文
附件2
评审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上报评审报告(委托评审书)1份。
(二)评委会申报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3份(A3纸)。
(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单表1份(A3纸)。
(四)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二、装入个人材料袋的材料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材料 请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本册材料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书复印件1份。7.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8.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1份。
10.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复印件1份。11.破格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12.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各1份。13.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14.晋升前下农村(社区)考核表1份。
15.厅直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或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或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例表、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各1份。
16.个人其他材料各1份
(二)论著、论文代表作
请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论文论著目录。
2.论文在相关数据库查询结果的直接打印页面。3.论著、论文代表作(申报正高限提供8篇,申报副高限提供5篇)原件1份。请按《综合表》所列次序装订成册(单本厚度超过200页的,可以不装订)。
(三)不装订成册的材料
1.推荐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15份(A3纸)。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上报材料的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申报材料中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职称、聘任、执业等资格证书,必须复印全部内容。
(二)申报对象的综合表、职称外语免试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表、破格推荐表必须由申报系统中生成,自行打印无效。
(三)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四)提供的论文、论著,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SCI通讯作者发表,并有正式刊号或书号。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论著不得提供。
(五)申报社区系列资格提供的三级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teniu.cc)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
(七)申报材料袋必须为纸袋,质地坚硬,不易破裂,并在材料袋显著部位标示:地级市名称、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