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海洋功能区划复习汇总(范文)
第一章 海域使用管理技术术语
一、海域术语
1.海域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2.内海
指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3.内水
指沿海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
4.领海
指沿海国根据其主权划定的邻接其陆地领土及内水以外的海域。亦即是在主权之下划定的领海基线向外延伸的一定范围的海域。5.领海基线
即该国领海与内水的分界线。
目前国际法中领海基线的确定方法:
1、正常基线(自然基线)
无论在大陆海岸旁,还是在半岛周围或岛屿四周,以海水落潮时海水退到离岸最远的潮位线——低潮线,作为测算领海的基线。
2、直线基线(折线基线)
在沿岸附近的岛屿上确立若干点作为领海基点,将相邻的两个基点连成直线,从而沿着海岸形成一条连续的曲折的直线,作为测算领海的基线。
领海基点:
我国采取的是直线基线法,已经确定的领海基点77个。大陆沿海部分的领海基点(49个);西沙有(28个)。
6.领海线
也称“领海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领海
基线的最近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7.海岸线
海岸线是指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的痕迹线。8.海域滩涂
亦称“潮间带”,即海、陆交界,潮水涨落的地带。9.海域使用
指使用某一固定海域3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
活动。
10.海域使用管理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使用管理法》对海域使用实施的监督管理行为。
二、海洋功能区划
1.海洋功能区划
按照海洋功能区的标准,将海域及海岛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海洋功能区。是为海洋开发、保护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性工作。
目的是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海保障。
2.功能
自然或社会事物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具有的价值与作用。
3.海洋功能区
根据海域及海岛的自然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地理区位、开发利用现状,并考虑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所划定的具有最佳功能的区域,是海洋功能区划最小的功能单元。
4.主导功能
主导功能也可以叫优势功能,这主要是针对在某一海域多种功能同时并存的情况下提出来的,是分析对比而选定的最佳功能。按该功能进行生产布局,能保证海域自然资源与环境客观价值的充分发挥,又能保证国家或地区重要战略资源的持续利用。
5.海洋功能分区
海洋功能分区是在资料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各单项资源分区资料,综合海域使用现状及发展方向而形成的。
分区综合考虑了地理单元的相对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海域整体功能的维护,有利于海洋产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建设。
功能分区是最小功能单元的科学组合,功能分区也可以是一个功能单元、也可以是多功能单元的组合。如港口航运区,含有至少三个最小功能单元。
6.功能区指标
功能区指标也可称功能区指标体系,是对各种冠名的功能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质量和体系要求的一种界定。
如港口区,自然属性界定要具备深水条件,要有避风条件,确保有足够的仓储面积,具备船长几倍的调头区等,社会属性界定要具备一定的区位优势,社会经济条件,环境目标等要素要求。
三、海域有偿使用
1.海域使用分类定级
指沿海省、市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统一划定的用海类型,视其海域的区位、自然、环境条件、资源丰度、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利用效益的差异,对同一类型用海划定不同的级别。
2.海域使用基准价
指不同类型、级别海域使用权单位面积的平均价格。
四、海域使用论证
1.海域使用论证
指通过科学的调查、调研、计算、分析、预测对拟开发海域进行用海可行性分析并给出相应的书面材料以达到科学用海、规范管理和可持续性用海的目的。
2.功能优化
指项目用海的相关条件和要求与区划中限定的各主要功能彼此衔接或符合水平的最佳优化选择。
3.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是指受到某项用海工程影响的其他海洋产业。在实际的用海工程论证中应该明确界定出利益相关者,明确用海工程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
五、海域勘界
1.海岸界点
指陆地行政区域界线或其延长线与海岸线的交点。
2.有效岸线
指以天然岸线和2000年1月1日前建成的人工岸线为海域勘界有效岸线。
3.相向涉界方
指海岸线彼此不相接且被海水分割的涉界方。
4.相邻涉界方
指海岸线彼此相接的涉界方。
六、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
1.海域使用动态监测
海域使用动态监测是以海域变更调查的数据及图件为基础,通过“3S”(GPS、RS、GIS)与网络技术的综合运用,提取并提供海域使用变化信息,为海域使用管理与开发利用规划提供决策服务。
2.海域使用动态监测区
海域使用动态监测区的划分,原则上不应小于县级行政辖区,具体划分时要依据监测任务来确定。
3.基本监测图
指在监测区内,按行政辖区范围或特定区域分幅,标注有关海域使用及变化特征等要素的动态监测图。
4.3S技术
3S技术是遥感(RS, Remote Sensing)、地理信息系统(GIS,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GPS,Global Position System)的统称。因这三个概念的相应英文中都分别含一个S而得名。
5.地理信息系统(GIS)
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一种采集、处理、传输、存储、管理、查询检索、分析、表达和应用地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
6.全球定位系统(GPS)
全球定位系统(GPS)是由美国国防部开发的一套基于卫星的无线导航系统。无论是陆地、海洋还是太空用户都可以通过GPS系统全天24小时、无论在全球什么位置都可以精确定位他们的三维坐标、速度和时间
其定位精度比目前以及可以预见的将来任何无线导航系统都要高。
7.遥感(RS)
指通过某种传感器装置,在不与被研究对象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获取其特征信息(一般是电磁波的反射和发射辐射),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提取、加工、表达和应用的一门科学和技术。
七、海域使用测量
1.海域使用界址线
是依据不同海域使用项目性质,以实际占用海域的位置为基础划定的海域使用的范围界线,一般是实际的用海外缘线外延50m。
2.海域使用面积
3.海域使用界址点
指海域使用权属界限的拐点。
4.海域使用位置图
八、海域使用统计
海域使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
及时、准确地掌握海域资源的构成、利用现状和变化动态,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海域数据信息,更新完善资料,保证统计资料的现实性;
为国家制定海洋政策提供开发依据;为编制海域使用总体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为维护用海权人的海域使用提供法律保障。
九、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1.信息
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状态描述,称为信息。
2.数据库管理系统
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是一种科学地组织和存储数据,高效地获取和维护数据的系统软件。
3.海域管理信息系统
海域管理信息系统是服务于国家、地方各级海洋管理部门进行海域管理工作的综合性信息系统,主要应用于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海域使用确权登记、海域使用权证书发放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统计等海域管理工作,加速海域管理和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各级海洋管理部门海域管理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水平。
第二章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 第一节
海洋功能区划概述
一、基本概念
1.海洋功能区划是根据海域区位、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照海洋功能标准,将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功能区。
目的是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海保障。
2.海洋功能分区是在资料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各单项资源分区资料,综合海域使用现状及发展方向而形成的。
分区综合考虑了地理单元的相对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海域整体功能的维护,有利于海洋产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建设。
3.功能区类别和级别
根据我国和国际海洋管理实践,对功能区类别和级别进行了科学总结和归纳,目前,海洋功能区类别有10种,级别有33个,也可以叫一级类和二级类。
比如港口航运区是一个类别,有3个级别,即港口区、航道区和锚地区。
二、海洋功能区划的发展过程
海洋功能区划自1989年始至2002年已进行了14年,分两个阶段编制: 小比例尺(比例尺为1:20万--1:300万) 大比例尺(比例尺为1:50 000--1:5 000)
全国小比例尺区划全面启动于1989年,国家海洋局组织了全国11个沿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经过6年的时间,到1994年完成了区划工作,在全国划分了3 663个海洋功能区。
1995年,在推进已有区划成果应用的同时,启动了胶州湾、大连湾等4个海域的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试点,1998年全面开始了全国的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
在小比例尺工作基础上,依据大比例尺区划4年试点经验,经过4年努力,于2002年基本结束。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划分海洋功能区5356个。
海洋功能区划的完成,标志着海域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阶段。
海洋功能区划是全面实施海洋综合管理的坚实基础,是海域可持续利用、建设海洋经济强国的重要保障,是对国家海洋事业的历史性贡献和重大推进。
三、海洋功能区划的地位和作用
1.区划地位
国家对海洋功能区划历来非常重视, 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于1989-1994年、1995-2002年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海洋功能区划调查和编制工作。
2002年国务院全文批复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
《区划》和国务院的批复是国务院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政策性、规范性和技术性文件;是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
国务院在《区划》批复中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这就将海洋功能区划提高到法的高度,作为一项制度加以实施。
从以下三个方面也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
一是从海洋功能区划与其他区划规划的关系,体现了区划具有基础性和统领的地位。
二是从区划的编制过程来看,体现了的广泛性和权威性。 三是从区划原则上可以看出它的综合性和科学性。2.区划作用
(1)项目选址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是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选择入海排污口、设置陆源污染物深海离岸排放排污口、兴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科学依据。
(2)统筹各海洋产业协同发展。《区划》指出要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用海,保障交通用海、保障军事用海以及国家战略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用海需求等。
(3)控制、引导海域的使用方向。通过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可以科学指导和控制海域的使用方向,保护、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协调用海矛盾。区划可以综合平衡各部门各行业间的关系,协调解决用海矛盾。同时,这项制度的实施,也可避免和减轻各种海洋开发利用项目之间的有害影响。
总之,通过海洋功能区划,可以控制、引导海域的使用方向,保护、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海洋功能区划促进了海域使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促进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了国家以及沿海其他涉海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节
海洋功能区划的内容、性质、特点和用途
一、海洋功能区划的内容
主要内容:是客观分析海域及依托陆域的资源状况、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之后,按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与养护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10种主要海洋功能类型分区,提出每种海洋功能区的开发保护重点和管理要求。
同时,确定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并制定实施《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区划》的主要措施。
一、海洋功能区划的内容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区划》文本由五部分组成:
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
《区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海洋功能分区
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 实施《区划》的主要措施
在结构上分三个层次:
(1)文本的前半部分(含前言、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主要阐述海洋资源优势与劣势及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回顾了近些年来海洋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因缺乏区划与规划、无序无度开发导致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阐述未来海洋面临的挑战,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区划期内的主要目标。
(2)文本的中间部分(含功能分区、重点海域主要功能),是《区划》的核心部分。区划要确定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与养护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10种主要海洋功能区,要提出每种海洋功能区的开发保护重点和管理要求。
同时,对于地级市以上的行政区域还要给出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
(3)文本最后提出有效实施《区划》的措施,强调海洋功能区在涉海行业、城市规划以及在海洋综合管理的重要性。
市县级区划分为四个部分,与全国和省级区划相比,除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不作要求外,其他内容与全国和省级区划一致。
二、区划性质和特点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的科学基础,是国家管理海洋的重要制度,是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优化海洋环境和资源的配置,解决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上的矛盾,实施海洋综合管理的客观必然。
具有以下特点:
1.自然型区划
海洋功能区划要突出海域的自然属性。海洋功能区划的本质是以海域的自然属性为主,每一功能区客观上适合用于什么样的海洋开发项目,从而确定了它的社会价值、开发利用优势、方向和内容等,避免盲目用海和资源浪费。
海域利用的客观实际也是这样的,自然界有景观资源的一般辟为旅游区和保护区;有深水岸线的一般用作港口区;含泥量较大的潮间带多划分为养殖区和盐田区。
2.经济型区划
在目标中,提出要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海需求,促进海洋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另外,在区划中还应体现区划只是现阶段经济技术条件的一种区划。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区划还应作相应调整,区划是阶段型和动态型的。
3.规划型区划
在考虑自然属性的基础上,也考虑社会属性。区划不仅有空间属性,也要突出时间属性和社会属性。
4.协调型区划
区划必须综合考虑相关海洋产业的规划,突出重点领域,协调各产业的目前的投资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对各涉海产业未来发展留出发展空间。
5.制约型区划
区划要体现经济发展服从于环境保护的需要,经济发展目标要建立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基础上,以海洋环境建设为控制目标。
提出功能区环境目标管理,有时间性和强制性。既要提出阶段目标,围绕实现重点海域开发利用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控制住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恶化等内容,还要提出10年以上的长远目标,围绕实现全海域如何开发利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等。
6.生态型区划
根据我国海域自然环境状况,因地域差异和水文气候差异,形成了许多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渤海和黄海处于北温带海的边缘,东海和南海属亚热带性质,各自具有独特的海洋生态系统。
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多样,需要划出区域加以保护,如海岛、海岸、海湾、河口等典型的生态系统,这样有助于保护、拯救、恢复海洋生态系统,科学使用海域,促进海域可持续利用。
7.管理型区划
提出功能管制的概念并作为一项制度加以贯彻实施。《区划》是管理指南和执法依据。国务院在《区划》批复中指出: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依据。要依据《区划》确定的目标,制定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明确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的停工、拆除、迁址或关闭的时间表,并提出恢复项目所在地海域环境的整治措施。
此外,海洋功能区划还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1)要突出资源开发与海洋生态系统建设
(2)要求要具体,目标要清晰
(3)文本要突出政府行为
区划是政府文件。其中区划文本、区划图件和区划登记表是法规文件。
三、区划用途
海洋功能区划用途十分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将海洋功能区划作为它援助项目的能力建设的行动目标之一;
(2)国务院批准的《中国21世纪议程》将开展和执行
海洋功能区划作为它的行动目标;
(3)《海洋环境保护法》将海洋功能区划作为海洋执
法的科学依据;
(4)《海域使用管理法》将海洋功能区划作为海域
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依据;(5)推进海洋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
(6)成为制定涉海规划和海洋政策的科学依据;
(7)调整和治理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依据。第三节 海洋功能区划
一、区划依据
区划的依据是国家颁布的相关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等法规和标准,国家及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计划等,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技术依据
(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2)(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
(3)《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17108-2007);
(4)《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国函[2002]77号。
二、区划范围、指导思想及划分原则
1.区划范围
海洋功能区划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依托陆域包括全部无居民海岛以及与海洋功能区划分有直接关系的有居民海岛和大陆沿岸一定宽度的陆域,其宽度视具体情况确定。
2.区划指导思想要突出三个主题:
一是以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实施海洋持续利用为中心,调整不合理的海洋产业布局;
二是以改善功能区生态系统、提高海洋功能的整体利用水平为目标,进行科学分区、统筹安排;
三是实现对海洋开发活动的宏观指导,全面遏制海洋开发的无序、无度状况,恢复和发挥功能区的资源优
势,维护国家海洋安全。
3.区划原则
海洋功能区划按照下列五项原则编制:
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海域功能;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用海;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保障国防安全,保证军事用海需要。
这五条原则体现了国家在实施海洋开发战略上的总体要求:
(1)自然属性原则。
(2)社会属性原则
(3)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原则
(4)海陆统一原则
(5)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原则
(6)保障国防安全用海原则
三、区划方法
1.指标法
依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功能区划分的指标体系和分类体系,针对每个海洋功能区自然属性,制定出划区的标准,判断、选择海洋功能区类型。2.叠加法
将相关资料编绘成图,并对图件进行同化和叠加处理,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指标和原则进行分析比较,科学划定海洋功能区。
3.综合分析法
按照区划原则,综合海域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协调各种用海关系,确定海洋功能区类型及功能的主次关系。
四、区划类型划分和指标体系
1.功能区类型划分
我国海洋功能区分为10种类别,级别有33个,10种类别为:
(1)港口航运
(2)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
(3)矿产资源利用
(4)旅游
(5)海水资源利用
(6)海洋能利用
(7)工程用海
(8)海洋保护
(9)特殊利用海域
(10)保留海域
2.海洋功能区指标体系
(1)港口航运区
1)港口区,2)航道区,3)锚地区
(2)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1)渔港和渔业设施基地建设区
2)养殖区
3)增殖区
4)捕捞区
5)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3)矿产资源利用区
1)油气区
2)固体矿产区
①金属矿区
②非金属矿区
3)其他矿产
(4)旅游区
1)风景旅游区
2)度假旅游区
(5)海水资源利用区
1)盐田区
2)特殊工业用水区
3)一般工业用水区
(6)海洋能利用区
1)潮汐能区
2)潮流能区
3)波浪能区
4)温差能区(7)工程用海区
1)海底管线区
2)石油平台区
3)围海造地区
4)海岸防护工程区
5)跨海桥梁区
6)其他工程用海区(8)海洋保护区
(1)海洋自然保护区
1)海洋和海岸生态保护区
①红树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②珊瑚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③湿地和沼泽地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④上升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2)生物物种保护区
①珍稀与濒危动物自然保护区
②珍稀与濒危植物自然保护区
3)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保护区
①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
②人类活动历史遗迹保护区
(2)海洋特别保护区(9)特殊利用区
1)科学研究试验区
2)军事区
3)排污区
4)倾倒区
(10)保留区
为将来发展留有空间
五、重点海域的确定
重点海域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保持地理单元和行政管理区界的相对完整,且与各省经济区划相衔接。
②海域优势资源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
③开发保护存在问题相似,整治、保护任务
相互联系。
④至少包括两种类型功能区,且功能区应符合以下标准:
吞吐量1000万吨以上或拟建设的枢纽港;
国家确定的重要渔业水域;
已开发或待开发的重要油气资源区;
国家重要盐业生产或盐化工基地;
国家级或省级风景旅游区;
国际海底电缆、光缆管道登陆点;
已划定或拟划定的国家级或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
其他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的功能区;海岛市、县;
50万人口以上的滨海大中城市。
六、相关关系处理
作为实施海洋综合管理的客观准则和依据,在海洋功能区划中必须正确处理好相关关系,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
1.重叠功能之间关系的处理
(1)已经开发利用的功能和主导功能一致的,应保留其功能;
(2)已经开发利用的功能虽然不是区域的主要功能,但与主要
功能不存在根本矛盾,则这种开发现状在近期可以保留,在以后的海洋开发规划中适当限制其规模,转向主要功能的开发;
(3)当各功能间在开发利用时不互相干扰,有时还有利于发挥
综合效益,那么此区域为多功能同时并存;
(4)当多功能区各功能间存在矛盾且不能兼容时,依据区划原则
确定主要功能。
2.开发与治理保护的关系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当区域自然环境因人为开发活动受到破坏并影响到未来的整体利益时,强调环境治理与保护。
区划要突出对环境治理、资源恢复功能的布局,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对污水排放区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
3.整体与局部、长期与短期的处理
区划在考虑局部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要注重海域整体范围内功能区的布局、总体效益和需求,短期开发行为让位于长期发展利益。
区划注重为未来发展留空间,并对海洋各种生态系统的保全和培育提出了保护措施。
4.区划与规划的关系
《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五条明确提出:“养殖、盐业、交通、旅游等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沿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七、海洋功能区的水质和沉积物质量标准
根据《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77)、《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确定了10个类别和33种级别水质和沉积物质量目标管理。
执行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港口航运区含三种功能类型,但水质不全执行四类标准。港池内的航道和锚地一般执行港口区的标准,但在港池外航道和锚地则不尽然。
八、海洋功能区划编制
海洋功能区划分四级编制。
(1)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
(2)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由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3)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由市(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4)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跨行政区域的海洋功能区划由共同的上一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编制海洋功能区划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准备工作、现状评价、需求预测、功能区划分、成果编制、听证审议、报批执行。1.准备工作
主要指组织和资料准备:
(1)领导机构
(2)技术指导(咨询)机构
(3)编制工作机构
(4)资料准备
2.海域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分析
分析确定本区域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研究确定海洋资源的供给能力,分析海域使用结构与布局是否合理以及海域开发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3.区划目标
海洋功能区划目标分两个阶段:
近期目标 通常为5年,
远期目标 一般为10年。目标的确定
近期目标要围绕逐步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实现重点海域开发利用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控制住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
远期目标则围绕如何严格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实现海域开发利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海洋经济稳步发展等。
4.海洋功能分区
海洋功能分区是在资料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各单项资源分区资料,综合海域使用现状及发展方向而进行的。
分区应综合考虑地理单元的相对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海域整体功能的维护,有利于海洋产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建设。
5.区划成果 主要包括:
海洋功能区划文本
海洋功能区划图
海洋功能区登记表和海洋功能区划信息系统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报告等.听证审议
海洋功能区划各项成果需要与各涉海管理部门和各地人民政府广泛协商,编制组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最后形成征求意见稿。7.报批执行
海洋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经海洋功能区划领导组讨论通过后,进行专家评审,接受上级的协调和验收。
在此基础上,经修订、完善,完成海洋功能区划送审稿,呈报相应人民政府审批执行。
第四节
海洋功能区划成果形式
海洋功能区划成果包括区划文本、登记表、图件、技术报告、编制说明等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国家、省(区、市)、市(地级市)、县都应建立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
一、区划文本 区划文本既是呈报审批的政府报告,也是区划的主体材料。
其内容包括:
前言;
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
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海洋功能区类型划分、功能分区与管理要求;
重点海域功能区划;
实施《区划》的主要措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主要内容如下: 1.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
第一章“总则”主要编写区划的目的、依据、目标、原则、范围、成果等;
第二章“海域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主要编写区划的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现状、面临的形势等;
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主要编写海洋功能分区概述与分述,即综述一级类型的数量,阐述二级类型的数量和重点功能区;
第四章“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主要编写重点海域的名称和划分依据,阐述重点海域的范围和主要功能,重点功能区的调整计划和整治计划等;
第五章“实施措施”主要编写区划的编制与审批、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技术支持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编写区划效力、附件等。
2.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内容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内容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内容相比,没有第四章“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其他内容基本相同。
二、区划图件
海洋功能区划图是区划要素直观的科学表述,是报件的基本组成材料。
区划图件与区划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三、海洋功能区登记表
区划登记表是对区划中的全部功能区的面积、类别、划区依据、管理要求和功能指标等具体内容的登记。
它是审批中了解功能单元具体情况的不可缺少的材料。
四、区划报告编写大纲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报告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区划研究成果。
主要内容应包括:海域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海域开发问题;功能区划的原则、方法、依据和功能区的分类和指标体系;海洋功能分区;重点海域主要功能;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和管理等。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报告编写大纲主要内容: 1.前言
2.基础条件评价
(1)地理位置与区位条件
(2)自然环境
(3)自然资源
(4)社会经济
(5)主要自然灾害及风险情况
(6)自然环境和海洋自然资源综合评价 3.自然资源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
4.海洋功能区划的原则和方法
5.海洋功能区分类体系和类型划分指标
6.海洋功能区划
五、区划编制说明
区划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1)区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指导思想,着重说明区划
的工作思路和特点;
(2)区划的主要内容,区划的编制过程及各部门、地方
政府的协调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问题等;(3)与上一级政府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
情况;
(4)各级人民政府对区划的审核情况,附专家评审结论
和专家名单。
六、海洋功能区划信息管理系统
1.成果形式
(1)系统软件。
(2)数据光盘。
(3)系统使用手册和数据清单。
2.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定位
(1)空间参照系统
国家坐标系。
(2)投影
高斯---克吕格投影,6度分带。
(3)比例尺为1:25万。
3.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
(1)数据内容
(2)信息分类与编码
1)基础地理信息分类编码
2)海洋功能区划信息的分类编码
(3)数据分层及文件命名规定
(4)数据交换格式 4.系统功能要求
海洋功能区划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①数据管理;
②数据更新;
③信息查询;
④统计分析;
⑤功能区划图件打印输出。5.海洋功能区划信息系统图例
参照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成果要求中的图件制作部分。
各地可在本图例的总体框架内,根据选用的系统软件和当地实际功能区划情况,就图例的某些细节做适当调整。
第五节
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与措施
一、功能区的管理
1.功能的兼容性和排他性
这里说的兼容性和排他性主要指功能性兼容和排他。主要从六个方面去分析:
(1)功能的兼容性,双方受益(养殖与渔港,海
上观光与底播
(2)功能的排他性,相互冲突(突堤码头与沙滩
浴场)。
(3)功能的受益性,相互受益(旅游港与浴场)。
(4)一功能受益性,另功能损伤(港口与养殖)。
(5)多功能兼容性,多功能受益(跨海大桥,可以兼
作适当的底播和水面养殖,也可以兼作适当的底
播和海上航道,也可以兼作适当的电缆管线铺设
和适当的养殖活动等)。
(6)多功能排他性,多功能受损(近岸废弃物倾倒,选择近岸倾倒,本身不能实现它自己的功能,对毗邻资源区和近岸环境也造成多方面影响;选择不当的港口码头,不仅港口淤积或遭受侵蚀报废,对海岸沿线其他功能区也会造成深度创伤,如沿岸的沙滩浴场,近岸海域的水养、底播环境)。
下面列出几种主要功能区的排他性与兼容性的关系供参考。
(1)港口航运区
功能排他:水产增养殖、海水浴场、盐田、海水淡化、海洋制药、海底管线、海洋自然保护区等。
功能兼容:旅游观光、科学试验、纳污能力允许下的排污等。
(2)养殖与捕捞区
功能排他:工程用海(石油平台、采砂、海底
管线等)、排污、倾废、水下爆
破、洄游通道内建闸、纳污口等。
功能兼容:旅游、科学试验、海洋保护区等。
(3)海洋保护区
功能排他:港口、排污、倾废、保护区内的特
定渔场等。
功能兼容:旅游、增养殖、盐业等。
(4)旅游区
功能排他:排污、岛、礁、坨爆破、倾废等。
功能兼容:增养殖、科学试验、海洋保护区、海底管道、港口等。
2.功能区的维护
功能区的维护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自然属性维护;
二是功能区的质量维护;
三是对毗邻功能区的保护与培育。有几点需要注意:
(1)在使用时要阐明自身功能的变化过程,在施工和运营期背景条件的改变及环境参数变化的量级。
如目前水质背景条件是多少,施工和营运期会有多大的变化。再如构筑港口,现有水深条件是多少,运营几年后,水深条件可能变化多少等。
(2)对毗邻功能区的影响程度评估,应进行定量预测。
这里包括泥沙扩散影响范围和浓度,环境因子的浓
度变化,对毗邻功能区底质条件的改变,底质粒度、底质蚀淤程度,潮流场的流向流速等变化。
(3)功能区的社会系统维护。
应分析该功能区开发对于社会和人类的可持续贡献。
(4)功能区执行和控制的标准。
标准的选择,有7个功能分区国家做了相应的水质执行标准规定,还有些没有规定,如保留区、特殊利用区一些功能区等。港口区里的综合港、旅游港、渔港等水质标准如何定?锚地和航道如何定这都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和把握。标准定低了不符合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定高了又达不到,要确切把握。要注意工程海域标准的控制,如项目施工区和营运期等。
3.区划管理应关注的内容
(1)按照海洋管理法规的规定和海域权益的保障规定,未经过批准的功能区划,用海和审批海域使用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使用海的风险性也是很大的。
(2)港口预留区或港口区,建港一定要深水深用。实际用海中,我们经常遇到深水浅用的现象,极大浪费了国家的自然资源。
(3)要注意功能分区系统的完整性。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中的功能分区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的区划界定,管理中一定要确保区域地理和社会、环境以及功能系统的完整性,不能割裂。
如某某海湾,如果界定为港口航运区,在周围海域就不能设置有碍于港口航运的项目,否则就会对整个港口航运系统造成损伤。
(4)要注意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
全国区划划分了30个重点海域,并对功能排序作了安排,保障这些重点海域主要功能的实施是海洋事业建设的重要途径。应注意这个排序,关注重点海域在本区的范围及管理要求。
如某某三角洲海域定为油气、养殖、盐田、海洋保护功能区,原则上就要突出油气功能的位置。不能将次要功能的开发占了主要功能的位置。
(5)区划不仅对水质管理目标作出界定,也应对沉积物质量标准作出要求。
(6)围填海管理。围填海应注意两大类的围填海工程:
养殖区的围海:多为短期行为,且工程质量低下,不但自身功能得不到维护,对毗邻海域自然属性也会造成损害,因此应注意地点的选择和工程质量的提高;
城市用地的围填海问题,应关注区域生态系统的改变。
(7)区划的技术管理内容。
保护区要严格海域使用论证,注意保护区毗邻海域的生产布局,排污口的设置与管理,海岸防侵蚀区的产业布局与管理。
(8)要关注国家和地方区划调整和整治的内容。
确保《区划》目标的实现,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有序、协调发展。
二、实施区划的主要措施
首先,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和县(市)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
第二步,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步,市(地)、县(市)海洋功能区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海洋局备案。
第四步,国家海洋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或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涉海各部门要依法协调或衔接好海洋功能区划与相关区划、规划的关系。
1.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实施海洋功能区划
2.监督检查,确保《区划》目标的实现
3.依靠科技,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的技术支撑体系
4.做好宣传教育,科学管海用海
三、海洋功能区划的审批
海洋功能区划实行分级审批。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功能区划,经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沿海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经该市、县人民政府审核
同意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海洋功能区划的修订
由原编制机关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修订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海域功能。
经国务院批准,因公共利益、国防安全或者进行大型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海洋功能区划。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功能区的改变。
第二篇:海洋功能区划评审会现场考察方案欢迎词
在《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成果评审会
现场考察招待午宴上的致辞
(2011年1月7日)
周 铁 根
尊敬的阿司长、王司长、杨秘书长,各位领导、专家:
大家中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十分荣幸地迎来了参加《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成果评审会的各位领导、专家,首先我谨代表中共如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各位的莅临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如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如东,东濒黄海,南临长江,全县总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人口106万人,下辖14个镇5个经济开发区,海岸线长106公里,占全省的九分之一,连陆滩涂104万亩,辐射沙洲100多万亩,所辖海域面积6000多平方公里,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县。如东是全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县份之一,先后荣获“全国科技百强县”“中国海鲜之乡”“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的县(市)”和“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等称号,连续8年跻身于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百强县行列。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牢牢锁定“勇当江苏沿海开发第一县”的目标,全面推进现代化,全力建设新如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2010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5亿元、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5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7%、25%。“十一五”以来,我们按照“依港兴工、以工兴县、1
集约开发、保护生态”的方针,全力加快洋口港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着力培育港口物流、新能源、石油化工、旅游等新兴主导产业,推动沿海经济带的快速隆起,“东方深水大港、绿色能源之都、黄海旅游胜地”正成为如东的三张靓丽名片。目前,洋口港30平方公里的临港工业区已经形成;管线桥全线贯通,正在进行管道铺设;太阳岛三期工程已经合龙;LNG接收站一期工程接近尾声,正在进行开港作业的前期准备;以铁路、高速、运河为主体的港口集疏运体系正在合成,我县的沿海开发已进入快速、有序、高效推进的新阶段。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各位领导、专家的关心、指导和帮助,在此,再次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二五”期间,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随着洋口港功能的逐步完善,集疏运体系的全面建成,特别是以金牛挖入式港区为代表的洋口港开发研究取得重大突破,未来的洋口港可建成5-30万吨级的泊位160多个,LNG接卸规模将达到2000万吨,如东必将成为江苏沿海经济增长的重要板块。
今天,省海洋功能区划评审会的各位领导、专家莅临如东检查指导工作,对于我县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进一步发挥好海洋开发的经济、生态和社会综合效益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我们也将以此次指导检查为契机,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创新海域管理机制,实现海洋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最后,恳请各位领导、专家对如东的今后发展给予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祝各位领导、专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三篇:主体功能区划序言
序言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其他有关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和布局方面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认真实施,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 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并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 年)》、《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 年)》、《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 年)》(送审稿)相协调。规划主要目标到2020 年,规划任务更长远,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本规划将广东省陆地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即限制开发,下同)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域,明确这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地域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目标、开发指引,以及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本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划另行编制实施。
第四篇:山西省地表水功能区划
经省政府批准《山西省地表水功能区划》发布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山西省水利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地表水功能区划》报告。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006年6月13日省水利厅和省环保局联合发文,在全省范围贯彻实施。地表水功能区划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河流开发利用及水环境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水域功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通过水功能区的划分,合理确定地表水域的功能,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水功能区划工作是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省水环境的改善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水利厅和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的通知(晋水资〔2006〕238号文),本次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功能区分为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将开发利用区进一步划分为饮用水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依据水体的使用功能,确定了水质目标。本次水功能区划对全省流域面积大于1000km2的中等以上河流及个别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重要小河流进行了水功能区划,共区划河流59条,其中黄河流域29条,海河流域30条。共划分一级功能区108个,其中保护区32个,保留区5个,缓冲区21个,开发利用区50个,区划总河长7075.05km。二级功能区在50个开发利用区中进行,区划河长5032.3km,共划分124个二级功能区。其中饮用水源区18个、工业用水区13个、农业用水区57个、景观娱乐区5个、过渡区12个、排污控制区19个。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今后制定城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有关规划,应符合《山西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的规定。对在河流水域内取水、用水、排水以及建设工程设施的行为,应按照《区划》确定的水体功能,执行相应的管理措施。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区划》为依据,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
山西水利厅总工办、省水资办、省水文水资源局承担了《区划》编制工作。
第五篇:南京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划调查报告
南京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划调查报告
土壤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环境要素,本身也应属于综合环境功能区划的一部分,是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现在介绍给大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南京土壤的环境功能,告诉我们怎么开发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壤资源。
1、土壤环境功能区划
金陵小学二(7)班王梓萌2017-2-1 按照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方向,结合不同用途土地适宜土壤环境质量控制标准,南京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体系,可以分为I、II、III、IV类。(1)I类土壤环境功能区。主要指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风景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保护地区等对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土壤区域。(2)II类土壤环境功能区。主要包括耕地、同地、牧草地等直接或间接为人类提供食用农产品和适用于林地、园地、牧草地中为人类提供非食用性农产品的土壤区域(包括分散的农村居民点)。
(3)Ⅲ类土壤环境功能区。指为了满足人类居住而建设和规划的城镇居住区、学校、宾馆、游乐场所、公园、绿化区和用于人类商业开发利刚建设等所在的土壤区域。
(4)Ⅳ类土壤环境功能区。指丁业园区、T业集中区和采矿场所在地的土壤区域。
2、南京土地概况与区划
南京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最发达的地区,为江苏省省会所在地,位于北纬31°14´-32°27´,东经ll8°22´-119°14´之间,居我国长江三角北冀,一直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生产力布局与城镇集聚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是华东地区仅次于上海市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该市面积658 231 hm2,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4%。该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景色壮丽秀美,有虎踞龙蟠之美誉。城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水,中间为构造盆地,长江自西流入南京,并形成向北突出的弧形,自此以下形成长江三角洲。中间构造盆地,除河流形成的阶地与冲击平原外,中部有自西至东连绵不断的岗丘,如狮子山一清凉山一鼓楼岗一北极阁一九华山等。盆地内山、丘、平原、河、湖交错分布的自然条件,不仅提供了优 美的自然景色,也为城市建设提供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良好生态基础。
南京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基本情况,分为以下4类。
(1)I类土壤环境功能区I类土壤环境功能区面积约113 243 hm,占南京市国土面积的17.20%,该功能区是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和保护价值,在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等方面有重要作用的,需要对土壤环境实施严格保护的自然区域。该类型区的主要问题是存在损害功能区保护对象、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的开发建设活动,人类活动干扰强度较大,土壤污染加重,生态功能正在逐渐衰退。(2)Ⅱ类土壤环境功能区Ⅱ类土壤环境功能区面积约429 195 hm,占南京市国土面积的65.20%,该该类型区的主要问题是农田被大量侵占、土壤肥力下降、水土侵蚀较为严重、化肥和农药施用不合理引发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产生活以及中小型企业废弃物污染加重。
(3)Ⅲ类土壤环境功能区Ⅲ类土壤环境功能区面积约82 426 hm。,占南京市国土面积的12.52%,该功能区是满足人类生存需求的区域,该区交通发达,地势较为平缓,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人口密度较大,基础设施齐全。该类型区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利用过度造成的土壤退化以及城镇建设和城镇人口生产生活带来的土壤污染。
(4)Ⅳ类土壤环境功能区Ⅳ类土壤环境功能区面积约33 367 hm。,占南京市国土面积的5.07%,该功能区是用于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原材料和能源,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交通发达,地势较为平缓的区域。该类型区的主要问题是工业生产带来的土壤污染。
3、结论
通过研究南京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可以帮助同学们了解怎么科学划分土壤环境功能区域。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的形成,有利于帮助我们进行土壤环境保护、维护区域土壤安全。可以让南京发展的更漂亮,天空更蓝,家园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