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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及异动管理办法(修改)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0-67124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2 15:55: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员工招聘及异动管理办法(修改)

二十三冶集团嘉银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招聘及异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招聘及异动管理工作,杜绝各用人单位(含项目部和各部室)用人随意性现象的发生,规范公司员工聘用及工作异动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

第二条 根据各用人单位提出的人员需求计划,以及各分管领导的招聘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或人事经理审批同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办理员工招聘等事宜。

第三条 入职手续:(一)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进入公司人员的招聘。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经公司主管人事领导批准后,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依据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择适用的员工。

在新员工入司报到时应与新员工进行面试,面试通过、经背景审查及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被公司录用。

(二)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必须填写《公司员工登记卡》、《员工履历表》等相关资料。

(三)公司组织新入司员工参加员工入厂培训,使员工对公司的概况有初步的了解。

(四)新员工被分配到各用人单位后,其所在单位应就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的安全、质量与环境等情况对新员工进

行介绍和安排。

第三章 员工试用期及薪酬标准

第四条 员工被公司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员工试用期薪酬按公司制定的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第六条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书;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延长试用期或辞退。转正后的薪酬待遇按公司正式员工工资标准执行。第四章 员工转正、正式录用及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 第七条 试用期满前20天,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正式录用审批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并填写在《员工正式录用审批表》上,报公司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公司行文确认转正人员名单,并由人力资源部向员工所在单位发出《转正通知单》,办理调整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同时从正式录用之日起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将员工调至公司内所属单位(含项目部

和各部室)工作。

第九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员工调出单位开具《员工调令》;(二)调出单位接到《员工调令》后,通知相关员工做好工作移交,办理调动手续,员工持调出单位开出的《员工调配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三)员工报到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开具《员工调配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单》等手续。

(四)员工持《员工调配介绍信》等手续前往新用人单位报到。

第十条 各用人单位员工的内部调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人事经理审批同意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只有在调离原用人单位的手续完备并交接好工作后,方可安排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一条 员工聘用、外部调入及内部调动到公司新的岗位工作,必须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携带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员工调配介绍信》才能报到工作,否则各用人单位不得接收。

第十二条 员工对工作上的相关事宜如有异议,可向各用人单位反映解决,也可请求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商沟通,但员工不服从各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或因其他原因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的,自离岗之日起,公司及各用人单位不

计发该员工的工资且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自己承担。

第十三条 各用人单位之间不得直接调配员工,必须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调动。如某员工在用人单位完成了某项工作任务或不适应用人单位的工作,其所在单位要把员工介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重新安排工作。如员工持用人单位的《员工调配介绍信》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其工资和各项保险由个人负责;用人单位不介绍员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的,其工资和各项保险由原用人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各用人单位必须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商好员工调动的相关事宜,在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员工调令》后,方可开出《员工调配介绍信》、办理员工的调动手续;否则,不得办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招聘或调动等相关手续擅自用工的,公司将给予用人单位1000—5000元/人的处罚,给予其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500元/人的处罚,并由用人单位承担擅自用人所发生的工伤事故等相应后果。

第六章 员工内部调动时工资、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 第十六条 员工工资发放以日为单位计算,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调令为准,调令之前的工资在原用人单位计发,调

令之后的在途时间根据实际路途天数由新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员工报到后根据实际考勤发放工资。

第十七条 员工的各项保险费的缴纳以月为单位计算,员工个人部分的各项保险费由自己承担(由所在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员工在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调到新用人单位的,由新用人单位缴纳该员工当月的单位部分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在每月15日之后调到新用人单位的,由原用人单位缴纳该员工当月的单位部分各项社会保险费;计算时间以《员工调配介绍信》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十八条 因人为因素员工不按期报到上班,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各项保险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第七章 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与责任 第十九条 对于员工的擅自离岗、旷工、离职或辞职等情况,各用人单位必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通报并出具书面说明材料,以利于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该类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 在试用期内,员工本人与公司双方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后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 员工辞职时,必须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人事经理审批后,交接好本职工作,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退出公司手续。

第二十二条 员工辞职未按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程序办理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形象、声誉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三)新聘员工有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四)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邪教组织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符合随时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 员工劳动合同届满时,如果员工本人不愿和公司再续签合同或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双方均应提前一个月时间进行告知对方,并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员工离开公司必须交接完毕所有的工作,交还公司资料及文件,退还办公用品等公物,结清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等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五条 员工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可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劳务人员的异动管理办法由于佳利劳务公司职能的转变,凡属分配至佳利公司的劳务人员的异动程序由佳利公司按本办法归口管理,但人员调进或调出本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司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嘉银公司员工调令》标准样式

2.《嘉银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标准样式 3.《嘉银公司员工调配工资关系转移单》标准样式

第二篇: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XXXXXXX有限公司

XXX【2008】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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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异动管理,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利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试用期员工的异动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异动管理是指员工转正、调动、离职的管理。

第四条 员工异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规范办理。异动员工的部门要履行移交手续,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章 转正管理

第一条

目标

1.1 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 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第二条 转正原则

2.1 人员转正需符合岗位工作要求,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第三条 转正形式

3.1 根据用工形式分(固定岗位的)长期用工和(周期性)临时用工两种,签订不同的劳动合同。第四条

转正流程 4.1 转正手续 4.1.1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待转正员工填写《试用期转正申请单》及个人工作总结,正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转正申请,上级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新进人员试用转正评估表》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

4.1.2 人力资源部主管结合工作总结、工作表现,正确评估待转正人员的情况,审查转正手续及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确定转正岗位及岗位薪酬;

4.1.3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提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批后由行政部发文通告; 4.2签订《劳动合同》

4.2.1 转正后一周内,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手续。

4.2.2.续签合同期限根据岗位工作状况,自愿协商签订。4.3社会保险

4.3.1 员工转正后办理社会保险。因个人原因不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会出具相关证明,不办理人员签字确认。第三章 人员调动管理 第一条 调动目标

1.1 通过人事调整,合理调配公司的人力资源;

1.2 达到工作和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1.3 调整公司的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第二条 调动原则

2.1 本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鼓励合理的内部人才流动。第三条 调动形式 3.1 员工在聘用期内,对员工的岗位作出下列变动: 3.1.1晋升

因公司岗位空缺或者员工业绩突出、表现优异,或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给予符合晋升条件的优秀员工以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3.1.2 调岗

因岗位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可安排员工调岗。第四条 调动程序 4.1 晋升

4.1.1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4.1.2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4.1.3 晋升流程:

4.1.3.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提名者必须准备相关材料(学历、专长资料、岗位自述、工作计划等)交到总经理办公室;

4.1.3.2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提交材料、进行人事评估、核查以往绩效评价和工作表现等;

4.1.3.3晋升提名者作演讲陈述,包括自身的优势、岗位适应性、绩效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等;

4.1.3.4总经理办公室提交审核材料、评估分值及演讲分值到总经理处; 4.1.3.5总经理进行审核及批准;

4.1.3.6总经理办公室通知晋升本人并填写《变更岗位及薪资申请表》提请总经理审批; 4.1.3.7 审批结束后,人事部给予办理调岗手续,正式给予晋升;

4.1.3.8总经理办公室将晋升名单交由总经理,总经理进行正式公布晋升人员名单并公开表彰;

4.1.3.9 公司晋升人员接到晋升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4.2 调岗

4.2.1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员工流动,表现为部门内部不同岗位调动、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岗位调动。

4.2.2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4.2.3 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写《变更岗位申请表》;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并报所在部门经理或总监同意后,填写《变更岗位申请表》。

4.2.4 对员工或者公司提出调岗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必须根据员工原岗位工作达标状况和绩效档案,填写《工作评估表》,连同《变更岗位申请表》,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

4.2.5 调动通过,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员工调动交接手续主管人员限期五天,一般职员限期三天。

4.2.6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4.2.6.1 原掌管工作的内容、进度以及角色; 4.2.6.2 原岗位工作中掌握的公司文件、岗位信息; 4.2.6.3 原岗位工作中使用的办公用品; 4.2.6.4 原岗位工作中的需保密信息的转交;

4.2.7 员工如不符合调动岗位条件,未被批准,人力资源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在原工作岗位好好工作。

4.2.8 由晋升或降职/级引起的岗位变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第五条 审批权限

5.1 基层员工在部门内的调动由员工提出,部门经理或者上级总监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上报总经理签批;

5.2 中层人员在公司内的调动由上级领导提出,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批准通过; 5.3 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内的调动直接由总经理批准通过; 第四章 离职管理 第一条 目标

1.1为规范离职员工的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2离职程序的正规完整可保护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离职纠纷; 第二条 原则

2.1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本着“优胜劣汰”原则,保证在职员工的高素质。第三条 形式

3.1人员离职是指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等。3.1.1辞职

3.1.1.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解除与公司的工作关系。

3.1.1.2 ○1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2一般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3部门主管(科长)以上岗位人员离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3.1.2辞退

3.1.2.1辞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3.1.2.1.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1.2.1.2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1.2.1.3《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3.1.2.1.4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3.1.2.1.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规章制度的;

3.1.2.1.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1.2.1.7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相关的公司兼职; 3.1.2.1.8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1.2.1.9当年事假超过30天的;

3.1.2.1.10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 3.1.2.1.11在工作业绩上弄虚作假者;

3.1.2.1.12当月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超过6天(含6天)者; 3.1.2.1.13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 3.1.3自动离职

3.1.3.1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三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3.1.3.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辞退处分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遗留问题。审核确认后发布员工离职信息,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第四条 审批权限

4.1公司所有人员的离职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第五条

离职程序 5.1离职申请 5.1.1辞职

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提出辞职请求,正式员工辞职提前7天提出辞职请求,部门主管辞职提前15天提出辞职请求。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辞职申请》。5.1.2辞退

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实事求是考核员工的表现或特定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部门经理或者总监签署意见后,人力资源部经过核实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5.2离职沟通

5.2.1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5.3离职审批

5.3.1离职申请或辞退建议被批准后,由部门主管通知员工及时办理岗位工作移交手续,人力资源部办理合同解除。5.4工作交接

5.4.1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5.4.2员工辞职时,交接人应与辞职人进行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派人进行监交。交接工作包括:

5.4.2.1收回员工办公用品; 5.4.2.2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5.4.2.3项目资料; 5.4.2.4价值在40元以上的其他用品; 5.4.2.5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4.2.6公司分配使用的各种设备等;

5.4.2.7审查员工的保险福利状况,财务款项等状况; 5.5结算费用

5.5.1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员工到财务部进行离职结算。5.5.2离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5.5.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5.5.3.1结算工资: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佣金; 5.5.3.2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5.5.3.3须扣除以下项目:

5.5.3.3.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5.5.3.3.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

5.5.3.3.3偿还公司为其提前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和各项险种投保的费用;

5.5.3.3.4公司派出培训、学习或出国,未满规定的服务期限者,按服务年限长短,采取逐渐递减的方式将培训、学习或出国所报销的费用按规定退还公司。

5.5.3.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5.6 开具证明

5.6.1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5.6.2公司辞职手续的办理过程以保密方式处理。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为公司相关制度中所涉及员工异动方面条款的总结、补充,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第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LYTZW-HR-0000《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异动管理,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利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试用期员工的异动管理工作。

三、异动管理内容 :

(一)本办法所称异动管理是指员工转正、调动、晋升/调薪、降级/降薪、离职的管理。

(二)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行政人事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行政人事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四、异动程序:

(一)转正任用程序:

1.公司新近人员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完相关报到手续后,即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间,如新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新员工提出终止考察,则双方终止试用。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表现不佳或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用人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经核准后可随时予以辞退。在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按其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

3.用人部门会同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及转正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例对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经考核合格的提出转正申请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个别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足以符合提前转正条件的,由部门经理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实无误的可予提前转正,但试用时间最少不低于一个月。

4.试用考核最迟在试用期满前的第二十个工作日内由新员工主动申请填写《转正申请审批表》,行政人事部专员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征求新员工直接上级相关转正意见,并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员工本人,然后由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业绩与工作能力等综合因素实施评估,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考核结果交与行政人事部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相关转正意见办理手续。

5.新进员工亦未在试用期内提出转正申请而超过试用期的视为自动转正,但调薪工资从延迟至下一个月度开始计算。

6.经考核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书》;经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将视情况予以辞退或协商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六个月)。

7.转正手续流程:

7.1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待转正员工填写《试用期转正申请单》及个人工作总结,正式向上级

主管提出转正申请,上级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批;

7.2 行政人事部主管结合工作总结、工作表现,正确评估待转正人员的情况,审查转正手续及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确定转正岗位及岗位薪酬;

7.3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批,提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批后由行政部发文通告; 7.4社会保险:

员工转正后办理社会保险。因个人原因不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行政人事部会出具相关证明,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二)员工调动程序:

1.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员工流动,表现为部门内部不同岗位调动、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岗位调动。

2.本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鼓励合理的内部人才流动。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3.员工调动的申请、审批应遵循如下程序:

3.1部门内主管级以下员工平级调动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部门主管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提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同意即可;跨部门主管级以下平级调动的,则需要调入、调出部门的主管/经理同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依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3.2员工根据自己的能力专长和相应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提出跨部门调岗的,应由本人主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所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调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依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3.3行政人事部结合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审核、调整各部门提出的内部调动申请,经得总经理批准前提下,可直接发出《人事调动函》至调出部门,调出、调入部门主管/经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动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延期原因和理由,但最长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4.调动通过后,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调动申请审批表》发出《员工异动通知单》员工和相关部门收到《员工异动通知单》后开始办理异动手续;

5.异动手续办理:

当相关人员(部门)接到异动通知后,需根据员工异动手续办理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5.1员工需办理事项: 5.1.1 填写《工作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员工在各职能部门内部调动仅需办理此项); 5.1.2报销调出部门有关账目,并归还调出部门欠款。

5.2调出部门需办理事项: 协助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与资产交接; 5.3 调入单位人事手续办理人需办理事项: 根据异动信息,通知行政部门为员工调配办公设备。6.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6.1 原掌管工作的内容、进度以及角色; 6.2 原岗位工作中掌握的公司文件、岗位信息; 6.3 原岗位工作中使用的办公用品; 6.4 原岗位工作中的需保密信息的转交。

7.员工如不符合调动岗位条件,未被批准,行政人事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在原工作岗位好好工作。

8.员工调动在本月执行的即履行新的岗位职责,新岗位的薪资福利从批准后下月开始执行,原则上不得提前,确需提前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三)员工晋升/调薪程序: 1.晋升原则:

1.1品行与能力兼备的原则;

1.2 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1.3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因晋升条件不足而代理主管职务之人员,经培训、试用、考核后,如具备晋升条件方可晋升,否则选聘他人。

2.本公司员工在晋升类型上可在晋升职位的同时薪资同步晋升,也可只调整职位但薪资保持不变,也可职位保持不变但薪资做相应调整。

3.晋升资格:

3.1 担任现职工作满一年(对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经总经理核准可适当放宽任职期限的限定);

3.2 在职工作表现优秀,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成绩在优秀(85分)以上;

3.3 在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培训(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

3.4具备较高职位所需岗位技能(组织、影响、领导能力);

3.5认同并宣导企业文化。4.员工晋升或调薪形式:

4.1定期晋升:行政人事部每年三月份组织对各部门所有员工过往一年的业绩进行分析,达到本岗位晋升标准的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推荐或员工本人自荐。

4.2不定期晋升/调薪: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并有数据和事实足以说明,任职以来能够不断学习、创新,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积极响应公司各类活动,参加各种培训且综合能力达到公司规定的要求,同时能持续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批准可随时予以晋升/调薪(岗位空缺)。

5.员工晋升/调薪的流程:

5.1公司普通员工(一般文职、技术类人员)的由直接上级推荐或员工自荐,通过部门负责人的初步评定后填写《晋升申请审批表》,行政人事部审核绩效考评结果,呈总经理核定。

5.2公司主管或经理级以上人员达到岗位晋升(调薪)标准的,由分管副总推荐或本人自荐,主动填写《晋升申请审批表》,同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该岗位各平行部门负责人意见综合进行考评,总经理依据考核结果批准晋升或调薪。

5.3员工晋升后,一至三个月内为见习期(见习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见习期间的薪资不做调整,见习期后按公司薪酬制度或议定的薪资标准调整;对见习期内达不到晋升后岗位的工作要求和业绩指标的,公司将恢复其原来的岗位,薪资标准按原岗位保持不变。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晋升或调薪:

6.1任职期间受大过处分,行政扣分达10分的一年内不得晋升或调薪。6.2其它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3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员工降职/降薪程序:

1.本公司基于奖优惩劣的前提,员工若在服务期内达不到岗位业绩指标,不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足以事实和数据说明的,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理。

2.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员工在降职的同时做降薪调整,也可只降职不降薪或只降薪不降职。

3.原则上对于降职或降薪的员工会给予一定期限的改善机会,若在改善期限内业绩突出或有重大革新并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收益的,经总经理批准可给予职务或薪资福利待遇方面的调整。

4.本公司员工降职或降薪应遵循以下流程:

4.1一般员工的降薪或降职由部门主管/经理提出,并经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确认,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2领班级(含领班和代主管)以上的降薪或降职照前述程序后,经行政人事部审核事实依据确认无误后,呈总经理批准执行。

4.3公司主管或经理级以上人员的降职或降薪,基于客观事实和依据的前提下,由公司高层组织会议讨论,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由行政人事部提出,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4.4员工降薪或降职不得低于入职时最低基本工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离职程序:

1.人员离职是指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等。2.辞职:

2.1 ① 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行政人事部签署意见后呈送总经理核准;②一般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填写《辞职申请书》经部门领导及行政人事部签署意见后呈送总经理核准;③部门主管(经理)以上岗位人员离职应提前60天填写《辞职申请书》经部门领导及行政人事部签署意见后呈送总经理核准。

2.2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应在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

2.3部门负责人签署《员工辞职申请审批单》审核后转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员工辞职申请审批单》、《员工离职面谈表》及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审批,待批复结果出来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本人,并按规定流程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2.4离职申请书未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前,员工应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由员工承担责任。

3.辞退:

3.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3.1.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1.2.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1.3《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3.1.4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3.1.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规章制度的;

3.1.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1.7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相关的公司兼职; 3.1.8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1.9当年事假超过30天的;

3.1.10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 3.1.11在工作业绩上弄虚作假者;

3.1.12当月连续旷工2天(含2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5天)者; 3.1.3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

3.2公司辞退员工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依据。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员工辞退相关事宜,并形成统一意见。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共同与被辞退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

3.3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实事求是考核员工的表现或特定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部门经理或者总监签署意见后,行政人事部经过核实签署意见,将《员工离职审批单》、《员工离职面谈表》及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审批,同时将批复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向被辞退员工本人发出《员工辞退通知单》,并按规定流程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3.4授权领导审批后的《员工离职审批单》,行政人事部存入该员工的人事档案。4.自动离职:

4.1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三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4.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2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辞退处分报告》,并配合财务、后勤等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遗留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转法律顾问。审核确认后发布员工离职信息,行政人事部负责对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

5.公司所有人员的离职申请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6.结算费用:

6.1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员工到财务部进行离职结算; 6.2离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6.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6.3.1结算工资: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佣金; 6.3.2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6.4须扣除以下项目:

6.4.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6.4.2公司派出培训、学习或出国,未满规定的服务期限者,按服务年限长短,采取逐渐递减的方式将培训、学习或出国所报销的费用按规定退还公司。

6.5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7.开具证明:

7.1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保险减员手续,并《签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7.2公司辞职手续的办理过程以保密方式处理。

五、附则:

1、本办法为公司相关制度中所涉及员工异动方面条款的总结、补充,其解释权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其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

2、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另附表:

(一)《表1.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二)《表2.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

(三)《表3.员工转正通知书》

(四)《表4.员工调动申请表》

(五)《表5.员工异动通知单》

(六)《表6.人事调动函》

(七)《表7.工作交接表》

(八)《表8.员工离职面谈表》

(九)《表9.员工辞退申请表》

(十)《表10.员工辞退通知表》

(十一)《表11.员工离职审批单》

第四篇:3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员工异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配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做到人岗适配,激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提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及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员工异动包括:晋升、降职、调动、轮岗

(一)晋升 1.晋升原则

(1)职位晋升应充分考虑其适合性及岗位的实际需求;(2)管理层出现职位空缺时,应首先考虑内部晋升,若无具备晋升条件后选人再考虑其它招聘方式;

(3)所有晋升人员均需经过试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正式任命;

(4)员工内受公司级处罚者,本及下均不能享受晋升;

(5)晋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2.晋升资格

(1)晋升前岗位任职满一年(对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经总经理批准可适当放宽任职期限的限定);

(2)晋升前岗位工作评价优秀,工作评价指晋升前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的书面评价;

(3)完成晋升职位所需的相关课程培训(以岗位说明书、职责说明书或岗位培训计划为准);(本项待岗位说明书及培训体系完成后执行)

(4)具备拟晋升职位所需技能,以试岗期满评价结果为准;(5)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发展潜力和稳定性,以试岗期满评价结果为准。

3.晋升条件(1)专员晋升主管 入司满一年

时间、工作业绩(评定)、综评(2)主管晋升经理(3)经理晋升总监(4)专员晋升高级专员(5)主管晋升高级主管(6)经理晋升高级经理 4.晋升方式及流程

参照《2009员工职级职务评定管理办法》。

(二)降职 1.降职条件(1)评定中,因原岗位工作绩效不佳,原岗位工作内容调整后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而另一较低职位出现空缺或增设时,通过一定的人事异动程序来担任新职位。(具体标准参照《2009员工职级职务评定管理办法》)

(2)公司因业务或某一阶段策略,而进行的组织架构的调整,某职责范围不变或变得更小,但其在整个组织内的级别已低于原定级别;

(3)因工作能力较弱,长期不能完成任务,或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出现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具体标准参照《奖惩管理办法》)。

(4)公司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的降职条件。2.审批权限

由部门经理提出,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调动 1.调动原则

本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鼓励合理的内部人才流动。

2.调动形式

调动包括:调岗、借调。

调岗:因机构调整、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可安排员工调岗。借调:因业务上的需要,可把员工暂时调动到其它部门或岗位。

3.调动程序(1)调岗

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的流动,表现为部门内部不同岗位调动、跨部门岗位调动。

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公司或部门提出的调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调入部门经理及员工本人的同意后,填制《员工调动审批表》(见附件四),报总经理审批。

员工提出的调岗,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调岗申请或《员工调动申请单》(见附件五),对于调岗申请理由陈述充分且合理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调出部门同意后,填制《员工调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直接驳回申请。

调动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调动通知单》(见附件六),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开据《薪资变动通知单》及《岗位变动通知单》(工作交接流程参照《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中所涉内容)员工如不符合调动岗位条件,未被批准,人力资源部做好职业辅导,帮助员工认识原岗位工作价值及改进方法。

(2)借调

员工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公司其它部门工作,原部门保留其岗位。

由公司或拟借调部门提出的需求,由人力资源部同调入、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调,明确员工的借调期限和借调期间的责、权、利,以书面形式呈报总经理审批。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向相关部门发出《调动通知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流程参照《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中所涉内容)

4、审批权限

1.主管以下员工的部门内部调动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执行。

2.主管以下员工的部门间调动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3.主管以上员工的调动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四)轮岗

因工作或公司阶段性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工作内容轮换,轮换期间原岗位不变。具体轮岗条件,流程,轮岗期间责、权、利见市场管理部《**岗位轮岗管理办法》。

四、档案管理

人员的异动手续作为人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五、所有晋升、调动人员均有1-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考核流程参照《新员工入职管理办法》之按期转正流程。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未尽事宜人力资源部以补 充文件形式明确,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08年7月20日

附件:

1.《员工调动审批表》 2.《员工调动申请单》 3.《调动通知单》

4.《员工岗位/薪资调整通知单》

第五篇:员工内部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异动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异动类别

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做出下列变动:转正、转岗、晋升、降职和降级、离职。

1、转正:新员工经过一段时间和达到一定条件,通过一定程序结束试用期,并办理相关手续。

2、转岗:员工从一个岗位转到另一个岗位的职务调整过程。

3、晋升:公司因机构调整、业务需要或为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可安排员工调整岗位。公司因为管理需要,给予担当管理岗位员工的一定职务的授权形式。

4、降职或降级:个别员工因不适应当前岗位,可安排员工到公司其他岗位工作。员工因违规违纪或工作绩效较差等情况,公司给予其下调工资级别(薪酬等级)。

5、离职:因为公司或者员工个人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异动要求和流程

1、转正:分为试用期转正、转岗转正、晋升转正。

要求: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转正申请》,由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辞退或延期或回原岗位。

⑴试用转正条件:时间一般为1-3个月;考核分达到85分以上; ⑵转岗转正条件:时间一般为3-6个月;考核分达到85分以上;⑶晋升转正条件:时间一般为6-12个月;考核分达到85分以上;并需提交《述职报告》。

办理流程:由本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部门上级主管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批,人力资源部上级主管经理签批,最后由总经理签批。

2、转岗

要求: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外部招聘外还可考虑内部提升

或平级转岗。公司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本人工作表现对其进行的岗位调整或有员工本人提出的转岗申请而对其岗位所做的调整。转岗分三种情形:

⑴普通工岗位转技术工种岗位,需从学徒学起,学徒期一般为3-9个月。学徒期考核合格后转试用期,条件要求比照转正。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延长或返回原岗位或辞退。

学徒期工资按新岗位工资标准的50%执行;试用期按新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转正后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⑵普通工或技术工种岗位转一般管理岗位,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薪资待遇按原岗位工资标准或按新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考核办法同转正。

⑶一般管理岗位转业务管理岗位,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薪资待遇按原岗位工资标准或按新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考核办法同转正。

办理流程:员工提出转岗的,本人提交书面转岗申请;公司或有关部门提出转岗的,但需本人同意后,均填写《人员异动申请表》,并报原部门负责人及转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批,报人力资源部上级主管经理签批,最后报总经理签批。

3、晋升:包括晋职或晋级。

要求:

⑴人力资源部根据上员工考核结果和职位空缺情况申报《员工晋升/降级申报表》。对某些职位的空缺可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从内部晋升员工。

⑵上绩效考评成绩优异,工作取得良好的业绩;

⑶已经通过培训等方式具备上一级职位的任职资格。

员工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能获得晋升资格。

薪资待遇根据岗位或级别工资不同而调整,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

办理流程:填写《人员异动申请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转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批,报人力资源部上级主管经理签批,最后报总经理签批。

4、降职或降级

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或降级:

⑴员工上绩效考评成绩为差的;

⑵因个人能力原因不能承担所在岗位职责的,不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的;

⑶违反公司制度和纪律的;

⑷因其它原因受到公司处罚的。

对符合上述任一个条件的员工公司均可提出降职或降级申请。

薪资待遇根据岗位或级别工资不同而调整。

办理流程:

⑴出现降职或降级现象时,相应部门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⑵降职或降级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体现岗位责任;

⑶职务或岗位调整时,工资级别必须做相应调整,体现能上能下原则;⑷填写《人员异动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批,报人力资源部上级主管经理签批,最后报总经理签批。

5、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除名)、辞退、解除试用、开除、合同到期等。

⑴辞职:是指在职员工因各种原因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并且得到公司批准同意的。

要求:见习、学徒和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申请,转正后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将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的申请上报的人力资源部。在公司批准的日期当天办理离职手续。

在职员工的辞职申请在未得到正式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所在部门负责人做好工作交接。经批准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⑵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经部门或单位批准,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自动离开公司连续3天或月累计5天无出勤记录的。

公司因无法联系员工本人,可以不予结算工资,并同时保留追究自动离职人员的违约责任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

自动离职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同时予以通报,并做相关处理,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⑶辞退:是指在聘用期内的员工,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出现违纪事件又未达到开除条件而被公司解雇的;或者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或运作经营调整,公司决定需裁减的员工;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

⑷解除试用:是指在见习、学徒和试用期内的员工,公司提出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

要求:见习、学徒和试用期内员工经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解除见习、学徒和试用期员工合同,原则上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其本人;

⑸开除:是指因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应受到开除处分,而被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财务部结算工资和相关费用,被开除的员工应于公司作出开除决定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的当日离开公司。

⑹合同到期:是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则上公司或员工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员工离职时,相应部门需组织进行离职面谈,并作好记录。

离职流程:

⑴员工辞职、合同到期(员工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员工辞职申请表》并签批,按《员工辞职申请表》要求逐一审批,并督促办理结算手续,直至员工离开公司。

⑵辞退、解除试用、开除、自动离职、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对员工作离职处理的决定或应对员工作自动离职处理决定后,填报《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逐一批准同意后,通知员工在同意离职日期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⑶离职交接与结算:

离职交接:经批准离职的员工,在同意离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填写《工作交接表》及《员工离职结算表》。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离岗。

自动离职员工,离职手续及程序与其他形式离职程序相同,按实际情况予以核算工资及应扣款项并报批,但不予以发放离职工资。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所有离职人员的工资必须经签批同意后方可领取;

部分重要或特殊岗位(业务主管、中层及以上人员)的员工离职,除按上述程序办理外,还需进行离职审计,待审计完毕后方可予以结算。

凡是按正常程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均由人力资源部或劳务公司向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由员工签字领取。人力资源部将离职人员的所有档案资料封存并存档;

凡是自动离职(除名)、辞退、解除试用、开除的员工,公司不得再次录用,人力资源部建立黑名单档案。

四、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解释。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员工招聘及异动管理办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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