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水务BOT项目盈利点揭秘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0-26003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00:33: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水务BOT项目盈利点揭秘

水务BOT项目盈利点揭秘

1、直接内部途径主要有三点

一是分期付款方式,就是投资人承诺的资金分期逐步到位。这样既节省了资金成本,而且也许根据条件的变化,一部分投资计划可以取消,而对外公布的数字只是资金总额。

二是水价的约定,就是投资人与政府约定,在一定的时段内,将自来水价格上涨到一定的水平,以实现投资回报,一般回约定每年或每2-3年按照一定的比率逐步提高水价。这种手段对投资人来说是最为有效的,但也是有风险的,企业需要接受政府信誉和政策约束的挑战。同时,这种约定如果政府急于高溢价,承诺过高,也会受到公众支付意愿的抵制和约束,而公众意愿往往会转化为下一任政府违约的当然借口。

三是服务范围的约定,就是政府承诺一定范围或一定水量的需求。但是,实际供水需求真正取决于的不是政府的非理性承诺,二是市场发展,因此这种承诺往往不够可靠。

2、间接内部转移途径一般有三种

一是工程和设备服务关联,就是约定合资企业的某个项或者全部的工程服务项目或者主要设备必须由投资人所属的工程公司或设备公司提供,而提供服务的价格回避了竞争机制。这种关联在中国城市水业还经常被用在BOT污水处理厂建设之中。这种关联实现了收益的转移和再分配。

二是技术服务关联,就是约定合资企业每年支付一定的技术服务费或者顾问费给投资方所属的技术服务企业,为投资者实现一部分投资的回收。

三是费用转移,就是派出大量高成本管理团队,将一部分投资方的人员成本和办公成本转移进合资企业。

3、直接外部途径一般有两种

一是投资某一项目,附送其它项目,实现“买一送一”或“买一送多”。如,收购自来水公司送污水处理厂项目,或者收购一个老的污水处理项目送另一个新建的污水处理项目。这个项目不赚钱或亏钱,从另一个项目的高额回报中补偿,而另一个项目因为回避了竞争机制,对政府而言“容易处理”,这种手法已经是地方政府喜欢采用的主要招商手段之一。同时,新项目的建设需求也成为合资公司进一步增资的合法理由。

二是投资转移,为了实现投标项目的高溢价,政府承诺在以后的一些边界不清楚的项目投资中予以适当补助,以降低投资人的回报压力。

4、宏观外部关联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土地开发等非水业关联,既政府承诺给投资人在垃圾处理、土地批租、交通工程等非水业领域的机会给予投资人以非市场性关照。

二是外部金融关联,投资人利用金融市场的变化获得投资补偿,如股市价格的波动、人民币汇率的升高等金融机会使项目回报得到补偿。

第二篇:BOT项目介绍

BOT与EMC的区别以及在节能项目中的应用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2011-9-16 10:18:08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合同能源管理包括三种形态: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EMCO提供全过程服务并在合同中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量,且节能量效益能够弥补所有项目还款额和一切为EMCO提供的检测、检验、运行与维修服务费用。如果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按照合同约定由EMCO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果实现的节能量效益超过项目还款额,客户和EMCO可以共享超额收益。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扣除新增的管理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四是比较有争议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是在政府和EMCO之间达成协议,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特许期限结束时,EMCO按约定将能源系统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BOT可有多种“变形”: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这种方式明确了EMCO公司在特许期内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经过一定期限后,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公共部门。

BOO(build-own-operate)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这种方式是EMCO公司按照政府授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基础设施,但所有权归EMCO公司,并不将此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公共部门。

BT(build-transfer)模式,即建设-移交。即由EMCO公司融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立即移交给公共部门,政府按项目的收购价格分期付款,其款项可来自于项目的经营收入。

BTO(build-transfer-operate)模式,即建设-移交-运营。与BT方式不同的是,政府在获得项目所有权后委托EMCO公司运营和管理该项目。

BLT(build-lease-transfer)模式,即建设-租赁-移交。即政府授予特许权权,在项目运营期内,EMCO公司拥有并经营该项目,政府有义务成为项目的租赁人,在租赁期结束后,所有资产再转移给政府公共部门。

IOT(investment-operate-transfer):投资-运营-移交。即由EMCO公司融资并收购现有的能源系统,然后再根据特许权协议运营,最后重新移交给公共部门。

来源:南方财富网

新能源暨风电发展的综合评析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2010-12-29 16:39:58 提起“新能源”这个耳熟能详的名词,是当前发展低碳经济的追求目标。人们普遍将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统称为“新能源”。其实,这样的称呼不准确,上述所有能源,我们的老祖先数千年来都在使用。比如:先辈们烧饭取暖用的柴火、木炭等,以及照明用的豆油,就是利用生物质能;农作物和食品的晾晒,是利用太阳能;水车抽水和水磨加工粮食,是利用水能;古代的主要运输工具帆船是利用风能,抽水的风车也是利用风能,将粮食颗粒与碎屑分开还是利用风能;唐代杨贵妃“温泉水滑洗凝脂”,是利用地热能。可见,“新能源”并不新。现代主要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仅仅是工业革命后,随着蒸气机和内燃机的发明,才逐步得到大规模地普及应用,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仅仅只有两百多年的时间。当这些矿物质能源的使用,带来了严重地环境污染和气候灾难时,人们才猛然地惊醒,急切地寻找替代能源,反朴归真地重新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反而将老祖先已经使用了数千年的能源,冠上了“新能源”的头衔。

何谓新能源?严格定义应当是:低价可再生清洁能源。“低价”、“可再生”、“清洁”这三要素缺一不可。而现有的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其实都不完全符合上述三要素。虽然水力发电成本相对较低,但存在投资高、建设周期长、对河流局部地质环境影响大,还有溃坝风险等,并未真正达到生态环保和安全可靠的要求。至于太阳能发电,虽然对使用方来说是清洁能源,但对硅晶片生产制造方来说,却存在着严重污染和巨大能耗;实质是污染和能耗地点的转移,综合衡量不能算是清洁能源。只有风力发电,确实称得上是可再生清洁能源,但目前的风力发电还处在投资高、效率低、并网难的困境。根据上述分析,未来的水力发电,只有在改变大规模拦河筑坝的水能利用方式后,才能算是让人满意的新能源。太阳能发电,也只有在找到光电转换效率高、成本造价低、生产过程无污染的新材料后,才能算是具有普及使用价值的清洁实用能源。风力发电,必须在大力降低成本后,才能算是真正合格的新能源。比较之下,只有风力发电前景最光明,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水力发电资源有限,不仅要依赖大江大河,还受地理地质条件限制。太阳能发电受阴云雨雪、季节、黑夜等众多因素制约。只有风力发电,适应范围广、制约因素少、普及较方便,是最具有发展前途的可再生清洁能源。

回顾人类对风能的利用,可以说历史悠久,成效非凡。直到工业革命前的数千年间,风能在人类的水运和航海史上,曾经发挥过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风能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现代的风力发电,对风能利用的效率却不如古代的帆船;因为古代的帆船不论风大、风小、顺风还是逆风,都能日夜兼程地向前行;而现代的风车,每年大多数时间都是处在无法运转状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要从现代风力发电的历史说起,我们知道现代的风力发电靠的是风车,也就是人们常见的三桨水平轴风车。其实,风车的最早用途并不是用来发电,而是用来抽水,不论是古代的中国,还是欧洲的荷兰、丹麦等国家,最先都是将风车用作抽水为主。不过中国古代采用的是垂直轴阻力型的帆式风车,而欧洲国家采用的是水平轴升力型的桨式风车。真是殊途同归,为了同一个抽水目的,有风就抽,无风不抽,风大多抽,风小少抽,让人们悠闲自得、极少烦神地使用了数百年。直到欧洲人率先将风车用于发电时,人们才对风车寄予了更大的厚望。出于加快风车转速,提高发电效率的目的,采取了减少桨叶数量、加大桨叶长度、缩小桨叶面积的办法,竭力降低桨叶的阻力,增大桨叶的尖速比。增速后的风车,果然达到了增加发电量的目的,却付出了降低微风性能和风时利用率的代价。好在北欧国家海洋性气候的风速较大较稳,这样的改进利大于弊。随着风车逐步向大型化和超大型化发展,受桨叶材料的限制,为了既增加桨叶的尖速比和扫风面积,又减轻自身重量,只能把桨叶设计成更细更长的空心结构,最终变成了“一根杆子三根针”的现代式样。现在大量普及的三桨水平轴风车,是西方人应用空气动力学原理,并参照直升飞机螺旋桨理论设计的。其原理是:依据伯努利方程,在流体流速变化界面两端,流体的总能量守恒。将风车桨叶的扫风界面看作流体流速变化的界面,来进行桨叶设计。这样的理论在应用于小型风车设计时,由于小风车的旋转速度很高,依据该理论还有一些可参照性;但在应用于大型风车设计时,仍然用该理论作为设计依据,就明显不合适了;因为大型风车的旋转速度很低,桨叶的扫风界面,不能再被看作是流体流速变化的界面了。其实,飞机螺旋桨与风车桨叶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飞机螺旋桨是主动高速旋转,而风车桨叶是被动低速旋转,两者根本就是不同的概念,不应该采用相同的设计理念。

至于西方人为什么会得出水平轴风车效率高于垂直轴风车的结论?应该说是有实验依据的,早期的西方人肯定进行过风洞对比试验,而这样的风洞对比试验,很大可能采用的是小型风车。由于小型风车的转速高,水平轴风车桨叶在高转速下,其截风效能不仅不受影响,反而更有利,效率当然高。而小型垂直轴风车,在转速相对较高的情况下,桨叶截风效能随转速的提高而降低,逆风侧的阻力反而加大。况且,早期的小型风机,普遍采用的是共轴直驱式电机,转速高的水平轴风车明显占优势;可想,在这样的早期对比试验中,难免会得出水平轴风车效率高于垂直轴风车的结论。

我们知道:西方人办事很严谨,有时又太刻板,思维常受理论束缚。岂不知:即使早期的理论没错,后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风车逐步大型化和超大型化,其旋转速度越来越低,水平轴风车的优点在大型风车上表现弱化,弊端反而强化。而大型垂直轴风车由于转速很低,原有的弊端和不足反而明显弱化。所以,我们不能用西方的风电理论和早期验证结论,盲目否定大型垂直轴风车的应用前景。

受风面积越大,获取风能越多,这是尽人皆知的基本常识。不论是古代的帆船,还是现代的滑翔机,都是靠加大受风面积来获取更多风能。而“一根杆子三根针”的现代风车,却是靠缓慢转动的细长桨叶来获取风能,从直观上看就令人心生疑窦。但为什么这样的基本常识,在现代风车设计理论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是因为人们被权威的空气动力学理论所震慑,盲目相信这样的设计有道理,以为不管这“三根针”有多细,只要桨叶的扫风面积巨大,就会像理论计算的那样高效获得风能。其实,空气动力学理论,是用来对流体中高速运动的物体,进行结构受力分析。早年的西方人之所以按照空气动力学理论进行桨叶设计,就是为了消除空气涡流阻力,从而提高桨叶的旋转速度。这样的设计虽然能够减少桨叶的风能损失,并不能比同等面积的普通桨叶截取更多的风能。当然,用在高速旋转的小型风车上,其扫风界面更接近伯努利方程的条件,有利于风车效率的提高;但是,用在低速旋转的大型风车上,这样精巧设计的效果却是微乎其微。所以,尽管现代风车桨叶的外形设计非常符合空气动力学要求,但用在低风速、慢转动的情况下,还是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能。事实证明:理论与实际脱节,再权威的理论用错了地方,也不会产生出理想的效果。就像在铁路上行驶的高速动车,其外形有必要按空气动力学结构进行设计;而对于普通列车,进行这样的设计就是画蛇添足、劳而无功。看来,只有那些对西方风电理论执迷不悟的人,才会相信这样自欺欺人的“神话”!

尽管现在三桨水平轴风车得到了普及,技术也相对成熟,但我们不能因为西方人也在使用该风车,就不加分析地认为这就是最佳设计。其实,这种与风向垂直转动的桨叶,仅仅利用了有限的升力,却损失了更大的轴向阻力,不仅桨叶自身受风面积太小,而且升力型桨叶对风向扰动和空气涡流十分敏感,风机之间必须保持足够大的距离,才能避免相互干扰,这就大大降低了风车安装密度和风电场地的利用率,造成了大量风能资源无法利用。并且,这种风车在风大和风小时都不能正常运转,年风时利用率不足25%,每年的大多数时间成为摆设,还得依赖电网三到四倍的电力配套。这种状况,既有风车设计自身的原因,也有我国平均风速较低,达不到西方原设计要求的原因。这样的风电不可能成为电力供应的主要来源,也难以满足低碳经济发展的需求。总之,“一根杆子三根针”式的风车不符合中国国情,其大量普及,是对现有风能资源,特别是优质风能资源的极大损失和浪费!更是风电行业的悲哀!这种盲目跟踪西方风电技术的做法,造成了投资高、效率低、并网难、风能资源浪费大的状况,必须尽快扭转!

在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发展的补贴政策鼓励下,激发了人们对风电的投资热情和冲动。当然,国家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本意没有错,西方国家也对风电实施补贴政策。在国家补贴政策的鼓励下,很多风电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是在眼前利益上盲目参与风电竞争,特别是一些大型央企为了争夺火电配额,不惜赔本也要参与风电竞争,跑马圈地和跑马圈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见,补贴政策的实施,虽然促进了风电发展的突飞猛进!却掩盖了后续危机,削弱了风电创新的意愿和动力。按我国目前的风电发展速度,很快就会令国家财政不堪重负。而且,这样的无序竞争,不仅会将优质风能资源迅速消耗殆尽!还可能造成大批风电企业破产倒闭!最后的烂摊子还得政府出面收拾。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不能只看到风电装机总量达到世界第二,更要看到风电投资的实际效益和存在的问题。按照现有风电发展状况,陆上风电投资收回成本至少需要八到十年甚至十多年,海上风电投资收回成本更需要十多年到二十年,这还得靠国家政策的补贴;否则,可能设备报废时也难以收回成本。可是,不管中国人能否收回成本?国外核心技术转让和关键设备销售的利润早就揣上了腰包。许多缺乏自有知识产权的风电制造企业,其实就是在为洋人打工。

目前,很多人知道,这样的局面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要使风电能够持续发展,长远发展,必须要进行重大改革和技术创新!虽然国内的相关风电发明,已经为风电发展点亮了希望的曙光!但多数风电企业仍在迷信西方的成熟技术、难舍投入的巨额资本、看重眼前的既得利益、怕担创新的研发风险等等心态困扰下,求稳不求变,对重大创新发明往往是不屑一顾或疑虑万千。多年的习惯养成了唯有西方的月亮最圆,只要看到西方国家还在使用三桨水平轴风车,就自认为可以高枕无忧,只希望通过购买技术或自我小改小革,来提高现有风车的效率。

其实,西方的风电技术,是在发展理论和发展方向上存在致命错误!所以,我们不可能通过常规化的改进,就能扭转“一根杆子三根针”风车在原理结构方面的弊端和不足。目前,三桨水平轴风车的潜力已经挖尽,很难再有大的突破!风电发展主要还得靠垂直轴风车的创新,今后谁先涉足谁将先得益!试想:古代的先辈们根本不懂空气动力学理论,却能船行八面风,驾轻就熟地扬帆在江河湖海,其利用风能的效率之高,远远超过现代风车,这难道不让风电专家们汗颜吗?所以,我们没有必要迷信西方的风电技术,尽管西方的技术是成熟的,但不一定是最好的、最实用的!我们要敢于打破西方的风电“神话”,摒弃现有的风电发展模式,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抢抓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先机”,开创中国式的风电之路!

现代的水平轴风车,是西方人在古典欧式风车基础上的继承和发扬,效果并不理想。那我们中国人,更应该对东方特色的垂直轴风车继承和创新,没有必要盲目效仿别人的做法。我们不妨避开西方的风电理论,换一个思路来考虑:既然垂直轴阻力型风车具有受风面积大、旋转速度低、微风性能好、受气流扰动影响小的特点,并且这些特点在大型风车上表现更加突出。那么,我们只需让桨叶增加风载智能调节功能,就会获得更高的风时利用率;并可加大风车安装密度,提高风电场地利用率;不仅可以增强风电场的规模效应,也更有利于设备的集中维护管理。

有适合大型风电场使用的最新发明“双侧风能全利用竖直风车”,其面积巨大的阻力型桨叶,有风载自我调节功能,可在微风或大风状态下正常运转,具有较高的风时利用率;该风车不仅几乎消除桨叶的逆风阻力,还能同时利用双侧风能,使效能倍增,让风电成本远远低于火电;如果与工业电解水制氢技术配套,有可能解决风电储能和并网难题;另外,由于该风车是转速很慢的大型阻力型风车,受气流扰动影响较小,可以提高风车安装密度和风电场地的利用率,其总体投资、运行和维护成本,不会高于现有大型风车。这项中国人自有知识产权的发明,有可能让我们摆脱对西方风电技术的依赖,是当前风电发展的一个可选方向。

根据中国国情,任何行业的重大变革和创新没有政府的强力介入和推动,必然步履艰难。风电行业也同样如此,风电技术创新的风险大、投资高,单靠企业有相当难度。所以,风电重大发明的研发风险,最好能由政府出面承担。毕竟国家每年对风电的补贴数额巨大,只要拿出很少部分用于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国的风电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的转折期,如何尽快突破制约风电发展的瓶颈,实现风能资源高效低成本地开发利用,既是低碳经济发展目标,也是新能源开发中,最有可能迅速取得成效的突破口。只要我们果断抛弃传统的定势思维,大胆创新、科学创新,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一定会走出中国式的风电创新之路!迎来风电行业“柳暗花明又一春”的美好前景。

作者: 王树然

第三篇:BOT项目招标

我公司最近进行了一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BOT项目招标,该项目经过各方努力,招标获得圆满成功,业主对此次招标十分满意。BOT项目招标相对我们所熟悉的工程及设备招标有很大的不同,本人仅就该次招标的点滴实践与经验,谈一谈心得体会,希望对具体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同志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BOT项目的概念

BOT(Build-Operate-Transfer)项目又称BOT项目融资,一般是指私营机构(通常以专门设立的项目公司的形式)参与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并与政府机构形成一种“伙伴”关系,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分配该项目的资源、风险和利益的融资方式。运用BOT方式承建的工程一般都是大型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环保等方面。BOT的演化方式还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造→转让→经营)等。

二、BOT项目的特点

由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组成项目公司,从项目所在国政府获取“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开发和安排融资的基础,筹集资金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并承担风险。在特许权协议终止时,政府可以固定价格或无偿收回整个项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限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该项设施,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满后,这项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三、BOT项目组织的基本结构

由于BOT项目通常会在私人部门和多个公有部门(通常是政府部门和其控制的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性的、复杂的合同关系,BOT项目的成功依赖于政府部门对BOT项目的有效组织,依赖于政府一方各个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以及政府顾问部门的高质量的工作。所以BOT项目的组织工作是决定项目进展及降低项目前期费用的决定因素。

在基础设施的BOT项目中,通常采用以下的项目组织结构: 招标委员会

为落实项目基本条件、加快招标进度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必要设立招标委员会(或称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委员会一般是经过政府授权为某一项目招标特别设立的临时机构,招标委员会的主任一般由项目所在地区或城市的政府主管领导担任主任,计划、财政、税务、土地、价格等主管部门和签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委员会的成员。招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一般而言,在中国的BOT项目会涉及到以下的主要政府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在本次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的项目中,主管部门是市环保局)

◆发改委(计委)(项目审批)

◆物价局(项目公司产品/服务的定价问题)

◆土地局(项目用地)

◆规划委员会或建设委员会(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财政局(可能的补贴问题和税费问题)◆税务局(税收问题)◆外管局(外汇问题)顾问班子

顾问班子是BOT项目中不可或缺的角色。融资招标需要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有效沟通,一般情况下,政府缺少专业知识和经验,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都需要顾问的协助。顾问班子的常见成员包括:

◆ 技术顾问

◆ 财务顾问

◆ 法律顾问

顾问班子将就项目结构的设计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以及回答相关的问题。其作用主要体现在:

◆设计项目的整体结构,包括项目的边界条件。由于BOT项目结构的设计牵扯方方面面的问题,它要求顾问熟悉类似项目的运作规律和国际惯例,具有良好的项目全局观、丰富的项目经验。顾问应具有将国际惯例与本土环境对接的能力及对未来政府政策走向的恰当把握。

◆ 确定项目结构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协助招标执行机构审阅招标文件。

◆确定项目谈判要点、策略和工作计划。

◆在谈判中,就出现的问题提供分析和解决方案供决策

四、BOT项目的各个阶段

典型的BOT项目一般应经过以下几个阶段:确定项目方案阶段、项目立项阶段、招标准备阶段、资格预审阶段、准备投标文件阶段、评标阶段、谈判阶段、融资和审批阶段、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BOT项目的招标可采用竞争性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或有限招标方式。在我国一般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审、编制招标文件(邀请建议书)、评标、澄清与谈判、特许权协议的审批、组建项目公司、完成融资并签署一系列合同等。如下表所示。

一、BOT项目的确定

1.初步可行性: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研究并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确定项目需要达到的目标。

2.政府审定

二、招标采购程序

1.资格预审确定合格单位

2.编制、审核评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

三、投标

1.对招标文件进行可行性研究 2.组成联营体并/确定发起人 3.编制投标文件 4.提交整套投标文件

四、选定中标人 1.评标 2.澄清与谈判

3.确定中标人、授予项目 4.草签协议

五、项目开发

1.组成项目公司

2.签署特许权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3.完成融资(签署贷款协定)4.正式签署协议 5.签署建筑工程合同 6.签署设备供应合同

7.签署运营和维护协定

六、项目建设 1.工程建设和安装 2.设备测试

3.验收

4.技术转让

七、项目移交

1.移交程序

五、招标程序

(一)资格预审

由于BOT项目属于非公共部门投资建设和运营的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选择一个实力较强的项目发起人或合作伙伴,而且BOT项目开发费用高,开发周期长以及投资规模较大,因而投标风险较大。通过资格预审可将投标人的数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既可保证竞争性,又可减少投标人的风险。

资格预审阶段大约需4~6周。1.资格预审文件的准备

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概述:

项目概述是向潜在的和感兴趣的申请人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历史背景、项目的基本描述、项目的范围、项目建设的条件、项目所在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项目所在地的发展规划以及有关图纸等。

政府对项目的支持:

在邀请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时应明确政府对该项目的具体支持,以帮助申请人决定是否参加资格预审。

需要提交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须明确申请人应提供的详细资料,以满足资审评审的要求。如果投标人是联营体,那么联营体内每个成员除作为单个公司应独立提供其公司的资料外,还需提交一份联营体协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应包括:申请人的公司管理或组织机构、财务状况(包括其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独立的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在最近五年申请人作为BOT项目发起人的经历、目前承担的或已签约将要进行的BOT项目,并对项目的性质、特点、投资规模、特许期等作简要说明;申请人的融资能力及银行对申请人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未来特许公司的组织结构。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一般性规定:

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还包括以下条款:资格预审邀请书的澄清、申请书的递交地点以及可在何处进一步查阅和取得有关文件或资料。

附表:

为方便申请人准备资审申请书和方便评审,最好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编制一些标准表格以供申请人填写。

2.刊登资格预审通告

资格预审文件经政府审查和批准之后,即可按《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国家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项目的名称、项目概况、申请人的合格条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以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时间和地点等。

3.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和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时间可以从出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期,也可以规定从出售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任何感兴趣的申请人均可在规定的地点查阅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如在准备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问题,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前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要求澄清。招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回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申请人。4.资格预审申请书的评审

收到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后,由政府官员、咨询公司、财务顾问、技术顾问和法律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可要求申请人对其申请书进行澄清。资格预审评审的条件主要包括:(1)BOT项目的成功经历(即工程经验)。项目发起人与合作伙伴在近几年中具有承担或组织BOT项目和运营的成功经验,且在BOT项目全过程履约情况良好,如具有较好的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才能等;(2)财务状况。BOT项目发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承担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并且合作伙伴应有强大的财团作支持。(3)技术力量。项目公司应能派出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合格管理人员;且应有充足和先进的设备、现代企业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等。

5.评审结果报批

招标单位将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申请人名单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然后将资格预审评审结果通知所有申请人。

我公司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共有国内外15家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6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二)编制招标文件、特许权协议、制定评标办法 整个过程大约需要6~10周。

在确定项目结构后、初步落实项目基本条件后,即可开始编制招标文件,为了加快进度,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往往与资格预审同步进行,只要保证资格预审阶段和招标阶段的时间能够合理安排即可。

由于BOT项目完全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运作,招标文件中,对于项目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必须做出细致、完整、严密的规定,否则,即使是一个看似微小的疏忽,也可能带来不利的后果,轻者致使项目失去公平,使政府处于不利地位,重者将导致招标失败、项目流产,甚至使政府和国家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招标文件中必须对项目在规划条件、技术标准、工艺和设备水平、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详细说明政府在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要求,让投标人尽可能充分和准确地领会政府的意图。应该把投标人必须遵守的强制性的要求和可由投标人建议的可协商的要求区分开来。

在特许权协议中,应规定项目涉及的主要事项,明确政府提供的各种支持条件或者承诺。评标标准应该体现政府在选择什么样的投资人和建成一个什么样的项目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尤其要对主要目标(例如:最终消费者支付的价格最低,或者公共开支最低,或者对整个经济而言项目的投资费用最低等)有一个清楚的定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应该尽可能明确和详尽,以便于投标人设计出最符合政府要求的方案。

我公司在承揽了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后,应业主要求,积极联系、聘请了有关经济、法律和技术方面的专家,对招标文件中的方案、内容和特许权协议多次进行论证、研究和修改。针对该项目特点,我们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就下列关键方面进行详细描述: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系统的性能或水平; 技术方案;

投标人财务状况(包括为项目开发成本、股本金和成本超支部分进行融资的能力);

建设进度安排及目标竣工日期;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服务费用; 履约标准;

投资回报预测和所建议的融资结构与来源; 外汇安排(如果是外资BOT);

运营、维护与移交方案; 风险分析与分配; 项目保险;

相关业绩及用户评价。

为使投标人对项目所处的环境有更加清晰和深入的了解,招标人应该组织一次现场考察。在本次BOT项目的招标过程中,6家投标人在准备标书期间陆续提出了八十余道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与斟酌,以书面方式回答了所有投标人的问题。

(三)评标与决标

投标截至后,招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标书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做出明确陈述。评标方法的选择将显著地影响到最终的评标结果,因此,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允许更改。

标书中的主要标的应该是评标时重点考虑的核心因素,如果采用评分法评标,则该因素的分值应该占有绝对的权重。本BOT项目评标的标准以医疗废物处置费为主,适当考虑了技术方案、融资方案、项目运作、维护与移交方案等。

评标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影响:

折现率的选择:如果以投资费用为目标,应该用资金的社会机会成本对未来的费用效益进行折现计算。用资本的市场利率作财务折现率进行财务费用的比较则较为适宜。

税金处理:在以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为目标时,税金可以被看做是一项费用。但在以公共开支为目标的比较中,税金则可不予以考虑。

免去政府机构所承担风险的意义:将风险转移给私营机构,从整个经济来看,可能并不影响项目的资金费用,但如果把公共开支控制到最小作为评标目标时,项目采取BOT方式将比由政府机构自行建设和运营具有优越性。

(四)合同谈判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委员会应邀请中标人与政府进行合同谈判。BOT项目的合同谈判时间较长,而且非常复杂,因为项目牵涉到一系列合同以及相关条件,谈判的结果要使中标人能为项目筹集资金,并保证政府把项目交给最合适的投标人。在特许权协议签订之前,政府和中标人都必须准备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谈判和修改合同。如果政府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能达成协议,政府可能会转而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以此类推。

合同必须做到:

? 使中标人按商定的条款,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服务承担义务; ? 给中标人以项目的独占权以及使工程得以实施的各项许可; ? 如果需要的话,由政府或政府机构承担根据商定的条款购买项目产品或服务的义务,如承担或取或付义务。

特许权协议必须得到同时签署的其他许多协议的支持,并以此为条件,以使中标人能够完成其任务。

(五)融资与审批

谈判结束且草签特许权协议以后,中标人应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正式与贷款人、建筑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和保险公司等签订相关合同,最后,与政府正式签署特许权协议。

至此,BOT项目的前期工作全部结束,项目进入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阶段。

(六)实施阶段

项目公司在签订所有合同之后,开始进入项目的实施阶段,即按照合同规定,聘请设计单位开始工程设计,聘请总承包商开始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开始正式商业运营,在特许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因为项目最终要由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接管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运营,所以必须确保项目从设计、建设到运营和维护都完全按照政府和中标人在合同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故应在合同中明确:在实施阶段的任何时间,政府都不能放弃监督和检查的权利。

六、招标工作总结

1.精心组织,认真准备

事先请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就BOT项目的特点及在我国实施的经验教训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使项目执行人员对BOT项目招标过程及程序有深刻认识和了解。

2.及早介入,深入了解

此次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BOT项目招标,我公司在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开始介入,了解政府对项目的要求和期望,分析项目的特点及在当地实施的条件与前景,并从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提出许多建议和意见。

3.认真研究,提高招标文件的水平和质量

为确保招标的成功,在对项目的技术、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和深入的研究的基础上,在符合国际和国内惯例的前提下,招标文件做到严谨、规范(包括明确的技术条件和不可更改的商务法律条件)。

4.评标严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的规定和要求制定评标办法。

第四篇:中国工商银行盈利点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上半年盈利居全球之首

在国际金融局势动荡变化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侵袭的背景下,中国工商银行21日发布的2008年中期业绩格外抢眼: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工行上半年实现税后利润648.79亿元,同比增长56.75%,成为上半年全球盈利最多的银行。

位居2007年全球银行业利润首位的汇丰控股公布的业绩显示,受减值准备同比上升58%及北美洲业务亏损近29亿美元拖累,上半年纯利77.22亿美元(约合529.1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大幅倒退29%。“工行上半年的优异表现,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密切相关,同时也归功于中间业务的强劲增长,以及较好地保持了成本控制水平。”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在业绩发布会上说。业绩报告显示,工行上半年的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达到24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03%;上半年各类理财产品销售额达115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3%;资产托管业务收入同比增186%,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增长106%。存贷款的稳定增长和利差的扩大,依然是工行业绩大幅增长的主因。2008年6月末,工行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余额达399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50亿元,增长6.8%;客户存款余额753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3%,同业存款80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3%。与此同时,工行在海外投资方面十分谨慎,避免了美国次贷危机对其产生较大冲击。不过,工行上半年“走出去”的步伐则明显在加快:完成了收购南非标准银行20%股权和澳门诚兴银行79.93%股权;多哈分行、工银中东、悉尼分行的申设已分别获得所在国监管当局批准,开业在即;在纽约设立分行的申请已获美联储正式批准;越南分行申设境外监管报批工作在稳步推进;在香港的工商国际已获颁投资银行业务牌照。“国际化经营的顺利推进为工行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工行行长杨凯生说,下一步工行将继续采用申设、并购等方式,稳步构建以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为重点、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辐射中国主要经贸合作地区的全球化机构网络体系,打造境内外一体化的经营格局。事实上,像工行一样,其他13家中资上市银行上半年盈利也均实现了大幅增长。近日发布2008年中期业绩的银行中,兴业银行上半年实现净利润65.44亿元,同比增长79.65%;招商银行实现净利润132.45亿元,增长116.42%;中信银行实现净利润84.17亿元,同比增长162.62%;深圳发展银行实现净利润21.44亿元,同比增长90.7%;南京银行实现净利润7.88亿元,同比增长125.63%。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和宁波银行均发布了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其中,建行预增50%以上,华夏银行预增90%以上,浦发行、民生银行涨幅均在100%以上。此外,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上半年业绩预计同样会实现较高增长。今年一季度业绩显示,中行净利润为217亿元,同比增85%;交行79亿元,同比增108%;北京银行增长190%。上半年各上市银行盈利实现大幅增长,除利差提高、非利息收入增加等因素外,有效所得税率降低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根据新的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降至25%。在国内外诸多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的下半年,中国的上市银行能否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对此,一些专家认为,未来受前期信贷质量风险、楼市成交量萎缩等因素影响,下半年国内银行业大幅增长的势头将面临更多挑战。“不过,由于中国经济基本面未改,银行贷款发放规模也有所增加,利息收入仍会保持较高增长,同时通过金融创新和加大营销力度,中间业务也有望延续此前的增长态势,因而下半年整个银行业仍会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

工商银行盈利秘籍:积极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作为全球面值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考”成绩优异。从昨日公布的工行中期业绩来看,上半年,工行实现税后利润648.79亿元,同比增长56.7%;每股收益0.19元,成为全球最盈利银行。

数据显示,上半年,工行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达2.44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48.03%,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5.8%,较上半年同期提高1.74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从中期报告来看,工行的存款付息成本同比上涨2.08%,资金成本有所上升。到6月30日,工行不良贷款率为2.41%,较2007年底下降0.3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到116.08%,较2007年底提高12.58个百分点,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不是说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紧缩银行贷款了吗,怎么银行的业绩还是这么好?国际上的大银行业绩都不怎么样,我们银行的盈利能力会更强吗?”有市民对工行今年上半年的“丰收”公告感到不解。工行对此的解释是,“各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等各项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同时由于执行新的所得税率,致本行净利润同比大幅上升。”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工行的盈利之所以能够保持高位增长,首先应该归功于其近几年来主动调整发展方式和经营模式,多方面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努力,降低了经济周期波动对银行盈利的不利影响。

据了解,目前在工行9.4万多亿元的资产中,信贷资产占比仅为45%左右,存贷利差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50%略强。同时,工行中间业务领域开始呈现出强大的盈利能力,2003至2007年净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57.2%。另一方面,工行在外币债券的投资上一直比较审慎,避免了美国次贷危机对其产生大的影响。而这恰恰是不少国际大银行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

在昨日举行的工行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工行行长杨凯生称,继纽约分行获批后,下半年,工行将在迪拜、多哈开设分行,将目光投向新兴市场国家。杨凯生说,下一步,工行将继续综合运用申设、并购等方式,将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作为重点,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辐射中国主要经贸合作地区的全球化机构网络体系,打造境内外一体化经营格局。

工商银行指出未来盈利增长点

中国工商银行3日在京召开2006业绩发布会,公布了工行A+H两地同步上市后的第一份业绩。与此同时,工行高层也廓清了未来的发展思路,指出了未来利润的增长点。

年报显示,2006工行税后利润增长31.2%,达到人民币498.8亿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8元,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达到15.37%,董事会建议拟向全体股东分派10月份上市后至年末股息每10股人民币0.16元。

综合化和国际化是工行的发展方向

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综合化和国际化是工行的发展方向。工行将以投资银行业务为突破,稳固进入资本市场,更加积极地参与财务顾问业务,在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业务创新方面发挥作用,并且要利用香港的投资银行和工银瑞信的资金管理公司来形成内外联动的投行业务。

据介绍,工行投资银行经过四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良好的发展基础。2006年投资银行业务增长达53%,2005年达80%左右。

姜建清说,工行要进一步深化银行和保险业务合作,探索租赁和信托业务的发展,并要通过加快国际业务升级、发展来扩大市场占有率,包括在海外设置分行、子银行以及符合条件的收购兼并。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有积极影响 工行行长杨凯生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有积极影响。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后,工行所得税的名义税率可从目前的33%降低到25%,这将对工行的税后利润有明显影响。

杨凯生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要提高创新研发费用的扣除标准,这有利于加快工行创新和提高银行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提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这对引导工行信贷投入政策有重要影响。

依靠产品创新,发展新兴中间业务 杨凯生说,工行将继续保持传统中间业务的强劲增长,并依靠产品创新,发展新兴中间业务。

据介绍,2006年,工行实现160亿元的中间收入,增长达55%,占营业收入比例达9.14%,比上年提高2.65个百分点,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年。

杨凯生说,工行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最多,交易规模最大、收入总额最高的商业银行。2006年,工行中间业务超过30亿元以上的项目有四个,其中三项是具有新产品和新业务领域的项目,即投行业务,增长54%,理财业务,增长30%,银行卡业务,增长38%,将继续成为工行中间业务的发展重点。

他表示,工行将深化综合业务改革,实现银行证券、银行期货、银行保险和银行同业的大力发展,并扩大其收入。

努力以较低的贷款增长来获取较高的利润成长

工行董事长姜建清说,中国金融体系目前以银行为主导,银行存贷款规模在金融体系中占绝大多数的比重,这导致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失衡。同时,我国银行总资产中,信贷资产高达70%到80%,这是银行体系中存在的另一个失衡。

他认为,这两个失衡是中国金融体系过去产生巨大金融风险的体制性原因,也是今后要防范金融风险所需加以关注的方面。

姜建清说,到2006年末,工行信贷总量贷款余额达到36000亿元,如果以目前10%左右速度增长,3年内贷款余额将接近5万亿元。这是工行在进行结构调整时深刻思考的问题。

姜建清说,2006年工行贷款在总资产所占比重达47%,但贷款余额总量非常大。工行要努力以较低的贷款增长来获取较高的利润成长,推荐存款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使客户获得更多收益,银行获得更多手续费。

第五篇:水务一体化管理下的污水处理项目bot模式探讨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水务一体化管理下的污水处理项目BOT模式探讨

水务一体化管理下的污水处理项目BOT模式探讨

【摘要】水务一体化管理符合水的自然属性和开发利用规律,代表了水资源管理的先进方向。BOT融资模式作为政府与项目公司合作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营模式,是解决我国当前市政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水污染严重这一矛盾的有效办法。在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下,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将更科学高效,政府的监管职能更需要强化,以保证污水处理项目更好的发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水务一体化;BOT模式:污水处理;监管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水务一体化

1.1由来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分部门管理,水源工程、供水与排水、污水处理分由水利部门、城建部、环保等部门管理,使水资源的量质用分离,造成目前水资源的浪费与污染问题严重。实行水务一体化,对区域的防洪、除涝、蓄水、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的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等统一协调管理,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代表了水资源管理的先进方向。

1.2水务一体化管理优势

水务一体化是涉及水务的上中下游实现各个环节一体化,符合水量与水质一体化的自然属性,有利于促进环保型、节水型经济社会建设,有利于整合城市的水务资产化运营,发挥水务产业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和,有利于解决原来体制下水务建设资金不足及水务运营效率低问题。

对水资源实行一体化管理,可以有效解决因职能交叉而出现工作推诿和扯皮现象,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有利于社会对涉水事务的监督,增加水务部门的服务意识,建设和谐社会。

1.3国内水务一体化现状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徐州市2010年挂牌成立水务局,到2011年6月底徐州所辖县(区)已基本全面建立水务管理体制,成为江苏省继宿迁之后,基本全面理顺水务管理职能的又一个地级市。徐州水务局成立后,整合了相关涉水职能,充分体现了“精简、统一、效能”和“一事一部”的机构设置原则,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

水务一体化改革全国各地情况参差不齐,深圳、上海、北京、江苏等地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成效明显。从全国来看,很多地方在机制和体制上还没有完全理顺,水务一体化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污水处理厂BOT 模式介绍

2.1 BOT投资模式定义

污水处理厂BOT投资模式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组成的项目公司筹资和建设污水处理厂,在协议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该设施,通过收取服务费回收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协议期满,投资者将运营良好的污水处理厂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政府则拥有对项目的监督权和调控权,其运作模式如图1所示。

2.2污水处理厂BOT模式发展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污水处理问题成为困扰城市发展和城市水环境突出问题,污水处理厂建设政府作为单一投资主体。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大致经历了四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90年代初至世纪末,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

第二阶段:上世纪末至“十五”之前,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大多由国债的形式进行投资。

第三阶段:进入“十五”以后,逐渐兴起了以BOT为主的污水处理厂市场化投资建设模式,掀起了全国范围内兴建污水处理厂的高潮。

第四阶段:“十一五”末以来,随着各地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开展,水务局作为投资主体成立自己的水务公司,出现的新的BOT模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式——TOT模式。

2.3 原有体制下BOT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我国涉及BOT的法律、法规相互之间还不协调、不配套,增大了企业经营风险。

2、政府监管职能缺失。在BOT项目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由直接经营者转变成监管者。目前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界定不清晰,分工不明确,职能重叠,多重监管等问题。

3、重建设轻管理。投资于污水处理BOT项目往往被政府当成形象工程和引资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成为建设的重点,集污管道建设滞后,造成污水处理工程存在吃不饱现象的发生。

4、合同的不完备。在项目的经营中合同是监管的主要依据。往往追求短期利益,片面强调引资,在合同签订前没有对风险进行评估,在合同文本中有意回避关键问题。

水务一体化体制下的创新

3.1 建设运营统一规划

水务一体化体制下,水务部门作为地方涉水事务的主管机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环境质量、环境容量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速度,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技术工艺、排放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可以有效避免以前为投资而上项目的建设模式。

3.2 健全完善BOT运行管理体系

水务部门成立专门的水务公司来建设运营管理污水处理厂。强化引进专业人才,优化工程建设及政府监管队伍结构,解决专业人员匮乏所导致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另一方面需要走市场化的路线,扶持和培育专业化和社会化的顾问队伍,以提高实施BOT项目的效率。

以江苏徐州为例,徐州市在水务一体化后,徐州市水务局成立了徐州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徐州市境内所有涉水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其中包括成立了建设运营污水处理的徐州建邦环境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徐州市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水务局代表政府监管在项目准入过程中全方面介入,项目立项及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组织项目主体的招投标工作、与确定的投资方签订特许权协议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等方面发挥其监管作用。

3.3 加强对BOT 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水务一体化后,水务局代表政府加强对污水处理运营企业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有效运行。一是强化科学监管手段,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和排放口处分别安装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控系统。二是加大污水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扭转当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

3.4 引入第三方监管模式

水务一体化后政府的行政效能得到了提高,多数城市引入第三方专业化监管的模式。第三方监管公司通过招标选出, 监管公司可以派监管组常驻污水处理厂, 进行日常监控, 定期对其水样进行实验分析, 并每月向政府提交一份综合分析报告。2011年徐州市水务局颁布了《徐州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引入第三方监管。且从2012年3月开始与徐州水文局签订徐州市污水处理厂尾水第三方监测协议,加强对徐州市已运行的BOT、TOT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考核污水处理厂绩效,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经费的给付。

结论与建议

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BOT 模式进行建设应用日益广泛。各地区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逐步实施,BOT模式的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越来越多的城市成立水务公司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政府的监管职能不断加强,并发展了新的BOT模式——TOT模式。现阶段关于BOT项目建设运营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在这方面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应尽量减少政策变动带来的BOT建设运营企业和当地政府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朱金山,周丰,郭怀成.城市污水处理BOT 模式的几个关键问题[J].环境保护科学,2007,(6):24-26.[2]冯志.我国城市污水处理BOT模式分析[J].广东化工,2012,(10):199-200.[3]巨文聪.BOT 模式和政府投资模式下污水处理项目的实证对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比研究 [J].中国环境管理,2012,(4):41-42.[4]陈豪.无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研究[D].东南大学,2008,5:41-42.------------最新【精品】范文

水务BOT项目盈利点揭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