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关于对职工投诉单位没交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回复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20-70783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2 03:31: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对职工投诉单位没交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回复

关于对职工投诉单位未交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回复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针对贵局反映的问题,经我单位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XX与我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鉴于XX与我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我单位未为XX缴存相应的住房公积金。

三、鉴于XX与我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我单位不存在XX相关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等数据。

特此函复。

XX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地址:XX 邮编:XX

第二篇:-公积金问题回复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等规费调研问题的回复

***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根据***【2012】7号文件的要求,现对调研的公积金等规费问题做回复如下:

问题一:建设单位是否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答:建设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鉴于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为了保证和改善员工住房条件制定了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再者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所以未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问题二: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结算时是否允许施工企业计取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是多少?

答: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结算时,建设单位应按施工单位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支付费用。现与我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企业都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此此项费用基本不发生。

问题三: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能否按规定足额计取?

答:建设工程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我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时按照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我公司严格按照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足额交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文明施工也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计取。问题四:对住房公积金等建设规费计取好的建议和意见? 答:

1.政府部门间应有对费用缴纳的监督管理机制,如住房公积金等实际根据单位性质不一定发生的缴费,计取时是否应更贴合客观实际?

2.是否适当借鉴其他省市的好的管理办法——日照市公积金管理办法可否借鉴?下附日照办法

按实核定计取标准 实行建筑业住房公积金动态管理

随着近几年企业改制,住房公积金归集难度加大,实际缴存人数下降。住房公积金缴存以及能否为农民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原建设部汪部长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新形势下加快建设工程公积金取费管理办法创新 成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引导企业积极交纳公积金,保障建筑工人甚至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建筑业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我们在深入开展社会调研的基础上,吸取了省内指导性费率的长处, 并参照四川、辽宁、山西的有关规定,采取了按实核定计取标准的方法,对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的计取实行了动态管理。

一、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动态管理具体做法

实行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动态管理,按实核定计取标准,即:根据某企业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实际工资总额,按实核定该企业的计取标准,企业根据此计取标准计取住房公积金并计入工程造价。具体规定如下:

1、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上公积金缴纳金额÷ 上工资总额×100%,计取标准区间为 0—6%,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2、计费基础:

1、实行清单计价的工程为分部分项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中人工费之和;

2、实行消耗量定额计价的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与措施费中人工费之和;

3、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不计算;竣工结算时,凭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日照市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计入工程造价;

4、《日照市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只限本施工企业使用,不准转让、借用、涂改、违者予以取消。

为充分发挥动态费率的引导作用,我们在政策实行之初,在核定费率时灵活采取了适当的奖惩措施,对缴纳情况好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性费率鼓励,对缴纳情况差和弄虚作假的给予一定政策性费率处罚。

二、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动态管理的创新点

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动态管理的创新点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动态管理的创新点是变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静态指导费率”为“动态引导费率”。在该动态管理模式下,施工企业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为动态个 别费率,较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静态指导性费率,该动态费率准确性更高,更符合实际。

三、住房公积金动态管理的作用

1、保障建筑工人的切身利益.实行住房公积金动态管理,根据企业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多少,确定工程上的相应取费标准,企业要想在工程上多取费就得多为建筑工人交纳住房公积金,起到了引导企业为建筑职工甚至是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作用.这也是该创新措施最重要的目的和作用。《日照市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申办期间,已经有多家建筑企业为建筑工人新交纳了住房公积金。事实证明该措施是保障建筑工人切身利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保障建设双方的合法权益。

2、保障建设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出具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核定的费率其性质为企业的个别费率,较比住房公积金社会缴纳的平均费率而言,其误差小,准确度高,显得更加公平、合理。采取这种个别动态费率计取建设工程规 中的住房公积金,既可避免建设单位过多支付,又可避免企业不足额计取,能更加公平,合理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有效预防企业冒领住房公积金。

根据按实核定动态费率的管理模式的规定,如果核定时,企业不能出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那么他的费率即为零,就不能计取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这可以有效预防施工企业有关人员冒领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中饱私囊等弊端。

2012.04.26

第三篇:单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

(一)基本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

3、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二)必备资料

1、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

2、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3、须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6)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7、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9、离休须提供《干部离休呈批表》复印件;

10、须提供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或《退休证》复印件;

11、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13、省属国有改制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男满45岁,女满40岁)

14、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合法有效的确权书原件及复印件;(除转入个人账户和指定账户外,其余按规定一律转入职工单位基本账户)

第四篇: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定稿]

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

一、开户业务

单位开户

即单位在公积金中心开立单位公积金帐户的行为,单位只有先建立单位公积金帐户,才能在单位公积金帐户下建立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进而办理单位公积金缴存等业务。单位户生成后自动产生单位预缴帐户,此帐户只针对日后单位公积金缴交业务。(前台5、6号窗口处取相应材料)准备材料:

《帐户开户申请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申请》、《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民主决议》 请于公积金办事大厅咨询处领取,并详细阅读有关事项。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公章、财务印章、法人印章。注意事项:

1、一个单位只可以存在一个单位公积金帐户。

2、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均享受单位正常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3、公积金的缴交时间与成立时间不符,应提供《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民主决议》,并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请在此决议上加盖工会印章。如无职工代表大会的需在决议上加盖公章并全体职工签字通过(50人以上需2/3职工签字)。个人开户

单位公积金帐户生成后,即可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登记表》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注意事项:

1、一个职工只可以设立一个公积金帐户。

2、月汇缴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18%+个人比例14%)其中缴存基数需保留到元位

3、必须填写职工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此业务可在大连任一办事处办理)

预缴 准备材料:《房改资金进帐单》 加盖预留印鉴。注意事项:

1、支票请勿背书。

2、支票到帐后,请持《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预留印鉴)到公积金前台窗口按月办理公积金预缴转汇缴业务。

汇缴

单位为其帐户下所有正常户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准备材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预留印鉴。注意事项:

1、支票请勿背书。

2、单位因特殊原因整体欠缴公积金,缴存时请做汇缴业务。

3、如一笔缴存额对应两张及两张以上支票,请将每张支票对应存入预缴户(见预缴业务),到账后持《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预留印鉴进行预缴转汇缴。

补缴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加盖预留印鉴。注意事项:

1、支票请勿背书。

216155元)×缴存比例×12,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超过最大汇补缴额,在本内该职工无法做正常汇缴。

3、因系统自动控制汇补缴总额,在做补缴业务时,最好咨询前台柜员,能不做不定额补缴的尽量不做不定额补缴,以免发生到末公积金不能缴交的情况。

电汇缴存

此业务为单位缴存公积金时无法提供支票或现金,以银行汇款形式缴存公积金的方式。

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预留印鉴。

注意事项:

1、电汇业务经银行汇出或转账后,请在汇出一周内持准备材料至前台办理业务。

三、个人公积金转移

个人转移为因工作调动职工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相应单位帐户下的行为 准备材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

注意事项:

1、在职职工转移,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 并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办理。

2、在单位帐户下封存或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的职工,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 并加盖预留印鉴办理。同时需持与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作调转证明等办理(以上证明需解除、调转日期与最后汇缴月相符),如无上述材料或日期不符,需转移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亲自办理。

3、托管职工转入新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出具新单位介绍信或新签定的劳动合同办理,有托管单的职工需出具公积金托管单。

四、住房公积金帐户变更

住房公积金帐户变更业务分为业务变更和资料变更。业务变更分为基数调整、启封、封存等。资料变更分为单位资料变更与个人资料变更。

基数调整

即对帐户下正常职工的月缴存基数变动的调整。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 加盖预留印鉴。注意事项:

1、2010年7月之后,,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6155元,下限为900元。

2、缴存基数保留至元位,请按照缴存基数推算职工月汇缴额。

3、缴存基数的生效时间以启用时间为准,启用时间大于单位公积金缴存的最后汇缴月并小于等于当前月。

4、《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请按正规表格打印数据(报盘格式不变),页数少于等于10页每页均加盖单位预留印鉴,若多于10页第一联、最后一联及侧封口处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启封(此业务可在大连任一办事处办理)

已被单位封存或从外单位转入本单位的职工为其正常缴存公积金前所做的业务。准备材料:《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注意事项:

1、缴存基数保留至元。

2、启用的时间应大于单位公积金缴存的最后汇缴月并小于等于当前月。

封存(此业务可在大连任一办事处办理)

单位帐户下个别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单位正常工作,为不耽误其他职工正常缴存而将其帐户暂时封闭在单位帐户下的业务。(产假不予以封存)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 加盖预留印鉴。注意事项:

1、提供封存所需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退休证(退休审批表)、干部调动表等。

2、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请将详细原因打印在A4纸上,并加盖公章。

单位资料变更

单位因故更换单位名称、法人等需到公积金中心重新修改单位信息。准备材料:《住房公积金资料变更申请表》 加盖新公章。工商局《核准变更通知书》或上级编委的任命文件。

个人资料变更

职工本人实际资料与公积金管理系统内的个人信息不符,需变更的业务。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资料变更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注意事项:

1、同音不同字(限为一个字),《住房公积金资料变更申请表》可不加盖单位公章。

2、因重错号而更改信息请提供公安系统出具的重错号证明,或在户口本可以体现新旧号码(姓名)变更可不加盖单位公章。

五、托管

职工离开单位在其未找到新单位前,原单位将其帐户转入公积金托管帐户下的业务。准备材料:《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 加盖单财务印鉴、法人印鉴。与原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变更明细表或失业证。注:

1、因系统改造,新系统只可通过U盘转换数据,请大家携带相应的手续前来办理业务。

2、上述说明中未指明带复印件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3、从2009年开始职工提取公积金职工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且单位不需加盖预留印鉴。

4、2009年开始,部分业务实行通存通兑。公积金提取、汇补缴、启封、封存都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何一个办事处办理。

5、单位打印好的业务报送表格报送前请仔细核对,不允许在表格上随意增加、删减、涂改等。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96688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 咨询电话:87189728

第五篇: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信息变更证明表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证明表

XXXX支行:

单位名称: 个人公积金账号: 公积金账户名称:

原证件类型: 原证件号码: 正确证件类型: 正确证件号码:

以上信息系同一人,因我单位批量开户时提供资料有误,请给予办理变更手续,由此引发的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单位盖章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对职工投诉单位没交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回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