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大限”未至 激战硝烟弥漫
来源:东方网 2011年07月22日 09:44
今年9月1日,将是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大限”之日。根据央行的规定,自9月1日起,未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将不得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虽然尚有一月之余,但是已经“暗战”数年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早已开始了最后的冲刺,为的是在9月1日之后能够在这块市场分得一杯羹。
“正牌军”跑马圈地
据报道称深圳一网络公司总经理介绍,“5月底央行公布了第一批领到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名单,我们不在其中,从那个时候开始,已经陆续有六七拨人来找我们洽谈,有想收购的,也有想参股的。”
从第三方支付企业近日一份业内交流简报中透露出的信息来看,北京、上海等多家首批获得牌照的行业巨头,已开始向其他省份扩张,寻求并购或者合作的机会。有分析认为,这种扩张主要是针对第三方预付费卡,在首批拿到全国牌照的27家企业中,获得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资质的有6家,而预付费卡业务扩展外部市场则是必然的。
除了收购、参股,业务的扩展也是“跑马圈地”的一部分,支付宝、财付通早已将日常水电煤扣费等功能纳入业务。而银联在线也刚刚宣布大额支付渠道开通,并已于各车商展开合作,各品牌进入其在线网络销售,并实现车款的在线全支付。
第二梯队“冲刺”
对于尚未获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当务之急便是获得“身份证”。目前,京沪穗等一线城市的主流预付卡企业大多已提出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近日,杉德卡的官方网站已公告:正式向人民银行申请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支付业务许可;百联集团宣布出资1亿元打造“安付宝”,已向央行提交了申请材料;联华OK卡和便利通卡都相继“拗断”了和支付宝的合作,农工商超市集团也放弃支付宝,宣布注资1.5亿元自建的便利通网上支付平台,目前正在向央行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
中国支付体系研究中心主任张宽海认为,部分预付卡企业未获牌,可能与提交申请资料时间晚或股本成分不符有关。易观国际则表示,有了第一批发牌的经验,接下去的发牌会加 速。除了已经生存多年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之外,三大电信运营商旗下公司也在努力。此前被看好的的运营商至今却未出现在央行公示范围内。市场消息称,酝酿已久的中国移动支付公司近日已悄然成立,7月1日已获得营业执照,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工作被纳入首要任务。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三大电信运营商成立的支付公司获得牌照无悬念,但是运营商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9月1日将是大限。”
市场格局硝烟弥漫
2010年8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成功上线运行也就是被业界称为第二代支付系统,民间俗称的“超级网银”的系统,据央行今年7月20日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0)》(以下简称《报告》),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已有6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接入系统。央行在《报告》中称,该系统是专门针对网上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跨行清算和业务创新的公共平台。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接入“超级网银”势在必行,第三方支付业实际上已经走出政策的“灰色地带”。
根据艾瑞咨询7月19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中国网络经济整体规模达到622.0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在整体网络经济中的占比持续扩大,占比达到43.9%。移动互联网、网络广告、搜索引擎和第三方支付在网络经济中的占比均有小幅扩大。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650亿元,同比上涨102.6%。
即便市场和潜力已成规模并前景可期,但是央行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300多家支付企业中,除了背靠淘宝网的支付宝、腾讯“大树”下的财付通,以及少数有一定口碑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实现盈利外,大多数第三方支付企业仍举步维艰。经过十来年的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成熟的盈利模式就是赚取手续费差价,即商家手续费与银行手续费之差。而随着更多的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进入市场,为争夺市场份额,整个行业都处于价格战之中。
“暗战”继续银行插足
一旦涉及到钱,那么这个庞大的支付产业必定摆脱不了银行的介入。在《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06.02会议征求意见稿)》出台前,仅有支付宝等少数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委托银行每月对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做托管审计,其他公司则会依托三四家银行提供备付金托管与清算服务。而随着今年5月26日首批支付牌照正式发放,一场第三方支付公司挑选客户备付金存管行与回流备付金的“战斗”悄然开启。
根据之前提到的艾瑞公布的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650亿元这个数据,如果按5%交易金额被沉淀计算,仅在网上支付领域近180亿元资金将回流银行存 2 款。业内人士表示,获得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管资格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存款规模等都会带来有利影响,而在一些支付公司涉足预付卡业务之后,银行也将获得更多沉淀资金。
各第三方支付早已“明刀明枪”激战,备付金存管这“粮草”又怎会毫无准备。日前,支付宝正式宣布选择工商银行作为其备付金存管银行;本月初,建设银行与深圳华夏通宝商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华夏通宝将选择建行作为主要的结算银行;7月上旬,浦发银行也与首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成为付费通的备付金托管银行;快钱公司日前也宣布与八家银行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第二篇:第三方支付牌照内容汇总
浦发银行抢滩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管市场
2011-7-19 上海金融报
随着央行在5月26日发放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商业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备付金存管的角逐也拉开序幕。近日,浦发银行与首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就备付金存管以及EBPP(电子账单处理及支付系统)业务合作达成一致。
据悉,为了做好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服务、助力非金融支付机构的发展,浦发银行特别组建了备付金存管服务团队,在总、分、支行配备了专业的队伍,为全方位支持备付金存管客户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前期,浦发银行积极参与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金融支付业务各类业务办法的讨论,加深了对监管政策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客户备付金存管综合服务方案。首先,该方案根据网络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等支付类型的不同特点,设计了更具针对性的账户管理架构。其次,浦发银行的备付金存管方案可通过灵活的参数设置,实现支付公司方便、合规的资金调拨和统筹管理。再次,为支付公司设立个性化的对账时间、对账频率、数据传送模式等,是该行备付金存管服务方案的又一个特点。
浦发银行还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就客户身份认证、B2B/B2C网关支付、信用卡分期付款、代理清算、公用事业代缴、积分互换、银行卡卡通等方面开展合作,全方位助力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发展。
目前,浦发银行已与十余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达成备付金存管业务合作意向,抢滩第三方支付市场。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对银行业的影响及银行如何抓住现代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的机遇并通过自身的不断创新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的思路。关键词: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银行
1.引言
电子商务系统中,网上电子支付可以说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它带动着网络经济的新兴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信用及支付体系等环节却仍然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所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2010年3月14日,支付宝宣布其用户数正式突破3亿。到2012年,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12000亿元。本文主要研究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对银行业的影响及银行如何抓住现代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的机遇并通过自身的不断创新以实现其自身的发展的思路。2.第三方支付业务将向金融业务渗透的领域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崛起及其市场占有率的快速增长对于银行而言确是一种挑战,其业务也在不断向金融领域渗透。或将在从以下几个方向渗透金融业务领域。
1、基金行业可能成为第三方支付行业下一个竞争焦点
第三方支付牌照落地后,除在航空、银行支付等领域之外,目前只有汇付天下和通联支付开始进入基金销售领域,随着第三方支付牌照的落地,将会有更多第三方支付企业进入基金这一细分行业。基金则将成为下一个正待挖掘的巨大金矿。更为重要的是,将第三方支付引入到基金销售,有可能改变目前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让基金公司更有话语权。
2、第三方支付企业将以行业解决方案的综合金融服务的形式加强对企业的渗透 随着第三方支付企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客户信息收集与发布系统将买卖双方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沟通,可帮助卖家找客户,为商家提供短信营销推广等服务,通过及时将商家产品信息通过短信发送等形式发送给客户,以使客户能及时了解商家产品动态,以促成客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又可帮助买家找产品,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获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将加入超级网银
央行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支付牌照后将被允许加入超级网银,而且央行也在研究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开放的相关内容,所以明年获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有望加入超级网银。这就意味首第三方支付企业在资金汇划速度上将与银行在同一水平上。
3.银行难以抛弃第三方支付平台独霸在线市场的原因
在线支付市场中,银行试图超越第三方支付平台、甚至跨越第三方支付平台,道路还很漫长,且阻碍重重,第三方支付行业仍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银行难以抛弃第三方支付平台独霸在线市场 首先从银行角度分析阻碍有三:
1、没有任何一家银行能够统一天下,要想在在线支付领域有所作为,须跨银行间的合作,而银行间合作关系的建立却存在很大的难度,银行间短期内很难达成一致的协议。这绝对是银行想一统在线支付天下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则完全可以忽略这个问题。
2、在线购物市场是一个完全新兴的产业,面临着太多的变数。在线支付作为这个市场的服务内容,必将面临很多改革的内容以适应在线销售市场的发展,而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自己在网络消费者中已有的基础,主流的使用人群已经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产生了认同感。
3、银行对于电子商务这个每日都会发生变化的行业,在线支付作为其间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需要随时应对变革来追随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但显然银行的机制很难支持这种要求。
其次,从三方支付企业角度分析,银行难以赶超的优势也有三:
1、由于数十家企业并存的现状,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为争夺更多商业合作伙伴,吸引在线支付用户,除频繁发起各种促销优惠活动外,个人及商户信用体系的把控与建立、商户结算服务的完善等,已超越了单纯的在线支付服务,这些是银行所难以顾及到的。
2、绝大多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除支持银行卡支付外,多样化的支付方式进一步地使其市场更开阔,并确保了与网银的差异化。
3、第三方支付企业面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4.商业银行应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的举措
即然银行难以独霸在线市场,那么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关系又如何?银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呢?
1、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离不开银行独立发展的因素
(1)银行在电子支付领域是无法取代的。信用保证体系的缺失成为了交易双方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第三方支付的担保为其起到了弥补的作用,让卖家可以放心的交易。这种担保的实现主要还是来源于第三方支付和银行的互通,借助银行确认买家的信用,从而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可靠的保障。(2)银行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网上支付的安全性要求很高,必须有足够的技术及资金的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资金及技术能力的限制很难建设自己的安全和认证系统,也就缺乏足够的技术防止网上支付信息的被盗取。
(3)银行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业务进行结算。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业务流程较不完善,与银行差距很大,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业务是完全交给银行去做的。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交给银行管理。
2、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合作为明智之举
而同为做支付生意的银行,对于身边突然冒出来的竞争对手,是否有排斥的心理?时下,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还是一种彼此需要、相互合作的关系。(1)制定灵活的利润分成或收费标准实现共赢
通过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增加银行的储户量和储蓄金额,以扩大银行的间接获利。银行除了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合作和竞争外,银行与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所以怎样在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取得合作的同时又能在银行的竞争中占有优势也是重要的问题。所以应该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制定更加优惠的策略。
按金额比例提高第三方在银行的存款利息。由于第三方是通过存款所获得的利息进行盈利的,所以银行可以按第三方存款金额的数量弹性制定活期或定期利率政策,以吸引第三方的存款。(2)利用媒体宣传与推广实现共赢 在第三方支付网站为银行做广告,做出亮点与特色,吸引淘宝客户;也可通过银行大厅的电视上开设支付宝频道,介绍相关的网上支付安全防护方法等。5.银行赢得未来竞争的突破口
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二者的关系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目前来看,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更多的是合作关系,但长远看来,由于第三方支付的形式和传统银行业的中间业务、信用卡业务模式有很强的类似性。第三方支付机构和传统银行之间势必在众多领域发生竞争,博弈刚刚开始。(1)、在成本和交易费率上,银行介入第三方支付业务,无疑有着先天的、绝对的优势。然而在C2C的模式下,因为卖家众多而且比较零散,管理需要耗费很多时间,银行的精力有限,如果银行一个个地同卖家谈合作,对银行来说,可能收益并不理想。在市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银行采取和第三方支付合作培育市场的方式显然更经济。当然也不排除在市场成熟、利润空间比较稳定之后,银行会独立开拓这一领域。
(2)、从提供担保的角度而言,银行介入这种第三方支付业务,在支付能力的确认上将使担保的过程更便捷。但是,传统银行的担保手续往往比较繁琐,不如账户充值或者预付方式更为便捷,更适用于今天的电子商务模式。如果银行能够仿照第三方支付,在电子支付过程中提供支付担保等中间业务,其优势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无法相比的。
(3)、银行介入第三方支付业务,将会提高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这就有可能出现不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而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
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也为银行参股带来了机会。“支付机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限制了一些资本实力较弱的支付机构的规模扩张,有可能促使第三方支付平台调整股权结构,成为银行增资入股的机会。
1)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深度合作
银行可以与第三方支付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成为第三方支付的经营者或者投资者。业务模式的整合也有利于用商业银行来监管、监督第三方支付的运营与发展,消除第三方支付的一些弊病,如金融犯罪、网络洗钱。
2)建立银行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强对细分、个性化的电子支付市场上的研究与产品创新
银行也可打造一个相对中立、有影响力的支付品牌。银行可控股或收购一家中小规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或利用超级网银,打造电子商务的支付的品牌,充分发挥银行在客户心中的国家信誉优势,为银行业务发展服务。发展新的品牌,深度介入电子商务,提供便捷金融服务,获取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和沉淀资金。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商户资金理财类产品的研究设计。与第三方付平台联合推出创新的银行-第三方支付创新理财产品,以实现客户的资金收益的增加,客户可自行比较并选择购买而成为银行金融产品的新客户。
当前,他们之间更多的是合作关系,但从长远看,在市场成熟、利润空间比较稳定之后,银行会独立开拓这一领域,甚至会反手吞掉一些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可能性。毕竟,这种第三方支付的形式和传统银行业的中间业务、信用卡业务模式有很强的类似性。总之,银行在与第三方支付的竞争中将有作为。结束语
未来商业银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将多元化个性化,用不同的方式满足不同的客户的需求。顾客就是上帝,顾客需要什么样的服务能做到的,银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策略。银行很可能与第三方平台融合成一体,当然我们认为并不是完完全全隶属于一方,譬如银行可以持有第三方平台的一部分股份,一旦他们找到一个契合点,银行和第三方可以通过划分市场,做大自身资源和实力优势,从而推动整个电子行业的进步。参考文献
[1] 彭媛.我国第三方支付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J].科技广场, 2007年第6期.[2] 王晓慧.联盟筑防银行发动第三方支付攻势[J].中国联合商报, 2005年12月.[3]易观国际.2008年中国第三方在线支付市场实力矩阵专题报告[R/OL].(2008-03-25)[2008-10-28].易观国际网站
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谁关心谁
东方网8月31日消息:电子支付的本质是资金的划转和清算,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企业构无法吸收储蓄存款,停留在平台上的备付资金必须由商业银行进行托管,由传统金融机构根据要求进行划转和清算。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经验及相关技术在日常繁杂而庞大的清算过程中已经经历了严格的把关和检验,决定了在整个支付行业中,其主体地位是无法取代的。
但随着支付企业距离拿到牌照越来越近,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关系也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记者从多家银行人士处了解到,商业银行目前对势力强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谓“爱恨交加”。爱的是通过第三方可以扩大交易,恨的是商业银行主导的支付服务被第三方替代,客户被抢夺,收益被侵蚀。
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关系,易宝支付CEO唐彬曾说:“如果能拿到牌照,那么我们跟银行就是对等的关系了。”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曾公开表示,我国银行业存在的各种过度竞争问题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的弱点。个别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各家银行和每家银行的各个部门进行各个击破,不仅不付给银行任何垫付资金的成本或交易手续费,反而从银行领取存款利息。根据各家银行反馈的数据,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每天占用银行资金达1.6亿元,相当于使银行每天损失手续费和利息达163.8万元,每年损失金额接近6亿元。
而就在最近两个月,各家银行纷纷下调了其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网上支付的限额。
招商银行从4月11日起将个人银行大众版网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单日交易限额由最高5000元下调至500元,信用卡网上支付交易也由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600元降至500元。对此,招行方面的官方解释是:降低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的网上支付交易限额是出于降低网上支付交易风险、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的目的。
之后,中行、建行、农行等多家国内银行均在单笔交易金额、每日累计转账上限等方面做出了相近的限制性调整,并且进一步加强了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网上交易的监控。
“控制风险是一方面原因,银行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网上交易很难监控,不排除利用第三方支付进行洗钱的可能;另外银行希望发展自己的支付平台,高于限额的支付可以直接通过网银来进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人士解释说。
如何处理与第三方机构的关系成为商业银行的“烦心事”。对此,中国银联人士认为,就支付产业特别是网络支付产业来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存在不仅是要为支付双方提供一个便捷支付的平台,更将保障交易双方的资金安全,实现资金往来的高效处理。“这将优化整个社会金融资源的利用,也将为产业本身创造不可估量的溢出价值。”
对此,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抱有“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恰恰有助于银行业务”的想法。“支付宝与银行的合作也为银行带来了更多的客户。在移动支付领域也是如此。例如在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之初,银行的网银用户非常少。但现在大家都能看到银行的使用网银的用户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而壮大,实现了服务的升级。”与支付宝态度,相同,财付通方面表示,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给银行业带来了:扩大了商业银行的网银普及度、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用户账户资金沉淀、促进了第三方与商业银行间的用户价值互动、提示了银行的支付交易活跃度等重要价值。
通联支付方面则表示,非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密切合作将是永远的主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接入银行业务系统,获得开展业务的渠道;二是为银行客户提供综合支付解决方案,共同拓展商户资源;三是围绕银行各项业务流程,提供专业化的金融外包、支付外包服务。
汇付天下副总裁穆海洁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可以错位竞争。“银行的优势在于网点和客户资源,这一点是支付公司无法匹敌的。作为支付公司,我们可以通过支付对接来为平常不常去网点的人提供了一个支付的通道。对银行来说,原有的客户还在银行自己手中,我们又为他们带来新增客户。如此一来实现双赢,不是更好?”
(责任编辑:张晨曦
第三方支付赢得更多与金融机构支付对弈机会
非金融机构支付日渐崛起,在与金融机构的对垒中,未获正名的尴尬身份令其长久处于“地下”状态,在夹缝中艰难生存。
央行的一纸新规,摆好棋局,让第三方支付企业终获与金融机构阳光下“对弈”的机会。日前,央行正式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从事支付服务的企业,须向央行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
“新规将让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受益,除了加剧行业内的竞争外,最大的竞争还是来自于行业外的传统支付方式。”6月26日,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对记者表示。
上述管理办法为第三方支付设置了准入门槛和相关限制性条件,如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亿元;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00万元。针对客户备付金的管理,央行禁止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并要求其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业内研究者测算,按照这些条件,将有超过一半的现有支付企业遭受淘汰,留存企业的经营状况亦会受到新规压制。但诸多业内企业坦陈,市场规范不可避免带来短时阵痛,但重整之后,第三方支付行业将赢得更多与金融机构支付对弈的机会。
“正名”的两面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网络应用的不断成熟,催使电子商务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第三方支付业务随之快速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监测数据,截止到2010年6月底,中国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达到4500亿元,同比增长71.1%,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从1999年萌芽初始到现在,第三方支付行业已经整整走过10个年头。作为存在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之外的第三方支付行业,虽然其为客户提供了方便之门,但也涉及到资金安全等众多问题,如客户备付金的权益保障、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中的违规、反洗钱问题、支付服务相关的信息安全等,诸多乱象有待法律规范,《办法》应运而生。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称,新规使得业内探讨已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问题终于明朗化,前述资本金准入门槛将令整个第三方支付企业数量骤降。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数量达到320家。
“申请门槛将使一半企业离开。”方盈芝表示,符合申请全国性支付公司许可证的公司初步统计仅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而全国300多家支付公司有一半的注册资本达不到3000万或1亿的门槛,这就要求想要在此领域立足的企业必须通过增资来获得“准生证”。
“这些条款有积极意义,但之后的支付企业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其将受到银行业的网上支付、国家队‘超级网银’、电子商务平台自身的电子支付等多重夹击。”方盈芝认为。
在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看来,电子支付最大的竞争不在行业内部,因为在行业内,侧重点都不一样,比如支付宝以担保支付为主,易宝以电信、航空等行业支付为主,行业内并非完全直接竞争。最大的竞争存于外部,即整个电子支付和传统支付的竞争。
盈利压制的挤出效应
新规相关条款的规定,对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盈利带来了压制。从准入条件来看,央行规定,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的申请人才能从事支付业务。操作规程上,央行对客户备付金的管理和限制十分严格,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且在该商业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据业内人士称,在《办法》“讨论版”中,央行曾建议备付款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备货以及风险系数为零的金融投资产品,但正式的《办法》规避了这一话题,只明确“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部分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客户备付金,如果不对资金进行合理的使用,无疑对企业的经营来说是一个损失。同时,向央行缴纳10%的保证金,也占用了企业大量资本。”南方一家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直言。在他看来,单靠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1%-1.5%的手续费,许多支付企业很难实现盈利。
不过,亦有经营模式不同的支付企业不会受到影响。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表示,对易宝来说,这一规定没有影响,因为易宝不做担保,不产生沉淀资金。对C2C和担保支付的公司来说,沉淀资金比较大。但同时他认为,沉淀资金虽对支付企业是浪费,但支付企业也不可随便使用这些资金,即使收取了利息也应该返还给客户,不排除有些支付公司会利用沉淀资金获取收益。
从盈利模式的角度来说,易宝主要靠收取交易手续费,从2008年、2009年就以此实现了盈利。但是,按照新规,今后要上缴10%的保证金,这从运营角度看肯定是更大的负担,“可能会促使压力大的支付企业提高收费”,余晨说。
对用户免费的支付宝目前尚未公布其盈利模式。截至2009年7月,支付宝注册会员已超过2个亿。前述南方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认为,支付宝目前正着眼培育市场,其已拥有庞大的商业信息和客户资源,前期投入成本巨大,《办法》规定上缴10%的保证金,这将对支付宝造成成本压力。
“今后新规实施,可能倒逼成本压力大的部分支付企业提高收费,将成本转嫁到客户身上,这将引起第三方支付客户流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市场份额可能更加扩大。”上述负责人表示忧虑。
此消彼长?
在部分支付企业看来,央行新规出台,或有保护银行业利益之嫌。
随着金融的日益脱媒化,商业银行一直在担忧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异军突起,亦在有意“警示”第三方支付的风险。
某股份制银行行长曾公开表示,第三方支付所产生的沉淀资金数额巨大,这些资金可能被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或其他活动,加上各第三方支付企业运作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在商业银行看来,回归金融机构支付才是客户避免风险的选择,这暴露出银行利益争夺的意图。”数名支付企业人士认为。越来越多的客户使用第三方支付,令银行损失了商户回佣的收益。
据艾瑞咨询的调研报告,仅以2008年的数据来看,在使用网上银行完成支付缴费的用户中,有54.8%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入的,超过了直接登录网银进行在线支付的用户。然而,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并不认可第三方支付与银行是“此消彼长”,他将两者看作是上、下游,基础和渠道的关系。比如银行的信用卡业务,银行与支付企业合作,能弥补网点不足的缺点,有效拓展信用卡客户群;网银的客户,也能通过支付企业得到拓展。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中国可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位为“货币服务机构”,除接受清算支付、业务创新和反洗钱方面的相关监管外,还应对交易资金进行监测与记录;支付总额与支付笔数超过一定数额的支付机构需要向监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沉淀资金可交由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银行业与第三方支付的博弈困境
在最初的“蜜月期”过后,快速发展的第三方支付产业,逐渐被银行零售部门看做了令自己受损的竞争对手。银行业各部门的利益不均,也使得它们在试图建立与第三方支付行业合作规则的谈判桌上,优势难存。
主笔◎吴琪
银行零售业务的苦恼
易立行(化名)是国内一家商业银行零售部门的负责人,目前却与十几家其他大型银行零售部门的主管一样,陷入了一场看似充满悖论的困境:当初大力支持银行与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如今随着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规模急剧扩大,却发觉,“合作越深,自己的危机越大”。
作为19家银行的代表之一,易立行向本刊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以支付宝为例,目前消费者50%以上的消费是用信用卡支付,有些如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的用户70%以上用信用卡支付,有些银行用户在淘宝上的消费甚至90%都是刷信用卡。从买家刷卡到最后资金到达卖家账户,资金一般会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一周。“当你刷信用卡里的钱,你实际上用的是银行支给你的钱,网上支付占用了银行大量资金,使得银行无偿垫付资金。根据各行反馈的数据,支付宝网上支付每天占用银行资金达1.6亿元,按照现费标准和日息计算,相当于银行每天损失取现手续费、日息达163.8万元,每年损失近6亿元。”
回想当初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争先恐后的签约,各家银行大力推广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手段和吸引更多的零售业务客户,是促成合作的一个大背景。借助阿里巴巴公司的支付宝、腾讯公司的财付通等支付平台,各大银行的网上支付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李坚曾提到,“从2008年与支付宝开展合作,我们公共事业缴费99%的增长额都来自支付宝”。
易立行认为,支付宝等企业非常聪明地与银行不同部门谈判,银行的各个业务部门是条线分开的,“零售部门看中的是立马激增的网上银行业务,第三方支付公司许诺将数额巨大的沉淀资金,存到该银行的对公部门。当初对于银行领导来说,看中的是数额巨大的存款。某些银行的对公部门因为第三方存款得到收益,可是从银行的整个运作来说,从零售部门垫付的资金,变成巨额沉淀资金存到了对公部门。第三方支付公司不仅不付给银行任何垫付资金的成本,或者是交易手续费,反而从银行领取存款利息,天底下哪有这样好的无本买卖?”
单从交易费用来说,第三方支付让银行的零售部门承受的损失,最近一两年才明确显现出来。支付宝公司也因为占据了第三方支付53.29%的市场份额,成为银行业的第一谈判对象。本刊记者独家获知,从今年3月份开始,受19家银行委托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开始了与支付宝的艰难谈判。
银行方面希望,根据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百货类商户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额的1%,淘宝网属于B2C网站,应该比照该类商户收费标准执行。由于网上支付的转账功能,使银行承担了大量银行卡转账手续费、异地取现手续费等结算手续费的损失和欺诈、洗钱等风险。“为鼓励和支持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可以对网上支付予以适当优惠,贷记卡按照交易额的0.7%收费(借记卡另行商议)。”
银行业担心第三方支付巨额沉淀资金的安全问题,以及信用卡套现等屡禁不绝的现象。易立行说,根据他所在银行的统计数据,淘宝网上该银行20%的交易涉嫌信用卡套现。银行能监控到的证据有:持卡人有套现记录;交易额通常是整数;最大限度地利用该信用卡的额度;循环套现。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信用卡年费,此项业务的收入比重非常小;二是消费回扣,比如向餐饮业收取2%的消费回扣,百货业1%的回扣;三是占比最大的利息收入。“但是与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时,绝大部分的交易是没有任何消费回扣的。”另一方面,银行担心第三方支付模式对银行的汇兑业务也不利,“银行的跨区、跨行交易是要收费的,而若有人通过第三方支付虚拟交易,这种汇兑是没有成本的。对邮政储蓄的汇款业务打击更大”。
虽然支付宝等大公司表明他们有一套保证沉淀资金安全的监管方式,但是从银行的立场看,“第三方支付企业自身没有动力去监管这些问题”。今年世界杯期间,快钱公司一位姓梅的管理人员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流转资金30多亿元,快钱支付公司从中获利1700万元,将人们对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安全担心变成了活生生的案例。
中国银行业协会分析了支付宝盈利模式及数据,认为淘宝网的盈利来自几个方面:延迟支付的资金沉淀;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淘宝外商户收取数额不等的手续费;淘宝平台向部分商户收取手续费,并收取卖家广告费(包括店铺装修、热店宣传、优先搜索等)。“支付宝有相关收益,应向银行合理支付手续费。”
两方角力
银行的一方叫苦,第三方支付公司并不会完全买账。在本刊记者获得的支付宝公司给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答复里提到,支付宝与各银行的合作模式符合支付行业的国际惯例;支付宝与各银行的合作模式符合各银行的根本利益。支付宝有另外一个账本,来计算它们的电子支付平台给银行带来的利益。
按照支付宝公司总裁助理樊治铭的说法,支付宝做到目前的规模,每年的系统及运营成本高达数亿元。电子支付行业是典型的网络经济、规模经济,即边际规模递增,边际成本递减。根据支付宝的初步测算,支付份额占比不足3%的银行(个别银行的日均交易量甚至只有数万元),其系统接入成本及后续的运营维护成本非常高。在支付行业中,通过向接入行(成员行)收取高额系统接入费(或会员费)来弥补该部分亏损,是普通的商业惯例,例如银联、VISA等支付清算组织。“而阿里巴巴集团从推动整个电子支付行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并未向这些交易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收取此类费用,反而提供数量不等的存款来补贴这些商业银行。”而对于支付份额占比3%的大型商业银行,其边际成本足以确保支付宝能够有所收获,支付宝每年均向其支付了数额不等的支付佣金(约为万分之五左右),以及向其提供存款等额外利益。客户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虽然都具备网上支付手段,即使向商户免费收手续费,也鲜有商户愿意直接接入。通过与支付宝合作,极大帮助这些银行开展了网上银行业务。
从另一方面看,各商业银行与支付宝合作确实大大促进了其网上支付用户的迅速增加,降低了银行实体交易的成本。支付宝公司统计,在一些商业银行的网上支付交易中,来自支付宝交易笔数占比高达80%。根据国际上的权威分析,银行实体网点的交易成本约为15元/笔;电话银行约为3.5元/笔;ATM约为2.1元/笔;而网上银行仅约为0.07元/笔。通过支付宝完成的网上交易平均单笔交易金额不足200元,按照目前银行业通常的跨行转账交易收费标准(0.5%,50元封顶),此类交易能获得的收费远远不足弥补网点、电话银行或者ATM的成本。“与支付宝合作帮助商业银行大大提升了其柜面交易替代率,降低了网点建设成本。”
易立行说,银行业能够理解第三方支付的现实,“线上购物的最大特点是比价能力强,所以商家很难赚取较高的利润,卖家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子,卖一个手机可能只赚10元钱。而淘宝网等商家已经关联着几百万的小型创业者,只能小步地引导用户适应新的模式变化”。
“支付公司玩的就是现金流。”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向本刊记者提到,这个行业目前仍然处在培育期,支付公司还处在投入阶段,获利并不多。免费和低价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特点,一些支付公司提到,“单纯地做第三方支付并不赚钱,必须同时做卖点卡、订机票等业务”。曹飞说:“三四年前支付公司的毛利率可能有1%~2%,现在连1%都不到,由于支付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现在它们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去做市场推广等。”
曹飞提到,银行也是电子支付产业的既得利益者,正如在信用卡还款问题上,银联和大小银行的态度就不同,银行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得它们在与第三方支付谈判桌上,意见很难完全一致。本刊记者联系上支付宝公司公众与客户沟通部总监陈亮,陈亮表示沉淀资金的管理方法等正在等央行的管理细则出台,他也提到银行各部门利益不均,“个别部门领导追求部门利益,会忽视银行为用户服务的整体利益目标”。
随着央行今年6月21日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业担心,一旦某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依据新办法由央行获准经营,这些公司与各家银行的议价能力就更强。分析师曹飞说,在第三方支付行业早期,对于政策规定并未详细规定的条款,“各方都希望较少地分担成本,这时候就看谁的议价能力高,谁就掌握优势”。他认为只有银行业与支付行业都降低盈利预期,更为均衡地分摊成本,第三方支付行业才能更好地培养起来。“至于银行担心第三方支付会不会涉及放贷业务,那就只能由国家政策直接决定这个行业的业务方向。”而最近支付宝开始有了大手笔进军信用卡市场的举动,这也让传统商业银行更加担心,第三方支付一旦有可能获得金融牌照,将给自身带来怎样的冲击。
后牌照时代:第三方支付与银行业创新合作提速
新华网上海6月10日电(记者姜泓舟、高少华)阿里巴巴集团与兴业银行9日在上海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将在多个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其中针对兴业·淘宝联名信用卡用户,双方还在业界首次推出账单查询功能以及积分兑购功能服务。在业界看来,阿里巴巴集团与兴业银行的此次战略合作,标志着在“后牌照时代”,第三方支付企业与银行间的创新合作进程开始进入全面提速阶段。
今年5月26日,央行发放了首批27家《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宝、银联商务、快钱等企业抢先获得首批支付牌照,由此告别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不明”身份。随着首批支付牌照的发放,业界普遍预期,这将进一步打开第三方支付与银行业间的合作空间,双方将加速形成竞争与合作并举的良性环境。
根据兴业银行与阿里巴巴集团9日所签合作内容,双方合作将涉及众多的金融创新领域,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快捷支付、联名信用卡、积分互换、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等。除此之外,双方还推出“兴业·淘宝信用卡”,并针对该卡在业内首创了账单查询功能以及积分兑购功能服务。
兴业银行零售银行管理总部副总裁兼信用卡中心总经理严学旺表示,“兴业·淘宝信用卡”将提供针对支付宝信用卡还款便捷性的服务,用户在支付宝平台上,可实现每月信用卡账单查询功能。而为进一步提升网购用户信用卡支付体验,双方还打通了信用卡积分与淘宝购物抵扣通道。“用户使用该信用卡在淘宝网购物时,可获得信用卡积分奖励,并实现信用卡积分实时抵扣购物金额的优惠。” 据兴业银行副行长陈德康介绍,兴业银行近年来高度关注和投身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包括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在内的电子银行体系。从2009年开始,兴业银业就与阿里巴巴集团特别是支付宝公司开展了网上支付领域的合作,而此次双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将进一步拓展合作广度和范围,“通过支付宝和淘宝平台优势,双方将帮助用户实现金融产品的在线便捷交易,以及信用卡使用体验全面升级。”
实际上,此次兴业银行与阿里巴巴的合作,也是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发放后短短两周内,第二家银行与支付宝展开的合作。在此之前,阿里巴巴集团曾于6月7日宣布与工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支付宝公司率先公布其支付业务备付金存管银行的“归属”,工商银行将成为其唯一的资金存管机构。作为国内客户存款量及盈利能力遥遥领先的大型上市银行,工商银行与支付宝公司开展合作,无疑为其他商业银行考虑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合作起到推动作用。
“第三方支付与银行业的合作开始驶入快车道。这样的创新合作会成为常态,将共同促进金融业的发展。”阿里巴巴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兼支付宝首席执行官彭蕾在9日与兴业银行的战略合作发布会上如是表示。
在中国银联首席财务官郭荣丽看来,此次兴业银行顺应国内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满足持卡人快捷、便利的需要,与淘宝网合作推出银行卡,正是双方不断创新的成果。
据专家介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经济社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深入,社会对金融业的电子化诉求越来越强烈,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也日趋紧密。截至目前,已有超过80多家国内外金融机构与支付宝达成了战略合作,合作范围不仅包括银行卡网上支付、联名信用卡、积分兑换等银行传统业务,还在理财产品服务网上营销等方面展开联合创新。
“事实证明,无论是在提升银行用户活跃度,还是帮助银行业务转型方面,第三方支付企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政策规范引导后,这种促进推动效应将更加明显。”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表示,此前第三方支付法律地位没有明晰,银行在合作上较为审慎。而随着牌照的发放,双方都将从“身份”压力中解放出来,真正放开手脚去为用户创新,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合作将开始进入快车道。
第三篇:第三方支付牌照银行合作情况
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格局将改变
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已经一月有余,现在距离9月1日的“大限”只剩一个半月,第二梯队已经迎头赶上,开始为第二批牌照摩拳擦掌。与此同时,持有牌照的第三方机构也开始大肆跑马圈地。围绕着第三方支付“正规军”、第二梯队和备付金存管行的“战斗”,已经悄然开启。
第二梯队“冲刺”牌照大限
今年5月,央行向全国颁发了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第一批支付牌照的企业有32家,最后发了27张,以互联网支付为主的电子支付企业全面覆盖,让国内第三方支付业走出了政策的“灰色地带”。根据央行的规定,自9月1日起,未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将不得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对于还没拿到牌照的公司来说,现在就是要赶紧拿到牌照。
据了解,目前全国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都在“冲刺”牌照申领,而为了体现自己的实力,各家企业也纷纷“跑马圈地”,不断扩大使用范围、增加商户规模。中国支付体系研究中心主任张宽海认为,部分预付卡企业未获牌,可能与提交申请资料时间晚或股本成分不符有关。易观国际则表示,有了第一批发牌的经验,接下去的发牌会加速。
除了已经生存多年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之外,三大运营商旗下公司也在努力。此前被看好的的运营商至今却未出现在央行公示范围内,而钱袋网出乎业界意料地进入第一梯队,成为首批拿照公司中唯一一家专注于移动电话支付业务的企业。市场消息称,酝酿已久的中国移动支付公司近日已悄然成立,7月1日已获得营业执照,公司全称为“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据悉,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后,也将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工作纳入首要任务。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三大运营商成立的支付公司获得牌照无悬念,但是运营商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9月1日将是大限。”
首批持牌机构大肆跑马圈地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300多家支付企业中,除了背靠淘宝网的支付宝、在腾讯“大树”下的财付通,以及少数有一定口碑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实现盈利外,大多数第三方支付企业仍举步维艰。
在业内人士看来,9月1日“大限”之前绝大多数企业可能都申领不到牌照,但他们现在的努力仍然可以为日后被并购积累筹码。与此同时,一些自认为获牌无望的企业,也开始奔赴京广沪等地寻求收购。据深圳某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5月底央行公布了第一批领到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名单,我们不在其中,从那个时候开始,已经陆续有六七拨人来找我们洽谈,有想收购的,也有想参股的。”
而这也为持有牌照的第三方机构大肆跑马圈地提供了机会。从第三方支付企业近日一份供业内交流的简报中透露出的信息来看,北京、上海等多家首批获得牌照的行业巨头,已开始向其他省份扩张,寻求并购或者合作的机会。市场人士认为,这种扩张主要是针对第三方预付费卡,在首批拿到全国牌照的27家企业中,获得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资质的有6家,这些公司必然要走出自己的大本营扩展外部市场。
银行暗战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管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一个庞大的支付产业的形成,银行也看到了未来的业务机会。
在《征求意见稿》出台前,仅有支付宝等少数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委托银行每月对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做托管审计,其他公司则会依托三四家银行提供备付金托管与清算服务。而随着5月26日首批支付牌照正式发放,一场第三方支付公司挑选客户备付金存管行与回流备付金的“战斗”悄然开启。
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650亿元,同比上涨102.6%。如果按5%交易金额被沉淀计算,仅在网上支付领域近180亿元资金将回流银行存款。业内人士表示,获得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管资格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存款规模等都会带来有利影响,而在一些支付公司涉足预付卡业务之后,银行也将获得更多沉淀资金。
日前,支付宝正式宣布选择工商银行作为其备付金存管银行,这也是首次有支付公司公布备付金存管银行情况。根据艾瑞咨询报告,2010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整体交易规模达到10105亿元,其中支付宝占据半壁江山。这也就意味着,支付宝全年的“流水”交易金额在五六千亿元,再加上支付宝账户余额,资金量十分可观。
数据
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650亿元,同比上涨102.6%。其中,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宝的市场份额占比达到49.56%。
已获得牌照公司推进备付金托管
●本月初,建设银行与深圳华夏通宝商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华夏通宝将选择建行作为主要的结算银行,建行将向华夏通宝优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授信支持和适合业务发展的资金结算服务,同时将发行联名银行卡,用于支持华夏通宝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开展等。
●7月上旬,浦发银行也与首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成为付费通的备付金托管银行,并就备付金存管以及EBPP(电子账单处理及支付系统)业务合作达成一致。据媒体报道,目前浦发银行已与十余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达成备付金存管业务合作意向,抢滩第三方支付市场。
●快钱公司日前也宣布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农商行等八大银行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而包括广发在内的多家银行近日也接连表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应该突破双方目前基于第三方支付等少数传统业务的浅层次合作,“进入更深、更广、更紧密合作层面”。
现状 多数企业已提出申请
目前,京广沪等一线城市的主流预付卡企业大多已提出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
近日,一张落款为7月12日的公告出现在杉德卡的官方网站,公告显示,上海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向人民银行申请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支付业务许可;
百联宣布出资1亿元打造“安付宝”,已向央行提交了申请材料,央行也已受理并进行了现场审核,公司表示在正常情况下,9月1日前安付宝可以取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许可证;
联华OK卡和便利通卡都相继“拗断”了和支付宝的合作,农工商超市集团也放弃支付宝,宣布注资1.5亿元自建的便利通网上支付平台,目前正在向央行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
此外包括纽斯达卡、大众商务卡、新华一城卡等其他预付卡相关企业也表示,已向央行提出了申请。
名词解释
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它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
整个行业将发生新格局
实际上,尽管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巨大,但也不能保证每一家企业都活得滋润。经过十来年的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成熟的盈利模式就是赚取手续费差价,即商家手续费与银行手续费之差。而随着更多的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进入市场,为争夺市场份额,整个行业都处于价格战之中。
即使是已经拿到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也是如此。钱袋网执行董事孙江涛此前曾表示,并不是像外界想的那样,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就等于赚到钱了,“移动支付仅是网络支付其中一小块,也是毛利率最低的一类”。
有意思的是,目前很多拿到牌照的互联网支付的公司也喊出了“三年内上市”的口号,虽然目前这还只是一个概念,但也可管窥这些企业的发展意向。用快钱CEO关国光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话来说就是,第三方牌照发放后,整个行业将产生新的格局。他表示,法律地位明确了,整个产业投入会加大,毕竟资本是要追逐高增长的行业。“今后的创新速度也会加快,人才的进入使得市场的扩张也会加快”。
2011年07月21日 来源:信息时报
第四篇:第三方支付牌照27家企业名单
第三方支付牌照27家企业名单
央行和第三方支付企业长达6年之久的“感情纠葛”终于做了个了结:昨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名单(业内又称“支付牌照”),包括支付宝、银联商务、财付通、快钱等27家企业获得许可证,支付宝方面称该“许可证„„不是毕业证,而是‘入学通知书’”。此前,外界曾预计32家公示单位将全部获批,然而仍有5家申请企业暂时未能“入学”。
“发牌对支付行业是一个好消息,但对于不少不达标的企业而言,则是一个关系生死存亡的门槛。”省内一家商务卡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支付宝“最全能”,“国字号”占大多数
多次延迟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可谓让人“望穿秋水”,就在本周一(5月23日),本以为会发放牌照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挂牌成立大会,却辜负了市场的期许;直到昨日记者登录央行网站,才发现其“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信息公告”披露出了27家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的名单。
在获牌企业名单中,目前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排名第一,其获得的许可证全面覆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货币汇兑等众多支付业务类型,成为所有获牌企业中的“全能选手”。据初步统计,获得首批牌照的27家支付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并未发现有湖南企业的身影。“国字号”支付企业和众多实力超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占据大部分,“银联系”支付企业以及支付宝、财付通等大牌均在其中,拿证时间均为2011年5月18日。
在首批申请的企业中,有联动优势电子商务、上海得仕企业、上海富友金融、上海畅购企业、上海银联等5家申报企业没有获得牌照。加之尚未提交申请的第三方支付商,它们若欲“名正言顺”,距离9月的“大限”仅有三个月余的时间申请牌照,逾期则将被“踢出”。
“未达到考核标准就不会发牌,这跟考试一样,央行也要保持个通过率吧。”省内某家支付企业负责人预计,央行接下来将采取分批发放牌照形式,符合资格的支付企业将陆续到央行领取相关许可证。
获牌支付企业有望加速扩张
“第三方支付系统终于可以从地下走到地上,可以光明正大地进行营业了。”知名评论员叶檀说,“中国的民间金融跟虚拟金融,包括未来的虚拟支付,像手机支付这些全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发展起来。然后是中国的虚拟贸易这一块也可以发展起来。我相信这一块未来的前景可以说是非常非常好。”
咨询公司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表示,《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发放,将赋予支付企业合法地位,使得第三方支付业务可以延伸到政策监管更严格、专业性要求更高的金融领域,如基金、保险等理财服务市场。她预测,未来几年基金、保险等理财服务市场将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作为国内最大的便民金融服务企业,首批获牌的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长沙设立分公司。拉卡拉公司总裁孙陶然称,该公司可为广大持卡用户提供简单、方便的还款、缴费、充值、转账、汇款以及电子商务等多种金融服务。拿牌之后,拉卡拉将加大投入力度:一方面全力拓展渠道,加快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铺设的终端网点渠道。据悉,拉卡拉已在国内200多个城市开通了超过5万个便利支付网点。其中,长沙市区网点2496个。
统计显示,201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达到11,324亿元,环比增长95%。第三方支付市场依然保持较高的市场集中率,仅财付通、支付宝两家企业就占据了市场的70%。财付通居第二,占比22.4%。随着支付牌照尘埃落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准入门槛逐渐提高,市场有望重新划分。
首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27家企业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钱袋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裕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渤海易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银盛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壹卡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第五篇: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所需资料
第三章申请资料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提交下列资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的具体类型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为最新版本,并经工商部门备案,加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戳记。
(四)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为申请人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验资证明与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不一致的,应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申请人应提交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申请人设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当提交存续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或项目异常,以及存在其他应予以说明情形的,申请人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提供关于备付金及其利息核算方法的说明,指明具体会计科目。
(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1)拟从事支付业务的市场前景分析;(2)拟从事支付业务的处理流程,载明从客户发起支付业务到完成客户委托支付业务各环节的业务内容以及相关的资金流转情况;(3)拟从事支付业务的技术实现手段;(4)拟从事支付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其管理措施,并区别支付业务各环节分别进行说明;(5)拟从事支付业务的经济效益分析。申请人拟申请不同类型支付业务的,应当按照支付业务类型分别提供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应包括:(1)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载明反洗钱合规管理框架、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可疑交易报告措施、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措施、反洗钱审计和培训措施、协助反洗钱调查的内部程序、反洗钱工作保密措施。(2)反洗钱岗位设置及职责说明,载明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内设机构、反洗钱高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及其联系方式。(3)开展可疑交易监测的技术条件说明。
(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应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应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说明及学历、技术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出具。无法出具上述证明的,申请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出具由申请人的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无犯罪记录承诺函。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出具。高级管理人员在居住地居住期间不满3年的,应提供其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应证明。无法出具上述证明的,申请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出具由各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无犯罪记录承诺函。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曾在媒体报道中涉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应包括:(1)申请人关于出资人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2)主要出资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主要出资人的信息处理支持服务合作机构出具的业务合作证明,载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并加盖合作机构的公章。(4)主要出资人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出资人的财务会计报告要求比照对申请人的要求执行。主要出资人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或项目异常以及存在其他应予说明情形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5)主要出资人最近三年未利用支付业务实施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主要出资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比照对申请人的要求执行。主要出资人曾在媒体报道中涉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人还应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6)主要出资人为金融机构的,还应当提
交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准予其投资支付机构的证明文件。
(十二)对已经形成客户备付金沉淀的存量非金融机构,应提交客户备付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至申请日未挪用客户备付金及不以任何方式挪用客户备付金的声明、重大突发事件下客户备付金权益保障应急预案等材料。
(十三)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