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预约转诊流程....
八一总场医院预约转诊流程图
各社区卫生所医生电话提出转诊预约申请(同时填写转诊单)→
八一总场医院门诊办接到转诊预约电话后到相关科室协调就诊
→
八一总场医院门诊办电话告知社区卫生所上转患者的就诊时间
→
患者持转诊预约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医疗证到八一总场医院就诊
→ 到八一总场医院挂号室指定窗口(办理就诊卡并挂号)→
到预约的诊室就诊。
2011年5月20日
八一总场基层医疗机构与八一总场医院
预约转诊工作制度
红岭、龙山医院,各社区卫生所(东山、金川、长岭、英岛、春江、糖厂),主要负责我场各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全科医疗、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康复治疗及妇幼保健等工作,是公立性卫生医疗机构。按照“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保健在社区”的目标,各社区卫生所将为居民提供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为了各社区卫生所与八一总场医院更好的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各社区卫生所在八一总场医院指导下开展各项诊疗服务,实行医疗资源共享和双向转诊,方便居民就诊及转诊。
2、需要转诊的病人由病人所在社区卫生所的医务人员电话预约转诊,预约后通知病人到相关的科室就医。
3、在八一总场住院后出院的病人,特别是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各社区卫生所要进行跟踪管理,要每月定期上门或预约到门诊检查一次,如有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诊到八一总场医院。
4、今后各社区卫生所要对辖区内就诊的患者建立患者电子病案,病案将与八一总场医院诊疗信息档案共享。建立了电子病案的患者到八一总场医院就诊,医院信息库也能清楚地显示出患者的诊疗记录,让医生对患者既往病史一目了然,便于疾病筛查和控制。
5、为了方便患者就医,八一总场医院各学科专家也将定期进入社区,开展便民诊疗咨询服务。
2011年5月20日
八一总场医院预约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
为了方便患者就医,彻底解决患者看病难的问题,八一总场医院按照“三好一满意”的原则,制定我院预约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
1、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目信息。定期公布并及时更新门诊诊疗科目,随时更新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及时公布节假日的值班安排,以方便群众选择预约和就诊。
2、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比例。引导患者通过预约就诊,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3、做好分诊和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培训,做好预约诊疗咨询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各诊疗科目分诊工作。
4、预约诊疗服务的途径:门诊大厅“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向来院患者提供预约服务,也可以预约电话:23769999提前2-3天预约(上午9-11点,下午3-5点)。
5、预约诊疗服务流程:
(1)、服务中心预约:预约者可到门诊大厅“服务中心”---预约诊疗服务窗口预约---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预约诊疗专家---按预约时间实施就医。
(2)、电话预约:预约者按打电话---23769999---工作人员接电话登记相关信息---预约诊疗专家---按预约时间实施就医。
2011年5月20日 八一总场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检查标准暨“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精神,方便本省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避免重复进行不必要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本着既尊重医学科学,又能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的原则,决定在我院与本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实施部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通用,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是指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的原始资料及诊断报告。
一、确定互认通用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遵循以下原则
1、检验、检查结果相对稳定的项目;
2、有原始检查资料可供复核的项目。
二、互认通用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
(一)临床检验
1、生化类
(1)肝功能: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
(2)肾功能:尿素氮、肌酐、尿酸。
(3)血脂分析: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
2、常规类
(1)血常规: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红细胞压积、中性粒细胞、中性粒细胞百分率、淋巴细胞、淋巴细胞百分率、单核细胞、单核细胞百分率、嗜酸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百分率、嗜碱性粒细胞、嗜碱性粒细胞百分率、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血红蛋白、血小板体积分布宽度。(2)尿常规。
(二)临床免疫类:甲状腺功能测定、肿瘤标志物(AFP、CEA定量测定)、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丙肝抗体。
(三)临床微生物:细菌分型。
(二)医学影像检查
普通X线摄影、CR、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B(彩)超检查、核医学成像(PET、SPECT)。
(三)各种内窥镜检查
(四)病理活体组织检查
三、互认通用的范围
与我院同级的综合医院及部分专科医院出具的上述医学检验报告、影像检查资料及诊断报告,可以在我院诊治病人时互认通用。
四、保障措施
(一)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检验室及医学检查科室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规章,规范医学检验(检查)行为,保证医学检验(检查)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工作。
(二)为严格控制检验质量,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通用的医学检验项目应当建立规范的SOP(标准操作规程)文件,并严格按照SOP文件操作。SOP文件应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互认通用的医学检验项目应当开展室内质量控制(IQC)和室间质量评价(EQA),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
(四)互认通用的医学检验(检查)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内容应当包括:
1、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2、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3、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诊断性医学检查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按照医疗文书规范要求书写,字迹清楚,数据清晰,检查、报告日期明确,并有诊断者签名确认。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不能互认通用。
(六)出于诊疗需要,医师认为有必要重新复核互认通用的医学检查资料的,为病人实施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协助病人提供相关检查资料。
(七)下列情况之一,检验(检查)结果不能互认通用。
1、检验(检查)结果超过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的,如肝肾功能检查超过15天;血脂检查超过30天等。
2、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3、病情不稳定,需要动态观察的病人以及急诊抢救病人。
4、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不适宜互认通用的其他情形
五、责任判定
依据互认通用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为病人诊疗时,因检验检查结果错误,导致病人诊疗失误的,由出具错误检验检查结果的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
2011年6月25日
第二篇:转诊转院、转科流程
转诊转院、转科流程
一、转诊转院流程
1、转院条件:因病情复杂,限于医院设备、技术条件不能解决的疑难重症、医院不能收容及检查治疗的病员。
2、转诊转院审批:医保、新农合患者参照当地医保、新农合转诊转院规定,由临床科主任提出,分管院长、相关职能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3、科室对转出的病员要写明转院的原因、目的,并写出病历摘要,患者或家属签字后随病员带到所转入的医院就诊。
4、病员在转院途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者应留院处置,并履行告知义务,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出。
二、转科流程
1、病员转科,须经接受科室会诊同意。
2、转科前,由上级医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经治医师要写好转科小结。
3、按联系好的时间转科,转出科室要派人护送到转入科室,并向有关人员交代病情。
4、转入科室要及时接管病人,写好转科医嘱及转入记录。
第三篇:转诊
转诊的实例:
故事来自于一个基层医院的一位姓徐的院长。徐院长是成都市郊区某县级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院长,实际上这个医院是该县一个较大的镇医院改名而成的。显然这家医院主要业务的定位是社区医疗服务范围。作为心内科医生的徐院长,和市内一家著名的三级甲等医院签订了医疗协同网络协议,在需要的时候在两家医院之间开展双向转诊。
协议签订不久,徐院长所在医院的一个员工发生了心肌梗塞疾病,住进了该院心内科病房。患者在住院的当天,作为心内科医生的徐院长就组织该院医疗小组与协议中的市内三甲医院联系,就这位病人的病情邀请市内三甲医院的心内科医生做了远程网络会诊,诊断的结果是可以转到该院做心脏血管的支架放置手术。他们经过会诊制定了完善术前准备的内容,紧急准备后,第二天病人被转到市内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很顺利,术后监护两天,第四日病人被转回了该镇医院。患者在该镇医院住院近1周后,痊愈回家了,开始了在家里的康复休养阶段。这个病人成为该院建立医疗协同网络之后的第一个成功案例。
这个成功双向转诊的案例,使徐院长受到很大的鼓舞。她在后来的一年多时间内,又完成了10多例类似的双向转诊。徐院长认为,这个协同医疗协议帮助他们延伸了服务,方便了病人,省却了很多病人直接到市内大医院就诊存在的问题和麻烦,也使医院的病源得到保持,医院在网络中有效实现了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徐院长还提到,其实这位病人自身也是该镇医院的医生,他很清楚心肌梗塞病情的危急程度,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生命危险。所以病人对这个双向转诊模式赞不绝口,表示如果不是这样的就诊安排,他很可能已经在求医的路上或者等候过程中死去了,所以他对这种就医安排非常满意。我更关心的则是病人医疗费用的情况,打探结果是,病人总的医疗花费是5.5万元左右,其中在市内三甲医院三天的手术和术后观察花了近5万元,在该镇医院的费用花了0.5万元(在这里我们姑且不去探讨这些医疗花费的合理性,或许社保机构因此而节约了很大一笔原本整个医疗过程在三级医院住院所需要的费用)。这家市内三甲医院用了3天时间挣到了近90%的医疗费用,而且该医院这例病人的住院日仅为3天,大大缩短了床位占用时间。所以在我看来,这家市内三甲医院才是这个合作案例中最大的赢家
1、转诊分为三类:
⑴、向上级医院转诊:我院因为设备条件或技术条件的限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诊。
⑵、向下级医院转诊:在我院经诊治后病情好转或诊断明确病情较轻,为节省费用或方便病人生活护理向下级医院转诊。
⑶、双向转诊:如结核病或其他特殊疾病的双向转诊
2、转诊程序:
转诊单 :是由转出医院开个证明然后到社保局盖章,最后到接收医院办理住院手续,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回到当地给予报销。⑴、经治医师接诊病人后对病情作出初步判断,对诊断不清楚或因病情危重我院技术无法治疗的危重病人由经治医师开具病情证明,由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业务副院长审批,加盖我院病情证明专用章到市医保办审批备案。
⑵、经在我院诊治后病情好转及诊断明确的病人,如病人提出需转至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康复治疗的,由经治医师开具病情证明盖章后交予病人备用,无需经科主任和业务副院长审批。
⑶、结核病等特殊疾病按规定转诊至CDC,无需科主任和业务副院长审批。
3、业务副院长因事出差或休假时,由其他院领导代为审批;科主任因事出差或休假时,由科主任指定主任助理或高年资医师代签
2、新农合
第二条 参合农民患病转至县(市、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二)确诊后无条件治疗需要转往县外医疗机构诊疗的;
(三)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
第三条 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省卫生厅统一格式的转诊、转院审批表(见附件),报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批准后方可外转。县合管办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办理转诊手续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为农民指定医疗机构。
第四条 参合农民因急危重症或在外务工、居住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可先住院治疗,但应在3个
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所在县(市、区)合管办备案报批。出院后,持所住医疗机构急诊证明或务工、居住证明,回所在县(市、区)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核对参合农民的身份证明、合作医疗证和转诊证明,及时为转入的参合农民办理住院手续。发现病人与所持合作医疗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出具相关证明,并及时通知其所在县(市、区)合管办。
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应告知其及时补办转诊手续。
第六条 参合农民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向本人出具诊断证明、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收费单据及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及出院小结)。填写转诊、转院审批单(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部分)并加盖医疗机构新农合办公室印章。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的,不要求出具费用汇总清单等收费明细单据,住院费用按照病种价格,凭诊断证明、出院证、收费单据及转诊、转院审批单(加盖医疗机构新农合办公室印章)到所在县合管办报销
3、医保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1、二、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必须转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转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自已选定的二、三级医院及定点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参保人员如发生以下情况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因病情需要转往参保人员未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不另收起付线)。
4、转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
4、转诊难点
1、在市场医疗的条件下,和国家医疗改革,药品零差价等政策下,很多上级的医院不愿意装出患者或小型医院没有条件做的检查,转到大型医院 做,可以大型医院人太多不愿意接收等。
2、由于社区卫生院的医疗条件教差,很患者的不信任 宁愿多花钱也不愿意向下转。
3、没有明确的分工体系,大医院什么患者都接收,而小医院没人去。
第四篇: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推荐]
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预约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县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医院职责:
l、负责向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等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海城市正骨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双向转诊程序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第五篇:医保病人转诊转院流程
医保病人转诊转院流程
1、参保患者所患疾病在市内定点医院不能确诊或确诊后无条件治疗需转其他医院治疗。转诊转院分内转和外转。内转是指市内定点医院范围内转诊转院,外转是指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转院。
2、对于内转,转出定点医院主管医师要征求参保患者意见,报本院医保科(办)批准登记后;主动与转入定点医院联系,妥善安排好参保人员就医。参保人员按住院流程在接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3、对于外转,严格按照三级转院制度(转上不转下)。确需外转,由转出医院主管医师提出理由,经科主任批准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经本院医保科(办)审核盖章,参保患者所在单位盖章。报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外转至指定医院。病情紧急,可先转诊转院,但要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
4、转诊病人确诊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回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门诊医疗费由个人现金支付愿意由个人帐户支付的,治疗终结后可持有关手续和单据、本人IC卡到市医保中心核销个人帐户金额。
5、转外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支,每月15日前由用人单位凭批准手续、诊断证明、每日费用清单、收据等资料报市医保中心医疗科审核后,按规定报销。
6、参保患者因公出差或经批准探亲期间因病需要诊治和住院治疗的视同转诊转院。
7、转诊转院病人执行我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其医疗费用在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8、转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确因病情需要应报市医保中心办理延期手续,未经批准和手续不全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