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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制度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111847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7 01:18: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团委工作制度

张家界市技工学校团委工作制度

总 则

1、在遵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依照团章,在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工。

2、组织团员青年依照团章行使团员的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

3、动员团员青年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义务,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的作用。

4、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道德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文化、道德素质。

5、管好用好团委经费和财产,及时收缴和上交团费。

一、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

学校团委下设书记、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分管各专项工作。

(一)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是由学校指定的。团委书记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团委委员的集体领导下工作。

1.全面负责团委日常工作,组织、策划团的各项活动。

2.传达学校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创造性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3.经常向党组织、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4.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要求,及时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并努力完成所制订的计划。

5.定期召开团干部、团员会议和团员代表大会(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校团委拟每二年换届一次),布置各个时期团的任务。

6.主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增强团的凝聚力,增进团结和友谊。7.了解、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脉搏,有的放矢地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8.做好发展团员和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的工作。9.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合理使用团委的活动经费。10.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各时期学生工作的中心任务。

(二)团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团员的发展工作,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具体意见。

2.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

3.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纪律教育和奖惩工作,督促和指导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4.做好团员管理和团员登记、统计、团员花名册、收缴团费及办理转换团组织关系等。

5.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及时办理退团手续。6.完成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团委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拟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推广教育活动。

2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开展调查研究,采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委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大力表彰好人好事,抵制歪风,弘扬正气,办好广播站、墙报、橱窗等宣传阵地。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5.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团委学习部工作职责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2.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心声,及时向团委反映他们的疑难问题。

3.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以及党团课学习班。

4.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团委文体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并发动和组织团员青年积权参与团的各项活动,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2.发展和培养文体骨干,提高团员青年的群体活动的参与意识。

3.对团委每次开展的文娱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精心策划,细心安排。

4.负责文体活动的开展,提出活动的方案级活动经费的预算情况等。5.组织各种社团活动,安排训练、演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6.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校团委例会制度

为加强本院团委的组织建设,使日常工作更加有序、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的召开和周期

委员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并形成例会,团委书记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

2.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全体会议的内容为学期中工作动员或总结,对重要事情进行决策,通报和传达重要信息等。委员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传达工作信息等。

3.会议相关工作及主持

会议相关工作包括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全体会议、委员会议书记主持,场地布置由秘书长负责,通知发送由各部门自行完成,内容记录由秘书长负责。

4.会议秩序要求

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并签到,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第一负责人批准,第一负责人的请假须向第二负责人说明。应到会者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考勤的评定,由秘书长负责。秘书长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三、校团委成员考勤制度

1.为保证团委会议及活动按时进行,增强成员的纪律性观念,有效推进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团委会议和活动,凡被通知成员,均应准时到会参加。

3.各级例会由各级负责人与成员协商后,自觉按固定时间到固定地点参加例会,不再依次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不可无故缺席。

4.成员根据各自到会时间依次签到,不可帮他人代签,或冒名顶替。

5.会议考勤表其他各项,由会议记录员如实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另加注明。

6.考勤表由各会议记录员交于组织部,不可无故拖延。

7.组织部将对考勤情况进行统一登记、汇总、存档,并于每月在团委全体例会上公开。

8.考勤情况将作为团委审核、培养学生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以及年度评优的重要参考。

9.对于考勤情况严重不良者,将考虑其今后的任用,必要时将作出除名处理。

四、校团委考核制度

1.为提高团委工作效率,推动团委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对各成员工作的审核主要通过对其所完成的任务和日常表现进行量化处理,依照其考核总评分的高低评价该成员的工作质量。

3.审核评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考勤情况、业绩评定和领导评价。

4.考勤情况的实施方法如下:以考勤记录为依据,每次会议和活动准时参加者记为满分3分,迟到、早退者记1-2分,无故不参加者记0分。有特殊情况未参加者酌情给1-2分。考勤记录将于全体例会时公开。

5.业绩评定的实施方法如下:根据各部对某一部员工作情况的记录或存档,书记和组织部进行评审和打分。每项工作任务的起评分为1分(只要完成),工作量及难度分别设为上、中、下三级,相应分数为3分、2分、1分,每上一级,添加一分。通过其完成情况和对本校的贡献或影响大小,酌情加1-5分,上限为10分。业绩评定于组织部和书记组内部掌握。

6.部长评价实施方法如下:学期末时,部长将对各部员做总体评价,写出书面评语,并分为一般、良好和优秀三级,相应系数为1,1.1,1.2。

7.阶段考核评分=考勤*30%+业绩*70% 学期/年度考核总评分=(考勤*30%+业绩*70%)*系数

8.各部长于部长例会上阶段性汇报各部员业绩,分数计算由组织部完成。阶段考核评分各部最高分将于全体例会公布并奖励,学期/年度考核总评分前3名将给予奖励。

9.审核评估将作为团委审核,培养学生干部以及评选“三好”、“优干”的重要依据。

五、校团委工作激励制度

1.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是肯定工作人员工作,鼓励工作人员大胆创新的有效途径,对全面搞好校团委的工作有积极意义。

2.激励机制依据工作人员的考核成绩。

3.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具体形式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六、校团委评优、推优制度

1.每期进行一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

2.每年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并协助党组织做好被推荐者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3.团干部评比条件:(1)政治上要坚强,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组织,并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敢于向不良倾向做斗争,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学习要刻苦努力,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钻研所学的各门课程,在一学年中,学习成绩都及格,至少获一次以上基本奖学金者。(3)工作勤奋、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勤于思考多干实事,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工作,并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认真贯彻团的决议,在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讲究实效,经常同团员青年谈心并切实解决思想问题,团结同学,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高尚,能够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务实谦虚,平等待人、尊敬师长。

(6)能够严格地执行团干部考核细则,及在民主评议明员中被评为合格团员。

(7)工作特点突出,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由学校直接提名参加评比。

(8)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团干部均为优秀团干部,(9)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均取消评比资格。

(10)被评为优秀团干部者,由学校表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存入本人档案。

4、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理论联系实际并见之于行动。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能够出色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能够全心全意地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尊敬师长。(4)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凡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者取消评比资格。

(6)被评为优秀团员者,由学校表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5、先进团支部评比条件:

(1)能认真对团员青年进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及时了解,研究团员青年的状况,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支部委员会生气蓬勃,敢于负责。

(2)能够带领团员青年在德、智、体、美、劳动等方面全面发展,班级班风、学风良好。

(3)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较高的组织纪律性、能认真做好组织发展等工作。

(4)能够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经常开展适合青年特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能够团结代表团员青年的利益,使团干部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问题,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o(5)若支部某一团员违纪取消取评比资格。

七、团籍注册和管理制度

1.委建立团员花名册,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团员因毕业,工作调动或超龄离团应及时注册。

2.每年九月做好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每年的八月到十月做好毕业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各支部建立团员花名册,对每个团员应做到自然情况清,团员调动时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在名册上注明。

4.认真及时地办理好超龄离团团员的离团手续,同时 帮助教育他们不要忘记自己曾是一名团员,鼓励他们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

5.团员在规定时间内,每年必须在校团委注册,注册时间为每年9至10月,两次注册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6.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进行,注册结束后支部应及时向校团委汇报注册情况。

7.团员证注册条件:

(1)团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2)注册不得由他人代替。(3)必须按时交纳团费。

(4)团员要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5)上一年未注册的团员本年不予注册。

8.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果能正常参加团员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9.连续半年以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团员,经帮助教育,能认识能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不予注册,按自行脱团处理。

10.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组织应及时提醒,经教育仍不注册者,按自行脱团处理,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作废。11.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名册,团委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工作报告修订(团员名册)要把团员证注册情况作为团员统计的基本依据

八、团费收缴、使用制度

1.按照团章要求,团员应定期缴纳团费,原则上每学期收取一次。2.团费由每班组织委员收集上交校团委,在完成上级团委的收缴任务后,剩下的作为团的活动经费。

3.团委财务由校团委书记总负责,由组织委员协助管理。

4.团委经费用于组织活动、办公用品消耗、人员奖励等,不得用于于团委总旨无关的活动。5.任何开支原则上必须开具发票,如实反映情况,并经证明人签字。

九、学生会工作制度

1.宗旨和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四有”人才为中心,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等多种活动;努力提高同学们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同学们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增长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秩序和学习、生活的环境。2.分工及职责

主席:主管学生会全面工作,召集全委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报告;布置检查各部工作、安排协调各委员的分工,并负责向校团委及学生科领导汇报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领导工作,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常务副主席代理工作。

部长: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执行本会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负责向主席报告工作。

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工作,部长缺位时代理部长工作。

学习部:了解、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经常收集和反映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建议;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评教活动、组织各种学习竞赛、举办各种知识讲座、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积极为同学们成材铺路搭桥;负责每周各班主题班会情况的检查和登记。

纪律部: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配合学校进行班级的各项常规检查和汇总评比。

宣传部:随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配合学校党团组织进行共产主义、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配合校团委管理校园广播站;与文艺部一起督促、检查各班的黑板报,做好评比登记。

文艺部: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娱活动,配合校团委组织全校性的文娱汇演、演讲和歌咏比赛等,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协同宣传部一起督促、检查各班的黑板报,做好评比登记。

体育部:与体育老师配合,抓好群众性体育活动,配合组织好学校的各类体育活动;认真组织检查登记好每天的早操情况;经常收集、反映学生对早操、体育课、活动课等相关课程、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生活部:了解同学们在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有关部门(食堂、医务、保卫、宿舍等)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并提出改进办法;在学生用餐时,维持好用餐纪律。

卫生部:每天做好校园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并进行登记、汇总与评比。

十、校团委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存档工作由团委书记负责,并进行监督、督促。

2.各部组织制度建设想建、思想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类材料必须交团委办公室统一存档。3.存档文件类型:

上级转发的文件材料;校党委红头文件及学习材料;校团委文件;各部编写的各类重要文字材料(包括各项制度、学习材料、活动方案以及工作总结等);来往信函;其他文字材料。

4.储存:将相关材料以文本的形式上缴档案室,如果是自行组织的活动或相关主题活动,最好保留电子文本。

第二篇:团委工作制度

团委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处室工作人员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各种节假日公休日外,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工作岗位时,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

2、履行请假手续。科员有事、有病需向处长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需在离岗后电话请假,履行销假手续。

二、经费使用及接待制度

1、经费使用。经费开支需先列用费计划,经处长同意后,方可办理。经费开支没有处长的签字一律不得报销。

2、本处有人来访,所有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就餐的,要向处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安排。

3、对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请示处领导予以解答。

三、公文处理

1、省、市、校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函件,送处长及相关人员阅后,进行分类归档。年底根据需要装订成册。公文的传递要安全、及时、准确、保密。

2、本部门所有行文,包括报告、请示、通知等一律由处长审定后,再向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呈送,并作好拟文登记工作。

3、学工处、团委、受各级各类表彰的情况,包括集体和个人的,内勤要做好登记工作。有证书的要复印证书,没有证书的要复印表彰文件。

四、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学工部(处)印章,须经部(处)长同意,印章由专人保管,并负责用印。

2、使用团委印章,须经团委副书记同意,印章由专人保管,并负责用印。

3、使用印章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使用人要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逐栏填写清楚。

五、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请假。

2、上班时不能做工作之外的事情。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篇:团委工作制度

团委工作制度

(一).团委工作制度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她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群众性。根据团组织的工作性质,结合我院团委的特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坚持以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

2.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使之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热爱所学专业,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作用。

3.搞好团内组织管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

4.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团支部进行检查、督促。

5.做好团干的选举、培养工作,重视提高团干的整体素质,争取为团干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的机会。

6.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以活跃团的组织生活。

7.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党团知识教育,以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

8.树立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意识,切实反映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难题。

(二).团委工作范围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青年尊老爱幼,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活动风尚。

4.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提高团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6.发展新团员,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培养对象。7.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的义务,保障团员的权益。

8.完成学校、上级团委交给的其它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团委书记

1.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团的日常性工作,定期召开团委会,传达贯彻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

2.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全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及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3.经常及时地向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布置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沟通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反映信息。

6.负责对团委成员和各团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进行培训、锻炼。

(二).团委副书记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团委书记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将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委全体委员会或团员大会讨论。3.对各级团干部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定期召开团干例会,检查、督促各级团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4.参加检查各支部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并做好登记考核工作。

5.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大会,传达党组织及上级团委的指示;收集在支部中发现的问题,向党组织及上级请示、汇报。

6.抓好团委内部各委员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的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7.活跃团委生活,增进团委、学生会之间的友谊,将团委、学生会团结成一个强大的整体。

8.配合学生会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三).团委组织部长

1.做好团员管理和团员登记,统计,团员花名册及办理结转团组织关系等;新生入学期间,整理新生团员的团籍档案,及时登记“团员情况登记表”。

2.根据“学生名册表”和“团员情况登记表”查核已结转团关系的团员,催促未结转的团员尽快办理结转手续。

3.负责全院团费的收缴工作,及时接收支部交纳的团费,做好交纳情况登记。

4.负责团员证的注册工作。

5.整理发放新团员的团员证、团章、团徽等物件,整理“入团志愿

书”归档,并做好补办团员用品工作。

6. 负责团委内部文档与资料的整理和备份工作以及团内奖励和处分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负责监督团支部的工作情况以及“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8.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四).团委宣传部长

1.根据学校团委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拟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指导各支部宣传委员开展工作。

3.定期对各支部的班墙报栏进行检查、督促、评比。

4.协助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大力表彰好人好事,抵制歪风,批评不良现象,弘扬正气。5.做好学院宣传板的管理工作。

(五).团委文艺部长

1.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发动和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文体活动,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2.负责指导各支部文体委员开展工作,发展和培养文体骨干。3.对团委每次开展的文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精心策划,细心安排。

4.负责文体活动的开展,提出活动的方案及活动经费的预算情况等。

5.成立各类文体爱好队伍,如舞蹈队、合唱队、棋社等,大力丰富团员青年的课余生活。

6.协助学校各年级的文体比赛。

团支部工作指引

一、团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

2.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上级团组织提出的任务。

3.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4.关心团员利益,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5.做党支部与有意愿加入党组织的先进青年的纽带。

二、团支部工作:

1.向支部大会、院团委负责。

向支部大会负责,一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支部大会,向全体团员汇报工作。

向校团委负责,主要通过请示汇报工作来体现,内容包括:校团委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支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经验教训;支部的意见、计划和实施方案;团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状况和所解决的意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支部支书每月须以《工作汇报表》的形式向校团委汇报工作。每学期初及期末递交详细计划及总结。平时也应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汇报工作。(交给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2.贯彻执行团员大会决议,校团委的决定、精神,完成支部工作。团支书主持支委会,认真研究团员大会、校团委的决定、精神,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支书将各项工作分配到支委,并督促、检查、带领支部团员完成支部工作计划、任务。3.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

召集支部委员会要有集中的议题,切实的效益,灵活的方式。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要尊重广大团员的意志。对民主通过的决议,要坚决执行,并上报校团委。

4.抓好支部委员的自身建设。

支部委员必须注重自身素质建设,事事以身作则。各支部委员要团结合作充分发挥每个团干的特长,为支部工作落实奠定基础。5 .关心支部各团员的生活、学习,帮助有困难的团员,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开展学习等方面交流活动,提高各团员素质,促进支部各成员共同进步。

支委成员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团支部委员的工作,争创优秀;

2.传达党团组织的决定和批示,经常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有关方面取得具体联系;

3.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研究、计划、布置团支部的工作;定期总结工作并向校团委报告;监督和帮助团支部其他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4.经常注意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处理;

5.抓好支部建设,活跃团日活动,提高团员素质,努力增强支部的战斗力;指导和帮助班委会开展各种活动;

6.负责党章学习小组的建立和运行,搞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二、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安排组织生活生活内容,监督支部委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组织生活考勤;

2.负责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以及团员的发展工作; 3.具体负责团支部中的各种奖励和处分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4.按时收缴和上缴团费,并保管团员团证; 5.负责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

1.及时向全班同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团委的决定,协助书记开展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理论、党章、团章以及各种形式开展理论研讨和思想交流,负责保管好团的文件、刊物。

3.搞好支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表扬团内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4.积极争取与校内外报刊联系, 定期供稿。

四、文艺委员职责

1.组织发动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2.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内的文体活动,丰富同学的中学生活。3.做好上级安排的文体工作。

团委例会制度

1、团委例会拟定于每周一上午召开,会议由团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团委人员以及各团支部书记都需参加。

2、会议的主要内容:

A:学习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知识与决定。

B:各团支部向团委汇报工作,反馈工作信息。

C:各团支部交流工作情况,沟通工作信息,学习借鉴工作经验。

D:安排布置月工作、周工作的重点。

E:听取各团支部对团委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各团支部需解决的问题。

3、要求:

A: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会议讨论时,要畅所欲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各团支部书记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取消本人本“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评比资格以及本人所在班级的“校优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资格;无故缺席5次以上者,取消本本班所有人员在校团、院团评比活动方面的所有资格。

B:团委所有成员3次无故缺席会议者,取消本人在本校团评比活动方面的所有资格;无故缺席5次以上者,开除团委工作成份。

C:团委组织部做好例会会议记录,并定期对团委例会做好工作总结。

第四篇:团委工作制度

共 青 团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目录

一、团委工作条例

二、团支部工作条例

三、团委月工作例会制度

四、团委会制度

五、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六、支部委员会制度

七、组织生活制度 八、三会一课制度

九、团支部学习制度

十、团员发展工作制度

十一、推优工作制度

十二、团员证管理制度

十三、团籍管理制度

十四、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

十五、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十六、团支部考核管理制度

十七、团干部、团员考核制度

十八、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二十、团支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团委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使我矿团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团章规定的原则和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矿团委必须自觉接受矿党委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我矿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作为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等三大社会职能和作用。

第三条 团委的工作职责

(一)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团组织和我矿的中心工作,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围绕青年特点和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组织开展对全矿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和组织制度,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探索和开创我矿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四)召开团委全委会及团委月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因地制宜地安排团的工作。(五)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对团员进行《团章》教育,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新团员,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六)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考核工作,注重典型的发掘和推广。

(七)配合党委做好青年教工的“推优”入党工作和推优工作。

(八)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研,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听取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九)广泛组织文化活动,引导团员青年走正确成才道路,通过有效载体加深对国情民情、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十)做好团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

(十一)配合我矿其他部门,完成团员青年教育管理的其它

任务。

(十二)与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青年教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各种活动,丰富青年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十三)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条 团支部是共青团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的头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教育、引导、服务为职能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思想、文化、技能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合格的祖国建设后备军。

第二条 团支部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团的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团内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加强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注意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团结全体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第三条 团支部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针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广泛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团的工作,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

第四条 团支部建制和团支委

(一)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二)团支委应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经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也可由矿团委或同级党组织直接任命产生。

(三)团支委任期二年,到期(或提前或延期)改选,须经矿团委或同级党组织批准,可连选连任。

(四)团支委的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支委负责组织。新老班子要认真做好工作移交。

第五条 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团员青年上好团课,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日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性。

(二)认真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三)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明确努力方向,勤奋工作,立志成才。

(四)定期做好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团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团员的奖惩、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入

党、团费的收缴和团内的各种报表工作,教育团员青年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组织团员青年大力开展争创“星级团支部”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

(六)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友谊。

(七)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要做到二有、十二制,即有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建立健全支部团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团员发展工作制度、推优工作制度、团员证管理制度、团籍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团支部学习制度、民主选举制度、团干部、团员考核管理制度、团支部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

第六条 团支委的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实际制定出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党组织、上级团组织汇报,取得支持和帮助。

2、教育团员青年学生树立“四观”即坚定的政治观、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牢固的群众观和劳动观、良好的道德观,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引导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

3、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情况,讨论工作计划,主持召开支部大会,传达和报告团的工作情况,提出并讨论今后工作意见,开展好既能为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又生动活泼的各项活动。

4、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

5、定期搞好团支部全面工作的总结,及时向党组织、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团的工作。

6、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遇事多与委员商量,不搞一言堂,注意发挥委员的作用。

(二)组织委员的职责

1、协助书记组织好支委会,抓好团支部班子建设,安排好团组织生活,做好团内各项工作、会议的记录。

2、总结支部建设的经验,了解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督促帮助团小组开展工作,教育和监督团员履行义务,遵守团内的各项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管理接收新团员工作,督促和检查团小组对发展对象的考查教育,•认真办理入团手续,配合宣传委员上好团课,研究解答青年对团组织提出的各种问题。

4、负责管理团员的奖惩工作,注意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情况,参加团日的表现,抓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内的各种评选工作,及时做好违纪团员的处理工作。

5、负责收缴、转递团员的组织关系,定期收缴团员证到上级团组织注册,管理团内的材料,搞好团内的统计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1、教育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待问题、处理问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学习科学技术知识。

2、密切配合党组织的中心工作,结合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情况和我公司各阶段所面临的任务,搞好思想动员,做好通讯报道、宣传鼓励工作,管理好支部的宣传用品。

3、经常收集和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定期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党、团组织汇报。

4、紧紧围绕我矿中心工作,大力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有意义的文体活动,丰富团的生活。

5、鼓励团员青年参加各种课题研究,技术创新,博览群书。

6、教育团员青年遵章守纪。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技能比武活动,激发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活跃团的生活。

第七条 对团干部的要求

团干部是团的工作骨干,因此,团的干部要做团员、青年的表率,•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组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义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对工作不负责任,模范作用差和随意提出辞职的干部,要追究责任;对工作负责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团员青年要支持他们的工作,团的干部违犯我公司的规章制度,要从严处理

团委月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条 矿团委于每月召集一次工作例会。工作例会出席对象为:团委委员、各基层直属团组织负责人。

第二条 工作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矿党委、上级团委决议、决定以及矿党政重要会议的主要精神。

2、各支部汇报工作、交流经验、反映情况。

3、矿团委总结本月工作并布臵下月工作计划及要点。

4、讨论决定其他必要的问题。

5、各直属团组织负责人轮流负责每月的时势政治的学习。

第三条 对例会中有关内容与主要精神,各出席对象要认真作记录,会后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与请示工作。

第四条 各出席对象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或缺席。因故无法参加者需提前一天向矿团委请假,无故迟到或缺席者,按团内有关要求进行考核,综合评价后反

馈给所在党组织。

团委会制度

第一条 矿团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团委会。第二条 团委会出席对象为:全体团委会委员。第三条 团委会主要内容:讨论决定矿团委重大事项和工作规划。

第四条 团委会讨论研究的有关内容,各出席对象需事先有所准备,在会上需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和建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出席对象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或缺席。

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它是团支部行使权利的机构。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目的在于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使团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支部生活,对支部工作民主地发表意见,批评缺点,提出建议,监督团干部和上级机关工作,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凡是涉及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都要召开支部

团员大会来决定。

第一条 支部团员大会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至少各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团员。

第二条 支部团员大会由本届支部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上级团组织领导、各部门党政领导出席。

第三条 支部团员大会召开之前应提前确定好本次支部团员大会的中心议题,由支部组织委员将会议内容和需讨论的问题事先通知参会人员,支部组织委员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工作。

第四条 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应进行协商、酝酿,必要时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同志可以表示赞成、反对,也可以进行弃权。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 支部团员大会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列席。

第六条 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及有关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

(二)根据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如何在工作、学习或各项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讨论如何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工作安排。

(四)讨论团支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讨论团员、青年的意见要求,形成有关支部工作的决议,密切团组织同青年的联系。

(五)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彰先进;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讨论接收新团员、欢送超龄团员离团。

(七)讨论团支部的工作制度;评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八)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增补支委、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根据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

第一条 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一般在团委月工作例会的第二天召开。

第二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扩大会人员视会议内容而定。如要开展劳动竞赛,则吸收相关青年班组长和部分生产骨干参加;组织球类比赛,则吸收文体骨干参加等等。同时,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各部门党政领导出席。

第三条 支委会讨论工作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支部书记集中意见并作出会议决定,形成决定后每位委员必须带头执行。

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要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第五条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带头学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和共青团工作有关的政策、条例和规则。

2、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及时反映青年们的思想状况和意见要求。

3、负责组织开展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做好团员管理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接受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对优秀团员进行奖励和对违纪团员进行处分。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团支部的活动。

5、为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作好各项准备;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支部委员进行工作分工。

6、主动关心团员的政治成长和有关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推优工作;热心帮助团员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 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也可视工作情况作相应调整,形式可以多样化。

第二条

各团支部对组织生活内容事先要充分准备,以保证质量。

第三条 团员参加组织生活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由班组长以上领导同意并请假,方能有效。对每次组织生活,团支部必须做好考勤。

第四条 团员一年组织生活出勤率不应低于70%,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视情节轻重按照《团干部、团员考核管理制度》给予团内处分。

第五条 团支部应根据各自部门实际情况,安排好组织生活后,每月必须向团委申报一次,以备团委检查,并作为团委对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即团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与团小组会的内容依据团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围绕团委、党支部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坚持“规定”内容和“自行”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召开。

讲团课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有其针对性。团课每年不少于两次。团课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团章的基本内容、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光荣历史和传统,以及根据团委的安排布臵贯彻落实具体的决议和工作要求。

第一条 支部团员大会。

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目的在于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使团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支部生活,对支部工作民主地发表意见,批评缺点,提出建议,监督团干部和上级机关工作,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凡是涉及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都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来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本届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

第二条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 团小组会。

团小组会是团支部为便于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是团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团支部领导下工作,不需上级团组织

批准。团小组会在支委会领导下工作。团小组会是组织团员贯彻落实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定、决议,开展经常性团内活动的会议。团小组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团小组会的内容:组织团员完成支部安排的针对团员青年开展的学习教育、技术比武等活动,讨论青年入团申请。“三会”的召开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

第四条 团课。

团课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基本知识、理想前途、组织纪律观念、道德风尚等方面教育的有效形式。团课的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中国革命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宣传本行业、本公司、本部门的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团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团课的授课人可请本部门的党政领导担任,也可由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担任。

团支部学习制度

团支部学习制度是我矿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提高团干部、团员青年自身素质的必要途径,各团支部、团员青年要严格贯彻落实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中心组学习制度。

学习对象: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是各部门党支部中心

组成员,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不少于四学时。

学习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建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企业改革发展的理论文章。

学习过程中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并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发言,认真写好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每年必须写出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两篇或论文一篇,论文在每年年底的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交流,有利于提高学习效果。

中心组学习笔记每半年交团委审阅。

第二条 支部委员学习制度。

支部委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一般与团支部支委会同时进行,也可另行安排时间。

学习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企业形势任务教育,团章及和共青团工作有关的政策、条例和规则。

重点是对《团支部工作实务》的学习。

第三条 其他学习制度。

团支部应组织全体团员进行不定期的集中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不同的学习兴趣小组,制定相应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如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球类、棋牌类的兴趣小组等等。

团员发展工作制度

第一条 青年入团的条件。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青年入团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 青年入团的标准。

1、思想进步。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现代化建设。具有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积极作用。

3、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及团的纪律;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4、能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周围的青年共同进步

第三条 团员发展的程序。

(一)确定发展对象。

1、根据本部门适龄青年的情况,制定的团员发展计划。

2、对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较好的青年,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申请入团,递交“入团申请书”,并建立青年入团积极分子花名册。

3、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根据团员发展计划和青年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各方面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二)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1、确定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团支部指定,也可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选择。介绍人要与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建立联系,通过谈心、家访及其他形式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其他团员也要时刻注意对申请入团青年的言传身教。

2、定期给青年积极分子上团课。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学习《团章》,使他们不断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懂得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端正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

团课的主要内容:团史、团章、入团的程序等。3、参加团支部的一些活动。组织和发动青年积极分子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目的地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团的工作和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教育,经常锻炼。

(三)接收发展对象入团。

团支部经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认为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入团,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四条 团员发展应履行的手续。

(一)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团青年进行审查。

支委会在对申请入团的青年思想和工作表现进行研究后,认为其已经符合入团条件,审查通过的便可以发给《入团志愿书》。填写时,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入团志愿书》按审查通过人数到团委领取。

(二)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讨论。

新团员发展大会由团支部组织委员主持,全体团员参加。

主要程序:

1、主持人作本次团员发展基本情况的介绍。

2、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

3、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人情况。

4、团员讨论发言。

5、团员举手表决。

6、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7、主持人宣布支部团员大会决议。

8、申请人表态。

注意事项:

1、新团员发展大会,必须该支部半数以上具有表决权的团员参加才能举行。

2、进行表决时,要有与会团员半数以上人员的同意,才能通过。

3、召开团员发展大会可以吸收部分青年代表参加。

(三)呈报团委批准。

对团支部经过团员发展大会讨论而形成的决议及《入团志愿书》,团委将召开委员会,并在半月内完成审批工作。

(四)办理入团手续。

1、青年批准入团后,应及时办理团员证等手续。

2、团支部要将团委批准的决定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

3、团支部要及时将新团员登记入册,保证其参加必要的组织活动。

4、新团员在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便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

5、新团员从得到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五)进行入团宣誓,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入团宣誓由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举行。其程序是:

1、仪式主持人报告新团员宣誓人名单,讲明宣誓意义和对新团员提出希望。

2、新老团员代表讲话。

3、新团员进行宣誓。

宣誓活动由团干部领誓,其规则是:

1、领誓人和宣誓人面对团旗举起右手,领誓人念一句誓词,宣誓人跟着念一句,当领誓人念到“宣誓人”时,宣誓人按顺序报自己的名字。

2、宣誓完毕,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入团宣誓仪式即告结束。

入团宣誓仪式可以吸收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参加,使他们受到教育,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

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推优工作是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加强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培养青年人才的有效途径。推荐对象主要是团的干部、青年知识分子和一线青年生产技术骨干。

第一条 推优工作的原则。

1、自下而上。

团支部是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应按照团员大会评议、支部考核上报、团委审核推荐的顺序进行。

2、集体决定。

对于推荐对象的确定,团支部要经过支委会或团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形成考察意见和推荐决定。

3、动态培养。

团支部对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青年,要落实培养教育措施,指定联系人。组织其参加《党章》学习和有关党、团活动。每半年考察一次,填写《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及时提出帮教意见,以使其达到入党的要求和标准。

4、党团衔接。

一是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支部推荐。

二是团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的要求和意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争取党支部的支持和指导,把推优工作纳入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序列,由党支部统一部署。

第二条 推优工作的程序

推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或支委扩大会。

会上团联系人根据《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介绍培养考察对象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对象。

2、确定推荐名单。

团支部在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在征求党支部意见的情况下,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3、报上级团组织。

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后,要及时报团委审定。团

委对推荐对象做进一步考察审核,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党支部推荐,同时向团支部反馈结果。

第三条 推优工作的步骤

1、教育引导阶段

是指通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觉悟,引导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主动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前的这一阶段。

2、培养考察阶段

对于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要加强对其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

团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同他们谈心,及时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培养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填写《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

培养对象每季度需向所在团支部递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汇报,再由团支部直接或通过团委转交所在党支部。

3、确定推荐名单

团支部要及时将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向党组织汇报,根据党支部当年发展计划,按照“注重质量,不求数量”的原则,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并报

团委审核签署意见。

4、正式推荐

团委在进行集体讨论,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正式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团支部由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推荐工作一般每年一次,也可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四条 相关后续工作

党组织对团组织所推荐对象通过外调、座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并在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发展。

未被发展的团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团组织要积极帮助其提高认识,及早纠正,尽快符合发展标准。

团员被党组织发展后的团籍处理详见《团籍管理制度》。

团员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团员证颁发

团员证只是证明团员身份,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自行涂改。团支部在接收发展新团员的一个月内,要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1、团支部向新团员收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随“入

团志愿书”一并上交团委,作为办理团员证用照片。同时收取团员证工本费2元。

2、由团委负责用钢笔认真填写团员证中团员自然情况栏目,粘贴团员本人照片,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印。

3、团委在本单位《团员登记册》上登记新团员的自然情况和团员证编号。该团员所在团支部也要及时在团员花名册上做相应登记。

4、团委(或委托团支部)适时以郑重方式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第二条 团员证注册。

每年3月份为团员证注册月。团支部应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本支部团员证收齐,到团委借取团员证注册章进行团籍注册,并相应的开始收取团费。

第三条 团员证登记。

团支部每月要统计本车间或部门的青年、团员数,及时把新进公司团员的团员证收齐送至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和登记注册。

第四条 团员证注销。

1、团员超龄离团,由所在支部将其团员证送至团委办理离团手续后,此团员证由团员本人保存。

2、凡自动脱团或受开除团籍处分者,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注销。

3、团籍关系转出,其本人应带上团员证及转出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团委办理有关手续。第五条 团员证补办。

如团员证遗失,要尽快补办。团员证补办由所属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将团员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与地点),1寸免冠照片一张及工本费2元收齐交至团委进行登记、补办。

非本团组织发展的团员,在进行团员证补办手续时,还需出具入团地点团组织开具的证明信。

团籍管理制度

团籍是指团员的资格。团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团支部应当认真、严肃、慎重地做好团籍管理工作。

第一条 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当团员年满28周岁时,团支部就需要给其办理离团手续:

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宣布并欢送其超龄离团→团支部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加以注明→报团委备案,在团员证上加盖印章→团员证交由其本人保存。

第二条 团干部的团籍处理。

在团内担任专门职务或在团的领导机关工作的超龄团员,可以继续保留团籍,直到该团员不在担任团内职务或是离开团的领导机关工作岗位时,再予以办理。

第三条 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

团员加入共产党组织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保留团籍的党员,同团员一样,享有团员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 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认为是自行脱团。经团支部核实无误,应提交团的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上报上级团的委员会请予批准。批准后,团支部要通知其本人,在团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并写明其自行脱团的核准日期。

第五条 主动要求退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当团组织中个别团员提出退团要求时,团支部应对其退团的原因进行深入了解,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如果要求退团的团员改变态度,则应当允许。如坚持要求退团的,团支部委员会则应提交书面报告,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除名。需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无须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团支部应在团员登记表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写明退团日期。

第六条 办理团籍关系的转入。

1、正常程序:

对从矿外调入、矿里招工或学校毕业后进矿的团员,由所属支部的组织委员直接将转入团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收齐后交至团委,办理团关系转入手续。

团支部应及时将转入团员情况在团员花名册作登记,同时收缴团费。

团员因工作关系在矿内变动工作部门,所属支部只作登记,不办理团籍关系变动手续。

2、团员证遗失的团员团籍关系的处理。

对从矿外调入、矿里招工或学校毕业后进矿的团员,由于团员证遗失的,要求到入团所在地或原单位开具能够证明自己是团员的介绍信,然后把介绍信等证明汇同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自然状况(包括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和单位等)及团员证工本费2元交由本所属支部,由组织委员到团委进行登记、注册和补办团员证。同时,所属支部应及时在团员花名册作登记,同时收缴团费。

第七条 办理团籍关系的转出。

1、办理团籍关系转出,应由其本人带上团员证及转出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团委办理相关手续。

2、团委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并写明何时因何转出,团费交至何时。介绍信交由团员带至新单位,团委保留组织关系转出存根。

3、团员档案材料应与团员组织关系同时转出,遇到没有档

案材料的,应在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备考”栏中说明。

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及管理是团的一项基础工作,按期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

第一条

团费收缴标准是原则上每位团员按2元/月/人收缴。

第二条

各团支部按季度收缴,分别于每季度末的10日前收齐上缴团委。

第三条 团费的收缴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收缴时要认真填写“团费收缴单”,收缴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随团费一并上交团委。

第四条 团费按要求交至团委时,团委应出具加盖公章的团费收据,团支部要注意保存。

第五条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 新入团的团员,应该从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团费。

第七条 在留团察看期间的团员仍应按规定交纳团费。

第八条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就认为是自行脱团。经团支部核实无误,提交团的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上报上级团的委员会请予批准。

第九条

团委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于每年六月上旬和十二月上旬上缴集团公司团委。

第十条

团费主要用于团员教育、团干部培训、团内表彰及宣传等活动。

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我矿团支部的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制定此选举制度。

第二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下列人员在团内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力的团员除外);

(二)在团内担任干部职务的党员或团内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党员除外);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年。

第五条 各团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 选举必须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二、团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第七条 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团支部在改选前,应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请示内容一般包括:任期内支部工作的简况;换届改选的时间、地点;选举方案。同时,还应将团支部改选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向同级党组织汇报。

第八条 认真酝酿委员和书记候选人。团的支部委员会由3组成。实行差额选举的,提出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30%。实行直接选举的,无候选人。

第九条 确定选举办法及准备选票。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采用差额选举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团支部换届选举采用的方法及适用范围

第十条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可采用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方法进行选举。其中,团员数量较少,并且便于集中的团支部采用直接选举。团员数量较多,并且不容易集中的团支部采用差额选举。

四、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一条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

第十二条 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支委会,进行委员分工。

五、选举大会的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团员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其中,团员数量较少不设大会主席团的团支部,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或同级党支部或公司团委主持。

第十四条 大会主席团是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提名并经多数团员同意产生的。

第十五条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

六、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的组织程序

第十六条 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的大会应遵循以下组织程序。

(一)大会主席团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团员总数,受留团查看处分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数,实到会议的团员数,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团员数,会议选举是否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其中,不设主席团的团支部由大会主持人员报告团员人数。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宣布下一届委员会应选人数,提交大会通过。

(四)意愿当选人表态发言。

(五)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六)监票人检验票箱。

(七)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八)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九)投票。(先由主席团成员、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十)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十二)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第十七条 采用差额选举方式的大会应遵循以下组织程序。

(一)大会主席团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团员总数,受留团查看处分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数,实到会议的团

员数,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团员数,会议选举是否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宣布下一届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

(四)候选人表态发言。

(五)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做监票人)

(六)监票人检验票箱。

(七)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八)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九)投票。(先由主席团成员、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十)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十二)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七、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制定选举办法的内容要求

第十八条 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的选举办法的制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选举组织方式。(团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二)选举形式。(采取直接选举)

(三)画票规定。(在票上写出所选人的姓名)

(四)确定有效票原则。(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六)选举有效和无效的确定原则。(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被选举人当选原则。(被选人得票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被选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则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如票数相等,无法区别当选或落选时,应进行复决,得票多者当选。)

(八)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团员大会选举一般设监票人二名,由大会提名,表决产生。)

第十九条 采用差额选举方式的选举办法的制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选举组织方式。(团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二)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名额数按照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原则确定。)

(三)选举形式。(采取差额选举。)

(四)画票规定。(表示同意的画“√”,不同意的画“ⅹ”,弃权的不画,也可采用其它符号。选举人如另选他人,将姓名写在另选栏内,并相应否决原候选人。)

(五)确定有效票原则。(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七)选举有效和无效的确定原则。(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当选原则。(被选人得票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被选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

额,则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如票数相等,无法区别当选或落选时,应进行复决,得票多者当选。)

(九)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团员大会选举一般设监票人二名,在不作为候选人的团员中,由大会提名,表决产生。)

八、团员在选举中的民主权利

第二十条 选举权。

团员的选举权是指每个团员都可以按照《团章》规定参加选举的权利。《团章》规定,在团内,除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团员外,都有选举权,都可以参加选举活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名权。团员大会在酝酿候选人名单的时候,团员有权利向大会推荐提名,同时也有权利要求改变候选人的名单。

(二)咨询权。团员在选举中,有权利对候选人的情况向大会工作机构进行了解。

(三)选举权。团员在选举过程中,对于大会确定的每一个候选人,均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示赞成、不赞成和另选他人,或者弃权。

(四)监督权。团内民主选举工作必须接受团员的监督。

(五)凡具有团籍的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都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被选举权。

每个团员在团内民主选举活动中,都有被提名为候选人、被选为参加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被选到团的领导机关中担任领导工作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表决权。

团员在通过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接受新团员、处分犯错误团员时,有表示自己意志的权利。

团员在表决过程中,可以表示赞成或反对,也可以弃权。

九、团支部换届改选的会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新一届委员会在选举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团委汇报选举过程及支委分工情况。报告上报前需经党支部书记签字批示。

十、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团干部、团员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团委 对团干部和团员的监督和管理,组建优良、高效的团队,形成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同时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全面准确掌握团员的情况,促进我矿共青团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此制度。

二、团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考核监督的对象是我矿各团支部的团干部。

第三条 矿团委每季度对团干部考核一次。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是否按时向矿团委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是否按时参加例会,并汇报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是否按时召开或参加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并根据矿团委的指示,从团支部的实际出发,研究、计划、组织团支部的工作。

(四)是否主动承担工作,能否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任务。

(五)是否开展具有创新意识的活动。

(六)是否同各支委成员团结保持密切联系,帮助或相互督促做好分管的工作。

(七)是否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和工作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五条 由矿团委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矿团委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六条 奖惩措施。

(一)团委每年在“五四”青年节前后进行一次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活动,授予“矿级优秀团干部”称号,并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干部向上级团组织推荐授予更高荣誉。

(二)入党、评优推荐时,在同等条件下优秀、称职团干部优先推荐,凡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且当年荣获优秀团干部的可适当降低条件优先推荐。

(三)对于不称职的团干部,团委将免除其团内一切职务,并在全矿范围内通告。

三、团员考核制度

第七条 本制度考核监督的对象是我公司所有团员青年。

第八条 各团支部每半年都要按照团员考核标准对团员进行考核,并报团委备案。

第九条 团员考核标准。(一)优秀团员

1、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道德。

2、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不少于90%。

4、坚持学习,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和新知识。

5、按期交纳团费。

6、严格遵守我矿各项规章制度。(二)合格团员

1、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不少于80%。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努力工作,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

3、能够认真学习,参加各种业余学习或时事政治学习等。

4、按期交纳团费。

5、遵守我矿各项规章制度。(三)基本合格团员

1、基本能够按照团员标准要求自己,按期交纳团费。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不少于70%。

2、能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3、能遵守我矿各项规章制度。(四)不合格团员

1、政治立场动摇,不执行团的决议,不履行团员义务,没有起到团员作用。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少于70%。

2、不按期交纳团费。

3、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我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奖惩措施

(一)优秀团员

1、全年考核都达到优秀团员的,团委在表彰中,授予“矿级优秀团员称号”,并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向上级团组织推荐授予更高荣誉。

2、入党、评优推荐时,在同等条件下优秀团员优先推荐,凡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且当年荣获优秀团员的可适当降低条件优先推荐。

3、在经过团组织考察后,列入团的后备干部名单。

(二)合格团员

在参加团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有名额限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三)不合格团员

1、连续两季度不按期缴纳团费,给予警告处分。超过两季度不按期缴纳团费,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政治立场动摇,不执行团的决议,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少于70%,给予留团察看处分。

4、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5、进行全矿范围内通报批评。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科、班、组),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

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一条 “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班组或青年集体。

2、该班组或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第二条 “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

1、符合“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基本条件。

2.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安全、节约、效益、等观念,具备工作效率快,工作质量高,安全生产好,物质消耗低,卫生意识强等突出素质。

3、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班组中至少有一人被矿评为过“青年岗位能手”。

4、青年班组或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开展工作,党、团员模范作用发挥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5、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经常受到周围职工或服务对象赞誉,矿内评价好。

6、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总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方法。

7、创建“青年文明号”班组或集体的负责人政治性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领集体成员争先创优,岗位成才。

第三条 评选与表彰

1、“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评选的办法,必须是本单位的先进青年集体,才能申报公司级“青年文明号”。获得矿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才有资格申报更高层次的“青年文明号”。

2、各团支部一定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较强的说服力。

3、矿级“青年文明号”每年进行评比,命名表彰。

4、各单位要把“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作为青年干部和管理者加以重点培养,为其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第四条 考核与管理

1、“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凡获得的各级“青年文明号”牌匾应悬挂在班组或岗位的醒目位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消,连续3年挂牌的另外颁发纪念性

奖杯。

3、“青年文明号”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70%或负责人中没有一个年龄不超过35岁,则自动撤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由团委给该青年集体颁发纪念证书。

4、考核实行红、黄牌制,对首次考核发现创建活动不达标,出示黄牌,限期1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撤消牌匾并通报。

5、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被撤消授予称号:

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凡被服务对象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经核查情况属实的。

团支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 团支部活动经费的来源为:团委分配的活动经费;各部门行政拨付的费用;团支部开展义务劳动获得的报酬及各类奖励等自酬费用。

第二条 团支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活动经费。团支部经费必须用于团的活动,一般可用于:

1、团支部开展的各类青年突击队、劳动竞赛、青年岗位能

手评比、义务劳动等活动的奖励。

2、团支部开展的文体活动、郊游活动的奖品、门票等。

3、团支部的宣传用品,文体用品,退团纪念品等。

4、团支部为团员青年购买的各类学习书籍等。

严禁用团支部经费组织聚餐。

第三条 团支部活动经费由团支部书记决定如何支配及使用,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金保管和账本记录,每笔费用应有两人以上经手。

第四条 团支部费用使用情况应接受本支部全体团员监督,团支部应在年底或次年初的团支部大会上,定期向全体团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条 团委分配的活动经费使用办法:

1、各团支部应在使用活动经费前要书面或电话向团委请示汇报。经过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的经费额度使用。

2、团支部活动经费报销手续:活动开展所产生的费用要开具正规发票→由2 人以上经

第五篇:团委工作制度

喀群乡团委工作制度

一、团委工作职责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团务知识。

2、贯彻执行乡党委、政府和团县委的知识,领导全乡共青团工作,组织全乡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3、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乡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乡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4、负责全乡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关心青少年利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为青少年服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5、负责研究指导全乡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协助管理基层单位团组织,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乡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6、发展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推荐团员入党。

二、“三会一课制度”制度

1、团委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总结上月工作,安排研究本月工作计划,研究和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发挥团委会在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2、团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凡需经过全体团员讨论的问题,应提交团员大会讨论;统一认识;对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发扬民主,做出决议。

3、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团小组长主持,组织团员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对支部工作提出建议,执行支部各项决议,奥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团员思想实际表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团员履行义务情况;督促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团课。半年一次团课。根据团员教育计划和团员思想实际,生动、具体、形象、有针对性,采用各种形式对团员进行教育。

三、团籍注册制度

1、团员必须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

2、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每年元月份为我处团员注册时间。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3、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留团查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4、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以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不改的,按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团支部批准并备案。

四、

团委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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