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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20-96710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19 01:32: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推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实施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_]27号)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现就实施推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以中办发[202_]27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在全市社区广泛实施以社区居委会组织、队伍、制度以及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工程,每年安排20%左右的社区开展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要统筹规划,坚持标准,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社区居委会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把全市社区居委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建设规范化

1、社区的调整与设立

(1)因地制宜推动社区规模调整,原则上除单位型社 区、集镇只有一个社区的集镇型社区外,其余社区按照不少于202_户的规模调整重组社区。

(2)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全覆盖。城中村、新建住宅区、城郊结合部都应健全社区居委会,实现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

(3)新建住宅区原则上按照不少于3000户规模组建社区。总户数达到3000户且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需及时成立社区居委会;入住率未达到50%,户数达300户的,成立居民小组并纳入邻近社区管理;户数不达300户的,直接纳入邻近社区管理。

(4)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并、调整应及时报市民政局备案,新成立社区在批准后3个月内应完成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工作。各区民政局在每年11月31日将本区本年度新成立社区的名称、户数、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驻地以及办公联系电话报市民政局备案,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当年组建社区的由区财政负担全部经费。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名录在年底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5)落实社区工作经费。按照202_户以下社区每年4万元,202_——3000户社区每年5万元,3000户以上社区每年6万元的标准,各区按照50%的比例落实社区工作经费。

2、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1)社区居民会议可由三种形式组成:由本居住地区 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由每户派代表组成;由居民小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听取、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对社区居委会及下属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依法补选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确认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决定居住在本社区的流动人口是否参加居民会议及参加的比例和名额;讨论本社区建设管理和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2)成立本社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知名人士、驻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在各自行业的优势,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扩大社区影响。

(3)社区居委会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人口计生、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委员会。每个下设委员会由1名社区居委会成员牵头负责,并由3-5名居民代表组成。

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辖区内民间纠纷的集中排查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治安保卫委员会: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反毒品、反暴力、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活动,使居民树立起牢固的安全防范 意识,确保社区安全稳定;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

公共卫生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防病除害工作,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负责辖区内居民楼院、小街小巷的卫生管理,发动群众积极整顿治理楼院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人口计生委员会: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人口计生工作。

群众文化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宣传科学文化知识,丰富社区业余生活,遏制封建迷信活动的空间。积极开展青少年的校外教育活动,促进社区居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扶持和帮助中老年人成立扇子舞队、腰鼓队、时装模特队、戏迷协会等社区社会组织,丰富社区居民生活。

(4)社区居委会可下设若干居民小组。居民小组原则上按200——300户的规模设立,居民小组长由社区居民小组有选举权的居民推选产生,实行义务制,任期与社区居委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召集居民小组会议和组织全组居民开展各项活动;组织本居民小组落实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居委会的决议和任务;积极开展与居民有关的各项有益活动,为本组居民排忧 4 解难;积极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

(5)居民小组原则上按20——30户规模选配1名门栋长,其主要职责是掌握居民信息,协助配合居民小组长、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6)原则上每个社区建设1个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居委会的专业服务机构,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政府公共服务工作。

(二)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

1、社区工作者的职数设置

(1)社区居委会按其服务人口的数量确定职数,平均按500户左右设置1人,原则上由5——7人组成。社区居委会成员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

(2)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高校毕业生、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兼职和专职社区居委会成员,兼职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不占社区居委会职数。专职社区居委会成员不得少于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3)社区居委会的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中心城区每个社区不超过5人,远城区每个社区不超过4人。1000户以下社区可以不配备社区专职工 作人员。

2、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

(1)市、区民政部门在年初制定社区工作者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2)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市民政局对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各区每年对社区居委会主任集中培训一次,对其他成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

(3)各区要出台政策,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社区选举中优先向居民推荐,在聘用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时优先考虑。

3、社区工作者待遇落实

(1)按照市里的统一标准,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2)对新一届(新聘任期内)的社区工作者中的在职或退休等人员,按照市里统一规定给予补贴。

(3)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兼职委员由街道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的补助。

(4)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和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5)在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培训发展党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

(三)制度建设规范化

1、社区民主选举制度建设

(1)稳步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至“十二五”末,直选覆盖率达60%。

(2)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3)社区居会委会选举由居民推选产生的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法递补。

(4)社区居民委员成员候选人必须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

(5)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罢免必须经过民主程序。

2、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1)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2)健全社区居民会议制度,每年年初、年末至少分别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年度工作安排、考核社区工作者工作成效。其它时间根据需要召开社区居民会议,会议记录保存完整。

(3)完善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制度,针对社区内公益建设、重大事项,及时召开社区议事协商会议,规范社区民主 协商程序,会议记录保存完整。

(4)完善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制度,对涉及政府部门解决的事项,及时召开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向政府部门反馈居民意见。

(5)健全社区居务公开制度,将本辖区社区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财务状况、重大问题办理理结果及其他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公开,确保每季度更新公开内容。

(6)健全社区居委会内设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委员会的作用。

(7)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机制,运用民情信箱、民情恳谈会、网上论坛、社区博客、社区QQ群等形式,引导居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个人意愿,参与社区事务。

3、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制度建设

(1)建立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的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与驻区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

(2)按500户一人的标准,社区居委会成员对社区居民实行分片包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

(3)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方便群众办事。

(4)建立社区居委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制度,确保社区居委会工作有效运转。

(四)设施建设规范化

1、社区宣传、公开阵地建设

(1)每个社区至少设立一个宣传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每个社区至少设立两个公开栏,开展居务公开以及政府公共服务需要的公开、公示事项。

(3)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和公开工作。

2、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服务用房建设

(1)原则上每个社区建立一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统一设置“一厅五室”,即“一门式”综合服务厅(含社区“两委”成员、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间)、居民文体活动室、居民议事室(含党员电教室、市民学校)、图书档案室、居民维权议事室(法务工作室)和社区警务室。居民活动空间不少于社区服务站面积的三分之二。

(2)社区服务站外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四块牌子。

(3)社区服务站设立党员服务、就业社保、社会救助、社区管理、综合治理、社区服务、人口计生等服务窗口。各项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以统一的形式在社区服务站内公示。

3、社区信息化建设(1)以“96596”武汉社区在线为平台,建设社区服务信息网。

(2)推行社区居委会内部管理电子化,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五)工作机制规范化

1、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1)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

(2)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2、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1)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每个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

(2)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主动帮助备案,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的帮助。

(3)对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3、支持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

(1)每个社区至少建立1个社区志愿者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

(2)每年组织社区互助、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

4、支持物业服务

(1)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2)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3)与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

5、协调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1)与驻区单位建立协商议事制度。

(2)协调驻区单位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3)协调驻区单位为社区居委会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三、评估方法及结果处理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

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评估工作由各区自查与市社区办评估验收相结合。各区对照标准在年末对本区本年度开展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社区进行自查,自查合格的向市社区办申请评估验收,由市社区办组织对本年度开展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社区按标准进行评估验收。

(二)评估方式

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评估工作主要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记录等方式进行,实地查看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召开社区“两委”会成员、社区专干座谈会,了解工作机制,服务水平,民主管理等工作情况;随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居民群众对居务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联系群众、居民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居民群众 对社区工作满意程度等情况;查阅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各项活动开展等情况记录。

(三)评估结果的处理

经评估验收后,被评定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合格社区的,当年由市社区办授予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合格社区称号;对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合格社区中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当年由市社区办授予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社区符号,纳入“和谐社区”评比表彰范围。全市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任务完成后,对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示范社区比例高的城区,授予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区称号。

四、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在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社区办综合协调,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区、街道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专人负责,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分类指导,克难攻坚,务求实效。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抓好对照检查,对照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各区社区办要抓好督导检查工作,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动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第二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处组织对社区居委会的财务进行了任期审计,对“难点”社区进行了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参加了省民政厅举办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为推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今天,我就如何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讲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全面掌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现实状况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城市基层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当前,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就业压力的增大和社区居民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社会稳定,保障社区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等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处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识做好此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组织引导,认真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当家作主的能力。

我区本次换届选举的社区居委会共有18个,虽然数量不多,但与上次换届选举相比,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要求的考验。一是民政部、省、市对此次换届选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选举方法上,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相结合,要求从实际出发,积极扩大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力争达到50%以上。并明确规定,凡由农村村委会改设居委会,但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的,不得实行代表间接选举。二是面临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来的一些新问题。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快速推进,客观上造成的人户分离情况比较突出,给选民登记、资格认定造成不确定性,容易发生错登、漏登、重登等现象,使选情更为复杂。为此,我们要客观分析形势,周密部署,科学操作,依法推进,充分保障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把握关键,依法有序推进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我们要在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审计、业务骨干培训的基础上,在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关键环节:

(一)要把好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关。居民选举委员会是居委会选举的组织机构,其成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选举工作的成败。各乡镇处要成立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指导、规范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各社区党支部要切实加强指导,注重发挥党员干部作用,引导选民把懂法律、讲原则、有威信的同志推选进选委会班子。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法定的推选程序,担任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二)要把好选民登记关。选民是参加选举工作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和《选举规程》,搞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民的登记工作。针对我区城市化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工作,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按选民意愿进行登记,确保落实选民的民主权利。本次换届参选选民以实际登记选民为基准,各级要严把选民登记关,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三)要把好候选人的产生关。候选人的产生是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关键的一环。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尊重民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有三种:一是设立投票站,由选民直接提名;二是召开选民会议投票提名;三是各居民小组召开选民会议投票提名。在提名候选人阶段,要引导居民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杜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候选人。要通过党员、居民代表、群众骨干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真正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要保证妇女在居委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使女性在居委会成员中有适当名额。

(四)要把好居委会干部职数关。居委会班子成员职数职位设置必须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原则上由3至5人组成,社区人口达3000人以上的可设置副主任。干部职位和职数的设置可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定。

(五)要把好投票选举关。品投票是选举的中心环节,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很强,要精心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密组织,及早确定并告知选民投票选举方式、投票场地和应遵守的规则。要严格按《选举规程》实施选举,维护选举的良好秩序,确保各项程序合法,选举有效。

三、精心组织,确保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本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获得成功。

(一)要加强前期调研,完善准备工作。各社区居委会情况千差万别,居民的文化素质也不尽相同。各乡镇处要提前对本辖区居委会及居民的情况进行摸底,重点掌握居民的情况、历史遗留问题和现行突出矛盾,认真分析和研究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及早准备预案和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如财务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选民资格的确认问题、民主确定候选人的问题、扰乱破坏选举或不正当竞选的查处问题等,更要重点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在具体选举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各乡镇处要办好直接选举的试点,为保证直接选举覆盖面达50%以上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坚持正确导向,选优配强居委会班子。推选什么样的人当居委会干部,关系到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关系到我区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要以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基层工作班子,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按规定程序,把那些经过培养考察、实践证明能够胜任居委会工作的后备干部,依法充实进居委会班子。要注重改善班子结构,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更新用人观念,拓宽用人渠道,提高居委会班子的整体素质,激发基层工作活力。

(三)要坚持依法操作,维护社会发展稳定。依法选举,是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坚持直接、普遍、差额、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等原则,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照执行,尚未作明确规定的,应按照自治原则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要规范操作程序,法定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规定的步骤一步都不能缺。在换届选举前,要严格执行先审计后选举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处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高度重视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对在选举中不依法办事、违法操作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要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出现问题较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对群众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理解国家有关政策而上访的,要耐心解释,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第一线处理,并及时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汇报请示,不得擅自决定和轻率处理。

四、因势利导,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要加快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在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清理好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并处置好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保证新一届居委会正常开展工作。要及时组织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学习,特别是对新当选的年轻干部要通过以老带新,提升他们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居委会党组织要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着眼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指导、支持居委会依法处理好自治事务,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产生后,要及时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居民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居务公开、下属委员会等相关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重点要以民主管理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使居务公开工作由事后公开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由间接公开转为直接公开,做到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及时公开,让群众参与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要切实加强社区建设,为建设文明、安全、和谐xx奠定坚实基础。要通过此次换届选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力,引导各社区以更大的热情、更高的标准积极发展壮大社区经济,改善社区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各乡镇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 “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管理体制创新。要按照“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地”的功能设置标准,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出发,明确社区工作职责,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组织的自治能力和自我服务能力,并积极引导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中介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建设,加强自律管理、提供互助服务,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同志们,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区当前城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依法推进我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此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

第三篇:关于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区建设发展需要,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创建现代化新型社区,借鉴外地市、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数字丛台”、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行政提速、服务提质”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社区管理为龙头,社区服务为重点,利用2至3年

左右的时间,运用各种信息技术和手段,搭建一个网络互动平台,拓宽政府与居民、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渠道,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升丛台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力,探索实施一条具有丛台特色的建设数字化社区的新路子。

二、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宗旨,按照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要求,积极拓展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深入开展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各类传输网络、资源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的作用,以区机关为中心,街道为重点,社区为基础,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数字化建设。同时,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市场需求拉动数字化社区建设,努力推动全区信息产业的发展。

4、注重实效,梯度推进。坚持“以需促用、以用促建”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应用,突破重点,以数字化社区建设为突破,带动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努力建设现代化新型社区。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全区网络平台建设。全区整个网络建设实行双系统,分为内网和外网两个部分。在内网建设上,利用现在比较成熟的adsl宽带网平台,搭建内网专用网络,实现区政府对各街道、社区的联网,保证组网的安全性。同时,加快推进全区的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公,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在外网建设上,区信息中心单独建设一条光缆连接互联网,用于区政府网站、社区综合服务网及其他对外应用服务。社区居民通过城域网以及adsl宽带网平台实现访问、采集信息等各类需求。

(二)加强“三级四网”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四网”。一是社区综合服务网。以区、街道、社区互联网联接为基础,建设包含各种政务、商务、公益等信息服务的网站,最大限度的为社区公众提供各个领域、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二是建立服务热线电话网。在最大限度整合全区信息资源的基础上,统一明确一个社区服务专用呼叫号码,并充分利用通信公司现有资源,通过租赁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24小时快速便捷的服务。三是建立实体服务网。整合各社区的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社区门诊等便民资源,发挥社区综合服务网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的中介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实体服务。四是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网。采取区、街道、社区分布式三级管理系统,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网上信息查询、信息汇总、文件传达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数字化社区的硬件建设。区级硬件建设,原则上以区信息中心现有设备为基础,以现有机房为中心机房,增配网站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邮件服务器等配套的基础设施,提高网络中心的数据处理、系统维护、网络安全和日常管理等能力。街道一级,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重点是做好街道内部的网络建设,基层科室的微机配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的配备,多媒体会议室的建设等工作,提高街道的现代办公条件。社区一级,是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服务居民、提高效率的原则,重点是加大社区内部的网络建设,以及网络教育中心、多媒体会议室的建设力度。

(四)加强网络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定,实现网络接口的标准化,信息采集、报送和应用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有关网络运行、信息维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数字化社区的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丛台区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督查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信息和网络的安全。

(五)加强街道、社区两级信息化工作培训。针对目前全区信息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在加强数字化社区建设的同时,重点围绕信息采集、网络维护、网页更新等各方面知识,通过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聚地加强对街道、社区两级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的需要。同时,要在各社区组建一支10—20人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由区、街道负责对社区志愿者进行信息化业务培训,形成一个“社区建设为大家,人人参与社区建设

第四篇:关于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意 见

松府永办字„202_‟第41号 签发人:刘彦

关于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各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同时,居委会又承载了大量的政府职能,是基层政权工作的延伸,是政府工作的基石。做好居委会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松江区居民委员会标准化管理规程(试行)》精神,结合永丰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传承历史文化,构建和谐家园”的工作目标,坚持 “夯实、优化、提升、拓展”的工作基调,逐步实现社区资源进一步整合,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载体进一步创新,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各项功能进一步强化,逐步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文明社区。

2、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把居民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唯一追求,立足社区,了解民意,解决民需。切实把是否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是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是否让居民满意作为衡量居委会工作的标准。

(2)条块结合,资源共享。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有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指导、协调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充分挖掘、调动辖区内一切力量,合理配置辖区内的各类资源,积极参与标准化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针对三种不同类型居委会基础不一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突出重点,找准切入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建设。

3、主要目标

通过居委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硬件标准、管理制度、评判体系,大力推进工作职能的转变、工作作风的改进、管理效能的提高、工作水平的提升,最终实现群众得实惠、管理出效益、基层有活力。

二、居委会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通过“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自治化、合理化、专业化”六大建设,整合社区的党建、行政等职能,理顺机制体制,逐步形成社区工作的党建群团、建设与管理、平安创建、社会保障、卫生服务和文化教育六大互动平台,不断提高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水平。

(一)组织体系规范化。

1、确立工作主体。(1)设置居民区党(总)支部和居委会,居民区党(总)支部和居委会配备工作人员5—6人,党务与行政可交叉任职。根据工作需要,统筹配备就业援助员、助残员、综合协管员等。(2)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党建群团、建设与管理、平安创建、社会保障、卫生服务和文化教育六个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居委会成员兼任,委员会成员可由一定代表性的居民等担任。(3)居民小组是在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群众 性自治活动的组织,是居委会联系群众的工作基础。居委会根据居民居住情况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新型小区居委会一般6—8个楼道设一个居民小组(高层参照此标准执行);老城居委会每60—80户设一个居民小组;涉农居委会每2—3个原生产队设一个居民小组。每一个居民小组设小组长一名,小组长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确保工作经费。(1)城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居委会工作经费原则上每月不高于4500元,居民区规模较大或管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可适当增加。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党建、居委会办公、居民活动等。街道可以为居委会增加帮困扶贫、社会稳定、实事工程、社会化服务等专项经费。居委会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经费收支帐目应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有关部门依法需要委托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必须入帐。(2)涉农居委会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经费。

(二)硬件设施标准化。

1、居委会设置的规模和范围。居委会按照便于居民自治、便于服务管理、便于资源整合的原则设立,一般规模在1500—202_户。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区政府批准。居委会四址界限以道路、河流、自然小区等为准,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管理区域的居民住宅、企事业单位、厂房、菜场、门店等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管理,不出现管理空白点。新建住宅小区在居民入住率小于30%前,由临近的居委会代管或成立筹建组,入住率超过30%后,街道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居委会。

2、居委会用房的面积和布局。根据《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街道办事处应协调落实每个居委会640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配套用房,其中居委会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以上,社区服务用房120平方米以上,活动用房320平方米以上。完善新建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监管机制,对新建小区的配套设施要做到“提早介入、坚持标准、一步到位”。已建住宅区尚未达标的,可以通过改造、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达标。居委会设置 “四室四站二家二栏一校一场”,“四室”指办公室、老年活动室、多功能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四站”指社区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可2—4个居委会共用)、平安工作站、人口综合管理站;“二家”指党员之家、青少年之家;“二栏”指宣传栏、居务公开栏;“一校一场”分别指市民分校和室外健身活动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居委会用房,居委会用房不得用于出租创收或从事经营活动。提倡居委会活动场所综合设置,一室多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日常管理制度化。

1、例会制度。居委会主任每周一次召集居委会成员召开居委会工作例会,交流和沟通居民区近期各项工作,检查工作进度,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2、联系制度。居委会成员应分片包块,深入群众,联系居民,及时了解和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填写好《民情日记》,真正做到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

3、值班制度。居委会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紧急特殊时日要加强值班,值班期间发生、发现的重大事务要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双休日值班的工作人员,安排平日调休。在法定节假日、紧急特殊时日值班的工作人员享受一定的值班补助。

4、学习制度。居委会工作人员每天保证半小时的学习时间,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势形势;居委会可结合每周一次例会,适当安排一定时间学习;居民区党组织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居委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小结会,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5、考勤制度。居委会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考勤纪律、作息制度。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公务以外的活动,中途因事离开,应向办公室其他人员说明情况。正职以下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居委会主任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需向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居委会正职按 街道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6、信息制度。居民区发生重大问题、突发事件或居委会举办重大活动,应积极采取措施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和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反映情况,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居委会主任对信息的真实性要加强核实,严格把关。居委会在月末填写好居委会工作月报表并于下月5日之前将月报表上报到社区服务管理中心。

(四)基层民主自治化

1、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代表组成。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决议必须经与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居民代表会议由居委会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及时召开。

2、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居委会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全体居民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规定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使之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3、三会制度。居委会要通过协调会、评议会和听证会的形式,让居民决定社区事务、评议政府工作、协调社会矛盾,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进程,切实保证居民享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体现群众组织的自治性。协调会、评议会和听证会由居委会负责召集。

4、居务公开制度。居委会每六个月在居务公开栏内向区域内的居民公开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有关事务,依法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工作职责合理化

1、党建群团。居民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政治、组织和工作优势,在协调关系、缓解矛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党员和居民充分利用自己的职业、特长、技术组成 志愿者服务组织,在社区活动、社区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居民区党员代表大会、在职党员联席会、“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建结对共建机制,鼓励驻区单位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托“四小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栏内的内容每月至少更换一次。进一步发挥工、青、妇、兵等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2、建设和管理。完善社区服务网络系统,逐步建立“一刻钟”生活服务圈、卫生服务圈和文化服务圈。全力推进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坚持“宣传发动为先,个人自拆为主”的原则,从源头抓起,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新型小区要通过建立健全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和管理“三位一体”工作体制,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社区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老城区居委会要加强居民群众思想工作,配合做好文物的保护和修复,配合做好基础设施改造和危房的修缮工作。涉农居委会要发展特色农业,合理调整土地种植布局,合理设置社区商业、服务、教育、健身的网点布局,切实解决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3、平安创建。加强平安工作站建设,确保辖区平安和谐。最大限度地做好居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减少民事纠纷,全面化解民事矛盾。强化信访案件控制,把各类信访解决在基层,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专业和群众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扎实开展刑罚监外执行罪犯、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漏管、不失控。加强人口综合管理站建设,充分发挥综合协管员“六位一体”作用,进一步推进来沪人员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办理工作,积极探索来沪人员管理模式,提高对来沪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4、社会保障。发挥居委会干部和就业援助员推进就业网络的资源优势,不断拓展劳动就业门路,提高推岗就业成功率,确保完成街道下达的各项指标。以社会救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节日临时 困难救助为重点,努力构筑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关心好重点优抚对象,依法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热心人士奉献爱心,给弱势群体以更多的关爱。

5、卫生服务。坚持建管并举,加强社区环境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对菜场、外来人口居住点等公共部位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卫生站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基层卫生站硬件达到市级标准,完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生指导和健康教育等“六位一体”的社区综合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家庭卫生健康档案和康复训练指导制度。每年举办健康讲座不少于2次。倡导居民自愿无偿献血。认真实施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坚持一票否决制,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指标落到实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防止出现食源性中毒事件。

6、文化教育。进一步推进集电化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图书借阅于一体的基层文化活动点建设。把深化群众性文体活动作为推进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安排好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吸引群众积极参加。积极培育文体骨干,组建多支各具特色的文体团队。开放市民分校,根据居民需求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讲座等,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6次,社区居民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总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50%。

(六)干部队伍专业化

1、建立定期培训体系。加强居委会干部培训,每年至少举办脱产培训1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外出考察。进一步加强对居委会副职和年轻同志的培养,定期选派社区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心城区的居委会挂职锻炼,学习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编制《居委会工作法》,总结提炼居委会工作中的好方法,加大居委会之间交流的力度。不断完善社工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使社区干部向专业社工过渡。

2、建立考评激励体系。制定科学可行的居委会考评体系,加大对居委会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分配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依托 “永丰杯”立功竞赛,街道每年评选先进居委会和先进居委会干部,给予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树立居委会和居委会干部的典型。

三、切实加强对居委会标准化建设的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居委会标准化建设涉及面广、难度性大,但意义深远,各居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社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街道成立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居委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推进和验收。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加强对居委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居委会要按照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积极探索,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实施。第一阶段,调查研究阶段(202_年2月-3月)。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对居委会区域和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制定实施意见,分步细化相关方案。第二阶段,试点实施阶段(202_年4月-12月)。选择薛家、仓桥和三星苑三个居委会为试点重点推进,至年底完成;其他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努力跟进。第三阶段,推进完善阶段(202_年1月-12月)。在试点单位召开推进现场会,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全面推进,力争至202_年底全街道范围内居委会标准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202_年4月2日

第五篇: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县“三送”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加快马币发展,重塑马币形象”主题教育的要求,现就全面加强乡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镇工作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职能、规范管理、推动发展、提升形象,进一步整合乡镇资源,加强乡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机关管理和工作制度,优化发展环境和服务体系,营造特色鲜明的乡镇文化,不断增强以乡镇党委为龙头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县乡镇班子执政能力显著增强,干部精神状态更加振奋,机关管理规范有序,工作运行科学高效,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各乡镇既要遵循全县相对统一的要求,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体现特色,彰显个性,分步推进,做到前瞻性、适应性、包容性、和谐性的有机统一。

2.量力而行原则。遵循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各地发展基础、现实条件、民风民俗和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1 节俭办事,既要千方百计提高建设水平,又要切实防止大拆大建、大除大破,更要保留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脉络。

3.统筹推进原则。各乡镇要围绕总体目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分三年全面完成乡、村规范化建设,做到高起点规划、分阶段实施、整体化推进。要把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各项资源统筹整合,形成建设合力。

4.务求实效原则。不将规范化建设单一化、表面化,防止出现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乡镇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

四、工作内容

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以“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布局规范化、党(政)务公开化、服务便民化、作风优良化、乡村优美化”为主要内容。

1.决策科学化。扩大党内民主,促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一要全面推行乡镇党政班子会议题预告制。在会前,将班子会要研究的议题印发给每一位班子成员,要求班子成员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提出预案,作好会前准备,在班子会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策。二要试行乡镇、村重大党务、政务民主票决制。逐步推行乡镇重大党务、政务由乡镇党委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民主票决决定,村重大党务、村务由党员或村民代表民主票决决定,并在党(村)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管理制度化。一要完善乡镇政权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定并 2 认真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政班子联席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目标责任等相关制度,坚持日常工作定期交流,重大工作集体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通报分管工作,形成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二要规范乡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干部岗位目标责任、机关事务管理、干部监督激励、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配套、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并将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对照执行。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修正不适应的工作流程和制度条款,体现当地特色和时代特色,使制度简洁、实用,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要在村级事务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同时,对收集到的民情民意要进行信息化、系统化管理,通过建立民情民意信息档案、制定处理办法、告知处理结果,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要推进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管理。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行村党支部规范化管理手册、党员服务手册、党建工作制度册、规划执行册、阳光党务公开牌、党建亮点展示牌“四册两牌”管理办法。加强 3 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规范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四定两监督”(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乡镇党委监督、党员群众监督)工作机制,提升村级组织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促进农村基层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3.布局规范化。要按照因地制宜、公开便民、彰显特色、便于更新、协调配套、务求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乡镇、村机关大院、机关大厅、接待室、党政办公室、党政班子会议室、党员干部群众会议室、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播放室和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布臵,进一步完善乡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机关大厅布局要简洁大方、整洁卫生,主要张贴乡镇工作人员情况表、工作去向牌、行政区划等。接待室布臵要彰显地方特色,重点介绍本地概况、特色产业、风土人情、人文历史等,展示近年来特色工作及成效。会议室布局要功能齐全,制度完善,主要张挂党旗或党徽、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班子联席会制度、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播放室布臵要规范,做到“十有五防”,达到有固定用房、有电视机专柜,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等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布局要科学合理,标识清晰,在醒目处设臵服务中心平面示意图、流程图,墙上张贴工作职责和主要业务的办理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服务承诺等,办公桌上设臵岗位职务牌,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4.党(政)务公开化。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三务”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乡镇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党委工作实绩;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组织选举和乡村干部考核、调动、任免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乡镇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和分工情况;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以及政府任期目标和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乡镇财政和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政府采购和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及招投标情况;乡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乡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征兵等情况;计划生育、救济救灾、低保发放、“五保户”供养、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政府人事任免(职称晋升)、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资调整情况;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村级党务公开主要内容: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及党员大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工作计划和上一目标完成情况;上一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发展及奖惩情况;党员帮扶基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财务计划及执行、各项收支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的资产等;村公 5 益事业建设情况;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安臵费用分配、农村土地流转、农户宅基地申报审批情况;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接补贴、重点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强农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计划生育、农村“五保户”供养、低保发放、政府救灾救济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情况。要统一公开时间。“三务”公开一话通和网上公开的时间为党务公开每半年公开一次,政务、村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7月20日、次年1月20日前分别公布半年党务工作情况;每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1月20日前公布上一季度政务、村务情况。其他公开形式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5.服务便民化。一要健全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村小组便民服务点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有条件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与乡镇办公大楼分开,无条件的可不分开,但必须在办公大楼一楼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如新建乡镇党政办公楼,应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办公楼规划建设。把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窗口来精心打造,实行乡镇机关与群众日常办事联系紧密的站、所、办人员开放式集中办公。建立完善村干部上乡镇代办、乡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确保群众“琐事不出组、小 6 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完善党员服务网络,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乡村两级党员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二要拓展服务内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土地、计生、民政、户政、农技、劳动保障、农医、公共资源交易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业务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拓宽服务内容,重点要在四个方面延伸:向生活领域延伸,向生产领域延伸,向科技领域延伸,向信息领域延伸。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断创新创优服务内容,使中心的服务更贴近实际,更富有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三要提升服务水平。统一设臵干部去向牌、岗位牌,公开其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电话,实行干部挂牌上岗。明确服务职责、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和违约责任,实行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同时,公布县、乡两级效能监察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各窗口单位必须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权限,让他们代表本单位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6.作风优良化。一要坚持“四个一样”,规范言行举止。遵守中纪委《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41个不准”的规定,坚持做到领导不在与领导在一样勤奋努力,对待群众与善待亲人一样热情周到,平常工作与接受检查一样认真细致,八小时之外与八小时之内一样自律严谨。规范言行举止,不造谣传言,不夸夸其谈,不参与赌博,言谈得体,仪表整洁,举止文明。对工作中乱表态或弄虚作假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要加强教育学习,推进“四破四立”。采 7 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辅导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思想大讨论或谈心活动、每半年写一篇联系自己工作实际的调研文章,切实增强乡村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破除漠视群众不为民的“官本位”观念,树立亲民为民的“民本位”理念;破除“人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破除飘浮不务实的虚假之风,树立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破除拖沓懒散的倦怠思想,树立积极主动的敬业意识。三要深入基层一线,密切干群关系。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完善乡镇干部驻村、包组联户制度。各乡镇领导干部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一般干部不少于二分之一,积极开展“访民情”、“大接访”等活动,经常进村入户进行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了解民情民意,增进亲民感情,创新务民举措,务求富民实效。四要丰富活动形式,注重活动实效。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深入开展“三入三送”活动,认真记好民情日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每名干部受教育,每户群众得实惠;积极开展基层站所测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提高办事效能和水平。五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转变干部作风。建立定期不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督查机制,推行挂点乡镇县领导监督乡镇“一把手”,乡镇“一把手”监督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监督乡村干部的监督模式,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参考依 8 据,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7.乡村优美化。一要建设整洁大方的乡镇机关。进一步搞好机关楼院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工作,做到窗明墙净、卫生整洁,建设园林式办公场所,把乡镇机关建设成圩镇环境的典范。完善篮球场、羽毛球场、娱乐中心等文化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精选一些格言警句、名人名言制作成思想道德、廉政文化等警示宣传牌,浓厚机关文化氛围。进一步改善干部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办公要与住宿分开,住房要有卫生间,乡镇食堂要整洁明亮、安全卫生。同时,要加快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解决村级组织无址办公问题;抓好村部的美化、绿化、净化工作,展示良好的面貌。二要打造整洁有序的圩镇街道。按照城镇化的目标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经营、高水平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规划为龙头,加快圩镇环境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升圩镇建设品位。注重搞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套完善,不断扩大圩镇供水、供电、文化娱乐、环卫和通讯等设施的覆盖面,逐步延伸到村。大力整治圩镇及沿线村危旧房屋,打造公路沿线景观带,在有条件的圩镇中心建设文化广场。乡镇圩镇街道主干道要做到四化:美化(街道两旁人行道铺设彩色地板砖)、绿化(有一定绿地,栽种行道树)、亮化(安装照明路灯)、硬化(主要街道铺设水泥路面)。规范圩场经营管理,保障圩日交通畅通。要抓好乡村垃圾处理工作,乡镇圩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要达到80%,垃圾处理工作要达到“六个 9 一”,即制定一套实施方案,配臵一辆清运车(三轮车),安臵一批垃圾箱(池),建设一处垃圾填埋场,固定一批保洁人员,确保有一个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面貌,并逐步在各村实行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三要树立风景秀美的乡村形象。结合新农村建设,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科学制定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指导性目录,在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的同时,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绿化和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精心打造一批秀美山村、文化古村和生态名村。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全县乡镇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王四华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谢文才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余路晓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工部、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组织部,由孔润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乡镇规范化建设统筹协调和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布局规范化和作风优良化规范化建设;县纪委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县委农工部负责乡村优美化规范化建设;县委政法委负责乡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规范化建设;县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宣传和报道工作;其他相关部 10 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均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11月10日前报乡镇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730室;电话6938801)。

2.强化措施。各乡镇要整合人、财、物等资源,多方筹资,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在保证质量、突出特色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乡镇规范化建设有新成效、新亮点。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基层站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工作布臵、力量调配、督促检查、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各挂点帮扶单位要将所挂乡镇、村的规范化建设列为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所挂乡镇、村解决实际问题。202_年必须完成乡镇机关规范化建设的有梅江镇、青塘镇、赖村镇、黄石镇、长胜镇、固村镇、黄陂镇、会同乡等八个乡镇。今明两年,全县各乡镇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完成规范化建设。

3.加大宣传。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通过会议、标语、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深化乡镇规范化建设的意义、原则和目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深化乡镇规范化建设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及时向省、市、县相关新闻媒体投稿,树立典型,宣传亮点,提升知名度。

4.表彰先进。年终,县委、县政府组成考评小组对全县各乡镇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

中共马币县委

202_年10月21日

„此件发至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主题词:规范化建设 乡镇 实施意见

中共马币县委办公室 202_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180份)

关于推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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