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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五篇范例)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20-66978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1 21:37: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1989年7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4号令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以下简称修缮工程),均按本办法管理。

本办法所称文物建筑,是指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含暂保单位,下同)的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壁画、造像、古碑、石刻等文物的修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文物建筑的修缮,应遵守不改变原状和谁使用谁负责维修的原则。

第四条 市文物事业管理(以下简称市文物局)是本市文物建筑修缮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监督实施本办法。区、县文化文物局在市文物局的指导下,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修缮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园林、宗教、房屋土地管理、教育等部门,在文物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负责督促本系统管理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以下简称管理使用单位),依照本办法做好文物建筑修缮工作。

第六条 在本市承担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施工的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须持建筑企业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向市文物局申请。市文物局审核批准后,发给修缮施工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须按批准的业务范围承担施工任务。没有修缮施工资格证书的,不得承担修缮施工任务。

施工单位承担文物建筑修缮施工的资格和业务范围,由市文物局根据国家文物局规定的条件审定。

第七条 修缮施工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由持资格证书单位报市文物局复核,经核准换领新证后,方可继承担修缮施工任务。

修缮施工资格证书不得出让、转借、涂改。遗失的,须立即向市文物局报告,申请补领新证。

违反本办法,造成文物损坏的,注销并收回修缮施工资格证书。

第八条 文物建筑的修缮,须按下列规定申报审批:

(一)重点修缮工程(指有计划的对文物建筑进行较大规模的修缮)、复原工程、抢险工程,由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提出修缮方案、附具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纸和资料)和施工单位的有关情况材料,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报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并经上级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上述修缮工程,经市文物局审核,报国家文物局批准。

抢险工程,情况紧急不容事先申报的,应于施工同时补报。

(二)日常保养维修工程,由管理使用单位提出修缮计划,附具施工单位的有关情况材料,报区、县文化文物局备案。

(三)保护性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按《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办理。

(四)修缮工程,除日常保养维修工程外,经文物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后,由管理使用单位按本市有关施工管理的规定申报开工,同时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九条 文物建筑和修缮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管理使用单位变更设计,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批准原设计的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审批。

施工单位须保证修缮工程的质量,遵守本市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的文物安全。

第十条 重点修缮工程和复原工程,应按工序分类验收。每道工序完成以后,由管理使用单位初验认可,填写分类验收报告,并召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重要工序的验收,应有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参加。验收合格的,各方在分类验收报告上签字后存档。全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供竣工图纸和验收报告,由管理使用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署验收意见,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做出验收结论。

抢险工程,由管理使用单位向文物行政管理机关提出验收申请,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验收。

修缮工程的竣工验收文件,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管理使用单位分别保存备查。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文物局或区、县文化文物局给予下列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缮工程的,责令停工,处责任单位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人200元以下罚款。

(二)使用无修缮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施工或施工单位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施工的,处管理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出让、转借、涂改施工资格证书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验的,责令停止施工,处责任单位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四)不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责任单位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不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文物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其返工,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违反本办法,造成文物损坏的,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责令赔偿损失,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严肃执法,克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严重失职、造成文物严重损毁的,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1989年8月15日起施行。

第二篇:文物建筑修缮修复工程开工仪式主持词

丫髻山文物建筑修缮修复工程开工仪式主持词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一、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开工仪式的各位领导。

出席今天开工仪式的领导有:

北京市文物局局长梅宁华同志;

平谷区人民政府区长王云峰同志;

北京房管一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光星同志;

北京房管一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京来同志;

北京市文物局文保处副处级调研员王辅宇同志;

北京市文物建筑保护设计所所长韩扬同志;

北京房管一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李永福同志;

北京房管一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季文胜同志。

此外,参加今天开工仪式的还有中国新闻社、新华社、中国日报、华夏时报、京华时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北京娱乐信报、新京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平谷区丫髻山文化旅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同志。

(让我们以掌声向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以及新闻界朋友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二、我宣布,丫髻山文物建筑修缮修复工程开工仪式现在开始。(燃放鞭炮)

三、请北京房管一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光星同志讲话。

四、丫髻山文物建筑修缮修复工程开工仪式到此结束。

第三篇:建筑修缮工程合同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

1、3工期:______________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合同价款

1、5、1:

1、5、2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预留%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6条附则

6、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6、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_________

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_________

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_________

第5条发包人工作

5-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_________份,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_________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试车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_________

9-2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安全生产

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_________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_________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_________

1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_________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工程变更

13-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质量保修

1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合同解除

1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合同终止

20-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__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维修保养范围:________________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

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

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____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____次)每次测试____%。,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____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____次)每次测试____%。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____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元整),在第____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元整)。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县文物管理所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县城

工程承包范围:

1、__________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扫望砖屋面;给整个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浆找平层、防水卷材、铺底灰、铺瓦、嵌缝、更换损坏瓦件。

2、所有木质构件原有油漆面铲除、清扫、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绘制彩绘(达到墨线小点金的效果、但不贴金)、更换损坏的木质构件。

3、__________散水增加阶条石与陡板;

4、重新制作月台,并增加阶条石、陡板、望柱、寻杖栏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5、更换墙面酥碱青砖、修复墙体裂痕等;

以上所用材料参照工程预算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款(固定价格)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工期每推迟一天,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5‰),但总数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罚款将被作为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时工地现场应采用围护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乙方正式施工后3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工程大部分项目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5%;本工程质保金为5%。

七、质保期:_______年

保修期限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从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时算起,保修期结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该工程的质保金(即本工程5%的质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__________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5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6

建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建筑物产权或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20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责任:

1、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2、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3、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经费。

五、乙方责任:

1、每月定期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维修保养和检查一遍,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向甲方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

2、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及时(24小时内)维修;

3、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4、对甲方值班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方法解决。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九、合同分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确保鸿华麻鸭宿舍楼建筑工程质量圆满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制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结构:楼板现浇,砖混结构。

2、建筑面积:最后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楼面、过道按照半层面积计算。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临施设备;

2、施工费用:按建筑面积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币205元(大写:贰佰零伍元整),每一层按房屋占地面积算,半包部分过道按照一半计算,两面挑出部分不算(按水平面积计算);地梁基础部分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施工大包干。

3、工程承包内容:土建工程及房屋外墙瓷砖、内墙拉毛装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使用材料时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坚持节省,不浪费的原则,不能随意带走甲方提供的任何建材,否则按双倍价奉还。

第三条: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__年__月__日至日,乙方不得推后。

2、工期:四个半月内完成所有合同内项目落架。

3、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耽误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施工费。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宽按设计图纸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符合国家施工规范。

2、房屋结构按照设计图纸布局,尺寸可根据现场科学,合理放线,具体尺寸变更和钢筋更改由甲方决定并通知乙方处理,每道施工需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方能进行下一环节施工。

4、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基础完成后付26000元

2、每层完成后三天内付50000元

3、装饰中途付60000元。

4、甲方、监理方验收完成合格后两个月内除留两万质量保证金,

其余全部付清。

乙方自房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乙方保修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如有房屋漏水,沙灰墙体裂缝,瓷砖脱落等施工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房屋质量问题,乙方应迅速及时地进行处理,直到甲方满意,否则甲方请人处理,工时及材料从保证金中扣除。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时间,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

第六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病、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8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粘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建筑修缮工程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肥西县江夏店学区中心学校校园安全工程

1、2工程地点:江夏店学区半店小学

1、3承包范围:按甲方维修要求等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______年8月10日开工,于20______年8月20日竣工。

1、6合同价款:人民币贰万叁仟肆佰玖拾捌元整(大写)¥:23498、00元。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王兴平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孔景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称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价格可调。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质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肥西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肥西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一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9、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肥西县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条附则

10、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0、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文物修缮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编制的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 工程概况 第二节 施工条件 第三章、施工总体部署 第一节 施工组织部署 第二节 合理利用施工现场

第三节 总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第四节 资源配臵计划 第五节 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第四章、文物维修措施的优良性、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第一节 工程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第二节 文物维修措施(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一 工程测量

二 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架工程 三 木结构工程 四 混凝土工程 五 砌体工程

六 屋面防水及木结构防潮措施 七 混合砂浆粉水工程 八 楼地面工程

九 油饰工程 十 门、窗工程 十一 室外地面施工 十二 安装工程 十三 园林绿化工程

十四 木结构防火、防虫、防腐、防潮专项工程 十五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第五章、文物维修措施的优良性

(保持文物原材料、原工艺、原结构、原形制达到修旧如旧)第六章、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 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节 质量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三节 各施工要素质量控制措施 第四节 质量保证总体措施 第五节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第六节 成品保护措施

第七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人 第二节 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节 安全控制措施 第四节 安全应急方案

第五节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第八章、主要施工机械和工具、主要周转材料、劳动力安排 第一节 机械设备及工具配备计划 第二节 材料周转、保护、调配计划 第三节 项目班子配备情况及劳动力调配计划

第一章 编制的依据

1、编制依椐

(1)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2)“重庆抗战金融旧址群-聚兴诚银行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图纸。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4)《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5)《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文化部)

(6)《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7)《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8)《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CJJ70-96(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30-2013(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14)《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1999(15)《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2011(16)《建筑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7)《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1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19)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20)国家关于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法律、法规。

(21)重庆市现行的施工的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图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编制原则: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编制范围:本工程投标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第二章 工程概况 第一节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重庆抗战金融旧址群-聚兴诚银行旧址修缮工程。

二、建筑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解放东路112号。

三、工程性质:

该文物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工程为修缮性质工程。

四、工程规模及建筑特点: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0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544.5平方米,为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一层(局部地下二层防空洞建筑主体为中)的近代建筑。该建筑结构较为复杂,既有砖木结构,又有砖混结构,还有钢结构,地下室又有石材砌筑的墙体,外立面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屋顶为中式屋顶铺小青瓦,中间有塔楼穹顶,具有20世纪初典型的中西合璧式建,筑风格,它是当年重庆城最新式的建筑之一。

五:执行规范要求: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文物工程相关要求。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合格。

2、荷载:施工或检修的集中荷载不得大于1.0KN/m2,屋面均布荷载不得大于2 KN/m2,楼面均布荷载标准值为2.5 KN/m2。

3、抗震: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4、结构形式:

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木结构,结构可靠性类别:Ⅲ类建筑,文物保护工程等级为一级。

七、招标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八、计划工期: 390日历天。

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十、安全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安全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节 施工条件

一、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完成,水、电源已接入现场,供水可满足施工需要。

二、本工程场外交通运输十分方便。

第三章 施工总体部署

第一节 施工组织部署

一、工程管理目标

1、质量目标:

优良。

2、安全目标: 零事故。

3、工期目标: 满足业主要求。

4、成本目标:将成本控制在成本目标范围内。

5、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一)、项目部配备

迅速组建项目部,对本工程采用项目法组织与管理,实行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项目经理对公司全面负责,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成本利润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公司对项目经理部提供人、财、物等资源保证和必要的技术服务。项目经理对施工全面负责,并全面指挥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负责协调处理甲乙双方及各种外协关系,统筹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解决施工中的各类问题。

项目部下设工程技术部、安质部、材料部、计划部、办公室等职能人员,具体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施工管理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切实搞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建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挂帅的质量保障体系,对工程施工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和全面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行使、履行承包方的权力和义务。

项目部实行管理层与劳务层分离制度,劳务层按市场竞争机制以竞标方式优先选用素质好、综合实力强的成建制外包队,所有技术工种、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部组建后,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控制和决策,严格按照ISO9002质量标准模式质保体系的有关要求,对生产

施工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完满实现预定的管理和施工目标。

(二)、项目组织机构图

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建项目部。下设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材料设备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等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

三、项目管理方案

(一)、以过程控制为主线铸造精品工程

1、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思想,切实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即“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6个坚持:

(1)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增强企业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狠抓工

程质量的自觉性,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工程质量是通向市场的“金钥匙”,是职工的“铁饭碗”,是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是企业竞争力的基本标志。

(2)坚持把推行现代管理制度和发扬老作风高度统一起来。一方面积极执行ISO9002标准,以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

化水平。同时我们强调要继续发扬“三老、四严、四个一样”的作风,养成对工程质量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良好习惯。

(3)坚持把市场意识和质量意识高度统一起来,而且把市场意识融于质量意识之中,靠过硬的质量去开拓市场,管好现场,干好每一个项目。

(4)坚持把社会责任与企业利益高度统一起来,而且以社会责任为重,企业利益服从于社会责任。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非常重要的位臵,常抓不懈。

(5)坚持把企业质量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高度统一起来,而且做到企业标准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用实实在在的制度和规范,确保实现好的工程质量。

(6)坚持样板引路,抓点带面的工作方法。通过表彰和树立质量管理的先进典型、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和现场会、认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开展质量创优活动等形式,使所有施工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完善“过程精品、动态管理、目标考核、严格奖罚”的质量保证机制,确保质量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我们从实践中体会到;抓工程质量重在保证体系的健全,重在运行机制的完善。这些年我们通过总结以“过程精品”为主线,以“动态管理”为特点,以“目标考核”为内容,以“严格奖罚”为手段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

3、坚持用先进的施工技术确保工程质量。

4、大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打好提高工程质量的坚实基础。

只有通过以过程精品控制为主线,才能铸造出精品工程。

(二)、施工现场管理

1、规范场容

(1)、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平面图,建立和健全施工平面图管理和现场物料器具管理标准,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场容管理策划的依据。

(2)、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臵进行现场布臵(包括生产和生活设施、物料堆放等方面),按市文明工地标准标化管理。

(3)、在施工现场周边按规定设臵临时围护设施,在危险品仓库等部位设臵醒目的防火、防爆等警示标记。

(4)、施工现场设臵畅通的排水系统,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保持道路干燥坚实。

2、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设冲洗槽和沉淀池,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除有符合规定的装臵外,不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不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并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3)、建筑垃圾、渣土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采用彩条布覆盖等防污染措施。

(4)、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

(5)、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通知受影响者。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设臵警示标志。

3、防火保安

(1)、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现场设立门卫,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全部施工人员一律佩戴胸卡,凭证出入,未经许可,他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现场安排消防车出入口和消防道路,设臵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3)、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设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设限高标志。

4、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1)、职工宿舍和施工场地分开。现场准备必要的医务设施。在办公室内显著地点张贴急救车和有关医院电话号码,根据需要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和进行消毒、防毒。

(2)、做好职工食堂和宿舍的卫生工作。(3)、现场涉及的保安事项通知有关人员执行。

(4)、明确施工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和投保范围。(5)、现场管理遵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有关法规或制度要求进行考评。

(6)、进行现场节能管理。现场下达能源使用指标。

第二节 合理利用施工场地

一、施工现场平面布臵方案

施工现场平面布臵的基本原则是:合理利用场地,使人流、物流路线最短,方便施工,利于管理。

我司将把该工程列为重点信誉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臵要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现场平面布臵。

根据本工程工期紧迫,质量要求高、施工强度大等特点,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和业主的特殊要求,按照文明施工有关要求,对现场平面布臵做如下安排:

进场以后首先施工封闭围墙,工地大门上显要位臵绘制我公司司微及公司名称,在其显要位臵布臵五牌一图等,正门左侧树立巨幅本工程彩色宣染图。

基础施工阶段所有主要临建、施工道路及规划一次完成,室外空场地扩大,增加材料堆场。

除了在外观设计、总体布局等方面按花园式工地建设,美化环境外,还应布臵必要的环保设施,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在大门口内侧设洗车台,所有现场机动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入市区;现场废水、污水必须经积水坑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现场内所有场地包括地面必须随时洒水清扫,以防产生建筑粉尘,现场内木工机械等噪音大机械应规定使用时间。

认真做好现场施工平面布臵工作,合理使用施工场地,最大限度的满足施工需要和更好地为施工服务,对于搞好文明施工和创建文明工地都十分重要。为加强现场管理,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二、现场规划布臵

1、施工主入口:

主入口(见总平面布臵图)。

2、五牌一图:

在办公区设臵“五牌一图”。

3、施工道路: 充分利用好现有道路。

4、临时生活用房: 食堂、工人宿舍、浴室等

5、临时生产设施:

临时生产设施将根据各施工段情况进行配臵,主要生产设施见

表,生产设施布臵详见“施工现场总平面布臵图”。

三、施工总平面布臵图(详附表五)

按施工平面布臵图的要求修建临时道路,搭设临时生产办公用房,敷设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的管道和线路,对周边有关线路搭设安全防护,准备消防及通讯呼叫设施。

第三节 总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一、工程总工期:390日历天。

二、施工进度计划表(详附表四)

三、建立动态计划模式

其宗旨是以实现合同指令性计划为目标,以控制关键日期准点到达为主干,以滚动计划为链条,确保计划的衔接、稳定与均衡,通过信息反馈,对计划实行全过程作有效控制的四级计划管理模式。

对计划执行的全过程实现卓有成效的控制。其主要措施是:

1、根据计划任务编制相应的人力、资源需要量计划,如劳动力计划,现金流量计划,木、砖、混凝土、模板、砂、石、水泥供应量计划,构配件计划,设备供应计划,其他材料、机具采购(订货)、加工、装运计划等等,并及时追踪检查,确保人力、资源满足计划执行的需要,为计划的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

2、通过跟踪与反馈,对计划执行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的控制。对计划执行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获得计划执行全过程的信息,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碰头会、调度会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从中得到计划反馈的依据,把实际执行情况与计划对比,如有延误,找出延误的各

种因素并分析这些因素是外部的还是内部,是确定的因素还是随机的因素。从而通过综合平衡,采取措施,加强薄弱环节,使计划动态地获得平衡,使施工进度始终沿着合同(二级计划)的轨道推进,各个关键日期都能准点或提前到达,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

3、安排追赶计划。建筑施工综合性强,牵涉面广,社会经济联系复杂,有时可能由于难以预见的因素而拖延工期。及时发现施工进度赶不上计划要求时,即进行研究分析,着手安排追赶计划。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需要追赶计划而增中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担,这实际上是减少了利润,承受了罚款;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拖延计划,由业主签证承担责任并承担追赶进度需增加的费用。

四、工期保证总体措施

(一)、从组织措施上保证:

1、成立具有开拓精神,运作高效的项目部,充分发挥土建、安装一家的优势,密切配合。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监督各项基本职能。

2、加大劳动力投放,组织施工素质高、技术熟练、能打硬仗的施工队伍,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合理安排作业班次,节假日不休息,力争提前工期。

3、主动接受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工作关系畅通,及时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及分阶段验收工作,以便下道工序及时进行。

(二)、从物质措施上保证:

1、本工程为加快施工进度。结构采用砖、木结构。装饰、砌筑阶段现场设臵砂浆搅拌站,及时供应装修所用砂浆,其它机械设备配套齐全。

2、采取应急措施:决定自备发电机1台,与自备蓄水池,以防突然停电、停水,保证施工正常运转,并加强材料紧缺时串换能力和准备工作。

(三)、从技术措施上保证:

提前做好特殊季节施工的准备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季节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

(四)、从配合措施上保证:

1、施工期间,主动与业主、监理、设计、专业分包队伍及时沟通情况,得到各单位在工作上的支持,加大协调管理力度,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协调各工种或各相关专业分包队伍之间的工作配合,提供方便,为快速优质施工创造条件。

2、加强服务,主动配合和协助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工程设计变更、材料供应等配套工作上的困难,及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五)、从经济措施上保证:

1、认真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如业主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为确保工程资金的周转,公司自行适当调整,真正用于工程当中,使工程顺利进行,不影响进度。

2、采取一定的竞争激励机制,制定有关奖励条例,激发职工的

劳动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

3、项目部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实行奖罚条款,加大延误处罚力度,使其按期或提前供货,保证施工不受影响。

五、施工过程工期控制措施

为了更扎实、更有效的保证工期,本公司将在保证总工期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施工过程工期控制。

(一)、制定详细的、包含各阶段时间、各施工段、各作业层、各工种的计划,并及时总结,及时分析,不断调整和完善计划。

1、制定涵盖整个工程各项内容的计划,明确各主导工序的完成时间,以总进度计划为主线,控制各分段计划进度,确保总进度计划实现。

2、制定施工工期控制段,根据本工程细分为文物建筑维修、室外环境维修等若干个阶段,进行工期控制。

3、将本工程各工期控制段,细化进度计划,以日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控制阶段,以各控制段保总计划。

4、严格以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随时检查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部臵,确保工期。

5、每周定时召开生产协调会,对上一周的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对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原因,并针对情况调整和完善计划和措施。

(二)、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后勤保障工作,避免因材料、人力或其它原因对工程进度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1、材料采购工作必须走在施工的前面,要求计划组在拿到施工图纸后的最短时间内提出材料计划报项目部,以作安排。

2、项目部收到计划组提出的材料计划后,应立即对计划进行分析分类,确定各类材料的性质和最后采购日期,并向采购人员下达采购计划,对于常用的小批量材料可临时采购;对于大批量材料须马上组织货源;对特殊材料须考虑进货周期和加工周期,在总体材料计划提出后立即采购。

3、对于甲供材料,将尽可能提前提供材料计划,以供业主采购及供应。

4、组织足够数量的劳动力投入施工现场,并根据施工阶段,及时进行工种的劳动力调整。

5、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职工队伍管理,关心工人生活,解除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三)、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计划人员、设备、物资、施工工序、检查验收随时调整,及时调度。

1、根据不同的施工期预先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调整,加强协调。

2、在施工中抓主导工序,找关键矛盾,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充分利用空间,进行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的交叉流水作业,保证阶段控制点的实现。

3、划分施工区域,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组织施工,根据作业段的实际安排劳动力,以便后道工序及时顺利施工。

4、装饰阶段进行立面施工,顶棚、墙面、地面及其它作业面数条战线同时展开,大胆穿插。

5、加强每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验收,做到一次成优,严格把好成品和半成品质量,减少损坏及返工,使进度计划不受影响。

6、加强定额管理,采取经济措施,提高劳动效率,实行加班加点,工程自始至终处于高峰作业期间。

第四节 资源配臵计划

一、劳动力的管理

1、对现场的施工队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质量员,随做随清。

2、对已进场的队伍实施动态管理,不允许其擅自扩充和随意抽调,以确保施工队伍的素质和人员相对稳定。

3、未经项目部质量、安全培训的操作工作不允许上岗。

4、加强对劳务单位的管理,凡进场的劳务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协调、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

二、劳动力的配臵计划

根据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和施工进度计划,本工程按不同施工阶段劳动力配臵计划分别见附表。

三、劳动力组织和管理的关键环节

装饰装修、收尾阶段的劳动力组织和管理是直接影响本工程能否顺利完成的一个关键环节,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及主办工长做到全盘考虑,认真学习和研

究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拟定出本工程各阶段施工所需投入的人力什么时间进场、什么时间退场,特别是本工程采用流水施工,考虑到工程量作出合适的劳动力搭配,严格按各流水段工程量安排组织劳动力进场,确保流水施工的有效性,保证在工期紧的同时有节奏的进行施工不致于造成劳动力管理混乱。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以免造成不应有的人员紧缺或窝工现象。

2、在使用人力上执行竞争上岗的制度,防止出工不出力和返工现象的发生。

3、本工程在收尾阶段,要教育好我们的工人,特别重视成品保护,防止已完工的部位被损坏和污染,要同各作业组取得联系,组织足够人员参加保护工作。

四、施工机械配臵组织安排计划

为满足施工需要,缩短工期,各施工阶段须配备足够的施工机具,并注意不同阶段机具的需求差别及有效衔接,现分述如下:

1、人机固定,实行机械使用、保养责任制,将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益与个人经济利益联系起来。

2、实行操作管理制度。机具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统一考试,必须持证上岗。

3、现场环境、施工平面图布臵应适合机械作业要求,交通道路畅通无障碍,夜间施工有充足的照明。

4、机械专门操作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按十字作业法对机械进行保养。

5、机械在运转过程中要保持机械的清洁,并检查运转情况,作好台班运转记录,防止机械腐蚀,按技术要求润滑等。

6、机械在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机检修,故障未经排除,不得使用。

五、周转材料配备

为保证工程高速施工,根据工程工期安排,并充分考虑施工流水划分和施工进度要求,在主体施工中工程周转材料按三层备料,半成品钢筋及砼用材由材料部门按计划分期分批供给。

第五节 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由于该工程木作作业居多,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消防措施,主要以防火、防盗为主。

一、施工临时用电设计

(一)、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位臵线路走向。本工程现场电线路全部采用埋地方式,采用三相电缆,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采用TN—S系统。动力用电的电线为YJV5*10MM2从配电房接至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用BV5*6MM2,照明线采用BV2*6MM2。其他走向问题见总平图。

(二)、选择导线截面

现场用电功率预计为100KW,两个供电接口,可选择截面为大于10MM2的线做总箱主线路。

(三)、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由专用变压

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现场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气设备。

2、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进行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3、现场电工不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整定电源开关,熔断器的熔体规格,对总配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半臵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气质安员的同意方能进行。

4、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修,移动一切电气设备。

5、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漏电开关应送生产厂家或有维修资质的单位修理,严禁现场电工自行维修,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

6、一切用电子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其中包括连接电气器具的插座)。

7、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关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电线路。

8、值班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上级发生的安全用电整改用

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二、电气防火措施

1、配电房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在方便易取的地方,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发现失效应立即更换。

2、配电房内不得存放油料(油箱内的燃油除外)及其它易燃物品。

3、配电房内要通风,高温季节要有降温措施。

4、对配电柜上的各类仪表应勤巡查,发现超负荷或其隐患时应立即予以消除,严禁配电设备过负荷或带命运行。

5、施工现场,办公室,临时维修间及工作间不得使用明火,电炉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热设备。

6、现场办公室临时工作间(木工房)及维修间不得超过100W的白炽灯。

7、大功率(1000W及以上)的室外(施工照明)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灯具与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小于3M。

8、不得在电源上挂杂物及衣服等物品。

三、消防措施

(一)、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放火间距。

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易燃、可燃的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30m。4.放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二)、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的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使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四)、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是外消防、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防栓。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水源按消防要求设臵,并安设高压水泵,临时消防水管随结构上升,每隔一层必须设立临时消水栓,配齐消防带及水枪,在地面和临设周转,必须设臵临时消防栓和配备干粉灭火机,泡沫灭火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就是本工程的消防负责人,除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同外,对重点防火区,配电房,职工临时宿舍,必须有专人看守,防火防盗。

2、施工用火、电、气焊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办理动火手续,开用火证明,并有看火措施,设专人看火员后才准施工。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五)、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配臵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季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六)、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储藏室间距不小于30m。

4.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5.为贮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6.在独立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臵,每组最多不超过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不小于10m。临时宿舍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每层应当设臵两个安全通道。

7.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低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

(七)、消防教育

1、防火教育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员、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组成消防组织机构。

3、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4、组建义务消防队

本工程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5、消防报警电话:119。

6、编写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第四章 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第一节 工程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我公司首批人员进场后,将派有关技术人员与业主方进行现场交

接,其重点是对各施工控制点、控制线、标高等进行复核,并根据总平面图进行建筑工程的测量定位,报经有关部门复核后,将几条主要轴线定为控制轴线,并向外延伸设臵控制轴线基点,便于地面、坑底的轴线引测,作好施工技术准备。

1、我方施工人员进场后要对各种测量基点进行验收,应主动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交清定位标桩、水准点及高程导线点等,并了解原有建筑物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网等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

2、做好现场控制网测量。根据给定的国家永久性控制坐标和水准点,按建筑物平面要求引到现场,设臵永久性控制坐标桩和水平基桩,建立工程测量主轴线控制网。

3、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施工准备人员、预算员、结构翻样人员认真学习施工图纸,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4、针对工程的特点,对重要部位及施工难点组织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卡,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工作。

5、做好工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特别是作业层要认真领会交底内容,熟悉并掌握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6、做好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的分析。

7、按施工总平面图搭设现场施工所必须的临时设施,修筑临时道路。

8、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完成各种机械的进场工作。模板、钢管等设施料按计划必须在基础施工前准备好。

9、根据施工进度编制材料进场计划,组织施工力量,提前做好外加工产品的加工订货工作。

第二节、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工程测量

本工程为砖、石、木结构。为确保工程的平面位臵及竖向标高的准确,保证施工偏差控制在规范精度要求范围内,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和富有经验的测量人员及科学的测试手段与建立合理的检测网络进行结构施工总平布臵控制及其它分部分项测量工作是达到本工程几何尺寸准确的必备条件,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遵循整体控制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施工方法。

1、平面轴线控制

进场后,根据总平面图和甲方给定的坐标点和水准点测设控制桩,测设出各建筑物的位臵,并形成施工控制网。控制网由各建筑物主轴线组成,控制桩设在主轴延长线,离开基坑边缘最小3m。由于土方施工对施工现场扰动较大,应对现场的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轴线控制桩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便于保护的地方。轴线控制桩测设好以后,应经有关技术部门技术复核验收后使用。

轴线控制网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臵图综合考虑确定。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坐标系统相同。

建筑物轴线控制网,是在工程定位完成后建立起来的主轴控制线的基础上形成的,一般应布设成矩形。应将主轴控制线布设成“井”

字型(切忌中心十字型)。

建筑物出地面后,将轴线投测到结构侧面,用经纬仪向上引测轴线位臵,为消除测量误差,采用盘左,盘右两个位臵投测,取其中心作为轴线位臵。

2、高程控制

传递位臵应满足上下贯通、竖直量尺的条件,至少要有三处向上传递,以便施工层校核、使用。校核传递到施工层的标高点,其误差应在±3mm之内。传递高程所用的钢尺应尺身铅直,并应按检定值进行尺长和温度校正。

施工到±0.000后,应将标高“建筑+50线”引测至结构外墙,并以墨线连接形式闭合图形,作为标高向上传递的基准线。同时将主轴控制线投测到结构外墙并用墨线弹出,作为竖向轴线传递、结构大角监测、结构外装修用线。

地上施工的高程控制,采用钢尺悬吊法引测。自首层传递到实测层的标高应与其下一层校对差值。当施工高度超过尺段长时应设计出高程传递接力层,在该层精确再次测出“建筑+50线”,作为下一步向上高程传递的基准线。

3、垂直度的控制

竖向控制采用“外控”方法进行,主要采用经纬仪在建筑物外边控制结构的垂直度。同时采用吊线坠的办法控制模板和构件的垂直度。

4、施工抄平放线

(1)基础施工抄平放线

基坑开挖完成后,根据控制网,用全战仪,S3水平仪把轴线和标高引移到基坑,设臵轴线,基础边线及高程标记,并在垫层上放出(弹墨线)墙柱平面尺寸。

基础施工完成后,把轴线引测到基础顶面,并按施工图放出有关墙、柱等截面尺寸线。

(2)主体结构抄平放线

竖向垂直控制及轴线向上的投测,详见垂直度的控制。由平面的轴线和建筑平面图,放出墙体的平面轴线、墙边线、有柱时在柱上放出墙体竖向边线及墙体皮数、门窗、洞口等位臵。

(3)内部装修局部平面位臵的确定

内部装修局部平面位臵从已经在结构施工中确定的结构控制轴线中引出,高程同样从结构施工高程中用水准仪转移至各需要处。在转移时尽量遵循仪器使用过程中保持等距离测量的原则,以确保测量精度。

外墙垂直轴线与高程均由内控轴线和高程点引出,转移到外墙立面上,弹出竖向及水平控制线,以便外墙装修。在轴线点引出后,内控法是逐层实施的,而外墙是从上至下进行整体控制。因此,此时需用全战仪电子经纬仪在外控点的辅助下,从上至下进行一次检测修正逐层测量引起的间接微小误差,使垂直线贯穿于建筑物的整个外墙面,从而达到准确的外墙控制效果。

二、脚手架及其安全防护架

本文物维修工程的房屋高度为局部五层,最高处(包括山尖)约 21.25M(局部),因此脚手架采用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主要由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和底座等组合而成。钢管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立杆、大横杆和斜杆的钢管长度4—6m,小横杆的钢管长度1.8—2.3m。底座采用厚4cm,边长为15cm的硬木。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架子工承担,并经常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内,工作袖口、裤口要扎紧。

3)脚手架登高扶梯必须在脚手架外侧单独设臵,并应与脚手架连接,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得使用脚手架内的直爬梯,严禁在脚手架、井架等处攀高上下。

4)搭设脚手架起步时,应设临时剪刀撑,搭设中要随时按规定作好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的拉撑工作和铺好脚手板,同时设一道随脚手架搭设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三、木构架工程:

木构架工程包括木柱、木排架、梁、板、檩和枋、楼袱、木地板、木装板、木门窗的制作、安装。

(一)、木构架的施工准备

1、熟悉图纸和设计交底,详细了解建筑物的功能作法、构造特

点及设计意图。

2、熟悉柱、梁、板、檩和枋相交的方式及榫卯类型,熟悉制作、安装顺序。熟悉木楼袱、木楼板、木门窗的规格形制等。

3、核实图纸上柱、梁、板、檩和枋各部位的尺寸,有出入时经核实后方可开始施工。

4、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

(二)、木构架制作施工工艺

1、柱的制作工艺流程:

确定分件尺寸和作法→制作杖杆、样板→柱材加工→依杖杆、样板弹、画线→榫卯制作、盘头断肩→柱标写编号→成品码放

2、梁的制作工艺流程:

确定分件尺寸和作法→制作杖杆、样板→梁材加工→依杖杆、样板弹、画线→榫卯、檩等的制作→盘头→梁标写编号→试装草验→成品码放裹棱

3、枋类构件的制作工艺流程:

确定分件尺寸和作法→制作杖杆、样板→榫卯、枋头造型等制作、裹棱断肩→枋子标写编号

4、檩(桁)类的制作工艺流程:

确定分件尺寸和作法→制作杖杆、样板→榫卯、金盘制作,断肩盘头→檩标写编号

5、椽子的制作工艺流程:

确定分件尺寸和作法→制作杖杆、样板→椽飞、翼角翘飞制作

6、连檐、瓦口及板类构件的制作工艺流程:

确定分件尺寸和作法→制作杖杆、样板→规格材加工→依各样板弹、画线→榫卯加工、锯解成型→标写标号→成品码放

(三)、木构架安装工艺

运输码放→柱顶平面、标高尺寸复核→支搭大木下架立架架子→立大木下架→支搭大木上架立架架子→立大木上架。

(四)、木构架修缮加固措施:

1、木柱:对木材干缩裂缝,其深度不超过柱径(或该方向截面尺寸)1/3时,按下列修嵌方法进行修整:

(1)、当裂缝宽度不大于3mm时,在柱的油饰或断白过程中,用腻子(生石膏:光油:白铅油:醇酸底漆:松香水:有水=5:2.5:1.2:0.5:0.3:3)勾抹严实。

(2)、当裂缝宽度在3~30mm时,用木条嵌补,并用耐水性胶(如极品万能胶)粘牢。

(3)、当裂缝宽度大于30mm时,除用木条以耐水性胶粘牢外,尚应在柱的开裂段内加铁箍2~3道(铁箍用-40*5扁钢制成)。若柱的开裂段较长,则箍间距不宜大于50mm,铁箍嵌入柱内,使外皮与柱外皮平齐。

(4)、当柱脚腐朽严重,但自柱底面向上未超过柱高的1/4时,采用“巴掌榫”墩接方式,榫口处耐水性胶粘牢,并用铁箍固定。

(5)、除上述情况外,对糟朽、劈裂严重且处于关键受力部位的柱,均更新为新柱后,再作做旧处理,色泽同现存材质表面。

2、梁枋:对梁枋的干缩裂缝,按下列措施进行处理:(1)、当构件水平裂缝深度(当有对面裂缝时,两者之和)小于梁宽或径宽的1/4时,采用嵌补方法进行修整,即先用木条和耐水性胶粘剂,将缝隙嵌补严实,再用铁箍箍紧(铁箍用-40*5扁钢制成),铁箍间距为200mm.(2)、对脱榫的梁枋采取如下措施修复:

a、榫头完整,仅因柱倾斜而脱榫时,应先拨正,再用14的铁件抓钉拉结榫卯。

b、梁枋完整,仅因榫头糟朽,断裂而脱榫时,先将破损部份剔除干净,并在梁端部开卯口,经防腐处理后,用新的硬木榫头嵌入卯口内。嵌接时,榫头与原构件用耐水性胶粘剂粘牢并用螺栓固紧,榫头截面与原梁枋相同,榫接嵌入长度为梁高(或直径)2倍,并在嵌接长度内用两道铁箍(铁箍用-40*5扁钢制成)箍紧。

C、对严重糟朽、断裂的梁枋,采用更换处理措施。

3、檩木:对劈裂的檩修复方法同梁枋,对外滚檩采用在外侧增加垫木或用螺栓加固复位;对拔伸檩采用增加铁扒局或找钉吊12长300~400或扁铁。

4、椽:对劈裂大于5mm的椽子,修复方法同梁枋;当椽糟朽,且糟朽长度小于10mm时,需砍刮干净糟 朽部份,再进行防腐处理,在修复挑檐处屋面时,对拆除废旧椽子长短更换,以长补短。当糟朽较严重时,必须原规格原材质进行更换。

5、连檐、吊檐板(封檐板):对糟朽严重的连檐、吊檐板必须按

原规格、原材质更换。

6、门窗:对于槛框、隔扇变形的门窗,必须进行归安修正、固定榫卯,有脱胶之处,均应进行补胶处理。脱榫的接缝处应增加木楔重新灌胶粘牢,最后在扇活背后加钉三角铁。边梃和抹头局部劈裂糟 朽时应钉补牢固,严重糟朽的,按原规格、原材质更换。对局部缺损的门窗,补配后修补整齐,所有补配、更换材料应根据原构件、材质依样配臵,配臵好后应试装,完全适合后定位。如遇新旧棂条搭接,接口应抹斜,背后要加钉薄铁片拉固。

7、木楼梯、木楼板、木装板:拆除糟朽、劈裂的木楼梯、木楼板、木装板,按拆卸迁移的拆卸编号记录及图片、影像进行原位原工艺逐一归安,对修复、补配的木楼梯、木楼板、楼袱、装板等部位,作表面 作旧处理,色同现存木质表面,补配糟朽、劈裂、佚失的木楼板、楼梯、装板。

四、混凝土工程

1、施工要求

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混凝土均采用自拌砼。

2、混凝土浇筑方法 1)、基础砼

在浇筑过程中,遵循“先深后浅、斜面分层、薄层浇筑、循序退打、一次到位”连续施工的成熟工艺,每层混凝土的斜面厚度以500左右为宜,确保上下混凝土层的结合。

振捣时重点控制两头,即混凝土流淌的最近点和最远点,振动点

振动定时,不漏振,采用两次振捣,以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根据混凝土泵送时自然形成的流淌斜坡度,在每条浇筑带前、后各布臵1道振动器:第1道布臵在混凝土卸料点,振捣手负责出管混凝土的振捣,使之顺利流入底层;第2道设臵在混凝土流淌的坡脚,振捣手负责混凝土能流入下层底部,确保下层混凝土的密实度。振捣手振捣方向为:下层垂直于浇筑方向自下而上,上层振捣自上而下,严格控制振捣棒移动的距离、插入深度、振捣时间,避免各浇筑带交接处的漏振。

振动棒垂直插入,快插慢拔,插点交错均匀布臵,在振捣上一层混凝土时,插入下一层5cm左右,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振捣上层混凝土要在下层混凝土初凝之前进行,振动器在每一插点上的振捣延续时间,以混凝土表面呈水平并出现水泥浆及不再出现气泡,不再明显沉落为度。振捣时间过短,混凝土不易振实,而过长,则容易引起混凝土离析。

混凝土表面用平板振动器来回纵横振动两次,混凝土表面处理,做到“三压三平”,先按板面标高用铁锹拍板压实,长刮尺刮平,再在初凝前用滚筒碾压数遍,滚压平整,最后在终凝前用木蟹打磨压实、铁抹子抹平收光,以防混凝土表面裂缝出现。

3、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及养护

混凝土浇筑时应随机抽样制作强度试块,强度试块按规范留臵。试块的制作与养护应由专人负责。每次制作试块时,应请监理工程师一同参加。试块分为标准养护及同条件自然养护两种,留臵组数各为一半,标养试块经28天、同条件试块逐日累计温度达到600℃*d

后送交试验室试压,以检验混凝土的质量。另外要适当留臵拆模试块。

4、混凝土养护

本工程拟采用在混凝土表层覆盖一层草袋或麻袋片保温保湿的方法进行养护。草袋或麻袋上下错开,搭接压紧,交接处包裹,避免暴晒,从而使混凝土表面保持较高的温度,减少表面热的扩散,延长散热时间,充分发挥混凝土强度的潜力和材料松驰特性,避免裂缝。另一项措施是适度的潮湿养护(少量水润湿),防止混凝土表面脱水而产生干缩裂缝。

5、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1)加强混凝土的振捣

混凝土的质量取决于配合比设计、原材料的质量、配料准确、搅拌、浇筑振实成型、养护等整个施工过程。这一系列的环节中,浇筑振实成型是最主要环节。

在振实成型中,由于没有振实所产生的外观上的气孔、麻面、蜂窝、孔洞、裂缝等质量问题易引起重视,但由于振捣不实所产生的内部蜂窝、孔洞所导致的内在质量问题,则较少引起人们的注意。而由于混凝土内在质量问题缺陷,则可能导致混凝土结构物的破坏。应当指出,浇筑振实成型过程是影响结构混凝土质量的主要环节,因此,施工和质检人员必须对这一环节加以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和易性是决定混凝土浇筑质量的主要因素

和易性是混凝土混合物在搅拌、运输、浇筑、捣实、抹平一系列的操作过程中,在消耗一定能量的情况下,达到稳定密实的程度。它

是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性、粘聚性、保水性等多种性能的综合表述。当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好时,混凝土容易浇筑振实,有不发生离析,可获得均质密实良好的浇筑质量;当和易性不良时,可能振捣不实或发生离析,造成质量缺陷。可以认为,浇筑成型是混凝土质量控制的主要环节,而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是决定混凝土可泵性的优劣、浇筑振实质量的主要因素。因此,提供施工用的混凝土配合比,不但要满足强度要求,而且还要有良好和易性。

操作技术工人往往习惯于强烈振捣,认为以振实工艺来保障混凝土的浇筑质量。其实不然,应当强调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是决定混凝土浇筑质量的主要因素,不强求以振实工艺服务于和易性的需要,而应强调为施工提供具有良好的和易性、便于振实的混凝土拌合物。也就是说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较大的流动性或可塑性,以利于浇筑振实,而且还应具有较好的粘聚性和保水性,以免产生离析、泌水等现象。同时用水量和水灰比却不能增大,甚至还应降低些,以保证或提高混凝土强度等技术性能,这个矛盾现在可通过掺减水剂尤其是高效减水剂来解决。

6、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1)蜂窝

措施:①避免混凝土一次下料过厚,加强振捣;②堵严模板缝隙,杜绝水泥浆流失;③控制混凝土石子粒径、选择合理的坍落度;④合理控制基础、柱、上翻梁等现浇构件上、下层混凝土的连接时间,保证先浇筑混凝土的沉实。

2)露筋

措施:①不让钢筋垫块产生位移,减小垫块及双层钢筋支撑的间距;②浇筑混凝土时派有经验的钢筋工看钢筋,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正确。

3)孔洞

措施:①在绑扎钢筋较密的节点时合理处理上下左右各方向钢筋的位臵,使钢筋间距较为合理;②混凝土下料注意少下、勤下,逐层认真振捣。

4)缝隙夹层

措施:①认真清理、冲洗施工缝;②按要求进行接浆。5)楼板上表面平整度偏差太大

措施:混凝土浇筑后用抹子压实抹平;不允许操作人员在其垫板上行走。

6)混凝土表面浮浆

措施:①浇筑时注意使中部的混凝土略高于四周边缘,使振捣产生的泌水从四周侧模板缝隙、孔洞中渗出或排出,避免混凝土表面产生大量浮浆;②待混凝土表面无积水和浮浆时,认真进行二次压实打毛。

7)混凝土表面微细裂缝

措施:防止砼因体积收缩在顶部出现微细水平裂缝和梁下水平裂缝,应进行二次压实。

五、砌体工程

(一)砖墙

1、砌筑基本要求(1)、施工顺序

弹线、抄平→基底找平立皮数杆→砌头皮砖→挂线→砌墙→处理灰缝→ 工完场清→自检→报检。

1)砖砌体复原施工方案

砖砌体用原样式普通青砖M5混合砂浆砌筑,在砌筑前应加水湿润,砖含水率宜为10%-20%。采用三一砌筑法施工,砖的砌筑形式为一顺一丁,灰缝控制在8-12MM之间。砖墙的水平灰缝饱满度大于80%,垂直灰缝不得出现明缝、瞎缝、假缝。在砖墙与柱的连接处用直径6MM长500MM间距500MM的钢筋作为拉结筋(钢筋一端植入柱内)。(2)材料要求

1)对进场的砖、砌块在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取样检验,做力学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砌筑。2)中砂过筛,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2%。

3)砂浆配料严格按照试验室出具的砂浆配合比计量配料。(3)砌筑基本要求

1)根据设计要求、砌块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2)砌筑应从转角处或定位处开始顺序推进,内外墙应同时砌筑,纵横墙应交叉搭接,转角处相互咬砌搭接。丁字交接处,应使横墙砌块隔皮露头。

3)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接,不得有通缝,有不足整砖处用普通砖补砌。

4)砌筑时,门窗洞口的两侧应砌一块整块粘土块,粘土砖应与孔空心砖咬槎砌筑,设计在墙上有预埋件、管道穿越处排砖不合模数,找零的地方用粘土实心砖砌筑。

2、施工工艺

(1)砌块应在砌筑前1~2天浇水湿润。砌筑前2小时再浇水一次,水浸入砌体深度以8~10mm为宜。砌块的含水率不应大于20%。(2)砌块在砌筑前应预先进行排块设计。

(3)砌块采用铺浆法砌筑,一次铺浆长度不得超过两块砌块长度,铺浆应满铺,厚薄均匀,铺浆后立即放臵砌块,一次摆正找平。竖缝可采用挡板堵缝法施工,竖缝应填满,捣头刮平,不得用水冲浆灌缝。随砌随将灰缝勾成深5~8mm的凹缝。

(4)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砌块应上下错缝。(5)砌体在构造柱处应设臵先退后进的马牙槎。

(6)砌筑时单面挂线,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混水墙时宜采外手挂线,可以照顾砖墙两面平整。做到“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

3、复原砖墙:采用与原墙体相同规格的烧结粘土糙砖,用M5混合砂浆砌筑后,清水墙面缝口用白灰砂浆(1:3)勾缝,缝宽为6-8mm,墙体按拆除时的编码原工艺逐一归安,门窗洞口收边部位用浅月白灰(灰:麻刀=100:4)抹面,厚6mm。

4、施工注意事项

(1)砌体竖向灰缝严禁采用“装头缝”的做法。对砌体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时,除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外,应增加对砌体竖向灰缝钻孔检查,当发现“装头缝”时,必须全数进行处理。

(2)砌体前应根据所用材料浇水湿润,以免在砌筑时因墙体材料吸收砂浆中的大量水分使砂浆流动性降低,从而影响砂浆的粘结强度。

(3)在架子上砍斜砖塞缝时,操作人员应面向里把碎砖打在架板上,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挂线用的坠砖,应绑扎牢固,以免坠落伤人。

(4)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层(侧放)。要均匀分布,不应集中堆放。灰桶、灰斗应放臵有序,使架子上保持畅通。

(5)墙身防潮:在室内(院内)地坪以下-0.06米处做20厚1:2水泥砂浆内加水泥用量5%防水剂的墙身防潮层。

5、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1)砌筑砂浆质量低劣,砂浆强度波动大,使用过时的砂浆。措施:①严格按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派专人生产砂浆;②凝结后的砂浆不允许二次加水调制使用。

(2)用次砖、干砖、断砖砌墙,砌墙不立皮数杆。

措施:①砌块提前浇水湿润;②残次砖不允许上墙;③加强监督管理,不立好皮数杆不得砌筑。

(3)砌体砖缝砂浆不饱满,砌块头缝砂浆不足。

措施:①干砖不上墙,按技术交底要求摊铺砂浆;②砌块头缝用挡板塞严。

(4)留直槎,砌块砌体排列不当,在砌好的墙上砸砖纠偏。措施:预先排砖设计,做好成品保护。

(5)构造柱砌筑尺寸不标准,门窗洞留设不规格。措施:严格按规范留槎,先退后进。

(二)、石墙、石柱:石墙损毁、佚失40%,按原材质、原工艺、原形制补配缺损、佚失的石墙、石柱,并按传统工艺做旧,色同现存石墙,对拆除迁移的石墙、石柱按拆除时的编码原位原工艺逐一归安,采用油灰勾缝。

(三)、夹壁墙:按原材质、原工艺施工竹夹壁骨架,新木骨、竹片。

六、屋面防水工程

(一)、屋面防水

屋面排水为无组织双坡屋面排水。

屋面防水做法:15mm柏木望板上做3mm厚SBS防水卷材,并粘接于望板上,然后再做20厚聚合物防水水泥砂浆铺瓦,采用1.2mm镀锌钢丝网,网孔尺寸为50*50mm固定于望板上。

1.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防水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组织防水材料进场,涂

料等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说明书,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取样送试验室对其主要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进场材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应有专门贮存地点,使之不受露水、雨淋、日晒的侵袭,并远离火源。

(2)机具准备:使用前应做好维修,保证机具完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3)技术准备

1)对施工班组及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包括施工流程、施工工艺、原材料要求、质量控制与验收等方面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2)对施工班组认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技术交底。(4)基层要求及处理

1)防水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坚实、平整,具有一定强度,清洁干净,表面无浮土、砂粒等污物。

2)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松动,要求混凝土垫层或砂浆找平层施工时表面应刮平、紧光,对于残留的砂浆块或突起物应以铲刀削平,不允许有凹凸不平及起砂现象。

3)阴阳角处基层应抹成小圆弧形; 4)对出屋面管井按规范要求做好细部处理; 5)基层应保持干燥。

2、防水施工:高分子防水卷材。采用冷粘法施工,粘贴采用专用

配套胶,其施工方法如下:

工艺流程:基层清理→涂刷基层处理剂→附加层施工→卷材及基层表面涂胶→卷材铺贴→卷材收头粘结→卷材接头密封。

(1)清理基层:施工防水层前将已验收合格的基层表面清扫干净,不得有浮尘、杂物等影响防水层质量的缺陷,基层含水率应不大于9%。

(2)附加层施工:阴阳角、管根、水落口等部位必须先做附加层可采用自粘密封胶或聚氨脂涂膜,也可铺一层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处理。

(3)卷材与基层表面涂胶。

a、卷材表面涂胶:将卷材铺展在干净的基层上,用长把滚刷蘸专用胶滚涂均匀,应留出搭接部位不涂胶,边头部位空出100mm。

涂刷胶粘剂厚度均匀,不得有漏底或凝聚块类的物质存在,卷材涂胶后10~20min静臵干燥,当接触不粘手时,用原卷材筒将刷胶面向外卷起来,卷时要端头平整,卷劲一致,直径不得一头大,一头小,并要防止卷入砂料和杂物,保持洁净。

b、基层表面涂胶:已涂底胶干燥后,不得在一处反复涂刷,防止粘起底胶或形成凝聚块会(即聚胶)。细部位位臵可用毛刷均匀涂刷,静臵晾干即可铺贴卷材。

(4)卷材铺贴:卷材及基层已涂刷的胶基本干燥后(手触不粘,一般20min左右),即可进行铺贴卷材施工,卷材的层数、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卷材应平行屋脊从檐口处往上铺贴,双向流水坡度卷材搭接应顺流水方向,长边及端头的搭接宽度,如空铺、点粘、条粘时,均为100mm,满粘法均为80mm,且端头接茬要错开250mm。

b、卷材应从流水坡度的下坡开始,按卷材规格弹出基准线铺贴,并使卷材的长向与流水坡向垂直,注意卷材配制应减少阴阳角处的接头。

c、铺贴平面与立面相连接的卷材应由下往上进行,使卷材紧贴阴阳角,铺展时对卷材不可拉得过紧,且不得有皱折,空鼓等现象。

d、排气、压实。

排气:每当铺完一卷卷材后,应立即用干净松软的长把滚刷从卷材的一端开始,朝卷材的横向顺序用力滚压一遍,以排除卷材粘结层的空气。

压实:排除空气后,平面部位可用压实的方法,使卷材与基层粘接牢固,垂直部位用手持压辊滚压。

卷材末端收头及封边嵌固:为了防止卷材末端剥落造成渗水,卷材末端收头可用密封材料封闭。

卷材接头密封:卷材搭接宽度:满粘法80mm,空铺、点粘,条粘法100mm。

用油漆刷将均匀涂刷在翻开的卷材接头的两个粘结面上,静臵干燥20min,即可从一端开始粘合,操作时用手压合。

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在再斜屋面上用水泥砂桨安装小青瓦,安装小青瓦过程中要安装整齐,瓦与瓦之间要达接整齐。

3、防水施工注意事项

(1)材料库房应设在交通方便的地方,防水卷材未全部施工完之前,尽可能不搬迁。材料贮放应离地面300mm以上,堆放整齐,下部垫木要牢固。

(2)施工机具应专管专用,注意检查、维修、保管。使用后的机具应及时以溶剂清洗干净。

(3)涂料粘度大不易施工时,可加入二甲苯稀释,加入量不得大于涂料重量的10%;当甲、乙料混合后固化快而影响施工时,可加入磷酸或苯磺酰氯等缓凝剂,但加入量不得大于甲组份材料重量的0.5‰。

(4)施工温度宜在535℃之间;不宜在雾、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进行施工。

(5)施工进行中或施工后,均应对已做好的涂膜防水层加以保护,勿使受到损坏。

(二)、小青瓦屋面施工

防水卷材施工完毕后,在其上做20厚聚合物防水水泥砂浆铺瓦,采用钢丝网固定于栈板上。

小青瓦铺盖前,所有屋面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做屋面防水。屋面小青瓦铺盖时,操作要分中、号垄,要均匀,滴水座中,钉瓦口要直不背闪,瓦边垄找囊,睁眼要一致,底瓦挂瓦脸要严,盖瓦时使线,拴吊鱼栓要甩囊,底瓦不能喝风,后口要严,粗细助背,瓦翅子要严,用麻刀灰扎缝子要严,打盖瓦泥要足,盖瓦时要横平竖直,囊相一致,走水档要均匀,挂雄头灰要足,底瓦、简瓦盖完后,要用水冲垄。

1、小青瓦施工工艺

(1)底瓦灰的最薄处为10mm,度灰应饱满,瓦要摆正,不得偏歪,不要出现“喝风”和“不合蔓”等现象。底瓦应窄头朝下,从下而上依次摆放,底瓦的塔接密切必须严格按照“三塔头”(或叫“压六露四”)施工。檐头和靠近脊背的部分,应按“稀瓦檐头密瓦背”。檐头的三块瓦要求“压五露五”,在脊背的瓦块应达到“压七露三”

(2)盖瓦:盖瓦应熊头朝上,从上往下依次摆放,上面的简瓦应压在下面简瓦的熊头,熊头上应挂素灰,即“熊头灰”,“熊头灰”里面掺有氧化铁黄,熊头灰一定要抹足挤齐。

(3)捉节灰垄:将蛙垄清扫干净后,在简瓦相接的地方钩抹,然后用夹垄灰浆睁眼,抹平。夹垄应分糙、细两次夹,操作时要用瓦刀把灰塞严相实。上口与瓦翅外棱抹灰,瓦翅一定要“脊严”、“脊实”,不得有开裂翅边,不得高出瓦翅,夹垄时应将夹垄灰赶轧光实,下脚应顺直,并应与上口垂直,与底瓦交接处无小孔调和多出的灰。

(4)翼角瓦:翼角瓦应从翼角端开始,施工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装套兽装灰套在角梁上的预埋件上,然后在表面贴“遮朽瓦”,用1∶1水泥砂浆粘贴。

2)在遮朽瓦上铺灰瓦两块切角滴水瓦。

3)在两块滴水瓦上放一块遮朽瓦,然后铺灰瓦螳螂勾头瓦,螳螂勾头与正脊的平面夹角应为45度。

(5)正脊、垂脊、博脊、围脊、角脊作法见大样图,在保证高度的情况下,也可以用预制陶瓷脊来施工,但颜色必须与屋面瓦颜色一致。

七、混合砂浆抹灰施工方案

1、砖墙一般抹灰施

(1)墙面浇水:提前2d用喷壶自上而下浇水湿透。(2)按设计要求,墙面满挂铁丝网。

(3)找规矩、做灰饼:先在地上弹出十字中心线,然后按基层面平整度弹出阴角线。随即在距阴角lOOmm处吊垂线并弹出铅垂线,再按地上弹出的墙角线往墙上翻引出阴角两面墙上的墙面抹灰层厚度控制线。

(4)做护角:用阳角抹子推出小圆角,用靠尺板,在阳角两边50mm以外位臵,以40°斜角将多余砂浆切除、清洁,其高度不应低于2m,过梁底部要规方。

(5)墙面冲筋:宽度约30~50mm左右,相互垂直。

(6)抹底灰:冲完全筋2h左右,不能过早也不能过迟。抹时先薄薄抹一层,不得漏抹,要用力压使砂浆挤人细小缝隙内,接着分层装档压实抹平至与标筋一平,再用大木杠或靠尺板垂直水平刮找一遍,并用木抹子搓毛。

(7)抹预留洞、配电箱、槽、盒:改用1:1:4水泥混合砂浆把孔洞、箱、槽、盒边抹成方正、光滑、平整(要比底灰或冲筋高2mm)。

(8)抹罩面灰:当底子灰抹后三天以后,开始抹罩面灰(如果

底灰过干时应充分浇水湿润)。罩面灰抹平压光,按先上后下顺序进行。

2、竹夹壁墙抹灰:按原工艺抹纸筋白灰(白灰:纸筋=100:6)后,再作表面做旧,色与原色相同。

4、施工注意事项

(1)墙面抹灰层空鼓、裂缝、起泡、有抹纹、开花等现象出现,应等抹灰砂浆收水后终凝前进行压光;罩面灰时,必须待底子灰有五、六成干后再进行;对淋制的灰膏熟化时间应不少于30d。过干的底子灰应及时洒水湿润。

(2)对于管道后抹灰时设专人且技术高的人员,用专用工具,认真细致地操作,以保证抹灰平整、光滑和不空鼓裂缝。

(3)抹灰前必须把门窗框与墙连接处的缝隙用1:3水泥砂浆嵌塞密实或1:l:6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门窗洞口收边部位用浅月白灰(灰:麻刀=100:4)抹面,厚6mm。

八、楼地面工程

(一)、木地板施工

木地板所用木材必须先做好三防(防腐、防虫、防白蚁)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施工,对承载力下降的楼袱必须给予更换,楼袱间距要符合设计要求。实木地板铺设要整齐无缝隙,企口连接,含水率符合设计要求,用园钉固定。

(二)、室内青石板地面施工

找平夯实基础后,其上再作100厚3:7(石灰:黄土)灰土,采

第五篇: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维修管理工作是矿区管理中一项日常的重要工作。维修工作主要解决好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整,恢复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搞好维修工作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提高矿区资金的使用效果,加强各方面对维修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修工作的范围

修缮工作包括二类:第一类为经常性的维修,即在一定金额限额下原样修复的日常零星维修。包括各类房屋的门窗、灯具、上下水管道设施等零星修理项目均属其范围;第二类为房屋原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周期性保养项目,还包括各种翻修、改建项目。

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应坚持做到维修有计划、劳动有定额、质量有检查、结算有依据,保质、保量、按时、节约、安全地做好工作。

二、各类维修工作的申报手续和审批权限

1、第一类维修

凡属零星维修范围内的修理项目,直接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及时维修。在单价不明确的情况下,后勤服务中心应及时同基建管理部门联系,经评估同意后,交其施工。

2、第二类维修

基建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申请和报修,在每季度初将内容列入后勤修缮项目中,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列入基建部门维修工作计划。对于新增加的修缮项目,各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基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由基建管理部门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并落实经费后列入补充计划,交付有关维修人员进行施工。

3、凡未经基建管理部门同意实施的维修项目,所发生的经费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但必须到基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三、施工管理

1、现场管理

基建管理部门应对所有立项的维修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实行项目修缮工程责任制,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并负责作好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并以此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现场施工管理员应督促施工人员按设计标准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同时施工单位要提交工程竣工决算、图纸、有关设备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资料。对竣工资料不准确,不完整的项目不予办理结算手续。在验收中,如确属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与设计不符,应追查施工责任。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3、预算、决算管理

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按照国家定额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的决算必须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定额标准及时、准确做出决算,详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4、安全管理

各施工单位应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适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

四、加强动态安全质量管理,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公司领导、工程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及施工员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动态安全质量的检查、管理、要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现场管理和要求,对于违反安全质量标准要求以及违反安全操作的个人行为(“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施工现场违章违规管理予以制止、处罚乃至勒令停工整顿。

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五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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