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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202_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20-109642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8 18:58: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202_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

行)202_

【法规标题】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5号 【颁布时间】202_-3-16 【失效时间】 【全文】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已经202_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_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 杨栋梁 202_年3月16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一、总则

(一)安全设施目录适用范围。

1.为规范和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目录。

2.矿山采矿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适用本目录。与煤共(伴)生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还应满足煤矿相关的规程和规范。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不适用本目录。

3.本目录中列出的安全设施不是所有矿山都必须设置的,矿山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设置相关安全设施。

(二)安全设施有关定义。1.矿山主体工程。

矿山主体工程是矿山企业为了满足生产工艺流程正常运转,实现矿山正常生产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工程。2.矿山安全设施。

矿山安全设施是矿山企业为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而设置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为矿山生产服务、保证安全生产的保护性设施。安全设施既有依附于主体工程的形式,也有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的形式。本目录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分为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两部分。3.基本安全设施。

基本安全设施是依附于主体工程而存在,属于主体工程一部分的安全设施。基本安全设施是矿山安全的基本保证。4.专用安全设施。

专用安全设施是指除基本安全设施以外的, 以相对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的形式而存在,不具备生产功能,专用于安全保护作用的安全设施。(三)安全设施划分原则。

1.依附于主体工程,且对矿山的安全至关重要,能够为矿山提供基本性安全保护作用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列为基本安全设施。2.相对独立存在且不具备生产功能,只为保护人员安全,防止造成人员伤亡而专门设置的保护性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列为专用安全设施。

3.保安矿柱作为矿山开采安全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列入基本安全设施。4.主体设备自带的安全装置,不列入本目录。

5.为保持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保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的设施,属于职业卫生范畴,不列入本目录。

6.地面总降压变电所不列入本目录。

7.井下爆破器材库按照《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等法规、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建设、使用和监管,不列入本目录。

8.在矿山建设期,仅专用安全设施建设费用可列入建设项目安全投资;在矿山生产期,补充、改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的投资都可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二、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一)基本安全设施。1.安全出口。

(1)通地表的安全出口,包括由明井(巷)和盲井(巷)组合形成的通地表的安全出口。

(2)中段和分段的安全出口。(3)采场的安全出口。

(4)破碎站、装矿皮带道和粉矿回收水平的安全出口。2.安全通道和独立回风道。(1)动力油硐室的独立回风道。(2)爆破器材库的独立回风道。(3)主水泵房的安全通道。

(4)破碎硐室、变(配)电硐室的安全通道或独立回风道。(5)主溜井的安全检查通道。3.人行道和缓坡段。

(1)各类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的人行道。(2)斜坡道的缓坡段。4.支护。(1)井筒支护。

(2)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支护。(3)采场支护(包括采场顶板和侧帮、底部结构等的支护)。(4)硐室支护。5.保安矿柱。(1)境界矿柱。(2)井筒保安矿柱。(3)中段(分段)保安矿柱。(4)采场点柱、保安间柱等。6.防治水。

(1)河流改道工程(含导流堤、明沟、隧洞、桥涵等)及河床加固。(2)地表截水沟、排洪沟(渠)、防洪堤。

(3)地下水疏/堵工程及设施(含疏干井、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闸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柱、防渗帷幕及截渗墙等)。

(4)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的矿山露天坑底防洪水突然灌入井下的设施(包括露天坑底所做的假底、坑底回填等)。(5)热水充水矿床的疏水系统。7.竖井提升系统。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闭锁装置等。

(2)钢丝绳(包括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制动钢丝绳、隔离钢丝绳)及其连接或固定装置。

(3)罐道,包括木罐道、型钢罐道、钢轨罐道、钢木复合罐道等。(4)提升容器。

(5)摇台或其他承接装置。8.斜井提升系统。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2)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3)提升容器(含箕斗、矿车和人车)。

9.电梯井提升系统(包括钢丝绳、罐道、轿厢、控制系统等)。10.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各种闭锁和机械、电气保护装置。11.排水系统。

(1)主水仓、井底水仓、接力排水水仓。

(2)主水泵房、接力泵房、各种排水水泵、排水管路、控制系统。(3)排水沟。12.通风系统。

(1)专用进风井及专用进风巷道。(2)专用回风井及专用回风巷道。(3)主通风机、控制系统。13.供、配电设施。

(1)矿山供电电源、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容量、地表向井下供电电缆。(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等级。(3)电气设备类型。

(4)高、低压供配电中性点接地方式。(5)高、低压电缆。

(6)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的供配电设施。(7)地表架空线转下井电缆处防雷设施。(8)高压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9)低压配电系统故障(间接接触)防护装置。

(10)直流牵引变电所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引网络安全措施。(11)爆炸危险场所电机车轨道电气的安全措施。(12)设有带油设备的电气硐室的安全措施。(13)照明设施。

(14)工业场地边坡的安全加固及防护措施。

(二)专用安全设施。1.罐笼提升系统。(1)梯子间及安全护栏。

(2)井口和井下马头门的安全门、阻车器和安全护栏。(3)尾绳隔离保护设施。(4)防过卷、防过放、防坠设施。(5)钢丝绳罐道时各中段的稳罐装置。(6)提升机房内的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7)井口门禁系统。2.箕斗提升系统。

(1)井口、装载站、卸载站等处的安全护栏。(2)尾绳隔离保护设施。(3)防过卷、防过放设施。

(4)提升机房内的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3.混合竖井提升系统。

(1)罐笼提升系统安全设施(见罐笼提升系统)。(2)箕斗提升系统安全设施(见箕斗提升系统)。(3)混合井筒中的安全隔离设施。4.斜井提升系统。(1)防跑车装置。

(2)井口和井下马头门的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和挡车设施。(3)人行道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隔离设施。(4)梯子和扶手。(5)躲避硐室。(6)人车断绳保险器。(7)轨道防滑措施。

(8)提升机房内的安全护栏和梯子。(9)井口门禁系统。5.斜坡道与无轨运输巷道。(1)躲避硐室。

(2)卸载硐室的安全挡车设施、护栏。(3)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4)交通信号系统。(5)井口门禁系统。6.带式输送机系统。(1)设备的安全护罩。(2)安全护栏。(3)梯子、扶手。7.电梯井提升系统。(1)梯子间及安全护栏。

(2)电梯间和梯子间进口的安全防护网。8.有轨运输系统。

(1)装载站和卸载站的安全护栏。(2)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9.动力油储存硐室。(1)硐室口的防火门。(2)栅栏门。(3)防静电措施。(4)防爆照明设施。10.破碎硐室。

(1)设备护罩、梯子和安全护栏。(2)自卸车卸矿点的安全挡车设施。11.采场。

(1)采空区及其他危险区域的探测、封闭、隔离或充填设施。

(2)地下原地浸出采矿和原地爆破浸出采矿的防渗工程及对溶液渗透的监测系统。

(3)原地浸出采矿引起地表塌陷、滑坡的防护及治理措施。(4)自动化作业采区的安全门。

(5)爆破安全设施(含警示旗、报警器、警戒带等)。(6)工作面人机隔离设施。12.人行天井与溜井。

(1)梯子间及防护网、隔离栅栏。(2)井口安全护栏。

(3)废弃井口的封闭或隔离设施。(4)溜井井口安全挡车设施。(5)溜井口格筛。13.供、配电设施。(1)避灾硐室应急供电设施。

(2)裸带电体基本(直接接触)防护设施。(3)变配电硐室防水门、防火门、栅栏门。(4)保护接地及等电位联接设施。(5)牵引变电所接地设施。(6)变配电硐室应急照明设施。(7)地面建筑物防雷设施。14.通风和空气预热及制冷降温。

(1)主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和备用电机及快速更换装置。(2)辅助通风机。(3)局部通风机。

(4)风机进风口的安全护栏和防护网。(5)阻燃风筒。

(6)通风构筑物(含风门、风墙、风窗、风桥等)。(7)风井内的梯子间。

(8)风井井口和马头门处的安全护栏。

(9)严寒地区,通地表的井口(如罐笼井、箕斗井、混合井和斜提升井等)设置的防冻设施;用于进风的井口和巷道硐口(如专用进风井、专用进风平硐、专用进风斜井、罐笼井、混合井、斜提升井、胶带斜井、斜坡道、运输巷道等)设置的空气预热设施。

(10)地下高温矿山制冷降温设施,包括地表制冷站设施、地下制冷站设施、管路及分配设施等。15.排水系统。(1)监测与控制设施。

(2)水泵房及毗连的变电所(或中央变电所)入口的防水门及两者之间的防火门。(3)水泵房及变电所内的盖板、安全护栏(门)。16.充填系统。(1)充填管路减压设施。(2)充填管路压力监测装置。(3)充填管路排气设施。

(4)充填搅拌站内及井下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包括物料输送机和其他相关设备、砂浆池、砂仓等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5)充填系统事故池。(6)采场充填挡墙。

17.地压、岩体位移监测系统。(1)地表变形、塌陷监测系统。(2)坑内应力、应变监测系统。18.安全避险“六大系统”。(1)监测监控系统。(2)人员定位系统。(3)紧急避险系统。(4)压风自救系统。(5)供水施救系统。(6)通信联络系统。19.消防系统。(1)消防供水系统。(2)消防水池。(3)消防器材。(4)火灾报警系统。

(5)防火门(除前面所述之外的防火门)。(6)有自然发火倾向区域的防火隔离设施。20.防治水。

(1)中段(分段)或采区的防水门。

(2)地下水头(水位)、水质、中段涌水量监测设施。

(3)探水孔、放水孔及探放水巷道,探、放水孔的孔口管和控制闸阀,探、放水设备。

(4)降雨量观测站。

(5)在有突水可能性的工作面设置的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设施。21.崩落法、空场法开采时的地表塌陷或移动范围保护措施。22.水溶性开采。

(1)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处(井口、卤池、取样阀等)采取的防毒措施。(2)井口的防喷装置。

(3)排水和防止液体渗漏的设施。(4)地面防滑措施。

(5)井盐矿山设立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系统。(6)地表沉降和位移的监测设施。

(7)不用的地质勘探井和生产报废井的封井措施。23.矿山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2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5.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26.其他设施。

(1)排土场(或废石场)安全设施参见露天矿山相关内容。(2)放射性矿山的防护措施。(3)地下原地浸出采矿:监测井(孔)、套管、气体站安全护栏、集液池、酸液池及二次缓冲池安全护栏、事故处理池和管路。

三、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一)基本安全设施。1.露天采场。

(1)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2)运输道路的缓坡段。

(3)露天采场边坡、道路边坡、破碎站和工业场地边坡的安全加固及防护措施。(4)溜井底放矿硐室的安全通道及井口的安全挡车设施、格筛。(5)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体或矿段。(6)边坡角。

(7)爆破安全距离界线。2.防排水。

(1)河流改道工程(含导流堤、明沟、隧洞、桥涵等)及河床加固。

(2)地表截水沟、排洪沟(渠)、防洪堤、拦水坝、台阶排水沟、截排水隧洞、沉砂池、消能池(坝)。

(3)地下水疏/堵工程及设施(含疏干井、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闸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柱、防渗帷幕及截渗墙等)。(4)露天采场排水设施,包括水泵和管路。3.铁路运输。

(1)运输线路的安全线、避让线、制动检查所、线路两侧的界限架。(2)护轮轨、防溜车措施、减速器、阻车器。4.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各种闭锁和电气保护装置 5.架空索道运输。

(1)架空索道的承载钢丝绳和牵引钢丝绳。(2)架空索道的制动系统。(3)架空索道的控制系统。6.斜坡卷扬运输。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2)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

(3)提升容器(包括箕斗、矿车和人车)。7.供、配电设施。

(1)矿山供电电源、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容量、向采矿场供电线路。(2)各级配电电压等级。(3)电气设备类型。

(4)高、低压供配电中性点接地方式。(5)排水系统供配电设施。

(6)采矿场供电线路、电缆及保护、避雷设施。(7)高压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8)低压配电系统故障(间接接触)防护装置。

(9)直流牵引变电所的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引网络的安全措施。(10)爆炸危险场所电机车轨道的电气安全措施。(11)变、配电室的金属丝网门。

(12)采场及排土场(废石场)正常照明设施。8.排土场(废石场)。(1)安全平台。(2)运输道路缓坡段。(3)拦渣坝。

(4)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9.通信系统。(1)联络通信系统。(2)信号系统。(3)监视监控系统。

(二)专用安全设施。1.露天采场。

(1)露天采场所设的边界安全护栏。

(2)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的探测设备,充填、封堵措施或隔离设施。(3)溜井口的安全护栏、挡车设施、格筛。

(4)爆破安全设施(含躲避设施、警示旗、报警器、警戒带等)。(5)水力开采运矿沟槽上的盖板或金属网。(6)挖掘船上的救护设备。

(7)挖掘船开采时,作业人员穿戴的救生器材。2.铁路运输。

(1)运输线路的安全护栏、防护网、挡车设施、道口护栏。(2)道路岔口交通警示报警设施。

(3)陡坡铁路运输时的线路防爬设施(含防爬器、抗滑桩等)。(4)曲线轨道加固措施。3.汽车运输。

(1)运输线路的安全护栏、挡车设施、错车道、避让道、紧急避险道、声光报警装置。

(2)矿、岩卸载点的安全挡车设施。4.带式输送机运输。(1)设备的安全护罩。(2)安全护栏。(3)梯子、扶手。5.架空索道运输。

(1)线路经过厂区、居民区、铁路、道路时的安全防护措施。(2)线路与电力、通讯架空线交叉时的安全防护措施。(3)站房安全护栏。6.斜坡卷扬运输。

(1)阻车器、安全挡车设施。

(2)斜坡轨道两侧的堑沟、安全隔挡设施。(3)防止跑车装置。

(4)防止钢轨及轨梁整体下滑的措施。7.破碎站。

(1)卸矿安全挡车设施。

(2)设备运动部分的护罩、安全护栏。(3)安全护栏、盖板、扶手、防滑钢板。8.排土场(废石场)。(1)排土场(废石场)道路的安全护栏、挡车设施。

(2)截(排)水设施(含截水沟、排水沟、排水隧洞、截洪坝等)。(3)底部排渗设施。(4)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5)滑坡治理措施。(6)坍塌与沉陷防治措施。(7)地基处理。9.供、配电设施。

(1)裸带电体基本(直接接触)防护设施。(2)保护接地设施。

(3)直流牵引变电所接地设施。(4)采场变、配电室应急照明设施。(5)地面建筑物防雷设施。10.监测设施。(1)采场边坡监测设施。

(2)排土场(废石场)边坡监测设施。11.为防治水而设的水位和流量监测系统。12.矿山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1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14.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

15.有井巷工程时其安全设施参见地下矿山相关内容。

四、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一)基本安全设施。1.尾矿坝。

(1)初期坝(含库尾排矿干式尾矿库的拦挡坝)。(2)堆积坝。(3)副坝。(4)挡水坝。

(5)一次性建坝的尾矿坝。2.尾矿库库内排水设施。(1)排水井。(2)排水斜槽。(3)排水隧洞。(4)排水管。(5)溢洪道。(6)消力池。

3.尾矿库库周截排洪设施。(1)拦洪坝。(2)截洪沟。(3)排水井。(4)排洪隧洞。(5)溢洪道。(6)消力池。

4.堆积坝坝面防护设施。(1)堆积坝护坡。(2)坝面排水沟。(3)坝肩截水沟。5.辅助设施。(1)尾矿库交通道路。(2)尾矿库照明设施。(3)通信设施。

(二)专用安全设施。

1.尾矿库地质灾害与雪崩防护设施。(1)尾矿库泥石流防护设施。(2)库区滑坡治理设施。(3)库区岩溶治理设施。(4)高寒地区的雪崩防护设施。2.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1)库区气象监测设施。(2)地质灾害监测设施。(3)库水位监测设施。(4)干滩监测设施。(5)坝体表面位移监测设施。(6)坝体内部位移监测设施。(7)坝体渗流监测设施。(8)视频监控设施。(9)在线监测中心。3.尾矿坝坝体排渗设施。(1)贴坡排渗。(2)自流式排渗管。(3)管井排渗。

(4)垂直-水平联合自流排渗。(5)虹吸排渗。(6)辐射井。(7)排渗褥垫。(8)排渗盲沟(管)。4.干式尾矿汽车运输。

(1)运输线路的安全护栏、挡车设施。(2)汽车避让道。

(3)卸料平台的安全挡车设施。5.干式尾矿带式输送机运输。

(1)输送机系统的各种闭锁和电气保护装置。(2)设备的安全护罩。(3)安全护栏。(4)梯子、扶手。

6.库内回水浮船、运输船防护设施。(1)安全护栏。(2)救生器材。(3)浮船固定设施。(4)电气设备接地措施。7.辅助设施。(1)尾矿库管理站。(2)报警系统。(3)库区安全护栏。

(4)矿山、交通、电气安全标志。8.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9.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二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3 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5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6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7 员工权益保障制度...........................................................................................................................8 员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9 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控制管理制度.............................................................................................10 安全检查制度.................................................................................................................................1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3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16 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制度.................................................................................................................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7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19 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21 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22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23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24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6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9 外部联系和内部沟通制度.............................................................................................................30 评审标准化系统的管理制度.........................................................................................................32 供应商、承包商选择、评价与管理制度.....................................................................................33 安全生产表现的认可与奖励制度.................................................................................................34 工余安全管理制度.........................................................................................................................35 合理化建议制度.............................................................................................................................36 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37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制度.................................................................................................42 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44 应急保障管理制度.........................................................................................................................46 应急评审与改进制度.....................................................................................................................47 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制度.............................................................................................................48 事故、事件调查与跟踪制度.........................................................................................................49 事故、事件的回顾制度.................................................................................................................50 安全奖惩制度.................................................................................................................................50 设备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5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2 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5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3 隐患整改和排查制度.....................................................................................................................56 2 地下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56 顶帮管理制度.................................................................................................................................57 采空区管理制度.............................................................................................................................58 井巷维护和报废制度.....................................................................................................................59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59 标识标志管理制度.........................................................................................................................62 地下矿山领导带班及跟班制度.....................................................................................................63 交接班制度.....................................................................................................................................64 安全会议制度.................................................................................................................................64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65 安全生产反馈制度.........................................................................................................................67 矿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7 企业内、外部联系与合理化建议制度.........................................................................................69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70 变化管理制度.................................................................................................................................71 采空区管理制度.............................................................................................................................73 顶帮安全管理制度.........................................................................................................................74 绞车操作工交接班制度.................................................................................................................77 井下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78 井下通风与防尘管理制度.............................................................................................................79 消防管理制度.................................................................................................................................81 斜井安全运行管理规定.................................................................................................................89 斜井运输设备及材料下放安全管理规定.....................................................................................90 用电管理制度.................................................................................................................................91 设备管理制度.................................................................................................................................93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制度...............................................................................................................104 设施管理制度...............................................................................................................................105 出入矿井考勤制度.......................................................................................................................106 井下紧急撤离与照明管理制度...................................................................................................107 井下日常排险制度.......................................................................................................................108 作业过程管理制度.......................................................................................................................109 矿山企业识别、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制度...................................................................................110 矿山企业生产工艺系统管理制度...............................................................................................112 矿山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113 矿山排土系统管理制度...............................................................................................................113 矿山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115 矿山防灭火管理制度...................................................................................................................116 防尘管理制度...............................................................................................................................117 人机工效管理制度.......................................................................................................................118 职业卫生监测制度.......................................................................................................................119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20 职业危害控制措施.......................................................................................................................121 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制度...............................................................................................................122 员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125 3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126 安 全 检 查 制 度.....................................................................................................................126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130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131 矿山企业事故、事件报告制度...................................................................................................133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事件处理制度...........................................................................................13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135 安 全 绩 效 监 测 制 度.........................................................................................................137 安全生产表现的认可与奖励制度...............................................................................................138 评审标准化系统的管理制度.......................................................................................................139 地下矿山作业环境制度...............................................................................................................140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41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142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43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44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45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145 4

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适应国家不断发展的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进行,拟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传达、评审与修订等环节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十堰罕王德山矿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实 施

三、成立安委会领导下的安全生产方针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一般员工;安全生产科科长任安全生产方针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安全生产方针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本制度指的方针即为公司拟定的安全生产方针的简称。

五、制定方针时,制定方针人员必须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方针的内容应体现出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所制定的方针应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并能充分体现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的总目标以及对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

六、方针工作小组所起草的方针草案交由公司广大员工讨论、沟通后定稿,并以文件化形式由总经理签发。

七、公司各部门、各车间及班组负责人要通过班前会、岗前培训与再教育等方式认真组织广大员工学习,了解方针其内容及含义。公司领 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承诺,履行各自的职责,并签订责任状,逐级进行考核。

八、制定和完善有关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落实。

九、方针工作小组要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对方针的适应性进行评定,对不适应的部分要及时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企业结合实情, 每年都设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向各车间班组分解,并参与绩效考核。

2、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或评价,在需要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及时的修正或更新。

3、矿山企业应确保全年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职业病发生为零,轻伤负伤率≤3‰;主要设备设施检测到位,平均无故障时间达到85%以上;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率为100%;危险源监控有措施、监测到位,隐患整改率为100%。

4、企业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对各级管理层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

5、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台帐,依据《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考核办法》 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6、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法律意识,保证公司及时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确保公司掌握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性,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识别与获取

1、公司安全生产科应定期组织知识竞赛、问卷调查、事故事件分析报告会等,以此了解员工对依从法律法规等重要性的认识情况,提高员工对依从法律法规等重要性的认识。

2、公司办公室应与法律法规颁布部门、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

二、融 入

1、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将所获得的法律法规等融入到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中,需融入的管理制度有:责任制和制度;文件;操作程序或规程。此外,还需将这些法律法规等融入到过程或活动、培训等日常生产工作中。

2、公司办公室应依据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对所有层次员工进行培训。

3、公司办公室应及时给安全生产科发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评审与更新

公司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所掌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确保所掌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性。

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按《矿山安全法》规定,企业应设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机构的设置与人员任命要求、任命的更新、任命书等文件要每年进行,形成二级监管机制;

2、对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会议组织、记录等作出具体规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定期开会,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合格。

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最高管理者书面任命下列职位: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负责人、急救员、事故调查员、法律法规需增加的职位,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

5、有员工代表的职责,员工获得参与下列安全生产活动的机会: 任务分析,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手册更新,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风险评价,相关安全过程的行动,变化管理的评审,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采用“问题解决小组”的方式来处理安全问题,“问题解决小组”成员接受了解决相应问题的技能培训,对员工拒绝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了公正的调查。

6、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标准化规范、系统评审、风险评价、内部评价。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建 立

1、公司安委会负责建立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办公室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体、简明,界定必须清晰,便于公司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科进行考核,做到考核时有据可依。

二、说明与培训

1、公司安委会应就安全责任制内容对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 5 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所有员工能充分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安全生产科应就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向一般员工进行说明、培训,让所有员工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评审与更新

1、公司安全生产科应关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用性,定期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保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为安全生产提供适宜的人力资源,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实 施

1、公司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科,安全生产科部长及其下属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知识和能力,并且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

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公司高管层中指定标准化系统负责人,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

3、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体、简明,界定必须清晰,方便相关部门进行考核,便于考核时有据可依。

4、公司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书面任命。委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并且委员中必须有员工代表。

5、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让所有员工了解安委会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及其主要职责。

6、安委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上要审查安全工作进展,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并就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由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必须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向。

7、公司办公室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具备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的要求,为了及时反馈和掌握各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安全管理系统化,安全会议专题化,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建 立

1、安全生产委员会构成: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成 员:(安全生产科长)

(采矿车间主任)(选矿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技术科负责人、采矿工程师)

(供销科科长)(技术科工程师)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全生产科,张俊 兼办公室主任。

二、实施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由安全生产科组织。

2、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委员会成员不得无顾迟到和缺席,迟到按每分钟1元的处罚,30分钟按缺席罚款50元。有必要时可扩大到安全员、班组长参加。

3、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学习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汇报、分析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研究制定解决安全隐患整改的方案与措施;对公司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可以以现场会、事故分析会、学习会等形式召开。

4、每次会议必须认真填写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有安全生产科负责存档。

员工权益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尤其是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不会因拒绝工作而受到惩罚,进而保障员工的合 法权益,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

1、公司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权益保障制度。

2、公司办公室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员工权益保障制度。

3、制定的员工权益保障制度必须祥实、可操作性强。

二、实施

1、公司办公室应就员工权益保障制度与员工进行沟通,让员工切实了解所拥有的权益。

2、公司办公室应积极收集员工关心的问题,定期对所有问题进行答复,及时解决影响职工权益的问题。

3、所有员工都有参与安全、健康活动的权利。

4、所有员工都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5、所有员工有权拒绝存在安全、健康问题的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而且不会因此行为受到任何惩罚。

员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根据《十堰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2、工伤认定,以丹江口市劳动行政部门的认定书为准。

3、受伤员工应在20小时内,报告公司工伤经办人员。否则,属自动放弃工伤保险待遇。

4、受伤员工,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就医;自选医院诊疗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5、受伤员工就医过程中,通过不法途径使用诊疗项目规定外用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由受伤本人承担。

6、工伤员工的经济补偿待遇,依照《十堰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

7、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8、员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处罚。

9、工伤职工停工期满后,公司安排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结算经济补偿金。

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

1、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2、公司办公室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安全规章制度,并分发给所需要的员工。

3、所有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4、公司办公室应及时收集员工意见,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如需修订,应写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及修订的内容。

二、文件、资料的控制

1、公司办公室负责所有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建立文件资料清单。

2、内部借阅文件、资料要及时登记。

3、本公司文件、资料一般不得外借,需外借时必须由借阅人写申请,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并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发现安全生产过程和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的类型

1、定期综合检查 每月19日为公司综合大检查日,检查内容为公司所属范围的工艺流程、文明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以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人员为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科负责对检查的隐患监督整改。每月检查前首先把上月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未能如期整改的隐患追究到整改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

2、巡回检查

各级领导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必须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重点危险源(点)的安全检查监督项目和整改项目的如期完成。车间主任、副主任实行日检查制,每天要检查一次本工区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班组长实行每班班前、班中、班后三次检查制。班前,检查作业岗位,使用的机械及工具和工人们的防护用品;班中,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情况的变化,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班后,查清交班时交清的安全事项及存在的问题。交接班检查,必须在上下两班工作地点共同进行,将交接事项记入交接班簿内,并相互签字。

3、专项检查

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对公司某一重点危险源(点)、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问题,会同公司或班组人员及时处理。每月不少于4次。

4、例行检查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主要检查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培训和持证情况,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隐患 整改情况,设备、设施检测与维护保养情况,健康监护、劳保用品发放、职业危害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每月至少1次。

二、检查方法和规定

检查方法以检查表法为主,由公司安全调度课制定检查表。检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班组可以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公司,公司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管理机构及权限

1.安全生产科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

2.各部门和车间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3.安全生产科教育职责: ① 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

②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③ 结合实际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 ④ 负责对特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

⑤ 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教育工作,提供有关安全教育资料。

⑥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⑦ 利用典型事故对职工进行现场教育; ⑧ 组织编写安全生产通报材料。4.各车间安全教育职责:

① 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科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 ② 负责车间内日常安全教育;

③ 负责对调入本车间的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 ④ 利用典型事故对车间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⑤ 结合本车间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宣传报道工作。5.各部门、车间安全教育权限:

① 安全生产科有权停止未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 ② 各部门有权拒绝接受未经一级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调入,必要时也可不准其上岗作业;

③ 车间对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① 新来公司员工由公司办介绍到安全生产科进行矿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职工本人持安全教育卡到车间进行车间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职工持教育卡由车间介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② 员工本人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持安全教育卡到安全生产科换安全教育合格的通知到公司办,公司办接到通知后,才能进行正式工作分配。

2.三级安全教育时间规定:新进公司井下作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72小时,地面工种不少于40小时。三、三级安全的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② 公司的安全方针、目标,企业生产特点及有关生产的规定; ③ 安全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④ 典型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2.车间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 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② 本车间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 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以及各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

④ 本车间以往发生的事故所应吸取的教训。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 本工种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事项; ② 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 本工种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使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

④ 本岗位以往发生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再生的措施。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5.公司内部调动的人员,都应接受各自岗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二是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还要对其专业的定期培训、轮训,以取得特种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

四、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对职工进行每年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2.教育形式:可利用各种会议、报纸、板报、标语、图片等。3.举办安全日活动。

五、其它人员的安全教育

1.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2.职工调换工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 15 二、三级安全教育。

六、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

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进行。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每月20日为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日。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检查落实情况;根据各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原始记录情况;根据上次安全检查情况,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根据各车间各工种安全责任制,检查落实情况。特殊情况公司不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2、每次常规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都必须有检查的原始记录、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单位和责任人。

3、安全生产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负责日常督促生产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和竣工验收。验收记录必须有整改单位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签字。

4、安全整改期间的设备、设施都必须停止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规启用。

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危险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危险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设专人负责,其储存限量按公安部门规定执行。

2、必须建立危险爆炸物品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3、必须建立爆破器材领退制度。

4、任何人不得私藏爆破材料,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存放爆破材料。一旦丢失爆破材料,必须严格追究处理。

5、爆破材料不得超量储存,不得发放变质、失效或外部破损的爆破材料。

6、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禁止领用爆破材料。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爆炸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是指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 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公司危险化学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爆索、导爆管、乙炔、液化气、氧气、盐酸、硫酸、硝酸等。

3、购买、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备案,并办理《准购证》。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货单。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

6、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危险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流向记录,做到双人保管、双发双收、双人使用,必须按照物资部对危险物品使用记录的要求反馈使用情况,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8、危险化学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悬挂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应定期对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

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该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库房、车间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卸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管理。

10、危险化学品各储存单位应该经常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进行安全 检查,严格按照库存标准进行管理。

11、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该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12、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炸物品;对变质、失效的爆炸物品执行销毁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有关单位制定销毁方案,并上报公安部门,在公安部门的监督下实施销毁工作。

13、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4、爆破人员以及剧毒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委会政审、公安部门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再持证上岗。

1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期提供特殊防护用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1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安全知识,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核。

17、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专业监督。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个人防护,进一步减少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19 放射性物资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起的疾病,有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环境因素,例如:铅、苯、疾病、粉尘、高温、噪音等。

2、人事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所禁忌的职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3、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职业病的管理由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

5、职业病的检查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的员工。

(2)从事井下爆破、凿岩、出矿,井上破碎、皮带、筛分、磨矿等接触粉尘、澡音、毒品岗位的员工。

6、职业病检查:

(1)定期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检查所占时间按正常出勤对待,其他待遇不变。

(2)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建立健康档案(职业病的职业史、职业病接触危害史、职业健康检查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7、职业病的认定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 业病诊断小组签发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为依据,安全生产科记录备案、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单位无权认定职业病。

8、凡被确诊为职业病患者,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和工伤保险及有关政策。

9、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公司应当将上岗前、上岗期间、离岗期间的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10、必须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技术管理,搞好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和消除生产场所和使用场所有害因素的危害,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场所应当制定预防管理制度,编制预防措施计划,并布置、安排、实施和限期治理计划。监督好员工经常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安全生产科必须认真如实的建立职业病防治、治疗经费计划,建立相关档案。

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是确保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的一项重要性工作。为强化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排除、检测和防护工作,特订如下制度:

1、井下生产在采矿、工程爆破、凿岩的过程中要对粉尘、烟气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不断改善通风设施和条件,督促实行湿法作业和配带防护设施,不允许粉尘和气体超标。

2、每年组织员工进一次体检,防止生产性粉尘和气体进入人体引起人体器官的病变。

3、严禁将液化气等有毒气体带入井内。

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现场状况,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的危险作业实施方案,报安全生产科和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3、进行吊装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至少一人的现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进行爆破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专职、兼职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5、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6、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7、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作业中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等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的,要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对于重大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人员研究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重特大危险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的,应立即将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撤离现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9、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一、目 的 :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二、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十堰罕王德山矿业有限公司

三、责任者: 安全生产科、技术科、特种作业人员。

四、程 序:

1.特殊工种的范围

(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3)压力容器操作;

(4)高、低压电工;

(5)电焊、气割;(6)卷扬信号工;(7)炮工、风钻工;

(8)其他规定的特殊工种。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3.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科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3)经县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的伤亡是指本公司在册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伤、残、亡事故人员。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人员必须立即转报安全部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险肇事故和轻伤事故转报至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或经理的最迟时间 24 为事故发生后12小时。

2、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由车间或部门写出书面事故报告,除留存外,应分送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及安全管理部门,分送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12小时。

3、发生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在接到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在2小时内,用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县主管部门和劳动安全监督部门。

4、公司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在报告同时,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事故调查组和调查员应立即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正确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尽一切可能减少事故损失,并认真保护好现场,不得人为地破坏或随意清理。

三、事故调查

事故处理一定要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领导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调查要求如下:

1、发生轻微事故,由车间、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并写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在2天内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科科。

2、一般事故发生后,以公司事故调查组调查为主,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并写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在2天内上报公司总经理。

3、发生报县劳动、安全监督部门的事故,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5天内报县劳动、安全监督部门。

4、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性事故,破坏性事 故等事故性质。

5、开好事故原因分析会议和拟定防范措施,要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本起事故才予以结案。

6、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一定严肃处理。

7、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必须经下列审查批准后,方可结案。(1)轻伤事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查批准;(3)死亡事故,由政府劳动部门或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8、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放安全生产科存档备查。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各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指在设备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措施(安全设计、防护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改造),组织措施(安全教育、事故分析处理、安全考核审查),消除一切机械设备遭受损坏、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和环境遭受污染等因素或现象,避免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二、购置设备必须具有: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质量证明书;

3、产品竣工总图;

4、安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进口设备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三、新购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安装调试。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应到上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经过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四、重大设备单位必须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安全检修制度。

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装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特种设备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七、安全设备(氧气呼吸器、氧气袋等急救器材)由安全生产科直接采购,根据设备作用和特点下发生产单位或要害岗位。由使用单位或个人保管使用的安全设备应定期保养、维修,做到随用随取,用之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租借,丢失或损坏。安全设备的使用由安全生产科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

八、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在设备运行期间要经常性的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以便发现操作上和设备 上所出现的不正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防止异常情况的扩大和延续,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九、各单位负责人、兼职安全员要经常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科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带负荷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情况记录在案,存档管理。

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严重威胁安全时,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立即上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检修,其安全情况应记录在案。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控制,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须上报安全生产科及公司领导,予以研究解决。

十一、严禁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二、重大设备的计划检修实行工作审批制度。各单位将检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检修。

十三、所有设备在停运期间必须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的校正,使其保持安全可靠状态,附件零部件保持齐全、完好无损。

十四、设备经过长期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其实行淘汰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报废处理。

1、经过长期使用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又不能降低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十五、设备报废后要认真处理残体回收残值,任何人或部门不得将报废设备转卖。对于危险性和危害性较大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除按一般程序报废处理外,必须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报废申报与注销手续。

十六、必须保证设备使用场所的照明、安全撤离通道。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2、全生产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公司发布的安全文件;(2)公司各种安全证件;

(3)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职责;

(4)安全检查、隐患记录和隐患整改、验收记录;(5)事故调查、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记录;(6)安全培训和安全会议记录;(7)其他有必要归档的安全文件。

3、安全档案中归档文件力求原件,如无原件,复印件亦可。

4、所有安全档案都必须保证真实可靠,一旦归档,任何人不得涂改、拆装、毁损。

5、安全档案调用必须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批准,否则任何人无权调阅。

6、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时间与公司生产经营时间同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终止后,安全生产档案交公司办公室封存。

外部联系和内部沟通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外部的联系,提高公司社会影响地位和良好印象;促进公司各部门及广大员工之间的交流,培养一种正确的沟通心态,减少误解和矛盾,融洽工作关系,建立和谐的沟通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部联系

1、与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建立良好密切友谊关系,获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信息和资料。

2、与上级各主管部门联系,应采取主动与合作的姿态。

3、创立上级政府和往来单位对公司的良好印象,提高公司的社 30 会影响和地位。

4、及时、准确、全面地关注和掌握上级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政策、法令的内容,其中有变化的内容及时与之联系了解,便于调整公司的经营决策及经营计划。

5、加强与上级各主管部门、友好往来单位的情感沟通,促进公司的自身建设和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与外部联系工作,准备要充分、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7、与外部联系要坚持原则,防止泄露公司机密。

8、与外部联系,讲求实效,维护公司利益,避免浪费和损失。

二、内部沟通

1、倡导坦率、真诚、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沟通氛围,树立端正的沟通心态。

2、采取面谈、书面、会议等沟通方式,发现问题时通过正确的沟通渠道,不应背后议论与传播。

3、各部门的分工有不同,部门之间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需保持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心态去沟通,以大局为重,不应带有本位情绪。

4、对于上级来说,下级工作的优秀表现或不足,下级思想和生活动态,要积极与下级沟通,养成倾听来自一线声音的习惯,减少误解,融洽关系。

5、下级发现上级的违规行为,管理方式产生意见和对公司的改革、发展有建议,基于事实,通过正确的方式进行坦诚沟通,有益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企业的改进,不该以偏见或报复的心态无理取闹。

6、做一个“好邻居”,当一个“好公民”。公司内每一位员工都要保持健康的心态、需求的心态、实事求是的心态,相互坦诚沟通,就问题谈问题,不要包含太多的个人情感倾向。在他人向自己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要乐于接受、积极改善,在沟通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增进同事之间的感情,建立良好、健康、和谐的工作关系。

评审标准化系统的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与有效性,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十堰罕王德山矿业有限公司

一、实 施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评审标准化系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2、标准化系统评审应依据真实反映公司安全管理状态的信息进行,例如安全生产记录、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安全措施计划落实情况等。

3、标准化系统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内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相关方的投诉、建议及其要求;资源(人、财、物)是否适宜;文件(制度)是否要修订;评价系统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等。

4、评审过程应形成文件,对评审情况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评审结果应及时与责任人、员工及相关方沟通。

5、应依据评审结果制定行动计划,并逐项实施计划。

6、公司办公室应妥善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

供应商、承包商选择、评价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和规范供应商、承包商选择、评价与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的物资供应、工程承包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1、通过网络或招投标的途经,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

2、定期评价供应商是否口碑好、质量优、服务佳;

3、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供应商;

4、杜绝选择有贿赂行为的供应商,一旦查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大型设备、配品、配件供应,必须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必须约定品名价格、供货时间、付款方式、质量保证、违约责任、联系方式,特殊情况需受权委托等。

二、承包商选择、评价:

1、改扩建及其它项目工程,以议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大型基建工程,以招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使承包工程项目公平、公正、公开;

2、选择承包商时,必须评价其是否具备资质、技术条件、经济

实力,并了解掌握其原施工工程情况;

3、所有发包工程,必须签订协议书,并约定工程标的范围、造价、付款方式、施工工期、双方职责,并留有质保金等;

4、工程发包后成立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时时跟踪监管,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以次充优、偷工减料等情况的发生;

5、施工过程中,与承包商及时沟通、相互协作,发现问题及时致函反馈信息,并掌握隐蔽工程数据;

6、工程竣工后,组织双方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评价与验收,验收资料当场双方签证,以免争议。

安全生产表现的认可与奖励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实 施

1、公司安全生产科每月对综合检查,例行检查进行回顾分析,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评比一次,对安全生产表现好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不少于100元的奖励。

2、公司各部门、车间每月对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比,对表现好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班组不少于100元,个人不少于30—80元。

3、公司每季度进行评审一次,对安全生产表现好每月连续评比

先进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不少于200元的奖励。年终总结评比先进单位及个人不少于300元的奖励。

4、对公司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和员工,或有好的建议及成果被采纳,公司根据贡献的大小进行奖励。

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促进公司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确保全矿安全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防范工余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搞好员工上岗前第一站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置身于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中。

2、通过标语、公告牌板、橱窗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形势、安全知识、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理念的宣传力度。

3、工余时间,公司员工严禁聚众赌博,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4、员工要搞好环境卫生工作,严禁乱倒、乱丢垃圾,生活垃圾要放置垃圾池或垃圾桶,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举报查实者有奖。

5、员工要搞好安防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若发现盗窃、纵火等行为,将扭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于业余文化生活和健康娱乐活动,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7、员工上下班严禁违规骑摩托车。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各人自负。

8、爱护公司财产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如发现损坏公司财产,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令通报处罚。

9、员工要认同企业、热爱企业,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唾弃恶语相搏的丑耻行为。茶余饭后,相互尊重,不得打架斗殴,有损公司形象,轻则处罚,重则报公安部门绳之以法。

合理化建议制度

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向公司献计献策,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理化建议是依靠全体员工的智力潜能、聪明才智,向公司献计献策,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二、全体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要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施工质量;搞好安全文明生产;发挥管理效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节能减排,改进施工技术、工艺、机具等方面。

三、全体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出与本职职责无直接联系(除改进方面外)的,均属合理化建议范畴。

四、合理化建议以口头、书面(投入合理化建议箱)等方式上报,由总经理收集。

五、合理化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一旦采纳,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奖励标准和办法

1、属于合理化建议、建言的,能解决实际问题,奖励50~500元;

2、属于“小改小革”有一定成果,避免了各种工程隐患的,奖励500~5000元;

3、属于重大技术革新,增产节约、增效节支的,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5%奖励;

4、合理化建议以嘉奖令公布,建议人凭嘉奖令到财务领取奖金;

七、本制度未规定的内容的解释权,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分级、控制、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源管理的组织领导

1、危险源管理工作直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各车间成立危险源管理工作小组,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危险源的分级、确认和建档

1、通过从物质、能量和环境三个方面分析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进行辨识和分级。一般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地方;

B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多人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地方;

C级: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地方;

D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

2、确认和建档

A级危险源:由生产车间呈报公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讨论审核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后,安全生产科建立档案;

B级危险源:由车间组织危险源管理工作小组讨论审核后,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呈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后,安全生产科建立档案;

C级危险源:由车间组织讨论,经车间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安全生产科确认,车间建立档案并报安全生产科备案;

D级危险源:由班组组织讨论,经车间工作小组确认审核,车间建档。

危险源确认后,填写危险源登记卡后归档。

三、危险源的管理

1、危险源的管理必须坚持“三定”、“三不推”的原则。三定:定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

三不推:岗位不推到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公司。

2、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负责、监督实施、单位落实的原则。分级管理是:按危险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具体负责是:每一个危险源、点有一个主要负责人;监督实施是:每一个危险源、点定一个监督部门检查督促危险源、点的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单位落实是:危险源、点所在的单位对危险源、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危险源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对危险源、点的安全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

2、及时向上级或向安全生产科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3、对危险源控制点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归档;

4、监督单位的职责:

1、对危险源、点主要负责人的定期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2、对危险源、点责任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5、责任单位的职责:

1、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点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做好点检、巡检工作;

2、对本单位危险源、点存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监督岗位作业人员遵章操作。

6、危险源的分级管理

1、A级:由公司严格控制管理,具体负责人为公司领导,每季度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检测和评价。

2、B级:由安全生产科具体负责,每月组织有关技术、设备、安全等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检测,定期进行监察和复查。

3、C级:生产车间具体负责,每周组织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报安全生产科备案。

4、D级:由班组长负责,每班进行检查,报车间备案。

5、每次的检查记录,主要责任人必须签字后,A、B、C级报安全生产科归档,D级报本单位归档。

7、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1、具体负责人要按规定组织认真检查;

2、各监督单位要对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人要将检查表交安全生产科存档。

8、A、B级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警醒操作人员熟知存在的危险性和处理方法;主要负责人按牌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检查信息反馈到安全生产科备案。

四、危险源管理的奖惩

1、各危险源控制点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做到检查率100%,存在的问题100%按期整改。

2、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危险源管理工作考核小组: 组长单位:安全生产科

成员单位:技术科 财务科 办公室

3、考核小组的职责:

1、检查危险源点主要责任人对危险源点的检查落实情况;

2、检查责任单位危险源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3、每年 月 日前对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4、按奖惩规定进行落实。

4、考核内容

1、主要责任人是否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检查率要到100%;

2、危险源点存在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是否按“三定”“三不推”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3、各危险源点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4、各危险源控制点的点检巡检记录是否齐全;

5、危险源控制点检查信息是否及时反馈;

6、各相关单位,存在的危险源点的档案台帐是否齐全。

5、奖惩

1、每年 月 日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2、各危险源点100%处于受控状态,给予责任单位202_—10000元的奖励;给予主要责任人A级1000—202_元奖励、B级500元—1000元奖励、C级300—500元奖励、D级100—200元奖励;给予监督单位1000—3000元的奖励。

3、各危险源点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或漏一处,责任人罚款100—200元,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整改,每少一次或漏一处的给予:A级扣减奖金50%;B级40%;C级20%。每增加一次或一处,单位奖金再递减10%。责任人奖金同比例递减。

4、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监督单位未指正和要求检查的,按上规定比例进行处罚;

5、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加倍处罚;

6、各危险点检查信息未及时反馈的,主要责任人给予50—100元的罚款,责任单位给予1000—202_元的处罚。

7、各危险源点发生一般性事故的给予主要责任人100—200元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202_元的处罚;监督单位给予200—500元的处罚。

8、危险源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制,并给予奖励金额50%的罚款。

6、奖金的来源

1、罚没收入;

2、公司设立专门奖励基金。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制度

设有爆破器材储存仓库的单位应将此作为重大危险源,为保证爆破器材仓库的安全,防止发生爆炸和被盗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应设专人24小时看管;

2)库区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必须保证干燥物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3)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

4)库内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报警装置和防盗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保持完好;

5)爆破器材和存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⑪库房的存量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

⑫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库存放,炸药库应按规定高度堆放,不得超高;留有通道,其宽度不小于1.3米;

⑬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cm;货架高度不超过1.6米;

⑭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小于4厘米; 6)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⑪保管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与制度;

⑫爆破器材的收发、领用要有严格的制度和领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⑬堆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做性能

监测;

⑭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⑮爆破器材应按照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⑯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⑰开箱应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⑱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隐患整改规定

1)有下列安全隐患的重大隐患,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生产,经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⑪不执行矿山开采方案;

⑫无证人员爆破作业,特殊工种无资格证上岗作业的; ⑬重大危险源管理,不符合上述规章制度的;

2)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单位负责人作出处理意见,本单位不能处理的应逐级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

矿山企业应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3)组织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矿山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服务协议,企业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2、规范急救管理:

1)每一班组至少任命两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2)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3)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4)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5)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6)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出

受伤害的原因。

3、事故管理要求

矿山企业应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4、潜在紧急情况认定:

1)认定依据是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 2)应考虑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3)以往的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作为认定参考;

4)地下矿山主要有自然灾害(如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等)、火灾、爆炸、滑坡等潜在紧急情况。

应急保障管理制度

第三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鑫旺矿业

XINWANG KUANG YE 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

编制人:孙修祥

林奕民

审核人:张志凌

焦建民

邹国辉

王维刚

批准人:陈邦民

目 录

一、入井须知................................................................................................................1

二、井下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2

三、清渣工安全操作规程............................................................................................3

四、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4

五、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5

六、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7

七、井下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9

八、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10

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0

十、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11

十一、撬毛工安全操作规程......................................................................................12

十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4

十三、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16

十四、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18

十五、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19

十六、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20

十七、坑道钻机安全操作规程..................................................................................20

十八、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1

十九、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21

二十、绞车工(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23 二

十一、电瓶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6 二

十二、放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7 二

十三、常压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28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入井须知

(一)下井人员九不准

1、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

2、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者不准下井。

3、有下列疾病者不准下井:

(1)耳聋

(2)精神病

(3)高血压症

(4)严重心脏病(5)四肢及五官有残废者

(6)深度近视

(7)孕妇(8)癫痫病、职业病等

4、休息不好者和情绪不正常者不准下井。

5、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下井。

6、在井口(采场)和井下不准拥挤、打闹和睡觉。

7、在井下不准随地大小便,保持井内卫生。

8、井下停电无照明时不准乱走动,应在安全地点等待。

9、衣服和其它物品不准挂在电线、电缆、变压器和电阻器上。

(二)下井人员“八注意”

1、在井下行走要注意头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不得蹦跳。

2、在平巷行走要注意前后往来车辆,要在15米以外躲车,更不要在道盘和拐弯处躲车。

3、在工作中要注意经常检查工作面周围的安全和通风防尘情况,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4、干部和老工人要注意关心照顾新工人的安全,要相互关心,相互爱护,树立深厚的友谊感情。

5、到有人作业的天井上,要与上部人员联系好,得到同意方可准上去,上天井时不要抢上抢下,携带物品的人员可先下、后上,每架梯子只准一人上下。

6、带有利刃的工具下井时,必须要注意将刃尖包好装入保护袋内,上下梯子把工具装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17、凡到井下检查工作和生产劳动人员,必须首先注意检查工作面的顶帮浮石与支护情况及检查周围环境安全,发现有危险征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8、凡在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各主要巷道和通往各中段及地面的安全出口

(三)井下作业“六禁止”

1、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工具,或提升井、通风井、人行井扔任何东西。

2、禁止打残眼或带有盲炮作业。

3、禁止单人进入无人作业的天井和偏僻危险的区域作业。

4、禁止进入报废的老空区,因工作需要进去,必须经过相关批准。

5、禁止带浮石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处理浮石时,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6、禁止从正在放矿的漏斗处通过或站在漏斗的迎面。

二、井下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作业,劳保用品必须佩带齐全(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水鞋和矿灯),下井前应对仪器、用具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方可下井。

2、下井必须严格遵守乘车制度,做到不抢乘、不抢下,乘车不打闹,上车后及时挂好链条,抓紧两侧的铁杆。从斜井下井或巷道行走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及信号标志;携带的仪器、用具不得接触管、线路。

3、进入井下工作地点,应认真检查巷道顶板及两帮岩石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并向车间报告,处理后方可作业。

4、必须熟悉采区天、溜井的分布位置。

5、严禁攀登触动菜场内的电气设备、采运设备。

6、工作时,应注意采运设备运行线路动态,信号及来往车辆。

7、禁止进入通风条件恶劣、长期未工作的独头坑道作业。需要进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应两人以上同行。

28、必须与井下车间有关人员经常联系,要进入顶板破碎、放改炮的爆破地点及通风情况不熟悉的地段,一定要查明后,方能入内工作。

9、未经处理帮、顶危岩或爆破后未通风的巷道和采场,禁止入内。

三、清渣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工作面前,必须进行通风,检查炮烟是否排净,再敲帮问顶,清除浮石。

2、装岩前要喷雾洒水,降低粉尘浓度。

3、装岩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向桶或箕斗内装岩时,装岩高度应低于吊桶或箕斗口10公分。

4、装岩时在碴堆中发现炸药、雷管,应拾起放到安全地点,如果发现有盲炮,严禁拉扯雷管连线,要通知爆破工进行处理,禁止无爆破证的人员进行盲炮处理工作。

5、碴堆坡度要始终保持在40°以下,防止滚石伤人。

6、作业人员要互相照顾,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和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7、作业面岩碴必须清理干净,不准有残留,为凿岩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8、装岩完毕,清理运输巷内撤矿、保持巷道清洁,并将工具、材料整齐堆放在规定地点。

四、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井下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2、凿岩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工作面安设良好照明。

(2)必须进行“四检查”、“四清除”,即:检查和清除炮烟、残炮;检查和清除顶、帮、工作面浮石;检查和清除哑炮;检查和清除支护的不安全因素。(3)检查好凿岩机具、风管、水管等是否完好。

(4)设有中心点和腰线的井巷,要观察好中心和腰线,做好标记。

3、凿岩时必须做到“四禁止”,即:严禁打残眼、严禁打干眼、严禁戴手套扶钎子,严禁站在凿岩机钎杆下方。

4、操作气腿凿岩机,应站在后侧面,一脚在前,一脚在后,禁止骑在气腿上操作或人为用力向前推、顶凿岩机,以防断钎伤人。

5、掘进中若遇流砂层或突然涌水等可疑地段必须立即停工,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制订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掘进。

6、发生卡钎或凿岩机处于超负荷运转时,应立即关小气腿压力和减少风量来处理,严禁用手硬板或铁锤类工具猛敲钎杆。

7、凿岩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和检查压气胶管接头,机械联接螺母是否松动,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8、退凿岩机和拔钎时,应减速慢退,防止卡钎器失灵凿岩机脱落伤人。

9、打完眼后必须清理工作面,将炮眼内的岩粉清除干净,将一切设备和工具移至安全地点。

10、严禁钻眼结束后将钎子留在凿岩机头上,以防凿岩机突然起动伤人。

11、竖井凿岩时注意事项:

(1)凿岩前必须详细检查工作盘、双层吊盘、临时支架上有无残碴,如有需清理后方可作业。到井筒作业面时,必须检查浮石,并处理干净。

(2)打眼前由井筒下放风水管时,不要靠近井帮拉放,以免碰物伤人。(3)在吊盘上起落风水管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

(4)当开动风钻后,不许任何人乘吊桶到井底工作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井口信号工发出下桶信号,得到井底人员许可并发回信号后,方准落桶,井底工作面要设专职信号工。

12、其它注意事项:

(1)不是风水联动的凿岩机,开机时应严格执行先给水后给风,停机时先停风后停水。

(2)为确保凿岩机良好运转,开机时要遵守三把风的操作程序,风门开启由小到大渐次进行,严禁一次开启到最大风门,以免凿岩机遭到破坏。(3)完成凿岩任务时,卸下水管,开风吹净凿岩机内残水,以防机件生锈,然后卸下风管。风水管各自盘好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凿岩机与风水管连接在一起久放。

(4)天井凿岩工作必须在双层作业平台上进行。

五、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县(或县)以上公安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领取爆破材料:

(1)持爆破证领取爆破材料。(2)一次只准领用一班用量。

(3)领用爆破器材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当面检查其质量和数量。(4)装完炮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应及时退回库房入库,严禁爆破材料到处乱放。

3、不准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不同批号、不同厂家的导爆管雷管和其它不合格的爆破器材。

4、领取的炸药雷管应分开装入专用袋(或箱内),及时运送到工作面,严禁乱丢、乱放。爆破工作结束后,剩余爆破材料必须交回药库,并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5、禁止看回头炮,禁止提前进入爆破工作面。

6、井下任何工作面在通风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不能达到预期通风效果时,不能强行去处理,必须在自然通风达到足够时间后,采取可靠措施进行处理。

7、导爆管雷管起爆药包加工方法:

(1)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折痕,逐个检查雷管的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检查导爆管雷管的段数以及外观质量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后,可开始准备制作起爆器药包。

(2)加工雷管和起爆器药包只准在爆破工作面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吸烟和无关人员在现场。

58、加工起爆药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掉落,脚踩。

9、加工起爆药包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使用量。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制或竹制锥子,在炸药卷中心扎一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卷。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将雷管固紧。

10、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连接之前,导爆管雷管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应符合(允许误差5%),如不符合,禁止联接。

11、一般爆破作业电力起爆时,流经每个导爆管雷管的交流电流不小于2.5安培,直流电流不小于2安培。

12、用动力电源或照明电源起爆导爆管雷管时,起爆开关应放在专门上锁的起爆箱内,起爆箱的钥匙由爆破员管理。

13、装药前应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

14、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装在孔内的导爆管不得有接头。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15、联接时,起爆雷管输出方向应与被起爆的导爆管传播方向相反,网络联接时,联接点不能采用两发或两发以上延期起爆雷管并在一起引爆导爆管。

16、导爆管不得拉细、摔打、打结等,用导爆管传爆不宜出现接口。

17、若一次起爆导爆管雷管数量少,则必须在联接处用废导爆管或封尾部分的导爆管折叠,均匀围在起爆雷管周围及适当的部位,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18、单发起爆雷管起爆导爆管数量不得超过产品要求的数量,超过时,应采用串、并,串并联网路联接,防止因起爆雷管起爆能量不足而出现不能引爆现象,产生拒爆。

六、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公司井下实行统一信号,一停、二上,三下,紧急要斗铃为四短铃。

2、作业前应对信号系统、矿车、人车安全链(安全门)等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3、检查下井人员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发现喝酒等违反下井规定的人员时严 禁下井。

4、人车停稳后,必须检查进入车中的人数是否超员,必须挂好安全链(或关好安全门)后,方可发出发车信号。卷扬机工听到升降信号后,必须向信号工发出升降询问信号,信号工听到询问升降信号后,再向卷扬机工发出升降信号,方可升降。

5、发现有违章乘车,超员等违纪行为时有权阻止下井,并报告领导处理。

6、人车、矿车运行时,信号工时刻注意钢丝绳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发出挺斗信号。

(二)井下信号工操作注意事项

1、井下各中段要车必须打电话通知井口信号工,并说明乘车人数、要车中段、到达中段,如要在斜井维修作业必须详细说明乘车要求。

2、车到达乘车中段后,必须等车停稳,人下完后确认安全后再发出升降信号。

3、对未发出要车信号,而车停在本中段,不可贸然发出升降信号或安排人员乘车,必须打电话确定。

4、井下信号工正在操作信号及服务人员上下时,不可中途去接听电话。

5、井下信号工有监督提升系统安全运行的职责,如有异常运行情况时可打紧急停车信号,正常运行时严禁打停车信号。

6、清理井窝子时必须通知井口信号工。

(三)井口信号工操作注意事项

1、井口信号工必须清楚矿车(人车)运行的位置及工作内容。

2、井口人员乘车时,了解清楚人员下至所到中段,检查人员符合乘车要求之后,方可发出信号到卷扬机房,并按顺序打开指示灯,同时发信号到人员下车中段。

3、井口信号工收到井下信号工要车电话时,以车运行位置为准则,在要车中段位置提前打开相对应的指示灯,车内无人员要车时可发送空车信号。

4、井口信号工收到信号后,及时准确发送信号到卷扬机房,人员升降打开指示灯。

5、提升、下降物料、井筒维修、清理井窝子作业时,井口信号工电话通知 卷扬机工及各中段信号工。

6、提升矿、渣时,操作台指示灯全部关闭。

7、井口信号工监督、指挥卷扬机工的操作,当班时密切关注提升全过程,停罐、接矿、卸罐作业及运行状况。

七、井下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装岩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中间最高不得超过矿车边缘150mm,严禁将大块装在矿车最上面,推车人必须配备矿灯。

2、一人只准推一辆车,坡度小于5‰时,同方向行驶两车距离不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两车距离不得小于30米;反方向运行时空车让重车。

3、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米/秒,推车不准撤手,禁止矿车自溜和趴乘矿车。

4、矿车行经道岔,巷道口、弯道、卸碴台或前面有人和障碍物时,应及时发出信号,并减速慢行。矿车掉道时要发出信号,抬车时要注意周围来往车辆和行人,防止伤人。

5、禁止推车人在矿车侧面推车行驶。

6、矿车未停稳,不准做扣车作业,扣车不得用力过猛,人不能站在矿车上扣车,防止矿车和人同时翻下去。车箱复位后,要检查箱档是否处在正常位置。

7、矿车离开扣车地点时,必须将铁道上的残碴清扫干净,发现不完好的矿车要及时报修。

8、码头门卸料处,必须设有稳车设施、安全挂钩,以防矿车坠井造成事故。

9、码头门卸料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扣(翻)矿车时动作要统一,用力要均匀,避免用力不均造成安全事故。

10、扣(翻)矿车时,首先用人力摇动矿车取出固定销,如人力无法取出固定销,需用短钎子插入三角孔内摇动矿车,严禁将钎子插入其他部位操作。

八、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动前认真检查空压机和电动机地脚螺栓紧固情况,加注中间注油器润 滑油指示油管位置,检查油底壳润滑油是否合适,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2、检查传动皮带松紧和电机电距磨损程度、接线紧固情况。

3、关闭一级进气阀,打开排气阀,先作短时间的空运转(约10—15分钟),观察各部运转情况及各指示仪表是否正常。

4、加载要慢、要从小到大,同时注意一级和二级压力指示。电压、电流指示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做好值班记录。

5、安全阀必须调在空压机额定压力范围内工作,严禁超压运行。

6、储气罐在运行中每4小时要进行一次排油污处理。

7、停车时必须先关闭进气阀,从大到小慢慢减载,然后切断电源排出风管和气罐中油污,放出余气,擦洗设备、打扫场地卫生。

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考试合格并持证者不准操作,学徒工应有师傅带领。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以防烧伤、触电。

3、施焊前应检查工作场地10米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电器系统的导线绝缘是否完好,防止触电、失火、爆炸等事故。

4、电焊机上不准放导电物品,开启电焊机时,要迅速推到位,等运转正常后才可操作,离开时要关掉电焊机电源。

5、在容器内焊接,要有绝缘垫板和低电压的照明、鼓风、抽风设施,并须有人在外监护。

6、严禁焊接密闭及带有压力和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容器,必要时应有出气口,并将容器清除干净,才可操作。

7、登高焊接,必须站稳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才能操作,应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8、移动电线时,须防止割坏、碰坏,电线穿过通道时,应在线上加保护物,电焊机移动时要先切断电源。

9、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工作时应与有关人员联系,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场地,消灭零星火源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910、使用弧焊电焊变压器要有外壳,初级接头必须封闭,地线与工作的接触要良好,并采取适当方法加紧固定后才可操作。

11、工作结束后,要将水、电、气开关或阀门关好,将电焊机缆线及有关皮管盘好,清理场地,熄灭火种,并将焊机和有关工具等放回适当位置。

十、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考试合格并持证者不准操作,学徒工应有师傅带领。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以防烧伤、触电。

3、施焊前应检查工作场地10米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电器系统的导线绝缘是否完好,防止触电、失火、爆炸等事故。

4、不准将气瓶放在强烈阳光下、高温及易受电击处,搬运时禁止滚动和撞击。

5、氧气瓶、乙炔瓶要安放牢固,间隔5米以上,严禁沾染油脂,装拆减压阀及开启瓶阀时,禁止用金属物敲击连接螺母和阀门,开启气阀时,身体不要对着出气孔。

6、氧气瓶、减压阀等均采取防冻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

7、焊(割)工作前应检查皮管有无磨损、扎伤、刺伤、老化、裂纹等现象,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8、点火时应先开氧气再开乙炔,面部和手应离开焊(割)嘴,防止火焰伤人。

9、不准在带电设备和有压力的液体或气体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上焊(割)。割焊容器时要有出气孔,洗净油类后焊割。

10、气瓶中气体不准全部用光,至少保留0.1MP压力。在冰雪处切割金属时,要架空被割物,严防融化水蒸气倒吸入割枪后,引爆氧气瓶。

11、乙炔瓶上在使用时必须安装回火止回阀,当发生回火时,可以自动切断乙炔气源,避免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将氧气及乙炔关住,等焊(割)炬冷却后再开氧气,吹掉管内黑炭,再点火操作。

12、不要把焊割炬放在热工作物上,工作时要防止火焰喷射到氧气、乙炔瓶

和易燃易爆物品上。

13、高空作业时要遵守有关高空作业操作规程,地面有人配合。

14、离开工地时应收好皮管、关闭氧气、乙炔阀门,检查场地熄灭火种。

十一、撬毛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面必须通好风后撬毛工才允许进入工作面。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将自救器放置在安全易取的地点,以便发生险情时救急。

3、撬毛工进入现场必须对作业面顶板、边帮、安全出口及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在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条件下方可进行作业。

4、撬浮石时不能少于两人,要有足够的照明,两人不能站在一起。一人照明,一人撬毛,要正确估计浮石掉落的面积大小和下落位置,防止浮石沿撬杠滑落伤人。

5、撬毛必须用钢管做成的专用撬毛工具,不允许用钎子钢、铁锹、十字镐、扒子等做撬毛工具。

6、撬毛人员不得站在下坡或较大坡面上,应站在上坡或有防滑措施的坡面上,不得站在漏斗口处撬毛,如必须在漏斗口处则必须铺设木板。

7、撬毛时应选择安全位置,退路没有任何障碍物。

8、撬毛时必须自上而下,从外向里,从安全到不安全的顺序进行。

9、采场撬毛时禁止下部放漏斗,在同一作业面禁止多人、多处同时撬毛作业。

10、发现有盲炮或矿渣堆有残药和雷管时,在确认顶板浮石掉不下来的情况下通知爆破工处理,否则停止撬毛。

11、凡遇撬不下来额浮石,可用缝隙填药崩落或旁边打浅眼崩落处理。

12、高处撬毛,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

13、撬毛时如发现大量片帮、冒顶的趋势应立即退出现场,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14、顶板、边帮没有处理好时,作业面不准从事其他作业。

115、如遇到顶板或边帮有大片浮石有空声,撬毛不上时,应做好标记,并报告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一般规定

1、必须持证作业,作业前正确穿戴保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工作帽。

2、必须遵守:

(1)电气线路安全规定。

(2)井下变电室及配电点安全规定。(3)井下照明、电话、信号的安全规定。(4)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工具。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摸。

4、架设线路要做到标准化,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线头。

5、进行停送电操作或井下电气作业时,应有两人以上。

6、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总盘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联络,同时实行挂牌操作。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

8、禁止带点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和搬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9、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手把均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告牌,牌上必须标明准确的检修时间。

10、不准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电气闸刀必须护罩完好。

(二)变电所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1、电网突然停电后,值班电工要先查明原因再下结论,是属内部故障(多油断路器以下)或外部故障以变电所配电柜信号指示灯或变压器响声为准。

2、维修维护高压线路时,必须与主管电力部门取得联系,办工作票派人在上一级变电所监护,同时本单位变电所高压刀开关、多油断路器、所变跌落保险

1必须断开,打好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3、维修维护变电所高压电器时,应打好接地线,断开两头刀开关,以防突然来电(反送电)。

4、临时改线或处理电气故障,一定要在线路开关处挂安全警示牌,以防误送电伤人。

5、电网停电供电后,准备投入自备电源时,一定要断开变压器配电箱开关、断路器,否则造成变压器高压侧断路。

6、高压电网供电正常后,必须通知发电机停止供电,刀开关转换好后方能送电,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7、分、合跌落式熔断器,合手动和闸断路器,必须穿戴高压绝缘靴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8、高空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脚扣稳后方可作业,同时地面要有人监护。

9、变电所变压器分接头不可私自调整。

10、高压绝缘靴、手套、拉杆等防护用品须每年做一次耐压试验。

(三)配电室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正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倒闸操作制度、交接制度的规定。

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4、巡视配电设备,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关好。

5、操作机械传动开关或闸刀时,应戴绝缘手套。

6、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和更换高压保险工作。

7、停电拉闸时,人站在侧面拉油开关,再断开负荷侧闸刀,最后断开电源侧闸刀。

8、线路送电时,必须先合上电源侧闸刀,再合负荷侧闸刀,最后合油开关。

9、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立即断开设备电源,以进行抢救。

10、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使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十三、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风机启动前的准备

1、开车前必须检查电器、机械设备,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保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车。

2、点动开关,检查风叶转动是否正确。

3、检查进风口有无障碍,并使风闸处于闭合状态。

(二)风机的启动

1、按下启动钮,待电机转速正常后方可离开。

2、混合式通风时先开抽出式风机,后开压入式风机。停机时反之。

3、风筒必须悬挂在巷道壁上,挂平吊稳。禁止将风筒铺在巷道内。

4、压入式通风时,风筒末端距工作面保持在10米以内,以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三)运行中的检查

1、注意检查“软接头”处是否漏风现象。

2、风机在运转中随时观察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风机风压、风量、轴承温度不正常时或有异常声响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发现漏风立即进行补修。

3、经常检查电机的升温情况。

4、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报告相关人员查明和解决问题后方可再启动。

(四)平巷作业面通风要求

1、每个员工必须懂得通风防尘常识,爆破后炮烟未排除干净,禁止进入工作面。

2、长距离的独头巷道,随着独头作业面的推进,将软风筒改装为硬质钙塑管。

3、风筒必须悬挂在巷道壁上,摆平、拉直、吊稳,风筒出现破损,必须及时修补,严禁风筒有漏风现象,禁止将风筒铺在巷道内。

4、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口与独头作业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0米;局扇应设在贯穿风流巷道的上风侧,以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5、抽出式通风,局扇与作业面的距离应在25—30米,但要注意保护局扇,1以免放炮炸坏,排风口应设在贯穿风流巷道的下风侧。

6、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口与作业面距离不得超过10米,抽出或局扇应滞后压入风筒15—20米,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的排风口应设在贯穿风流巷道的下风侧。

7、长久停止作业的独头工作面,重新恢复生产时,必须先进行通风。

8、风筒的漏风和阻力,应力求减到最小,注意风筒接头严密,悬挂平直,否则应予以修补、整改,有人作业时风机连续开动。

9、独头巷道必须坚持湿式作业,严禁打干钻。

(五)天井作业面通风要求

1、天井掘进时,必须在爆破后达到通风时间并经袖珍式一氧化碳检测仪检测,达到规定要求,方可上去作业。

2、在距离天井口5米处,设置、存放压缩氧自救器或氧气袋,便于生产和急救时使用。

3、到天井上检查通风、排险时,检查人员还可佩戴压缩氧自救器,井上进行检查、排险。

4、作业人员上天井作业时,首先必须再次进行1小时通风,用水管喷洒水后,方可作业。

5、天井动力通风时,吹风管口距离作业面不得大于5米。

6、采用机械通风的天井,其通风规范与独头平巷作业相同。

(六)炮烟中毒的预防

1、由于井下炮烟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大多易溶于水,因此在独头平巷、天井作业时,必须没人备一条湿毛巾,在遇到轻微炮烟时,用湿毛巾捂着口和鼻迅速离开。

2、在独头巷道、天井附近存放压缩氧自救器或氧气袋,便于在检查和发生中毒、窒息时使用。

3、加强局部通风,坚持湿式凿岩、湿式作业,作业前喷雾洒水。

(七)炮烟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措施

1、立即将中毒、窒息人员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松开领口,紧身衣服和腰带,使其呼吸通畅,同时注意保暖。

152、迅速清除伤员口鼻中的粘液、血块、泥土等,以便输氧或人工呼吸。

3、根据伤员中毒、窒息症状,给伤员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

4、当伤员出现脉搏微弱、血压下降等症状时,可注射强心、升压药剂,带伤势稍稳定后,再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十四、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井下作业有关规定。

2、开泵前应检查机组各部分零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联轴器护罩必须装好。

3、启动水泵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即先打开气阀,排出空气,保持水泵真空,然后开动电动机,打开出水阀进行排水,停泵时先慢慢关闭出水阀,再断开启动开关。

4、水泵运行中,要注意电动机是否发热,水泵是否漏水,水泵的响声及震动是否正常,回水管是否出水,莲蓬头是否堵塞,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泵进行检查维修。

5、必须及时清除水仓中的漂浮物和沉淀物。

6、经常检查电器开关、线路、保护器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7、禁止他人代替作业,下班和停止作业,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

十五、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的防护罩和吸尘器必须完备,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加油,以保证正常运转。

2、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3、砂轮机在开动前,要认真查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4、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

165、换新砂轮片时,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对有裂纹、破损的砂轮,或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

6、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7、磨工件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8、在同一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

9、砂轮不准沾水,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0、砂轮磨薄、磨小后,应及时更换。

11、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不要让砂轮机空转,烧坏砂轮。

十六、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切割前必须检查电机接地是否可靠,防护罩压紧螺钉及砂轮片夹紧螺钉是否拧紧,用手转动砂轮片时,其侧面必须无明显偏摆。

2、切割时,工件必须用工件夹夹紧,禁止用手压工件。

3、必须用右手操作手柄,人体不能对准砂轮切线方向,以防意外。

4、操作时用力要适当,若压力过大,将使砂轮速度减小,反而影响切割效率。

5、严禁用切割机切割木料,防止打碎、烧坏切割片伤人。

6、严禁用切割机侧面磨物体,防止切割片打碎伤人。

十七、坑道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之前应检查线路、电压是否正常,液压油管接头密封是否良好,不能有漏油、漏电现象。

2、钻机启动后应先预热,空负荷运转5—10分钟,待液压系统压力及水泵压力正常后方可开钻。

3、钻机钻进中要密切关注液压系统压力和水泵压力,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钻机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作业。

4、岩芯采取率不能低于60%,并及时做好当班记录。

175、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操作:退出钻孔中钻杆—关闭多路截止阀—退出系统压力—关闭电源。

6、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液压油不干净及时更换,确保设备使用寿命。

7、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不许有脱岗、睡岗现象。

8、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详细讲清岩石变化和设备运转情况。

9、设备运转时非工作人员2米内不能站人,应远离钻机。

十八、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和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件。

2、轮胎气压是否合适,制动性能是否良好,换挡油位是否达到要求。

3、驾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精力集中。

4、行驶时除驾驶室内,其余任何地方不得乘坐人员,更不允许乘坐在铲斗中。

5、驾驶中随时注意仪表的读数和所反应机器工作的正常状态。

6、下坡时禁止油机熄火和挂空挡行驶。

7、在坡道上行驶与作业时,注意防止机器倾倒。

8、铲车在吊运物件时斗下严禁站人。铲车臂前部维修时,必须将臂固定牢固。

十九、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铲运机的使用注意事项

1、确认所有仪表和信号灯功能正常。

2、保持机器上的所有安全和危险标记清晰易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3、不进行任何操作的空闲期应将变速箱置于空挡。

4、在停止作业时,根据现场的情况将车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如停在斜坡道上要给车轮打掩,防止车辆下滑。

5、作业结束后,关闭车辆发动机前应使发动机至少空转三分钟。

186、由于有液力变矩器存在,结合变速箱的档位并不能使铲运机停止,应使用停车制动器。

7、在关闭电源时必须关闭发动机。

8、装载时不要使轮胎打滑,不要使前轮胎抬离地面。

9、在陡坡上作业,变速箱处于前进挡时,不要使铲运机向后移动。

10、没有启用制动器时,不要离开车辆。

(二)安全规程

1、机器在运动时不要对机器进行清洁、加油或调整操作。

2、不要让非操作人员操作铲运机,不要抓住方向操作杆或车轮上下驾驶室。

3、操作机器时应正确就座。

4、不允许任何人进入铰接区域,起动机器前确保没有人处于危险区域内。

5、要熟悉本铲运机的结构原理及性能,熟知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能检查及排除一般故障,操作技术熟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机并设立明显警告标志,立即将故障排除。

7、工作前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防毒口罩等)。

8、加油时严禁吸烟。

9、铲运机进入作业场地之前,司机应立即检查采场顶板和边帮围岩的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10、铲运机运行的巷道两侧和风水管、电缆必须固定妥当;两侧不得有岩石凸出和钎杆等伸出。

11、运行的道路上有杂物时,司机应在作业前清理干净。行驶路旁的溜井等应有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志。

12、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照明。

(三)使用和保养工作中的主要危险

1、一定要保证作业时工作区内没有无关人员。

2、撞车危险,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一定要确保危险区内没有无关人员。

3、烫伤危险,应注意热的表面,可导致烫伤,所以不要接触热的表面。

4、大臂移动的危险。要确保在维护液压系统之前将大臂正确支撑好。

5、注意铲运机的平衡。停车或行车时切勿超过规定的倾斜角度和铲斗高度。

196、挤压危险,能导致严重伤害。当安装锁定装置时要特别小心,不要逗留在附有“挤压危险”标牌的区域。

7、高压油喷射危险,高压油喷射能导致人员严重伤害。在打开盖或断开连接之前,一定要释放液压回路中的压力。

二十、绞车工(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2.5米以下(不包括2.5米)卷扬机

1、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不能睡觉、打闹,精神要集中。

2、卷扬机应设有电铃、照明、指示灯、手闸、自动抱闸、电压、电流表等安全装置。

3、紧急抱闸的动作时间不大于1秒。

4、卷扬机最大提升速度:75HP的不得超过2.5m/秒;50HP的2m/秒。

5、钢丝绳安全系数:提大货物不小于6.5倍,提人时应大于7.5倍,每埝距断丝不超过总丝数的7%。

6、车到最终处,滚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小于5圈。

7、开车前要检查手闸及自动抱闸是否灵敏、可靠。

8、信号装置要求:各仪器指示是否正常,钢丝绳联接有无松动。轴承润滑、固定情况。

9、运转中要注意信号。并与摘挂钩人员经常联系。观察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整齐排列程度,仪表的指示及设备运转情况,时刻注意深度指示器,手不离操纵把,脚不离脚闸。

10、运转中不可猛开猛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中途停车,并严禁断电松闸下放空车。

11、运转中电流表读数不得超过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在起动或制动时,慢车不应超过10至20秒,并经常注意电机温度,不得过高。

12、运转中严禁注油和擦车。

13、停车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14、停车后进行工作制动,并将电源开关断开。

(二)2.5米以上卷扬机

1、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不能睡觉、打闹,精神要集中。

2、送电:先合隔离开关,按设定程序逐步操作,依次送电。

3、高低压的停电,必须在无负荷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4、开车前应详细检查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存在着直观的或隐蔽的缺陷。如发现威胁设备正常运转的缺陷时,处理好后再开车。

5、在开动主机之前,必须首先开动液压油泵。发电机组(硅整流器)观察电压表,油压表的指示是否正常,确认后才能开车。

6、在开动卷扬机时,应注意高压换向器电磁铁闭合是否良好。以防烧损接触点和电磁铁线圈。

7、各种指示仪表读数要符合下列要求:直流电压表:250伏;制动油压表:4—5公斤;液压油压表:12公斤。

8、开卷扬机时,开车搬动手把,必须逐渐切除起动电阻。起动事件最大不超过30秒。

9、运转期间听到减速警铃声响后,操作程序自动减速。以保证稳定停车。

10、停机后:将手把搬回零位,并关闭电源。

11、运转中要随时注意电流、电压表的读数是否正常,并注意机器的声音和气味,如有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2、运转中要随时观察钢丝绳在滚筒上的顺序及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检查各轴承的润滑情况,温度不得超过60度,并经常注意电机温度不能过高。

13、运转中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紧急制动,一般不得在中途停车。并严禁断电松闸下放空车。

14、司机应注意信号明确后再进行操作,必须熟记各信号与摘挂钩人员经常保持联系。提升时杜绝过卷和蹲罐。

15、机器运转中禁止擦转动部分和进行检修工作。

16、检查高压换向器任何部位时都必须停拉油断器和隔离开关。

17、操作高压应戴好绝缘保护用品。

18、已调好的过卷保护行程,不得自行调整。

19、钢丝绳安全系数(提货)不得小于6.5倍,每捻距断丝数不得超过总丝 数的7%。

20、紧急制动抱闸的动作不得大于0.5秒。闸瓦与制动轮缘的间隙不大于1.5毫米。

21、室内应有充足的照明,检修手持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22、机房内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

23、机器停转后,应全面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及设备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防腐工作。

24、如果长时间停转,将高压开关、油断路器及隔离开关断开。

二十一、电瓶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车的操作

机车的操作,包括检查、起动、运行、制动、停止五个过程。

(二)运行前的检查

1、检查各电气设备连接导线是否完好,电源装置内蓄电池之间连线是否完好,橡皮保护套是否完好。

2、检查机车的电源装置,电动机及各电器盖子是否盖紧。

3、检查各机械部分是否完好,连接螺栓有无松动,各操作手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转动是否灵活。

4、检查制动系统和撒沙系统操作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各润滑处是否有足够的润滑油,变速箱内润滑油位是否正常。

6、给沙箱装满沙子。

(三)机车的起动与运行

1、将操作手柄归“零”位(手柄与驾驶室垂直的位置为“零”位),依次将2个插销头正确插入“+”“—”极插座内,机车前后照明灯点亮。

2、根据行车方向将方向开关SDT打在“向前”或“向后”位置。

3、松开机械制动装置。

4、用警铃发出开车信号,打开锁,按下门下的启动按钮SB,将操作手柄“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21度位置机车开始起步,继续转动操作手柄进入调速

2区域,机车会用一定的时间完成平稳起动。

5、起动时,车轮若打滑应将操作手柄回至“零”位,在重新缓慢起动,如果再打滑,则应在重新起动前,向轨道面撒沙,增大车轮与轨道面的摩擦系数,操作手柄在约21度至“单箭头”范围内转动,机车速度将不断提升,直达标准速度。

6、机车的制动(分机械制动和紧急制动)

(1)机械制动:当机车需要制动时,应将操作手柄回到“零”位,才旋转制动手轮,不允许调速器操作手柄未回到“零”位就进行制动,否则将使电动机超载过大而损坏。在制动时,要防止制动闸瓦与车轮一次抱死的现象,若发现车轮轨道面上发生滑动时,须迅速缓解制动装置,然后再重新制动。

(2)紧急制动:运行中机车遇突发情况需紧急刹车时,可立即将操作手柄拉回越过“零”位反向推出,机车将迅速刹车,直至机车停止,迅速将手柄拉回“零”位,防止机车反向运行。

7、机车停止

(1)欲使机车停止运行时,必须将电源断开,即将操作手柄拉回“零”位,操作制动装置,使机车停止。

(2)司机离开机车时,操作手柄回“零”位,并将其锁上去下钥匙自己保管同时检查手柄是否被锁死、拔掉插头,切断电源,扳紧车闸。

二十二、放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制,酒后禁止上岗,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上班前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每个矿仓内的矿(渣)储存情况,运输巷道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是矿仓及周边的顶板有无浮石和道路有无积水,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根据放矿规定,仓口以下2m不得继续放矿,不能放空矿仓,保证矿仓的正常使用。放矿前要听从中段长的安排,根据工作任务单进行放矿作业,禁止无工作任务单放矿。

234、放矿前要检查漏斗和振动放矿机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作业。

5、注意矿车运行速度,矿车行至岔道和弯道时,要提前打铃或声、光信号,以防撞车和伤人。

6、矿仓格筛有大块时,破碎人员在破块时要将安全带绑好、站稳,防止坠入矿(渣)仓。

7、随时清理下料口、道路口的剩渣、余矿,确保矿车道路畅通。

8、在操作振动放矿机放矿时,要均匀的放矿,不要将矿车放的过满,放矿结束后要将口用木板挡好,防止矿(渣)坠下伤人。

9、当下料口被大块卡死或悬顶时,要立即通知中段长和安全员,禁止进入下料口用撬棍撬被卡住的矿石,要由中段长带领相关人员进行爆破处理或用非爆破处理。

10、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11、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二十三、常压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工在锅炉运行前必须检查出水;回水阀门及排污阀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水泵是否完好,排气管有无堵塞现象,有问题及时处理。

2、操作工在锅炉给水前先补满水箱的水,要做到水箱随时水满,然后关闭水箱阀门、排污阀门、备用水泵阀门,打开出水、回水的所有阀门,打开补水阀补水。水位到水位计的上部5厘米为宜,关闭补水阀。

3、操作工在点燃锅炉后,打开挡烟板、灰门、关闭炉门,让其有充足的氧气助燃。

4、水温表到75—85℃时,可以打开水泵运行,如果水泵有异常响声,立即换水泵,有问题的水泵及时修理。特殊情况(如停电时间长)可排净锅炉暖气管道的水、以免冻坏、有电再开泵运行。

5、如停泵、封炉可关闭挡烟板、灰门、炉门,如再运行,可将温度降至85℃以下再开泵运行。

6、锅炉、水泵不可空烧、空转,排气管道要经常检查不可因堵塞使锅炉承

2压运行。

7、操作工换班前要清理炉渣、烟灰。

8、操作工要做到认真、仔细,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

9、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表。

第四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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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贵州分公司矿业公司修文铝矿银厂坡矿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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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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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1 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3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4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5 员工权益保障制度.............................................................7 员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8 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控制管理制度...............................................9 安全检查制度................................................................10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14 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制度........................................................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17 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19 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20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21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22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4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7 外部联系和内部沟通制度......................................................28 评审标准化系统的管理制度....................................................30 安全生产表现的认可与奖励制度................................................31 工余安全管理制度............................................................31 合理化建议制度..............................................................32 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33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制度................................................39 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41 应急保障管理制度............................................................43 应急评审与改进制度..........................................................43 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制度......................................................45 事故、事件调查与跟踪制度....................................................45 事故、事件的回顾制度........................................................46 安全奖惩制度................................................................47 设备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4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8 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49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9 隐患整改和排查制度..........................................................52 地下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52 顶帮管理制度................................................................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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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空区管理制度..............................................................54 井巷维护和报废制度..........................................................54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55 标识标志管理制度............................................................58 地下矿山领导带班及跟班制度..................................................59 交接班制度..................................................................59 安全会议制度................................................................60 安全生产反馈制度............................................................61 矿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1 企业内、外部联系与合理化建议制度............................................63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64 变化管理制度................................................................65 采空区管理制度..............................................................66 顶帮安全管理制度............................................................67 井下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70 井下通风与防尘管理制度......................................................71 消防管理制度................................................................75 用电管理制度................................................................84 设备管理制度................................................................86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制度........................................................97 设施管理制度................................................................98 出入矿井考勤制度............................................................99 井下紧急撤离与照明管理制度.................................................100 井下日常排险制度...........................................................101 作业过程管理制度...........................................................102 矿山企业识别、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制度.........................................102 矿山企业生产工艺系统管理制度...............................................104 矿山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105 矿山排土系统管理制度.......................................................106 矿山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108 矿山防灭火管理制度.........................................................108 防尘管理制度...............................................................109 人机工效管理制度...........................................................110 职业卫生监测制度...........................................................11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12 职业危害控制措施...........................................................113 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制度.......................................................114 员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116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117 安 全 检 查 制 度..........................................................118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122 矿山企业事故、事件报告制度.................................................123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事件处理制度.............................................12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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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绩 效 监 测 制 度....................................................127 安全生产表现的认可与奖励制度...............................................128 评审标准化系统的管理制度...................................................129 地下矿山作业环境制度.......................................................130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31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132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33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34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34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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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企业结合实情, 每年都设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向各车间班组分解,并参与绩效考核。

2、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或评价,在需要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及时的修正或更新。

3、矿山企业应确保全年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职业病发生为零,轻伤负伤率≤3‰;主要设备设施检测到位,平均无故障时间达到85%以上;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率为100%;危险源监控有措施、监测到位,隐患整改率为100%。

4、企业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对各级管理层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

5、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台帐,依据《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6、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法律意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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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时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确保公司掌握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性,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识别与获取

1、公司安全生产科应定期组织知识竞赛、问卷调查、事故事件分析报告会等,以此了解员工对依从法律法规等重要性的认识情况,提高员工对依从法律法规等重要性的认识。

2、公司办公室应与法律法规颁布部门、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

二、融 入

1、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将所获得的法律法规等融入到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中,需融入的管理制度有:责任制和制度;文件;操作程序或规程。此外,还需将这些法律法规等融入到过程或活动、培训等日常生产工作中。

2、公司办公室应依据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对所有层次员工进行培训。

3、公司办公室应及时给安全生产科发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评审与更新

公司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所掌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确保所掌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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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按《矿山安全法》规定,企业应设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机构的设置与人员任命要求、任命的更新、任命书等文件要每年进行,形成二级监管机制;

2、对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会议组织、记录等作出具体规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定期开会,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合格。

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最高管理者书面任命下列职位: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负责人、急救员、事故调查员、法律法规需增加的职位,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

5、有员工代表的职责,员工获得参与下列安全生产活动的机会:任务分析,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手册更新,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风险评价,相关安全过程的行动,变化管理的评审,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采用“问题解决小组”的方式来处理安全问题,“问题解决小组”成员接受了解决相应问题的技能培训,对员工拒绝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了公正的调查。

6、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标准化规范、系统评审、风险评价、内部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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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建 立

1、公司安委会负责建立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办公室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体、简明,界定必须清晰,便于公司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科进行考核,做到考核时有据可依。

二、说明与培训

1、公司安委会应就安全责任制内容对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所有员工能充分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安全生产科应就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向一般员工进行说明、培训,让所有员工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评审与更新

1、公司安全生产科应关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用性,定期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保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为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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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提供适宜的人力资源,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实 施

1、公司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科,安全生产科部长及其下属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知识和能力,并且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

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公司高管层中指定标准化系统负责人,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

3、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体、简明,界定必须清晰,方便相关部门进行考核,便于考核时有据可依。

4、公司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书面任命。委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并且委员中必须有员工代表。

5、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让所有员工了解安委会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及其主要职责。

6、安委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上要审查安全工作进展,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并就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由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必须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向。

7、公司办公室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具备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的要求,为了及时反馈和掌握各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安全管理系统化,安全会议专题化,依据《金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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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建 立

1、安全生产委员会构成: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成 员:(安全生产科长)

(采矿)(选矿)

(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技术科负责人、采矿工程师)

(供销科科长)(技术科工程师)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全生产科,张俊兼办公室主任。

二、实施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由安全生产科组织。

2、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委员会成员不得无顾迟到和缺席,迟到按每分钟1元的处罚,30分钟按缺席罚款50元。有必要时可扩大到安全员、班组长参加。

3、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学习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汇报、分析公司安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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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研究制定解决安全隐患整改的方案与措施;对公司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可以以现场会、事故分析会、学习会等形式召开。

4、每次会议必须认真填写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有安全生产科负责存档。

员工权益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尤其是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不会因拒绝工作而受到惩罚,进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

1、公司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权益保障制度。

2、公司办公室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员工权益保障制度。

3、制定的员工权益保障制度必须祥实、可操作性强。

二、实施

1、公司办公室应就员工权益保障制度与员工进行沟通,让员工切实了解所拥有的权益。

2、公司办公室应积极收集员工关心的问题,定期对所有问题进行答复,及时解决影响职工权益的问题。

3、所有员工都有参与安全、健康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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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员工都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5、所有员工有权拒绝存在安全、健康问题的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而且不会因此行为受到任何惩罚。

员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根据《十堰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2、工伤认定,以丹江口市劳动行政部门的认定书为准。

3、受伤员工应在20小时内,报告公司工伤经办人员。否则,属自动放弃工伤保险待遇。

4、受伤员工,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就医;自选医院诊疗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5、受伤员工就医过程中,通过不法途径使用诊疗项目规定外用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由受伤本人承担。

6、工伤员工的经济补偿待遇,依照《十堰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

7、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8、员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处罚。

9、工伤职工停工期满后,公司安排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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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结算经济补偿金。

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

1、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2、公司办公室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安全规章制度,并分发给所需要的员工。

3、所有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4、公司办公室应及时收集员工意见,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如需修订,应写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及修订的内容。

二、文件、资料的控制

1、公司办公室负责所有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建立文件资料清单。

2、内部借阅文件、资料要及时登记。

3、本公司文件、资料一般不得外借,需外借时必须由借阅人写申请,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并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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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发现安全生产过程和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的类型

1、定期综合检查

每月29日为公司综合大检查日,检查内容为公司所属范围的工艺流程、文明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以及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人员为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科负责对检查的隐患监督整改。每月检查前首先把上月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未能如期整改的隐患追究到整改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

2、巡回检查

各级领导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必须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重点危险源(点)的安全检查监督项目和整改项目的如期完成。车间主任、副主任实行日检查制,每天要检查一次本工区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班组长实行每班班前、班中、班后三次检查制。班前,检查作业岗位,使用的机械及工具和工人们的防护用品;班中,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情况的变化,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班后,查清交班时交清的安全事项及存在的问题。交接班检查,必须在上下两班工作地点共同进行,将交接事项记入交接班簿内,并相互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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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项检查

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对公司某一重点危险源(点)、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问题,会同公司或班组人员及时处理。每月不少于4次。

4、例行检查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主要检查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培训和持证情况,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设备、设施检测与维护保养情况,健康监护、劳保用品发放、职业危害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每月至少1次。

二、检查方法和规定

检查方法以检查表法为主,由公司安全调度课制定检查表。检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班组可以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公司,公司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管理机构及权限

1.安全生产科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

2.各部门和车间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3.安全生产科教育职责: ① 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

②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③ 结合实际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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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负责对特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

⑤ 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教育工作,提供有关安全教育资料。

⑥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⑦ 利用典型事故对职工进行现场教育; ⑧ 组织编写安全生产通报材料。4.各车间安全教育职责:

① 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科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 ② 负责车间内日常安全教育;

③ 负责对调入本车间的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 ④ 利用典型事故对车间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⑤ 结合本车间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宣传报道工作。5.各部门、车间安全教育权限:

① 安全生产科有权停止未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 ② 各部门有权拒绝接受未经一级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调入,必要时也可不准其上岗作业;

③ 车间对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① 新来公司员工由公司办介绍到安全生产科进行矿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职工本人持安全教育卡到车间进行车间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职工持教育卡由车间介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② 员工本人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持安全教育卡到安全生产科换安全教育合格的通知到公司办,公司办接到通知后,才能进行正式工作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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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级安全教育时间规定:新进公司井下作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72小时,地面工种不少于40小时。三、三级安全的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② 公司的安全方针、目标,企业生产特点及有关生产的规定; ③ 安全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④ 典型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2.车间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 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② 本车间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 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以及各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

④ 本车间以往发生的事故所应吸取的教训。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 本工种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事项; ② 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 本工种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使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

④ 本岗位以往发生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再生的措施。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5.公司内部调动的人员,都应接受各自岗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二是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还要对其专业的定期培训、轮训,以取得特种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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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对职工进行每年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2.教育形式:可利用各种会议、报纸、板报、标语、图片等。3.举办安全日活动。

五、其它人员的安全教育

1.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2.职工调换工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六、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

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进行。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每月20日为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日。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检查落实情况;根据各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原始记录情况;根据上次安全检查情况,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根据各车间各工种安全责任制,检查落实情况。特殊情况公司不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2、每次常规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都必须有检查的原始记录、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单位和责任人。

3、安全生产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负责日常督促生产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和竣工验收。验收记录必须有整改单位负责人、验收负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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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签字。

4、安全整改期间的设备、设施都必须停止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规启用。

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危险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危险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设专人负责,其储存限量按公安部门规定执行。

2、必须建立危险爆炸物品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3、必须建立爆破器材领退制度。

4、任何人不得私藏爆破材料,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存放爆破材料。一旦丢失爆破材料,必须严格追究处理。

5、爆破材料不得超量储存,不得发放变质、失效或外部破损的爆破材料。

6、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禁止领用爆破材料。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爆炸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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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是指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公司危险化学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爆索、导爆管、乙炔、液化气、氧气、等。

3、购买、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备案,并办理《准购证》。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供货单。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

6、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危险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流向记录,做到双人保管、双发双收、双人使用,必须按照物资部对危险物品使用记录的要求反馈使用情况,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8、危险化学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悬挂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应定期对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

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该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库房、车间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温州市云峰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调温、防火、灭火、防爆、卸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管理。

10、危险化学品各储存单位应该经常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库存标准进行管理。

11、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该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12、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炸物品;对变质、失效的爆炸物品执行销毁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有关单位制定销毁方案,并上报公安部门,在公安部门的监督下实施销毁工作。

13、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4、爆破人员以及剧毒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委会政审、公安部门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再持证上岗。

1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期提供特殊防护用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1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安全知识,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核。

17、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专业监督。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个人防护,进一步减少和消除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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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资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起的疾病,有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环境因素,例如:铅、苯、疾病、粉尘、高温、噪音等。

2、人事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所禁忌的职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3、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职业病的管理由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

5、职业病的检查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的员工。

(2)从事井下爆破、凿岩、出矿,井上破碎、皮带、筛分、磨矿等接触粉尘、澡音、毒品岗位的员工。

6、职业病检查:

(1)定期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检查所占时间按正常出勤对待,其他待遇不变。

(2)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建立健康档案(职业病的职业史、职业病接触危害史、职业健康检查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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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7、职业病的认定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小组签发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为依据,安全生产科记录备案、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单位无权认定职业病。

8、凡被确诊为职业病患者,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和工伤保险及有关政策。

9、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公司应当将上岗前、上岗期间、离岗期间的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10、必须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技术管理,搞好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和消除生产场所和使用场所有害因素的危害,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场所应当制定预防管理制度,编制预防措施计划,并布置、安排、实施和限期治理计划。监督好员工经常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安全生产科必须认真如实的建立职业病防治、治疗经费计划,建立相关档案。

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是确保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的一项重要性工作。为强化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排除、检测和防护工作,特订如下制度:

1、井下生产在采矿、工程爆破、凿岩的过程中要对粉尘、烟气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不断改善通风设施和条件,督促实行湿法作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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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带防护设施,不允许粉尘和气体超标。

2、每年组织员工进一次体检,防止生产性粉尘和气体进入人体引起人体器官的病变。

3、严禁将液化气等有毒气体带入井内。

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现场状况,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的危险作业实施方案,报安全生产科和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3、进行吊装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至少一人的现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进行爆破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专职、兼职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5、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6、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7、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作业中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等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的,要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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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大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人员研究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重特大危险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的,应立即将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撤离现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9、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一、目 的 :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二、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云峰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三、责任者: 安全生产科、技术科、特种作业人员。

四、程 序:

1.特殊工种的范围

(1)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压力容器操作;

(3)高、低压电工;

(4)

电焊、气割;

(5)通风工;

(6)其他规定的特殊工种。

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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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3.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科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3)经县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的伤亡是指本公司在册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伤、残、亡事故人员。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班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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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人员必须立即转报安全部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险肇事故和轻伤事故转报至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或经理的最迟时间为事故发生后12小时。

2、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由车间或部门写出书面事故报告,除留存外,应分送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及安全管理部门,分送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12小时。

3、发生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在接到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在2小时内,用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县主管部门和劳动安全监督部门。

4、公司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在报告同时,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事故调查组和调查员应立即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正确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尽一切可能减少事故损失,并认真保护好现场,不得人为地破坏或随意清理。

三、事故调查

事故处理一定要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领导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调查要求如下:

1、发生轻微事故,由车间、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并写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在2天内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科科。

2、一般事故发生后,以公司事故调查组调查为主,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并写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在2天内上报公司总经理。

3、发生报县劳动、安全监督部门的事故,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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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5天内报县劳动、安全监督部门。

4、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性事故,破坏性事故等事故性质。

5、开好事故原因分析会议和拟定防范措施,要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本起事故才予以结案。

6、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一定严肃处理。

7、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必须经下列审查批准后,方可结案。(1)轻伤事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查批准;(3)死亡事故,由政府劳动部门或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8、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放安全生产科存档备查。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各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指在设备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措施(安全设计、防护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改造),组织措施(安全教育、事故分析处理、安全考核审查),消除一切机械设备遭受损坏、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和环境遭受污染等因素或现象,避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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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二、购置设备必须具有: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质量证明书;

3、产品竣工总图;

4、安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进口设备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三、新购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安装调试。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应到上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经过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四、重大设备单位必须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安全检修制度。

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装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特种设备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七、安全设备(氧气呼吸器、氧气袋等急救器材)由安全生产科直接采购,根据设备作用和特点下发生产单位或要害岗位。由使用单位或个人保管使用的安全设备应定期保养、维修,做到随用随取,用之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租借,丢失或损坏。安全设备的使用由安全生产科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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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在设备运行期间要经常性的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以便发现操作上和设备上所出现的不正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防止异常情况的扩大和延续,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九、各单位负责人、兼职安全员要经常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科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带负荷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情况记录在案,存档管理。

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严重威胁安全时,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立即上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检修,其安全情况应记录在案。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控制,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须上报安全生产科及公司领导,予以研究解决。

十一、严禁设备运行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二、重大设备的计划检修实行工作审批制度。各单位将检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检修。

十三、所有设备在停运期间必须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的校正,使其保持安全可靠状态,附件零部件保持齐全、完好无损。

十四、设备经过长期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其实行淘汰制度。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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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过长期使用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又不能降低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十五、设备报废后要认真处理残体回收残值,任何人或部门不得将报废设备转卖。对于危险性和危害性较大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除按一般程序报废处理外,必须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报废申报与注销手续。

十六、必须保证设备使用场所的照明、安全撤离通道。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2、全生产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公司发布的安全文件;(2)公司各种安全证件;

(3)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职责;

(4)安全检查、隐患记录和隐患整改、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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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调查、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记录;(6)安全培训和安全会议记录;(7)其他有必要归档的安全文件。

3、安全档案中归档文件力求原件,如无原件,复印件亦可。

4、所有安全档案都必须保证真实可靠,一旦归档,任何人不得涂改、拆装、毁损。

5、安全档案调用必须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批准,否则任何人无权调阅。

6、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时间与公司生产经营时间同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终止后,安全生产档案交公司办公室封存。

外部联系和内部沟通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外部的联系,提高公司社会影响地位和良好印象;促进公司各部门及广大员工之间的交流,培养一种正确的沟通心态,减少误解和矛盾,融洽工作关系,建立和谐的沟通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部联系

1、与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建立良好密切友谊关系,获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信息和资料。

2、与上级各主管部门联系,应采取主动与合作的姿态。

3、创立上级政府和往来单位对公司的良好印象,提高公司的社会影响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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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准确、全面地关注和掌握上级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政策、法令的内容,其中有变化的内容及时与之联系了解,便于调整公司的经营决策及经营计划。

5、加强与上级各主管部门、友好往来单位的情感沟通,促进公司的自身建设和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与外部联系工作,准备要充分、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7、与外部联系要坚持原则,防止泄露公司机密。

8、与外部联系,讲求实效,维护公司利益,避免浪费和损失。

二、内部沟通

1、倡导坦率、真诚、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沟通氛围,树立端正的沟通心态。

2、采取面谈、书面、会议等沟通方式,发现问题时通过正确的沟通渠道,不应背后议论与传播。

3、各部门的分工有不同,部门之间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需保持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心态去沟通,以大局为重,不应带有本位情绪。

4、对于上级来说,下级工作的优秀表现或不足,下级思想和生活动态,要积极与下级沟通,养成倾听来自一线声音的习惯,减少误解,融洽关系。

5、下级发现上级的违规行为,管理方式产生意见和对公司的改革、发展有建议,基于事实,通过正确的方式进行坦诚沟通,有益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企业的改进,不该以偏见或报复的心态无理取闹。

6、做一个“好邻居”,当一个“好公民”。公司内每一位员工都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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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健康的心态、需求的心态、实事求是的心态,相互坦诚沟通,就问题谈问题,不要包含太多的个人情感倾向。在他人向自己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要乐于接受、积极改善,在沟通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增进同事之间的感情,建立良好、健康、和谐的工作关系。

评审标准化系统的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与有效性,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十堰罕王德山矿业有限公司

一、实 施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评审标准化系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2、标准化系统评审应依据真实反映公司安全管理状态的信息进行,例如安全生产记录、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安全措施计划落实情况等。

3、标准化系统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内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相关方的投诉、建议及其要求;资源(人、财、物)是否适宜;文件(制度)是否要修订;评价系统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等。

4、评审过程应形成文件,对评审情况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评审结果应及时与责任人、员工及相关方沟通。

5、应依据评审结果制定行动计划,并逐项实施计划。

6、公司办公室应妥善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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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表现的认可与奖励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实 施

1、公司安全生产科每月对综合检查,例行检查进行回顾分析,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评比一次,对安全生产表现好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不少于100元的奖励。

2、公司各部门、车间每月对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比,对表现好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班组不少于100元,个人不少于30—80元。

3、公司每季度进行评审一次,对安全生产表现好每月连续评比先进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不少于200元的奖励。年终总结评比先进单位及个人不少于300元的奖励。

4、对公司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和员工,或有好的建议及成果被采纳,公司根据贡献的大小进行奖励。

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促进公司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确保全矿安全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防范工余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搞好员工上岗前第一站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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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使员工置身于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中。

2、通过标语、公告牌板、橱窗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形势、安全知识、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理念的宣传力度。

3、工余时间,公司员工严禁聚众赌博,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4、员工要搞好环境卫生工作,严禁乱倒、乱丢垃圾,生活垃圾要放置垃圾池或垃圾桶,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举报查实者有奖。

5、员工要搞好安防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若发现盗窃、纵火等行为,将扭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于业余文化生活和健康娱乐活动,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7、员工上下班严禁违规骑摩托车。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各人自负。

8、爱护公司财产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如发现损坏公司财产,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令通报处罚。

9、员工要认同企业、热爱企业,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唾弃恶语相搏的丑耻行为。茶余饭后,相互尊重,不得打架斗殴,有损公司形象,轻则处罚,重则报公安部门绳之以法。

合理化建议制度

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向公司献计献策,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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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化建议是依靠全体员工的智力潜能、聪明才智,向公司献计献策,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二、全体员工向公司献计献策,要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施工质量;搞好安全文明生产;发挥管理效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节能减排,改进施工技术、工艺、机具等方面。

三、全体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出与本职职责无直接联系(除改进方面外)的,均属合理化建议范畴。

四、合理化建议以口头、书面(投入合理化建议箱)等方式上报,由总经理收集。

五、合理化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一旦采纳,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奖励标准和办法

1、属于合理化建议、建言的,能解决实际问题,奖励50~500元;

2、属于“小改小革”有一定成果,避免了各种工程隐患的,奖励500~5000元;

3、属于重大技术革新,增产节约、增效节支的,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5%奖励;

4、合理化建议以嘉奖令公布,建议人凭嘉奖令到财务领取奖金;

七、本制度未规定的内容的解释权,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分级、控制、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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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源管理的组织领导

1、危险源管理工作直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各车间成立危险源管理工作小组,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危险源的分级、确认和建档

1、通过从物质、能量和环境三个方面分析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进行辨识和分级。一般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地方;

B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多人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地方;

C级: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地方;

D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

2、确认和建档

A级危险源:由生产车间呈报公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讨论审核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后,安全生产科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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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危险源:由车间组织危险源管理工作小组讨论审核后,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呈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确认后,安全生产科建立档案;

C级危险源:由车间组织讨论,经车间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安全生产科确认,车间建立档案并报安全生产科备案;

D级危险源:由班组组织讨论,经车间工作小组确认审核,车间建档。

危险源确认后,填写危险源登记卡后归档。

三、危险源的管理

1、危险源的管理必须坚持“三定”、“三不推”的原则。三定:定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

三不推:岗位不推到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公司。

2、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负责、监督实施、单位落实的原则。分级管理是:按危险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具体负责是:每一个危险源、点有一个主要负责人;监督实施是:每一个危险源、点定一个监督部门检查督促危险源、点的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单位落实是:危险源、点所在的单位对危险源、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危险源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对危险源、点的安全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

2、及时向上级或向安全生产科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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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危险源控制点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归档;

4、监督单位的职责:

1、对危险源、点主要负责人的定期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2、对危险源、点责任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5、责任单位的职责:

1、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点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做好点检、巡检工作;

2、对本单位危险源、点存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监督岗位作业人员遵章操作。

6、危险源的分级管理

1、A级:由公司严格控制管理,具体负责人为公司领导,每季度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检测和评价。

2、B级:由安全生产科具体负责,每月组织有关技术、设备、安全等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检测,定期进行监察和复查。

3、C级:生产车间具体负责,每周组织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报安全生产科备案。

4、D级:由班组长负责,每班进行检查,报车间备案。

5、每次的检查记录,主要责任人必须签字后,A、B、C级报安全生产科归档,D级报本单位归档。

7、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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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负责人要按规定组织认真检查;

2、各监督单位要对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人要将检查表交安全生产科存档。

8、A、B级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警醒操作人员熟知存在的危险性和处理方法;主要负责人按牌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检查信息反馈到安全生产科备案。

四、危险源管理的奖惩

1、各危险源控制点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做到检查率100%,存在的问题100%按期整改。

2、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危险源管理工作考核小组: 组长单位:安全生产科

成员单位:技术科 财务科 办公室

3、考核小组的职责:

1、检查危险源点主要责任人对危险源点的检查落实情况;

2、检查责任单位危险源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3、每年 月 日前对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4、按奖惩规定进行落实。

4、考核内容

1、主要责任人是否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检查率要到100%;

2、危险源点存在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是否按“三定”“三不推”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3、各危险源点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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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危险源控制点的点检巡检记录是否齐全;

5、危险源控制点检查信息是否及时反馈;

6、各相关单位,存在的危险源点的档案台帐是否齐全。

5、奖惩

1、每年 月 日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2、各危险源点100%处于受控状态,给予责任单位202_—10000元的奖励;给予主要责任人A级1000—202_元奖励、B级500元—1000元奖励、C级300—500元奖励、D级100—200元奖励;给予监督单位1000—3000元的奖励。

3、各危险源点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或漏一处,责任人罚款100—200元,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整改,每少一次或漏一处的给予:A级扣减奖金50%;B级40%;C级20%。每增加一次或一处,单位奖金再递减10%。责任人奖金同比例递减。

4、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监督单位未指正和要求检查的,按上规定比例进行处罚;

5、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加倍处罚;

6、各危险点检查信息未及时反馈的,主要责任人给予50—100元的罚款,责任单位给予1000—202_元的处罚。

7、各危险源点发生一般性事故的给予主要责任人100—200元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202_元的处罚;监督单位给予200—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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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危险源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制,并给予奖励金额50%的罚款。

6、奖金的来源

1、罚没收入;

2、公司设立专门奖励基金。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制度

设有爆破器材储存仓库的单位应将此作为重大危险源,为保证爆破器材仓库的安全,防止发生爆炸和被盗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应设专人24小时看管;

2)库区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必须保证干燥物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3)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

4)库内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报警装置和防盗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保持完好;

5)爆破器材和存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⑪库房的存量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

⑫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库存放,炸药库应按规定高度堆放,不得超高;留有通道,其宽度不小于1.3米;

⑬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cm;货架高度不超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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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⑭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小于4厘米; 6)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⑪保管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与制度;

⑫爆破器材的收发、领用要有严格的制度和领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⑬堆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做性能监测;

⑭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⑮爆破器材应按照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⑯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⑰开箱应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⑱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隐患整改规定

1)有下列安全隐患的重大隐患,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生产,经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⑪不执行矿山开采方案;

⑫无证人员爆破作业,特殊工种无资格证上岗作业的; ⑬重大危险源管理,不符合上述规章制度的;

2)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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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出处理意见,本单位不能处理的应逐级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

矿山企业应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3)组织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矿山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服务协议,企业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2、规范急救管理:

1)每一班组至少任命两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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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3)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4)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5)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6)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出受伤害的原因。

3、事故管理要求

矿山企业应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4、潜在紧急情况认定:

1)认定依据是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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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考虑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3)以往的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作为认定参考;

4)地下矿山主要有自然灾害(如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等)、火灾、爆炸、滑坡等潜在紧急情况。

应急保障管理制度

1、矿山企业针对识别的紧急事件配置满足要求的应急队伍。在配置应急队伍时考虑下列人员:应急指挥,抢修与生产恢复,医疗救护,搜索与救援,泄漏清除和抑制,保安,通讯,后勤保障,任命急救员,依据风险建立消防和救护人员。

2、针对紧急事件进行应急能力评估,以确定所需的应急装备和支援来源,为应急人员提供完成应急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任命的急救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3、在进行应急演习时包括下列事项: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编写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确定演习现场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

应急评审与改进制度

1、矿山企业建立规范应急演练及对应急预案评审的制度。制度内容:应急预案必须进行评审,频率为每年一次;应急预案评审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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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安检部门组织,企业配合工作;应急演练的方法,应急演练的频率,应急演练的策划要求按预案进行;演练之前必须进行培训。

2、在进行应急演习时要求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编写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确定演习现场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3、对应急预案的演习检验应从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等方面检验其效果。

4、应急评审要考虑: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外部应急经验、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5、对应急预案的回顾包括下列事项:邀请外部机构参观和巡察现场,向外部机构提供现场布置图,与外部机构沟通并介绍应急准备有关事宜,向消防和应急响应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演习。

6、应急评审要考虑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外部应急经验,以及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等信息。

7、对应急预案的回顾包括下列事项:邀请外部机构参观和巡察现场,向外部机构提供现场布置图,与外部机构沟通并介绍应急准备有关事宜,向消防和应急响应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演习。

8、应急评审要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确保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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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制度

矿山企业制定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制度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安全生产教育的最好依据,为此:

1、企业按安全生产的目标要求,整理当月及过去一年的死亡、受伤、职业病、疾病、未遂事故的统计资料,统计数据用图表显示;

2、为便于统计分析明确以下指标及计算方法: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死亡率,未遂率;

3、针对下列内容进行分析:事故原因、种类,每部门事故、事件,伤害发生的时间特性,伤害发生的地点,致害物,伤害部位,受伤人员的年龄结构,哪一阶段的雇员,原因分析,不安全的行为和环境分析,职业卫生重要因素分析,工伤事故率分析,事故、事件费用分析,标准化系统元素分析。对职业病症进行评估,辨识非职业病或职业病,公布统计分析结果,向领导层汇报了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结果;

4、按上述分析结果寻找预防事故的规律。

事故、事件调查与跟踪制度

矿山企业建立的事故、事件调查与跟踪制度,由矿山企业安委会负责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矿山企业各部门人员对事故都有安全监管的义务,都有举报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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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2、企业规定发生事故、事件后,由安委会负责按“四不放过”的规定进行调查,要求对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询问、书面汇报或写匿名信的形式调查;对事故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应详细、真实。

3、企业应确定内部事故调查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专家参加调查,为调查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装置;

4、事故/事件的调查应查明直接和间接原因,查明标准化系统暴露的问题,分析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确定防范措施;

5、企业应在调查报告中确立与员工进行交流沟通的内容;将事故、事件调查的相关笔录和资料归档保存。

事故、事件的回顾制度

1、企业建立事故、事件的回顾制度为员工进行事故事件回顾提供环境与时间,以适当的方式唤起对过去事故的回忆,员工、班级依据要求进行事故事件的回顾;

2、事故回顾由班长牵头,并在需要时由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保留回顾记录;

3、企业经常对以往的和同类企业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回顾, 讨论已发生的事故事件的原因和防范措施,利用事故事件讲座来引发讨论和学习,总结经验教训,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一章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安全第一”是指在处理安全与生产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时,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及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及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

“预防为主”是在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在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只有以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预防为主”意味着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

“预防为主”要求对矿井自然灾害因素和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辨识、分析和评价,从管理角度研究如何有效地预防、控制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予以实施,达到防止灾变、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

“综合治理”是指预防事故和危害的最佳方法。它是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综合治理”意味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意味着发动群众,群策群力;意味着一项一项抓落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创造安全生产条件。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

1.坚持管理、装备和培训并重原则 2.坚持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标准 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1).强化安全法律观念。(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5).加大矿山安全监察力度。(6).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7).关口前移,做好事故预防工作。(8).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9).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第二章

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什么是法: 广义上讲,就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上讲,就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非成文法。

一、矿山安全生产主要法律

(一)刑法

刑法》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历经七次修订,其中,于202_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6)》对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犯罪,妨碍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等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具体规定如下:

(1)强令他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于202_年6月29日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8次会议通过,自202_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安全生产法》共7章97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五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法》同时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安全责任。

(三)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该法共8章50条,包括总则、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矿山事故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矿山安全法》主要内容包括:

(1)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2)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及防瓦斯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3)矿山企业员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5)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矿产资源法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矿产资源法》经过十年的实施。修正后的《矿产资源法》于1996年8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矿产资源法》共7章53条,包括总则,探、采矿资源的主要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矿产支援的开采,乡镇集体、个体采矿,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五)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_年10月27日通过,自202_年5月1日起施行。全法共7章79条,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二、矿山安全生产主要行政法规

(一)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10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1996年10月30日由原劳动部发布,共8章59条,包括总则、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矿山事故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它是对《矿山安全法》有关规定更详细的阐述,其相关章节与条文同《矿山安全法》基本对应,要求更加具体明确。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2_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条例》共有6章46条。包括总则、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应作如下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工伤保险条例

202_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条例》公分8章64条。包括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三、矿山安全生产主要部门规章

(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于202_年6月16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自202_年7月1日起施行。共分5章28条,包括总则、事故信息的报告、事故信息的处置、罚则和附则。该办法规定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于202_年4月1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自202_年5月1日起施行。共7章39条,包括总则、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的实施、奖励与处罚、附则。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

(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于202_年7月1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自202_年9月1日起施行。共分5章56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与202_年8月24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发布,自202_年11月1日起施行。共分5章56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该办法规定,所称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五)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于202_年12月28日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发布,自202_年2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规定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定义、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具体的安全生产作业规范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六)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2_年4月21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发布,自202_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2_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全文共29条,对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矿山安全生产主要标准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2_)

202_年11月2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以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向全社会发布,并于202_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于202_年6月22日由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并于202_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在全面总结近十年来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发布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两部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并将其合而为一,更名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_)

(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于202_年12月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自202_年3月1日开始实行,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原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原经贸委令第20号)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尾矿库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制定并颁布的。第三章

矿山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确立了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既包括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也包括也包括社会力量的监管。

一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等。

三是监察机关的监督。

四是对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

五是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是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四、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五、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六、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

八、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制度 第四章

矿山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2.知情权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

6.合法拒绝权

7.紧急避险权

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二、职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1.遵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2.服从管理的义务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5.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第五章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法律责任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实行依法治国的方针,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违法必究就是必须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危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又称行政制裁,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违反的程度和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与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又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大类。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它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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