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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20-97589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6 00:33: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2_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202_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2_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2_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2_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2_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答案:

1.(1)正确;(2)A、B、C、E 2.(1)错误;(2)正确 3.(1)正确;(2)A、B 4.A、B 5.(1)正确;(2)错误 6.(1)A;(2)正确

7.2 案 例 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_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2_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值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8)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9)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_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X X市X X区X X街X X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2.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2)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 520.00元/㎡调整合同价款。3.补充协议条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接着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问题:

1.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

2.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3.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 答案:

1.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2.该合同存在的不妥之处及修改: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4)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的“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说明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5)从该案例的背景来看,合同双方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应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后合同生效。

(6)专用条款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加框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合同520.00元/m²调整合同价款)与合同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的计算方法相矛盾,该条款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除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7)在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应该如何调整

3、首先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有乙方完成。如果需要有乙方完成,则应与甲方商签补充合同条款,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的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3案 例 三

背景:

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工业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择了甲、乙施工单位分别承担A、B标段工程的施工,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分别和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B标段所 需的部分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乙施工单位按照正常

的程序将B标段的安装工程分 包给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在采购B标段的锅炉设备时,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由自己的施工队伍 进行安装更能保证质量,建设单位便与设备生产厂商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并通知了监理单位和乙施工单位。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及质量记录分析,对A标段某部位隐蔽工程 的质量有怀疑,随即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要求剥离检验。甲施工单位称:该部位 隐蔽工程已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若剥离检验,监理单位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 延长工期。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B标段进场的配电设备进行检验时,发现由建设单位采购 的某设备不合格,建设单位对该设备进行了更换,从而导致丙施工单位停工。因此,丙施工单位致函监理单位,要求补偿其被迫停工所遭受的损失并延长工期。

问题:

1.在事件1中,建设单位将设备交由厂商安装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在事件1中,若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监理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3.在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试分析剥离检验的可能结果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处理方法。

4.在事件3中,丙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应该向监理单位提出?为什么?对该索赔事件应如何应处理。

答案:

1.不正确,因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2.监理单位应该对厂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符合要求,可以由该厂安装。如乙单位接受该厂作为其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设备厂的合同,如乙单位接受厂商直接从建设单位承包,监理单位应该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乙单位的合同;如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拒绝由该厂商施工。

3.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工程师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

重新检验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1)不应该,因为建设单位和丙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2)处理:

A.丙向乙提出索赔,乙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意向书。

B.监理单位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C.监理单位受理乙单位提交的索赔意向书。

D.总监工程师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初步确定费用额度和延期时间,与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

E.总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费用和工程延期作出决定。

7.4案 例 四

背景: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2_ m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价策略偏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短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到了多年不遇的抢暴风雨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受多年不遇的强暴风雨的袭击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不是因施工单位原

因造成的损失,故因有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18万元,因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收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的损失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于支付。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次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定范围应如何处理?

3.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 4.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应如何处理?

答案:

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协议形式很难取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 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当。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2年)内,仍享有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延期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费用,造成逾期支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进行调查、取证;

(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

(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4.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是: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5)工期给予顺延。

处理方法:

(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

(2)工程修复、重建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3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4)16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6)2.4万元的清理现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7.5 案 例 五

背景: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无线电发射试验基地

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8天。由于该项目急于投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见图7-1,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图7-1 发射塔试验基地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

实际施工工程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在房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弱下卧层,按甲方代表指示乙方配合地址复查,配合用工为1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增加直接费4万元,因地质复查和处理是房屋基础作业时间延长3天,工人窝工15个工日。

事件2:在发射塔基础施工时,因发射塔设计尺寸不够,甲方代表要求拆除已施工的基础,重新定位施工。由此造成增加用工30工日,材料费1.2万元,机械台班费3000元,发射塔基础作业时间拖延2天。

事件3:在房屋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项工作作业时间延长2天。

事件4:在房屋装修施工基本结束时,甲方代表对某项电器暗管的敷设位置是否准确有疑义,要求乙方进行剥离检查。检查结果为某部位的偏差超出了规范允许范围,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合格后甲方代表予以签字验收。该项返工及覆盖用工20个工日,材料费为1000元。因该项电器暗管的重新检验和返工处理使安装设备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了1天。

事件5:在敷设电缆时,因乙方购买的电缆线材质量差,甲方代表令乙方重新购买合格线材。致使完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作业时间延长4天,材

料损失费8000元。

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安装设备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该项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为60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为什么?

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为多少?

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天/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该工程综合取费率为30%。则在该工程结算时,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

答案:

1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该项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2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发射塔设计位置变化是甲方的责任,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该项工作的拖延时间(2天)没有超出其总时差(8天)。

事件3不能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4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分项工程剥离检查,检查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不予补偿。

事件5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购买的材料质量和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

事件6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通过采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给予工期奖罚的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2.(1)通过对图7-1的分析,该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3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7-1中所有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记过表明:关键路线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实际工期为42天。

(2)将图7-1中所有由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书加到原设计相应工作的持续时间上,计算结果表明:关键路线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工期为41天。41天—38天=3天,所以该工程可补偿工期天书为3天。

(3)工期罚款为:[42—(38+3)]*5000元=5000元 3.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有:

(1)由事件1引起的索赔款:[(10*30+400000)*(1+30%)+15*18]元=52660元

(2)由事件2引起的索赔款:[(30*30+12000+3000)*(1+30%)]元=20670元

(3)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52660元+20670元=73333元

7.6 案 例 六

背景:

某建筑公司(承包人)与某建设单位(发包人)签订了建筑面积为2100㎡的单层工业厂房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20周。承包人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计划,见图8-1和表8-1,并获得工程师的批准。该项工程中各项工作的计划资金需用量由承包人提交,经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作为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依

据。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在工程进行到

4、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

5、正确的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索赔工期多少周?

6、承包方合理的费用索赔额是多少? 答案:

1、该工程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及 3.重新绘制的(1)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在下月起个月平均扣回。

(2)保修金按5%扣留,从 问题

1.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多少?费用多少?

2.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起扣点为多少?保修金数额为多少? 3.每月实际应结算工程款为多少? 答案:

1.(1)工期索赔计算:

1)机械故障检修1天,属承包商原因,工期不予补偿。2)公网停电2天,属业主的风险责任,应予补偿。

3)设计变更导致的返工时间2天和停工歹徒15天,均属于业主的责任,应予补偿。

4)承包商机械检修2天,属承包商原因,不予补偿。

故承包商可索赔工期:2天+2天+15天=19天(2)费用索赔计算:

1)防雨损失费2万元,属于合同中约定的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不予补偿。2)公网停电损失3万元,属合同约定的应有业主承担的风险,应予补偿。3)设计变更导致的返工损失5万元,停工待图损失6万元,属于业主的责任,应予补偿。

4)承包商自身的机械修理费1万元,属于承包商原因,不予补偿。5)承包商赶工期导致的赶工措施费5万元,属于承包商原因,不予补偿。

故可索赔费用为3万元+5万元+6万元=14万元、2.(1)该工程预付款为6000万元*20%=1200万元 起扣点为6000万元*40%=2400万元 保修金为6000万元*5%=300万元(2)每月实际付款: 2月份:实际完成1000万元

应支付1000万元*0.9=900万元 累计1200万元+900万元=2100万元 3月份:实际完成1200万元 应支付1200万元*0.9=1080万元 累计2100万元+1080万元=3180万元 4月份:实际完成1200万元

应支付12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0.1-1200万元*0.1)=820万元

5月份:实际完成1200万元

材料上(140-130)/130错误!未找到引用源。*100%=7.69%>5%,应调整价款。

调整后价款为1200万元*(10.15+0.6*(140/130)错误!未找到引用源。+0.25)=1200万元*1.046=1255万元

实付:1255万元—300万元+3万元=948万元

6月份:实际完成800万元

人工上涨:(120-110)/110 *100%=9.09%>5% 调整后价款:800万元*(0.15*错误!未找到引用源。0.6+0.25)=810.91万元

实付:810.91万元—300万元—11万元=521.91万元 7月份:实际完成600万元

工期提前奖励:(10+19)*1万元=29万元 实付:600万元-300万元+29万元=329万元

7.8 案 例 八

背景:

某项目属于高科技产品制造项工程,全生命周期及生产周期短,对项目的建设周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业主采用了“快速跟进”的项目管理模式,又称平行发包模式。配合平行发包模式,在合同中包含了支付预付款占合同总价40%~60%的条款,初始施工进展神速,达到预期设想。但随着合同价格问题等风

险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体现,整体工程出现了执行难、索赔多的局面。

同时,由于宏观经济层面出现钢材价格猛烈上涨(根据国家统计数据,半年时间上涨40%)、工程行业招投标全面推行新的与国际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等原因,使该工程合同索赔矛盾更加突出。

工程主厂房钢结构工程合同经邀请招标、价格谈判,于202_年9月15日签订,单价包死合同,工程量依实计算,工程总量暂定2500吨,并有下列条款“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包死(无论定额和取费标准及材料价格如何变化工程单项造价均不增减)”。当期钢板材料(主材)市场销售价为3700元/吨,此后伴随工程进度,钢板材价格大幅上涨:至202_年12月底,期间完成工程量2500吨,钢板材料(主材)市价平均上涨至4200元/吨;202_年1月1日至今,期间完成工程量202_吨,钢板材料(主材)市价平均上涨至4700元/吨。施工承包商于202_年3月底以“市场原材料价格猛涨(即通货膨胀),施工方严重亏损,无力履约”为由,向业主提出书面合同变更及索赔:要求变更“工程单项造价均不增减”条款,同时要求202_年1月1日至今期间,工程单项造价补偿价差=4700-3700=1000元/吨。与此同时,施工现场全面停工。

问题:

作为业主方的高层决策者,该如何解决这个严重的问题呢? 答案: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业主方的高层决策者听取了相关几方的意见。(1)施工方意见

作为具有国际工程承包经验的施工方认为当前签订的该国内工程合同,虽然在很多方面与国际接轨,但存在着以下情况:

1)即使与国内工程标准合同相比,本合同约定条文亦过于简单,省略了较多有关工程经济方面的详细约定,特别是关于经济变更、纠纷方面。

2)单价包死合同本身就是风险最大的合同,按照国际惯例和工程惯例,一般都需要事先约定风险程度,如工程总价的正负3~5%范围之内(国际工程承包行业平均利润率在3~5%),超出部分双方另行约定。在国内,称为包干系数。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施工方已经为业主承担了部分风险,但业主想把所有的风险完全转嫁给施工方,类似“生死”合同,既不合理更不合法,同时违

背了合同双方权利对等、风险共担原则。

4)合同是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的,违背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即使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国家相关的法规,价差是需要调整的。

(2)业主方工程合同主管部门意见

1)由于宏观经济层面出现钢材价格猛烈上涨(根据国家统计数据,半年时间上涨40%),对这种情况虽有所考虑,但上涨幅度过猛超出合同双方预期,是极特殊情况,客观上造成合同双方共同违约。

2)由于以往工程工期均较短,在1年之内,并且以往材料价格波动幅度也较小,再加之本合同延续了以往工程的合同文本,而以往工程的合同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问题,因此,以往不是问题的问题,在当前特定的情况下成了大问题。与时俱进是非常必要的。

3)实行通用、标准合同是非常必要的。

4)大多数业主均有“把所有风险完全转嫁给施工方”的倾向,实际证明这样做,只会引起施工方的敌意,破坏双方合作的诚意,得到的将会是两败俱伤:施工方严重亏损,无力履约;项目全面停工,项目整体失败,业主血本无归,业主将承担100%的风险。两相比较,业主损失更大。(3)业主方工程合同审计部门意见

1)工程合同管理与国际接轨是必然趋势,根据国际上的经验,业主是合同双方中的弱者,施工方是合同双方的强者,合同保护弱者,但决不是偏袒弱者。对于业主来说,签订一份严谨、规范的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这才是真正的“做甲方不做上帝”的心态。

2)对于业主方工程合同主管部门来说,既负责合同的签订又负责合同的执行,在这个过程中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合同管理也应该是“预防为主、群策群力”,而尽量避免“事后验尸”。业主方工程合同审计部门作为施工过程审计而没有参与合同谈判、合同起草等事宜,事后弥补往往力所难及。

3)根据该合同的实际情况,对于合同中甲乙双方均未明确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经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索赔受理及决策

业主方的高层决策者在听取了相关几方的意见后,同意受理施工方的索赔。正所谓“索赔事出有因,源于合同,终于合同”。以合同为中心,以工程施工文件、市场价格数据为证据,双方经过艰苦的价格谈判,签订了补充协议:工程单项造价补偿价差=600元/吨

3.索赔案例反思

虽然该合同变更、索赔暂时告一段落,但它却给项目的高级管理者留下了深深的思考:离开了合同,项目就寸步难行,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如何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非常重要的就是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如何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呢?建议如下:

1)合同管理是一个从招投标开始到签订合同再到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即以全面质量管理思想管理合同,是非常必要的。从本项目的管理看,前后脱节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在合同管理中引入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将是下一步管理工作中一个可能的尝试:管理者注重“细节”管理,更要注重“关节”管理,不换思想就换人。

2)合同执行难,难在何处!难在索赔及执行。因此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索赔是一个复杂的解决过程,如何索赔,需要运用风险管理、冲突管理、谈判沟通管理等多种管理工具,对项目经理的综合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项目经理如何做好索赔管理的理论学习与管理实践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个人修炼难题: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3)万事开头难。索赔管理如何入手呢?应该抓住“成本分析”这一管理工具!因为市场经济下任何价格总是在成本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不管是企业中的管理还是项目中的管理,做好成本管理这一基础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即:一切都要用“数字”来说话,一切都要用“数字”来管理。

7.9 案 例 九

某国际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综合案例分析。

202_ 年 5 月,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毛里求斯公共事业部污水局签订了

承建毛里求斯扬水干管项目的合同。该项目由世界银行和毛里求斯政府联合出资,合同金额 477万美元,工期两年,监理工程师是英国 GIBB 公司。该项目采用的是 FDIC合同条款。

按照该项目的合同条款的规定,用于项目施工的进口材料,可以免除关税,我方认为油料也是进口施工材料,据此向业主申请油料的免税证明,但毛里求斯财政部却以柴油等油料可以在当地采购为由拒绝签发免税证明。我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认为这与合同的规定不相一致,因此我方提出索赔,要求业主补偿油料进口的关税。

1、索赔通知

按照 FDIC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如果承包商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或参照合同的其他规定,认为他有权获得任何竣工时间的延长和(或)任何附加款项,他应通知工程师,说明引起索赔事情或者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发出,并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者情况之后的28天,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承包商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并且雇主将被解除有关索赔的一切责任。否则本款以下规定应适用。

我方按照上述规定,在 202_ 年 9 月 15日正式致函监理工程师,就油料关税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将在随后递交,并将该函抄送了业主。

2、索赔记录

按照 FDIC施工合同条款规定:承包商还应提交一切与此类事件或者情况有关的任何其他通知(如果合同要求)),以及索赔的详细证明报告。

承包商应在现场或者工程师可接受的另一地点保持用以证明任何索赔的可能需要的同期纪录。工程师在收到根据本款发出的上述通知后,在不必事先承认雇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督此类纪录的进行,并(或)可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同期纪录。承包商应允许工程师审查所有此类纪录,并应向工程师提供复印件(如果工程师指示的话)。

因此,我方在每月的月初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上个月实际采购油料的种类和数量,并将有我方与供货商双方签字的交货单复印附后,以便作为计算油料关税金额的依据。监理工程师肯定了我们的做法,要求我们继续保持记录并按月上报。

3、索赔报告

按照 FDIC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在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引起索赔的事件或者情况之日起42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且由工程师批准的此类其他时间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足够详细的索赔,包括一份完整的证明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的依据以及索赔的工期和(或)索赔的金额。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或者情况具有连续影响:

(1)该全面详细的索赔应被认为是临时的。

(2)承包商应该按月提交进一步的临时索赔,说明累计索赔工期和(或)索赔款项,以及工程师可能合理要求的此类进一步的详细报告。

(3)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且由工程师批准的此类其他时间内),承包商应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关键是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只有在索赔报告中明确说明该项索赔是依据合同条款中的某一条某一款,才能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信服。为此,我方项目经理部仔细地研究了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算,这样加上我方的管理费,计算得出索赔金额。关税税率的复印件也作为索赔证据附在索赔报告之后。

4、工程师的批复意见

按照 FDIC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在收到索赔报告或该索赔的任何进一步的详细证明报告后42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建议且由承包商批准的此类其他时间内),工程师应表示批准或者不批准,不批准时要给予详细的评价。他可能会要求任何必要的进一步详细报告,但他应在这段时间内就索赔的原则作出反应。

工程师审议了索赔报告后,正式来函说明了他们的意见,并将该函抄送业主。他们认为免税进口材料必须满足两个要求:

(1)材料必须用于该项目的施工。(2)材料不是当地生产的。

工程师认为油料完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因而承包商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申请免税进口油料。

5.业主的批复意见

业主在审议了我方的索赔报告和工程师的批复意见后,仍然坚持他们的意见,认为油料是当地材料,拒绝支付索赔的油料关税金额。

至此,由于与业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这个索赔变成了与业主之间的争议,也就进入了争议解决程序。

6.争端裁决(DAB)

(1)DAB的委任和终止。合同双方应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日期前,任命DAB的委员。三位委员均需经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批准。委员费用也由双方支付。

(2)DAB解决争端的的程序见图7-5.

图7-5 DAB解决争端的程序

按照以上条款的规定,我方在202_年2月26日致函工程师,要求就油料免税事宜提交争端裁决。按照合同规定,DAB应该将裁决结果在84天内即202_年5月20日之前通知业主和我方。

202_年5月16日,我方收到裁决结果。在裁决书中,DAB首先声明裁决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和承包商的要求作出,并且叙述了索赔的背景和涉及的合同条款,简要回顾了在索赔过程中承包商、工程师和业主在往来的信函中各自所持的观点。最后工程师得出了一下四点结论:

(1)柴油、润滑油和其他石油制品不是当地生产的,因此,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只要是用于该项目的施工的油料,在进口是就应该免除关税。

(2)免除关税只适用于在进口之前明确标明专为承包商进口的油料,承包商在当地采购的已经进口到毛里求斯的油料不能让你更免除关税。

(3)毛里求斯财政部的免税规定与合同有冲突,承包商应该得到关税补偿,补偿金额从承包商应该得到免税证明之日算起。

(4)在同等条件下,财政部已经有签发过柴油免税证明的先例。根据以上结论,DAB作出了如下的裁决: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承包商有权安排免税进口用于该项目施工所需的柴油和润滑油,因此,承包商应该得到进口油料的关税补偿。补偿期限从202_年10月22日开始(我方申请后应该得到免税证明的时间,业主及财政部的批复期限按2个月计算)到该项目施工结束。

从该裁决结果可以看出,DAB确实是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作出裁决,这个裁决结果对我方十分有利。

但是尽管DAB作出了明确的裁决,业主仍然致函DAB,表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

鉴于这种结果,经过项目经理部内部讨论并请示公司总部,考虑到该项目的油料用量不大,索赔金额有限(约15万美元),如果提请法庭仲裁,不但会影响我公司今后业务的开展,而且开庭时还要支付律师费用,就是打赢这场官司,索赔回来的钱扣除律师费用也所剩无几,因此决定不提出法庭仲裁,但争取能够与业主友好协商解决。

7、解决争议的 处理那些工程师的裁决不被双方认可的争端。

(3)该仲裁应以“法律和语言”规定的日常交流语言作为仲裁语言 仲裁人应有全权公开、审查和修改工程师的任何证书的遣返、决定、指示、意见或评估,以及任何争端裁决委员会有关争端事宜的决定。无论如何,工程师都不会失去被作为证人以及向仲裁人提供任何与争端有关的证据的资格。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在上述仲裁人的仲裁过程中均不受以前为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而提供的证据或论据或其不满意通知中提出的不满理由的限制。在仲裁过程中,可将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作为一项证据。

工程竣工之前或之后均可开始仲裁。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工程师以及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各自义务不得因任何仲裁正在进行而改变。

由此可以看出,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争议最终的解决办法是仲裁。仲裁往往会花费很长的时间,而且争议双方为了赢得官司,都要请最好的律师,而律师的费用通常是按小时计算的,非常昂贵。因此,在打算与业主对簿公堂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从该项目的油料关税索赔几乎完整的索赔过程中可以看出,一个完整的工程索赔实际上包含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争议的解决过程。而在国际承包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有利益冲突,业主总是想用最少的投资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个工程,承包商在实施这个工程时总是想用最小的投入赚取最大的利润,因此二者之间的争议,绝大多数还是有索赔引起的。

第二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2_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监理工程师于202_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2_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2_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2_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2_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B.内容合法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B.赔偿金C.继续履约D.没收抵押物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B.2年C.3年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

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2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_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2_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值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

(8)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9)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_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X X市X X区X X街X X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2.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条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

(2)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

520.00元/㎡调整合同价款。

3.补充协议条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接着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

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问题:

1.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

2.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3.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

如何处理?

三、案 例 三

背景: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定范围应如何处理?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2_ m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短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到了多年不遇的强暴风雨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受多年不遇的强暴风雨的袭击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因有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18万元,因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收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的损失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于支付。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定范围应如何处理?

3.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

4.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应如何处理?

一、答案

1.(1)正确;(2)A、B、C、E

2.(1)错误;(2)正确

3.(1)正确;(2)A、B

4.A、B

5.(1)正确;(2)错误

6.(1)A;(2)正确

二、答案:

1.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2.该合同存在的不妥之处及修改: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4)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的“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说明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5)从该案例的背景来看,合同双方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应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后合同生效。

(6)专用条款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加框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合同520.00元/m²调整合同价款)与合同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的计算方法相矛盾,该条款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除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7)在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应该如何调整

3、首先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有乙方完成。如果需要有乙方完成,则应与甲方商签补充合同条款,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的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答案:

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协议形式很难取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 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当。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2年)内,仍享有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延期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费用,造成逾期支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进行调查、取证;

(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4.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是:(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5)工期给予顺延。处理方法:(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2)工程修复、重建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3)3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4)16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6)2.4万元的清理现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篇: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主讲:李生梅

案例一:招标公告范例

永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金建交(202_)25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202_)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和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永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永昌县城关镇东关路南侧

• 2.2建设规模: 2700㎡

• 2.3计划工期:150天(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建筑和安装工程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者。•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4.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5.1请申请人于202_年04月15日至202_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昌市粮食局侧楼良友招待所310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_年月侧楼良友招待所310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建设信息网和金昌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 标

•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 联 系 人:联 系 人:

• 电话:电话:• 案例二

• 【背景】某工程投资4500万元,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编制完成后,招标人为了充分吸纳潜在投标人,分别在该省日报、《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其中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全文,而在《中国经济导报》上发布的内容做了大大的删减,注明招标全文见《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并规定在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潜在投标人须提交50%的投标保证金(8万元)才能购买,以确保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参与投标,防止招标

失败。

• 【问题】:招标人在上述发布招标公告过程中有哪些不正确行为?为什么?

• 【答案】:有两种不正确的行为:

• 1招标文件时只能收取招标文件的成本费用和图纸押金。

2、在不同发布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

案例三:招标公告发布后调整资格条件

【背景】某隧道工程设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其中的资格条件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近三年完成过隧道规模不少于本次隧道建设规模三项以上的设计业绩;

(4)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

• 案例四: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资格审查

• 【背景】:某政府投资工程采用委托招标的方式组织施工招标,依据相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资格预审文件》(202_年版)编制,招标人共收到16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中2份申请文件是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后2分钟收到,招标人按以下程序组织了资格审查:

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审查委员会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批和比较,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1人,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技术、经济专家3人。

2、对资格申请文件外封装进行检查,发现2份申请文件的封装、1份申请文件的封套盖章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为无效文件,审查委员会认为只要在审查会议开始前送达的申请文件均为有效,这样,2份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由于其外封装和标识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为有效

文件。

3、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发现有1家申请施工的施工资质为其子公司施工资质,还有1家联合体申请人,其中1个成员又单独提交了1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委员会认为这3家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4、审查委员会通过上述审查程序,确认了通过以上2、3步的10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了审查,并向招标人提交了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确定了审查申请人名单。

5、该项目要求确定7个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没有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逐一进行评审和比较,而采用了去掉3个评审最差的申请人的方法,其中1个申请人为县区级施工企业,有评委认为其实力差,还有1个申请人据说爱打官司,合同履约信誉差,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这两家去掉。对剩下的8个申请人找不出理由确定哪个申请人不合格,一致同意采用抓阄的方式确定最后1个不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从而确定了剩下的7个申请人为投标人据此完成了审查报告。

【问题】

1、上述审查过程有何不妥?为什么?

2、如果审查文件中规定确定7名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是否可以通过上述资格预审的10人中直接确定,或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7名人参加投标?为什么?

【答案】

1、有3处不妥:

第一步审查委员会的构成比例不合适,规定技术经济专家不能少于总人数的2/3,应该为4人,招标人不能超过1/3,应为1人,本案例中有2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也属招标人)

第二步2份截止时间递交的申请文件为有效文件的结论不正确,应为无效文件。同时,对封装

不合格的申请文件进行检查并据此判断申请文件无效的做法属于审查委员会人员越权,因为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标准和方法,对招标人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第五步对申请人实行了歧视待遇,如认为县级施工企业实力差的做法和以不合理的条件排除限制潜在投标人,如以抓阄的方式确定最后一个不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2、不能采用直接确定或抽签的方式,应该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确定进一步的排序方法,以便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申请人的排序,进而推荐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问题】

1、上述三种意见正确与否,说明理由并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

【答案】

上述三种意见中,第二、三种意见的结论正确,但其理由以及第一种意见均不正确。第一种意见不正确,因为看一个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不能看该联合体成员中是否有满足需要的资质等级,第二三种意见虽然正确,但理由不正确,本案中,由于协议分工中联合体成员A承担钢结构施工,成员B、C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所以联合体的钢结构专业施工资质为一级,装饰装修专业施工承包的资质为B和C两个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的资质,即装饰装修施工三级,故该联合体的资质为钢结构专业施工资质为一级,装饰装修专业施工三级,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答案】

• A、B、C、D、E五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F、G、H三家投标文件应当受理。

• 因为A、B两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 C单位在开标后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合理,因为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开标后补交应当拒绝接受。

• D、E单位也不受理,因为两家单位都是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应受理。

• 【答案】

1、招标人确定进入开标和唱标投标人的做法不合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资格后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内容,应有评标委员会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完成。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所以投标人参加开标是一种自愿行为,如果不参加,视为其放弃了这项权利,不能以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而判定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招标人在唱标过程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不正确。

• B投标函有两个报价,应直接宣读两个报价,不能要求该投标人确认其报价中的哪一个报价,否则相当于允许投标人二次报价,违反投标报价一次性原则。C在投标函上填写的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招标人无需去查对工程报价汇总表,直接按大写唱标即可。招标人对D单位仅需按招标要求唱标即可,不应宣读为废标。属越权行为。

3、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上没有权利否决所以投标,应当有评标委员会否决。正确的做法是招标人组织接收的6份投标文件开标,然后将这6份文件交由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比较。

• 【答案】

1、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不合理,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能少于总人数的2/3.•

2、在评标过程中3、4、5、6、7步存在问题。

• 第3步按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评标细则评标不合理,违反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评审,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在评标时不能采用的规定。

• 第4步对招标文件的封装检查属于招标人的职责,不是招标代理机构。

• 5-7步按评分细则打分的做法错误,如上所述,评分细则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评分的依据。

• 【答案】

1、《招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内容有明显的限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特别是不能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或变相修改。

2、本案中,招标人向A公司提出的要求实质上等同于代替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与投标人就价格、投标方案进行了谈判,许可了投标人A二次报价、二次递交投标范围,所以不合理。

3、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的行为超越了法律赋予其的权限,所以该评标结果无效。• 【答案】

1、招标人定标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定标过程中,招标人无权修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除非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违规。

2、本案中,对于第一标段,A单位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而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有效,属于评标委员会违规,事后招标人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重新进行评标。对于第二标段,招标人应就评标结果中存在的影响投标人排序的计算错误一事,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投标委员会更正其在评标结果中存在的计算错误,进而依据更正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答案】

• 1)、开标时间202_年10月14日下午2:00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_年10月12日下午4:00不一致,应为同一时间。

• 2)、招标公告内容不全,还应该有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

• 3)、招标文件停止出售的时间不妥,应该自出售之日起到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案例4个工作日)

• 4)、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妥,应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价格谈判不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6)、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期限和合同价格不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本案例超出30日。• 中标人的中标价格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其中标价就是合同签约价,下浮0.5%后作为签约价不合理,违反了招投标法。

• 【答案】

1、各事件处理及理由如下:

• 事件1: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没有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属于废标情况。投标人H的投标总价与其报价文件中总价不一致,应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其中标价。但在评标过程中,应对报价文件中的偏差,按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改总价的原则确定投标人H的评标价,进行评标。

• 事件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报价或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评标人在询标时应要求该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果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废标处理,但G单位在应标时,不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合理说明,反而对其报价做了修改,等同于二次报价,明显的改变了原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故应做废标处理。

事件3:询标时,投标人A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笔误进行勘误是允许的,但提出投标工期的修改属于对实质性的内容进行修改,应为废标。

• 事件4:评标报告应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又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又不陈述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事件5: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在这一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只能就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一些细微偏差进行谈判,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进行细化,但不得实质性修改,中标人认为合同条件过于袒护招标人,提出修改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如果H公司坚持要修改合同主要条款,否则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视其放弃中标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申请解除与H的合同关系,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人提出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再次降价10%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招标人坚持降低的话,中标人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并要求招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他违约责任,退还投标保证金。

2、应推荐H、E、F三家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四篇:工程合同案例及答案分析

【案例一】

2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 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 改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二】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砖混机构住宅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_年3月21日 竣工日期:202_年9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

(六)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七)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_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市××区××街××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 ⑵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调整合同价款。

三、补充协议条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 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问题:

1.上述合同属于那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

2.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当之处?应如何修改?

3.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问题2:

答:该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修改: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_)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4.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的“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5.从该案例背景来看,合同双方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应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后该合同生效。

26.专用条款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调整合同价款)与合同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相矛盾,该条款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除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7.在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应如何调整。

问题3: 答:首先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则应与甲方商签补充合同条款,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的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案例三】

某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乙方的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取得质量认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

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问题: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3.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较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数天季节性大雨后又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实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试问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审理?

答案:

问题1: 答:造价工程师的拒绝正确。其原因:

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一般地讲,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对该部分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可以认为是承包商的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一般在业主没有批准追加相应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乙方自己承担。

问题2:答: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造价工程师批准执行,这一批准的变更价格,应与承包商达成一致,否则按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解决。

问题3:答:造价工程师应对两项索赔事件做出处理如下:

1.对处理孤石引起的索赔,这是预先无法估计的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2.对于天气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⑴对于前期的季节性大雨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由此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不能给予赔偿。

⑵对于后期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不能视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按不可抗力处理由此引起的索赔问题。被冲坏的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实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走的部分材料,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等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承担;损坏的施工设备,受伤的施工人员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员窝工和设备闲置等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案例五】

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该项目甲方于××年10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合同日历工期为2年5个月。因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

在工程施工1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开张营业。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元人民币,但只付1400万人民币。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2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

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因此,装修商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1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并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共计75万元。共计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

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成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

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晋级的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装饰工程公司提出的索赔15.2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被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

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

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

2.如果在装修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 3.对于乙方因工程款纠纷的起诉和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的起诉,法院应否予以保护?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答案: 问题1: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并且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

问题2: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主体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在保修期内,当发现主体施工质量有问题时,业主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修理。承包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业主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显然,如果装饰施工中发现的主体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属实,应按保修处理。

问题3: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2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所以,不予保护。而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被告后,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其诉讼权利应予保护。

【案例六】

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因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 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得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得索赔证据有哪些?

4.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通知。答案:

问题1: 答:该项施工索赔能成立。施工中在合同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属于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差异,属于甲方的责任范围。

问题2:答:本事件使承包商由于意外地质条件造成施工困难,导致工期延长,相应产生额外工程费用,因此,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问题3:答: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记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等; 14.工程验收被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16.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7.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问题4:

答: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 ⑴索赔信; ⑵索赔被告;

⑶索赔证据与详细计算书等附件。索赔通知的参考形式如下:

索赔通知

致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我方希望你方对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问题引起重视。1.在合同文件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未遇到松软石。

2.在合同文件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了坚硬岩石。由于第1条,我方实际施工进度提前。

由于第2条,我方实际生产率降低,而引起进度拖延,并不得不在雨季施工。

上述施工条件变化,造成我方施工现场设计与原设计有很大不同,为此向你方提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要求,具体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依据与计算书在随后的索赔被告中。

承包商:××× ××年××月××日 【案例八】

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造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回填压实至一定设计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须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该项工程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然而,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到设计标高,但仍未见老土,且在基坑和场地范围内仍有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

问题:

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该怎么办?

2.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事件之后,甲乙双方需要注意哪些时效性问题?

3.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坑开挖要加深加大,造成土方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效降低。在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商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商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答案: 问题1:

答: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根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及时通知甲方,要求对工程地质重新勘察并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问题2:

答:在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事件之后,主要应注意: 1.乙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时间; 2.甲方答复的时间;

3.双方对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方式和时间。问题3: 答:

1.在接到设计变更图纸后的14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顺延的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书面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该报告,则调整合同;若不同意,应进一步与甲方就变更价款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按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解决。

2.发现出土文物后,首先应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其次向甲方提出措施费用补偿和顺延工期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及其证据。【案例九】 背景: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么?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5.你认为应该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

答案: 问题1: 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问题2: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3: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问题4: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1.5月20日至5月26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天。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 6月10日至6月12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应延长工期为3天。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 6月13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2天,索赔额为2天×2万/天=4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利润要求。

问题5:答:业主不应在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如果承包商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如果承包商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所以,工期提前奖励或拖期罚款应在竣工时处理。

第五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业主承担B)施工中承包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C)任何工程变更均须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D)工程变更包括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2、下列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A)。

A工程变更总是由承包商提出的B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设计变更时应与业主及设计单位协商C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应以书面的形式发出D发生工程变更,若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依此计算价款

3、在施工索赔中,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一方面是指地质条件变化,另一方面是指(A)。

A发现地下构筑物,文物B罢工、战争C 业主提出不正当要求D 工程师的指令错误

4、在约定风险范围时,(C)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A、自然灾害 B、不可预见性灾害C、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 D、政策性调整

5、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B)内预付工程备料款。

A10天B7天C15天D20天

6、在承发包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B)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约定时间发包方扣回工程预付款。

A7天B14天C21天D28天

7、由于施工过程受到严重干扰,造成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时,可用(D)计算索赔费用。

A)实物法B)单价法C)分项法D)总费用法

8、下列原因中,不允许索赔窝工费用的是()。

A.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的停工B.施工图纸未及时供应

C.工程变更D.业主方原因要求暂停工

9、在索赔的分类中,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对总索赔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A.特定情况下,被迫采用的一种方式B.通常采用的一种方式

C.解决起来较容易的一种方式D.容易取得索赔成功的一种方式

10、按索赔业务性质分类,索赔可分为()。

A.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B.工程索赔和道义索赔

C.商务索赔和道义索赔D.索赔与反索赔

11、采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适用于()。

A.采取低价中标策略后的低标价工程B.总索赔费用较大的工程

C.不易分项计算损失费用的工程D.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

12、下列施工进度拖延情况中,(B)属于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

A)气候条件异常恶劣导致停工B)延误发放图纸

C)由于SARS导致工期的延误D)政府行为导致工期延误

13、由于施工过程受到严重干扰,造成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时,可用(D)计算索赔费用。

A.实物法B.单价法C.分项法D.总费用法

14、工程变更的内容不包括[]。

A.设计变更B.进度计划变更C.施工条件变更D.付款方式变更

15、.承发包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当该合同生效后,如果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该 申请 的提出应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D)。

A.28天B.21天C.14天D.7天

16、业主要求赶工,承包方可提出索赔。其索赔的起因属于[]。

A.业主违约B.业主代表的不当行为C.合同变更D.合同文件的缺陷

17、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后执行。

A.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报业主批准B.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C.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价格,报业主批准D.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价格,报业主批

18、正常情况下,索赔事件发生后[]内,承包商应向业主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A.7天B.14天C.28天D.56天

19、施工索赔费用中,索赔人工费不包含[]。

A.完成合同之外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B.特殊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窝工而增加的人工费C.法定的人工费增长D.由业主提供的材料推迟到货延误工程导致的人员窝工费

20、下列[]不属于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A.总成本法B.修正总费用法C.费用分摊法D.分项法

21、工程变更需要[]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令。

A.业主代表B.监理工程师C.设计代表D.承包商总工程师

22.某基础工程隐蔽前已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因墙体开裂,对基础重新检验发现部分部位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则对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的处理表达正确的是

(D)。

A.费用由工程师承担,工期由承包人承担B.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由发包人承

C.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由承发包双方协商D.费用和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23.某土方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土方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土方工程量为8000m3合同期为6d,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加20%以内为施工方应承担的工期风险。施工过程中,因出现了较深的软弱下卧层,致使土方量增加了10200 m3,则施工方可提出的工期索赔

为(D)。(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A.1B.4C.17D.14

24.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由(A)负责处理。

A.建设单位B.监理单位C.施工单位D.使用单位

25.某建设项目业主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合同中保函手续费为20万元,合同工期为200d。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开工日期推迟30d,因异常

恶劣气候停工10d,因季节性大雨停工5d,因设计分包单位延期交图停工7d,上述事件

均未发生在同一时间,则甲施工总包单位可索赔的保函手续费为(A)万元。

A.0.7B.3.7C.4.7D.5.2

26.某桩基 工程,业主通过招标与某基础工程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估计工程量4000m3,合同价500元/m3,合同工期为40天。合同约定:工期提前1天奖励2

万元,拖后1天罚款4万元;工程款按旬结算支付。合同履行到第21天时发生了地震,造成停工4天,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方的实际损失为 10万元,第3旬完成工程量800m3;

后期因机械故障停工3天,最后实际工期为50天。不考虑其他款项,施工方在第3旬应

得到的工程款为()万元。

A.58B.14C.0D.5027、无合同工期的工程工期,[ C]。

A、甲方指定工期为准B、以实际工期为准

C、工期定额为最长工期限制D施工防计划工期为准

28、延缓工期则会使[B ]提高

A、设计费费、B、管理费用 C、材料费 D、单体试车费

29、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其保修费用由[]承担。

A.施工单位B.设计单位C.建设单位D.用户

30、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够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的合同形式为[]。

A.总价合同B.单价合同C.成本加酬金合同D.议价合同

31、建设单位在[]合同中,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A.成本加酬金B.单价C.总价可调D.总价不可调

32、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承发包双方选用合同可能性较小的是[]。

A.总价合同B.单价合同C.成本加酬金合同D.以上都不是

33下列各项中合同解释排列顺序正确的是(D)

A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工程通知单

B图纸――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

C工程报价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规范

D协议书――投标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34.建设工程 合同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承包范围和数量划分,可分为(D)。

A.建设工程 承包合同、建设工程 委托监理合同和物资采购合同

B.建设 工程 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 施工 合同

C.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 施工 合同

D.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35.按照我国《 建筑 法》和《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

A.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受要约人是招标人

C.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D.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也是一种双务合同

36.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组织设备安装工程无负荷试车的规定是

(B)。

A.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均由发包人组织 B.单机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联动试车由发包人组织

C.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均由承包人组织 D.单机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联动试车由验收委员会组织

37.承发包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在履行该合同的过程中,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但未及时予以书面确认。承包人在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的第3天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但工程师在接到该要求3天后仍未答复,则(D)。

A.承包人应继续等待答复 B.承包人应再次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C.工程师可不予承认该口头指令 D.该口头指令视为已被确认

1、由于[]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商既可以提出工期索赔,也可以提出费用索赔。

A.异常恶劣的气候B.业主或建筑师的原因引起停工C.战争D.罢工

2、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ABDE)。

A.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B.任何部分标高、尺寸、位置改变C.因施工需要,施工机械日常检修时间变更D.工作质量和其他特性变更E.合同中工程量改变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的部分是(ABDE)。

A.工程本身的损失B.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C.承包人人员伤亡D.第三方人员伤亡E.承包人采购准备用于施工的料损害

4、索赔事件发生后,如承包人对发包人审批后的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不满,理想的处理纠纷的方式是(ADE)。

A.谈判B.诉讼C.仲裁D.达成谅解E.协调

5、索赔的目的不同,索赔可以分为(CD)。

A.施工索赔B.业主反索赔C.工期索赔D.费用索赔E.商务索赔

6、费用索赔可能包括下列内容(ABCD)。

A.总部管理费B.工地管理费C.业主拖延支付所赔款的利息D.直接费E.承包商进行索赔程序所花费的费用

7、以进行索赔的费用包括(ABCD)。

A.利润B.贷款利息C.保函手续费D.设备租赁费E.折旧

8、由于业主原因,工程师下令停工1个月,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款项包括(ABD)

A.人工窝工费B.施工 机械窝工费C.材料超期储存费用D.工程延期一个月增加的履约保涵手续费 E.合理的利润

9、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AC)。

A.网络分析法B.修正的总费用法C.比例计算法D.实际费用法E.分项计算法

10、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可以补偿的损失部分包括(AC)。

A.全部费用B.利润C.工期D.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E.直接工程费

11、承包方发生工期拖延,同时得到费用和工期索赔,其原因来自于(BD)造成的。

A.特殊反常的天气B.业主C.工人罢工D.工程师E.政府间经济制裁

12、以下保修情况,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是(AC)。

A.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 B.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C.建设单位采购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D.设计方面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E.承包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

13、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BC)工程。

A)设计图纸完备B)工程规模小C)工期较短 D)技术复杂 E)工程量大

14、根据FIDIC合同条件,承包商享有以下(ACDE)等权利。

A)有权得到工程付款B)有权进行必要的设计变更C)有权拒绝接受指定的承包商D)如业主违约,承包商有权中止受雇和暂停工作E)有权提出索赔

15.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对于在施工中发生不可抗力,其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的规定有(AC.)。

A)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B)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C)由乙方机械设备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D)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费用的承担,双方可以协商

E)所发生的一切损害及费用均由发包人承担

16、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 , 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A: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B: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C: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后 17 日为竣工日期

D: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 , 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 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18、通常在施工索赔中,不允许索赔的几项费用有()。

A.工程有关的 保险 费用

B.承包商对索赔事项未采取减轻措施,而扩大的损失费用

C.索赔款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

D.承包商和发包商对索赔事项的发生原因共同负有责任的有关费用

E.由于工程量增大而回速施工的费用。

19、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影响施工时,承包人应于几小时内什么形式通知发包人(CD)。A、4B、电文 C、8D、书面E、随意形式

20、施工合同中的索赔及其争议的处理方法有(ACD)

A、协商谈判B、中间人谈判

C、邀请中间人调解D、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行政机关裁决

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A B C)组成。

A协议书B通用条款C专用条款D工程量清单E中标通知书

22.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属于(CD)。

A、工商行政管理局B、行业行政管理部门C、人民法院D、仲裁机构E、中介咨询部门

23.关于解除 合同 不正确的说法是(ACE)。

A.施工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B.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造成工程停、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C.因工程款支付问题承包人停工达28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D.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 工程 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E.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同时失效

24.《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 保险,正确的说法有(BDE)。

A.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

B.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 保险

C.运至 施工 场地内用于工程的待安装设备,当由承包方保管时则由承包人办理 保险,并支付 保险 费用

D.在订立保险合同前,保险人与投保人均应履行告知义务

E.保险人如发现不 安全 因素,应及时向投保人提出建议

25《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关于指定分包商的表述正确的是(ADE)。

A.指定分包商是业主(或工程师)指定的特殊分包商

B.指定分包商应与业主签订特殊工作的分包合同

C.指定分包商在合同关系中与一般分包商的地位不同

D.选择指定分包商的目的是为便于工程师对现场协调 管理

E.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应从暂列金额内开支

26.《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工程变更的程序和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CE)。

A.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时,应报发包人批准

B.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施工组织设计,应经工程师同意

C.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J顷序属于设计变更

D.变更有关工程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属于设计变更

E.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应由承包人提出

27.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包括(ACD

A.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B.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C.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D.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E.保护已完工程并承担损坏修复费用

28.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是指(BD)。

A.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B.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C.设计单位委派的施工现场代表D.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E.设备供应单位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29.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DE)。

A.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或无偿合同 B.委托人只能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C.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归自己所有D.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将委托事务转委托

E.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30.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属于承包商权利或义务的是(BCD)。

A.按规定时间向业主递交支付证书B.提交进度计划和现金流量估算表

C.保护工程师提供的坐标点和水准点D.保障业主在工程现场免于遭受人身或财产的损害E.在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内负责照管工程现场

31.根据FIDIC合同条件,承包商享有以下(ACDE)等权利。

A.有权得到工程付款 B.有权进行必要的设计变更 C.有权拒绝接受指定的承包商

D.如业主违约,承包商有权中止受雇和暂停工作E.有权提出索赔

32、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 B D)。

A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B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C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全部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D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E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基坑开挖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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