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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格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20-105390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9 00:55: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格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大格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全矿范围内 开展煤矿安煤矿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确保排查治理工 作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 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源县地方煤矿危险源排查手 册》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 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一 “一通三防”管理情况

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

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 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 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 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 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

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 质量是否符合煤矿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 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 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 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

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 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 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 员不超过计划规定。

(四机电管理情况

井下供电线路是否完好;电气设备失爆情况;高压开关、阻燃风筒和阻燃电缆完好情况。

(五水害防治情况

矿井水文地质调查情况,探放水情况、采空区、相邻矿井 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 “三 防”工作开展的情况。

(六地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括各种火源、电器、空 压机房、炸药库、风机房、各科室、及各种交接班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煤矿每月自检自查,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 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 长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 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 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有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 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 逐级上报。

煤矿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 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和报送。

煤矿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 月 30日前向老厂煤炭分局报送书面统计表, 事故隐患的未整改 完成前,必须每次填报,直到销号为止。对于重大事故的隐患, 煤矿及时向上级反映、报告。

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 由煤矿负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 患治理方案。煤矿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 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 全的,煤矿必须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 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凡煤炭 局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煤矿应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 事故的隐患进行评估,按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煤矿在事 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由煤矿组织进行验收。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达到 “一患一档” , 对于重大隐患, 必要时逐级报告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五、大格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唐卫雄 矿长 副组长:刘长保 生产副矿长 段荣贤 总工程师

成 员:王国洪 钱石兵 杨开稳 何全兴 唐孟江 罗光宇 及技术科成员。

六、工作安排

每月 7号、17号、27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由大格煤矿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成。

七、具体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矿长任组 长、分管副矿长、技术总工任副组长,各班带班领导及技术科 全员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 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 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作当前 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煤矿进行全 面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矿长总负责,分管副 矿长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对本矿事故隐 患和重大危险源查清楚、整改到位。同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 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 关情况的汇报和信息反馈。

(二)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 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的 隐患都要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三落实”。对重 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逐项检查,逐项整改,及时进行 “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 排查整治收到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 真、隐患治理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

现安全和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 就。

(四)积累经验、全面排查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 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填报 存档,以此来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同时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 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 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 动参与隐患治理。

(五)健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以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 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

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 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工作。富源县老厂镇大格煤矿 202_ 年 7 月 16 日

大格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实 施 方 案 202_ 年 7 月 16 日

第二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内蒙古杨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患 排 查 治 理 体 系

杨家梁煤矿 二O一七年三月

杨家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智力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队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肯那个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听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第三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机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机电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我矿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机电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机电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机电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班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主管科长负责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班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班组书面报告分管科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三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智力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机电科各分管班组定期组织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

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机电科长要对本科室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专项制度。

4.各班组应开展经常性机电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科室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班组负责人、包机人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检查设备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

8.各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设备。

9.班组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班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班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第四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建立健全矿、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职责

1、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

2、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工程师和其他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严重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或整改措施。

4、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具体为: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台账;②及时排查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③按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采掘班组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②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代清楚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注意的安全事项;③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④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⑤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等情况。

6、作业人员及时消除身边威胁安全作业的隐患。具体为:①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②上岗前进行安全确认;③杜绝违章作业、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④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⑤身体欠佳或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⑥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三、分级排查隐患

1、按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较大、一般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3、排查周期:班组实行班排查、区队实行日排查、职能部门实行旬排查、矿实行月排查。

4、排查整改的范围:矿所辖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井上下作业现场、各类设备设施、从业人员。

5、排查整改内容:生产经营场所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情绪、操作技能是否符合岗位安全工作要求。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1、各专业科室负责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地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隐患排查卡、专业业务科室隐患检查表。岗位人员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确认。班长负责对照隐患排查卡在班前、班中、工作结束后对本班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本班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隐患方可人员作业,当班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账;区队干部每天按照隐患排查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专人负责按照“五定“原则落实;安全检查员、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对检查区域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跟踪监督整改;矿分管领导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的全面隐患排查,并收集整理,落实闭合管理;矿长每月对全矿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由安检科建立排查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经矿长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检查、“八条线”安全检查查处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四签字“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合管理。对重大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要时应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事故发生。

3、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整改台账管理,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井复查验收人签字,予以销号。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能够发现和消除一批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形式

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检查、“八条线”安全检查。

二、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按照矿井相关规定执行,遇到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具体调整,动态检查实行24h不定时对各作业地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三、检查的组织

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检科根据相关部门和专业要求组织,动态安全检查由调度室安排。

四、规定

1、安全大检查由矿长或矿长指定人员组织,各专业、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

2、专业安全检查由分管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组织专业人员参加。

五、处理

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要求,做好记录,落实责任人和复查验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验收、复查。

六、处罚

对按照规定及时整改,由复查人签署复查意见,进行销号;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每项处罚责任人100元。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火铺煤矿银河井区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

第五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高安煤矿 202_年5月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智力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监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对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

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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