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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委托合同房版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20-88854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7 12:54: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委托合同房版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渭南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受托方:渭南城投立通物业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财富大厦物业服务代管事宜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财富大厦A座

物业类型: 商用、行政办公楼 物业位置: 渭南市车雷大街与仓程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筑面积: 42172.66㎡ 第二条 本合同相关名词的含义

1.物业:是指财富大厦的各类房屋建筑及与之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

2.物业服务区域:是指渭南市车雷大街与仓程路交汇处西南角财富大厦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场所。

3.大楼共用部位:是指大楼承重结构部位、户内外墙体面、天井、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设备间等。

4.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 统、通风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车库管理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

5.物业使用人:是指实际使用物业的单位及部门。6.管理用房:是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库房等。7.合同所称的大、中修是指房屋、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在同类结构新建造价25%-20%以下的维修项目。

8.日常消耗品:是指清洁用品、会务用品、维修用品。9.固定资产:是指乙方为开展服务购置的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的商品。

第二章 委托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办公楼的维修、养护及办公楼的日常管理。包括楼外散水、楼顶、楼内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会议室、卫生间、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以及相关的行人道、行车道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办公楼管辖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日常管理。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通风自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及其他共用设施等。(见附件一)

3.保洁服务。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环境的清洁保洁,包括大楼屋顶、幕墙、外墙面;楼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约定清洁的会议室、接待室,地下停车场、公共卫生间以及相关的行人道、行车道及其它公共部位的清洁保洁,负责室内石材的结 晶。

4.秩序维护及消防服务。包括办公区域的秩序维护、消防的管理。负责大厦安全及监控系统的秩序管理,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消防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5.地下及地面(含非机动车)停车场服务。负责车辆进出、停放的秩序及安全防范工作。

6.会议室有偿服务。负责会议室内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在甲方的统一调配安排下,做好会议室的布置、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及迎送、接待、礼仪等;根据甲方要求,承担一定场合的迎送、接待、礼仪、横幅、鲜花等有偿服务。

7.内庭院绿化、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与竣工验收资料、建立住用户档案和管理台账。

9.根据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需求提供相应有偿服务。包括:入室保洁、家具翻新、地毯清洗,代收普通邮件,代订一般性报刊、杂志等。

10.配合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展文化、体育、展览等活动。11.乙方负责节日装饰并承担其费用。

12.乙方承担3F、4F员工/自助餐厅及1F大厅大屏公共电视接收系统费用及其它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3F、4F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公共电视接收系统费用及其它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由甲方承担。

13.为抵御意外不幸,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健全制度、完善服务,避免因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管理纠 纷和经济赔偿,要求物业公司办理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服务目标:乙方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中的标准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标准操作管理,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

详见附件一、二。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 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至 二零一九 年六月三十日。本合同条款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正式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的构成: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5.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6.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7.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法定税费; 11.其他费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收取

1.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下物业服务费:

(1)物业服务费8元/m·月;

(2)水费5.5元/吨,电费1.3元/度;(3)电梯费1.1元/m·月;

(4)空调费用8元/ m·月,采暖费用8元/ m·月;(5)租用车位:车位服务费60元/月(6)已购车位:车位服务费60元/月

以上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收取后向相应的收取管理部门缴纳本项目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车位的买卖和租赁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收取,所有车辆在甲方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停放,由乙方实施车位停放管理服务。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地上建筑物总面积为基数,关于入住率,按政策规定:入住率达70%及以上甲方不负担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不足70%的甲方应按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70%支付给物业。本合同约定,空置房屋双方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安排执行,不得有异议。

3.乙方负责供电及照明系统、供水系统、日常保洁的耗材的购买,质保期内其他设施设备维护单项、购置、维修在500元以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5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超500元费

2用维修项目,事前专题报告,审批后实施,特殊情况先口头报告,经同意后实施。(前期物业服务设施设备在总包质保范围内)。

4.本物业服务费中不含特约代办服务产生的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另行结算。

5.乙方账户:

开户行:浦发银行渭南分行 户名:渭南城投立通物业有限公司 账号:***07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盈余或亏损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其他费用:

1.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项目,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根据需要乙方单独提报计划,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修缮,或由房屋产权业主共同承担。

2.乙方可向业主提供有偿特约服务,按事先公布的有偿特约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3.工程质保期内非人为破坏的维修项目及材料由甲方负责,具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实施。

第十条 车辆管理

车位买卖及租赁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收取,所有车辆在甲方处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并由乙方实施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 三四层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使用管理 1.乙方按甲方要求可承接三、四层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有偿接待服务; 2.乙方须在甲方处备案;

3.费用由甲方收取,乙方有义务督促使用人缴纳使用管理费; 4.每年末甲方向乙方支付会议室使用费年总收入的20%的服务费。

第六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及其它管理规定。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交付乙方管理的物业达到设计和使用验收标准的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工程保修的责任和义务。

3.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物业服务用房、工程技术资料,并在乙方服务期满且未获续约时予以收回。

4.协助乙方约束进驻大楼的工作人员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5.按照服务标准(见附件二),甲方每周负责检查一次,发现达不到标准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每年进行考核评定,年检累计达不到标准五次以上的处罚1万元,造成管理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选聘新物业。

6.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政策法规规定,属于甲方应遵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履行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服务标准和相关方 案,不得转包、分包本合同项目(需要特殊资质的须经甲方同意和备案),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责任转给第三方。

2.承接本物业时,负责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承接查验。

3.依据本合同委托服务事项,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4.发生安全事故,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做好救助工作。

5.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泄露秘密。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根据甲方对岗位要求自主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决定薪酬。

7.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向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甲方未及时采纳或拒绝采纳的,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8.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商议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记载有关变更事项。合同终止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0.做好公共财产、固定资产的看护管理。

11.政策法规规定,乙方应遵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因乙方管理不善及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及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网络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非因乙方管理失误导致的失窃、失密等其他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补充协议仍未规定的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在大厦运管中所购置的一切固定资产,物业 仅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必须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及功能性,不归入乙方资产折旧范围,服务期满时,必须完整移交给甲方或新承接物业。第十九条 对合同履行当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可申请渭南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取得一致时,可向当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不以法定代表人改变而改变。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国家大的政策调整、地震、战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提前进场,熟悉掌握情况,介入大楼的查验、设施设备调试,接受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 乙方承担其聘用的本物业服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疾病等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配备的物业管理用房,详见附件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继续履行无异议,双方续签合同,如有异议则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柒 份。双方各执_叁_份,壹 份由监事会登记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行政方面:

集团公司领导的信件、报刊办理及分发(密件除外)

二、秩序维护、消防管理: 1.秩序维护部的组织建设;2.门岗(形象岗);3.巡逻岗;4.突发事件应急反应;5.车辆秩序管理;6.消防安全管理; 7.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工程巡检; 2.油漆粉刷; 3.给水设施; 4.排水设施;

5.供配电系统(含照明、景观灯管理); 6.避雷接地系统; 7.电梯运行与管理;

;8.中央空调运行与保养;

9.道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运行; 10.安防及消防系统; 11.中控与楼控系统。12.燃气系统

13.电视音响、会议系统。14.停车场系统。15.楼宇智能化系统。

四、清洁环境管理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屋面、外墙面、幕墙、各休息厅、大厅、楼梯、过道、地下停车场及广场等公共场所保洁;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 3.公共卫生间保洁;4.会议室及健身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保洁管理;5.停车场保洁;6.室外道路及人行道的保洁;7.标识、宣传牌及信报箱保洁;8.楼梯、楼道、连廊、灯具及空调出风口保洁;9.室外栏杆及石材表面保洁;10.垃圾桶、果皮箱保洁;11.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会议服务(有偿)1.会议室卫生保洁;

2.根据办会单位的需求,提供相关有偿服务。3.提供茶水服务; 4.提供正常的音响保障。

附件二: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有具体工作标准,有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3.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规范标准服务用语。

4.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

5.实行每天接待服务,受理甲方报修、投诉、求助,有效投诉办结率90%以上。

6.每半年征询一次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7.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客户资料基本齐全,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二、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外墙面、幕墙、天台)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现象,涂料墙面定期粉刷;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标志牌、景观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0%以上;房屋零修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工程合格率95%以上。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房屋使用单位不得另行安装空调,乙方要协助甲方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私自安装空调现象,及时告知甲方。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制度和装修管理协议;有对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登记、巡查记录;对私改乱拆管线、损坏房屋结构和他人利益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6.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有楼号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有运行、巡查记录;有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

2.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可随时启用。

4.设备主管或设备员每周2-3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并有巡视日志(如供水、供电、供热、监控系统及电梯等)。

5.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30分钟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确保维修及时,维修质量合格。对投诉处理结果应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0%以上。

6.庭院灯、楼道灯、围墙灯、喷泉灯、车库灯、指示灯等完好率95%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7.道路、停车场平整;护栏、围墙完好无损。

8.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9.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10.化粪池每二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疏通2次,滤油池每月清淘一次,并留影像资料。

11.定期检查、保养给排水管道并及时清理雨、污水井。12.上门服务应文明礼貌,做到工完料清场净。

13.在接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房屋使用单位。

四、公共秩序维护

1.出入口24小时值班,8小时立岗,重点区位每三小时巡查一次,有巡查记录。

2.主监控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守,各监控室摄、录像资料电脑存档保留。

3.进出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4.对搬出大件物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5.对进出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对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登记。

6.对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7.对火灾、水浸、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有处理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应随时启用。

五、保洁服务

(一)公共场所、主次干道(不少于以下频次)1.硬化地面2次/天清扫。2.主次干道2次/天清扫。

3.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1次/周擦拭。4.水池、沟、渠、沙井1次/周清理。

(二)房屋内公共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1次/天拖扫。2.高层电梯厅(白天)2次/天拖扫。3.公共活动场所4次/天清扫。4.楼道玻璃1次/周擦拭。

5.高层大堂、会议室(有条件的参照下列标准执行)。石料地面 2次/天全面拖洗。木地板地面 1次/天全面拖洗。地砖地面 2次/天全面拖洗。地毯地面 2次/天全面吸尘。6.扶手、开关面板1次/1天全面擦拭。

7.消防栓、过道门、踢角线1次/1天全面擦拭。8.公共卫生间应无异味、无污物外渗等现象。9.电梯轿厢1次/天全面清洁、消毒,养护1次/周。10.室外不锈钢扶手、护栏、柱灯、音响、花钵(盆)、灯罩、灯具、停车场(库)出入口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每天不定时巡查,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

11.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12.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

13.外墙面 1次/年,幕墙 1-2次/年。

(三)垃圾的处理与收集 1.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4.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孽生。

(四)定期灭虫除害。

六、会议服务

(一)会议准备工作

1.每日上班前,按行为规范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要求精神饱满的上岗。

2.办会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会议申请单。

3.根据会议申请单上的会议召开日期及会议需求,会议服务人员提前一天填写会议接口单。会前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发送到使用单位,得到使用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4.会议服务人员会前1小时进入会场,迅速查看音响设备、空调设备等是否正常,会议桌椅是否整洁、干净。

5.先进行茶水服务,再按座次及人员数量将纸杯摆放整齐,如参会人员自带茶杯将剩余纸杯及时收回。

6.遇有会议要上果盘应提前30分钟摆放在指定位置。7.遇有会议要上方巾或消毒纸巾时,待与会人员到来逐一送上。

8.遇有重要会议需要守侯服务时,会议服务人员应在会议室门外呈标准站姿等待与会人员到来及守侯服务。

(二)会议进行中的服务标准

1.倒水服务标准

(1)右手持壶,左手持杯;

(2)倒水时,距座位一步避免烫伤参会人员;

(3)遇倒水时杯盖敞开,倒完水杯子仍按敞开方式放回原 位;

(4)倒水间隔按前一次倒水后与会人员饮水情况灵活掌握,每15分钟倒一次;

(5)会议服务人员在进行会议服务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2.会议服务其他要求

(1)遇重要会议接待,按会议申请单上开始及结束时间,会议服务人员提前10分钟到门外迎、送参会人员。

(2)为各会议室准备干净方巾,遇桌面水渍及时清理。3.守侯服务标准:

(1)要以标准姿势站立:头正微收下颌,嘴微闭,面容平和自然;上身挺直,挺腰收腹提臀;双肩放松,双手自然交叉放于小腹处,两手弧口相交,右手搭在左手上;双腿立直,脚跟相靠脚尖张大60°角。

(2)严禁依靠墙壁;

(3)不得在会场外交头接耳或喧哗;(4)不得远离会场;

(5)遇会议时间较长的大型会议(会议时间超过1小时),会议服务人员每半小时轮流守侯在会场外。4.进出会议室的注意事项

(1)在会议室外轻声叩门三声,在不影响会议进行情况下方可进入会场。

(2)会议服务人员在会场内走动脚步要轻,严禁发出“踢踏”声。

(3)会议服务人员退出会议室时开关门声要轻,不影响会议进行。

(三)会议结束服务标准 1.每次会议结束后,清点会议消耗品数量,检查会议室设施设备有无损坏丢失。

2.及时进行会后清洁工作。

3.整理完毕后关闭音响设备、照明灯后锁门。

(四)保密制度

1.严守通信机密,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会议主办方任何资料。

2.不得向非本次会议服务人员透露会议的相关内容。3.做好保密工作。各种资料、文件应及时存档,以免有关资料泄露。

附件三:

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情况

1.配置物业办公用房为二楼原休息区改造房,面积184.85㎡,地下室办公用房43.68㎡。

2.配置物业管理运营用房为消防监控室面积30.80㎡,物业服务中心和监控室用房69.67㎡以及其他设备用房。

第二篇: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容 积 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污水管道的疏通、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

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五条 专有部分的维修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六条 物业办公用房

1、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2、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3、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八条 费用的支付

1、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2、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4、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费用争议的解决

1、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2、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条 停车收费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4、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维修基金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1、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3、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4、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2、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3、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三篇:物业租赁委托合同

物业租赁委托合同

委托方:安徽省徽商金属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安徽省徽商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安徽省徽商钢材市场部分物业委托给乙方租赁和管理,特签订本合同。

一、市场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务办公

座落位臵: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阜阳北路1019号)

面积与编号:详见具体与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

乙方与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与客户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即客户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出租方即乙方,并依法取得房屋租赁费发票。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须 给客户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具体包括治安护卫、卫生、保洁及交通停车等方面服务。

四、乙方收取的房屋租赁在扣除12%税金后直接抵减甲方每年应付乙方的市场物业服务费,(详见双方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全年费用总额920000元),结余或不足部分双方再行开票结算。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六、甲乙双方如一方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以免双方造成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为此前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期满,双方满意 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十、本合同委托期限:202_年1月1日起至202_年12月31日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四篇: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物 业 服 务 委 托 合 同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韶关市昊德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林忠波

; 地址: 韶关市芙蓉北路74号之一

邮编: 512028

;联系电话: 0751-8711363。

乙方: 韶关市卓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企业)

法定代表人: 黄慧铭

地址: 韶关市芙蓉北路74号之一综合楼二楼第一间 ; 邮编: 512028

;联系电话: 0751-8709168。

资质等级: 三级(暂定一年);证书编号:粤韶物管证字105014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明日星城(物业项目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明日星城 ; 物业类型 商住小区

; 座落位置 韶关市韶关大道1号 ;

建筑面积

约167609.24㎡。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韶关大道 ; 南: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 ; 西:韶关市粤北第二医院 ; 北:韶关市振华中等职业学校。

物业服务用房坐落位置: 明日星城A栋首层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250平方米左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物业交付前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前期介入,对工程进行适时跟踪,乙方提出的合理意见,甲方应及时进行解决;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与原设计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乙方。物业交付后: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有偿便民服务

2、无偿便民服务。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详见投标文件。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 包干制

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法定产权建筑面积(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地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交纳,包干使用,盈余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无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68 元/月.平方米;(房屋的总层数在七层(含)以上)别墅:

无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无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暂定 元/月.平方米; 餐饮物业:

无 元/月.平方米。会所:

无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如下约定: 按《韶关市物价局、韶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进行确定。

第七条

业主应于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作出减免的承诺。

物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

业主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承租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承租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月交纳,业主或承租人应在 每月10日前交纳。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八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元/平方米·月)、车库车位(元/个·月、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元/平方米·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提取物业服务费用。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150(元/个·月、元/平方米·月)、车库车位 250(元/个·月、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元/平方米·月)、车库车位(元/个·月、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提取物业服务费用。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元/平方米·月)、车库车位 40

(元/个·月、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此项物业服务费用具体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4、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依据价格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临时停车除外)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需要进行车辆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乙方应单独立帐,独立核算。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所得收益用于车场、会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

3、。第十一条 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停车场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二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共用部位: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备: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等 ;

3、共用设施: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第十三条 甲方应解决物业查验中发现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问题,具体解决办法如下:

1、对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甲方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提交乙方进行查验并将整改合格项进行验收 ;

2、对未完善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甲方及时进行完善,完善后提交乙方进行查验并对完善项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5、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6、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7、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8、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光纤入户等合同复印件;

9、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乙方自愿接受)管理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 业主对由甲方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纠纷,甲方要及时解决,并对相关业主作出解释,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解释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予以解决的,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临时管理规约,内容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

乙方根据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和乙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或工本费)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书面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202_年10月1日前(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和装修标准应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按政府有关规定交纳、管理和使用。

业主应于签订商品房交易合同后,合同鉴证前按(政府当期规定标准)元/平方米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纳至政府在规定开设银行的住宅维修资金专项帐户。(由建设单位负责收取并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主要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按韶关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物业保修金

第二十八条 物业保修在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内由甲方负责保修,保修期外(甲方自行保修或委托乙方保修)。

第二十九条 保修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的约定见《物业保修协议书》或《物业保修委托协议书》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此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第三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以至达到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业主未经乙方同意或不听劝阻,违反政府相关法规,擅自对物业建筑结构或公共设施动作造成损失的。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202_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_ 年 3 月 31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原物业服务企业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乙方应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资料和财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居民委员会会、村民委员会)居委会 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将本合同作为附件。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报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1、2 种方式处理:

1、向 当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报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一份(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项目甲、乙双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和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书,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商业物业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_______有限公司认真研究,决定将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交 公司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餐饮业 休闲业 服装 娱乐业商业街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约 公顷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主配电房: 座,其中高压室 座 应急发电机组 组 水池: 个,共计平方米 绿地面积:约 万平方米 男女公厕: 座 经营性垃圾房: 座 办公楼:约平方米

三、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商场各商户。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一、商场公共部位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不含商家内部保洁工作),包括商场楼道、过道、广场、绿地、水池、垃圾桶、垃圾站、垃圾房、果皮箱、公共卫生间、室内外公共设施设备等场所、设施设备的清扫、清洁、除尘、漂浮物及落叶的清理、垃圾归集以及经营性垃圾的收集清运等。绿化修剪后的残留物,乙方必须监督绿化养护单位自行清理,否则由乙方负责及时清理。

二、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导引和管理。

三、24小时维护商场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包括安全监控、消防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设施设备看护等。

四、24小时值班保证街区内能源供应(供水、供电、供气)正常,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及商场内外的应急维修工作。

五、商场内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巡检、修缮和管理。(其中材料费由甲方另行支付,正常维护所产生的耗材和工具费用除外)。

六、经商场商户委托,可提供有偿服务并合理收费。

七、与甲方相互配合对商铺装修进行管理。

八、对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施工安全责任书》《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其情节轻重,采取提醒、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罚款等手段进行管理,并对决意不纠的负有向甲方或商场“综治办”报告的责任。

九、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对街区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他有关消防事项,商家消防进行管理。

十、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调街区内商家之间物业方面的相互关系。

十一、按照本合同附件:《业主公约》《施工安全责任书》《装修管理规定》等对商场、商家进行管理,并负有相应责任。

十二、甲方按照财产清册移交房屋、设施、设备以后由乙方对其进行管理,乙方负有管理、维护责任和权利。

十三、其他:

1、向商家提供报纸、信件、邮件投递到户。

2、开设24小时服务热线、接受商家、甲方的咨询、投诉及要求协助解决的其他问题。

3、协调商场与各管理机构的关系,为保障甲方、商家正常合法公平经营提供帮助。

4、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商户的管理。

5、配合甲方的在商场内或广场的活动。(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结算)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期满后将按照 年为一周期继续履行。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和《施工安全责任书》《装修管理规定》并作为商场房屋物业合同的附件,要求商场商户或其他使用人共同遵守。甲方负责制订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审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结合街区经营特点所制定的《卖场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和标准、制度》。

3、每季召集一次商户联系会,检查监督乙方商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每月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行一次全面测评,若考核测评结果较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仍未整改的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

5、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供。

6、按合同或甲乙双方协议及时足额支付交由乙方实施的特约维修费用。

7、向乙方无偿提供经简装的办公用房、工具房各一间,男女更衣室各一间,共计100平方米。

8、甲方提供乙方用水用电(其中水:30吨/月,电:300度/月由甲方无偿提供,超出上述额度的部分由乙方按照相应单价按实际使用数量向甲方支付费用)。

9、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0、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财产清册,并在合同签订以后向乙方进行移交。

11、甲方对项目内所有外立面、公共区域享有改造、改变、发布广告、增加永久、临时设施、设备的权利。

12、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授予、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约商户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权利。

14、项目内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代收代缴,乙方予以配合。

15、甲方对各商户承租区域的外墙体及以外部分,享有完全的处分和管理权,乙方不享有此项权利,乙方对此有配合甲方之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商场物业管理制度》。

2、向商户或其他物业使用人告知《业主公约》、《施工安全责任书》《装修管理规定》,并按法规、及上述规定对商户或其他物业使用人进行管理,并对管理负有相应职责、权利和责任。

3、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商场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阶段性养护计划和有偿维修服务方案,并在甲方认定签字后组织实施。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计划、代购物品采购计划。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对确需改、扩建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办公、工具用房、代购的各类工具、器材和办公用品,并保证完好。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按财产清册记载的项目和数量将合同项目房屋、设施、设备等如数完整地(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甲方,若有故意损坏、灭失,乙方应予修复或赔偿。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或甲方变更的除外。

9、乙方不享有在项目内发布任何广告的权利,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0、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经甲方书面授权后按照与甲方共同商议的方式与甲方签约商户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按协议收取物业管理费及提供相应服务、承担相应责任。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由甲方确认,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收取标准。

11、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商家进行管理、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包括乙方按甲方书面要求对商家进行的切断水、电供应的工作。

12、因乙方管理不力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以赔偿。因甲方直接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给予赔偿。

13、商场商户向乙方申报的门头,房屋外立面、户外店招、户外广告、户外亮化等项目的装饰、装修以及营销广告、节日景观的设置、空调室外机、制冷室外机及排风机等户外设施、设备安装,由甲方进行审批,乙方予以配合并进行管理,乙方不享有审批的权利。商场商户向乙方所报图纸、资料应向甲方报备。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公共环境:

商场通道及过道:每日清扫2次,循环保洁,目视过道路要求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浮砂,地砖无污迹,无积水,每100㎡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无直径2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标识、宣传牌、导视图、标识、宣传牌每日擦拭1次,保持干净、整洁。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

绿化带: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坪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

办公室:办公室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无积灰;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

垃圾箱、垃圾桶:垃圾箱隔日抹布抹1次;垃圾桶、垃圾箱定期冲洗清洁,保证无异味、积垢(具体时间);垃圾桶、垃圾池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垃圾收集与处理:保持垃圾桶清洁,回收垃圾桶垃圾后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再盖好垃圾桶盖;每日定时收集、清运商场内生产、生活垃圾并集中堆放在隐蔽位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日按时运离街区;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增加次数;确保操作人员和经营户安全,有切实可行措施。

公共卫生间:保持空气畅通无异味、不堵、不露,卫生洁具包括

镜子无污迹,地面无水迹、污迹。

公共水池:保持清洁无杂物、定期清洗,保持水质,并每日有人进行检查确保硬件完好,无淌水漏水现象。

绿化:每月对公共区域绿化,进行两次维护保养,修剪草坪。

二、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 各类车辆按指定方向行驶,分类有序停放。无车辆混杂停放,无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放置。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

三、安全护卫:

1、护管人员一律佩带工号牌,着装整齐、仪容、仪表规范,不留长发、胡须,行为规范、语言礼貌文明。

2、各出入口设立固定岗,值班中不得擅自离岗、并岗,不得聚集聊天,高声喧哗。不得在岗位上或禁烟区域内吸烟。谢绝推销或其他闲杂人员、衣冠不整者进入商场、办公室。对于从商场内搬运物品者,需要持有世纪天成欢乐谷书面签署同意的《撤场申请流程单》,方可放行。各区域设立流动岗,实行24小时值勤制度,24小时不间断巡逻,保持商场内外的治安秩序,巡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点,做好记录。巡逻中要多看、多听、多嗅以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

3、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违禁物品进入商场。

4、严格按照《商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处理事故隐患或停电、火灾、治安等各类突发事件。

5、熟悉商场情况,遇有问讯,准确耐心地给予回复,态度温馨周到,增强服务意识。

6、监控室人员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各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操作方法。并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监控值班记录。

7、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廉洁奉公,秉公执勤,互相配合、互相帮助、团结一致

8、认真处理好客户的投诉,做好记录工作。

四、供配电、供水、供气:

1、严格执行《配电房运行制度》和《电气设备操作程序》。

2、保持总配电房及街区内各分配电房的清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要求地面干燥无积灰,配电柜表面无污渍。

3、每日检查变压器电压、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及街区内各分配电房设备等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定时抄表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4、每年对变压器外部、低压配电柜进行2次以上清洁、保养。

5、每年按照当地供电局之相关标准对供电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商场供电正常安全有序。

6、保证正常电力供应,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经营户。

7、每年检测1次护管接地电阻和配电房主要电器设备的绝缘强度;每年检测4次配电房内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

8、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

9、每月检测1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害,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0、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11、按日、周、月周期安排作好对商场内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特殊天气状况下增加对商场设施、设备的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解决。

12、对商场内水、电、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防止漏水、漏电、漏气事件、事故的发生,对水、电计量器具加强巡查防止偷窃

发生。

五、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

1、保持商场内外道路畅通,无货品堆积占道现象。

2、化粪池每月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3、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及时上报更换开裂、破损的落水管落水口,每季度检查一次;

4、每周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除沟内生长的杂草;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无臭味;

5、每3个月对地下管井疏通、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

6、坚持每日对地下室设施设备进行巡视,认真做好巡视纪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对地下室水泵保养两次(材料费由甲方支付)。

7、维修、养护计划按季度编制报送甲方确认,并在甲方确认后一周内组织实施。临时性维修及时呈报甲方,甲方确认后及时实施。

8、大雨、大风、大雪及灾害性天气前要做好预防、告知工作,发生时要作好巡查和紧急处理,发生后要作好善后和补救工作。

9、负责对商场外广场路面基础设施的维修,包括路牙、路面、树池、水管、公共洗手间设备等。

10、必须每年对消防监控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和检测,确保商场消防监控系统正常有序,无监控死角。如因此工作延误而造成消防检查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水电维修时限

急修:5分钟内到达。

七、甲方和商场商户对乙方服务的满意率: 95%以上(非乙方因素除外)。

八、以上未详尽部分,按照甲乙双方所确定的相应附件()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财务收支总的原则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既节约费用开支、又确保服务质量”的目的,世纪天成欢乐谷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将根据甲方对外招商的进度和实际入驻经营的面积的不断增加而逐步扩大、分阶段实施。

2、在确保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素质、数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按每平方米 元/月的标准对入驻的商铺收取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乙方如不能足额收取与甲方无关。乙方可根据市场价位以及管理成本实际情况,在取得物价局批文或备案的情况下,合理对物业管理费进行适当调价,但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不得向甲方商户收取超过本合同有效期以外的物业管理费,否则除必须无条件退还外,还需承担一切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作为补偿。

二、乙方物业费中已经包括下列费用:

1、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2、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清运费用

3、办公、耗材、低质易耗品、设备维修保养的正常费用。

4、各项不可预见费用。

5、管理费用、税金。

6、政府部门向街区收取的涉及物业管理的各项规费和杂费。

7、服装、设备更新费。

8、配电房、供水、供气设施的检测、保养费用。

9、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或为乙方管理不力造成损坏的维修相关费用。

10、街区环境保洁工作所需要的各种工具或耗材,包括垃圾桶、垃圾袋、保洁用具等。

11、乙方物业人员的培训费。

12、乙方人员的劳保、工伤、事故、社会福利等费用。

13、乙方为商户提供的其他服务。

14、因乙方管理不力造成的街区商户、第三方损失的相关费用及相应赔偿。

15、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予以支付。

三、乙方物业费中不含以下费用:

1、甲方对商场的建设费用,或主动为乙方添置的设备费用。

2、因绿化公司清洁不力,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的费用。(费用额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3、公共设施、设备的水、电正常消耗费用。

4、管委会发生的费用、公安部门从安全角度向街区派驻的公安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5、因甲方进行街区或建筑物改造而产生的建筑渣土、装修垃圾的清运费用。

6、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以及其他可申请维修基金的维修项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完全自身原因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一条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或未达到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若甲方收到商家针对物业服务内容的重大投诉从而造成对甲方形象的严重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消防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缴纳项目实施保证金人民币(¥ 元),待本合同终止时双方结算完毕后无息退还。

五、甲乙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六份,其中甲方三份,乙方二份、淮南市房产管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淮南市房产管理局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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