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以下简称旅行卡)相当于3年多次有效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一致的护照免办签证,自由往来于已批准入境的各APEC经济体之间,每次入境停留不超过60天。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各出入境口岸均设有专用通道,持卡人享有快速通关的便利。
迄今已加入旅行卡计划的所有21个经济体是: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澳大利亚、新西兰、文莱、印度尼西亚、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墨西哥、泰国、日本、新加坡、越南、智利、秘鲁、巴布亚新几内亚、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其中,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旅行卡;俄罗斯计划于2013年6月1日起为其公民颁发旅行卡和审批外方经济体旅行卡申请;目前,美国、加拿大是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不为本国公民颁发旅行卡,亦不接受其它经济体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便利,并在其主要机场均设有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或与外交通道合用),为持卡人提供快速通关便利。
(APEC卡样本正面)(APEC卡样本背面)
旅行卡正面印有持卡人照片、姓名、性别、所属经济体、出生日期、卡号、到期日、本人签名。
旅行卡背面印有批准其入境经济体的英文简称和护照号码。
二、申办企业及人员的资格
(一)企业资格
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APEC经济体有密切的经贸往来或有投资合作项目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或台港澳资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
1、国有企业人员、民营企业人员,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工作的中方(大陆)人员。
2、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
3、无刑事犯罪记录。
4、无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
5、在本企业工作2年以上。
三、持普通护照申办程序
我市民营企业人员,以及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均可持普通护照申办旅行卡,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涵盖企业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银行信贷情况,需经常前往有关经济体国家的理由。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验后退还)。
3、企业近三个月内地税(或国税)税款扣款单(加盖单位公章)。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基本情况》原件(显示投资情况明细)。
5、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报表》1份。需经企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外办审核。
6、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一式2份(必须打印,手写签名、不能超出边框,附近期拍摄的小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7、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8、有效期在3年半以上的护照原件(验后退还)和复印件(含前往APEC经济体国家的历史签证页)。
9、公安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0、非企业法人的申请人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11、申请人签名的《持普通护照人员申办旅行卡温馨提示》1份。
12、宁波外办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宁波外办受理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出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批件》,并将有关材料报外交部领事司办理旅行卡。
四、持公务普通护照申办程序
国有企业须持公务普通护照申办旅行卡,民营企业亦可持公务普通护照申办旅行卡,具体申办要求和所需材料详见宁波外事网查询,网址:www.teniu.cc。
五、制卡和发卡
外交部领事司复审同意并提交加入旅行卡计划的相关经济体批准后,为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
六、重新申请、补发、换发旅行卡
(一)旅行卡有效期满时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旅行卡,需提供的材料和程序与初次申请相同,原卡通过宁波外办退还外交部领事司。
(二)旅行卡不慎损毁或遗失,申请人所在企业向宁波外办致函说明,通过宁波外办报外交部领事司申请补发。
(三)旅行卡上注明的护照因遗失或更换新护照等原因失效,根据原卡申办程序报宁波外办向外交部领事司申请换卡,附新护照复印件,原卡通过宁波外办退还外交部领事司。
七、吊销旅行卡
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宁波外办需向外交部领事司呈报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一)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辞职或其他原因,其所在企业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并书面向宁波外办提出申请。
(二)持卡人或所在企业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等,不再具备持旅行卡的资格。
(三)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的管理办法。
(四)外交部领事司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继续持卡的情形。
八、保管、使用和监管
(一)宁波外办负责指导企业建立旅行卡使用和保管制度、监督企业旅行卡使用和管理情况。企业可在制定旅行卡管理细则并报宁波外办备案后自行管理旅行卡,对旅行卡的每次调用情况进行登记。
企业须在每年的1月1 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企业旅行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宁波外办。如遇旅行卡遗失、破损或持卡人调离、辞职等情况,企业应及时报告宁波外办。
(二)持卡人出入中国国境和相关经济体边检口岸时,可以享有使用旅行卡专用通道快速通关的便利,应主动出示申请旅行卡时所使用的有效护照和旅行卡。
(三)旅行卡的管理机构外交部领事司和宁波外办监督企业旅行卡使用和管理情况。管理机构将不定期对有关企业使用和保管旅行卡的情况进行抽查。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损毁或被冒用并导致严重后果,将对相关企业采取限制、中止或取消申请的措施。
九、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市政府北大院北门口服务大厅)电话:0574-87186167,87255059 网址:www.teniu.cc/服务版(相关表格可在此下载)
第二篇: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指南
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指南
一、关于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系根据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TravelCard,中文全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计划,经过申请批准,由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相关商务人员持有,可直接出入各APEC经济体的旅行证件。
迄今为止,澳大利亚、文莱、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菲律宾、中国台北、泰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越南、墨西哥、俄罗斯参加并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美国、加拿大为旅行卡持有人提供入境专用通道的待遇。根据外交部的规定,我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实施细则》和外交部《关于试行为中外合资、外商投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颁发旅行卡的通知》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
二、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宗旨
推动“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扶持“雄鹰计划”企业。
三、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因业务关系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南海区企业的中方人员;
(二)条件:
1、申办人员所在企业应为南海区“雄鹰计划”民营企业或诚信高、信誉好、上规模的外向型企业;
2、申办人员须无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3、申办人员须持有由所属企业购买的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四、办理程序和材料(如有更新,以网上公布为准)
申请旅行卡,申请人应由所属企业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促部门加具意见后(需有领导签名)向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部分材料式样可在我局网站下载、所有材料要求以网上通告的为准):
(一)公司资料:
1、APEC卡材料清单(见附件1,只需一份)
2、申请人所属企业申办旅行卡公函,内容须包含企业及外向型发展概况(重点列明与APEC成员国的业务往来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报关单、出口合同、提单、信用证等)、申请理由、具体人员姓名及职务,所需前往已实施旅行卡计划的国家名称,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如期返国,并由所在镇(街)经促部门加具意见(需有领导签名)(样板见附件2);
3.企业已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情况一览表原件;(见附件3)
4、申请人所属企业近3年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材料内容包括企业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等。证明材料可列表提供,并加盖所在镇(街)经促部门公章;(见附件4)
5、上一的企业经营情况信息登记表原件;(见附件5)
6、申请人所属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原件;
7、申请人所属企业最近与APEC成员国的对外交往业务证明或凭证3份(如报关单、出口合同、报关单等),并在公司经营情况和申办公函材料中附上文字说明,如无,请另附情况说明;
8、申请人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只需一份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10、国税局或地税局出具的申请人所属企业上一纳税证明原件; 请将以上公司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套资料,且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另加两套复印件(材料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只需一份)。
(二)个人资料:
1、申请人个人简介,简介应当注明是否有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的记录,职务应与任职证明文件的职务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名(见附件6);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只需一份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外市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1年以上的居住证复印件;
4、有效期不少于3年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只需一份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原件(需电脑填写打印,不需签名和盖章)(见附件7);
7、《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原件(需电脑输入并打印,职务应与任职证明文件的职务一致,申请人签名务必用0.7-1毫米的黑色签字笔签中文名,请勿接触边框和超出边框,请勿贴照片);(见附件8)
8、申办人在企业的任职证明文件原件(或聘书、董事会决议的复印件等);
9、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
10、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11、《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材料确认函》原件,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见附件9)
12、申请人近3个月内照片3张(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大一寸相片;照片具体尺寸请参考以下规格:48毫米×33毫米,其中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请申请人将以上个人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套资料。注意:除了《申请犯罪记录证明、社保证明之外,其余材料需要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另加两套复印件(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只需一份)。
五、受理科室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证照事务科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一路3号4楼
电话:86337423传真:86233206
网站:
http://nhfoa.nanhai.gov.cn/wsqw/bszn/ws/2012051170987.shtml E-mail: zznhfoa@126.com
六、《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发放、保管工作由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统一负责。
第二条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领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三条持卡人应遵守外事纪律,尊重国际礼仪、习惯,遵守到访国家法规,维护国民形象,如期返国。
第四条持卡人应遵守《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实施细则》、《广东省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暂行)》。
第五条APEC商务旅行卡的领用、使用及归还。
(一)各单位APEC商务旅行卡专办员凭申请单位出具的《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领用函》(见附件10,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领取APEC商务旅行卡。
(二)APEC商务旅行卡仅限持卡人使用,持卡人在进出各国时如遇到问题,应积极应对,可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协助,回国后将有关情况报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
(三)各单位须在持卡人回国后10天内将旅行卡交回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统一保管,并将持卡人护照原件交区外事侨务局核对出访记录。持卡人因故未出境的,应在决定取消出访任务之日起10天内将旅行卡交回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持卡人推迟出访的,应书面知会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推迟出访的缘故及具体出访时间。
(四)各单位须将当年APEC商务旅行卡的使用情况及效果于12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报请上级部门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一)旅行卡有效期间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其所属企业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使用旅行卡,并向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提供书面申请的;
(二)旅行卡遗失或毁损的;
(三)持卡人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不再符合持卡人所应具备资格的;
(四)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管理规定的;
(五)外事部门认定的其它不符合继续持卡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报请上级部门视情况对相关企业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等措施:
(一)企业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办,隐瞒申请人真实身份或为非本企业人员办理的;
(二)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毁损或被冒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持卡人出走或出访滞留不归,其所属企业知情不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
第八条企业或持卡人利用旅行卡从事非法移民等违法活动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负责对APEC商务旅行卡的使用进行监督,不定期对有关单位使用旅行卡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本办法由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解释。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
2013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APEC卡材料清单.xls.附件2--APEC卡公函(仅供参考).doc
企业已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4--经营情况说明(仅供参考).doc
附件5--企业经营情况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6--简历 样板.doc
附件7--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doc
附件8--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旅行卡申请表.doc
附件9--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材料确认函.doc.附件10--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领用函.doc
单位网址:http://nhfoa.nanhai.gov.cn/
第三篇:珠海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珠海市企业人员
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办事指南
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下称旅行卡)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为便利区域内商务人员往来所创立的特殊旅行证件,商务旅行卡原则上是适用于以商务活动为目的的国际旅行,而不能用于旅游、探亲、访友、看病等非商务目的的活动。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申办旅行卡时的有效护照入出相关经济体,每次入境至少可停留60天,申请人一次申办,3年有效,多次入境。各经济体普遍为持卡人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目前,组织内21个APEC经济体都已加入旅行卡计划(这些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亦不为本国公民颁发旅行卡,只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便利及入出境通关便利。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所以中国籍持卡人持有效卡最多可以入境16个经济体。
二、旅行卡的主管部门
外交部领事司作为主管机关,负责审批、制作和颁发旅行卡。经外交部授权,我局负责受理和审核本市范围内企业人员申办旅行卡的申请,并负责旅行卡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申请旅行卡应具备的条件
我市企业人员申请办理旅行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的诚信度高、经营业绩好的本市外向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的中方(内地)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
(二)申请人应为珠海户籍,或持有珠海有效居住证并在我市所属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无犯罪或违反诚信记录;无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四、申请材料
申请旅行卡应按规定填妥并提供规范、完整的申办材料:
(一)申请人所属企业申办旅行卡公函1份,公函应当注明希望前往已实施旅行卡的国家名称;
(二)申请人个人简介1份,简介应当注明是否有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经济体拒签的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
(三)申请人本人相关证件,包括申请人有效期不少于3年的护照原件(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非珠海户籍申请人还应当提供本人居住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四)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申请人近3个月内护照白底照片2张;
(六)填妥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报批表》1份;
(七)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1份;
(八)申请人所属企业近期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材料内容包括企业进出口情况、荣誉称号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等。
(九)申请人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后加盖企业公章;
(十)为配合外交部领事司申办系统需要,请各申办单位在向我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供公函、照片、签名、护照资料页及缴费凭证的电子文件。
五、办理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可由所属企业备齐申请材料后,到我局办事窗口申请旅行卡。有关申请表格可登陆我局网站www.teniu.cc下载;
(二)我局审核。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申请人护照原件退还申办单位,初审合格的,由我局出具公函连同全部申办材料报送外交部领事司复审;
(三)外交部领事司审批。外交部领事司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为合格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最终办理结果将由我局电话通知申请单位。
六、重新申请、补发和换发及吊销旅行卡
(一)重新申请、补发和换发旅行卡。
1、旅行卡有效期满时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旅行卡,申办程序和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初次申请相同,原卡交回我局;
2、旅行卡不慎损毁或遗失,应报我局说明情况并按原申办程序申请补办;
3、因更换护照等原因致使旅行卡上注明的护照资料失效,应报我局并按原申办程序申请换卡。换卡须附新护照复印件和原卡。
(二)遇下列情形之一,我局将报请外交部领事司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1、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其所在单位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并通过当初申请单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持卡人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等,有关单位认为其不再符合持卡人所具备的资格;
3、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管理办法;
4、外交部领事司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继续持卡的情形。
七、旅行卡的保管和使用
(一)国有企业人员的旅行卡由我局负责保管。使用旅行卡出国执行公务,各单位凭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到我局办事窗口领取旅行卡。持卡人应按任务批准的访问日程执行出访任务,不得延长在外停 留时间或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回国后7天内将因公护照及旅行卡一并上交我局;
(二)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人员的旅行卡由持卡人所在企业负责保管。各企业须制订旅行卡管理细则,报我局报送省外办备案。执行出访任务前,持卡人到所在企业领取旅行卡,回国后5天内将旅行卡交所在企业保管;
(三)如旅行卡遗失、破损或持卡人调离、辞职等情况,持卡人所在企业应按原申办程序及时报我局,由我局报外交部领事司吊销旅行卡;
(四)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旅行卡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企业或持卡人因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损毁或被盗用并导致严重后果的,我局将对相关企业和个人采取通报批评、注销旅行卡,中止、取消其申请资格等措施;
(五)持卡人出入我国国境和相关经济体边检口岸时应主动出示有效护照和旅行卡;
(六)持卡人享有使用旅行卡专用通道快速通关的便利。
八、办理时限
(一)我局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外交部领事司审核,时间约为5个工作日;
(三)各经济体审批时间。若希望获得全部16个经济体批准,自外交部领事司将申请人材料提交其他经济体之日起,大约需要2-3个月的时间;
(四)外交部制作及颁发旅行卡的时间。
九、收费标准
首次颁发、换发或补发旅行卡按外交部规定执行,即每卡720元人民币;我局受理费标准按市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十、受理时间、地点和预约、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中心街27号对外办事窗口 预约、咨询电话:2125110、2125116
本指南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由我局负责解释。
珠海市外事局 2014年8月22日
第四篇:深圳市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须知
深圳市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须知
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英文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以下简称旅行卡),是为便利从事亚太经合组织(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和商务管理人员往来而核发的一种相当于三年多次有效签证的旅行卡,持卡人可凭该卡及有效护照免办签证,直接出入参加并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每次入境停留不超过2个月。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各出入境口岸均设有专用通道,持卡人可以享受快速通关的便利。迄今已参加并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有18个: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澳大利亚、新西兰、文莱、印度尼西亚、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日本、新加坡、越南、智利、秘鲁、巴布亚新几内亚、墨西哥。其中,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二、旅行卡的主管部门
外交部领事司作为主管机关,负责审批、制作和颁发旅行卡。经外交部授权,深圳市外办负责受理和审核本市范围内民营企业人员申办旅行卡的申请,并负责旅行卡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申请旅行卡的企业及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资格
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APEC经济体(不包括港、澳、台)有密切的经贸往来或有具体投资合作项目的民营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及台、港、澳资企业。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广”的原则,目前旅行卡的申请范围暂定为: 1、2007-2008年被市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标杆和骨干 企业”。
2、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或年纳税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向型民营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
1、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2、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一般应具有深圳户籍。申请人如系暂住人口,必须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申请时须提供居住证明和社会保险清单。
3、申请人个人资信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4、申请人无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
四、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申请人所属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须详细说明申请理由以及希望前往已实施旅行卡计划的国家名称。
2、企业情况介绍。企业近3年经营情况,包括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以及与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开展具体商务活动的情况等,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及IC卡原件、最近半年内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资料(工商局物价信息中心打印并盖章)、纳税证明、出口创汇证明、海关报关单等证明材料。深圳市民营领军标杆和骨干企业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简历一份,应注明是否有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公安机关出具)。
5、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复印件(验原件)两份,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年半。
6、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暂住人员还须提供由企业统一办理、连续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和社保清单。
7、填妥的以下表格:
(1)《深圳市APEC商务旅行卡报批表》
(2)《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一式两份。(3)《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一式两份。
五、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可由所属企业直接向市外办申请办理旅行卡,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有关申请表格通过我办网站www.teniu.cc“表格下载”下载,在电脑上填妥后打印,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2、市外办初审。市外办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发布。
3、企业递交护照及交费。申请人如通过初审,凭回执到市外办护照签证窗口递交申请人护照原件、护照标准照片2张及办理交费手续。
4、外交部复审。外交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为合格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最终办理结果将由市外办在网上发布。
六、补发、换发及吊销旅行卡
1、遇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可按首次申办程序申请补发或换发旅行卡:
(1)旅行卡遗失、有效期届满或破损。(2)旅行卡上注明的护照遗失或更换等。
2、遇下列情形之一,市外办将报请外交部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1)因企业转型、兼并、破产等原因导致与APEC经济体不再有经常商务往来。(2)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辞职或其它原因而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
(3)持卡人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4)申请人不遵守旅行卡管理办法。
(5)外交部、市外办认定的其它不符合继续持卡的情形。
七、旅行卡的保管和领用
市外办负责统一保管本市的旅行卡。持卡人凭其所属企业公函到市外办申请领用旅行卡,回国后15日内应将旅行卡交回市外办保管。
八、办理时限
1、市外办初审时限为10个工作日。
2、外交部制作及颁发旅行卡的时间,将根据各经济体反馈审核结果时间而定。
九、收费标准
首次颁发、换发或补发旅行卡按外交部规定执行,即每卡720元人民币,本市受理费按送办签证费标准收取每卡180元人民币。
十、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市外办自2008年8月15日起开始受理旅行卡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的上午9:00—11:45,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办理地点: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48、49号窗口。咨询电话:82107807、82107687、82105984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
第五篇:APEC商务旅行卡常见问答
APEC商务旅行卡常见问答
一、什么是APEC?成员有哪些?
APEC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英文名称的首字母缩写,全称是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目前,APEC共有21个经济体: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
二、何谓经济体?
APEC21个成员中有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地区成员。经协商一致,APEC成员均称为经济体,英文为economy。
三、什么是“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
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立后,为加强内部合作,促进商务人员自由流动,菲律宾、韩国和澳大利亚于1996年11月菲律宾APEC首脑峰会上发起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SCHEME),倡议加入计划的经济体相互为其商务人员提供多边长期签证和快速通关优惠。
四、哪些经济体参加了旅行卡计划?
目前,APEC21个经济体均已加入旅行卡计划,其中美国、加拿大为过渡成员。
俄罗斯于2012年成为旅行卡计划正式成员,计划年内启动为其公民颁发旅行卡和审批外方经济体旅行卡申请工作。
五、什么是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
目前,美国、加拿大是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不为本国公民颁发旅行卡,亦不接受其它经济体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和入出境通关便利。
六、中国是什么时候加入“旅行卡”计划的?
2002年中国政府正式履行加入手续。2003年12月,外交部开始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2004年3月,开始为中方申请人颁发旅行卡。
七、旅行卡是什么样的?
八、旅行卡有哪些好处?
旅行卡实质是一个短期商务签证,申请人一次申办,三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入境可停留60天。此外,各经济体普遍为持卡人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
九、持卡人申请美国签证能享受到哪些便利?
应旅行卡持卡人要求,美国驻华使领馆可为确有需要的持卡人提供签证面谈预约提前的便利。
十、持卡人赴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可以走快速通关通道吗?
可以。目前美、加、俄主要机场均设有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或与外交通道合用),为持卡人提供快速通关便利。
十一、哪些人可以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
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人员;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民营企业人员和地方国有企业人员;部分试点省市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工作的中方/大陆人员。
十二、合资、独资或港澳台资企业人员可以申请吗?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省、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和贵州省等1 6个省(市)试点受理合资、独资或港澳台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提交旅行卡申请。该政策将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十三、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申请旅行卡吗?
已成为旅行卡计划正式成员的经济体的公民可以向其所属经济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国主管部门不受理外国人的申请。
十四、如何申办旅行卡?
大型国有企业人员的申请由本单位审查后径送外交部领事司复审。民营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人员和试点省市的申请由本单位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初审后,将申请材料送外交部领事司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外交部领事司提交其他经济体审批,获批后由外交部领事司为申请人颁卡。
十五、申请旅行卡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函,内容包括本单位情况介绍,特别是对外交往情况以及申请人简介。(二)填写有关表格。(三)一张护照照片。(四)三年以上有效期的护照复印件。其他需另提供的材料以地方外办要求为准。
十六、申办旅行卡程序需要多长时问?
各经济体审批时间不同,申请人通常需要2—3个月时间可以拿到旅行卡。
十七、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前制卡吗?
如确有需要,申请人可在获得部分经济体批准后申请提前制卡,不必等所有经济体审批完成后才制卡。
十八、如何申请提前制卡?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申请材料受理单位(通常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申请,报经外交部领事司审批。
十九、申请人如何查询旅行卡审批进度?
申请人可联系申请材料受理单位(通常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通过外办向外交部领事司查询旅行卡审批进度。
二十、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否受理旅行卡申请?
不能。
二十一、如何使用旅行卡?
持卡人凭申办旅行卡时的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出入有关经济体。持卡人只能出入批准其旅行卡申请的经济体,已批准的经济体以英文缩写字样标注在旅行卡背面。加入旅行卡计划的各经济体主要口岸均设有旅行卡专用通道(或与外交通道共用),通常写明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字样。
二十二、中国持卡人凭卡最多可以出入多少个经济体?
目前,美国、俄罗斯、加拿大不审批外方旅行卡申请。大陆与香港、台湾互不适用旅行卡。所以我国申请人旅行卡上最多可以有15个经济体的签证。
二十三、如何识别各经济体?
我国持卡人旅行卡背面的经济体缩写最多可能有15个:JPN(日本),KOR(韩国),MYS(马来西亚),IDN(印度尼西亚),BRN(文莱),PHL(菲律宾),SGP(新加坡),MEX(墨西哥),THA(泰国),VNM(越南),AUS(澳大利亚),NZL(新西兰),PNG(巴布亚新几内亚),CHL(智利)PER(秘鲁)。其他经济体的英文缩写是:CHN(中国),HKG(中国香港),TWN(中国台湾),RUS(俄罗斯),USA(美国),CAN(加拿大)。
二十四、中国持卡人可凭卡出入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吗?
不能,大陆和港台之间互不适用旅行卡。
二十五、旅行卡持卡人还可以另外申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短期商务签证吗?什么是“签证覆盖”?
旅行卡的实质就是一个短期商务签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要求申请人只能持一个有效的入境签证,如果持卡人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另外申请澳、新的入境签证,一旦获批,其后发的有效期较短的签证将自动覆盖旅行卡承载的有效期三年的“签证”,使旅行卡失效,导致持卡人无法凭旅行卡入境澳、新,这就是“签证覆盖"问题。其他经济体虽未见“签证覆盖”问题的发生,但亦不建议持卡人另外申请同类签证。
二十六、如何保管旅行卡?
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人员、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申办的旅行卡,由持卡人所在单位的外事主管部门参照因公出国证件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地方国有企业人员申办的旅行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因公出国证件管理要求管理;民营企业人员和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工作的中方/大陆人员申办的旅行卡,由持卡人所在企业制定管理细则并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备案后自行管理,或由相关地方外办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管理。
二十七、如何续办旅行卡?
旅行卡到期后,持卡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续卡申请,由外交部领事司复审。申办材料和程序与初次申办时相同。
二十八、护照到期或丢失后怎么办?
持卡人换发新护照后,应经过旅行卡送办单位向外交部领事司出具公函说明情况并将旧卡退回,可同时提出换卡申请(需提供新照复印件)。
二十九、旅行卡丢失怎么办?
旅行卡作为与护照同等重要的证件,持卡人应妥善保管,遇不慎丢失,应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报告和申请补办,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外办向领事司说明情况后由领事司补发旅行卡。
三
十、持卡人所属单位变动时需退回旅行卡吗?
持卡人离开原单位或身份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将旅行卡退还。具体程序是: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向外交部领事司通报持卡人单位变动情况并退回旅行卡,由外交部领事司注销旅行卡并通报各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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