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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0-72238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9 21:39: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中心管理,提高中心工作效率,逐步建立中心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2、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3、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中心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参照附件。

三、考核方法

1、中心成立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主要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全体职工每月轮流)一名为成员,每月25-30日进行系统考核。

2、中心考核小组负责每月对职工进行考核,定期不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审核。

3、中心每年年初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4、中心职工实行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的70%作为

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考勤发放,中心依据出勤情况实行日工资制,出勤天数按照当月法定出勤日计算。绩效工资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二次分配,将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健康档案、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医疗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5、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6、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中心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30%,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考核系数,优秀为1.2,合格为1.0,不合格为0。

2、中心根据职工担任职务确定职务考核系数。其中中心主任1.6。

3、加分情况:中心可根据情况,对特殊情况予以加分。

4、制定出台本中心年度成本控制考核工作方案。

5、每月将各自岗位绩效考核系数×职务岗位系数×成本核算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但其总额不超过全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六、监督管理

1、中心根据卫计局绩效考核办法和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结合本中心实际,制订并签订内部管理责任书,并同本办法一并备案。

2、中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接受全员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紧贴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利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坚持公平、公道、公正,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奖勤罚懒、激励创优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中心对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结果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

5、中心职工的特殊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费等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列入支出预算。

6、中心职工的请销假旷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中心辖区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

德令哈市河西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体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性质,切实使群众受益,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青卫农[2011]18号)、《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变运行机制,强化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城乡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民和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民和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坚持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因素,坚持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充分体现激励导向,通过考核结果引导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考核范围

对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订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内容和具体指标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工作人员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主,同时考核以下内容:

(一)共性目标

1、医德医风:(10分)

(1)医务人员着装整洁、配戴胸牌,举止文明礼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分)

(2)救死扶伤,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分)

(3)遵纪守法,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廉洁行医。(2分)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2分)

(5)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2分)。

2、工作考勤:(10分)

(1)迟到、早退、脱岗、上班期间干私活每次扣罚50元。(3分)

(2)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事先 办理事假申请。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4分)

(3)因病或非因公受伤或凭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确认病假。(3分)

3、群众满意度调查(10分)(以多种形式进行调查)

4、民主测评(10分)

5、服从领导分配(10分)

(二)个性目标

1、基本医疗服务:(100分)

主要包括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费用负担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等。

2、公共卫生服务:(100分)

主要包括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肿瘤病人及慢性呼吸道疾病管理、结核病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其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具体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工作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为考核标准。

3、行政管理:(100分)医改工作、卫生统计、财务管理。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由医疗、预防保健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方案和周期。考核工作小组采取查阅文件资料、4

现场检查、工作人员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多种考核方式。考核小组不定期开展检查,每季度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实行150分制,考核结果原则上分为四个等次:分值在120分以上为优秀,100-119分为良好,80-9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的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15%。

(三)公示和复核。考核结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结果上报。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每季度报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的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政府绩效奖补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作为政府补助的绩效奖补资金分配的依据。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优秀或合格,由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5%给予发放的奖补资金。政府奖补资金的75%作为年底综合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工作人员的奖励资金(注:考核优秀的发放15%,考核良好发放10%,考核合格发放的5%,不合格的不 5

予发放。卫生行政部门年终考核本单位为全市优秀单位时,中心主任发放30%、良好发放25%、合格发放20%),剩余的25%作为公共经费。

(三)作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1、实行全员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单位工作人员上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个人实发工资的30%),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执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由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职工的绩效考核奖励,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每季度考核发放。

考核分值在120分以上的为优秀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给予奖励。

考核分值为100-119分的为良好,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分值为80-99分为合格,其中90分——99分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0——89分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优秀人员奖励。

考核分值为7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本方案要经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6

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小组要加强绩效考核组织工作,根据实际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具体标准及分值,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查。要积极创新考核方式,不断提高考核质量。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考核情况,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

(三)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确定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扣除相关绩效工资。

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年十一月

第三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绩效考核办法

*****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范围:

本意见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绩效考核、分配的原则、方法以及参考标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正式职工、编制外合同工。

二、职责

根据本指导意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的组织拟定、分配结果的组织测算以及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的解释说明工作。

三、绩效分配原则

1、以岗定薪原则。以岗位聘任体系为基础,通过岗位评估,以岗位价值、岗位责任、岗位技能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的绩效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坚持岗变薪变,不因人定薪,体现相应岗位的价值。2、以绩定奖原则。以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及所在部门的绩效作为衡量岗位绩效的标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激励机制。

3、定额管控原则。以历史数据测算结果及卫计局要求为依据,重点体现岗位基础工作量、卫生材料支出、次均费用定额管控的绩效分配思想。、重点倾斜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要重点向、临床一线、技术骨干、管理骨干倾斜,公共卫生服务,适当拉开差距。

5、奖勤罚懒原则,单位按分配总额5‰提取比例,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年终进行奖励。、总额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年终绩效考核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总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四、薪酬总额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薪酬总额由基础薪酬总额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见《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成员绩效考核办法》。2、单位当未兑现的薪酬额度不得延加到下个基础薪酬总额度之中。

五、薪酬结果

1、新绩效分配方案打破档案工资体系,原档案工资进入档案,作为缴纳各类保险依据以及核定退休工资依据。

2、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控制在7:3。3、新绩效分配方案的结构核心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工龄补贴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卫技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科室或个人完成综合目标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满意度(效果)情况以及超额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计算办法用职位系数乘以工作量得分数。

2、个人或科室的工作确定办法可参考工作量计算办法(具体见附件1)。3、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对科室或个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或按季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侧重于效率,要充分发挥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工作数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避免平均主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5、绩效性工资系数计算办法 附件1:

工作量计算办法(1)临床医生:

①医院本部:每门诊人次计1分;普通病人每床计6分/日;危重病人每床计12分/日;介绍一个病人住院计7分;收治一个病人计7 分。写一份住院病历。(.包括处理入院病人)计10分;办理1个病人出院计4分;小手术计6分/例;中手术计12分/例;大手术计20分/例〃(一助按50%计分,二助按25%计分);及时会诊一例计5分。

②社区服务:每门诊人次计1.2分;上门出诊每人次计3分;上门访视保健指导每人次计1.5分;健康知识教育讲座2分/小时。(2)医技科室:

①B超室:常规1分/人次,腔内1.5分/人次,系统产检1.5分/人次;心超2,5分/人次。②检验科:

生化:杂项化验1分/项,电解质1.5分/项,凝血止血3分/项,血气化验1分/项,门诊标本化验1分/项,上机操作0.4分/测试。分别乘以工作量,得出每天的分数。

免疫:乙肝全套(2.2分/个),乙肝表面抗原1分/个,丙肝化验1分/个。分别乘以工作量,得出每天的分数。

临床:小便常规1分/个,大便常规0.5分/个,ESR和各种常规及各种染色等1分/个,血常规上机(30+1X个数),网织红2分/个,血型化验(50+3x个数)。得出每天的分数。

③放射科:阅片1分/份(包括多部位);食管吞钡4分/人次;钡餐造影6分/人次;钡灌肠造影8分/人次;全程钡餐8分/人次;子宫输卵管造影6分/人次;窦道及瘘管造影6分/人次。暴光1分/次;洗或打印胶片1分/张;静脉肾盂造影6分/人次;子宫输卵造影复查3分/人次;其他检查参考以上;床旁片按以上3倍计算。(3)护理:

①病区护理:晚班1.5分/班,昼班2.5分/班,责任班1分/班,主班(其他)0.9分/班,治疗班0.7分/班。上日班0.9分/日。加班0.12分每时,节日班另加0.12/班。(护士长:岗位管理另加2.5分/月,全程日班按当月正常上班护士的平均分计)②门诊护理:

可以参照班次计分,也可以按注射人次等项目计分。

③手术室护理:洗手巡回(小手术2分/台,中手术4分/台,大手术6分/台); 手术时间3分/小时,超过4小时每小时递增1分;手术时间3分/小时,超过4小时每小时递增1分;1个病人做两台手术按手术高的一个类型计分;无洗手护士的巡回加1分;抢救病人加2分;晚班40分,中班10分,白班(含休息班)20分。

(4)公共卫生人员:预防接种(包括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计1分/人次;妇女保健(按规范)计1.2分/人次;儿童保健计0.8分/人次;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计2分/人;糖尿病病人规范管理计2分/人;精神病人规范管理计2分/人;艾滋病病人规范管理计2分/人;结核病病人规范管理计2分/人;健康体检计1.2分/人次;新建档案计1.5分/人次;签约家庭户(人次)计1.5分/户;健康教育指导工作12分/日;疑似法定传染病报告计0.5分/人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计2分/人次。附件2:

绩效考核加减分办法

一、加分

1、获国家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加5分

2、获省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加3分

3、获市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加2分

4、获县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加1分

5、综合考核前1—3名的按比例加1—3分

6、有效工作量比照数每增加5%加1分

二、减分

1、受国家级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减10分

2、受省级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减5分

3、受市级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减3分

4、受县级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减2分

5、综合考核后1—3名的单位按比例减1—3分

6、发生一起医疗责任事故的单位减1分

7、有效工作量比照数每降5%扣1分

三、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人员

注:

1、有效工作量指发生相关交易或有详细工作记录的工作量,如门诊人次必须有登记有处方,随访必须有登记,有工作记录等等。

2、比照数:一般指计数前三年的平均数

第四篇:崇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

崇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

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科学、客观感的考核评估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公益性方向发展,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精神,不断探索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提高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机制,注重医生行为的改变,包括用药行为、处方行为、提供卫生服务的方式等,探索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提高居民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实现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为“满意崇安”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四个机制。逐步建立良好的政府投入补助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和社会民主监督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重点由基本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卫生部门独自评价向卫生部门和群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变,补偿方式由注重源头向注重结果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的。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的原则

(二)坚持采用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服务数量考核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客观、公正、合理、量化的原则。

(六)坚持业务考核与管理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一)管理指标

1、依法执业。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2、规范管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人、财、物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化、组织化、科学化;财务和会计制度,院内感染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中心内部考核分配制度及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人才培养。具有全科医生高、中、初级职称阶梯人才队伍。建立全科医师、公卫医生、社区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能的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二)质量指标

1、计划免疫指标:规范化门诊;省、市、区工作指标,包括七苗全程接种率、各计划免疫单苗接种率、查漏补种率等;计划免疫相关疾病发病率。

2、传染病管理指标: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卡、消毒单项目填写完整率,传染病流调率,疫点处理率等。

3、妇幼保健指标:包括孕产妇、儿童建卡率及系统管理率,体弱儿筛出率、转诊率、管理率,妇女病普查率。

4、慢病管理指标: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建档管理率,60岁以上老人建档率,家庭保健合同签订率、履约率;首诊测血压率,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高血压患者控制率。

5、基本医疗指标:门诊病历、处方合格率,门诊处方人均费用,甲级病案率;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急救设备和药品完好率;医疗废弃物处置,医疗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6、药品进销指标:药品实行集中招标,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7、社区康复指标:残疾人及精神障碍者建档率、管理率,免费服药及康复服务率。

8、健康教育指标:本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居民健康知晓率和卫生习惯形成率。

9、.计生技术指标:避孕节育妇女随访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卡率。

10、其它指标:保障病人私密性和病区卫生方便性等及其他指令性指标。

(三)绩效指标

1、服务数量指标: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人服务、新建档案、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人次数;普通门诊、急诊、出诊、院前急救、住院及辅助化验检查等基本医疗的人次数、家庭病床床日数;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入户工作人日数。

2、居民满意度指标: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环境、服务态度以及诊疗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五、考核方法

1、查阅文件资料。查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相关文件等。

2、现场检查。查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设置、服务过程等。

3、走访居民并发放调查表。调查50户居民,了解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4、考核成绩作为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工可分配奖金额度的重要依据。

5、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70分为合格,69-60分为基本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

第五篇: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推进全局效能建设,强化量化考核,充分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审核及对部分条款的修订完善及解释。

二、考核对象 全局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遵纪守法、勤奋敬业、目标完成、工作成效四个部分。

(一)遵纪守法

1、认真执行党纪法规。因违法违纪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绩效考核先进“一票否决”,并按照《公务员法》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范执行《工作人员请假制度》,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旷工一天扣3分;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酌情扣分处理。

3、严格遵守文明办公工作守则,强化道德自律,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对违反守则规定,给造成恶劣影响的个人,取消其绩效考核先进评选资格。

(二)勤奋敬业

1、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落实公务员知识更新规定,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未达到要求的取消绩效考核 “先进”评选资格。积极参加本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不按规定参加学习活动的每缺一次扣1分,考试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

2、在地方考评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专业,其处室主要负责人、专业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先进“一票否决”。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不按要求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没按规定完成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小结等相关任务的,每缺1篇扣1分。

4、积极参加、会计、经济等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自学,通过专业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

5、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扶贫救灾、捐款捐物、义务献血等各类活动,每参加1次加0.5分。

6、认真参加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比赛,每参加1次加1分。

(三)目标完成

1、共性目标考核:

(1)重点工作考核:①处室工作年初有计划,月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次处室负责人扣1分,处室成员各扣0.5分。②按照本每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提要,由处室负责人制定个人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任务,经处室成员民主讨论后下达,未进行任务分解的处室人员每人扣2分;任务未完成的,每差1条扣5分。③各处室须建立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台账。未建立台账的,处室人员每人扣1分。④全局工作人员须做好绩效考核网络管理系统日常记载,每缺少一个月的记录,扣1分。

(2)信息分析工作考核:按照本信息、分析工作目标,由处室负责人制定个人信息分析工作任务,经处室成员民主讨论后下达;未进行任务分解的,处室人员每人扣1分。任务未完成的,每差1篇扣3分。经编辑的县(市、区)报送的分析信息不纳入考核计算。信息分析以OA系统登记备案的为依据。

(3)课题研究工作考核:按照全年课题研究计划开展课题研究,未按时完成的,扣5分。在地方、市开展的各类非招投标课题、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分、2分、1分。不同课题累计得分,同一内容的课题按可得最高分加分,合撰的平摊得分。

(4)临时性工作考核:每个人都有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的义务。凡无特殊原因不接受临时性工作任务(如加班、突发事件的分析、工作动态的撰写、临时性统计等)的,每次扣3分,特别严重的扣5分。

2、对专业人员的考核

(1)课题:积极参加地方及市课题招投标,并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4、3、2分。不同课题累计得分,同一内容的课题按可得最高分加分,合撰的平均得分。

(2)台帐: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台账,未登记的扣3分;登记不全的扣1分。(3)档案:做好个人负责的统计报表、统计资料按专业开展规范化整理、归档、立卷工作,认真做好数据报表电子化管理,未完成整理、归档、立卷工作的扣3分。

(4)按照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专业的月、季、年数据,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要点信息等,每迟报一次扣2分。

(5)各专业应完善评估审核记录制度,做到数据采集、汇总、上报统一和规范,质量可信,提供和上报的数据严重失实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2~5分。

(6)按照全局法制工作计划,做好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未完成的扣3分。(7)严格执行《国家局山东统计系统统计项目管理办法》,未执行的每项统计,处室负责人扣2分,具体负责人扣1分。

(8)配备辅助统计员的专业,需做好辅助统计员的管理。未进行培训的,处室负责人每次扣2分,具体负责人每次扣1分;由于未告知或布臵不明导致辅助统计员工作出现失误的,每次扣2分。未与辅助统计员签订保密协议及聘用协议或委托书的,每有一名辅调员,具体负责人扣1分。辅助统计员发生变动后五个工作日内,未将变动情况报办公室备案的,具体负责人每次扣1分。

3、对专项统计工作人员的考核

(1)按照《国家局山东统计系统统计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执行不好的视情扣0.5~5分。

(2)承担国家和地方布臵的统计任务,未完成的每项,处室负责人扣3分,具体参与人扣1分。

(3)受市级党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专项统计,未完成的每项,处室负责人扣3分,具体参与人扣1分。(4)按时上报当年所承担的各类统计项目情况,未按时上报的扣3分。

(5)按照委托协议规定实施统计,未按照协议内容实施统计的每项,处室负责人扣3分,具体参与人扣1分。

(6)做好资料、与资料有关的各种原始记录和凭证的保管工作,未能保管完好的扣3分。

(7)做好计算机辅助电话统计系统日常维护,因疏于管理造成系统重大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扣3分,相关责任人扣1分。

4、对综合部门人员的考核

(1)及时完成各类计划、总结、汇报、月度要事、月度工作安排、政务信息等的撰写、上报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2)及时收发、传阅文件资料,未及时收发、传阅而影响工作完成的,有一次扣2分。(3)认真做好信息内、外网的日常管理,按要求及时加载网页内容,未按要求及时加载网页内容,有一次扣0.5分。做好全局计算机设备维护,因未及时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扣1~3分

(4)认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由于督促不力造成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办公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各扣2分。

(5)在资料汇编和其他向外提供数据资料中,因审核不严出现逻辑性差错的,有一处扣1分;出现技术性差错的,有一处扣0.5分。在经办公室审核后对外印发的文稿和文件中发现差错的,有一处扣0.2分。

(6)认真组织开展《法》宣传,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宣传法律法规活动,未开展宣传活动的扣2分。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局执法检查工作,未制定计划的扣2分。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执法检查任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7)做好财务预决算和财务分析,准时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结算,逢工资变动及时提供工资清单等资料,按时上报财务报表,未按时完成或发生差错的,有一次扣1分。认真做好有关款项的收交工作,未按要求做好收交的,每次扣1分。加强财物管理,搞好财物登记,对有关财物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次扣1分。健全财务收支手续,手续不全的有一次扣1分。日清月结,每季对库存现金盘点一次,发现差错的有一次扣1分。做好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工作人员移交。未整理、归档、立卷的扣2分。按时准确完成工资等报表工作。迟报扣1分,材料不全或不准确扣2分。

(8)干部岗位、职务、工资变动材料,考核材料,学习培训材料及其他人事信息变更材料及时存入个人档案,未完成的扣1分。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等工作,未完成的扣2分。

(9)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和组织实施干部培训计划。在考核、干部晋升交流、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未能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视情扣2~5分。

(10)按时完成人事年报,发生迟报的扣1分,出现重大失误的视情扣2~4分。(11)对工作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统计报表、统计资料按照立卷程序、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归档,未完成整理归档工作的扣3分。严格执行秘密载体传阅、复印、保管、销毁制度,违反一次扣3分。对全局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全年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至少一次,未完成教育计划的扣2分。

(1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年内至少向地方纪检监察室上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材料各一篇,未完成每1项扣3分。

(13)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驾驶员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办公室主任及具体责任人员各扣2分。

(四)工作成效

1、各处室或专业在国家局组织的各项评比中获得表彰的,处室或专业主要负责人加6分,处室副职或该专业相关负责人加4分;在山东统计地方开展的工作考核评比中获得优秀的,相关人员各加3分,获得良好的,相关人员各加2分。(同一个专业同时获多项荣誉时,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一人从事多个专业,并有获奖的,可累计加分;处室主要负责人可以同时获得处室成员中获奖得分的最高分)判定上述评比加分以国家局、国家局办公室、山东统计地方、山东统计地方办公室印发的正式文件或颁发的奖牌、奖状为依据。

2、在上级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先进个人评比中,获得国家级先进个人的加4分,省级先进个人加3分,市级先进个人加2分。判定上述评比加分以相关单位(机构)、相关单位(机构)的办公室印发的正式文件或颁发的奖牌、奖状为依据。

3、在开展的考核评比或业务类比赛、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先进的个人,加1.5分。工作人员考核先进、处室绩效考核先进等不参加此类加分。判定上述评比加分以印发的正式文件或颁发的奖牌、奖状为依据。

4、参与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比赛等文体类活动,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奖人加1.5分,主要组织者(投入较大精力的集体比赛项目)加1.5分;获三等奖及优胜奖等的各加1分;集体获奖的相关参与者分别按上述分额加分。

5、信息分析考核加分依据《统计分析信息考核办法》,具体方法为:信息分析考核得分按10%可计入绩效考核加分,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工作信息三项考核得分可叠加。仅承担工作信息任务的人员,其信息分析考核加分的计分比例为25%,另每完成一篇统计信息加0.5分,完成一篇统计分析加1分。

6、完成全局综合性文稿任务,在地方(或其它省级机构)、国家局召开的各类会议上作为交流材料、发言材料的,每1篇分别加1分、2分,合撰的平均加分。为市委、市政府文件、讲话等专门提供文字资料的(独立成文),每1篇加0.5分(以电话通知、收文记录或文件、讲话稿等为依据),合撰的平均加分。财务人员每完成1篇财务分析报告加1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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