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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精选五篇)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20-57796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4 21:42: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11

一、组织机构及遴选原则

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组的统一指导下成立推免生遴选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主持,校纪委、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接收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工作小组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负责制定本院系推免生遴选接收工作细则、明确申请本院系考生的资格和条件,组织好本院系推免生复试考查、遴选接收工作。

坚持以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名牌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试生资格;

3、大学本科学习期间专业能力突出,学术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浓厚的科研兴趣;

4、申请推免攻读硕士学位者英语六级达到426分或四级达到497分;申请直博者英语六级达到426分;

5、在学期间有科技竞赛获奖、学术研究论文发表或其他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6、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未能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向相关院系提交证明其学术能力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和校纪委提请申报资格审核。

三、申请须知:

1、通过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主页(http://grawww.teniu.cc)完成网上志愿申报,逾期填报的考生(以系统时间为准)将视为无效申请。

4、我校将于2014年10月10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规程)在相关院系网站主页查询,择优录取。申报南京大学的推免生务必将填报南京大学的志愿保留至10月10日20:00,如10月10日20:00后仍未接到南京大学复试通知,可更改“推免服务系统”中的高校申请志愿。

5、我校拟定于各院系复试结束当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复试优秀、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本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的申请者发出拟接收确认,同时要求被我校拟接收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方完成推免接收全过程。超过2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6、直博生申报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申报办法及日程一致。

7、南京大学奖、助学金政策将向推免录取研究生大力倾斜,向直博推免生提供新生一等奖学金,向优秀硕士推免生提供优厚的奖、助学金。

8、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的英语四六级成绩、获奖情况、参加科研项目情况和发表论文情况等信息,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如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1)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a.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b.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c.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d.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件、复印件。

(2)体检报告书(可以在学生所在学校指定的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3)申请直博者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跨专业申请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咨询电话:(025)83593251,83592066,83592729

附件:南京大学201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0日

第二篇: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定于2011年9月初开始。(请于开始日期之后再向相关学院申请)。现将接收程序公布如下,如有变动请以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nankai.edu.cn/

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一般程序及要求:

一、品行优良并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重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直接与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联系咨询可接收学校及专业,由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审查推荐免试资格。

各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请到

http://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master.htm 中查询。

推免生须向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提供的材料包括:

《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表格下载请随时留意研究生院网页信息,不提交该表申请一律无效。

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函”,要求“推荐函”上必须有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院系公章无效。推荐免试生必须具备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英语等级证书:英语一般要求获得六级证书或六级达到425分。(少数学院有可能提高英语接收分数,请以各学院网页公布的要求为准)(小语种学生:要求日语一级;俄语专业四级)

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不需要专家推荐信和体检表)。

今年报考我校经济学院推免生将试行网上申请和审查。凡是报考经济学院的学生必须先进行网上申请

(网址待定),审查合格者再提交以上纸质材料。

二、审查合格者,由各院招生办公室寄出面试通知,学生凭面试通知、学生证参加面试,择优录取。

三、由各院招生办公室寄出接收函。

四、外校推免生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当地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缴费、照相。

1、南开大学本校推免生请选择南开大学报名点,并在本校缴费照相。

2、天津大学推荐免试到南开大学的学生请选择南开大学报名点,并在南开大学缴费照相。

3、南开大学推荐免试到天津大学的学生请选择天津大学报名点,并在天津大学缴费照相。

4、外省市院校推荐免试到南开大学的学生请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报名点,并缴费照相。

五、外校推免生将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达南开大学各接收院系招生办公室,寄达时间将在接收函中写明,未按时寄达者取消推免资格。收信地址如下例:

例如:接收院系为历史学院则收信地址为: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

六、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七、推免生(包含南开本校学生干部保研和西部支教)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的考核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保送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八、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入学后统一参加体检。

十、录取通知书大约于2012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第三篇:中国人民大学2012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2012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公布: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12年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7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08年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07年入学的医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推荐免试生。)

3、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 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 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1年8月1日-9月1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 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1年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和复印件,其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全国统一的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

(2)11月份照相、现场确认信息。

照相、现场确认信息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我校在统考硕士生复试期间(一般在入学当年的3月下旬)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 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体检事宜请于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查询体检安排。

4、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5、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第四篇:南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南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地址:

八里台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津南校区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泰达学院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3号。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 南开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学科门类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条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接收基本条件

第七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第八条

已经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第九条

申请接收学科为文科经管类学科的同学,英语六级要求不低于425分(日语要求国际一级,俄语要求专业四级,毕业专业为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四级);申请接收学科为理工农医类学科的同学,英语六级如果低于425分,需参加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英语统一测试并达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分数线。(南开大学本校学生的接收条件以南开大学推荐条件为准。)

第十条

不允许国防生推荐免试到专业学位。

第四章 接收流程

第十一条 推荐免试生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申报、查看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接受待录取。接收流程安排请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请按照“推免服务系统”中附加材料的设置要求准确真实填写个人六级成绩等信息。

第十二条 凡是申请推荐到南开大学的免试生,均需通过以上网上接收流程(含南开大学本校生)。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质量,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将于复试后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遇被举报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目前的工作计划,9月28日-10月25日为接收阶段,最终时间安排请以教育部最近通知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请申请推荐免试到南开大学的学生认真阅读《南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招生说明请到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及时发布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栏目中,请考生随时留意最新信息。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2121 南开大学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85358551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teniu.cc

第五篇: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以及其他具有优势学科专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生)。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作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拟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二、申请办法

符合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方式申请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复试。

1、网上申请

学生可通过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zsb_upload/mss/index.php),提交本人申请我校免试生复试的信息。具体报读专业、方向等信息,先参照我校2011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待我校确定了2012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2、书面申请

学生可将填写好的《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寄送至我校各院系(所、医院),提交本人申请我校免试生的信息。

3、申请时间

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申请工作将于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

三、复试安排

1、各院系(所、医院)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将在2011年7月至9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我校将于2011年7月至8月期间开展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届时将邀请全国各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相关院系将结合以上活动进行接收外校免试生的复试。关于我校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的具体安排将在本网站公布,请申请免试到我校的学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外语水平证明1份(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以及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需在复试时进行查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上述各证书复印件交各院系留存。

2、复试及体检合格后,我校将对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接收函。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生校验码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将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来我校。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直博生,须按照我校应试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请届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对于我校录取的学术型免试生,录取当年均可享受奖助金,可免交学费并获得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津贴。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传真:020-84111769 各招生院系(所、医院)联系方式可在本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生办公室

2011月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年6

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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