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燕窠村新农村建设承包合同书
燕窠村新农村建设承包合同书
甲方:燕窠村委会 乙方:程贤浩
为建设燕窠村新农村,经村委会多次召开村组干部党员及群众大会提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按现时价格招标,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望双方共同遵守约定,为此特别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工程项目以壹拾叁万捌仟元一次性承包给乙方,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金壹万元,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归还乙方,如乙方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合同金壹万元。
二、项目设施
1、建一栋一层砖混结构活动室:长14米,宽5.5米,内外墙刷白;
2、建一篮球场:长28米,宽15米,厚0.1米;
3、建围墙130米,高1.5米,内外刷白;
4、铺设水沟400米。
三、甲方要为乙方提供水、电方便,解决各种工程纠纷和干扰,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四、乙方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主的原则,按时(2012年元月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不得无故拖延,否则追究法律上的经济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经双方同意要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项目变更事宜,经双方协商加写条文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燕窠村委会
乙方签字:
2011年5月8日
燕窠村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建设燕窠村新农村,村委会多次召开村组干部、党员及群众大会,一致同意将该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工程质量、完工时间,特订如下方案:
一、工程计划
1、建一栋一层砖混结构活动室:长14米,宽5.5米,内外墙刷白;
2、建一篮球场:长28米,宽15米,厚0.1米;
3、建围墙130米,高15米,内外刷白;
4、铺设水沟400米;
二、公开招标承包人。
三、由支书负总责,村委会其他人轮流监督质量。
四、工程必须在2012年元月1日前完工。
燕窠村委会 2011年5月30日
燕窠村新农村建设资金预算
一、工程计划
1、建一栋一层砖混结构活动室:长14米,宽5.5米,内外墙刷白;
2、建一篮球场:长28米,宽15米,厚0.1米;
3、建围墙130米,高15米,内外刷白;
4、铺设水沟400米;
二、资金概算
1、需水泥200吨,计6.7万元;
2、需沙石200方,计3万元;
3、需钢筋2吨,计1.1万元;
4、需砖4万块,计1.4万元;
5、人工费、车费等,计1.6万元; 合计:13.80万元
三、计划新农村建设扶持10万元,自筹3.8万元。
燕窠村委会 2011年5月30日 燕窠村新农村建设工程决算情况
我村新农村建设工程已于2011年10月20日完工,具体决算情况如下:
1、水泥200吨,计6.7万元;
2、沙石190方,计2.8万元;
3、钢筋2.5吨,计1.3万元;
4、砖4万块,计1.4万元;
5、人工费、车费等,计1.6万元; 合计:13.80万元
工程建设实际总资金13.8万元,群众自筹3.8万元,缺口资金10万元。
燕窠村委会 2011年10月20日
第二篇:新农村建设巷道硬化等工程承包合同书
新农村建设巷道硬化等 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甲方在xxxxx住处进行巷道硬化及下水道改造、水圳浇注改造,现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巷道硬化、下水道改造、水圳浇注改造。
2、工程地点:xx村增坊移民新村。
3、工程总造价,捌万肆仟玖百零捌元整(84908元)含税。其中:
①、混凝土硬化171立方米,376元/立方米,共计64296元。②、下水道水管270米,安装及埋水管共计价8300元。③、水圳共计21.6立方米,570元/立方米,合计12312元。
二、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自带资金,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规格及要求
1、巷道硬化,要求宽3米,厚度20公分。
2、下水道改造要求用优质PUC排水管安装。
3、排水沟要求用混凝土(不加盖)宽30公分,深25公分,底厚10公分。
四、工程建设时间及完工时间 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动工到2012年8月15日竣工。
五、付款方式
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预付资金2万元,2012年12月底共付70%,剩余30%工程款作质量保证金,到2013年4月底付清。
六、其他事项
1、在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利监督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乙方未按规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施工,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保证施工安全,如在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争执,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
4、场地平整由甲方负责。
5、工程款结算以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新村办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2年7月1日
第三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该工程为民房住宅一栋,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字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住宅平房一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概况:该住宅毛石基础、地圈梁、红砖结构、钢筋混凝土现浇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模板租赁费、脚手架、工具、用具安全费以及主体工程所需一切建筑材料费,均有承包方自构,甲方把关材料质量。
第五条:工程施工依据:以甲方提供图纸及施工说明书为依据进行施工。如需要变更的双方协商。
第六条:承包金额: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共平方,共计
元,竣工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成付给人民币完成付给人民币
元,内外墙抹灰完成付给人民币
元,余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结清该款。
第八条:施工工期为天,自年
月
日止。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气变化造成停工,工程双方协商顺延。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有权监督所用的工程材料,劣质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质量监督有甲方指定人员,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
(三)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执行,付款到位,否则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乙方有权自主组织精干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按图纸及施工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
(二)在施工期间确保安全,不得违章做业,如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验收落实好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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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龙眼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龙眼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一、甲方(发包方):隆回县山界回族乡龙眼村村委会。
乙方(承包方):邓吉田 邓亚田住所:隆回县山界回族乡落马村二组。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龙眼村大魔江一带以树林山为界(落马学校对面)的耕地全部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30年1月1日(共贰拾年)。
四、地租价格: 每亩每年人民币陆拾圆整(小写:60元)。
五、租金交付时间:分两次付款。2010年1月20日前乙方以现金方式暂时付清前10年承包款;后10年承包款在2020年1月20日前全部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要求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承包土地如果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中断承租。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公章):隆回县山界回族乡龙眼村村委会
发包责任人(村委会法人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组长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承包合同书
承包合同书
甲方:博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1. 甲方(博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内垃圾清理工作从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承包给乙方,中途不得变故。
2. 乙方清理甲方的垃圾、并负责保持垃圾的一切环境卫生工作,不得在垃圾堆放处以外的地方捡垃圾。更不得有不正当行为,否则中止合同,一切后果自负。
3. 甲方如有大量垃圾、如泥土、及厂外清理责任区的垃圾等,需要车辆运送的,乙方应负一切责任(包括运费),并随叫随到。
4.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博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4垃圾承包费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5.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2014管理区两个垃圾桶卫生管理费人民币10800元(壹万零捌佰元整)共计人民币20800元(贰万零捌佰元整)。
6. 甲、乙双方于2013年12月4日签订此《承包合同》系双方自愿订立,应为有效合同。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