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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外中试合同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20-94698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4 12:37: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项目委外中试合同

项目开发合同书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一家国内知名制冷钢管生产企业,具有 《XXXXXXXXXXXXXX》项目技术开发的需求,乙方为 XXXXXXXXXXX公司,具备相应的中试能力,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该项目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直到达到相应技术指标; 4)、中试用材料由甲方提供。2.2 项目考核指标

1)、屈服强度在180~250MPa; 2)、抗拉强度≥280Mpa; 3)、断裂伸长率≥38%; 4)、杯突≥9.2mm。

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需要向甲方及其授权代表发表或披露的以及事先征得甲方的授权代表书面同意的除外;

8.3 乙方在确有必要时可以向其订约人、员工或代理人传递专有信息,以便他们能够执行其项目职能,但应当将保密义务告知他们;并且他们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保证保守专有信息秘密。如果乙方的订约人、员工或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其行为应当视为乙方违约;

8.4 乙方应当一直尽其所有合理的谨慎义务来保护所有专有信息,从而确保所有的专有信息受到完好的保护且不被向任何未经授权的人披露,也不被其获取。如果甲方与其他提供专有信息的任何人订立的合同中的条款要求对乙方附加关于由该专有信息提供者向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方面的任何义务,则乙方应当负有此种义务;

8.5 一旦项目终止,不论是否自愿,是否经甲方要求,也不论是否具有何种理由,乙方都应当向甲方交付包含专有信息或与专有信息有关的所有材料和所有物品、模型、机械装置及类似物件,上述材料和物品物件等都是甲方的自有财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备忘录、报告、笔录、笔记本、账本、数据、公式、图纸、印刷品、计划、客户名单、说明书、营销记录和所有其他文件,所有软件、计算机代码和计算机媒介、磁带和记录,以及所有上述材料的复制件。乙方不得保留任何专有信息的复制件;

8.6 未经甲方的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发表或交予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向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任何数据或乙方为甲方所完成的工作结果;

8.7 未经甲方的书面允许,其不得向任何

利申请书、证词及/或其他文件,以承认、确认、完善、保证或支持将任何工作产品中的权利归属于甲方。

9.2 在合同期间或终止后,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在有关国家申请专利、转让专利、保护专利、在任何法院出庭等,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无偿为甲方提供申请专利、作证、转让方面的协助。乙方还应当为甲方及其代理人和有关律师作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或配合甲方及其代理人和有关律师,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力停止后应立即履行义务。

1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乙方应当将所完成的项目全部提交给甲方,甲方只对乙方已完成的项目工作内容支付相应的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所有附件及以后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14.4 通知

所有的通知、请求、要求、主张和其它有关本合同的沟通将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可以通过送达、速递、确认过的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交付,并取得回执,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改变其通讯方式。14.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二篇:项目委外管理办法

委外项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委外项目的项目立项、进度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实施的委外项目。3职责

3.1 采购部是公司委外项目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3.1.1负责委外项目的申请计划及预算管理。3.1.2负责委外项目进度管理。3.1.3负责履行合同(协议)的管理。

3.1.4负责公司审批的委外项目立项审核、造价咨价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编写招标、询价、合同等文件 3.2项目部负责项目跟踪管理 3.2.1推进委外项目的合约管理进度。3.2.2参与经营部组织的委外项目的竣工验收。

3.2.3 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对委外委外项目承包商进行管理,并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考核,做好委外项目质保期的质量管理工作。

3.2.4负责按规定组织委外项目初验、进度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参与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3.2.4负责规定项目的委外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3.2.5负责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工作,将资料原件装订成册提交经营部存档。

3.3经营部主要职责包括:

3.3.1负责委外项目的安全质量指导与监管。3.3.2参与涉及重大安全委外项目的竣工验收。

3.4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

3.4.1负责委外项目的立项审核。

3.4.2按财务相关规定审核委外项目费用的支付。

4.立项及进度管理

4.1委外项目委外立项的基本条件。

4.1.1因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限制,不能自行实施的。

4.1.2公司不具备相应维修和施工资质。

4.1.3自行组织实施的成本高于委外成本。

4.1.4项目工程量较大,公司配备的人力、设备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

4.1.5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或者经公司批准的具有紧迫性、特殊性的计划外委外项目。

4.2公司委外项目立项应该统一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并呈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裁准。

4.2.1委外项目的立项及招标策划采购方案报告的内容编制要求按《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说明该项目的计划来源(计划内或计划外)和预算费用项目列支出处。4.2.2委外项目的立项审核、审批过程遵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5实施管理

5.1委外项目合同(协议)签订后,由项目部负责执行合同(协议),承担对项目承包商施工管理的职责,相关部门协助管理。5.2委外项目的实施进度需按合同要求及公司委外项目进度要求按时开工、做好实施进度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5.3根据需要召开项目管理例会、对施工材料、进度、完成工程量和施工质量进行确认或验收。

5.4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的项目提出变更申请,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项目组织实施。5.5项目开展管理的范围

5.5.1履行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

5.5.2审核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实施过程和质量控制。

5.5.3督导承包商文明施工,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5.5.4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5.5.5项目部需在材料进场前检查材料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合格证、检验报告是否真实、效、齐全,进口材料须有报关证明材料,对施工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或材料合格证明不满足要求的,要求承包商整改并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场使用。材料进场须填写材料入场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格式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及材料特点编制,承包商施工人员和项目部监督检查人员双方签名确认。5.5.6作业完毕督促承包商施工人员做好现场整理、清扫工作。

5.5.7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行为对公司安全和生产的影响,对承包商进行罚款、责令停工整改、中止合同等处罚。6.验收管理

6.1委外项目的初验、进度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和验收

6.2对公司授权单位项目的验收

6.2.1 对于上述2项之外的其它项目的竣工验收,由项目部负责 组织验收,并按规定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对于单价合同、据 实 结 算 的 项 目,验 收 报 告付上“验收清单”,列明 验 收 项 目 和 验 收 结论,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6.2.2 由项目部进行验收的项目,原则上应由相关部门的安全技术部委外项目管理人员担任验收组组长,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验收组长。验收完成后向经营部汇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6.2.3委外项目需要进度验收的,在合同中应明确进度验收的内容和要求。进度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资料的验收)和项目实际施工质量的验收。

6.2.4进度验收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整改结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后出具进度验收报告。

6.2.5承包商在完工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项目部接到申请后,应根据合同进行初验,并 出 具 初 验

报 告,初 验 内容 包括 竣工资料 的 验 收 和工程实体施工质 量 的 验 收,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初验组长。初验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承包商限 期 整 改,整改结果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部将整理好的整套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给经营部申请竣工验收。

6.2.6竣工验收内容包括:按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内

容、技 术 要 求 和 技术

准,对

竣 工 资料进行审查及对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6.2.7竣工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做到“工完场清”。

2)提交的竣工资料有效、齐全项目部已完成进度验收、初验,需提供进度验收、初验报告。

6.2.8竣工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1)由项目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 a)公司经营部 b)采购部 c)项目部 f)项目承包商 g)其他相关部门

6.2.9竣工资料审查根据合同(协议)或实际要求,对项目部及施工单位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资料(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开工报告是承办商向项目部提出开工的申请报告,由项目部或承包商根据项目施工特点自定格式,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地点、项目主要内容、开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承包商意见、项目部意见等内容。开工报告需加盖承办商单位公章,主 6.2.10最终验收资料由项目部归档保存。7费用支付

7.1工程费用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公司财务制度执行。7.2 由财务部负责工程费用支付工作。

7.3竣工验收通过,且竣工档案全部移交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7.4办 理付款手续需要提供付款审批表、合同副本、发

票、启

相 关

料(第一次付款时需要)、验收报告(进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清单或验工计价单、作业记录等材料,最终验收提供最终验收报告,以及其他财务部需要的资料。

7.5委外项目的进度、竣工、最终支付流程按照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流程办理。

7.6质保期结束后,项目部凭最终验收报告和承包商支付申请提出质保金付款申请,按照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流程办理。

7.7工程遗留问题(或承包商违约赔偿)及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需要按合同规定扣款时,由项目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直接从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并书面通知承包商。

7.8办理支付手续的承包商银行户头、银

帐 号

与 合同(协

议)约

定一

致。不

时,项目部必须督促承包商提供由承包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变更证明(原件),否则不能支付。

7.9公司自行开发部分外协的项目费用支付,按项目实施计划审批过程形成的意见,分阶段报销所需发生的费用。报销时,应附上有关项目申请书或项目实施计划书及所发生费用的原始单据,项目责任单位签字,相关单位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7.10外协项目的经费支付须按照协议规定执行。按工作阶段支付费用的,还应提交专家评审意见的阶段工作报告或成果报告。7.11自行开发的项目,按公司相关规定,不另行支付人工费。7.1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变更,费用支付按变更后的协议条款执行。8奖惩

8.1委外项目实施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8.2委外项目未按相关进度要求完成各项进度要求和完工支付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篇:委外培训合同

委外培训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限定甲乙双方委外培训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作为福利之一,甲方给乙方提供有偿委外培训。

第三条、甲方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选择培训的方向;联系培训单位。以及培训的各种资源提供。(包含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培训所用教

材费用等)

第四条、培训完成后,甲方根据乙方受训的能力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乙方在培训期间,甲方按照正常班提供培训期间的薪资

第六条、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参加相应的培训。培训期间乙方须遵守

培训课堂纪律,不得无故扰乱课堂纪律或在培训过程中无故旷课。

第七条、乙方违反课堂纪律或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甲方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完成培训后的考核,并或的相应考核的资质证明。如非培

训机构或甲方缘故或不可抗拒力引起乙方考核不合格,或没获得相应

考核合格资质证明。则视为乙方违约。所有培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

负责。

第九条、培训完成后,乙方有义务利用甲方提供的培训能力,为甲方在对应需

求方面服务。服务期限至少为两年。服务期间除非甲方有意解除劳动

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乙方服务未满两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甲方有权按照以下算法从

乙方应得薪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扣除费用=(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薪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薪资)

÷24个月*服务月份

第十一条、以下情况可以终止本合同:

1、甲方方面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因不可抗拒力无法继续服务甲方,并且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乙方服务期满

4、其他非乙方意志导致劳动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期: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培训日开始。

第十三条:本协议某些条款如与劳动合同冲突,则按照劳动合同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第四篇:委外加工合同

委外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被委托方: 协议签订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产品(以下称代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委托代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工的产品,代工工序名称;代工的产品名称、代工产品数量、开票信息、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由甲方提供.2.产品代工价格:(含税价格,开具税率为17%专用增值税发票)3.结款方式:以当月产品下线数量为结算标准,次月20号前完成付款。第二条 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根据《装配计划》向甲方领用原材料。2.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第三条 物品的保管

1、因代工过程导致的物料报废,由乙方按照采购价格全额赔偿,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2、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按其违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提供方法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工艺要求等资料,并负责培训乙方人员。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代工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等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样品、图纸、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且是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的产品。

3、甲方如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问题,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协助处理,如因处理不当或处理周期较长,导致影响交货期或生产节拍事宜,甲方有权按照公司规定予以考核及追偿。

第六条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乙方需保证35辆份/日的产能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未能保证生产节拍、造成停线待件、影响交货期等,甲方有权按照《组织与个人考核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在结算费用中扣除。

第七条 质量保证与服务

1、乙方为甲方代工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并经确认是乙方造成乙方应免费给予维修、重作或退换。(若交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自行维修;统计相关损耗费用清单,由乙方承担)

2、如果乙方交给甲方的产品出现批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20分钟内派专人到现场协助处理,并出具处理办法,供双方协商解决。就批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追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延迟交付委托代工产品的(包括正常送货、返修、更换、补交等),甲方根据生产制造部提出的建议,对乙方进行考核及追偿。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延迟交货的,乙方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包括其产品、分支机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3、当一方提出收回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上述条款中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技术资料、外观设计、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自 202_年1 月1 日 起 至202_ 年12 月31 日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第五篇:委外技术开发合同

委外技术开发合同

甲方(委托方):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产品产品、硬件设计以及硬件生产,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二、合同标的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如下:系统的研发以及产品交付

2.乙方负责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产品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产品所需的其它产品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产品,且该授权在合同期内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产品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产品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90日内,乙方完成产品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产品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

xxxxxxxx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产品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产品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30%:计人民币(¥:xxxx元)。

2.在乙方完成产品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50%:计人民币(¥:xxxx元)。

3.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验收款15%:计人民币(¥:xxxx元)。

4.乙方产品交付180个天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维护保证金5%:计人民币(¥:xxxx元),发现质量问题修复后支付保证金5%

六、知识产权条款

详见附件:技术开发保密协议以及版权申明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产品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产品开发的进展情况。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产品开发所必需的资料。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产品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

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产品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产品产品。因乙方交付的产品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产品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产品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产品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产品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产品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产品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90天,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产品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产品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产品设计文档、产品架构文档、产品系统设计、产品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产品开发各阶段文件及产品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产品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讨所有已交付的开发费用。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30天,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产品。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产品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产品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详见附件:技术开发保密协议以及版权申明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相关方式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2、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十四、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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