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7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2017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 深圳积分入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2017深圳积分入户政策是怎样的?哪些人可以办理户籍迁入?深圳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及流程又是怎样的?看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入户类别
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二、申请条件 人才引进迁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纳税迁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纳税迁户: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24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1倍以上的,其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前款第(一)项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前款第(二)项的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前款第(四)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以内在同一企业,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纳税迁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自缴税款(不包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及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
政策性迁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居住社保迁户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
符合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
有关人员迁户时,除应当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申请流程
各类迁户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核入户手续:
(一)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自情况按规定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纳税迁户条件且同时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应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符合纳税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符合政策性迁户条件的人员,按迁户类别分别向公安、人力资源、民政、经贸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四)符合居住社保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其户口性质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篇: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 户口新政策 积分入户新政策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庄瑞玉)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将于2012年4月12日启动。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根据本市产业发展状况、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引进人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市场认可程度等综合要素对人才引进择优审批,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人才引进需求。
今年深圳市招调工政策有重大调整。今后招调工一律通过积分入户,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入户。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定一年。
招调工年龄48周岁以下
根据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一律通过积分入户,不再走招调工方式。
据了解,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入户核准分值为100分
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的申报人员名单予以滚动公示。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经审核同意的积分入户人员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其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选择随其同时迁户;其配偶随迁入户按本市政策性随迁有关规定办理。
五类人员核准分值超100
据了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本市人才引进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项及分值表。根据此次公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5类人员仅“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一项的分值就为100分,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这5类人员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此外,对于持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毕业生,可视同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名词解释 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入户。积分入户不适合调入市外干部、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和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今年深圳市人才引进工作将于4月12日启动,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今年深圳市人才政策有多项重大调整:应届大专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入深户;招调入户均实行积分入户;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6个月以上的拟引进人员,如由用人单位申报积分入户可加10分。今年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分值仍为100分。
□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 立户登记时间: 全工作日 网上申报信息时间:
2012年4月12日—2013年2月5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 政策查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teniu.cc/)“人才引进”栏目发布本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及详细的业务指南,供办事人员查阅;
将编发人才引进业务办事指南资料并向社会发放; 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咨询 优先引进重点产业 所需人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上个月发布了新的《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有效期5年);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经市政府同意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执行时间暂定1年,去年印发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废止。
今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市产业发展状况、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引进人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市场认可程度等综合要素对人才引进择优审批,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人才引进需求。
深圳今年人才引进工作包括3项业务:调干、接收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毕业生以个人身份入户的范围扩大到大专学历者,积分入户范围扩大到调工。
今年我市将在全市统一的人才引进政策之下,统一业务工作流程,执行标准和监管原则。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国资委直属企业申请的人才引进业务,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国有企业申请的人才引进业务,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在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时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办理调干、接收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三项业务审批部门应保持一致,且不得同时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
超龄调入人员 需缴超龄养老保险
针对部分调入人员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强调,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调干人员超过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年龄的(我市规定35岁为基本起征年龄),须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对于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在调入单位、拟调入人员明确知晓而且愿意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再提出调入申请。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拟引进人员应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暂停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3年,并永久取消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所有的人才引进业务办理资格;拟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永久取消其所有的人才引进业务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积分入户核准分值为100分
往年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仅限于以“招工”形式办理,同时还会出台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但今年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均适用《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调入市外干部、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除外),这意味着工人入户深圳的,无论是“招工”还是“调工”,均实施积分入户政策。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符合基本条件、分值达到100分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此外,持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毕业生,可视同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积分入户应符合6项基本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吸引更多毕业生来深工作创业
我市今年将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来深工作创业。过去,我市以个人身份入户的门槛只放开到本科学历,但根据新的《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以个人身份入户的毕业生范围再次扩大,大专学历毕业生也可以个人身份入户。按规定,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办理。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毕业生,应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接收手续。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二、本市院校毕业生;
三、本市生源毕业生。
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应提供在本市就(创)业证明材料。提醒
由用人单位申报可加10分
今年积分入户分值表中,新增了一条加分指标,即如由用人单位申报可加10分。符合此条件需拟引进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6个月以上。此外,关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取消相应学历要求,其余仍按以往标准积分,即须获得两个以上模块的合格证书方可按相应职业资格等级积分,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均为中级职业资格或一个为中级、另一个为高级的,按中级职业资格积分,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均为高级职业资格的,按高级职业资格积分。所有模块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多于两个模块的不予重复计分。深户咨询热线:*** 0755-36607257
第三篇:2011深圳积分入户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
系统将根据每个拟积分入户人员的申报情况自动生成个性化的积分入户材料清单。拟积分人员按照材料清单并结合本指引准备送审材料。
(一)《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原件申报单位留存,表样见附件2)注:信息申报成功后,由系统生成,申报单位打印,本人签名确认。(二)《深圳市招工审查表》
注:由网站申报生成,登记表中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由个人申报代理机构打印,本人签名确认。
(三)《深圳市招工登记表》
注:可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乡镇政府)办理审核签章手续。
(四)失业人员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农业户口人员不需要提供)
注:如果户籍地无此证,可提供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
(五)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表
注:我市指定医院出具的半年内《深圳市招调人员体检表》,详见《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指引》,附件3。
(六)学历、学位证书
注: 1.学历证书应是毕业证,中专以上学历需审核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及验证证明书。中专学历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征信部出具的验证证明;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学位的,应当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和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验证证明》(上述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档案遗失,可提供存放在学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并附加盖学校公章,并由学校开具证明。
2.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3.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学历进行发函核实并提供《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
4.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已遗失的,可提供由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
(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勤岗位雇用备案表、法律职业资
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1.拟积分入户人员持有的专业技术资格。
(1)持有经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应同时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
2.拟积分入户人员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在《2011深圳市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且符合招工条件的资格等级,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供证书原件以及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的复印件。在深圳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在网上公布、但未领到证书的拟积分入户人员,可在网上打印成绩单,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详见附件7)
拟积分入户人员取得的市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证(),并提供原发证机关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及查询结果。
拟积分入户人员取得的市外技师以下(不含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并提供原发证机关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积分入户人员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含发证机关签章)。(详见附件6)
4.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人员提供存放于档案的雇用备案表。
(八)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1.拟招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含首页)和身份证。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可提供该人集体户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
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持有单位公章),或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具体样式见本指引汇编附表)。
3.如果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需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说明同一个人为何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且将其所有户籍资料统一为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深圳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
(九)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及婚姻、配偶、子女
注:2.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如夫妻双方有多次婚姻的,需提供每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2.已婚人员须提供配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如已婚人员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
3.已生育子女的拟招人员(如有多次婚姻的,含夫妻双方每次婚姻生育的子女)须提供: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验原件)。
4.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迁户人员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详见《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见附件4。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拟积分入户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及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分别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办公电话。
(十)随迁子女政策说明及材料
注: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拟引进人员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
注: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随迁子女,但须提供随迁子女户口簿(含首页)及出生医学证明。
(十一)技能竞赛文件及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近五年内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十二)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人员提供。
(十三)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近五年内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 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提供。
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十四)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十五)深圳市献血证明(收原件)
注:由深圳市血液中心出具。(详见附件7《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无偿献血须知》)
(十六)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义工服务积分申请表(收原件)
注: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8《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义工服务积分实施细则》)
(十七)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9《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
特别提示:
(十五)至(十七)项为社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为近5年内(即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服务范围为深圳市。
(十八)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由拟积分入户人员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具体样式见附件3)
(十九)《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
注: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出具。
(详见《2011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材料
(三)、(九)及(十八)部分材料为户籍地出具,材料
(五)中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及材料
(七)市外技师以下(不含技师)的职业资格需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请预留办理时间,其余材料均可于指标下达后准备。
第四篇:2013深圳积分入户全过程
2013深圳积分入户全过程
(4月1日-7月31日)
1.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积分测评,有100分则可。
2.在宝安西部国际海岸人才交流中心申请,签委托协议,服务费1000元,需入户到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另交500元。把需要的材料检查清楚,弄清楚需要办理什么材料及办理地点。
3.坐地铁到深大站,到高新园人才中心办理学历验证。(50元等20个工作日,可以加钱办加急)
4.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中南人才市场2楼鹏元征信办理个人信用报告,100元/次,如果有不良记录就要扣分,时间一周,但取报告是在车公庙附近。
5.在3A医院(有些医院达不到标准,如坪山和大鹏人民医院)进行体检,300元左右,2-3天。
6.本人的专业技术证书少了申请时的申请表,补办了一张,跑了老单元、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局。
7.本人离异生有1小孩(不用随迁),需要离婚证书、判决书或协议书,还要孩子的准生证(回老家办理计划生育书用),搞不清有无准生证跑了西乡街道计划服务中心。
8.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有孩子的带相关材料回老家户籍所在社区办理‘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9.到老家街道办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
10.带档案联系函(委托中心出)到老家档案所在地方办理档案调出手续。(这3项资料带齐一天可办完)
11.到深圳你居住所在地(在流动人口登记的地点)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点办理计划生育情况登记,顺便在治安管理处登记你的深圳暂住地点。
12.到你的入户拟迁入地街道办计划生育服务处办理深圳计划生育证明。
13.所有材料都准备完后,回委托中心提供材料,在网络上申请入户(等1.5个月)
14.回委托中心取证件原件和准迁证(有些准迁证在中西部:,福华路纺织大厦拿), 入户交流中心的需拿上集体户户口本的首页。
15.带准迁证和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分局户籍科咨询入户的手续(必须的),咨询准备迁户的材料,无房产的要办无房产证明,入户交流中心的需要工作单位的不入户单位集体户证明,我是失业的交离职报告。重要的是在网上预约办理入户手续时间。
16.到香蜜湖山水大厦办理无房产证明。1分钟完事
17.在预约号的时间到迁入地的公安分局户籍科咨询处领取排号单,等呼叫办理入户。
18.回老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半小时办完。
19.到深圳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处办理户口本和身份证。
本人办理入户全过程共奔赴20个地点,历时4个月整,手续费约2000元。
第五篇:2012年深圳积分入户必看
2012年深圳积分入户必看
2011本人深圳积分入户办理完毕,已成功入户.以下为本人入户全过程,每人的情况会有差异,也许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资料或过程或许有不同,应以职介或通知要求为准。
希望对2012年深圳积分入户的亲们以及正在进行2012招调工培训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测评
8月中旬,个人积分测评,133分。委托职介办理入户,签协议,提交基本资料:
1、积分入户测评表
2、积分入户信息采集表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户口簿及首页(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起,验原件),5、深圳市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6、劳动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
7、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9、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公示
8月31日至9月5日进行公示,社保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期一周。
三、准备资料
为节约时间,公示期间,启动办理以下事项:
1、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2、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备2寸照片一张,空腹,并说明是招调工体检。
3、填写深圳市招工登记表(3份),失业证明(1份),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1份),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3份),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配偶)(1份),通过EMAIL发回户口所在地的亲人,请亲人至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居委会、派出所办理。居委会和计生办盖章,签全名,留办公电话。9月7日,公示结束,社保局开始接收资料。
四、提交资料
9月16日,按照积分入户测评和审查表的要求提交个人相关资料。
因每人情况不一,需要提交的资料也有不同。仅对当时本人遇到的问题或需要关注的事项提示:
1、招工登记表和计划生育情况表无需单位盖章
2、学历证书需要提交验证证明,验证需要1个月时间,因此,需提前做准备
3、有职称的,需提交报考职称时的申请表原件。如该表已丢失,需要请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4、有户口本,无需出具户籍证明
5、〈计划生育证明〉,由拟入户地的计划生育办出具。
6、积分入户测评和招工审查表中需要提交相同资料的,可以复印,如:体检表。
五、审核通过,领取指标。10月24日,审核通过,下达指标。
10月31日,交1200元,凭身份证至职介领取以下资料:
1、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一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3、招用员工通知(一式四联,第一联寄回家办户口迁移证用,第二联职介直接收走,第三联本人留存,第四联最重用,办准迁证的时候要用)
4、劳动事务代理(积分入户)委托协议,背面有办理准迁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六、办理准迁证
10月31日,罗湖区公安分局领准迁证。提交如下资料:
1、指标卡(原件,复印件)
2、招用工通知第四联(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表四)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6、已婚的,本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7、落户自己房产的,购房合同(验原件),房产查询单
说明:办事员验完以上资料之后打印准迁证,一式三联,第二联拿回家办户口迁移证,第三联入户。同时,办事员会把入户指标卡,招用员工通知第四联,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封在一个纸袋里,入户的时候才能拆开。
七、.办理户口迁移证
11月1日,把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第二联、第三联,招用员工通知第一联寄回家办户口迁移证。(老家会留下准迁证第二联,第三联同户口迁移证一起返回)
八、办理入户
11月3日,收到老家寄回的户口迁移证。
11月4日,罗湖区莲塘派出所办理入户。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二代身份证数码回执及白底一寸照片两张,办证费30块
2、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有些派出所要,我没有用到)
3、办理准迁证明公安分局封的那个牛皮袋
4、派出所需要你提供血型,身高,现住址。希望亲们能顺利通过2012年的积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