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业务保安及岗位责任制(13版)
矿级领导“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矿长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 家的安全生 产方针、法规、法令、批示和决定,将通风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到安全工作 的始终。
2、组织和协调通风、生产、机电、供应、计划、财务、职教、运输、安监等部门,保证矿 井通风所需人、财、物合理配置,业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控。
3、每日审阅瓦斯和通风调度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每月研究一次通风工作,解决 通风重大问题。
4、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法规、政策、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为“一通三防”管理 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4、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 安全生产条件,给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通风发展规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启动,普及矿井通风安全知 识。
6、每月召开一次通风例会,专门研究通风工作,每日审阅通风瓦斯度日报,接收通风工作 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负责通风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兑现。
8、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调配通风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井下生产,指挥完成通风工程设施。
3、协调相关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矿井通风方面出现的问题,组织质量达标活动。
4、做好职工工资分配工作,完成通风责任制考核兑现。
5、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设备的到货、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2、负责组织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电气失爆。
3、负责组织完善保护,严防“三把火”。
4、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5、协调机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通风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6、协助通风部门,确保局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7、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通风安全监察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矿通风管理制 度。
2、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风规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排查通风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并及时处理通风方面 的“三违”行为。
4、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矿井 安全生产,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5、召集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同时协调解决通风方面的问题。
6、落实对通风工作的激励和惩戒措施。
7、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矿工会主席“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风规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矿井安全 生产,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3、及时掌握职工动态,了解职工对“一通三防”方面的合理化建成,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 题。
4、负责对职工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工作,合理安排职业病人的疗养工作。
5、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激励和惩罚措施。
6、参加事故的抢救和事故追查工作。 各科、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矿调度“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指示、指令。
2、参加每月的“一通三防”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措施。
3、每次调度会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隐患,做到 时间、人员、责任“三落实”。
4、发生矿井停风、瓦斯超限时,立即通知停产,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按规定处理。
5、参加事故抢救追查工作。
生产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煤炭技术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矿井设计时,保证通 风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
2、设计、衔接工作吸纳通风部门参与,杜绝盲巷、不合理通风现象出现。
3、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过程中,对矿井通风部分进行把关。
4、及时足量划拔主材,满足矿井通风需要。
5、按矿井通风能力安排生产。
机电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抓好安装质量,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 件。
2、负责设备定期检修,消灭电器失爆,防止引爆瓦斯、煤尘。
3、负责完善设备各类保护,落实管理措施。
4、负责通风机的维护和管理,使其各项指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5、井下变电所跳闸后,必须按规定优先恢复井下局部通风机和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
6、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7、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地测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地测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巷道贯通距离,地质构造,煤层、瓦斯含量 等地质资料。
2、为通风部门提供矿井通风管理必需的图纸资料。
3、协助通风部门完成必要的工程设施测绘、勘探任务。 安监站“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风计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参与并督促其它职能部门排查通风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并对通风方面的“三 违”严肃查处。
4、监督矿井用于通风方面的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
5、及时考核发放与“一通三防”有关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6、建立无计划停风追查记录台帐,落实对通风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7、安全员有责任对管辖范围的瓦斯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停产并及时汇报。
供应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按计划完成矿井通风所需物资采购供应任务。
2、负责组织井下材料、仪器的到货检验和入井检查,保证防爆性能、阻燃性能、保护性能 等符合国家标准。
3、负责矿井安措计划成本部分的落实。
4、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计财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安排年月度矿井通风所需资金。
2、负责安措计划通风部分的制定,满足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3、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4、按计划支付矿井通风所需材料、仪器、仪表等采购资金。
5、按规定及时支付通风方面的技术咨询、业务交流、职工培训等所需费用。
6、及时汇总“一通三防”资金使用情况,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矿工会“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组织对矿井尘、毒、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设立职业病防治组,对新入矿接尘人员实行就业前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3、负责监督、落实职工个体防护的发放情况。
4、开展尘肺普查,做好尘肺病管理及职业病管理工作。
5、合理安排尘肺病人的治疗与疗养。
采煤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加强通风管理,保证各巷道有足够的通风断面,管理好采煤面的通风设施,严 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按规定搞好沿空留巷,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 业。
2、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必须保证每班在上隅角吊挂便携式瓦检仪,认真搞好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条例及我矿通风瓦斯 管理办法,听从瓦斯员指挥,预防和避免瓦斯事故。
3、搞好瓦斯自动监控装置的移交、接收、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及时移倒工作 面瓦斯探头,并按规定进行吊挂。
4、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消灭电器失爆现象。
5、负责回采工作面副巷系统车以里,正巷转载机以里所有通风,经防尘设施的安装管理工 作。
掘进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加强通风管理,保证掘进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管理好掘进面的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按规定搞好巷道贯通工作,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 超限作业。
2、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认真搞好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条例及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办法,听从瓦检员的指挥,预防和避 免瓦斯事故。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管理制度,坚持湿式打眼,使用好水炮泥,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米内进行洒水。
4、搞好瓦斯自动监控装置的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
5、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消灭电器失爆现象。
6、负责对施工巷道内的隔爆、水幕、转载点喷雾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同时负责 管辖内巷道的冲洗和浮煤的清扫。
7、负责本工作面皮带头、移变处的防灭火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皮带头必 须采用不燃性支护,并加设消防三通及消防软管。
通风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瓦斯抽放站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瓦斯抽放泵正常运转。
2、负责瓦斯同放管理的接续和拆除工作,并对瓦斯抽放参数进行分析,搞好瓦斯抽放工作。
3、负责矿井的瓦斯监测、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4、负责对井下各采掘开队组瓦斯探头的安设标校、维护管理,加强对采煤工作面全电压断 电装置的日常管理和对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的管理工作。
5、井下监控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6、监测中心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分站的运行情况。
7、按照通风科提出的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构筑通风设施工作。
8、负责总回风巷、采区回风道防尘管路的吊挂维护。
9、负责对总回风巷、采区回风道、回采工作面尾巷按规定周期进行冲洗。
10、负责总回风巷、采区回风道尾巷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 瓦斯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工作,加强对瓦检员的管理,规范瓦检员的行为,保质保 量完成瓦斯检查任务。
2、负责贯彻落实《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瓦斯管理的规定。
3、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组织人力、物力及时进行排放瓦斯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类型的瓦斯超 限,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4、按照《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延接风筒,保证安全生产,负责局扇 位置的确定和局扇“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动态检查。每日中 班瓦斯员和电工一起对“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区队 领导。
5、负责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满足各用风 地点要求。
6、定期测定矿井各地点风量,按照调风计划及措施,组织人力、物力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并做到有记录可查。
7、按时完成通风科安排的其它工作。
8、严格按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机运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矿井主扇日常管理工作,必须保证主扇正常运转。
2、负责提前出煤井主副井、井底车场及地面皮带走廊防尘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3、按照规定周期对提前出煤井主斜井、副斜井井底车场及地面皮带走廊、四千吨煤仓上部平台洒水灭尘并及时清扫浮煤。
4、对提前出煤井副斜井每年进行一次刷白。 通风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矿井“一通 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章制度,参加矿井规划、设计工作,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的专项规定。
3、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和通风阻力;发 生灾变后,迅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最大限度地减少排风之间平面交叉,做到技术 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4、负责各类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批管理,保证“一通三防”措施 得力,切实可靠。
5、负责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的各项制度。
6、负责搞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风量管理,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 调整风量,进行解决,发现瓦斯快超限时,有权采取停产措施,确保瓦斯不超限。
8、负责对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二篇:煤矿业务保安责任制
龙华煤矿业务保安责任制
党委书记、副书记业务保安责任制
1、监督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批示、法令的贯彻执行。
2、负责做好各支部及党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3、参加矿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组织党、政、工团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检查,各单位对煤矿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6、对“三违”党员干部负责教育和纪律处分。
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等及时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
2、对全矿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做到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工作。
3、认真组织各单位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
4、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工作。
5、负责审定重大的规程措施,开拓设计布局,组织实施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生产区域的变化组织季度灾害预防计划的修改和贯彻执行。
6、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矿井的反风演习和救护演习、井下动火等有关规定,都必须亲临现场组织实施。
7、大力支持安全监察工作,全面调动安监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作用,确保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生产副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
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检查各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到压倒一切的位置。
2、对上级和矿有关安全命令、通知、规定必须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兑现。
3、定期召开分管生产的区队、班长以上的干部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矿井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限期处理。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检查各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对生产现场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组织制定可靠措施,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亲临现场督促处理。
安全副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
1、积极协助矿长抓好安全生产,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研究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隐患,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违章指挥。
3、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通知、规定和本矿安全生产决定,必须亲自召集有关业务部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4、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5、经常深入井下,组织调查研究,发生事故必须亲自赶到现场,协助矿长抢救处理。认真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
6、负责督促安技措工程及时完成。
7、定期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并安排整改部门和整改日期。
机电副矿长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机电方面的指示和规定,按照规定审批大型机电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
2、加强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开展机电峒室达标和设备创优竞赛活动。
3、建立健全设备检修制度和机电工种岗位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对机电工种人员业务培训考核换、发证工作。
4、经常组织机电安全大检查,分析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参加处理分析各类机电事故。
5、负责安全通讯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检修通讯设备,确保通讯工作畅通无阻。
总工、副总工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及国家安全法规、法令、上级文件、指示、决定精神。
2、根据可采储量合理安排生产,搞好各项工程设计,及时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认真监督执行。
3、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及“安技措”计划及时完成。
4、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制订机电、运输、提升及溜子设备检修计划,及时审批执行。
5、做好职工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参与职工业务考核评比,确保要害工种持证上岗。
6、矿井发生事故时,及时参与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抢救,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工会主席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全矿职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行政干部切实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劳动法规。
2、监督和协助行政用好安技措资金,确保安全投入。
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坚持督促整改。
4、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岗位责任制,认真抓好安全网员的群监、群治、群管工作。
5、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各种事故的处理和追查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采掘队业务保安责任制
1、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指示通知以及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2、按时组织职工学习文化,学习煤矿及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
3、认真抓好生产辖区内自然灾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煤尘、水、火、瓦斯、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发生。
4、严格贯彻执行作业规程,经常检查本区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5、要时刻掌握本区生产环节、安全状态,对不安全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亲自在现场督促处理。
6、负责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机电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通知和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2、负责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定期组织设备质量检查、评比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分析电器设备安全运转情况,参加分析各类机电事故。
3、负责矿井运输、通风、排水和生产等大型设备的安装检查、维修和管理,保证安全运行,消灭重大事故。
4、负责所属机电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测试整定工作,保证安全设施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5、建立健全机电科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制度。
6、按规程规定期限,对所辖机电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对工区、队所属设备的安装、检修提供技术指导。
7、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机电工种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8、定期组织电气试验和大型设备技术测定,抓好“三电”工作。
9、加强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开展机电设备峒室达标和创先活动,不断提高设备维修质量。
机运队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通知精神。
2、加强职工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工作能力和操作水平。
3、负责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电机车、绞车等机械的检查维修,提高轨道铺设质量,保证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4、掌握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发生事故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
5、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各岗位人员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6、抓好井下运输大巷的环境治理,确保井下文明生产。
通防队业务保安责任制
1、在总工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及矿有关规定、文件精神。
2、详细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3、建立健全防尘系统、防尘设施、防尘管理制度,督促“一通三防”资金及时完成,保证安全投入。
4、掌握全矿矿井的风压、风量气体变化情况,合理分配风量,减少内外漏风。
5、对瓦斯员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并做到持证上岗。
6、坚持矿井反风演习和瓦斯等级鉴定制度。
7、认真制定巷修计划及措施贯彻执行。
8、掌握矿井巷道的支撑承压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修复,减少堵巷、漏顶等事故的发生。
9、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维修质量,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生产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条例,认真组织、掌握、协调、调度安全生产。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炭生产的各项技术规定和政策,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坚持技术原则,优化设计、合理布局,督促检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落实,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创造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实现安全生产。
3、认真组织好“质量上标准、安全创水平”活动,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质量管理和检查,促进质量标准化的提高。为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4、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工作重中之重的决定,全面制定检查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管好、用好通防专项资金,不断改善提高安全监测技术和管理手段,千方百计控制重大瓦斯煤尘事故发生。
5、认真做好矿井通风、瓦斯、煤尘、防灭火等项技术管理,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组织定期检查,并做好矿井救护队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6、严格现场管理,做好井下爆破技术指导和火工品使用管理,加强顶板管理,杜绝违章指挥。
7、认真做好井下地质水文等方面的预报工作,确保技术管理具有超前的预见性,并做到及时、准确、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预防性措施。
9、抓好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调度现场隐患督促抓好整改,加快信息反馈,及时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
10、抓好运输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督促检查安全设施的定期试验,确保设施反应灵敏,运行良好。
1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专业管理,定期召开专业管理会议,及时解决十项专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并督促落实,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安监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按照《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对本矿执行以上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安全目标的分解,落实和考核工作,全面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责任目标层层落实。
3、参加各项工程设计鉴定,参加特殊工作措施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批,督促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提足安技措费用及“一通三防”专项资金,并对计划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验收,确保安全投入发挥作用。
5、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及各种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并定期做好审、验证和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6、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人员定期排查隐患,对重大隐患负责组织评估,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竣工后的组织验收。
7、定期总结分析安全工作,及时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负责制定安全奖罚意见报领导批准后落实。
8、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对“三违”人员和事故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做好安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9、坚持奖优罚劣和重奖重罚原则,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调动安全生产积极性。
党政办公室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2、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及时准确地做好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归档和立卷管理,确保无泄现象,杜绝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出现。
3、认真抓好机关车辆安全,杜绝交通责任事故,确保值班车辆和矿井安全用车随叫随到。加强安全防范,防止财物丢失被盗。
4、认真处理好矿乡关系,保证矿井秩序不受影响,及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5、积极做好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围绕安全重点,立足基层,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6、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的召集、登记和记录工作。
7、做好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来人的接待工作,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妥善处理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和各种大型会议的安排、接待、服务工作,确保机关工作秩序正常。
工会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行政切实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2、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人安全生产条件,督促行政干部及时解决职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参加各种事故追查处理。
3、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察制度,充分发挥群监、群防、群治作用。
4、做好职工伤、病、残的检查鉴定工作。
5、搞好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总结交流群众安全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作经验。定期召开安全网员例会,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
6、加强女工劳动保护工作,保证女工合法权益。
保卫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办事,确保矿内治安环境平稳。
2、加强治安防范管理,排除矿内一切不法隐患。对矿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案件的审查处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学习党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法治意识。
4、严格执行矿各项规章制度,大公无私,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树立正气,文明执法。
5、坚持矿内巡视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矿区安全生产。
地质测量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国家技术政策。
2、负责全矿生产、建设、施工的各种测绘工作。
3、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负责抓好矿井防治水工作和雨季“三防”工作。
4、负责矿区小煤窑调查,随时掌握矿井范围内的小煤窑分布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地方政府进行处理。
5、负责掘进工作的地质编录,预报采掘工作面周围的开采、煤柱、构造、水文等情况,按规定下达贯透通知书,提供贯通、揭煤的地质预想剖面。
6、开展瓦斯地质工作,摸清矿井突出和瓦斯赋存与地质因素之间的关系。
7、及时标注防突控制点,填绘采掘交换图;负责按规定留设各种保安煤柱。
8、搞好“三量”与储量管理,搞好业务保安。
生产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2、负责矿日常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有关领导抓好日常工作。
3、负责接收和传达矿领导和地方政府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生产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
5、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要求,做好重大事故的调度处理工作。
6、深入现场,熟悉了解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生产系统,正确及时地安排、指挥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隐患。
7、对危及矿井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
8、参加各类生产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
9、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篇:煤矿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星光一号井业务保安制度
目 录
一、巷道贯通业务保安制度
二、初(末)次放顶业务保安制度
三、过地质构造业务保安制度
四、采煤面安装(拆除)业务保安制度
五、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制度
六、防灭火业务保安制度
七、防井下煤仓溃决业务保安制度
八、大型设备检修业务保安制度
九、矿井停电检修业务保安制度 十、三大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理业务保安制度
巷道贯通业务保安制度
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贯通前
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生产技术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单位和及安通队。
2.生产技术部和安通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
二、贯通时
1.必须派干部(包括安通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
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班、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冒顶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三、贯通后
安通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初(末)次放顶业务保安制度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方针,切实抓好回采工作面初(末)次放顶管理、方针顶板事故的发生,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煤炭行业顶板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结合集团下属各公司顶板管理的不同特点,制定本规定。
2、组织领导
2.1抓好初(末)次放顶管理,严防顶板事故的发生,是确保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矿领导要把顶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矿每年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每季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总结交流顶板管理的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有关初(末)次放顶管理的技术问题。
2.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初(末)次放顶管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配备生产和采掘区队的干部,落实岗位责任制,审查顶板管理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初(末)次放顶管理专业会议,对重大顶板事故组织追查和处理。
2)生产副总对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成立回采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收尾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初次放顶和收尾期间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组织每月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3)矿总工程师对初(末)次放顶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主持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专项《全技术措施》的会审。直接负责初(末)次放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领导矿压监测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初(末)次放顶管理分析会,检查初(末)次放顶管理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做出改善初(末)次放顶管理的决定。
4)业务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业务保安。生产技术部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构造变化,及时进行地质预报,防止地质构造变化引起顶板事故。生产技术科负责初(末)次放顶管理和矿压监测工作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初(末)次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核《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采煤工作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安监科负责对采煤工作面初(末)次放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面有无规程措施和是否落实兑现。安通部和生产技术部及时组织初(末)次放顶事故的追查和处理
3、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是采煤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是施工依据,具有法规性质,是领导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的依据,是贯彻落实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的具体保证。
1)每一采煤工作面都有必要依据矿规定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要具有针对性、严密性。现场条件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有关技术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严格遵照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
程》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对已批准即将实施的作业规程和措施,队领导要负责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对缺勤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要进行补课、补考。中途调进人员首先要进行规程和补充措施的学习和考核,做到人人要掌握,未经贯彻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采煤作业规程每月必须重复学习、贯彻一次。
4)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贯彻考核情况(贯彻实际、人员组织负责人、考试结果)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以备检查。
5)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
6)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过老空或顶板悬顶面积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初(末)次放顶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7)队长必须严格按规程和补充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特殊顶板管理
4.1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加强采煤工作面的两口(即上、下出口)、两线(煤壁线、放顶线)等部位的顶板管理,加强矿压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
4.2对破碎顶板,要加强煤帮管理和梁前顶板维护,采取及时支护、带压移架、减少空顶时间。单位工作面对顶板空顶处要采取提前挂梁、背严实等有效措施,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5、初次放顶
1)加强初次放顶工作,在初次放顶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2)回采工作面初放要成立以生产副总为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初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矿生产技术部长、调度主任、安通部部长组成。及时检查检测支架(支柱)受力情况,凡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液,确保初支撑符合规定要求。
6、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管理:
1)上下出口往外二十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超前支护必须用较接近顶梁、双楔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II梁加强支护,其数量、规格以及顶梁距上下帮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两道前排数、超前距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超前单位液压支柱的处支撑力不少于50KN。
2)工作面两端都应采用双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II梁架设出口抬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抬棚数量、规格、棚间距、抬棚距工作面煤帮的距离、操作方法、单体支护密度和质量要求,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少于50KN。
3)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放顶线要与工作面放顶线齐,不得滞后。工作上下出口放顶线滞后工作面切顶线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有条件的工作面要采用端头液压支架。
7、工作面收尾
7.1工作收尾前,生产技术部必须在工作面上、下顺槽标出设计停采线位置,采煤队依设计停采线将工作面调直,经矿验收合格后方能收
尾。严禁将工作面采过停采线或不到停采线,任意增减煤柱尺寸。
7.2采煤工作面收尾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铺网、联网、上钢丝绳、加强支护、顶板管理、质量要求等、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和拆除,还必须编制安装和回撤作业规程。
8、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
8.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要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方法。
8.2为了强化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工作,生产技术要配置专职人员与监测设备,负责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分析;要对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和重点区域进行分析和预报,提出处理建议。现场顶板监测人员由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监测人员要进行培训,责任到人,进行考核。
8.3强化采煤工作面的初(末)次放顶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面要重点加强初次放顶期间、过断层的地质构造带、工作面收尾等生产环节的顶板管理;加强对破碎顶板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建立初撑力保证体系。
8.4加强监测仪器、仪表的采购、使用、维护与管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过地质构造业务保安制度、采煤机在地质构造段采煤时,必须严格控制采煤速度,缓慢通过。
2、地质构造带与工作面正常割煤带必须保持循环进度一致,确保工作面推移成一条直线。
3、过地质构造期间,要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超负荷运转。工作面严禁出现滴、漏、跑、冒、串液等现象,支架必须接顶严密,出现倒架、叠架及明显错差现象必须及时处理。乳化液泵应连续运转,以防止停泵支架自降,且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支架初撑力达到24Mpa。
4、回采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编制补充施工措施:(1)工作面因受地质构造影响不能继续推进,需撤出另掘开切眼。(2)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遇断层、过老空(包括与开采煤层间距不大于3米的上部或下部老空)、过巷道、过局部冒落区及托伪顶回采时。
(3)工作面通过构造应力区或其它原因形成的集中应力区时。(4)工作面后部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距离、顶板仍不陷落时。(5)煤层倾角局部或全面加大,超过15°时(补充单体支柱、综采支架的防倒措施)。
(6)工作面因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影响,工作面改变推进方向时。(7)工作面发现有出水征兆时。(8)工作面发现有瓦斯涌出异常征兆时。
5、如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地质构造时,跟班队长要将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经有关技术人员现场测定,制定出实施方案后进行作业。但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有采掘队长及以上管理干部和安监人员亲自在现场跟班指挥,技术人员必须及时补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间不得超过一个班,并立即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6、各种掘进巷道必须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支护参数,连续采煤机施工的巷道推广使用一次性紧固锚杆。顺槽联巷要采用小断面,简化支护参数,对顺槽联巷尽可能不做抹角或只做一个抹角,且使抹角最小。对特殊地质条件或大断面机电硐室应积极采用钢带锚索、锚索锚网或拱形巷道锚喷支护技术。
7、掘进过断层、构造、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破碎带等特殊地段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执行。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带班矿长组织安监、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和掘进队长到现场指挥。
8、在断裂带附近作业时,要尽量减少爆破。确需爆破时,炮眼布置要合理,装药量要适当。断裂带较破碎时,必须沿断裂带走向留不小于5米的保安煤柱。出现透水预兆时,要立即撤离人员,待查明断裂带与积水区域的情况后,方可作业。
8.初采初放前,准备足够的单体液压支柱及背板、荆笆、圆木、金属网、л型长钢梁等临时支护用品,并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9.综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鉴发的作业规程和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
鉴字、考试合格后,在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
10.工作面投产后,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三大规程”,推行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执行矿上制定的各项煤质管理制度,控制水份,规范采煤工艺、减少矸石含量、减少灰份,合理应用深孔松动爆破和工作面打眼放炮松动顶煤,加大对顶煤及底板三角煤的回收力度,提高回采率,保证回采率在80%以上。队上成立煤质、回采率、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管理。
11.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提高工作面工程质量。
12.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验收,达行业级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支架排成一条直线、接顶严实、初撑力符合规定、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不超过±100mm、支架顶梁与顶底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mm。
13.消灭不合格品、优良品率100%,加强工作面支护、安全出口和端头支护,加强安全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井下电器失爆,做到文明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14.加强作业面人员培训,要求顶底板煤壁齐直,不得出现割顶、破底、留伞檐现象。
15.提高支架工操作水平,移架要做到快、够、正、匀、直、紧、净、严。即:“快”—移架要及时迅速,做到少降快拉;“够”—移架
步距够;“正”—操作正确无误,支架要定向前移,不上下歪斜,不前倾后仰;“匀”—平衡操作,支架间距保持均匀;“直”—推溜移架要确保三直两平;“紧”—及时移架,紧跟采煤机,支架顶梁紧贴顶板,保证初撑力;“净”—架前架内浮煤碎矸清理干净;“严”—架间空隙要挡严。
16.两道的设备、材料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保证两道及上、下出口通风、行人畅通,超前抬棚打成一条直线,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符合规定,工作面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的要求。17.电缆、支架管路要悬挂整齐,其标准率100%。
18.保证各设备上的煤尘清扫干净,做到文明生产,开关台台上架、牌板悬挂齐全。
19.加强支架维护检修制度,做到五检:班随检、日小检、周(旬)中检、月大检、季(年)总检,遵守维护规程,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和正常工作。
20.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跟班队长、班长、质量验收员对当班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做好班评估记录、填写好设备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21.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综采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达行业级标准。
22.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班前会制度、生产汇报制、安全质量管理、设备使用管理、事故分析等制度。
23.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图、牌、板,有每月检查记录,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24.专业技术人员、安检人员随时对工作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综采队进行处理,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25.加强对工作面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核算,认真分析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降低生产成本。
26.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严格按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回撤,并及封闭灌浆,严防自燃发火。
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制度
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水害预报的年预报、月预报,由生产技术部技术员负责人编制,生产技术部部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
2、水害预测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正规水文地质预报。
3、预报的内容应包括预报的地点、范围、预测灾害情况、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误、错报造成水害事故。
5、必要时,应做出临时性预报,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6、水害预测预报月报表,每月5日以前由矿生产技术部作出,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由矿生产技术部报送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地质防治水副总工、各部部长,收到人签收。
7、重要水害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百花村公司主管领导,收到人签收。
二、探放水管理制度
(一)探水线的规定
1、井下各类积水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标出积水线和探水线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须从探水线开始,探水前进。
2、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的情况等因素确定。
3、对本矿井开采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为: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4、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5、对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钻探控制可疑区,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6、对已知断层的探水线,由断层所留设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水线。
7、石门将揭露含水层时,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垂直距离应根据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
(二)、探放水设计要求、说明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2、介绍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说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水沟及巷道坡度等情况。、确定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确定探水钻孔的孔数;各个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孔径;
6、水量较大时,钻孔要在钻进10m之前,按上灵活可靠的抗压能
力在1MPa以上的水闸门,防止出水后水量难以控制。
7、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奖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大于30分钟。
8、提供积水区平面图、探水钻孔布置图、探放水钻孔结构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
(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探水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探水前对排水设备进行彻底检查,探水过程中要有专人维护、保证正常排水。
(2)、探水前对水沟、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水流畅通。(3)、要有专人对钻场附近的顶板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发生冒顶事故。
(4)、探水钻场后方必须有安全躲避峒室。(5)、保证钻场的正常通风,并制定专项检查措施。(6)、钻场附近要安装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7)、明确水害避灾路线,并认真贯彻至施工人员。
2、钻机运输、安装的安全措施
(1)、运输、安装钻机人员,要互相配合好,防止钻机翻倒伤人和挤伤手脚事故发生。
(2)、钻场在稳钻前,应清净浮煤。钻场巷道支护要符合质量要求,禁止有空帮、空顶现象。钻机要稳牢、稳平,底座垫上底木梁,钻机稳固在底木梁上,四角要打好两根压杠两根戗杠,并用铁丝联在
一起。将钻机稳定牢固后,方准开钻。
(3)钻具应统一放在钻场内,禁止在巷道内乱放。
3、钻机操作的安全措施。
(1)、钻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学习作业规程并持证上岗。(2)、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的方位、角度、深度施工,严禁私自变更钻孔参数。
(3)、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钻孔、钻场瓦斯,若瓦斯达到1 %,应立即通知停钻撤人。
(4)、操作钻机人员,要由班组长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另一人跟前监护。钻机操作按扭,应设在距司机工作处不超过0.5m的地方,确保能及时停送电。
(5)每班开钻前,钻机要先试正、反转。钻机开始运转后,任何人不准触摸钻杆及机器旋转部位,防止钻机绞人。
(6)、操作钻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钻进中,掌握好钻进速度,压力要适当,注意孔内水循环,禁止干钻,避免损坏钻机和发生卡钻事故。
(7)打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清孔内情况和钻机运转情况。
(8)、钻孔透水后,要详细观测和记录水情变化。起钻时,工作人员禁止站在钻杆的正后方向。钻杆全部起出后,立即关闭阀门,并向调度室汇报透水情况。
(9)打钻出水后,若水量水压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必须
立即停止钻进,但不拔出钻杆。威胁到巷道内人员安全时,要通知巷道内所有人员和受威胁的其他人员,一并撤出,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三、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一)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探放水工程的施工目的;
2、探放水工程的施工地点;
3、探放水地点的水文地质概况;
4、探放水各钻孔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5、附图等。
(二)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经过以下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1、探放水工程设计由生产技术部编制,生产副总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批。
2、地面大型的探放水工程,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大土河矿业公司备案。
3、井下大型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并报公司管理部门备案。
4、探放水工程设计,未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不得施工。
四、采掘工程“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管理制度
1、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的手段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2、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探巷等方法查清工作面
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
(1)井巷开拓延深之前;(2)巷道掘进之前;(3)工作面回采之前;
(4)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工作面之前或在煤柱附近开切眼时;
(5)遇到老窑、老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等含水区域时。
4、在探放水之前,必须先编制探放水工程设计;
5、探放水工程设计由生产技术部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未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设计,不准施工。
防灭火业务保安制度
1.井下和井口房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氧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长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电焊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严禁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氧焊等明火作业。
2.每一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的水池和管路共用。
3.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报废已建立的防灭火系统时,必须报大土河矿业公司、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5.在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时,采区设计应采用后退式布置。在开采厚及特厚煤层时,必须有专项防灭火设计,凡一次不能采全高必须沿顶开采,不能留顶煤。
6、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火区动态和采空区自然发火动向。每周的报表要由矿安通部报送通风副总工签字审核,每月要有一份火情分析报告。
7、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8、生产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制定防火措施报百花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9、在火区下或邻近火区开采的工作面,在开采前1个月必须将编制好的《火区下或邻近火区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百花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10、对废弃的暗斜井和风眼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和充填,以防止自身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11、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要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要先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注销或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大型设备检修业务保安制度
一、设备的管理是负责设备的选型、使用、检修、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必须建设大型设备技术档案。
二、应建立健全设备,电气、防爆、小型气、电缆、配件专业管理,管好领取发放、检查、监督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机电设备、电缆要实行挂牌板管理,设备应实行动态管理,检查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井下所有的移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设备和配件实行更换制度,主要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其技术测定、试验应按有关规定提出设备状况及动态分析报告。
四、设备使用维护管理,所有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实行负责制,司机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能进行操作。设备的维护实行岗位负责制、巡回检查制、现场交接班制等制度。主要设备进行包机修制,小型移动设备必须明确兼职司机或兼职操作人员。
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使用的防爆设备,要螺丝齐全紧固,防爆面清洁光滑无锈,未接线的电缆喇叭、挡板不失爆。电缆要悬挂好,严禁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所有设备传动外露部份,防护装置及护罩必须齐全。
六、坚持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设备制度,推行设备状态监测,事故诊断,适时检修。
七、加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检查和维修,做好电气设备、电缆、接线盒接地保护,煤电钻必须使用专用煤电钻电缆。
矿井停电检修业务保安制度
1、井上下电气设备不得带电检修或搬迁(包括电缆和电线)。2、非专业和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3、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4、停送高压电前应认真填写停电工作票,得到科长或值班人员批准签发后,方准进行停电操作。
5、停送电前后,应通知用户,严禁约时送电。
6、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前,应停电、验电、放电(井下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方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可不在此限)、打短路接地线。在有可能返送电的地方,都应打短路接地线。停电后开关手把一律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然后才准工作。
7、一趟线路上有两处以上人员工作时,各挂各的停电牌,谁最后取走,由谁联系送电。
8、停送电要专人联系,专人操作,谁要求停电谁负责联系、送电或谁停电谁送电,地面配电房停电后,应给检修人员送电牌,检修结束后,要仔细校对,送电牌与停电牌相符后,方准送电操作。
9、送电前,应先拆除短路接地线。并向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联系后,确认安全时,方可送电。
10、进行停送电操作的配电工、维护工,必须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11、发生电气事故时,配电工有权先停电,后汇报,并填写记录。
12、电话联系停电时,要求者先讲清楚,操作者重复一遍给要求者,确认无误后方准进行操作(停或送)。
13、高压送电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油开关。停电先停油开关,后停隔离开关。不准带负荷停隔离开关。
14、低压大电流开关,送电先送总开关,停电先停分开关,后停总开关。
15、电器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6、凡发生跳闸必须联系好,查明原因,方准送电。
17、高峰负荷期间不准启动200KW以上的电动机,如特殊情况需请示电力调度室批准后,方准进行。
18、启动200KW以上电动机必须经公司调度室批准。
三大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理业务保安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业务保安制度
1、监控室值班人员由声光报警接收某一地点瓦斯浓度 超限报警后,必须首先用电话汇报通风科(或瓦斯队),其次汇报调度室,最后汇报县煤炭局监控中心。汇报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报警地点、该地点瓦斯浓度,如果报警地点是掘进则必须汇报局扇开停传感器显示情况。
2、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域瓦斯员和区域安全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通风状态及瓦斯浓度且根据监控室汇报瓦斯的浓度采取相应措施,即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瓦斯员现场执行,并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和安全巡检员到达报警地点。
3、安通部做出上述相应措施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进一步明确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坚决执行落实该措施。
4、调度室接到监控室的汇报后必须通知安通部部长到办公室着手处理瓦斯超限的问题,同时通知安检员到达现场进行该地区的安全监督。
5、安通部根据瓦斯员汇报及监控曲线与该地区通风风量等,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是瓦斯员直接可以处理,由该区域瓦斯员口头执行措施,立即着手处理;如果是难以处理的,由安通部立即下井依照方案进行处理。
6、瓦斯超限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处理问题的瓦斯员或安通部技术员汇报监控室和安通部部长或救护队长,汇报内容包括该区域瓦斯浓度,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超限处理的措施。
7、监控值班人员在瓦斯超限期间,密切注视瓦斯浓度变化规律。瓦期浓度下降至《安全规程》之下后,汇报安通部部长。
8、安通部部长接到监控室和井下处理人员汇报后,确定其瓦斯浓度不超限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恢复生产,开始正常作业,该区域瓦斯员,安全巡检员,安检员同时恢复正常检查。
9、由于传感器或分站故障至使瓦斯报警,采取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后,瓦斯员,安检员电话执行安通部部长口头措施,现场监督瓦斯浓度和不安全隐患,现场由安全巡检员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必须于24小时内更换该区域监控设施。
10、不论何种瓦斯报警情况,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县煤炭局,汇报内容必须说明瓦斯超限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11、在瓦斯报警期间所有涉及单位,必须做好汇报和被汇报的各种记录和采取措施,以备检查。
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
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公司中心站。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
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一、识别卡的申请
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四级培训中心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出具由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
4、科队出具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定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
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三、识别卡的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
1、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
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
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
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
行修复的。
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复的。
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人员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预防我矿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系统值机人员未必履行岗位义务,导致入井人员超规定未及时制止汇报的,罚款200元。
2、系统值机人员未坚守工作岗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3、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后登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系统维护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值机人员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300元。
6、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每次罚款200元。
7、调度室在接到人员定位系统汇报超员时,未及时通知处理的的,导致上级部门处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8、井下设备出现失爆,对设备管理人罚款500元。
9、其他人员故意破坏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产量监控业务保安制度 产量监测数据上报管理制度
一、产量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二、产量监控系统应24小时不间断运转,系统联网正常,产量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要实时上传。
三、产量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应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连接线路的完好和供电正常,系统出现故障,立即向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并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结果及系统恢复时间等记录在案。
四、产量日报应有矿领导或值班领导的签字,及时上报公司。
五、产量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后,应在1小时内向机电部报告,并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结果及系统恢复时间等记录在案。
六、公司因停产、改造、检修等原因超过2天以上(含2天),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百花村。
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一、产量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运输及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产量数据信息或数据误差超过有关规定为异常情况。
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矿调度及机电部,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故障检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公司。
三、特殊情况时可及时上报百花村调度中心。四、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
五、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含设备、线路)
定期检查、检验、测试制度
一、常规安全检查
1、正常生产过程中,每班必须至少对现场设备进行巡检二次,清楚网络控制箱上的灰尘,检查设备计量端有无异常现象,是否有堆积着过多的杂质,称重传感器及标志牌等设备有无遭到人为破坏或自然损坏。
2、每周检查三次(或二天一次)通讯线路有无破损;悬挂点是否脱落;接口处和设备连接处是否松动;动力电缆是否与通讯线路有并行段,并行段的间距是否符合标准。机房通风、照明、卫生是否良好,机房接地及防雷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每月对通讯线路进行衰减测试(双向电阻是否增大、电压是否减弱),需要更换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换。
4、每月需对设备计量端进行平衡调度,并作出详细记录的调试记录;如两次调试的记录误差过大,应当缩短秤平衡调式的时间间隔。
5、必须在设备运行不超过30天内,对设备的各连接处及摩擦处进行补填润滑油及对秤体上的浮煤和杂质进行清理。
6、出现疑难故障应及时通知才、生产厂家积极协调处理。
二、网络检测系统的调试、测试
1、为确保产量监控系统数据与实际产量相符,需对系统定期检查和调试,具体要求如下:
2、网络检测系统的调校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的规定进行了调校,调试人员应取得相关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产量网络监测系统的间隔植必须半个月标定一次,如进行实物标定,实特的重量不得小于5吨,在间隔植标定准确后,必须再通过实物确认一次过能写入数据采集器。
4、间隔值的换算必须按照国家对皮带秤的规定执行;即:实际承重值/标准重物值*原由间隔值=当前间隔值。
三、检查和检验人员要作好相关记录,记录应写明查出问题,检验前后的技术指标和说明,同时应有检查检验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签字。每次检查除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外,对检查检验发现日、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指定专人在限期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把该记录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
第四篇:煤矿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业 务 保 安 制 度
巷道贯通业务保安制度
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贯通前
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单位和及通风区。
2.生产技术科和通风区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
二、贯通时
1.必须派干部(包括通风区)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
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班、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冒顶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三、贯通后
通风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初(末)次放顶业务保安制度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方针,切实抓好回采工作面初(末)次放顶管理、方针顶板事故的发生,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煤炭行业顶板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2、组织领导
2.1抓好初(末)次放顶管理,严防顶板事故的发生,是确保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矿领导要把顶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矿每年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每季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总结交流顶板管理的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有关初(末)次放顶管理的技术问题。
2.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初(末)次放顶管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配备生产和采掘区队的干部,落实岗位责任制,审查顶板管理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初(末)次放顶管理专业会议,对重大顶板事故组织追查和处理。
2)生产副矿长对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成立回采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收尾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初次放顶和收尾期间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组织每月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3)矿总工程师对初(末)次放顶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主持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专项《全技术措施》的会审。直接负责初(末)次放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领导矿压监测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初(末)次放顶管理分析会,检查初(末)次放顶管理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做出改善初(末)次放顶管理的决定。
4)业务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业务保安。生产技术科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构造变化,及时进行地质预报,防止地质构造变化引起顶板事故。生产技术科负责初(末)次放顶管理和矿压监测工作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初(末)次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核《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采煤工作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安监科负责对采煤工作面初(末)次放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面有无规程措施和是否落实兑现。通风区和生产技术科及时组织初(末)次放顶事故的追查和处理
3、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是采煤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是施工依据,具有法规性质,是领导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的依据,是贯彻落实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的具体保证。
1)每一采煤工作面都有必要依据矿规定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要具有针对性、严密性。现场条件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有关技术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严格遵照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
程》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对已批准即将实施的作业规程和措施,队领导要负责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对缺勤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要进行补课、补考。中途调进人员首先要进行规程和补充措施的学习和考核,做到人人要掌握,未经贯彻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采煤作业规程每月必须重复学习、贯彻一次。
4)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贯彻考核情况(贯彻实际、人员组织负责人、考试结果)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以备检查。
5)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
6)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过老空或顶板悬顶面积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初(末)次放顶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7)队长必须严格按规程和补充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特殊顶板管理
4.1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加强采煤工作面的两口(即上、下出口)、两线(煤壁线、放顶线)等部位的顶板管理,加强矿压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
4.2对破碎顶板,要加强煤帮管理和梁前顶板维护,采取及时支护、带压移架、减少空顶时间。单位工作面对顶板空顶处要采取提前挂梁、背严实等有效措施,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5、初次放顶
1)加强初次放顶工作,在初次放顶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2)回采工作面初放要成立以生产副总为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初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矿生产技术科长、调度主任、通风区部长组成。及时检查检测支架(支柱)受力情况,凡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液,确保初支撑符合规定要求。
6、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管理:
1)上下出口往外二十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超前支护必须用较接近顶梁、双楔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II梁加强支护,其数量、规格以及顶梁距上下帮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两道前排数、超前距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超前单位液压支柱的处支撑力不少于50KN。
2)工作面两端都应采用双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II梁架设出口抬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抬棚数量、规格、棚间距、抬棚距工作面煤帮的距离、操作方法、单体支护密度和质量要求,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少于50KN。
3)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放顶线要与工作面放顶线齐,不得滞后。工作上下出口放顶线滞后工作面切顶线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有条件的工作面要采用端头液压支架。
7、工作面收尾
7.1工作收尾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在工作面上、下顺槽标出设计停采线位置,采煤队依设计停采线将工作面调直,经矿验收合格后方能收
尾。严禁将工作面采过停采线或不到停采线,任意增减煤柱尺寸。
7.2采煤工作面收尾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铺网、联网、上钢丝绳、加强支护、顶板管理、质量要求等、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和拆除,还必须编制安装和回撤作业规程。
8、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
8.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要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方法。
8.2为了强化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工作,生产技术要配置专职人员与监测设备,负责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分析;要对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和重点区域进行分析和预报,提出处理建议。现场顶板监测人员由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监测人员要进行培训,责任到人,进行考核。
8.3强化采煤工作面的初(末)次放顶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面要重点加强初次放顶期间、过断层的地质构造带、工作面收尾等生产环节的顶板管理;加强对破碎顶板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建立初撑力保证体系。
8.4加强监测仪器、仪表的采购、使用、维护与管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过地质构造业务保安制度、采煤机在地质构造段采煤时,必须严格控制采煤速度,缓慢通过。
2、地质构造带与工作面正常割煤带必须保持循环进度一致,确保工作面推移成一条直线。
3、过地质构造期间,要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超负荷运转。工作面严禁出现滴、漏、跑、冒、串液等现象,支架必须接顶严密,出现倒架、叠架及明显错差现象必须及时处理。乳化液泵应连续运转,以防止停泵支架自降,且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支架初撑力达到24Mpa。
4、回采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编制补充施工措施:(1)工作面因受地质构造影响不能继续推进,需撤出另掘开切眼。(2)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遇断层、过老空(包括与开采煤层间距不大于3米的上部或下部老空)、过巷道、过局部冒落区及托伪顶回采时。
(3)工作面通过构造应力区或其它原因形成的集中应力区时。(4)工作面后部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距离、顶板仍不陷落时。(5)煤层倾角局部或全面加大,超过15°时(补充单体支柱、综采支架的防倒措施)。
(6)工作面因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影响,工作面改变推进方向时。(7)工作面发现有出水征兆时。(8)工作面发现有瓦斯涌出异常征兆时。
5、如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地质构造时,跟班队长要将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经有关技术人员现场测定,制定出实施方案后进行作业。但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有采掘队长及以上管理干部和安监人员亲自在现场跟班指挥,技术人员必须及时补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间不得超过一个班,并立即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6、各种掘进巷道必须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支护参数,连续采煤机施工的巷道推广使用一次性紧固锚杆。顺槽联巷要采用小断面,简化支护参数,对顺槽联巷尽可能不做抹角或只做一个抹角,且使抹角最小。对特殊地质条件或大断面机电硐室应积极采用钢带锚索、锚索锚网或拱形巷道锚喷支护技术。
7、掘进过断层、构造、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破碎带等特殊地段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执行。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带班矿长组织安监、生产技术科门人员和掘进队长到现场指挥。
8、在断裂带附近作业时,要尽量减少爆破。确需爆破时,炮眼布置要合理,装药量要适当。断裂带较破碎时,必须沿断裂带走向留不小于5米的保安煤柱。出现透水预兆时,要立即撤离人员,待查明断裂带与积水区域的情况后,方可作业。
8.初采初放前,准备足够的单体液压支柱及背板、荆笆、圆木、金属网、л型长钢梁等临时支护用品,并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9.综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鉴发的作业规程和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
鉴字、考试合格后,在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
10.工作面投产后,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三大规程”,推行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执行矿上制定的各项煤质管理制度,控制水份,规范采煤工艺、减少矸石含量、减少灰份,合理应用深孔松动爆破和工作面打眼放炮松动顶煤,加大对顶煤及底板三角煤的回收力度,提高回采率,保证回采率在80%以上。队上成立煤质、回采率、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管理。
11.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提高工作面工程质量。
12.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验收,达行业级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支架排成一条直线、接顶严实、初撑力符合规定、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不超过±100mm、支架顶梁与顶底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mm。
13.消灭不合格品、优良品率100%,加强工作面支护、安全出口和端头支护,加强安全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井下电器失爆,做到文明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14.加强作业面人员培训,要求顶底板煤壁齐直,不得出现割顶、破底、留伞檐现象。
15.提高支架工操作水平,移架要做到快、够、正、匀、直、紧、净、严。即:“快”—移架要及时迅速,做到少降快拉;“够”—移架
步距够;“正”—操作正确无误,支架要定向前移,不上下歪斜,不前倾后仰;“匀”—平衡操作,支架间距保持均匀;“直”—推溜移架要确保三直两平;“紧”—及时移架,紧跟采煤机,支架顶梁紧贴顶板,保证初撑力;“净”—架前架内浮煤碎矸清理干净;“严”—架间空隙要挡严。
16.两道的设备、材料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保证两道及上、下出口通风、行人畅通,超前抬棚打成一条直线,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符合规定,工作面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的要求。17.电缆、支架管路要悬挂整齐,其标准率100%。
18.保证各设备上的煤尘清扫干净,做到文明生产,开关台台上架、牌板悬挂齐全。
19.加强支架维护检修制度,做到五检:班随检、日小检、周(旬)中检、月大检、季(年)总检,遵守维护规程,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和正常工作。
20.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跟班队长、班长、质量验收员对当班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做好班评估记录、填写好设备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21.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综采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达行业级标准。
22.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班前会制度、生产汇报制、安全质量管理、设备使用管理、事故分析等制度。
23.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图、牌、板,有每月检查记录,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24.专业技术人员、安检人员随时对工作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综采队进行处理,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25.加强对工作面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核算,认真分析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降低生产成本。
26.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严格按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回撤,并及封闭灌浆,严防自燃发火。
第五篇:运输各级管理人员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辅助运输各级管理人员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一、生产矿长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生产矿长是本矿的安全生产运输主管人,要对本矿的运输工作负安全生产责任。
2、领导生产人员搞好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生产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
3、负责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原则,不得违章指挥。
4、负责组织制定、修改煤矿运输专业质量标准及有关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并监督运输队执行运输专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失职、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参加运输队周六例会,将检查的煤矿安全隐患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为安全让路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原则。
6、负责运输业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情况的总结、评比等工作,对存在的生产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调度掌握运输业务范围安全动态,对本业务范围内安全质量进行评比、检查和监督。
7、切实提高运输队全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运输队职工的作业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促进煤矿运输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8、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处理、追查、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定期分析运输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预防意见。
二、生产科科长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运输安全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2、在生产矿长领导下协助运输队人员搞好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运输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3、认真贯彻矿长决策和行政决定,积极组织全队人员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矿长交给的各项任务。
4、负责运输队业务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技术政策、法规、规程,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5、负责编制并审查运输队工作计划。
6、全面负责运输队行政管理。
7、参与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检查生产科对运输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抓好运输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计划,提高运输全员素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全科科长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在安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制定并检查督促运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2、定期向安全矿长汇报矿井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措施,经同意后抓好落实。
3、组织召开运输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研究分析总结当前矿井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文件的落实情况。
4、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堵漏洞,对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安检员现场跟班盯岗,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定期组织对矿井运输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运输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6、制定运输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运输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抓好运输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运输全员素质。
7、负责抓好矿井运输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开展,组织经常性的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运输安全生产的总结和运输现场安全检查任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机电科科长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和一系列安全会议精神,按照三大规程检查、落实现场机电运输安全工作。
2、协助机电矿长编制机电运输工人安全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审查机电运输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有关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3、配合生产科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排查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4、配合生产科长负责全矿主要运输的溜子、皮带等设备和辅助运输的小绞车、人车、轨道、矿车等设备的监督检修工作。
5、配合生产科长负责矿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及机电运输会战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矿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切实做好机电运输会战工作,确保矿井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行。
6、负责矿井机电运输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7、出现机电运输事故要和生产科长亲自现场指挥,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找出事故责任人,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严肃查处机电运输人员的“三违”行为,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生产科副科长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运输队行政业务及管理工作。
2、协助科长做好运输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运输队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
3、认真向运输队人员贯彻矿长决定,行政和党委决议,协助科长组织全科人员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矿长交给的各项任务。
4、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编制,并现场监督落实。
7、经常深入井下生产现场,掌握生产动态,为运输专业内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方案,供领导决策;
8、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技术、质量检查。
9、参加有关技术例会,执行上级有关技术决策和规定;
8、协助科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科长不在时,代行科长职责,确保本科工作正常开展。
六、安全科副科长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在安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协助安全科长配合生产科长负责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对日常矿井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矿井运输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对各运输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等,行使安全检查职责,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3、负责制定并检查督促运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运输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4、配合生产科长和安全科长定期组织召开运输队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研究分析总结当前矿井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文件的落实情况,制定强有力的落实措施,保证运输队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得到落实。
5、经常深入运输工作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堵漏洞,对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安检员现场跟班盯岗,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当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对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隐患及时督促由生产科制定整改措施,技并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经常组织对矿井运输设施、装备完好情况及试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设备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7、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负责运输工作中的三大规程的贯彻落实。
8、严格运输工程规格质量管理,对不合格运输工程必须做到推倒重来,对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的问题,要盯在现场彻底解决;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机电科副科长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矿长、机电科长、生产科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三大规程在现场的实施。
2、负责运输系统范围内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运输系统范围内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机械设备各类保护的检查,并按规定组织定期试验。
4、负责井下所有机电运输设备(除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至少三次。
5、负责矿井永久轨道运输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运输系统内的设备维修质量及运转情况,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行车信号要做到动作准确,确保运输秩序畅通;
7、发生机电事故,积极组织抢修和处理,参加各类事故分析。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