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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装修合同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20-69890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7 09:41: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厦装修合同

大厦装修合同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

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第二篇:大厦装修合同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6)装修工程开始。

(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8)由管理公司人员最后检查。如果装修工程达到管理公司要求,可获通知收回装修按金余数。

第三篇:大厦装修管理制度

大厦装修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加强租户(业主)对大厦的装修管理,保证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租户(业主)各项装修服务工作的管理。3.0 申报装修程序 3.1 租户(业主)在装修前先到大厦管理部门填写装修申请表,办理装修申报手续。3.2 管理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3.3 租户(业主)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带上装修工程队的施工资质证明和装修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部门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交纳装修保证金等有关费用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3.4 以上手续齐备后,可按已批准的项目内容进行装修。

3.5 租户(业主)需要提前进场或下班时间延续加班的,须提前向大厦物业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与物业管理部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同时交纳伍佰元加班装修安全保证金,由物业管理部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若不按时申请,则不予协调受理。

3.6 必须如实申报加班施工项目、施工用具和加班时间,未申请到的项目和未经批准使用的工具以及超时施工,物业管理部加班监督员有权不予施工,并勒令撤场。4.0 施工现场管理

4.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明火作业。

4.2 严禁使用碘钨灯、220V石英灯杯、小太阳灯等灯具作照明进行施工,照明灯具用电量每只不得超出100W。

4.3 严禁使用电焊、氧割进行作业。如需使用,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配置有熟练操作灭火器人员监督,报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4 严禁使用花线、铝芯线、电子灯头支架、无头插座,须使用铜芯线、电感支架、拖地电缆及带插头的电缆进行作业。

4.5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用电设施。4.6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毒品等危险物品或刺激性浓的材料在商场内过夜(如汽油、煤油、酒精、节水、天那水、胶水),否则作没收物品处理。4.7 严禁使用残缺不全的开关进行开关控制。

4.8 严禁挪动消防器械及遮掩消防器材、消防标志。

4.9 装修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严禁堆放垃圾在大厦内过夜。

4.10 严禁使用墙毯、不干胶、泡沫塑料、纤维制品、海棉等易燃品作装修材料。5.0 装修基本要求 5.1 范围

5.1.1 租户(业主)不得拆改原大厦的承重墙、柱、梁、天花等主体结构。必须严格按申报批复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5.1.2 不得改变大厦的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得凿除地面有防水功能要求的水泥层;不得改动大厦原有的各类管线走向。

5.1.3 租户(业主)装修时不得影响、占用公用部位,不得在公用部位搭建、做活;不得损坏、污染建筑物外墙、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5.1.4 装修时要文明施工,以免损害他人利益。在搬运材料时不得弄脏(或损坏)过道(楼梯间)的墙面、及电梯轿厢。

5.1.4 禁止散装水泥和散装砂子运进大厦,楼梯口不能做材料的堆放地,更不准在此搅拌水泥砂浆。

5.1.5 装修过程中或装修过后,如需再增加另外的装修,或对原经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改动,必须再办理手续方可施工。5.2 装修施工时间

5.2.1以不影响其他租户(业主)为原则,周一到周五8:00—19:00,周六、周日只能进行不发出声响、没有异味、灰尘的施工。

5.2.2 装修施工时间均要公示,接受大厦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5.3 装修垃圾清运 5.3.1 每天必须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当天的装修垃圾当天清走或打包整齐堆放好。

5.3.2 租户(业主)自行清理装修垃圾的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运,不得散装堆放;如不能及时清运,由大厦管理部门统一清运,费用均由租户(业主)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4 装修管理的相关费用

5.4.1租户(业主)申请装修时,应向大厦管理部门申报装修方案、预算备案。

5.4.2 施工人员须办理施工许可证方可出入大厦,每工程一证,每证50元,其中5元为工本费,施工完毕,待大厦管理部门检查无违章施工的,退回45元。5.5 装修验收及违章处理

5.5.1发现违章应严格按规定处理,如:打承重墙的须立即恢复原状;破坏大厦外观的须必恢复原状;地面装修超厚(木地板除外)立即停止施工,更换材料。

5.5.2 所有违章者及处理情况均须由大厦管理员同时记录登记,须租户(业主)签字。

5.5.3 改动各类管线的,须恢复原状,造成的损失由装修户承担,情节严重的,还应处以100-5000元的赔偿金。

5.5.4 装修影响毗邻租户(业主)的,必须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装修户自理。5.6 其他事项

5.6.1 在大厦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自觉遵守本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5.6.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大厦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施工完毕后需到大厦物业管理部门退还施工许可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5.6.3 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大厦,特殊情况经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处以200元赔偿,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机关从重处理。

5.6.4 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损失赔偿金,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5.6.5 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吸烟、饮酒;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在大厦公共区域行走。5.6.6 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大厦管理部门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5.6.7 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大厦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仍不按期整改的,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整改并罚款200元。5.6.8 所有施工人员未经大厦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22﹕00后请勿离开施工现场。

5.6.9 各施工现场有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排除,如未及时排除而造成事故的,由租户(业主)、施工单位(装修队)承担责任。

5.6.10明火作业(电、气焊、无齿锯、喷灯、电炉等)施工现场须提前申请,凡未经大厦物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随意在楼层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

5.6.11大厦内部的消防设备、器材未经同意,任何人、任何部门(包括内部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动用(发生火情时除外),发现者将依照《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5.6.12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不得在非施工区域滞留和闲逛,发现违反者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清出大厦。

5.6.13施工人员出入大厦所携带物品,物业管理人员有权检查。

5.6.14施工过程中如对楼内或楼外设施(如电梯、楼梯等)造成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支付赔偿金。

5.6.15施工队必须按报批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违规装修施工。

5.6.16为防止和纠正违章装修,大厦物业管理人员会随时进行检查,请租户(业主)予以配合。

5.6.19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大厦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规且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商场有权做如下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停水、停电; e追究赔偿责任; f清退出大厦;

5.6.20 装修固定部分因租户(业主)原因退租或欠租撤离的,不允许拆走,租户(业主)还须缴纳相应的恢复费用。

第四篇:大厦租赁合同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 大厦商业楼租赁事宜,经过友善洽商,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取得一致意见,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物业地址及面积:

甲方提供的商业楼位于南海区桂城 路 号 层,编号:,建筑面积(含物业实际面积+公用摊分面积):平方米(按现状租赁,具体位置详见附图)。上述场地由乙方租用,但并不包括所租用范围的外立面。

二、物业用途:

该物业作办公使用,乙方不得将该租赁场地作饮食、商场、工场、专用仓库及住宅等其它用途,不得作违法违律的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而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三、物业移交:

1.乙方正式接收租用物业时,请与甲方进行乙方所租用物业的验收及移交手续。

2.使用租用物业时,请遵守《物业使用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超出《物业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部分,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理。

四、所有租用单元均统一使用本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所需综合费用按有关“源用划分方案”

由各租用户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乙方投资在该物业的财产(如办公台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支配;上述场

地的不动产按无破坏性的原状完好归还给甲方(含乙方投入的装修,配套设施);如

乙方恶意破坏性撤场,甲方有权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款项。如无此情况,甲方将

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3、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如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租金另议,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六、租金计算

1、物业交付使用由起租日起,基本月租金为元/平方米(此为收据计算价)。如

果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发票,因本租赁契约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即甲方依本契

约的租金收入是缴纳税收规费后的纯收入,上述出租物业的具体租金如下:

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平方米月租金 元,即上述租赁物

业的租金为 元/月。

2、租金从年 月10号前将本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每天按欠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追讨滞纳金。租金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支付租金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租金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

则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属无效,视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租金的责任。

七、租赁保证金的支付: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为(¥元)租赁

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需与甲方处理完所有离场手续后凭该保证金收据无息退回 乙方,保证金不能作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减扣。乙方缴纳保证

金的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物业的装修及规定:

大厦的室内装修按市政规划、设计要求和甲方已定的方案施工,其中:

1、地面、墙面、天花、室内一切设施、中央空调等电器设备按现状出租,装修、防水、补漏水工程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卫生间。

3、设备:电梯共用,消防喷淋系统到各层总制,各单位配有电源线接口,室内安装由乙

方负责

4、乙方请按《装修管理协议》与甲方办理有关租用物业装修手续,为维护公众共用设备

设施的安全,所有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租用物业内部的装修工程。

5、如需改动室内装修,必须将改动后的图纸送大厦管理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工,电

路改动一律由大厦电工施工或双方认可的专业部门施工,工程费用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由租户负责,其外不负责。

6、客户装修需交纳装修按金,并将装修图纸复一份经甲方存查方可动工,装修完毕,经

管理处验收合符要求,且没有损坏公共设施,无息退回按金;如有违反或损坏,则照价赔偿。

八、物业管理:

1.由佛山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并设置大厦管理处,租赁方必须配

合及服从公司对本大厦实行统一管理,遵守大厦《管理公约》,并按时向管理处缴纳

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

2.乙方有责任保障写字楼室内的防火、防盗安全以及环境卫生。如发生事故,证实是由

乙方不遵守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规定而引起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

偿。

3.该场地由甲方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各

种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设施受到损坏或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即乙方承担该场所的正常维修保养责任。

4.综合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元(含公用水电费、保安费及公用卫生费用),共

元/月。管理费从本合同签订起租之日起计。

5.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按月结算,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必须于每月10日前缴

付当月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形

式支付。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账号如下:

户名:

账号: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物业管理费及水电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

则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属无效,视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的责任。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水电保证金为 元)合同期满时,乙方需与甲方处理完所有离场手续后凭该保证金收据无息退回乙方,保证金不能作

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减扣。乙方缴纳保证金的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 7.为保障租户财产的安全,租户所有财产的搬迁离开,必须经租户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及大厦管理处的批准才可搬离,否则大厦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搬离。8.乙方每月负责分摊 用水损耗。乙方应在每月将分摊的损耗水费、使用的中央空调费、水电费、管理费一起缴交管理处。

九、转租管制及违约处理:1.甲方租出的场地因施工质量或设备安装质量而致使租赁经营受损,甲方负责无偿维

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或擅自更改使用功能危及楼宇结构而造成楼宇损坏或影响其它租户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解约意见书,经甲方同意,并缴清一切未清的款项。乙方已付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而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由甲方自行处理。

3.甲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交解约意见书。

经乙方同意。甲将乙方已付的租赁保证金两倍退回乙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如将租赁的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者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

意。其转租协议以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为生效之必要前提条件及必备附件,经第三者盖章认可,由乙方将复印件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在15天内交甲方备案(甲方在原件上盖章),转租协议的条款均不得与本合同有悖,否则转租协议视为无效合同。

5.转租后,乙方(原租户)自动成为第三者(新租户)的担保人,如新租户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如拖欠租金或管理费、电费等,中央空调水电费,乙方有义务清偿其所欠费用,该担保人维持到甲、乙双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取消。

6.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水电费,处以每日按交费总额千分之

一收取滞纳金,管理处可以采取但不仅限于停水、停电等催缴措施。

7.乙方从应交费日起逾期过30天的,视作违约论处,经甲方最后书面通知仍不缴费的,甲方有权没收所有租赁保证金,并继续追讨乙方的租金等欠费;乙方应无条件将该物业交回甲方,乙方拒不搬迁的,甲方可将乙方的物品抵偿租金、管理费、中央空调水电费等欠费,不足部分保留继续追偿权。

(1)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在已交清租金和管理费等费用的情况下,所有可动

产物资要自行清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否则自离场之日起收取场地占用费(按

原租金的100%计算)、对遗留物资不负保管责任,10天之后仍未处理完的,视为原租户业主(乙方)放弃对该物资的所有权,物业公司(甲方)有权自行

处置,处置所得归物业公司(甲方),以补偿场地占用费,不足部分甲方保留

继续追偿权。

(2)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仍欠租金或管理费的,其遗留物资不得擅自处理,自离场之日起10天内仍未付清租金或管理费的,物业公司(甲方)有权处置

物资,处置所得先清偿租金及管理费,剩余价值归物业公司(甲方)收入,不

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十、免责条件:

该物业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损失方自理。

十一、本物业地处南海区内,乙方必须遵守南海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南海区物业

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补充,补充

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乙方盖章: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日日

第五篇: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中航资本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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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资本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为使本工程装修参建各方协调一致,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监理工作的主要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的技术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加盖公章);

6、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电工、电焊工等;

7、自审手续齐备且符合程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内容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成品保护措施、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总材料计划等内容。

二、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原则 中航资本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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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严禁在工程上使用,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将建议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从重追究违约责任。

2)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装饰装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为依据,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质量目标。

3)对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分包单位工序施工质量必须在自检验收合格后报总包单位验收,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监理、管理公司验收,严格按程序进行报验。

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工序质量控制,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按照施工顺序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工序完成后,施工人员应自检、互检并经专职质量员检查,自检合格后才能报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认为合格,双方质量签证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办理交接检验、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擅自修改设计要求。凡涉及技术修改、设计变更等事项,均应在取得业主、管理公司及设计同意后,再作处理。

2、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验收程序

1)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并进行品牌确认后方可选用,必须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各施工单位均应严格把关,严禁采购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在工程中使用。中航资本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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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进场前应先通过总包单位提供相关质量保证资料,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大宗材料应先提供样品。材料到现场后,施工方的材料员应负责材料的现场初验,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与证书不符合的不应接收,坚决清场。重申对不合格的材料、过期的材料以及其它工地用剩的材料不能擅自进入工地现场。施工方在材料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包括书证齐全、规格、型号、数量),由施工方进行材料报验。经监理现场验收并见证取样送检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严禁未经监理验收擅自施工。凡出现这种情况无论材料是否合格,以拆除已施工的材料为原则。所有装修材料同时需满足LEED认证要求后才能使用。材料必须保证书检资料齐全,产品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约定。

3)材料进场时,书检资料(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应齐全。由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申报材料进场验收。报验表中应注明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并附有与报验内容相应的资料,如合格证、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等。经装饰施工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四方验收合格,监理方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经确认封样、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者将不予验收。

4)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按规定批量进行取样,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对有复试要求的材料施工单位取样员应在监理方见证下按有关规定抽取样品送检,取得合格结论后方可用于工程。中航资本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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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将在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共同见证下予以退场,填写不合格退场记录附照片。对未报验或将不合格品擅自投入使用的,将予以返工处理,工程量不予计量,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检验批完工,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方验收。申请表须附有与报验内容相应的资料,如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合格记录、试验或复试报告等及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2)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验表后进行验收。对报验附件不全的将不予验收。对确有原因资料不全的,在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尽快将质保资料补齐,监理方可签认。

3)对于在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方将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等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24小时内将整改情况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书面申请复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无书面整改报告者监理将不予复验。

4)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监理方和管理公司将向总包施工单位下达《停工令》勒令责任单位整改。阶段工程款结算时,对不合格分项工程其工程量将予以扣除。

4、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应提供其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中航资本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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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进度控制

1、总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目标在正式开工之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通过总包单位报项目监理部,经总包单位和监理方审批合格后实施。

2、月度、每周施工计划

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的月度施工计划为每月25日报下月的施工计划,周施工进度计划为每周例会前一天报下周施工计划。

3、编制及实施要求

月、周计划的编制宜采用文字说明加图表的形式。主要内容应包括上月(周)计划完成情况对比分析、下月(周)计划、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在计划中应详细说明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的劳力、工时及施工机械等资源配置情况。

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当实际进度偏离计划目标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调整措施,以周计划确保月计划,月计划保证实现总计划进度。

四、安全文明控制工作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方审批后实施。中航资本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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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应满足规定要求。

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严格执行现行的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府文件要求。

五、施工资料报验

监理工程师所签发的工程联系单、监理通知等内容,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不得拒收、拒签,若有异议,可在签收后另以书面形式提出。对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程联系单、监理通知,应及时按要求作出处理后,填报回复单。

工程资料报验、报审,应保持与工程进度同步。施工单位应依据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根据专业工程的特点及内容,划分好装饰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并将该计划方案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按施工顺序、工作内容进行报验,资料所反映施工内容应真实,数据应准确,签字应齐全(严禁代签),图表应简明清晰,有关质量控制资料,涉及主要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必须齐全,竣工验收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应符合城建档案馆有关工程资料验收规定。

六、其他

要求参建各方的信息往来应以书面形式。监理例会定于每周五下午2点半准时召开,各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中航资本大厦装修工程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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