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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验收知识5篇
编辑:心上人间 识别码:20-107442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2 13:41: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GMP验收知识

如何顺利通过GMP验收 聚泰净化 0532-87291016

GMP是一个繁杂的工程,对于新建的企业还好运作一点.要成立专门的GMP委员会,负责软件的编制工作;成立工程方面一个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图纸一定要审的仔细一点,前期的工作做不好,会影响后期的工作,甚至会影响GMP的认证通过,特别是下水管道,地漏等(这些改动比较麻烦),还有风机的设置,不要过大(当然过小达不到换气次数).软件部分,一定要依照验收标准做,这是验收的依据,作到不要漏项,做的不好可以.对于验证部分,每个企业都要扣分,尽量做好.不要太完美,不然的话你会累死,目的是按时GMP达标!至于改善的地方,在实际的操作中逐步完善!做好自检的工作;申请验收报告和整改报告一定要装订成册.质量保证部门QAQC人员的技术一定要过关,专家一般都是药监所的,对质量部分特别熟悉,对于生产他们并不是太熟悉(现在专家慢慢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验收开始人性化了)洁净区空气洁净度检测时,最好找信誉好的农业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虽然就三家),做好检测人员的接待工作,毕竟他们的责任很大,工作量也很大.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要做好专家的接待工作,以及现场检查时的路线,做到公司领专家看.还有投专家所好,毕竟是他们打分,当然了省里的专家要和部里的专家享受同等的待遇.兽药GMP检查验收掌握原则

一、布局、环境问题

(一)制剂布局

为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GMP精神及科学、合理、适用经济原则,兽药制剂生产布局应首选不同剂型、不同洁净度要求的生产线分别设置的方式。若因厂房改造或受厂区面积限制难以分别设置生产线,须共用部分空间、设施的,须掌握以下原则,但应考虑运行成本问题。同时应考虑随着兽药行业和GMP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共用方式存在着须调整、整改的问题。

1、在不同时生产的情况下最终可灭菌小容量注射液与玻璃瓶装口服液除配液、输液管道、灌装的设施设备及操作间必须单独设置外,其他工序及人、物流通道可共用一套设施和空间,其生产级别就高不就低。同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清洁、清洗规程,并经验证能够保证避免产生差错、污染的产生,需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验证结果与记录纳入GMP重点检查范围。

2、大输液生产线应单独设置,不得与其他产品共用同一空间、设施设备。

3、在不同时生产的情况下中西复方口服液、中药口服液与西药口服液可共用一条生产线,同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清洁、清洗规程,并经验证能够保证避免产生差错、污染的产生,需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验证结果与记录纳入GMP重点检查范围。

4、供配制注射液、口服液用中药流浸膏、中药浓缩液的收料口应达到30万洁净级别。

5、在不同时生产的情况下中药注射液、西药注射液可共用一条生产线,但有特殊气味和色泽难以清洗掉的中药品种除外。同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清洁、清洗规程,并经验证能够保证避免产生差错、污染的产生,需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验证结果与记录纳入GMP重点检查范围。

6、在不同时生产的情况下使用不同原料生产西药片剂、颗粒剂、颗粒胶囊剂,除成型间、内包装间外,其他工序可用同一套生产设备和空间。同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清洁、清洗规程,并经验证能够保证避免产生差错、污染的产生,需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验证结果与记录纳入GMP重点检查范围。

7、在不同时生产的情况下,西药粉剂、预混剂与中药散剂(除中药散剂粉碎间单独设置外)可用同一套生产设备和空间。同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清洁、清洗规程,并经验证能够保证避免产生差错、污染的产生,需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验证结果与记录纳入GMP重点检查范围。

8、在不同时生产的情况下,西药粉剂、预混剂、片剂、颗粒剂除制粒、压片工序的设施设备操作间须单独设置外,其它工序及人、物流通道可用同一套生产设备和空间,洁净级别就高不就低。同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清洁、清洗规程,并经验证能够保证避免产生差错、污染的产生,需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验证结果与记录纳入GMP重点检查范围。

9、在不同时生产的情况下,中药散剂与中药丸剂除丸剂成型间外,可用同一套生产设备和空间,洁净级别就高不就低。同时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清洁、清洗规程,经验证能够保证避免差错、污染的产生,并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验证结果与记录纳入GMP重点检查范围。

10、青霉素类高致敏性兽药的生产环境必须符合《GMP规范》的要求,所有生产工序不得与其他产品有共用、交叉、传输设备相通的现象。即要达到气流、物流、人流三“独立”的要求。

11、在不造成相互影响的原则下,进入厂区和厂区内人、物流分开问题,可

不做强制性要求,但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12、如注射液品种以注射用水和注射用油为溶媒在同一环境下不同时生产时,除配液罐、输液管道和灌装机外,其它工序可用同一套生产设备和空间。

13、高生物活性(如性激素类)应设置独立的生产线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排风应经处理后排放。

14、注射用β-内酰胺类产品的生产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生产区域,可与青霉素分装共用生产线;非注射用β-内酰胺类产品的可与同剂型的其他产品共用生产线,但应进行清洁验证。

(二)生产环境问题

1、厂区地面状况

厂区地面(非运输通道)经硬化处理或经绿化(绿化面积不限)均可,标准以不裸露土地、不起尘、对生产不构成污染为限。

2、预混剂颗粒及粉剂、预混剂生产环境

目前部分采用全发酵工艺生产抗生素预混剂的厂家,其产品有颗粒、粉末两种性状,大部分颗粒状的产品供出口,该类预混剂颗粒与固体制剂中的颗粒剂(多为水溶性)产品不同,在生产管理和生产环境要求方面前者按预混剂管理要求进行检查。

3、粉散剂、预混剂生产通风系统设施配置问题

可选用中央空调或风机送风未端安装亚高效过滤器和有温湿度调节性能的单体空调等方式,但需经验证符合生产环境要求。

4、蚕用溶液生产环境净化级别要求

蚕用溶液均为外用,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的前提下,可按非无菌兽药一般生产环境要求的条件生产。

5、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生产环境基本要求

(1)根据不同产品特性,可采用非封闭式生产环境;并应设置有效的排风除尘系统,经验证符合生产环境要求;

(2)物料暴露工序和物料闭口工序应有适当的隔离;

(3)生产车间内表面建筑、设施配置、空间布局、功能间设置能够满足生

产需要;

(4)与其他产品生产不应存在相互干扰的情况,并有适当间距,具体的要求是:

(a)杀虫剂、消毒剂生产线应分别设独立生产区域;与其他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

(b)宜设在其他生产车间的下风口位置;

(c)对易燃易爆、刺激性强、腐蚀性强的消毒剂(如固体氯制剂等)生产线应设置独立建筑物;可以开放式。

(d)有完善的有效防止污染环境的设施设备及措施。

(三)清洁、布局

1、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可在30万级以上(包括30万级)区域内洗涤;洁净工作服的整衣应在与使用区域洁净度级别相同的环境内进行;无菌工作服需消毒灭菌,灭菌后的整理需在局部百级环境下进行,整理后的存放应有防止污染的措施。无菌服之外的洁净服可不做强制灭菌要求,但应有干燥设施。

2、洁净厂房外设置的洗衣环境的洁净级别应符合上款要求,并需增加传递防护设施,并制定安全传递的制度、规程,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记录纳入GMP检查范畴。

3、不同洁净级别使用的工作服不得混洗,允许在同一洗衣间内分别洗涤。

4、洁净服、无菌服不得委托专业清洗公司清洗。

5、最终不可灭菌产品的开口工序不得使用一次性纸质无菌工作服。

6.外购无菌服用前必须做消毒灭菌处理。

7、生物制品接毒、收毒等负压区使用的工作服式样和质地除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外,还应具有人体防护作用。

8、进入洁净区的人净用水和洁具清洗间及洗衣用水(包括洁净服)可配置饮用水管线供水设施,纯化水和注射水管线供水设施的配置可不做强制要求。

注:人净环节均需按照不同洁净级别分别配置衣柜、鞋柜,不同洁净级别的衣、鞋不得混放或同柜存放。

人进洁净区的走向须采取从低洁净级别向高洁净级别的行走路线,避免人进路线的交叉往返或高、低级别行走路线界定不清。

二、洁净度检测及设置问题

(一)检测状态

按照《兽药GMP规范》要求,目前洁净室洁净级别检测均在非生产状态下进行,包括农业部指定检测单位的洁净度检测、企业日常洁净度监测(尘埃粒子和沉降菌检测),此外,应规定在洁净室的物流量和操作人员数量及人员的行为规范,以保持洁净室符合洁净要求。

洁净级别检测内容应包括各项检测数据是否达到规定指标;净化设施设备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设施设备配置、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二)空气净化系统现场检查要点

1、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2、洁净区内压差计的配置及安装是否符合《指南》要求;

3、回风口过滤材料的安装和质地是否符合要求(应选用无纺布,金属铝滤网因阻力过大不宜选用,尼龙滤网因无效不得选用);

4、其他与净化有关设施设备的配置状况;

5、生物制品车间需查看净化设施图纸及机组配置情况及负压区回风问题。其中强毒负压区的回风通道应安装高效过滤器。(应强制规定“生物制品车间强毒负压区不得使用循环风”。)一般区域回风通道应安装粗效过滤器

洁净区(室)技术夹层内的净化设施配置、性能和空调机组性能配置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查确认。

(三)洁净级别检测周期问题

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成的首次洁净级别检测报告有效期一年。一年内净化系统未正常启动的,需由企业自行检查、清洗新风口和高效孔板,清扫粗效过滤器后再行使用,并应制定相应管理规程,做好记录,规程、记录纳入检查范围。

(四)原料药生产洁净级别划分原则

1、无菌原料药精烘包车间的洗瓶、洗塞(盖)工序在十万级洁净区域内进行操作;干燥灭菌后在万级洁净区域内冷却。其精烘包开口工序需在无菌(百级或万级背景下的局部百级)条件下生产。

2、非无菌原料药精烘包车间需在30万级环境下生产。

3、法定兽药质量标准规定仅限用于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药,其精烘包车间,可按规范符合一般生产区环境要求,但应有除尘净化设施,其他方面参照洁净区管理。

(五)实验室净化设施配置问题

1、实验室净化设施设备性能需经验证,并符合检验环境条件要求,不必规定配置标准。

2、检验设备设施配置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检验需要相适应,不必统一规定检验设备的基本配置。

3、无菌室和半无菌室可以共用缓冲通道。

(六)企业对洁净室日常检测内容、要求及设施配置

应有最低要求,内容包括:尘埃粒子、沉降菌检测,并配置必要的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设备配置。

(七)压差计装置问题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洁净室(区)的所有人流、物流通道均应装置压差计;相邻的同级别但压差(正负压)不同的也须装置压差计。

(八)生产容器具、清洁用具(洁具)功能间的设置问题

洁净生产区内生产容器具的清洗、存放应尽量设置各自功能间,特别是清洗后需灭菌的容器具的清洗和存放必须分开。其中非最终灭菌无菌产品应在万级区内设无小池和地漏装置的清洁器具存放间,其它除生产以外的功能间应在万级以外环境设置,最终灭菌无菌产品可在万级或十万级环境内设置。

非无菌兽药的洁净生产区,在不影响已清洁容器存放的前提下,可允许容器具清洗、存放在一室。

容器具与洁具的清洗存放须分设功能间,不能共用。

三、工艺用水问题

1、按《指南》要求检查,检查重点是:工艺用水标准;检查项目;取样方法;监测周期;水处理系统贮罐和管道清洗;消毒方法和周期;各项记录等。

2、工艺用水水源采自地下水的必须经处理后符合饮用水的国家标准,定期由当地环保部门等检验合格,并出具结论为“符合饮用水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

3、非无菌兽药中预混剂、粉剂等固体制剂生产设备、生产器具和包装材料的清洗用水可采用符合饮用水国家标准的水源。

4、生物制品生产、检验用工艺用水必须符合GMP规范要求,具有注射用水制备、储存设施和各项管理制度、措施。

5、纯化水设备选型可不做统一要求,有设施、措施,经验证性能符合要求,其检测指标能够保证水质要求即可。

6、生产用工艺用水必须自制,配置相关制水设备设施;质检室检验用水可以采取自制或外购方式,水质应达到法定质量标准,符合检验需要,并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程,使用期限,做好记录;

7、与药物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管线及容器具的精洗,其用水标准需与产品工艺用水一致,其中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精制工序须采用注射用水。

8、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工艺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清洁用水均可采用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源,并应进行验证。生产上有特殊要求的,按生产需要由企业自定。

9、最终灭菌产品生产车间10万级及以下区域可设置饮用水设施,主要用于地面、墙壁等环境清洁;与药物直接接触的生产设施设备及容器具需使用纯化水清洗后再用注射用水清洗;万级区不应设置饮用水设施;

非最终灭菌产品开口工序洁净生产区域不应设置饮用水设施。

四、验证

(一)验证文件

包括:验证总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1、验证总计划的内容

(1)验证方针;

(2)验证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3)待验证的方案;

(4)验证方案和报告的文件格式;

(5)验证时间表;

(6)变更控制;

(7)培训的要求。

其中验证总计划的检查核心是待验证的清单和实施时间计划表。

2、检查要点

(1)检查是否有验证总计划,并查看其内容是否包括上述七个方面。

(2)重点检查验证的事项和实施的时间表计划表,并据此对具体的验证方

案和报告等进行检查。检查要点参照《指南》,其中关键工序必须做验证。

(二)清洁验证

1、清洁验证要达到的目的是:确认清洁方法和程序能够使污染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2、清洁验证主要内容:必须对所有污染物的残留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上批产品残留物(主药和辅料);清洗液残留物;空气中尘埃粒子;设备用润滑剂;消毒剂;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分解产物;微生物污染程度等(在非无菌兽药一般生产环境条件下生产的品种除外)。

3、验证方案:(1)验证的目的;(2)执行人和职责;(3)使用设备的描述;(4)生产结束、清洁开始、清洁结束,生产再开始的时间间隔(要考虑设备在使用后

到清洁前放置的最长时间,以及清洁后到再次使用前的最长时间);(5)清洁SOP;(6)监测设备;(7)取样程序、方法和原理;(8)取样位置;(9)连续执行的清洁循环的次数;(10)回收率研究的数据;(11)分析方法(包括检测的限度和定量的限度);(12)可接受标准和确定的理由;(13)QA的参与和领导层的批准。

4、清洁验证记录及报告

(1)验证记录:必须有完整的清洁操作记录和具体操作者的签名,应该由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并由QA人员审核。验证记录必须有完整的检测结果的原始数据。

(2)验证报告:必须有结论。结论必须达到:所有的检测结果都符合“可接受”的标准。

5、清洁验证检查要点

(1)验证人员:检查执行验证方案的人员是否具备足够资格和经验,是否经过培训(清洁方法。清洁SOP、检测方法等诸方面的培训)。

(2)取样方法:通常的取样方法是擦拭法和淋洗液取样法,也有使用空白批法的。应检查企业是否将擦拭法和淋洗液取样法结合使用。

(3)取样程序和取样位置

简单询问取样程序,了解企业是怎样确定最难清洁位置的。询问和检查取样位置(验证方案应该明确确定取样的具体位置)。

(4)分析方法

检查分析方法是否能经过验证,或者有证据说明本方法是恰当适用的。应检查分析方法的重现性或者回收率的一致性。

(5)限度(即“可接受”标准)的设定

应检查企业限度的设定依据,企业设备的限度必须能够达到和能证实,必须符合逻辑基础。

(6)限度检查主要指标:

(A)目测清洁;

(B)在最终清洁水中药物浓度不得大于10ppm。

(7)校准情况

校准是调整或排除测量仪器准确度的偏离或变异。检查时应对清洁验证所用检测仪器的校准情况进行检查。

(8)微生物情况

微生物污染的评估和化学污染的评估同等重要,检查验证数据是否能够说明设备在日常的清洁和储存中不会有微生物繁殖。

(三)、工艺及检测方法验证

工艺验证的目的是:生产工艺的可靠性、重现性、可控性。

工艺验证应在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的基础上进行。

1.限度的设定

法定标准;放行标准;验证限度。

注:验证限度应严于企业放行标准;企业放行标准应严于法定标准。

2.工艺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原则

工艺关键控制点是对质量有显著影响的点。

3.固体混合工艺验证检查要点

混合速度和时间的确定依据;装量的合理性(最佳、最大、最低装量);取样方

法(取样时间、数量、位置)的确定是否合理;取样标签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日期、时间、位置、批号、取样人签名);取样日期和检验日期的核对(应能够及时检验,避免药物分解)。

4.湿热灭菌验证检查要点

化学和生物指示剂的放置位置(应分布均匀,冷点必须放置);装载方式(各种方式均应验证);灭菌柜的运行确认资料(包括自动控制和监控系统的验证资料);泄漏检查资料。

5.粉针剂无菌分装验证检查要点

粉针剂无菌分装验证应在空气净化、灭菌、水系统验证的基础上进行,模拟生产3批,每批次应不少于3000瓶,重点检查无菌状况。

6.分析方法验证检查要点

所用仪器是否经过校验;检验方法操作规程;使用条件过程记录;人员资质情况和培训记录(包括分析方法和使用仪器);分析方法影响因素的评估情况。(此项不属于工艺验证范围,建议删除).(四)、抗生素生产线发酵等工艺是否按品种验证

不同产品的工艺验证、产品验证等各类验证均需分别做,检查时需查看所有产品文件、记录。

(五)、新建生物制品厂的静态检查工艺验证问题

考虑到生物制品的特殊性(正式投产前尚无法得到生产菌毒种),静态检查可不进行工艺、产品验证,其他检查项目与其他品种相同。

五、生产、质量管理问题

(一)无洁净级别要求生产区参照洁净区管理的具体要求程度问题

无洁净级别要求生产区(粉剂、散剂、预混剂)设施、布局环境等条件要求除无洁净级别,人、物流进入生产区时可做清洁,但不需做消毒灭菌程序,其他应按洁净区管理。

(二)中间产品、中间体和(半成品)概念

1、“中间体”的概念一般是在化学药品的原料药生产中应用。化学药品在化学合成的过程中,在得到成品前几步反应所得的物质,即称为中间体。

在制剂生产中,常用“中间产品”的概念,不应使用“中间体”的概念。中间产品是指:在制成待包装产品之前必须进一步加工的半成品。这种情况在制剂生产中也可用“半成品”的概念。

2、生物制品继续保留半成品概念,执行生物制品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物料、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书写格式

标准内容应包括标准来源、编号、代码及标准的全部内容。兽药质量标准应由“需检测的项目、检测项目的指标和检测方法”三个要素组成。所有兽药标准须采用兽药典格式,其它非药品物料标准可采用GB格式编制。

目前有企业用表格方式标注标准的某些指标、数据来替代正规的质量标准,此做法不符合要求。

(四)稳定性试验及留样观察问题

1、新建厂或新增生产线的兽药产品需按《兽药稳定性试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稳定性加速实验,根据实验结果初步确定产品有效期,考察重点是产品组方、生产工艺及包装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正式投产后应按要求继续完成稳定性实验,其效期须达到国家法定兽药质量标准要求。

2、老厂所有兽药产品需安排产品的产品留样,重点考察外观、含量、澄清度等

指标,检测间隔的时间应视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企业自行规定,其产品有效期须达到法定兽药质量标准规定要求。

3、生产法定兽药质量标准收载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改变了生产工艺、辅

料的,需进行工艺验证,并按稳定性实验技术规范完成有关试验,重点考察工艺改变后对产品有效期的影响。

4、兽药行政保护期内,需按发布的稳定性实验技术规范继续完成有关试验。

(五)尾料问题

1、原料药

生产原料药时,因不够一个最小包装的合格产品,被企业俗称为“尾料”,这样的尾料可并入下批产品的精制工序(也可集中几批尾料合并下批),但应在批生产记录上明确记载。

2、制剂

(1)在生产制剂时,所投的原料药不足下一批制剂投料所需剩余的少量原料药,可与其他批号的原料药合并投料,每批制剂所用同一品种原料不可大于2个批号,并应在批生产记录上记录。

(2)固体制剂产品尾料,是指一批产品不够一个最小包装的剩余半成品。属于公斤级以上大包装粉剂、预混剂的半成品,可将产品混入下一批混合工序,前提是检验合格,其暂存条件符合产品贮存要求,并在投料记录和批生产记录中详细记录。

(3)固体制剂产品(公斤级以上大包装粉剂、预混剂除外)不足一个最小商品包装的,不得使用,应做废弃处理,并做好记录。

(4)液体制剂(注射液、口服溶液等)液体输送管道留存的剩余药液不得使用,应做废弃处理。

(5)注射液澄明度检查不合格的较大批量成品,允许药液做回收处理。但回收的药液必须经重复工艺对药液质量没有影响的,可将产品混入配液工序,并做好记录。

(六)原辅料取样区环境问题

原料药及辅料取样时允许在生产此剂型的车间称量间或无菌分装间(万级背景下的百级)(无菌原料药)环境中进行,也可选择在库房设置的符合生产环境条件的取样区或取样车内完成取样,并制定相关的取样SOP。

(七)质量管理部门培训职责问题

质量管理部门除要负责本部门的兽药GMP培训外,还应协助企业兽药GMP办

公室对企业进行兽药GMP的培训工作,也可由其负责企业兽药GMP的培训工作。

(八)生产设备(所有剂型)基本配置问题

按照《规范》要求,企业的生产设备基本配置和性能需与生产品种、批量、规模相适应,并能够满足产品质量需要,不需对设备配置、性能提出基本配置要求。检查时根据《规范》基本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其中粉散剂、预混剂等混合设备的混合均匀性等指标需符合产品工艺和质量控制的需要。

(九)生产、检验记录及溯源问题

1、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应对照检查,核对有关数据,如检查2月1日的生产记录,也应同时检查当天的检验记录及物料领用、产品入库等记录;

2、记录内容按规范要求逐一对照检查;

3、每个剂型应追溯到3个月以上不同生产周期,每个剂型至少3批次以上经常

生产的产品。如发现问题,则应再增加三个以上批次。

4、批生产记录中附原辅料检验报告或有可溯源的检验单号均可。

(十)是否应按工作量决定实验人员的配置或委托检验

应按日检验量核定检验人员数量,但至少不得低于4人。其中物料的含量检验项目必须配置相应设备仪器,不宜委托检验。其他检查项目如外购原料药的红外鉴别、动物实验(生物制品除外)可采取委托方式,但被委托方应相对稳定,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签定委托协议书。被委托方资质证明和委托检验记录包括红外图谱应纳入检查范畴。

(十一)原料药有关问题

生产原料药的医药中间体及主要物料,因非主要指标不合格,经工艺验证证明对产品质量无不良影响,经企业生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可一次性的降级使用。

制剂生产所需原料药贮存期间除水分超指标(经干燥处理能达到标准或折干计算后)外,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降级或处理使用。但采购的原料药的所有检测指标必须符合法定药品标准。

(十二)清场合格证是否每个工序分别记录,是否上批、该批的清场合格证都要出现在现场和批生产记录

应按工序分别记录。上批清场记录的副本和本批清场记录的正本都应归入批生产记录。

(十三)微生物限度检查问题

在目前尚未统一要求进行粉剂等固体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时,该项检查可不列为检查范围,化验室也不要求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十四)制剂生产车间半成品(中间品)中控室设置问题

制剂生产车间半成品(中间品)中控室设置不做强制性要求,半成品检验可允许在检验室完成,但需检查检验记录和报告。

(十五)除尘设施配置及标准

目前厂家除尘设施配置标准参差不齐,除尘效果难以保证。宜选用密闭性能较好、自带除尘装置的设备;或将发尘大的设备放置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即限制粉尘的扩散范围;在设备产尘部位装置吸尘口。达到“减少发尘,限制发尘和立即捕尘”的效果。

(十六)留样间温湿度控制问题

无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样品及物料留样间不应涉及温湿度控制问题,样品及物料留样间应与样品贮存条件的要求一致。

(十七)库房温湿度控制问题

无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产品及物料不应涉及温湿度控制问题,反之必须符合要求,但应符合通风、干燥要求,并应明确通风设施合理标准。

(十八)中间产品检测方法问题

中间产品与成品检测项目相同的也需分别检测,但允许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其中中间产品可由企业自行建立快速检测方法,但必须经过与法定检验方法比对验证,成品检验应采用依据法定质量标准制定的企业质量标准。

(十九)状态标志问题

状态标志应包括设备设施状态、生产状态与生产操作有关的各功能间状态(是否清场等)。

(二十)留样问题

留样范围:成品必须每批留样,其他物料留样由企业自行掌握。

数量:产品重点留样的数量按重点留样工作计划需要量留样。一般留样的产品,留样量每批样品3~5个包装,每个包装量至少为检验用量的3~5倍。每个包装不足检验用量的,应适当增加留样量。大包装的产品或原料药可使用模拟包装留样。

(二十一)供应商质量评估问题

应确定基本要求,包括供应商质量评估制度、规程、资质证明复印件、合同、现场检查报告等。

(二十二)中药制剂受控环节

目前部分中药制剂生产厂将药材粉碎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本企业仅进行分包装,使中药散剂生产和质量控制处于失控状态,按照GMP规范原则要求,应从药材或饮片采购环节控制做起。目前国内未实行兽药委托加工政策,因此兽药成品和制剂前工序生产不得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并不应在厂外另设加工点。

中药制剂前处理工序范围按剂型划分。其中散剂、丸剂等固体制剂应包括药材粉碎工序;以有效药物成分加工的制剂应包括提取工序;以浸膏、流浸膏为原料进行制剂加工的,可以采取自制或外购,但外购产品必须符合药用要求、质量可控。

中药粉碎、提取等前处理工序可在厂区内与制剂生产分离的其他区域内设置,若受厂区面积限制,对设在厂区外的前处理车间、设施,需按检查标准,并列入GMP检查范畴。

(二十三)中药前处理洗涤问题

根据清洁卫生需要,确定清洗范围,包括植物根茎类。植物花、叶、茎类药材等不宜清洗的药材可采取其他清洁措施。

(二十四)易燃易爆危险品、毒性药品管理及存放库问题

GMP规范中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毒性药品管理条款同样适用于具有该类物质理化性质的检验用试剂、试液,但应纳入实验室管理范畴(包括软件、硬件及人员)。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专库或专柜贮存,其中较大量生产用危险品应设专库,并远离火源、符合阴凉条件。检验用(少量)危险品可设专柜。

(二十五)制剂包材选购、使用问题

1、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无菌分装产品生产用胶塞、铝盖可从符合药品包装材料GMP标准的单位采购已清洗处理好的产品,但必须对所购胶塞的清洁度进行验证3批次,并在用前必须进行灭菌。GMP检查时须查证供应商资质状况及有关材料。

2、大输液生产所用玻璃瓶可经清洗后使用,不强制要求干燥灭菌。

3、小容量注射液不得采用洗灌联动机(无容器烘干工序的)。

4、大容量灭菌注射液包材问题,生产大容量灭菌注射液选用的玻璃瓶,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钠钙玻璃输液瓶(YBB00032002),胶塞应符合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YBB00042002)或药用溴化丁基橡胶塞(YBB00052002)质量标准的要求;其他包装材料须符合药用要求,并经验证。

(二十六)动物实验及委托检验问题

1、生物制品企业必须设置实验动物室,其中健康动物饲养(繁殖)区,必须与制品质量检查用动物室(系指制品异常毒性试验、热原试验以及效力试验动物室)各自分开,更要与制品生产区分开。动物饲养管理需符合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即:当地省级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或中心发放的实验动物等级合格证书和实验动物饲养条件许可证书。同时,实验动物室布局、设施需符合制品检验和生物安全防

护的需要。

2、生产生物制品以外产品的企业,可采取建立实验动物室和委托外单位承担动物实验的做法,但被委托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现场检查时应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书、委托合同、检测报告。

(二十七)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机构设置问题

1、主管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须具有4年以上实际药品生产工作经验。

2、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实际生产管理或药品检验经验。

3、生产车间内称量、配液(混合)、灌封(分装)、灭菌、内包装等直接与原料药或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接触的操作工以外的人员为辅助性人员。

(二十八)消毒剂原料进口报验问题

消毒剂原料多属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进口报验不属兽药管理范畴,不需履行报验手续。

(二十九)生产和检验用化学试剂等检验问题

1、质量检测实验室须具备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检测用仪器、设备、设施,能够对物料和产品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

2、生物制品生产用化学试剂、化学药品和抗生素药品暂不要求进行质量检测,化学试剂应从有资质和质量保障的生产厂购买,化学药品、抗生素药品应从GMP企业购买。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使用的化学试剂(不应低于分析纯级别)暂不要

求进行质量检测。

(三十)关于认证范围问题

产品剂型是确定认证范围的主要参考依据,一般情况下不考虑给药方式,如:某粉剂可同时通过饮水、饲料添加方式给药,但认证范围仅认定粉剂;某溶液剂可同时通过饮水、粘膜给药方式,但认证范围仅认定溶液剂;某注射剂可同时通过注射、口服给药,认证范围认定为注射剂;其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就高不就低。

六、动态、静态检查及复验问题

(一)动态检查条件

1、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企业;

2、GMP改造后生产活动及设备设施运行3个月以上;

3、有洁净级别要求的,应有国家空调所出具的有效期内(12个月)检测报告;

4、GMP改造后每个剂型至少生产30个批次;原料药及生物制品不少于10个批次;

5、省兽药管理部门出具的预检查验收报告。

(二)静态检查条件

1、省兽药管理部门预检查验收报告;

2、生产、检验设备、器具完成计量校验;

3、所有生产、检验设备完成验证(不包括生物制品);

4、完成产品工艺验证:每种剂型选择2种以上有代表性(用专一品种的生产线的除外)、企业拟生产的产品,试生产3个批次,每个批次的生产量应不低于每批次生产能力的50%;

5、各工序设备设施管线接通,与药物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需完成清洁验证;

6、仓储及其他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到位。

(三)复验

1、限期整改复验

(1)动态限期整改3个月后(积累生产检验数据)提出检查申请,安

排检查;

(2)静态限期整改无时间限制,整改完成即可安排检查;

(3)限期整改检查重点是针对与缺陷项目有关的硬件、软件和记录,检查结束时检查组仅对限期整改部分提出检查报告,不再以评价标准逐项进行评议。

2、到期复验

(1)静态期满进行动态复验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报告;预检查申报表;GMP实施情况;GMP实施过程中有修改内容的软件文本等,检查时按照检查程序和评价标准进行逐项评价,形成报告和缺陷项目表等材料。

检查重点是现场环境状况、人员操作、各种记录及软件执行情况等。

(2)动态期满进行复验的,企业需按首次申报要求提供全套GMP材料、预检查申报表和空气洁净度检测报告等。

检查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全项检查,作出评价结论。

(四)检查验收类型,通过检查后增加生产品种的监管问题

原料药厂需按品种验收。制剂厂按剂型验收。材料申报应包括所有批准文号的产品生产工艺规程、质量标准等资料。

检查通过后增加品种并需增加生产设备或检验设备的,应由省兽药管理部门负责监管,达到要求的方可批准生产。新修订《条例》生效后,所有产品的批准文号均由农业部核发,包括审核产品的生产、检验设备条件,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技术材料,但省兽药管理部门仍负有监管的职责。

七、自检报告基本要求

自检报告应包括自检项目内容、检查结果、评价结论、缺陷项目及改进措施、建议,自检必须按照自检工作程序和自检计划进行,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二篇:GMP验收、兽药监督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

兽药GMP验收、兽药监督管理相关知识试题

部门: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新修订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自共分总则、申报与审查、现场检查验收、审批与管理、附则等5部分。

2.农业部兽药GMP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兽药GMP检查员培训与管理及农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品有效期内销售、使用。

4.检查组应当按照GMP验收办法和《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开展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并对企业主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技能、理论基础和兽药管理法规、兽药GMP主要内容、企业规章制度的考核。

56缺陷项目表》,撰写《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报告》,作出“推荐”或“不推荐”的综合评定结论。

7.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8内容印制,印制前要核对无误。

二、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每批兽用生物制品,在出厂前应当由(A)审查核对,并在必要时进行抽查检验,未经审查核对或者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A、中监所B、农业部C、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D、GMP办公室

2.《兽药GMP证书》的有效期为(D),《兽药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D)

A、二年B、三年C、四年D、五年

3.以下哪种情况需按照假兽药处理:(C)

A、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的B、不标明产品批号的C、应当经批签发而未经批签发的D、不标明有效期的4.生产企业应按照(B)制订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并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应按原文件制订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A、《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B、《兽用生物制品规程》

C、《兽药管理条例》D、《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

5. 申请资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驳回申请并在(A)不受理其验收申请。

A、一年内B、二年内C、三年内D、五年内

6.研制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A)提出申请;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B)提出申请。

A、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B、农业部

C、中监所D、GMP办公室

7.新建、改扩建和复验企业应当在《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满(B)前提交申请。

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

8.兽药GMP证书申请中,申请资料不存在严重缺陷但需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在(C)工作日内补充有关资料,逾期未补充的,驳回申请。

A、10个B、15个C、20个D、30个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兽药监管的主要方式有:(ABCD)

A、GMP检查验收B、兽药监督检验C、飞行检查D、驻厂监督

2.目前兽药监管中,存在的情况有:(AD)

A、重许可,轻监管B、重许可,不监管

C、轻许可,重监管D、只许可,不监管

3.(CD)应定期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A、全体员工B、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C、企业负责人D、部门负责人

4.以下哪些是兽药GMP申报资料中所存在的问题:(ABCD)

A、记录的内容不全B、图纸提供不全C、缺少自查报告D、验证资料不全

5.质量管理部门应履行生产全过程的(AB)职责。

A、质量管理B、检验C、监督D、控制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现场检查验收时,所有生产线必须处于生产状态。(错)

2.兽用生物制品的成品检验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错)

3.灭活疫苗生产车间和活疫苗生产车间必须独立,必须在不同的建筑物内。(错)

4.在洁净区特别是抗原制备区可以不设立洁具存放间,采用全进全出的办法。

(对)

5.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置各类功能检验室、留样室等,其布局应合理,面积和设施等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对)

四、简答题(第一题7分,第二题8分,共15分)

1.兽药监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是否存在生产假、劣兽药的事实

(2)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3)是否符合兽药GMP的要求

(4)生物制品销售前是否履行批签发程序

(5)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6)是否合法经营兽药

(7)兽药广告审查

(8)试验研究和试验产品的管理

2.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重要技术资料的评审

(2)生产环境条件的检查与认证

(3)生产工艺控制

(4)原材料质量控制

(5)半成品与成品质量控制

(6)批生产与批检验

(7)产品销售与回收

(8)批签发管理

(9)监督抽检

(10)驻厂监督

(11)飞行检查

第三篇:GMP知识试题

GMP知识试题

姓名:岗位:分数:

一、选择题(共52小题,每题4分。把正确的答案填入括号内)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_年修订)》已于202_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会议审议通过,202_年1月17日发布,自()起实施。

A、202_年B、202_年C、202_年D、202_年

2.下列哪一项不是实施GMP的目标要素:()

A、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的限度B、防止对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

C、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D、与国际药品市场全面接轨

3.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至少应当采用()的材料制造。

A、自来水B、饮用水C、纯化水D、注射用水

4.物料必须从()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

A、供应管理部门B、生产管理部门C、质量管理部门D、财务管理部门

5.因质量原因退货和回收的药品,应当()

A、销毁B、返工C、退还药品经销商D、上交药品行政管理部门

6.药品的批记录及发运记录应保存至少该药品有效期后几年?()

A、半年B、一年C、两年D、五年

7没批药品均应当由()签名批准放行

A、仓库负责人B、财务负责人C、生产负责人D、质量授权人

8.药品生产的岗位操作记录应由()

A、QA填写B、车间负责人填写C、岗位操作人员填写D、班长填写

9.现有一批待检的成品,因市场需货,仓库()

A、可以放行,立马发货B、审核批生产记录无误后,即可发货

C、检验合格即可发货D、检验合格、审核批生产记录无误后,方可发货

10、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应当符合()

A、食用标准B、药用标准C、相应的质量标准D、卫生标准

11.药品的标签、说明书的印刷、发放、使用前的校对部门是()

A、生产管理部门B、质量管理部门C、企业负责人D供应部

12.GMP规定,批记录应()

A、按检验报告日期顺序归档B、按药品入库日期归档C、按生产日期归档D、按批号归档

13.批生产记录在填写过程中()

A、允许更改,经车间负责人批准,废弃原错误记录,重新填写,责任人签字

B、不允许更改,按作废处理,重新填写并签字

C、允许更改,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

D、允许更改,将原数据完全涂掉,重新填写清楚,并签名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6分)

1、质量管理体系是质量保证的一部分。()

2、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

3、生产区可以存放水杯机个人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4、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5、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生产非药用产品。()

6、因为走廊的洁净级别与操作间相同,敞门操作也不会影响药品质量。()

7、带进洁净区的记录纸,可采用紫外线照射消毒。()

8、进行物料平衡审核的首要目的是降低消耗。()

9、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可以兼任。()

10、原辅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比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材料的要严格。()

11、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制药用水至少应当采用纯化水。()

12、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13、制剂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应当有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可不必单独留样。()

第四篇:GMP知识教材[模版]

GMP知识问答(上)

一、GMP知识问答(130条)

(一)基础知识

1、GMP的名词来源和中文含意是什么?

答: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含意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GMP的中心内容是什么?

答:GMP的中心内容是药品质量第一。实现这一目的,要求达到:

(1)厂房、环境洁净化;(2)质量管理严格化;

(3)制药设备现代化;(4)生产操作程序化;

(5)各种管理标准化;(6)人员培训制度化;

(7)验证工作科学化;(8)卫生工作经常化。

3、什么叫GSP、GLP、GCP、GAP?

答: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它是医药商品经营企业应遵守的规范; GLP是《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CP是《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GAP是《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

4、什么叫OTC药?

答:OTC药即非处方药,又称大众药,是不经医生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5、GMP和TQC(全面质量管理)有什么不同?

答:GMP是全面质量管理(TQC)在药品生产中的具体化。TQC是一切用数据说话,贵在一个“全“字,GMP则是要一切有据可查,贵在一个:“严”字。因此可以说,TQC是GMP的指导思想,GMP是TQC的实施方案。

6、QA和QC有什么区别?

答:QA是质量保证的英文缩写,其主要工作是文件制订、审查、监督和成品审核签发。QC是质量控制的英文缩写,是利用微生物、物理学和化学鉴定等方面,对质量进行控制。

7、GMP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可以概括为湿件、硬件、软件。湿件指人员,硬件指厂房、设施与设备,软件指组织、制度、工艺、操作、卫生标准、记录、教育等管理规定。

(1)人员: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均需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GMP知识培训;

(2)厂房设施要符合GMP洁净级别要求,生产药品时必须在洁净区内生产,使用的生产设备要求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设备易清洁,不得与药品发生任何变化(一般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3)软件:必需制订完善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记录凭证类文件,它包括了生产、技术、质量、设备、物料、验证、销售、厂房、净化系统、行政、卫生、培训等各方面。

8、药品有哪些特殊性?

答:药品具有以下特殊性:种类复杂性、医用专属性、质量严格性、生产规范性、使用两重性、审批科学性、检验专业性、使用时效性、效益无价性。

9、《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版)共几章几条,何时施行?

答:共十四章、八十八条,自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施行。

10、《药品管理法》共几章几条,何时施行?

答:《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由五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共十一章,六十条,1985年7月1日施行;202_年2月28日经九届人大二十次会议修订,改为十章,一百零六条,新法从202_年12月1日起施行。

1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12、什么是国家药品标准?

答: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3、为什么讲GMP文件是对员工培训的好教材?

答:实施GMP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和素质、产品等多方面因素,对于普通员工来讲,更重要的是通过基础GMP知识培训,在日常工作过程能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通过对GMP文件的学习既能完全掌握基本工作技能又能熟悉GMP各方面的要求。

14、为什么GMP文件需规定批准日期和执行日期?

答:GMP文件批准的当日不可能开始执行,需要履行文件发放手续,这一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同时新批准的文件也需要进行培训。所以批准日期与执行日期有个间隔过程。

15、发放GMP文件和回收过时文件应注意什么?

答:发放文件必需进行记录,并由收件人签字;在新文件执行的当日一并进行收回过时文件,并作好记录;过时文件由文件管理部门进行销毁。

16、GMP三大目标要素是什么?

答:

①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限度; ②防止对药品的污染;

③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17、什么叫SMP?它包含哪些内容?

答:答:SMP是标准管理程序的英文缩写。它包含了: ⑴文件管理 ⑵物料管理 ⑶生产管理 ⑷质量管理 ⑸设备与计量管理 ⑹验证管理 ⑺行政管理 ⑻卫生管理 ⑼人员培训管理 ⑽厂房与设施管理。

18、什么叫SOP?它包含哪些内容?

答:SOP是标准操作程序的英文缩写。它包含:

⑴生产操作程序; ⑵质量控制程序; ⑶设备计量操作程序; ⑷物料处理程序; ⑸清洁规程; ⑹卫生操作程序;

19、什么叫SOR?SOR包含哪些内容?

答:SOR是英文Standard Operation Records的缩写,它的中文含意是记录、凭证类文件。SOR包括了 ⑴物料管理记录; ⑵生产操作记录; ⑶质量检验与管理记录; ⑷设备运行与管理记录; ⑸卫生操作与管理记录; ⑹销售记录;

⑺验证报告与验证记录; ⑻人员培训与考核记录; ⑼文件发放

20、如何进行GMP自查?

答:为了保证企业质保体系的有效性,使药品生产全过程能得到始终如一的控制,在GMP实施过程中,每隔一个周期,组织专人对本企业GMP实施情况,作一次全面自查,或对企业的重大质量问题列出来,进行整改,随后进行抽查或随访,并记录其结果。在下一个周期自查时,先检查上一次查出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整改中有什么问题,同时将本次查出的问题一并列出来作为再次整改内容。每次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均要作详细记录。

21、现行GMP文件如何分类? 答:现行GMP文件分两大类,即标准类文件和记录凭证报告类文件。在标准类下,分为:技术标准文件、管理标准文件、工作标准文件。

22、GMP培训的原则是什么?

答:(1)全员参加。制药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维修、清洁、储运、营销服务人员均要按《规范》要求和各自的职责进行教育和培训。(2)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定培训内容。

(3)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培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并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归档保存。

23、GMP培训计划怎样制定?

答: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级培训。

(1)一级培训的对象是企业领导人及部门负责人。

培训内容:《GMP教育》、《药品管理法》、《劳动法》、《卫生管理条例》、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消防知识等。

一级培训,每年培训两期,每期7~10天。(2)二级培训,分为4个不同对象。

第一培训对象: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培训内容:《生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GMP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

第二培训对象: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培训内容:《质理管理制度》、《检验标准和检验规程》、《GMP教育》。

第三培训对象:市场、供应、销售人员及市场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市场研究,公共关系、营销技能、《GMP教育》。

第四培训对象:前处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

培训内容:《GMP教育》、《物料储存与发放制度》、《安全防火知识》、《岗位责任制》。

二级培训每年培训两期,每期10~15天。(3)三级培训分为2个不同对象。

第一培训对象:生产操作人员。

培训内容:《GMP教育》、《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消防知识 》、《卫生管理条例》、《岗位责任制》、《微生物知识》。

第二培训对象:设备管理人员、机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

培训内容:《GMP教充》、《设备操作规程》、《安全防炎知识》、《岗位责任制》、《设备档案》。

三级培训每年两期,每期15~20天,(二)洁净知识

24、GMP对药品生产企业环境、区域有何要求?

答: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有一定的绿化面积;厂区的地面要全部硬化,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相互分开,不得互相妨碍。

25、洁净区表面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洁净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孤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尘埃积聚和便于清洁。

26、洁净区的光照度应为多少勒克斯?

答:主要工作室照度应不低于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27、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划分几个级别?

答: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划分为四个级别,即100级、1万级、10万级、30万级。

附: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洁净度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级别。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

28、洁净室与非洁净室、不同洁净级别的相邻房间压差应为多少?

答: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差压计)。

29、进入洁净区的空气如何净化?

答:进入洁净区的空气,经过初效(又称粗效)、中效、高效三级过滤器过滤,使空气达到所要求的洁净级别。由于高效过滤器可以滤除<1μm(微米)的尘埃粒子,对细菌的穿透率为10-6,所以通过高效过滤器的空气,可视为无菌。

30、洁净室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为多少?换气次数为多少?

答: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洁净室(区)每小时换气次数应≥15次,其新鲜空气量可为送风量的10~30%。

31、洁净室(区)的管理需符合哪些要求?

答:洁净室(区)的管理需符合下列要求:

(1)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更鞋、更衣、洗手、消毒手后,始可进入洁净区(室)内。对于洁净室(区)内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其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对经批准进入洁净室(区)的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并登记备查。

(2)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必须设置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合理。

(3)30万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区)内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应按要求灭菌。

(4)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颗粒性物质脱落。

(5)洁净室(区)内应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清洁卫生工具,卫生工具要存放于专设的洁具间内。

(6)洁净室(区)在静态下检测的尘埃粒子数、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应定期监控动态条件下的洁净状况。(7)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可循环使用,并适当补入新风,对产尘量大的工序,回风应排出室外,以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8)空气净化系统应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均定置存放,并有状态标记。

(9)生产工具、容器、设备、生产成品、中间产品,均定置存放,并有状态标记。

(10)个人卫生严格按照(66条)生产人员卫生要求严格执行。

32、物料怎样进入洁净区?

答:(1)物料进入洁净区(室)前,先在暂存间内除去外包装,并对物料的内包进行必要的清洁处理或用75%乙醇擦拭。

(2)通过缓冲间或传递窗传送至洁净区(室),注意及进关闭缓冲间或传递窗的门,以防外界空气倒灌造成污染。

33、洁净区(室)的消毒方法有哪些?

答:在制药工艺中,需要选择适宜的消毒方式,以杀灭静态环境内空气中、建筑物和设备表面的杂菌。对洁净区(室)的消毒灭菌的常规方法有紫外灯照射、乳酸、甲醛、环氧乙烷等熏蒸、消喷洒等。但常规灭菌方法有诸多缺点,如紫外灯照射法穿透力弱,而且有死角;化学药剂熏蒸会出现或多或少的污染问题;特别是甲醛熏蒸,会出现多聚甲醛聚合物,附着在洁净室围护结构和设备表面上,对操作人员有危害。近年来采用臭氧灭菌的方法,可以克服以上方法存在的缺陷。

34、臭氧灭菌的道理?

答:臭氧是氧的同素异形体,有3个氧原子(O3)构成,它是一种强氧化剂,其氧化还原电位仅次于氟。臭氧在一定浓度条件下能与细菌、病毒等微生物产生生物化学氧化反应,破坏细菌、病毒体内的细胞器或核糖核酸,使细菌的物质代谢生长和繁殖过程遭到破坏,从而达到了消毒效果。由于臭氧在氧化灭菌过程中,多余的氧原子在30分钟后又结合成氧分子(O2),不存在任何有毒残留物,解决了二次污染问题,同时省去了消毒后的再次清洁。

35、如何使用臭氧进行灭菌?

答:应用臭氧灭菌有两种方法:第一是将臭氧发生器置于洁净室内进行消毒,但有局限性,它只能对本室有效;第二是将臭氧发生器安在空调机组的总送风管道或总回风管道内,可以对整个洁净区进行消毒。臭氧发生器开启运转两时以上即可达到灭菌效果。

36、外来人员进入洁净区要履行什么程序?

答:外来人员(含参观人员、检查人员、设备厂家检修人员)进入洁净区时需经生产部或质保部批准,并由专人陪同。进入洁净室(区)时,先进行登记后按卫生程序,换鞋更衣,消毒后始得进入。

37、洁净区所用文具怎样消毒?

答:洁净区所用文具需经紫外线照射30分钟消毒,记录时只允许用园珠笔,不许用铅笔、钢笔、毛笔和粉笔。

(三)新药知识

38、我国新中药分几类?如何划分?

答:我国新中药共分五类:

第一类:(1)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第二类:

(1)中药注射剂。

(2)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第三类:

(1)新的中药制剂。

(2)以中药为主的中西药复方制剂。

(3)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惯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

(1)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

(2)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

增加新的主治病证的药品。

39、我国新药(西药)分几类?如何划分?

答:西药新药分五类:

第一类:我国创制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包括天然药物中提取的及合成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国外未批准生产,仅有文献报导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

第二类:国外已批准生产,但未列入一国药典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

第三类:西药复方制剂,中西药复方制剂。

第四类:天然药物中已知有效单体用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制取者。

国外已批准生产,并已列入一国药典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

第五类:增加适应症的药品。

40、生产新药时,必须经何部门批准,生产该剂型的车间是否必须通过GMP认证?

答:生产新药时,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并且生产该剂型的车间必须通过GMP认证。

41、未经过GMP认证能仿制药品吗?

答:不能。国家药品监督局规定,只有经过GMP认证的企业,才能仿制药品。

42、仿制药品有什么要求?

答:

(1)仿制药品时,必需先在“中药保护品种委员会”查询,未获中药保护的品种才能仿制;(2)填写申请拟仿制报告经省及国家药品监督局批准;(3)按仿制品种工艺严格试制;

(4)在原标准基础上进行标准提高工作(如增加含量测定等);(5)进行稳定性试验;(6)报省药检所检验审核后,上报国家药品监督局审批。

43、新药保护期怎样规定?

答: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新药证书后即获得保护。各类新药的保护期分别为:第一类新药12年;第二、三类新药保护期8年,第四、五类新药保护期6年,在保护期内,任何单位都不得仿制。

44、中药保护品种和新药保护是否一样?

答:二者不一样,但效果一样。新药保护是指研制的新药在批准时,国家给予的保护期。目的是鼓励创制新药,保护科研与生产单位的研究、开发、生产新药的积极性,避免重复研究和生产。中药品种保护,则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了提高药品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的分级保护。

(四)物料管理

45、辅料及包装材料取样时对环境有何要求?

答:仓储区可设取样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在取样室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例如:可应用具有净化功能的取样车)。

46、物料在贮存过程中有何要求?

答:对温度、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按规定的条件贮存。需贮存于阴凉库的药品,则应贮于专设的阴凉库中。固体、液体原料应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应注意避免污染其他原料;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应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并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复验。物料储存期内均应规定定期复验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则及时复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于专用的危险品库中,应采用半埋式低温贮存,并有防火安全设施。

47、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的保管、领用的要求是什么?

答: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有专人保管、领用,其要求如下:

(1)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均应按品种、规格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要量领取。

(2)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剩余标签或破损标签应有专人负责,计数销毁,由QA进行监督销毁。

(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均应有记录,并有专人负责。

48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注明哪些内容?印制、发放、使用时有何规定?

答: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有效期等。

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49、仓库里物料管理有几种状态标志?

答:物料管理分为:a、待验,用黄色标志;b、合格,用绿色标志;c、不合格,用红色标志;d、退货,用蓝色标志。50、不合格包装材料如何处理?

答:印刷的包装材料,都是药品专用包装,对于不合格印刷包材,必须就地销毁,否则,一旦流失,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对于不合格的纸箱类包材,若拟做成纸浆,则必须在质监部门专人监督下,进行切碎并移入纸浆池内。

51、为什么讲供应商的管理是GMP的重要内容之一?

答:原辅包材料作为药品生产的起始物料,其质量状况将直接影响到药品的最终质量。由于原辅包材料在供应商生产过程中出现差错或混淆,导致生产药品不合格的事件很多,所以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将质量控制在源头,再加以接受与使用过程的控制管理,从而最终保证所生产药品质量。

52、库房应采取哪五防设施?

答:五防措施是指防火、防盗、防鼠、防霉潮、防虫。

53、什么是药品内包装?

答:药品的内包装系指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如安瓿、注射剂瓶、口服液瓶、片剂或胶囊剂泡罩包装用的铝箔、丸剂包装用复合膜等)。

54、药品包装材料分几类?

答:药品包装材料分类: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Ⅱ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和材料、容器。

Ⅲ类药包材指Ⅰ、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55、空心胶囊储存应注意什么?

答:空心胶囊储存条件要求相对湿度35~65%,温度为15~25℃,仓库保管员每日要进行两次温、湿度检查,并做好记录。当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应开启除湿机和温控设备,以控制温、湿度。由于空心胶囊的出厂保证期,一般为9个月,注意在保证期满前15天对库存胶囊进行复检。

56、物料储存时货垛码放应注意什么?

答:(1)垛与垛的间距不少于100cm;

(2)垛与墙间距不少于50cm;

(3)垛与梁间距不少于30cm;

(4)垛与柱间距不少于30cm;

(5)垛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0cm;

(6)水暖散热器供热管道与货垛的距离不少于30cm;

(7)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料的间距应大于50cm。

57、阴凉库怎样管理?

答:阴凉库温度保持在20℃以下,库房应设有专用的降温除湿设施。对于明文规定需储于阴凉干燥处的成品、中间体、原辅料等,均应储于阴凉库中。

58、危险品库管理应注意什么?

答:(1)危险品库要建立在远离生产的区域,与其它建筑之间有符合消防要求的距离。(2)危险品库应有明显标志,并配备有灭火器材、铁锨、砂池、水桶、尼龙水带等。

(3)禁止在危险品库范围内吸烟用火,禁止穿有带铁钉的鞋入库,以防止产生火花。

(4)化验用的易燃易爆试剂,应储于危险品库内的专用铁柜中,按物料储存规定建立帐卡。

第五篇:药GMP验收提问仓库

专家提问仓库问题总结

一、物料入厍,你需要做什么? 答:初检:所到物料上所标示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供货单位等内容应与购货单位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单上的内容一致。物料的包装应无受潮、破损、虫蛀等现象。物料的标签应完好,标示内容应规范齐全。检验:质管部接到请验单后,派取样员取样,取样后贴取样证填写取样记录。

入库:检验合格的物料,入库后填写库存物料货位卡和分类帐,记录收发结存情况。不合格物料,要按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妥善处理,由质量管理部门做出限定性使用或退货处理的决定,并建立不合格产品台账。

二、中药入库检验应该怎样进行?(同第一题)

三、原辅料入库程序和成品的发放程序?

1、初检。原辅料到货后,仓管负责按规定进行初步验收(核对原辅料上标示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供货单位等与购货合同及供货单位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单的内容一致;包装无受潮、破损、虫蛀等现象;标签完好,标示内容规范齐全),填写物料接收初检记录。初验合格后,根据公司编号原则统一编号(目的是避免混药现象的发生),按批分区存放,填写物料接收收记录,设待验标志,填写原辅料请验单,连同供货单位检验报告单一起交质管部抽样检验。

2、检验。质管部接原辅料请验单后,派取样员按取样规则取样(其环境洁净级别与配料室相同),取样后重新封好,作好清洁工作,贴上取样证,填写原辅料取样记录。取样员将样品贴上取样标签(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供货单位等)后,再将样品及请验单、供货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单交QC主任分样,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质管部向仓库下达原辅料检验报告单,并按货物的件数发放合格证或不合格证,由仓管负责粘贴在货物上。

3、入库。仓管根据检验结果,将货物标上合格或不合格的状态标志。合格入库后填写库存原辅料货位卡和分类帐,记录收发结存情况;不合格按不合格原辅料处理程序妥善处理,由质管部作出限定性使用或退货的决定,建立不合格品台帐,采购员负责退货或销毁。

成品的发放程序:①营销内勤根据客户或营销员的订货计划开具成品出库单,写明发往单位、成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经手人签字,财务应收款帐专管员签字确认,仓管见上述签字后发放成品,并签字确认。②出库单一式四份,一份营销内勤、一份成品库、一份财务部、一份经手人。③成品发放遵守先产先发的原则。④营销内勤按批号填写完整的销售记录。⑤因检验的原因出库的成品,需由质管部经理批准。

四、对于库管什么东西放在阴凉库? 答:没有需要保存的阴凉原料

五、你管那么多的药,对于不同的物料怎样贮存清楚吗? 答:在中药仓库,雄黄单独保存不污染其他原料

六、普通仓库的环境要求是什么? 答: 湿度≦65%

七、库存多长时间盘点一次?发现问题如何处理? l库存物料必须每季度彻底盘存一次,认真填写物料盘存报告单,上报财务和供 1 应科各一份。2物料盘存报告单要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购近日期、盘存日期、盘存人等内容。3物料盘存时由二人进行,一人登记,一人复核。确保填写准确无误。4盘存期问,待检区内的物料不计算在内5盘存时,发现霉变、鼠咬等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6在复检期的物料要检查其外观质量,同时在物料盘存报告单上注明。7不合格品的盘存,必须单独登记。出现问题向上级汇报。

八、标签怎样管理?怎样入库? l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要按农业部颁布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2标签和说明书进厂,由仓库管理员按样本和质量管理制度验收。检查外观、尺寸、样式、色泽、文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污损、破损,凡不符合要求者有权予以拒收。根据验收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标签和说明书,要用绿色(代表合格)或红色(代表不合格)标记,以示区别。合格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按“五五”摆放(即各种物资按品种、规格、形状和贮存要求,一五一十或以五的倍数摆放)原则的存放,并填写库存货位卡,记录收发货情况。3验收合格的标签和说明书按品种分类分区专库存放,但标签须用专柜加锁,及时填写请验单,交质管部。4质量检验人员及时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按实样检查,对检验的准确性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报告。5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质量标准,不得退回印刷厂,按不合格品外理制度妥善管理,及时销毁。标签不得改作他用或涂改后再用。6经质量检验人员检查合格的标签和说明书需设立库存货位卡。

九、标签说明书为何要专柜管理? 答:非常重要不允许任何人私自拿取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以免流入市场防止假冒影响公司的形象。

十、包材进库你怎样办理入库手续?(同物料自己理解)

十一、不合格的包材如何处理? 答:l、经检验不合格的包装材料,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意见卡》报质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执行。

2、对不合格包装材料的处理:事先通知生产厂家来人,将不合格的情况向厂家通报。

3、不合格包装材料由生产部专人进行销毁并由质管部专人监督做好记录,登记《不合格品台账》以便备查。

十二、库房标签和说明书是怎样管理的? 答:(1)标识包装材料到货后,仓库保管员初检、接收合格后,填写请验单,由质管部负责取样、检验。质管部检查员对照公司提供的标准样张与样品对照检查,对文字内容、图案、色泽等进行核查,必要时做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

(2)标识包装材料必须专人管理,专人领用,在开始包装操作之前,领用人应首先核对领用的标识包装材料是否与生产指令要求一致,如符合要求,则开始包装操作,并作好批包装记录。对标识包装材料的领用数、使用数、损坏数和剩余数进行物料平衡的核算。

十三、(对库管员)你管理那么多库房,对不同的物料怎样贮存清楚否?

答:(1)入库物料分区、分类、分库存放,物料总账、分类账、库位卡齐全。

(2)同一物料不同供应商分开存放,不同生产批号分开存放。(3)剧毒化学品等特殊物料应分别专库(柜)存放。(4)易燃易爆品、强腐蚀性物料存放在专门的特殊品库。

2(5)标签、说明书等外包装标示材料按品种、规格分类,专库、专柜存放,上锁由专人管理。

(6)有温度要求的物料存放在与其温度相适应的阴凉库内,仓库温湿度每天记录一次。

(7)液体物料、固体物料分开存放,易发生反应的两种物料应分开存放(如酸和碱)。

(8)防火、防护措施不同的物料分开存放。(9)内包材应专区存放。

(10)各物料应摆放在货架上,或码成垛存放。不得直接放在地面,距地面至少15cm,距墙面、天棚、暖气、水管等的间距不得少于30cm。距库房内各种电器设施、设备间距不得少于50cm。

(11)货位码放合理,不得妨碍库房道路通畅。

(12)搬运码放时应轻拿轻放,不得倒置,货物标签应向外。

十四、标签、说明书怎样审定和使用?

答:标签、说明书与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质管部将标准样本分发给相关部门(储运部、采购供应部、生产部等)作为验收核对标准。

十五、按你厂的生产剂型和品种,你需购进的原辅料的贮存条件和贮存要求是什么?

答:贮存条件:常温库,阴凉库,特殊品库;贮存要求:清洁、干燥、控温控湿、无电源。

十六、成品的贮存条件是怎样规定的?阴凉处是什么意思?答:常温贮存和阴凉贮存。阴凉处指温度不超过20℃。

十七、原料进厂后,其贮存和保管时要注意什么? 答:贮存根据原料的贮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特殊品库。保管注意:防虫、防潮、防火、防霉变等。

十八、标签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兽用标志,兽药名称(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汉语拼音)、主要成分、性状、药理作用、适用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停药期、规格、包装、贮藏、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有效期至)、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

十九、标签的商品名、通用名的位置?答:商品名在上,通用名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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