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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小文档推荐)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20-92334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4 18:19: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小文档网推荐)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思考

近年来,**市**区认真落实《**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健全完善党员“出口”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全区108个社区、812个基层党支部、15000余名党员中全面推进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做到把处置工作与党员量化管理结合起来、与整顿薄弱党组织结合起来、与严把党员“入口关”结合起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以进一步突显,基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得以进一步提升。据统计,自202_年作为**市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试点以来,全区共集中处置不合格党员94名。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谋划、科学部署。一是强化责任目标明。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对照省、市文件要求,成立“区—街—居”三级工作组,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建立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务书记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层层组织发动、分解任务,做到任务清、目标清、责任清。强化工作约束,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街道党建年终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实有力有序有效。二是强化宣传明标准。通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给党员写一封信等方式,深入宣传文件精神,重点讲清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十项标准”、“三种方式”和“八道程序”,形成舆论“高压态势”,充分赢得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理解。对新转入我区的党员,发放《党员须知》;对身体原因、工作关系不能来参加学习活动的老弱病残、流动党员、出国留学党员,通过上门送学和微信、QQ群联络等方式,确保政策知晓率100%。三是强化排摸底数明。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依托**区数字党建以及公安、劳动、社保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梳理社区党员,将预备期满1年仍不与党组织联系的预备党员、身在外地的“挂名党员”、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口袋党员”、不发挥作用的党员和主动申请退党的党员列为摸排重点。

(二)结合实际、稳妥推进。一是程序规范化。严格对照“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的处置处理、虽然与党组织保持联系但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处理、因私出国出境党员处理、主动退党党员处理”等标准,分别进行处置。各党组织结合量化考核、民主评议工作,都要通过“票决制”评定其评议格次。评议票决结束后,建立民主评议票决制工作台帐,妥善保存,街道党工委审批意见、综合性写实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二是评议民主化。在评议过程中,通过召开党小组会、党群议事会、党群联席会、社区群众代表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确保评议过程公开透明。比如在给社区党员量化评分时,邀请社区居民群众代表参与,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照考核细则打分。三是处置人性化。坚持“教育为主、处置为辅,规范程序、尊重人格、实事求是”处置方针,把由于长期患病或家庭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与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与本人思想品质不好,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错误、决心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与拒绝接受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如虹桥街道跃龙社区党员周某,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并拖欠党费。自党员出口机制文件下发后,社区多次与其联系,告知文件精神,要求其足额补交党费。通过交流,社区得知其长期在深圳打零工,未签订正式单位,党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接,其愿意接受党组织处理,并承诺补交足额党费。社区党委决定给予其一年限期改正机会,并指派支委与其结成帮扶对子以观后效,若依然未能履行党员义务,即启动出口程序,按流程取消党员资格。

(三)帮惩并举、建章立制。一是帮扶到位。对处置对象,社区党委坚持一以贯之的关心帮助,决不“一处了之”。对已劝退除名的党员,引导其成为一位好公民;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实行“支部委员+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的结对机制,由支部安排支委及优秀党员与不合格党员结成帮扶对子,促其早日“归队”、发挥作用。如狼山镇街道南郊社区党员徐某,202_年因所从业公司效益滑坡而离职,其组织关系所在的永扬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联合党支部与其失去联系。202_年5月,该联合党支部因安置房建设需要而撤销,公司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南郊社区党总支。根据党员出口机制文件精神,社区在经过多方查询后,于当年6月与其取得联系,向其宣传党员出口机制文件精神,其认识错误后诚恳接受组织处理。经社区党总支研究决定,将徐某定为不合格党员,给予一年限期改正,并指派专人帮扶。在整改期内,徐某积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202_年6月整改到期后,经社区党组织评定,认定为合格党员。二是整改到位。把整顿薄弱党组织作为评议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同步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其中,区、街、居三级投入600万元加强基础建设,其中划拨近40万元党费专门用于基层党建阵地建设。目前,全区4个薄弱基层党组织基本整顿到位。三是制度到位。注重将强化管理与严肃处置并举,使处置不合格党员从突击性“抓”向常态化“管”转变。建立党员发展差额择优机制,通过确定发展对象、发展预备党员的两次差额票决,严把党员入口关;下发《对全区社区党员实施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试点推行“五评三看三结合”制度,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考评、群众参评、党委定评等“五评”确定分数,通过看支部举措、看党员变化、看群众反响等“三看”检验成效,通过与考评结果、与自身情况、与服务表现等“三结合”彰显特色,评选三星、四星、五星级党员。对考核分低于45分的,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真正做到奖优罚劣。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是有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途径。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党组织及部分党员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基层党员认为自己“有病无害”、不伤大局,不足以处置;有的基层党组织出于“老好人”心态,对有瑕疵的党员宽大为怀,存在“评而不处”的走形式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陷入定性原则不能自拔,未能结合实际量化标准,导致处置理由难服众、处置结果有偏颇、处置对象有怨言等问题。鉴于此,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妨“两条腿走路”,积极稳妥予以推进。

一是处置与帮教两强化。处置不合格党员,目的是“治病救人”,引导党员发挥作用。因此,在认识上,应当视其为一项实现党员队伍“瘦身提质”的常规工作抓细抓长抓常,加大党内宣传力度,切实形成“不发挥作用、不履行义务就会被处置”的党内震慑效果。在对象上,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区别对待情形,把认识较好、希望改正的与态度恶劣、不思悔改的区分开来,前者可以留在党内限期改正促其“回头归队”,后者则要坚决除去“害群之马”。在方法上,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置为辅”,为不合格党员界定“红线”,严格按照认定、处置、帮教等步骤,做到“量刑有度、定刑有据”以防止“误伤”,实现“处置一人、带动一批”的效果。

二是原则与标准两不误。量化评定标准。健全完善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评定标准,在针对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比如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发挥党员作用等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行为,以及参加志愿服务、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等加分项予以量化,以一目了然的定量认定与大是大非的定性认定相结合,确保被处置党员心服口服,破解党员处置“讲人情”等问题。规范民主评议。实行党员民主评议半年评或季度评,以更大程度发挥评议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定期开展“面对面”民主评议的同时,邀请一定比例群众代表进行“背靠背”评议,并提供被处置党员申辩陈述平台,变党组织“一家之言”为“党组织-群众-党员本人”共同参与的“三方评议”,有效规避党员处置失之公允搞“一刀切”等问题。理顺组织关系。对离开居住地或原单位党组织6个月以上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要及时转接,实行属地管理,以减少“空挂”党员数量,避免出现“不合格党员”和“问题党员”。

三是入口与出口两从严。管好“出口”更要严把“入口”,基层党组织要从选拔吸收环节就严格甄别筛选,从源头上净化党员队伍。严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的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标准。完善发展党员预审制,全面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情况和入党手续,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综合考察发展对象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扩大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从所在单位延伸至居住地社区,广泛接受监督。严格认证。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资格认证制度,组织发展党员业务技能比武,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从事党员发展工作。

第二篇:不合格党员处置

不合格党员处置

一、不合格党员的情形

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通过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并及时对其进行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缺失,信仰迷茫,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不信马列信宗教,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甚至信谣传谣、妄议中央,诋毁、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3.宗旨观念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片面追求个人利益,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的。

4.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被动应付、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的。

5.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的。

6.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的。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从以上方面分类细化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县级及以下地方、部门细化的不合格党员表现情形,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

二、不合格党员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方式有:(1)限期改正。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帮助并决心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期限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仍享有党员权利。(2)劝其退党。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后仍无转变,连续2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应劝其退党。(3)除名。对劝而不退或本人坚持要求退党的,予以除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以及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按以下程序进行:(1)调查核实。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基层党委(不含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调查核实工作。党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与不合格党员进行专题谈话反馈,对无法取得联系或拒不接受谈话的,可以直接进入下一程序。(2)上级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3)形成决议。经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初步处置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召开会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决议。会前要通知拟处置党员到会,并允许申辩,不能到会的可提供申辩材料。处置决议需由本人签字,对拒不签字或因故不能签字的,党支部要在处置决议上注明。(4)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处置决议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基层党委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党支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作出回复。对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当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基层党组织要对受处置党员进行分类帮教。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重点帮助其转化提高,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每半年作一次综合分析并进一步改进帮教措施。对受到劝退、除名处置的,要教育他们做一个合格公民。

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决定,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生效。限期改正期满后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委员会提出重新评议的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重新评议和表决,也可与下民主评议工作合并进行。不合格党员受到劝退、除名处置后,改正错误积极,各方面表现良好,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5年后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处置不合格党员既要与党纪处分相区别,又要防止与党纪处分脱节或互相矛盾。对当受到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可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但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若还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纪检机关。

受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其处理决定、基层党委批复、调查核实材料等应及时归入个人人事或党员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第三篇:处置不合格党员

香格里拉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_-10-09 14:38:21 来源:县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按照州委组织部、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文件的通知》(迪组发〔202_〕8号)文件精神,参照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转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开展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文件的通知》(迪群办〔202_〕4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_〕4号)等文件为依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提高的原则。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解决工作生活中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能力。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实践特色,着力在推动本地本单位实际工作中制定评价党员的标准,既注重平时,更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进一步增强民主评议党员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效性、针对性。

3.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开地对党员进行评价。既要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全过程。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适当、程序规范。

4.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研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评议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程序。对年老体弱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可灵活开展分析评议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

四、方法步骤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从202_年9月开始至202_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9月29日—10月5日)。

1.研究制定方案。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县“两新”组织工委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阶段、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价内容标准等。

2.进行宣传动员。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本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参加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促使党员思想有所触动,内心有所震动,人人有所行动。

3.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_〕4号)等,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提升自我政治素养,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二)调查认定(202_年10月6日—10月12日)。4.界定不合格党员标准。对组织生活会上民主评议被评为

“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除以上不合格党员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⑴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⑵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作风散漫,经常旷工;或不讲职业道德,见利忘义;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或虚报浮夸,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⑶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⑷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有效期限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⑸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的。

⑹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非法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

⑺搞家族结盟,拉帮结派,公然威胁组织,甚至与组织对着干;或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贻误工作;或组织、指挥、参与宗族和帮派械斗;或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的。

⑻不履行公民义务,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乱砍滥伐林木,乱占耕地,违规建私房,偷税抗税,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或违反村规民约,影响很坏的。

⑼在选举工作中搞非法组织活动,或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或纂改选举结果的。

⑽参加非法组织, 或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或以封建迷信为业骗取钱财,经教育不改的。

⑾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挪用、截留、侵占集体公款或项目资金,或者以借为名拖欠公款不还的。

⑿不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观看色情表演,经常赌博或参与聚众赌博,吸毒;经常打架斗殴,行窃偷盗、敲诈勒索,行贿受贿。⒀缺失家庭责任,不孝顺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甚至虐待家庭成员。⒁经常传播流言蜚语,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同志之间团结,严重影响和贻误工作的。

⒂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没有每两个月向其所在的党支部主动汇报情况,甚至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

⒃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未达到党纪处分条件,但造成较坏影响的。

不合格党员认定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区别几种不同情况:

⑴把腐败份子同不合格党员,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

⑵把一贯抵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行动,同思想认识模糊、跟不上形势区别开来。

⑶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等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长期消极落后,缺乏组织观念、不愿意履行义务、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区别开来。

⑷把因年老体弱、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能起作用而不起作用的区别开来。

⑸把愿意接受教育、决心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愿改正的区别开来。⑹要把党员本人应负的责任同党组织的责任区别开来。

⑺把由于经验和能力导致工作上发生某种失误和错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的区别开来。

⑻把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展私营经济,同违反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区别开来。

(三)处置实施(202_年10月15日—202_年10月15日)。

5.处置程序。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⑴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⑵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各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

⑶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各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各党(工)委报县委组织部预审。

⑷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⑸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各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各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6.处置方式

⑴组织谈话。初步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处理意见被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党(工)委或支部应迅速找到被处置的党员谈话,教育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组织谈话至少两人参加,并作好记录。不合格党员应在谈话记录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谈话的同志应作出书面说明。

⑵教育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不合格党员教育引导形式。对确定需要教育引导的党员,党支部要落实2名正式党员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教育。教育内容除重点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外,还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评议不合格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跟踪监督,做好教育引导记录。

⑶组织审批。对认定为教育引导的不合格党员,教育期结束后,经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合格的,由党支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⑷立卷归档。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均交各党(工)委归档。

⑸跟踪帮教。党组织对受到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加强帮助教育,做到无情认定、有情操作。对限期改正期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其限期改正期间的表现作出相应决议。对受到劝退、除名处置的,党组织也要继续关心、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

(四)总结提高(202_年10月16日—10月30日)。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敷衍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统一思想,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2.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政治敏感性强的工作,稍处理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影响稳定大局。各级党组织要多动脑筋,想点子,出实招,统筹兼顾,科学谋划,既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注重实效,又要兼顾党员队伍和谐稳定;既要讲求力度,把工作落实到位,又要讲究方法艺术;既要凸显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又要与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

3.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切忌走形式、搞运动,雷声大,雨点小,要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导,治病救人为主线,必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党员,取信于党组织。各地各单位既要深入思考,严肃对待,又要深入党员队伍群体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实情,加强督导与检查,消除工作障碍;既要严格把关,不降低标准要求,又要不冤枉好人,委屈他人;既要有针对性、有目标、有重点的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严肃组织纪律,又要引领党员队伍健康发展。

第四篇: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

处置不合格党员流程

一、基层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对党员进行初步认定。

1、认定为合格党员→停止处置。

2、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二

二、党支部对其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

1、经调查,情况不属实→停止处置。

2、经调查,情况属实→三

三、党支部将初步处

理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

1、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四

2、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五

四、基层党委预审

1、审批不通过→二

2、审批通过后→六

五、基层党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

1、审批不通过→二

2、审批通过后→八

六、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表决。表决。表决结果上报基层党委。拟

1、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七

2、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八

七、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

1、审批不通过→二

2、审查同意后→九

八、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

1、审批不通过→二

2、审查同意后→九

九、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1、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十

2、对受到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十一

十、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   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十二

十一、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十二

十二、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

第五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

麒麟社区党总支处置不合格

党员工作总结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主体。党员队伍是否纯洁,党员思想是否过硬,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是否坚强,直接关系党的事业的发展。从总体上看我们党的队伍是好的,但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员的就业方式、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观发生了巨大变化。按党中央及省市县对党员队伍的严格要求和根据威信县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麒麟社区党总支对全社区党员进行了深入调研,深入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麒麟社区党员队伍基本情况

全社区共有党员201人,其中,正式党员198名,预备党员3名;女性党员76名,占党员总数的37.8%;70岁及以上的党员26名,占 12.9%;初中及以下的175名,占87.1%。根据以上数据,可见当前党员队伍的状况难以适应改革和发展新形势需要,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着男女比例不协调,老龄化结构严重,文化程度整体偏低等问题。

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要深化处置不合格党员,首先要找出我们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不合格党员问题。通过走访、座谈和结合相关资料对照分析,当前党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交纳党费和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个别党 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组织纪律观念差,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对党丧失信心,或对党和国家的改革政策不理解,消极对待党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认为参不参加党组织生活都无所谓,不交党费党组织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2、不发挥作用或作用不突出,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其突出表现是:政治热情下降,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对党的事业不关心,对工作不负责任,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思想上没有正气,行动上没有豪气,工作中没有锐气,光有党员牌子,没有党员样子,长期平平庸庸,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群众。

3、思想消极、表现落后,基本丧失了党员条件。主要表现是有的经常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对基层党委、支部的决策决议,不是正面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而是背地里和群众一起发牢骚,表示不满情绪和附合落后群众的观点,个别党员甚至对群众聚众闹事,集体上访告状起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公然带头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及规定;有的公然搞封建迷信活动,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少数党员趋利心理严重,为了个人私利不讲社会公德、不讲职业道德,甚至不择手段,损公肥私,以损害群众利益来达到利己目的。

5、长期外出不归,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成了“挂名”党员。这部分党员主要集中在企业下岗党员和停产、半停产企业党员以及流动农民党员中。综合调查情况,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一些党员入党后放松了自我要求和党性锻炼,再加上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个人主义思想膨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或一心向钱看,逐渐成为不合格党员。二是个别党组织把关不严,把本来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入党,一遇适当时机,这部分人就要暴露出本来面目。三是个别党员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不理解,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中的下岗党员,对党的深化企业改革政策不理解,抱怨情绪大,认为自己生活都没保障了,还谈什么党员不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也解决不了吃饭的问题,所以认为当不当党员都无所谓。四是部分农民党员文化素质低、家庭生活贫困,面对发展市场经济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自卑心理、失落感强烈,缺乏上进的动力,甘居平庸。五是党组织不健全或党员管理教育滞后。以至个别党员处于无人管和放任自流的状态。有的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不能及时处置,以至个别党员在偏离党员标准的轨道上越走越远。六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使个别不合格党员有机可乘。

三、麒麟社区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方法

不合格党员的数量不断增多,给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造成极大的影响,已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针对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取得了很好成效。

1、认真组织评议,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突出问题的最有效手段

2、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障碍是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前 提条件。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搞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高认识是前提和基础。实践证明,凡是宣传发动深入扎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的地方,那里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就落在实处,富有成效;反之,少数支部民主评议走了过场,处置不到位,与党组织负责人和支部党员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很大的关系。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部分党员中存在的惋惜同情、怕得罪人等思想障碍是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前提。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是做好处置不合作党员工作的关键 搞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党总支把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基本上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队伍到位、指导督查到位。成立了由党总支“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为党员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搞好指导和服务。实践表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评议工作落在实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就取得了实效,达到了目的。

4、加大党建经费投入,抓好党员教育培训是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保证。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关键在于教育培训;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真正达到优化队伍、提高素质的目的,首要环节是抓好学习培训。当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党员电化教育阵地的作用,力求培训内容职业化,培训阵地网络化,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管理制度化,切实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

5、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是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所要达到的最后目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在于解决党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因此,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特别要注重做好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要通过组织限改党员学习班、结对帮带等活动,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觉悟,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使之在限期内转化为一名合格党员。同时,要做好被处置出党的同志的跟踪帮教工作,使之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防止处置一名不合格党员,就增加一个钉子户,形成一个对立面。

四、取得良好效果

全社区现已处置不合格党员3人,其中开除1人,限期改正2人。全社区党员素质得到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深化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几点思考

1、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障碍。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搞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高认识是前提和基础。实践证明,凡是宣传发动深入扎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的地方,那里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就落在实处,富有成效;反之,少数支部民主评议走了过场,处置不到位,与党组织负责人和支部党员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很大的关系。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部分党员中存在的惋惜同情、怕得罪人等思想障碍是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前提。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搞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队伍到位、指导督查到位。建立 “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3、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防患于未然。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实践中得到切实发挥,起到约束在前,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一是要坚持党员经常性教育学习,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与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是要强化党员监督管理,通过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制度约束,约束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约束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三是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做好流动党员的摸底排查,建立台帐,不但所在支部加强对其教育,还要让流动党员进所工作所在社区、单位就近接受教育,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加大党建经费投入,是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保证。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关键在于教育培训;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真正达到优化队伍、提高素质的目的,首要环节是抓好学习培训。当前社区村两级财力极为困窘,成为制约和影响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因素。建议将党建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转移支付中安排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只有加大党建经费投入,才能真正做到学习培训落在实处,评议处置程序到位,不走过场,从而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党员电化教育阵地的作用,力求培训内容职业化,培训阵地网络化,培训形式 多样化,培训管理制度化,切实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

5、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是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最终目的。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在于解决党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因此,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特别要注重做好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要通过组织限改党员学习班、结对帮带等活动,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觉悟,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使之在限期内转化为一名合格党员。同时,要做好被处置出党的同志的跟踪帮教工作,使之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防止处置一名不合格党员,就增加一个不稳定因素,形成一个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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