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_038_0705_j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清算单位(1)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2)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二)清算条件
1.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三种情况(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四种情况(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例题1·单选题】对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作为清算单位的是()。(202_年)
A.规划申报项目 B.审批备案项目 C.商业推广项目 D.设计建筑项目 【答案】B 【例题2·多选题】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202_年)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2年仍未销售完的 【答案】ABC
(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红、偿债、换取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2.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3.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四)扣除项目规定 1.可据实扣除的项目
(1)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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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5)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6)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例题·多选题】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会所等公共设施,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的情形有()。(202_年)
A.建成后开发企业转为自用的 B.建成后开发企业用于出租的 C.建成后直接赠与其他企业的 D.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 【答案】CD 2.可核定扣除项目
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P208
(四)2.)
3.不可扣除的项目
(1)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3)竣工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4)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例题1·单选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2_年)
A.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开发间接费用资料不实的,不得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前期工程费的凭证不符合清算要求的,不得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房屋,可以扣除的装修费用不得超过房屋值的10%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各项中,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扣除的是()。(202_年)
A.加罚的利息
B.已售精装修房屋的装修费用 C.逾期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闲置费
D.未取得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开具发票的扣留质量保证金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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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五种行为: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的征收率:为了规范核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各省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制定核定征收率。
注意:核定征收率(P210)≠预征率(P211)
(八)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时,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九)清算后应补税与滞纳金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税收优惠
(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
二、征收管理(熟悉,能力等级1)
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
(一)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P211)
(二)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合同资料: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纳税人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难以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因分次转让而频繁发生纳税义务、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纳税的情况,土地增值税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纳税人选择定期申报方式的,应向纳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定期申报方式确定后,一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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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小结】土地增值税有两个重点内容:一是土地增值税征免界限的划分;二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含清算计算、与所得税的混合计算)。近些年来,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往往提供开发工程、部分完工、部分销售的条件,计税时需要确定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的收入,并配比已售成本(不是全部成本),计算时要注意配比关系。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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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_040_0802_j
第一节 房产税法
二、税率、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在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时需注意的几个特殊规定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的规定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应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假定甲与其他投资人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则联营企业为房产税纳税人,从价计税。假定甲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则甲为房产税纳税人,从租计税。【特别归纳】不同投资联营方式的相关税费计税规定辨析:
方式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 营业税:不征收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涉及 土地增值税:联营双方均为非房地产企业的,暂免征收;联营的企业属于房地产企业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投资联营的,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以房产作投资、入股,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计算缴纳契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计税余值从价计征
方式2.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
营业税: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的5%税率计征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及法定税率、征收比率计征 土地增值税:视同房地产出租,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视同房地产出租,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2_年购进一处房产,202_年5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60万元。该房产原值3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该公司202_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202_年)
A.21.2万元 B.27.6万元
C.29.7万元 D.44.4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房产税=3000×(1-30%)×1.2%×4/12+160×12%=8.4+19.2=27.6(万元)。2.对融资租赁房屋应纳房产税的规定
根据财税〔202_〕128号文件的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作为融资租赁房屋房产税计税依据的是()。(202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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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房产原值 D.房产租金 【答案】B 3.关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一是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二是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例题1·单选题】某上市公司202_年以5000万元购得一处高档会所,然后加以改建,支出500万元在后院新建一露天泳池,支出500万元新增中央空调系统,拆除200万元的照明设施,再支付500万元安装智能照明和楼宇声控系统,会所于202_年底改建完毕并对外营业。当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30%,202_年该会所应纳房产税()。
A.42万元 B.48.72万元 C.50.4万元 D.54.6万元 【答案】B 【解析】202_年该会所应纳房产税=[5000+500+(500-200)]×(1-30%)×1.2%=48.72(万元)。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有一栋厂房原值200万元,202_年年初对该厂房进行扩建,202_年8月底完工并办理验收手续,增加了房产原值45万元,另外对厂房安装了价值15万元的排水设备并单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202_该企业应缴纳房产税()元。
A.20640 B.21000 C.21120 D.21600 【答案】C 【解析】应纳房产税=200×(1-20%)×1.2%÷12×8×10000+(200+45+15)×(1-20%)×1.2%÷12×4×10000=21120(元)。
4.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的有()。(202_年)A.融资租赁的房产 B.产权出典的房产
C.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
D.用于自营的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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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优惠(熟悉,能力等级1)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对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对于其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新变化)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3.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优惠政策规定的有()。A.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B.宗教寺庙、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C.国家机关附属招待所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D.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答案】ABD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202_年房产原值共计9000万元,其中该企业所属的幼儿园和子弟学校用房原值分别为300万元、800万元,当地政府确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5%,该企业202_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202_年原制度)
A.71.1 B.73.8 C.78.3 D.81 【答案】A 【解析】该企业202_年应缴纳的房产税=(9000-300-800)×(1-25%)×1.2%=71.1(万元)。
注:〔202_〕39号文件规定
【相关链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39号)的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征收管理(熟悉,能力等级1)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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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自202_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的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202_年)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AD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小结】
本节重点内容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及开征区域;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税额计算的结合。
本节属于小税种计算相对复杂的税种,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关系需要考生把握:(1)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关系: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纳税义务人、税收优惠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存在一定的共性,因此本节有条件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命制计算题。(2)房产税在核算时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随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条件与企业所得税混合命制综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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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_031_0601_j
第六章 关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包括关税和船舶吨税的政策法规内容,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3分。尽管本章分值不高,但关税的政策规定在CPA考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关税计算是否正确会直接影响后续其他税种的计算,几乎每年都与进口增值税、进口消费税结合出计算问答题、综合题。
202_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大量删除了关税基本常识的一些表述,也删除了关税规则里的一些特殊规定; 2.增加“适用特惠税率、协定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的规定。
第一节 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了解)
一、征税对象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所谓“境”是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海关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提示】货物和物品在计征关税时有不同的计税规则。
二、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了解,能力等级1)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
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础。
二、税则归类——查找税目(能力等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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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需要归类的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首先考虑按其属性归类;对于制成品,应首先考虑按其用途归类。
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适合的税号。
4.通过上述方法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运用税则总归类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其税号。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归类问题,应报海关总署明确。
【例题1•单选题】在进行关税税则归类时,对于制成品,应首先考虑按()归类。A.用途 B.属性 C.主要材质 D.销售对象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归类问题,应报()明确。A.当地外经贸部门 B.海关总署 C.国务院 D.财政部
【答案】B
三、税率(熟悉,能力等级2)
(一)进口关税税率
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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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特惠税率、协定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新增)
【例题1•单选题】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这种计征关税的方法称为()。(202_年原制度)
A.从价税 B.从量税 C.复合税 D.滑准税
【答案】D
【例题2•单选题】对一种进口商品同时定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但征税时选择其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这种税率称为()。
A.复合税 B.滑准税 C.配额税 D.选择税
【答案】D
(二)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现行税则对100余种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200余种)。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
(三)特别关税
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进口附加税。
【提示】对关税税率的理解要注意以下两方面:(1)进口税率的选择使用与原产地有直接关系;原产地不明的货物实行普通税率。(2)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项目很少,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关税税率的表述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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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A.进口税率的选择适用是根据货物的不同起运地而确定的
B.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C.我国进口商品绝大部分采用从价定率的征税方法 D.原产地不明的货物不予征税
【答案】AD
(四)关税税率的运用(掌握)(P179)
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有特例。
【例题1•单选题】202_年12月1日,某企业经海关审批免税进口一批货物,12月8日该货物报关入境;后来该企业因经营范围改变,于202_年2月12日经海关批准转让该货物,2月20日海关接受了企业再次填写的报关单,当日办理相关补税手续。该批货物补征关税时使用的税率为()。
A.202_年12月1日的税率 B.202_年12月8日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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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关税税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2_年)A.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补税的,应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B.对由于税则归类的改变而需补税的,应按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C.对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交税时,应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D.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补税时,应按其暂时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答案】ABC 【例题3•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关税税率运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2_年)A.对由于税则归类的改变需补税的货物,按税则归类改变当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B.未经海关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加工贸易进口材料,按原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补税
C.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设备,分期付税时,按纳税人首次支付税款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D.进口仪器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按装载此仪器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答案】D
第三节 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节结构:
一、原产地规定(熟悉)
二、关税完税价格(掌握)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原产地规定(了解,能力等级1)
基本采用“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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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该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确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以最后一个具备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是指:(1)加工后,税则4位归类发生改变。(2)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超过30%及以上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不符合我国关税相关规定的是()。A.从越南船只上卸下的海洋捕捞物,其原产地为越南
B.在澳大利亚开采并经新西兰转运的铁矿石,其原产地为澳大利亚 C.在澳大利亚出生并饲养的袋鼠,其原产地为澳大利亚
D.由印度提供棉纱,在越南加工成衣,经新加坡转运的西服,其原产地为新加坡
【答案】D
【案例1】从南非买钻石(7102),在意大利镶嵌成铂金镶钻首饰(7113),这铂金镶钻首饰的原产国就是意大利。
【案例2】意大利从南非购买100万欧元钻石,简单切割后对外销售140万欧元,税号前四位7102不变,看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40/140=28.6%,钻石原产国是南非。如果意大利简单切割后对外销售了150万欧元,50/150=33.3%,钻石原产国是意大利。【相关链接】原产地的确定直接影响进口关税税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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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_015_0210_j
第二章 增值税法
(十)第六节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特别提示1】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
【特别提示2】这里销售额的含义与一般计税方法中销售额的含义一样,均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基本计税差异是: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价税分离时使用的是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计算价税分离。
(2)一般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销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应纳税额。
【例题1·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_年3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原值为14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A.2400元 B.3773.08元 C.3800元 D.4500元
【答案】C 【解析】该企业上述应缴纳增值税=82400/(1+3%)×3%+72100÷(1+3%)×2%=2400+1400=3800(元)。
【例题2·单选题】某广告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2_年3月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下同)62万元,另因发生服务中止而退还给服务接收方销售额15万元,则该广告公司3月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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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A.1.41万元
B.1.46万元
C.1.54万元
D.1.86万元
【答案】A 【解析】(62-15)×3%=1.41(万元)。
【“营改增”的选择计税方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下列情形属于可在两种方法中选择的范畴: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2_年l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6.在202_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言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营改增“纳税人所从事的应税服务活动,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是()。
A.仓储服务 B.快递收派服务 C.航空地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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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D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混业经营
二、混合销售
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一、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提示】混业经营是“营改增”之后出现的新提法。
【相关链接】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种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思考:销售额进行划分,采购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案例】某机械厂(一般纳税人,兼营营业税范围的代理服务)销售机械收取机械款(不含税)200000元,给其他单位做行业代理收取代理费4000元,为生产机器和代理服务发生电费,发票注明价款6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元,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额为200000×17%=34000(元),兼营收取的4000元代理费缴纳营业税。则在此种情况下:可抵扣进项税=1020×200000/(200000+4000)=1000(元);不可抵扣进项税20元。
三、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的一般处理原则:按企业主营项目性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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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混合销售的特殊处理规则:分别核算,分别纳税——同兼营的处理规则。
使用特殊处理规则的情况: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1·单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属于增值税混业经营的是()。A.饭店提供现场消费的餐饮服务和非现场消费的外卖服务 B.企业转让专利权和土地使用权 C.企业转让商标权和销售货物
D.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答案】C
【例题2·计算问答题】某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_年3月份同时生产免税甲产品和应税乙产品,本期外购燃料柴油50吨用于生产甲、乙产品,已知该批柴油外购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7300元,税额为14841元,当月实现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为250000元,其中甲产品收入100000元,已知乙产品适用13%税率,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答案及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50000-100000)×13%-14841×150000÷250000=10595.4(元)。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重点,能力等级2)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计税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提示】
(1)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进口环节按组价公式直接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3)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的组合出题是长考不衰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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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600-8011 网址:cpa.gaodun.cn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 【例题1·单选题】甲进出口公司代理乙工业企业进口设备,同时委托丙货运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是甲进出口公司。该进口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是()。(202_年)
A.甲进出口公司 B.乙工业企业 C.丙货运代理人 D.国外销售商
【答案】A
【例题2·计算问答题】202_年2月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国外进口设备一台,关税完税价格80000元人民币,假定关税税率12%,其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计税时也使用税率计税,不使用征收率。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80000×(1+12%)×17%=15232(元)。
【例题3·计算问答题】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202_年2月从国外进口实木地板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5500元人民币,假定实木地板关税税率10%,消费税率5%,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
【解析】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85500×(1+10%)/(1-5%)×17%=16830(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考点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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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2_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税法》讲义
202_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税法》讲义
第十二章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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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分值在3-5分。如果独立考查计算题,可达4分。本章内容可以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结合出题。
掌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和税率(税率需要记忆)、计税依据、违章处罚。印花税特点:
1、覆盖面广
凡税法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照等,都必须依法纳税。
2、税率低、税负轻
最高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5‰ 定额税率为:5元/件。
3、纳税人自行完税
自行计算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粘贴并划销或注销。
4、印花税属于行为税
纳税人只要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就应缴纳印花税。
5、印花税属于费用税
计入“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发生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反映,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的印花税,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反映。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上述单位和个人按照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可以分别确定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
一、立合同人(重点)
1、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选择题)
2、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各种名称的凭证。
3、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判断题)
二、立据人
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贴花。(重点)
三、立账簿人
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四、领受人
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五、使用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判断题)
与营业税中在境外转让无形资产,但在境内使用的在我国交纳营业税,税法原理是一样的。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第二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一)购销合同
包括加工、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
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
还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新增)
(二)加工承揽合同(结合增值税、消费税)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的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注意与营业税区分)
(五)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企业跟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合同,不贴花。
(六)货物运输合同(计算题)
(七)仓储保管合同(计算题)
(八)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贴花。相关链接:
营业税:融资租赁业务计税依据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
房产税:融资租赁的房产,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纳税人由税务机关确定。
(九)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照章纳税。
(十)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
※专利权转让按照财产转移书据来计算印花税,而专利申请权转让按照技术合同贴花。※一股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见教材237页。
※包括: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企业股权转让所立书据;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新增)
(十二)营业账簿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二、税率
税率需要记忆,考题不给出。
1、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0.05‰、0.3‰、0.5‰、1‰四档 ※股权转让印花税税率现已调整为3‰。
2、定额税率。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比例计算贴花,不再按件贴花。
3、掌握238页的税率表及说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不存在含税不含税的问题)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例如: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注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2)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经计算,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注意计算题)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货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0.5‰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的计税论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账薄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包括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
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接受捐赠的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不计入“资本公积”账户。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计算题)
2、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应税合同在签订时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判断题)
4、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5、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计算题)
6、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看成签定了两份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7、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或者转包合同,应按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 掌握242页例题。
第四节 税收优惠
一、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四、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五、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六、对特殊货运合同免税。
九、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规定
(一)资金账簿的印花税
1、只要资金总量不增加,就不再计税贴花。P243-244(1.和2.)。
2、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二)股权分置试点改革转让的印花税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自202_年1月1日起至202_年12月31日,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五节 纳税方法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方法
1、自行贴花办法(“三自”纳税办法)
2、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专门的缴款书等。第六节
征收管理与违章处罚
一、核定征收印花税
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信仰的;
3、采用按期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兑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或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兑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二、违章处罚
(一)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1、在应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
2、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
3、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
(二)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2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计税依据、印花税的管理是今年应该重点掌握的内容。注意单选性计算题;注意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结合出计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