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危化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会议纪要
危化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排查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2_年07月18日
会议地点:秀山石化物流园中环建设公司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
土建施工单位/
安装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参会人员:(见签到表)主持人:望希强 记 录: 周青林
会议由监理单位主持,参会人员对危化品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发现如下问题:
一、高压配电箱、氧气罐、液化气罐及用电设备排放应有一定距离,做好防爆晒、防雨水并使其达到良好通风效果;专人管理并挂牌标识。
二、电源配电箱、电焊机应接地,摆放的间隔距离不能太近要适当,防爆晒、防止雨水进入,电源线路要完好理顺并且不能相互缠绕;专人管理并挂标识牌。
三、油漆桶摆放要整齐,清除废弃桶;材料堆放要整齐,现场边脚料整理成堆,有用材料与废料分开,并标识。
四、露天电源配电箱,无盖的或不能继续用的须更换,如不需要的配电箱将给予撤除;电缆线路不能缠绕打结,不再使用的电缆线给予撤除。
五、应增加消防器材,配置好附属工具。
六、机电设备(如吊车、焊机等)专人操作并挂标识牌。
七、增加现场安全施工标语及安全警示牌。
八、每天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就目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于6天后进行复查。
四川省子午建设监理责任有限公司
202_年7月18日
第二篇: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安全管理机构
建立 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比较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
5.安全管理制度
制订危化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主要有:
1、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使用制度;
6、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验收、发放管理制度;
8、防火、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
10、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经营场所
批发经营场所的业务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不得设有生活设施,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
7.储存场所
库房应有相应的通风、降温、避雷、防潮设施,库房门应为铁质或木质外包铁皮并采用外开式。库房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应是防爆型,作业场所和库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忌物料不能混放。易挥发可燃气的甲类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剧毒品库房应实行“五双”管理(双人双锁、双人记帐、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8.安全标识
产品的包装上(包装外包装件)须加贴或栓挂与包装的危化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标签。包装内有和危化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9.运输安全
危化品承运单位必须具有资质,危化品运输车辆须经检验合格,并按规定安装喷涂警示标志。没有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有运输协议。
10、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三篇: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安措计划的编制依据
1、国家发布的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规定、标准。
2、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3、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采取的技术措施。
4、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二、安措计划编制的范围
1、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2、劳动保护科研、试验、劳动安全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安全图书资料和教材,应经厂长批准。
3、以防火、防爆、防止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三、编制与审批
1、由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提出具体内容、时间及所需费用,项目负责人等。
2、安措计划应于每年11月份报安全员,经汇总报厂长批准,通知实施。
3、已经批准的安措计划不得任意变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管理,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人力、设备齐全。
四、检查与验收
1、对于安措的执行情况,厂每月一次检查,一并考核。
2、对于安措项目,竣工后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验收,重大项目请上级有关部门派人参加。验收后的项目转入使用单位正常管理。
第四篇: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危化品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目录
一、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管理规定…………………………(4)
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府文件获取管理制度…………(5)
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6)
四、安全生产通用规定………………………………………(7)
五、奖励与违规违章惩罚制度……………………………(9)
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1)
八、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2)
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
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4)
十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5)
十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6)
十三、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7)
十四、非正常情况下不得生产的规定……………………(18)
十五、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9)
十六、公司负责人和涉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20)
十七、动火作业审批制度…………………………………(21)
十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2)
十九、工艺和技术管理制度………………………………(23)
二十、工(器)具管理制度………………………………(24)二
十一、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和检修管理制度…………(25)二
十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6)二
十三、职工考勤及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库)区登记
制度………………………………………………(27)
二十四、厂(库)区门卫值班制度………………………(28)二
十五、原材料购买、检验、验收、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29)
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管理规定
一、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两年由安全及技术部组织、其它部门参与,进行一次全面的讨论、修订、审核并发布实施。
二、出现以下情况时,分管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时修订:
① 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在本行业适用的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政府文件时;
② 在公司的归属、工艺、生产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③ 在公司生产的产品、技术和设备等发生变化时; ④ 当公司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时。
三、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成立相应的修订工作组,工作组由安全、生产、技术等人员组成。
四、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审定并批准发布实施。
五、发布后由办公室及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在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表,发放记录保存3年以上。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
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是:“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由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会议确定,并发文施行。
三、安全生产目标包括: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考核合格率;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发布后,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计划。
五、考核工作领导组对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在安全生产会议上每季度对各部门考核一次。
六、按照先进、达标、未达标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年终综合考核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惩。考核记录保存3年。
奖励与违规违章惩罚制度
一、奖励包括:表扬、发奖品、发奖金、升级(职)等。
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公司通报、罚款、停职检查、开除。
三、惩罚
(1)对人员违规、违章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可处50―500元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直按严重影响公司生产安全者,作开除处理。
(2)因失职危及安全或造成相应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100―1000元罚款。
(3)各项安全检查中出现需要整改的问题,未及时发整改通知或未进行整改的视情节处50―500元/天罚款。
(4)各级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视情节处200―202_元罚款。
四、奖励:在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紧急情况处置中有突出表现的、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考核中达到先进的、其他工作业绩突出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0―202_元的奖励。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_)标准,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每三年评估一次,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三、当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四、在进行安全评估后,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建立并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配备不间断的视频监控设施,并保存记录30天。
六、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每月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八、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自我防护、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
九、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二、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三、建设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防护设施。
四、对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五、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各部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例会,各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主要负责人不定期的抽查各种会议记录,发现未按照要求召开安全例会的,按照违章进行处罚。
五、所有会议记录存档3年。
4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三、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本公司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初步条件:
①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② 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③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定期复审。
六、有如下情形,安全及质检科应立即取消该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资格或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① 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② 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③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规定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施(防护屏障、防爆电气)、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施、各种安全标识标志等。
二、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由安全及质检科负责监督、检查、发整改通知和建立管理台账。
三、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每一年检测一次,确保检测合格。
四、视频监控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监控记录保存30天。
五、安全及质检科每月对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一次。
六、对新、改、扩建或提升本质安全改造时,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生产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炙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在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1年;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四、审批人应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并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五、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六、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分管负责人审批。
0工艺和技术管理制度
一、工艺和技术管理由各部门负责。
二、对主要物料流程、辅助物料流程及其设施进行改变时,技术人员必须提出完整的调整方案,经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三、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按相关标准进行。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经充分论证和试验,由技术人员编制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安全及技术部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五、论证、试验和审核等记录应及时归档。
2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和检修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装位置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影响操作人员的安全出入;与墙体等物体之间有相应的距离,便于检修和维护作业。
二、机械设备由各车间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三、机械设备在发生故障后应立即断电停机,由机械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在有药工房进行设备检修时,应将工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清洗设备及操作台、地面、墙壁的药尘,将设备拆除移至专门修配场地进行修理。
五、带电设备的维修应由具有电工作业资格的专人负责维修。
六、进行设备维修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证。
七、设备维修后应经技术人员重新确认其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职工考勤及外来人员(车辆)出入
厂(库)区登记制度
一、职工在上下班时,应进行考勤登记,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机。
二、在工作时间内,职工因事外出,应在值班室进行登记。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入厂(库)区时,门卫室(值班室)应按照要求填写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
四、值班人员应提请外来人员进入厂(库)时留下火种。
6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
使用管理制度
一、应按供应合同向固定、配套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按照各部门生产计划安排和仓库存量,有序的、定期的、定量的进行采购。
三、采购的材料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的合格的材料,严禁采购违禁原材料。
四、原材料购回后,采购人员及时办理交验手续。检验检测人员按原材料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隔离,立即报分管负责人处理。
五、保管员对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及时登记台帐。
六、原材料入库时分类、分品种按规定要求堆码,不得混放、乱放。要定期检查材料的数量,如发现帐物不符等问题,要上报分管负责人。
七、保管员每天对库房的储存、安全等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原材料发放要按购买的先后顺序进行、先购买先发放,并认真填写发放登记表,领用人和发放人应签字。
九、有储存超期的、变质的、结块的等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登记并报告分管负责人,不得私自处理。
十、验收记录、台帐、发放记录、检查记录等归档,保存3年。
烟火药安全性检测制度
一、新研发的烟火药都应送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安全性指标的测定。
二、烟火药检测的安全性指标包括:撞击感度、摩擦感度、静电感度、相容性、74℃热安定性、吸湿率、水分含量、PH值等8个主要指标。
三、检测合格后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四、储存期超过两年的烟火药,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烟火药检测不合格,严禁投入试生产。
六、送检前的抽样,由技术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抽样规定进行抽样。
0半成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半成品:包括非裸药效果件、装药后的药饼、封口后的引饼、已结鞭的爆竹等。
二、根据半成品的种类、特性储存于指定的专用仓库。
三、应分库、分间按标识储存,严禁混存、混放、超量存放。
四、储存作业人员应每日对半成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五、入库前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标识;出库时认真填写出库登记。
六、严禁作业车辆进入库房内装卸。
2产品购销合同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一、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2_)等流向登记管理的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供货单位信息登记表、购买单位信息登记表、产品信息登记表中所列内容。
二、出入库前均由仓库保管员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类别、品种、规格、标识、包装和危险标志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三、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系统的要求,给本公司生产的每箱产品打印、张贴唯一的条形标识码,在仓库保管员验收合格后扫描入库。
四、供销科应与合法的购买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购销合同由供销科负责管理。
五、保管员应根据合同购买单位开据的合法烟花爆竹运输手续中载明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供销科负责人开具的出库单据核对无误后,扫描发货。
燃放试验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各自产品的燃放试验,安全及技术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检。
二、设立专用的燃放试验场子,设置明显的标牌、警示语;配备专用的安全、消防器材。
三、燃放试验应严格按照燃放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做好燃放试验记录,记录存档2年。
四、在遇到天气、环境不适宜时不得进行燃放试验,应及时中止。
五、燃放试验完成后,应彻底清理现场。
六、禁止在燃放试验场外进行燃放试验。
6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一、发生轻伤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发生火灾、爆炸、职业急性中毒、重伤以上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轻伤事故或受政府委托的事故进行调查。对其他事故应协助政府部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在调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拒绝,其他人员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凡属责任事故,均要追究责任。事故调查结束后向全体从业人员通报事故原因、事故教训等内容。
五、凡是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违章指挥,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责任者罚款、纪律处分或直接辞退。
六、有毁灭、伪造证据,破坏、伪造现场,干扰调查工作或者嫁祸于人的,隐瞒事故、慌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从重处罚。
七、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六、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七、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八、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伤亡事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严格整改;
九、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0车间(生产线)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管理、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工作负具体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标准、规定及本企业制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计划,及时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四、组织本部门(车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及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对新职工上岗或职工调换工种前要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及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六、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七、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予以解决。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同时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八、有权拒绝上级下达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九、建立部门(车间)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
二、负责在本班组宣贯安全法规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新进班组的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四、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
五、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收集第一手资料,具体落实安全防范、整改措施;
六、建立班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第五篇:危化品生产企业隐患检查重点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釜)、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3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设施,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5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识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有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台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机械制造企业存在的危险主要有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灼烫和冷冻危害、振动、噪声、粉尘、化学物质的危害,对机械制造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演练情况。(2)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取得安全许可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3)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4)工业梯台的宽度、角度、梯级间隔,护笼设置,护栏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结构件是否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梯脚防滑措施、轮子的限位和防移动装置是否完好。
(5)锻造机械中锤头、操纵机构、夹钳、剁刀是否有裂纹,缓冲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铸造机械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管路是否密封良好,控制系统是否灵敏,有无急停开关;防尘、防毒设施是否完好。两类机械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6)运输(输送)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是否设置急停开关,启动和停止装置标记是否明显,接地线是否符合要求。
(7)金属切削机床的防护罩、盖、栏,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是否完好有效;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锲、销、键是否有凸出;磨床旋转时是否有明显跳动;车床加工超长料时是否有防弯装置;插床是否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锯床的锯条外露部分是否有防护罩和安全距离隔离;各类机加工设备的工作照明灯照度是否符合要求。
(8)冲、剪、压机械的离合器、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是否可靠、灵敏,传动外露部分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伤手安全装置是否可靠有效,专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设施联锁是否有效。
(9)木工机械的限位及联锁装置、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夹紧或锁紧装置是否灵敏、完好可靠;跑车带锯机是否设置有效的护栏;锯条、锯片、砂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0)装配线的输送机械防护罩(网)是否完好,有无变形和破损;翻转机械的锁紧限位装置是否牢固可靠;吊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运转小车是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料架(箱、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过桥的扶手是否稳固,踏脚高度是否合理,平台防滑是否可靠;地沟入口盖板是否完好无变形,沟内清洁有无积水、积油和障碍物。
(11)砂轮机的砂轮是否有裂纹和破损,托架安装是否牢固可靠,砂轮机的防护罩是否符合要求;砂轮机运行是否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是否超标。
(12)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接机连接处是否有可靠屏护,保护接地线是否接线正确,连接可靠。(13)注塑机的防护罩、盖、栏是否牢固且与电气联锁,液压管路连接是否可靠,油箱及管路有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是否齐全完好。
(14)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绝缘电阻、电源线护管及长度是否符合要求,防护罩、手柄是否完好,保护接地线是否连接可靠。风动工具的防松脱锁卡防护罩是否完好,气阀、开关是否完好不漏气,气路密封有无泄漏,气管有无老化、腐蚀。
(15)移动电器绝缘电阻、电源线是否符合要求,防护罩、遮拦、屏护、盖是否完好无松动,开关灵敏是否可靠且与荷载相配备。(16)各种电气线路的绝缘、屏护是否良好,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是否符合要求,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护套软管绝缘是否良好,与负荷配备、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17)涂装作业场所电气设备防爆、通风、涂料存量、消防设施、隔离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是否作等电位联接和防静电接地等。(18)作业场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摆放整齐,车间车行道和人行道是否符合要求,地面平整整洁有无障碍物,坑、壕、池应是否设置盖板或护栏;采光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冶金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灼烫等,对冶金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
2.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3.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4.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5.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6.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各类熔炉、钢水包等接地线是否安全可靠。
7.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8.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9.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内部的轨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
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检查重点
全面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防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