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印台消防大队便民利民汇报材料
印台大队“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推动便民利
民措施”汇报材料
为了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提高消防部门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水平。印台消防大队本着“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原则,出台便民利民和服务企业发展新举措,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区便民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推出亲民便民服务措施
(一)消防业务一站式办理,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前台受理窗口,专人专窗受理业务。向群众一次性告知申请条件、申请方法、所需全部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根据群众要求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为群众提供准确、可靠信息;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能够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更正。
(二)推行礼仪服务。在办理各种消防业务过程中,大队要求窗口人员面带微笑同群众交流,将“微笑服务”作为接待办事群众的第一个动作,将“真诚”写在微笑中,用微笑感染群众,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三)推行回告服务。对由于内部客观原因(如网络不通、停电)造成办事群众无法办理的事项,一律留下所办事项的相关材料,记下办事群众的联络方式,待办好后及时通知办事群众取回。
(四)推行快捷服务。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办理时限要迅速;因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应补办的所有手续,力争第二次顺利办成,决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二、集中推出公安消防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依法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建设工程,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作用,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向社会公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让社会监督和督促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改;依法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提供山地遇险、水域遇险、异物被卡、电梯被困救援和摘马蜂窝、旱灾送水、排涝等社会救助服务,积极为民排忧解难等等。
三、制定和实行服务企业发展
(一)定期走访制度。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了解、收集和掌握社会各单位是否存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影响本单位工作顺利开展的消防热点、难点问题。
(二)矛盾排查制度。大队领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隐患排查,及时将各种影响单位或场所工作正常开展的消防安全矛盾化解,切实帮助隐患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隐患,又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联席会议制度。大队每半年要与辖区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举行一次联席会或座谈会,通报消防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消防执法活动和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良性互动。
(四)是定期分析制度。大队每季或每月通过走访、排查、座谈等各种渠道或各种形式收集各方对加强消防工作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
(五)是定期整治制度。在落实定期走访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社会各行各业区存在的消防突出隐患,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服务承诺制度。以最高的效率办理各种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以最便利的形式提供宽松的消防安全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查处火灾隐患以最及时圆满的解答提供消防法律咨询服务。
(七)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严处理。
四、大队全面规范执法工作,强化队伍正规化和作风建设
(一)抓文明的营区环境建设。规范文明用语,美化营区,营造舒适的业务办理好环境;完善服务态度,大队在保持对来队办事人员“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敬上、一张椅子请坐、一句热心话语问候”。
(二)大队做到“四个公开”。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应答期限、公开办事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同时,不定期向群众和地方单位发放意见情况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逐个解决,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抓良好的社会的环境建设。大队年初召开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签订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下发征求消防工作意见书,听取群众呼声,及时有效整改不到位行为,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下手,提高服务办事效率。
第二篇:王益区消防大队便民利民措施
王益区消防大队便民利民措施
为全力构建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消防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消防执法队伍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我大队特制定以下便民措施。
一、实行“首问责任制”等窗口服务制度。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作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
二、实行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制和来件代办制度。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报时,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办人,避免申请人多次往返。在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后,由负责业务受理的人员全程代申办人申办审批事项,跟踪办理情况,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并负责及时向申办人回复办理结果。
三、设立消防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消防服务热线(电话:2166851),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种业务办理指南,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提供消防施工现场指导。新、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根据需要或建设单位的申请,由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消防设计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消防验收之前。
五、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大队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大队接待室设在二楼会议室),每月第一周的周四下午为消防大队党委成员、大队长接访日,公开接待人民群众来访,面对面地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消防需求。
六、推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双向承诺制度”。通过发放消防“服务卡”等形式,向单位承诺公安消防部门应服务的内容;提示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指导单位承诺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七、实行消防信息发布制度。大队每季度在当地媒体至少发布一次消防提示、火灾及防火灭火知识等消防信息,提醒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工作。
八、开放消防站并提供教育服务。全区消防站每年至少向社会开放12次,接纳群众参观学习消防知识,在重大节日及“119”消防宣传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期间,主动邀请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参观消防站,免费提供消防法律咨询业务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材料,并对社会单位自身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上门服
务。
九、提供火灾隐患整改建议服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除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外,义务向隐患单位告知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法,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供隐患单位在整改中参考。
十、全天候消防救援救助服务。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做到有警必接,有灾必救,有险必抢。同时,反应快速,热情服务,有效地为人民群众实施救助。
第三篇:便民利民措施
便民利民措施
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措施
(一)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
(二)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今后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三)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专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四)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新出生的婴儿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六)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
(七)取消被叛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海南公安边防部队便民利民措施
(一)边防派出所社区和驻村民警每周深入辖区受理群众申领户口、居民身份证、《出海船舶户口薄》等证件和进行出海边防证件进行年审,并及时将已办好的证件送到群众家中。
(二)下放《边防管理区通行证》签发权,边防派出所可以为本辖区群众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三)本海作业船只进出港由每月不少于两次改为每月一次;《出海船舶户口薄》、《出海边防登记薄》和《出海船民证》审验可以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进行;非边防辖区的群众持有户籍所在地边防派出所的相关证明,可在本省范围内异地办理《出海船民证》。
(四)《出海船舶户口薄》、《出海边防登记薄》、《出海船民证》等出海边防证件的审批发放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五)社区和驻村民警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下辖区接受群众求助、咨询、投诉和申请,属于职责范围的,按规定时限、权限和程序及时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说明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六)设立“边防支队领导接待日”和实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月第一周星期二设为“边防支队领导接待日”,由支队长或政委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求助等,听取建议和意见,答复有关要求及反映的问题。
(七)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特困户、军烈属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社区民警预约上门服务制度。
第四篇:便民利民承诺(范文模版)
便民利民承诺
为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司形象,创建文明、优质、高效的工作环境,让群众享受良好的服务,特作承诺如下:
一、对接待来访者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疑难问题做好记录。
二、涉及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和物业管理等问题的,容易办理的事项当场办,不容易办理的事项协商办,不能办理的事项说清原因,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三、实行服务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202_年4月11日
第五篇:最新便民利民措施
最新便民利民措施
一、公安部便民利民措施(202_年)
1、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服务,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 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2、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3、提供节假日户籍受理服务。大中城市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照常受理户籍事项,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二、河北省公安厅简化户口落户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七项规定(202_年10月)
1、对有稳定工作并自购房屋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购房证明,包括购房协议和付款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2、对有稳定工作并租房居住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租赁房屋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3、对有稳定工作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凭书面申请、单位出具的务工和居住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对夫妻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结婚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住户口。
5、对父母、子女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对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凭书面申请、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7、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凭书面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