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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合集)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0-93616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5 18:24: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一、安全奖励基金来源渠道:一是矿井吨煤提成;二是上级部门安全奖励;三是各类安全罚款。

二、安全奖励基金按吨煤1.5元提取,其中公司自留0.85元/吨。

三、公司提留的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科单列帐户,安全奖励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四、安全奖惩由安监科负责考核,报公司安全办公会议批准。日常生产工作中的违章罚款,由安监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列出罚款,月底汇总写出明细报企划科执行。

五、安全奖的使用由安监科长审核、矿长审批。业务部门安监处、劳资科、财务科的具体分工是:

(一)安监科负责执行奖惩办法的考核工作,同时提出奖惩方案和人员名单。

(二)劳资科负责资金的审查、发放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执行奖金支出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六、安全奖励基金发放的标准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为了及时组织事故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包括死亡事故、伤残事故和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生产中断事故。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矿长、副矿长报告,矿长责成有关人员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四、安监科接到事故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追查事故参加的人员应有公司主管生产、技术的领导,与之有关业务部门的科长及主管技术员,安监科的科长、主任工程师及主管技术员、事故单位的队长、书记、技术队长、技术员及事故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要时请上级部门指导追查分析。

五、追查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六、事故追查分析完毕后,对事故责任人要本着从重、从快、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原则进行处罚。

七、事故追查分析完毕定性后,安监科要立即利用通报的形式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的教训、今后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及对责任人的处罚通报全公司。

八、事故追查分析完毕后,安监科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调查与处理记录和事故档案管理。

风险管理制度

一、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一)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二)各单位书记、技术员负责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作业规程由区队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四)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二、危险源辩识管理职责

(一)公司属各单位成立各自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

(二)驻矿安监处、公司安监科负责风险管理方法的培训,对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制定的思路、方法给予相应指导。

(三)驻矿安监处、公司安监科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

(四)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

(五)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

(六)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安监科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七)安监科根据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管理责任。

(八)各业务部门和安监科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九)安监科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

(十)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

三、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

(一)工作前风险评估是根据进入作业状态前,根据当班的工作任务、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所使用的工器具、个人技能、个人防护等,评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二)根据评估出的风险,要相应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三)工作前风险评估工作在每天的班前会上进行,风险评估由区队技术员、班工长、队领导组织进行,评估后要认真填写风险评估记录。

(四)保留日常风险评估记录,必要时及时追加到正式风险概述中。

(五)经评估有危害人员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调度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三违处罚管理办法》。

一、不安全行为检查

(一)驻矿安监处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公司、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二)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两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安监员、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三)定期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四)动态检查除公司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业务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五)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六)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七)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回收、安装工作面、打眼放炮环节、大型设备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按《三违处罚办法》执行,并及时通报全公司。

(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十)各区队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十一)工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进行处理。

(十二)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十三)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十四)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十五)每月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十六)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十七)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十八)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二、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一)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二)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三)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四)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五)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六)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七)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一)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二)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三)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安监员、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四)安监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带班队干、工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公司生产技术科、动力科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五)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六)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七)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四、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一)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二)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及安监科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三)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讨论,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四)安监科每年底对全公司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五)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

执行《山西煤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违处罚办法》。

安全评审制度

为了评价矿井安全目标的实施情况,评价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与日常工作、现场作业环节的结合性、实际、实用性和有效性,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达到持续改进、逐步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驻矿安监处负责编制《安全评审计划》,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人员、材料准备、评审的重点内容及建议等,并报体系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形成文件提前一周下发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驻矿安监处负责收集整理安全评审材料:内部审核资料,文件符合情况,事故统计资料,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环境条件的变化,风险管理,日常考核的结果,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完成情况,以往安全评审的跟踪措施、改进建议等。

三、经过评审,应针对评审议题,形成下列方面的决议:

(一)方针、目标的有效性审核结果。

(二)指标完成、事故统计、风险费用、改进建议等。

(三)必要的资源配置。

(四)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

(五)体系持续的结合性、实际、实用性和有效性审核。

四、评审完毕后由驻矿安监处编制《安全评审报告》,由体系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下发到各单位和部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审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

(二)评审的内容。

(三)评审会议形成的决议、改进内容和实施安排。

(四)改进措施实施的时限要求和验证要求。

(五)《安全评审报告》提出的要求改进的内容,由相应单位、部门组织整改。

(六)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跟踪验证。

五、安全评审的所有记录,由驻矿安监处保存。

六、安全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时,由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适时追加评审:

(一)方针和目标变更时。

(二)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

(三)出现重大、持续的安全事故、职业健康事故时。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一、矿井通过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构建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关系,实现人员无违章、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的安全目标,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二、建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矿长

书记 副组长: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动力科、调度室、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管理。

(二)组织职责

1.负责制定本公司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计划。2.审核和执行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3.负责计划实施所需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4.解决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5.所有成员都要接受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培训。

三、有专门公司领导负责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有具体明确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且将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部门。

四、有明确具体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程序,磁窑堡煤业公司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流程图

五、有专项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资金

六、舆论保障

(一)紧密围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目标,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进行文化建设宣传。

(二)在厂区道路两侧及井口悬挂、张贴安全文化标语,设置统一的宣传标识牌,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三)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文化宣传学习活动,提高员工对生命健康价值的认识,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潜意识观念。

七、本质安全文化建设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八、年末总结本年度的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业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年度的本质安全建设计划。

环境管理制度

一、环境管理机构 组

长:矿长

书记 副组长:副矿级领导

成员:安监科、企划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二)企划科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年度计划、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三)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抓好环保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100%合格。

(四)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状况和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五)及时组织总结、交流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

(六)负责监督生产、生产辅助单位废弃物品的收集处置管理工作。

(七)掌握环境保护现状,定期对现场管理、防护设施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不符合原因,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八)负责组织、准备、配合审核与评审工作,不断改进环境体系和环境行为。

(九)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推广工业环境保护的新工艺、新技术及新经验。

(十)做好设备维护,控制噪声排放。

(十一)负责地表塌陷区的检查和地表堵漏工作,完成专业范围内的其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环境保护运行控制措施

(一)噪音处理处置控制措施

1.在有噪声源的地方安装前盖设消音棚,安装消音器,设隔音值班室。

2.对场区高强噪声的厂房车间周围种植乔灌树木,形成隔音林带。

3.作业场所采取措施仍然达不到标准的必须采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监测噪音情况。

(二)污水处理处置控制措施

1.场区的生产、生活污水一部分用于矿区绿化、撒水降尘,剩余部分沉淀排入西天河。

2.矿井水先经在井下处理后,即重复用于工作面生产需要和井巷的消防、喷雾灭尘,多余部分汇入区段水仓,经排放主水仓积泥沉淀池,到中央水仓,由中央水仓抽至工业场地水处理间,经过处理后再重复用于井下施工,其余部分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控制措施

1.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生活公司按照统一规划排到指定的场所处理处置。2.井下产生的煤矸石、煤泥集中堆放到指定的排矸巷内,不准乱排乱倒。

3.排至矸石场的煤矸石及时用土覆盖(覆盖厚度60cm)掩埋,平整并种植草籽,防止煤矸石自燃着火,污染环境。

4.产生的废皮带、棉纱、油桶、废油等固体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回收到供应站废品回收场处,由其按规定处置;不能回收升井的,采取措施、集中排放到指定的采空区且及时严密封堵,不留后患,以防造成污染,或对将来的环境产生影响。

5.企划科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扬尘的处理处置控制措施

1.井下及地面生产系统主要扬尘点应建立喷雾洒水降尘系统。

2.地面矸石山用沙土覆盖后,需洒水灭尘。3.运输线路定期洒水灭尘,清洗巷道。

(五)环境绿化、美化按照“多绿化,少硬化”的原则进行。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 组

长:矿长 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 副矿级领导、劳资科、安监科、党群工作部、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要履行的职责

(一)要有职业病防治计划

(二)建立健全全公司员工的职业病健康档案。

(三)有人负责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发放《职业病防治法》手册,让广大员工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防治意识。

(四)每年对接触粉尘工作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病者及时治疗,并调整工作岗位。

(五)加强工作场所噪音管理,发现噪音超标,及时采取措施。

(六)加大工作面的粉尘治理,严格按要求安装喷雾设施,降低粉尘浓度。

三、工作场所影响员工健康的环境指标的有关规定

(一)噪声每年监测2次,由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填报噪声监测数据报表,并建档保存,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1.厂界噪声:夜间不大于55dB(A),白天不大于65dB(A); 2.生活区噪声:夜间不大于50dB(A),白天不大于60dB(A);

3.井下各作业场所: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的,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耳塞,并检查耳塞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二)温度、湿度、风速、粉尘及影响井下环境的气体

井下环境由通风队具体负责监测,温度、湿度、粉尘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风速每旬进行一次检测,O2、CO、CO2每班进行检测(控制指标见下表)。

点 温度(℃)湿度

(%)粉尘浓度(mg/m3)O2(%)CO(PPm)CO2(%)风速(m/s)综采工作面 ≤26 ≤98 全尘10mg/m3 呼尘3.5mg/ m3 ≥20 ≤24 <0.5 ≥1.2 ≤4 综掘工作面 ≤26 ≤98 全尘10mg/m3 呼尘3.5mg/ m3 ≥20 ≤24 <0.5 ≥0.15 ≤4 掘进工作面 ≤26 ≤98 全尘10mg/m3 呼尘3.5mg/ m3 ≥20 ≤24 <0.5 ≥0.15 ≤4 采掘面回风 ≤26 —— 全尘10mg/m3 呼尘3.5mg/ m3 ≥19 ≤24 <0.5 ≥0.15 ≤4 进风巷 ≥2 ≤26 ≤95 全尘10mg/m3 呼尘3.5mg/ m3 ≥20 ≤24 <0.5 ≤8 总回风 ≤26 —— 全尘10mg/m3 呼尘3.5mg/ m3 ≥19 ≤24 <0.5 ≤15 机电硐室 ≤30 ≤95 —— ≥19 ≤24 <0.5 ≥0.15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计划由主管矿领导审批签字,采购指定供货单位,定点采购。

二、危险化学品的计划单位、供货单位、提货人员、验收入库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记录包括:计划使用单位、供货单位(人)、提货人、时间、名称、数量等,该记录保存期不得低于两年。

三、危险化学品到货后不得立即入库,入库前仓库主管人员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并做好入库发放记录,记录保存期不得低于两年。

四、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根据使用量,用多少购多少、发多少,不得压库。

五、危险化学品在搬运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做好自我保安工作,以防意外。

六、搬运、装卸、领用、发放危险化学品的人员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做好自我防护、自主保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要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专人领取。

八、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九、对于易挥发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应保存在通风良好的仓库或铁柜内;对易爆类化学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并有防晒、防震、防热措施;对氧化类化学品应单独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谨防潮湿。

十、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化学品的标签是否完好,如有模糊现象及时更换。

井下坑木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井下坑木用品加工标准及使用管理,切实做到物尽其用、材料本质安全,真正服务于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坑木用品加工制作标准

供应站必须严格按以下标准及规格加工制作井下各类坑木用品,标准如下:

(一)木板梁(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

1.1.3m×0.15m×0.12m 2.2.2m×0.15m×0.12m 3.2.8m×0.2m×0.2m

(二)轨枕(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 1.1.2m×0.15m×0.12m 2.1.6m×0.15m×0.12m 3.1.8m×0.15m×0.12m 4.2.0m×0.15m×0.12m

(三)木背板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 1.1.3m×0.15m×0.05m 2.0.4m×0.12m×0.05m(两面平)3.0.6m×0.12m×0.05m(两面平)(四)木撑杆(四面平)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

1.1.1m×0.08m×0.08m(棚距为1.0m时用)2.0.9m×0.08m×0.08m(棚距为0.8m时用)(五)楔子

规格(宽×厚)符合以下要求:

1.直角楔子 长为0.3m,楔尾(大头宽×厚)0.1m×0.1m,楔尖(小头宽×厚)0.1m×0.01m

2.斜面楔子 长为0.3m,楔尾(大头宽×厚)0.1m×0.1m,楔尖(小头宽×厚)0.1m×0.01m

(六)木垫板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 0.1m×0.1m×0.02m

(七)柱帽

规格(长×宽×厚)符合以下要求: 0.4m×0.2m×0.15m

(八)各生产区队生产现场遇地质条件变化时,需要与以上规格不同的坑木用品时,必须由区队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补充措施,并按措施规定及要求提供相应规格的坑木用品规格,由区队材料员做计划,经区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方可送供应科加工制作。

二、井下坑木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供应站必须严格按《井下坑木用品加工制作标准》加工制作坑木用品。

(二)各生产区队井下需要使用的坑木用品,先由区队材料员按公司规定程序提前向相关单位出材料票。坑木用品出库前必须由区队材料员、运输队材料员、供应站木场管理员三方共同交接验收。交接验收时,由运输队、区队材料员共同把关验收坑木用品规格,发现不符合《井下坑木用品加工制作标准》的坑木,不准装车入井,并由运输队按以下要求处罚供应站。

(1)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2.8m木板梁,罚款75元。(2)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1.6m、1.8m、2.0m、2.2m的木板梁或轨枕罚款30元。

(3)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1.2m轨枕、1.3m木板梁罚款20元。

(4)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柱帽罚款10元。

(5)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1.3m木板梁、0.9m和1.1m木撑杆罚款5元。

(6)每发现一根规格不合格的楔子、木垫板、0.4 m和0.6m的木背板,罚款2元。

(三)各区队井下使用的坑木用品出库入井前,必须由区队材料员、供应站木场管理员、运输队材料员三方共同交接验收,交接验收时,必须上尺测量,严格把关,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坑木进入井下生产现场。

(四)公司生产口副总以上领导及职能科室(包括生产科、安监科、动力科、调度室、企划科)管理人员入井检查时,发现区队使用的坑木用品规格不符合规定,将问题及时反馈生产技术科,由生产科对运输队、生产区队队长、材料员每次罚款100元。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将坑木用品规格及使用管理要求掌握清楚,从坑木用品加工制作及入井前交接验收的源头认真抓起,杜绝不合格的坑木用品进入井下,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平稳持续进行。

重点要害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要害部位及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及各项经营指标顺利完成,根据《消防法》、《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山西煤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害部位及防火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武保科对全公司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用电、遵纪守规、文明等负有宣传、监督、检查职责。

二、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一)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实行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个人追究制度。经审定下列岗位列为我矿要害部位:

1.绞车房(机电队);

2.井下中央水泵房(机电队); 3.锅炉房及化验室(生活公司);

(二)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互为交织的,在确定为要害部位的同时,应注明“双列管”字样。下列部位为“双列管”部位:

1.变电所(机电队);

2.井下中央变电所(机电队); 3.地面爆炸物品库(供应站); 4.库房(供应站);

5.井下爆炸物品库(运输队); 6.风机房(机电队)。

(三)武保科应逐个建立要害部位档案。要害部位档案主要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1.要害部位审定情况表;

2.要害部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出入及检查登记); 3.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表; 4.要害部位防火制度表; 5.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表; 6.要害部位主要机电设备操作规程表; 7.要害部位主要机电设备卡片表; 8.要害部位发生事故摘要表;

9.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审定及变动情况表; 10.单位要害部位综合概况表; 11.其它材料。

(四)要害部位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并张挂在醒目位置;

1.主管部门领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领导及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防火责任制度; 6.文明生产制度; 7.要害岗位标示制度;

8.要害部位检查、出入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0.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1.其它应建立的制度。

(五)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规定的放射源管理办法。剧毒物品的管理应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铁柜(保险柜)双人保管、双锁、双把钥匙分别保管、双本帐、双人领用。

三、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一)防火重点部位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公司属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并成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组织领导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落实防火责任和措施,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防火预案,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第一责任人。经审定,下列部位为防火重点部位:

1.供应科库房(包括木场和综合性库房); 2.宾馆; 3.印刷厂; 4.汽车队; 5.电影院(工会); 6.办公楼; 7.单身楼(生活公司); 8.福利楼(生活公司)。

(二)每个防火重点部位应建立档案、下列材料应列为防火档案的材料。

1.单位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2.单位总平面图;

3.防火重点部位基本概况登记表; 4.防火重点部位平面图; 5.火险隐患登记表;

6.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登记表;

7.成立部位防火领导小组,确定防火负责人; 8.成立义务消防队;

9.建立部位门卫出入登记制;

10.木场、大型物资堆料场要留有消防通道; 11.部位设立醒目禁火标志牌;

12.单身楼、办公楼、电影院、宾馆等场所要有紧急疏散通道,要安装应急照明灯;

13.避雷设施要符合规定,并保持完好,定时检测; 14.电炉、火炉要做到一炉一措施,一炉一制度,必须有电炉、火炉的使用批准。

四、安全检查

(一)检查方法:

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及配合安监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相结合。

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记清检查时间、单位、部位、所检查内容、存在的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整改时间、岗位负责人或陪检人员签字,必要时下发隐患通知书。

(二)检查内容:

贯彻执行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现场有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安全用电、用火情况,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消防设施的完备情况,工作、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文明生产情况,其它应检查的内容。

第二篇: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范围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采用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科长等在安全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以建立风险机制。

1.3 本制度旨在落实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4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1995-1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2_-5-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管理内容

3.1 风险奖励基金的构成: 3.1.1 龙腾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筹资。

3.1.2 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和事故扣款。

3.1.3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检科长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2 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专题会议确定。

3.3 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

3.4 适用范围:

3.4.1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

3.4.2 经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需要列入者。

3.5 安全风险受奖必备条件:

3.5.1 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5.2 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5.3 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5.4 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5.5 未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5.6 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得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70%。

3.6 安全检查评比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

3.7 考核原则:

3.7.1 经季度考核对达到受奖必备条件的单位的个人按照交纳风险抵押金的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

3.7.2 发生二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3 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4 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5 每季度有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比值小于70%,不得受奖。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办法

4.1 考核评比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参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制定的“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见附表)。

4.2 安全风险奖励采用周检查,月评比,季奖励的方式进行。

4.2.1 周检查:每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确认考核事项。

4.2.2 月评比:依据“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所列项目及每周检查结果,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对相应施工单位进行评比。

4.2.3 季奖励:依据本季度每月评比情况,按照前述原则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奖励考评,并提出考评方案,提交安委会通过。

4.3 各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最后一次评奖,风险抵押金余额全部返还。附则

5.1 本制度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3 对违反本制度之行为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委会考核各施工单位,由公司

考核管理部门对司属责任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篇: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各项目、各级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达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效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长效管理,使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并趋于好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施办法》,按照“重奖重罚”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 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筹集 第三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一、各项目部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1个月内按本办法第四条确定的标准,向公司上缴奖励基金;上缴的基金在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二、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经考核,未予以返还签约项目部的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三、按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对有关人员处罚扣除的个人上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四、按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收缴的罚款。

五、奖励基金、风险抵押金滋生的利息。

第四条 各项目部上缴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标准

依据项目部的规模结合施工难度、组织机构、工期等来确定各项目的基金上缴标准(项目部规模分为大、中、小三档,具体划分方法依据公司《生产奖核定和分配办法》):

一、大项目每年7万元;中项目每年4万元;小项目每年1.5万元;如项目在每年中途开工或完工,则上缴标准按以下方法调整:上述标准×实际施工季度/4

二、对于以桥梁、隧道、爆破等为主要施工内容的项目部,则上缴的基金额度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10-30%;

三、如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上与公司其他项目出现较大区别的,则基金上缴的额度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作出一定幅度的调整(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视情调整)。

第三章 基金奖励的对象

第五条

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已按标准上缴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项目部。(含上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人员的奖金)第六条

在安全生产工作或抢险救灾中作出重大贡献、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有重大贡献的先进项目部、个人。

第七条 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大型安全活动需开支的奖项。第四章 奖励

第八条 每年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社会综合治理暨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浙路建[202_]53号)对各签约项目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励金额。

第九条 对安全生产先进项目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根据评比对象所取得的业绩、获得的荣誉,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励等次、金额。

第五章 奖励基金管理

第十条 各项目上交的奖励基金、个人的风险抵押金为专项基金,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督促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建立基金专项帐目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上交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实名制分别登记。

第十二条 发生人员变更、职务变动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督促接任人上交风险抵押金,办理离任人的风险抵押金退还手续、按标准调整风险抵押金、并由安全管理部向财务部提供相应的书面凭证手续。

第十三条

公司在每一的考核奖励兑现结束后,由财务部与安全管理部共同核对当年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各项目部进行公布。

第六章 使用奖励基金的审核程序

第十四条 对各项目的考核奖励,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考核奖励文件制表,经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与相关文件一并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向各有关项目部发放奖金。

第十五条 其他奖项,由安全管理部通知相关项目、人员依据相关决定向公司财务部直接领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_年起试行。

第四篇: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总则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保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分配合理,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1.2安全奖励基金按照公司级控制轻伤、监督考核异常原则,按月考评。

1.3安全奖励资金来源有二:一是从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中列支,额度为人均300元,按一次性从工资总额列支;二是安全指标考核、安全管理考核转入。专款专用,由安监部掌握使用。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室、集控运行值。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依据《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2依据《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管理内容

3.1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集体或个人的专项奖励资金。3.2奖励项目:千次操作无差错奖、月度安全指标奖、特殊贡献奖、机组大小修奖。3.3奖励范围:公司各生产部室、集控运行值集体或个人。4 管理目标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保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分配合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奖励基金组织机构

5.1成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组织机构 组 长:张文祥

副组长:刘玉波、陈方高、要焕成、刘永盛、祁 成 成 员:赵海峰、周胜章、李明成、周红松、孙乐勇、王占英 5.2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组织机构职责

5.2.1负责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6.3.10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类型事故发生者,视情节奖励集体或个人100-500元; 6.3.11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提出先进的工作方法或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取得明显效果,视情节奖励集体或个人100-500元;

6.3.12解决长期困扰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难题或隐患,视情节奖励集体或个人200-1000元。6.3.13利用科技进步,积极研究、开发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推进安全管理先进的方式、方法;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明显效果的集体或个人,奖励200-1000元。

6.4机组大修奖。是指在机组大修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项奖励。其规定如下: 6.4.1机组大小修期间,每周被评为安全先进集体的,奖励500元。6.4.2机组大小修期间,对安全监督管理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200元。7奖励申报批准

7.1安全奖励资金低于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由安监部负责奖励,安全奖励资金高于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奖励。

7.2发电部每月负责统计公司设备二类障碍情况,安监部负责检查核实后进行奖励。

7.3各部门应努力完成公司1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任务,凡未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部门,自即日起全年不再对其进行奖励。

7.4两千项操作无差错奖:运行各班在当月28日前将本班组人员的操作票统计情况及操作票报到发电部安全管理高级主管处,由发电部安全管理高级主管查阅操作票、核实统计情况后,按季度将统计结果报到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检查核实后进行奖励。

7.5月度安全指标奖、特殊贡献奖应由各部门负责提出,安监部负责检查核实后进行奖励。7.6机组大小修奖应由机组大小修安全组织机构负责提出,安监部负责检查核实后进行奖励。7.7受奖部门(个人)应写出先进事迹材料,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到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检查核实后进行奖励。

8附则

8.1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安监部。8.2 本管理办法自202_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办法

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激励和约束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公司将全体员工及施工队人员的部分工资与本人的安全工作挂钩,形成员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公司出一部分资金,设立员工安全奖励基金。

1、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2、将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5%,作为员工的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月计算,考核,如全年员工本人无人身、设备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全部返还,否则出现一次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不予返还。

3、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基数暂定为每月10元,各类人员的基金系数分别为:一类人员1.5,二类人员1.0,三类人员0.5。人员分类如下:

1、一类人员:采矿车间、施工队;

2、二类人员:选冶车间、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

3、三类人员:其它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工资员、材料员等后勤行政管理人员。

4、奖励基金按月计算,考核,如全年员工本人无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计发奖励基金,出现一次安全事故,不予计发奖励基金。

5、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月由公司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包括公司的奖励基金,统一建帐管理,不得挪用。

6、安全风险保证金扣除后的使用:作为公司安全基金,用于表彰在安全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7、安全环保部负责按月计算,年末出具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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