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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20-50788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6 03:47: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课题,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的高度重视,目前整体进展顺利,试点已经全面铺开,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规划相对滞后,协调力度不够,建设标准不高、政策有待完善等具体问题,还普遍存在着“土地”与“资金”双重瓶颈,为克服困难加快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认识

(1)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由生产方式变化所决定的的农民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的变化,是一个客观的进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载体,是实现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重要的结合点,是当前的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因此,必须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这项工作纳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格局之中,统筹谋划,加快推进,为我市的城乡建设创造空间,提供动力。

(2)要加强政策引导,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市、区、乡村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通过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严格落实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

(3)坚持城乡统筹的观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城乡空间布局。目前,全市1072个村庄中,现状城区村112个,现状镇区村80个,其他村880个。这种分散的村庄布局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

—1— 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规划入手,打破城乡界限,根据产业布局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引导广大农村最终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产生活方便,体现现代文明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4)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市规划区、园区、镇驻地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和产业领取情况规划建设规模较大的居住区,力争在三至五年内撤并现在村庄,市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莱城工业园、钢城区可考虑重点规划建设2至3万人的规模化集中居住区,为城市的拓展提供动力,凤城、张家洼、高庄、鹏泉、艾山等四个办事处,可考虑逐步将大部分村纳入集中居住区。其他乡镇驻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引导镇区村和周边村集中建设居住区。不在城区、镇区、园区范围的村庄,也可综合考虑交通、产业、区镇等因素,因地制宜规划好集中居住区建设。同时对山区、偏远地区等不适宜搞集中居住的地方,也要明确重点抓好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

(5)坚持规划相衔接的要求。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基础设施规划相衔接,要着重处理好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设计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规划之间的关系。

(6)抓好修建设性详细规划的落实。要改变城乡规划管理模式,已经定点确定的集中居住区要加大投入,一次性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这是统一风格,提高档次,完善功能的关键。

—2—(7)严格规划的控制和执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凡属市政府通过的集中居住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市、区、乡三级要加大对城乡规划的监督力度,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对已经确定为集中居住区范围内的村庄,宅基地一律停批;二是所在范围的沿路商住楼一律停建;三是各村新增建设项目一律在集中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不得村自为战。

三、大胆创新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方式

(8)允许农民集中区建设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根据城乡统筹原则,城市规划区、中心镇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可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并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

(9)允许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通过置换集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置换调整和流转等形式将集中居住区范围内各村宅基地集中到居住区。对规划搬迁村的土地调整,由镇政府负责协调,报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10)允许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复合使用土地,即“一个规划小区多种供地形式”,包括安置用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用地使用国有出让地,安置用地使用划拨用地、开发用地使用国有出让土地,同时提倡农民集中区建设要与农村道路、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相补充,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区。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做到能使用出让土地的不用农用地,能用集体土地的不用国有土地,能通过

—3—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的问题不用建设用地。

(11)允许农户放弃原有宅基地,进入集中居住区安家居住的,属本镇范围内由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属本区范围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属跨区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土部门制定。

(12)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农民集中区建设,要积极探索国有土地招标出让和土地抵押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多渠道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面临的资金问题(13)适当提高建设用地复垦耕地,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双挂钩”政策,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对村居拆迁建造腾出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的,每亩增加5000-10000元,(规划区范围增10000元,规划区之外增5000元)。

(14)实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集中居住区建设村庄搬迁腾挪出的集体建设用地,除“双挂钩”试点复垦为耕地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等方式进行流转,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用于工业、商业、旅游等经营性项目的,所得收益可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15)实行建设用地指标有偿流转,根据城市用地需求情况,适当提高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标准,并将流转资金返还村集体,专项用于土地复垦或集中居住区建设。

(16)整体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除满足农民安置用地外,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将剩余土地征为国有,以招拍挂方式

—4— 出让,经批准,可部分或全部返还土地收益,专项用于集中居住区建设或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

(17)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坚持城乡统筹,加大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在规划、道路、管网、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凡有条件通过政府解决的,必须要及时解决。

(18)调动农民参与集中居住区建设的积极性。广大农民群众既是集中居住区的建设者,也是集中居住区的直接受益者。要引导广大农民在改变生产方式的同时改善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自觉自愿地参与到集中居住区建设中来。

(19)要坚持以市场化运作,合情、合理、合法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20)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尝试建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专业建设开发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和土地复垦,可将项目本身资产及其收益作为还款担保,以土地抵押为主要形式,开展融资。

五、全面保障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中的农民权益

(21)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目的,逐步改善其生活环境,提高其生活水平,工作中,需以稳定和清晰的政策预期,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共享城市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建设所带来的成果,反对急功近利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所进行的城市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前题。要以提高农民的实际生活质量为根本,要以农

—5— 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判断我们工作是非成败的标准。

(22)农民集中居住区拆迁安置要因地制宜,多听取群众意见,研究制定详细的拆迁安置方案,尽量避免因条款不具体不切实际引发群众上访和社会矛盾,要讲究工作方法,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要注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完善拆迁安置方案,使其更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

(23)要通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促进当地城镇化水平,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项目建设,为动迁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动迁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实际就业技能,逐步实现生产方式的变化,使广大农民进一步适应城市化的生活方式。

(24)要坚持城乡统筹,逐步完善动适群众的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解决动迁农民的后顾之忧。

(25)要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经济能力,规划设计适于农民需求的新型住宅,既要考虑经济条件好的住大房,住高档房,也要考虑经济条件差的住小房,住经济房,既要考虑人口较多的分户,也要考虑到五保户安置,既要考虑农民能住的进,更要考虑农民能住的起,要大力推行节地节能型新型住宅,要加强物业管理,按照城市社区管理的要求,规范农民集中区管理。

(26)要保证农民集中居住区产权合法,保证土地证、房产证顺利发放,同时要为农民以房抵押贷款提供方便。国土、房管

—6— 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

六、进一步加大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工作力度:(27)切实加强领导。市里已成立以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城建、土地、环保、规划、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区、乡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调度领导,特别是各功能区、城市规划区各乡镇、办事处,要转变职能,把抓好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中之重。

(28)要提高政策平台。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区、乡(办事处)为实施主体,要改变村自为战,留地安置的习惯做法,防止出现家家商住楼,处处门头房的局面,要坚持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要统筹去考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统筹规划集中居住区、产业区、商业区、工业区、服务区建设,切实做到高起点、高标准,积极探索农民利益更好的实现方式。

(29)开展“宅基地换房”试点。在区位优势相对明显的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市开发区、泰钢工业园、钢城区、莱城区工业园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2-3处规模化集中居住区建设,实行宅基地换房封闭化管理。其基本要求是建设万人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基本条件是新建集中居住区占地面积小于原村庄用地面积,基本优惠政策是在统一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允许建设单位在保证完成拆迁农民全部安置的同时,将剩余房地产建设用地由政府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所得政府纯收益全部返还用于

—7— 集中居住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宅基地换房”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办事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用地占有农用地的落实“双挂钩”政策,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允许以项目用地抵押货款。

(30)改进审批方式。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环节多,政策要求高,社会影响大,为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科学决策。集中区建设实行可行性报告审批制度,凡开展农民集中区建设必须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内容涉及规划衔接、修建性详细的规划、基础设施配套,拆迁方案,用地方案,建设标准,环保要求,资金来源等各个方面。由市里成立由市区建设,规划、国地、房管、发展、环境、财政、执法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联审联批”。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并通过后实施,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部门扯皮。

(31)积极争取政策。要抓住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调整的时机,抓紧修编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其与我市的城乡发展规划,特别是与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相衔接。要进一步争取国土资源部“双挂钩”试点,抓住政策机遇。组织部分有条件、成规模的集中居住区统一上报,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32)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全方位定量考核,按季度上报工作进度,全市通报,确保拆的出、建的成、住的起,管的好。建议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等部门要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方面的细则,并报政府审批后实施。

—8—

第二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汇报

为加快我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步伐,在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中,依托xx乡土地整理项目项目,结合实际,把土地整理项目与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农村扶贫开发工程,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工程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以做到有利生产、有利生活保持生态、改变农村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合理规划了柳溪、彭河、李营三个农民集中居住区。现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县xx乡土地整理项目是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teniu.cc-http://www.teniu.cc找文章,到teniu.cc]、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该项目涉及xx乡复兴、广东、彭河、李营、鸳鸯等五个行政村和40个村民小组,1560户、5096人,总面积23535亩。

该项目作为xx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是全省有史以来投入强度最高、投资密度最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也是实施“金土地”工程和利用政府特许资源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土地整理的尝试项目。于2004年7月14日经xx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2004年10月2日正式动工建设。复兴村、广东村项目区由蒲江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经费由xx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国家投入:彭河村、李营村、鸳鸯村项目由xx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经费由公司自筹资金进行运作,全部工程2005年3月底竣工,共规划建设了柳溪、彭河、李营三个全民集中居住区。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貌、统一建房补助(每人2500-3000元),农户自愿和自建的原则,对项目区散居农户进行搬迁,高起点规划了柳溪小区和李营、彭河小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并投入1200多万元集中配套水、电、路、沼气池、绿化等。为解决小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新修两口深井,建无塔高压供水设施,对小区居民进行集中供水;为解决小区居民养猪问题,集中建设4600平方米的生猪养殖区,实现了人居和畜牧养殖功能的分区;为解决小区能源和生产、生活污水问题,集中修建了1000余立方米的沼气池,对人畜排泄物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产生的沼气又集中供气;同时抓好垃圾处理、路灯、体育设施、闭路电视、电话和邮箱以及卫生医疗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并对紧邻小区的xx场镇和周边自然村落的621户农房进行以“一池(沼气池)五改(改水、改房、改厕、改厨、改圈)”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和川西民居特色的风貌整治,村容镇貌焕然一新。目前已聚集农户412户1522人,占项目区总户数26.4%。得到实惠的农民骄傲地说:祖辈们日思梦想的“沟端路直树成行,条田机耕新农庄”现在真正实现了,生活水平比土地整理前至少提前了10年。

柳溪小区:规划占地面积200亩,可聚集400户入住,包括新建一个占地10.6亩的农贸市场,一个占地3.8亩的集中养殖场,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容积率0.9,绿化率30%。目前,小区已聚集252户880人。

彭河小区:规划占地25亩,已聚集115户490人。区内修建了无塔高压供水设施,对居民进行集中供水;修建了1672平方米的集中养殖区和600立方米的沼气池,可日产沼气54立方米,供54户居民生活用气;修建了200平方米的村委会活动室,配套了体育健身设施和医疗卫生网点。

李营小区:规划占地12.12亩,规划聚集45户,其中集中养殖场占地面积1.25亩,目前已聚集36户,152人。区内修建了无塔高压供水设施,对居民进行集中供水;修建了集中养殖场面积812平方米;150立方米沼气池一个。

三、存在的问题

1、依托项目是改善农民生活、生产、居住条件的重要途径,但需进一步提高农民集中度,还应加大对农户的扶持,解决产业支撑和规模经营等问题,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身份的转变。

2、无项目依托的农户集中更为困难,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户建设资金或实物补助力度。

3、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不应是乡镇政府或某个部门的工作,应发挥和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

第三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汇报

为加快我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步伐,在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中,依托xx乡土地整理项目项目,结合实际,把土地整理项目与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农村扶贫开发工程,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工程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以做到有利生产、有利生活保持生态、改变农村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合理规划了柳溪、彭河、李营三个农民集中居

住区。现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县xx乡土地整理项目是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该项目涉及xx乡复兴、广东、彭河、李营、鸳鸯等五个行政村和40个村民小组,1560户、5096人,总面积23535亩。

该项目作为xx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是全省有史以来投入强度最高、投资密度最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也是实施“金土地”工程和利用政府特许资源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土地整理的尝试项目。于2004年7月14日经xx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2004年10月2日正式动工建设。复兴村、广东村项目区由蒲江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经费由xx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国家投入:彭河村、李营村、鸳鸯村项目由xx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经费由公司自筹资金进行运作,全部工程2005年3月底竣工,共规划建设了柳溪、彭河、李营三个全民集中居住区。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貌、统一建房补助(每人2500-3000元),农户自愿和自建的原则,对项目区散居农户进行搬迁,高起点规划了柳溪小区和李营、彭河小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并投入1200多万元集中配套水、电、路、沼气池、绿化等。为解决小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新修两口深井,建无塔高压供水设施,对小区居民进行集中供水;为解决小区居民养猪问题,集中建设4600平方米的生猪养殖区,实现了人居和畜牧养殖功能的分区;为解决小区能源和生产、生活污水问题,集中修建了1000余立方米的沼气池,对人畜排泄物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产生的沼气又集中供气;同时抓好垃圾处理、路灯、体育设施、闭路电视、电话和邮箱以及卫生医疗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并对紧邻小区的xx场镇和周边自然村落的621户农房进行以“一池(沼气池)五改(改水、改房、改厕、改厨、改圈)”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和川西民居特色的风貌整治,村容镇貌焕然一新。目前已聚集农户412户1522人,占项目区总户数26.4。得到实惠的农民骄傲地说:祖辈们日思梦想的“沟端路直树成行,条田机耕新农庄”现在真正实现了,生活水平比土地整理前至少提前了10年。

柳溪小区:规划占地面积200亩,可聚集400户入住,包括新建一个占地10.6亩的农贸市场,一个占地3.8亩的集中养殖场,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容积率0.9,绿化率30。目前,小区已聚集252户880人。

彭河小区:规划占地25亩,已聚集115户490人。区内修建了无塔高压供水设施,对居民进行集中供水;修建了1672平方米的集中养殖区和600立方米的沼气池,可日产沼气54立方米,供54户居民生活用气;修建了200平方米的村委会活动室,配套了体育健身设施和医疗卫生网点。

李营小区:规划占地12.12亩,规划聚集45户,其中集中养殖场占地面积1.25亩,目前已聚集36户,152人。区内修建了无塔高压供水设施,对居民进行集中供水;修建了集中养殖场面积812平方米;150立方米沼气池一个。

三、存在的问题

1、依托项目是改善农民生活、生产、居住条件的重要途径,但需进一步提高农民集中度,还应加大对农户的扶持,解决产业支撑和规模经营等问题,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身份的转变。

2、无项目依托的农户集中更为困难,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户建设资金或实物补助力度。

3、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不应是乡镇政府或某个部门的工作,应发挥和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

第四篇:严把“五关”确保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顺利进行

严把“五关”确保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顺利进行

一是“领导关”,镇主要领导定期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增派业务骨干充实项目办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进度关”,倒排工期,突出重点,抢抓时间,在确保雨潭寺集中点在9月底全面建成的基础上,其余各点力争在10月底全面竣工。三是“质量关”,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质量监控,确保用材、施工等方面符合设计要求,同时,针对农户反映的部分在建房屋质量问题,及时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并邀请农户参与鉴定全过程,确属质量问题的将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四是“安全关”,加强工人安全教育,设立警示标志,配齐安全帽等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同时,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配备、发放防暑药物,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五是“资金关”,在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对资金使用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杜绝因拖欠材料款、人工费等原因而造成工程受阻的情况发生。

第五篇:探索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方式确保建设质量

探索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方式

确保建设质量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结合我市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探索其建设方式确保建设质量的具体要求,为确保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质量,围绕“统建分购式,统管代建式,统管自建式”三种建设方式,我们系统研究了建设过程的技术指导,监管措施等关系建设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统建分购式

统建分购式的建设方式适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各种形式的建设方式,但更适宜于多户联排和多层公寓的建设。在农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区块确立的前提下,采取集中统一组织和管理,统一规划和设计,统一施工和验收,统一分购和日后的统一运行管理等,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有利于农村人房环境的改善,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整合,有利于工程建筑质量和居住小区的建设质量,更有利于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

1、统一组织和管理。村委会应设立一套居住小区建设的管理班子,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正常技术和质量的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以会同各镇(街道)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能。推行各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建设管理的监管协调和服务工作明确专职人员,经费纳入市财政,监管职权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专职人员经过培训指导后上岗。对建 设规模较大的排屋或多层公寓的居住小区还可委托工程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委托市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指导。土地政策处理到位的话,还可引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统一开发建设。

2、统一规划和建设。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千万工程”,制订编制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新农村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筑设计应当委托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有资格的设计人员设计,即通常所说的“有证设计”,有条件的话,设计的施工图委托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建筑设计要反映农村的特色和农民居住的习惯。单体住宅和联排农房也可以套用农房设计图纸,但对不同的地质状况要请设计单位适当调整基础设计图纸,因为不同的地质其地基承载力是不同的,建设前应对地质进行统一勘察。既要达到“标准”,又要防止超标,以免浪费。勘察设计要纳入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许可的必要条件。

3、统一施工和验收。建设施工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具备相应建筑施工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农村建筑工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资格证书,并到相应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鼓励不同工种的农村建筑工匠合伙组建建筑劳务承包企业,专业从事农房建筑施工。村联建机构应与施工承包人或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对未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承包人资质、技能不能履行要求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的镇(街道)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遵守有关法规、施工操作规 程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村联建机构的代表和施工承包人应根据合约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竣工验收由联建机构组织,对建房质量情况签署书面意见,并在半个月内到所在镇(街道)办理备案手续。对组织验收有困难的所在镇(街道)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

二、统管代建式

统管代建式也适用于有一定规模的排屋和多层公寓的居住小区,其管理模式也同统建代购式,则是其分购形式不同,同时其建设的承包形式有时也会不同。主要是建筑原材料由建设方提供,价格可能会便宜点,但建材质量难以保证,承包形式实质上变成了“包轻工”,往往会引发一些矛盾,特别是当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责任不清。如果是非“包轻工”的,其建设可参照统建分购试。

三、统管自建式

统管自建式是目前农村建房的一般性形式,就当前看来也就这样了。但这种方式的关键是管理。现状是管理不够到位,造成农村“只见新房子,不见新农村”的状况,质量管理也是盲点。为保证建设的质量以下几点需要做到:

1、集中居住区必须有一个好的规划。

2、必须有统一设计的完整施工图。

3、应当由农村有证建筑工匠承担施工。

4、开工前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

5、施工过程中须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

6、设置一个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程序。

不论哪种形式的建设方式,在新农村建设这样大规模的工程中,相对应的技术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原有的管理模式又严重缺位,因此要管理好工程建设质量,难度还是不小,但最重要的是程序上面加强管理,缩小甚至消灭管理空白点,把“上面”的管理服务“沉到下面”去,移到农村的前面去。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没有捷径,他同其他的管理一样是靠“盯”出来的。

农村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改变了以往单家独户的建设,在管理上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由于长期以来农房建设技术标准规范体系缺乏,科学建房知识和抗灾意识淡薄,从根本上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要从行政上给予规范。其次要广泛宣传普及建设技术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建房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技术力量支持农村建设。鼓励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以个人的名义参与设计,鼓励注册建造师以个人的名义参与施工。鼓励注册监理工程以个人名义从事农房的监理和技术咨询。有组织有计划地鼓励有关技术团体、行业协会、学会和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为广大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服务,那样的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得到长足的发展。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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