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伤保险及职业病防治
劳动保险及职业病防治
一、目的
保障员工在劳动中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劳动保护,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区实施劳动保护的全体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1、劳动保护用品: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防御装备。
2、特种作业: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或生产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操作劳动的人员。
四、管理职责
1、工会负责制定本办法并贯彻实施,各施工队负责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2、工程部负责在方案中选用有利于职业病和保护劳动健康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材料和工艺。
3、工区负责现场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管理要求
1、劳动保护用品控制
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按防护部位分为安全帽类、呼吸护a、具、护目用具、听力护具、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坠落用具和护肤用品等。b、劳动保护用品,由工区物资设备部统一采购,任何个人不得任意购买。
c、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经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由地方政府或国家劳动保护检测中心的产品《检验合格证》。d、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在使用说明中,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成份及用法、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标准和编号等说明,限期使用产品注明有效日期.e、包装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有明显的指定标识.f、严禁购买假冒产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严禁购买国家实行生产许可制度而取得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产品,严禁购买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和过期产品。g、劳动保护用品由工区统一管理,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进行发放。h、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
i、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或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2、职业病防治
工程部积极推广和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a、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b、对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由于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而受到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调离原工作岗位。c、对急性职业中毒应及时做好救治工作。d、工会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有权进行纠正。
3、特殊作业劳动保护
a特殊作业范围包括:高低压电工作业;超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信号指挥机动车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等八大类。
b、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作业和持有过期证件操作。
4、实施
a、各工区和施工队必须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使用和保管制度。
B、做好职业危害和职业病的早期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及早治疗。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考虑其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劳动强度等,确保操作安全。
煤矿工伤管理办法
一、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
(一)生产类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
1、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论伤情轻重,不论用工性质,事故责任部门的带班干部、当班班组长、现场人员或安全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矿值班领导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伤时间、地点、伤者姓名、用工性质、事故概况、受伤部位及伤情、汇报人姓名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
2、矿调度室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3、安全科接到矿调度室工伤事故汇报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现场并作详细记录。事故责任单位必须保持事故现场的真实性,反映真实情况,不得伪造、破坏事故现场。
5、全矿职工的工伤申报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收集整理工伤申报材料,并于工伤发生后7 日内将工伤申报材料上报集团公司劳资科。
(二)非生产类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非生产类工伤,由发生工伤的部门于事故发生后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及时向有关领导、安全科、劳资科汇报。
二、工伤治疗
1、工伤人员原则上我矿职工医院治疗,如需到我矿以外的工伤定点医院治疗的,必须经我矿职工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工伤人员需要在我矿职工医院治疗的,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在当班写出工伤事故简单经过报告,单位值班干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矿调度室当班值班主任或调度员签字,安全科开具《工伤就医证明》,必须经劳资科工伤医保组登记盖章后,凭《工伤就医证明》到我矿职工医院挂帐就医(如伤情严重,急需救治者应首先安排伤员就医,然后再补办《工伤就医证明》)。
3、工伤人员在我矿职工医院以外工伤定点医院就医的,在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前需要借款治疗时,由单位填写借款单,安全科、劳资科签字、盖章,报矿长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
4、能在门诊治疗的伤情一定要在门诊治疗,不得住院治疗。否则,住院补助费、护理费和医疗保险中心工伤科不予理赔的医疗费,均由工伤者承担。
三、工伤护理
1、工伤人员初次入院治疗期间,伤情较重的,经劳资科同意后,原则上由工伤单位根据伤情安排适当人员护理,不得委托工伤家属或亲友护理,待工伤人员伤情相对稳定后,工伤单位必须减少或撤回护理人员。初次入院治疗的重工伤人员在生命危险期内可安排一名家属对其护理,伤情稳定后及时撤回。对工伤所致植物人,可安排一名家属长期护理,直至康复。对初次入院的重工伤人员在生命危险期内和植物人康复前家属护理按徐州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标准按月发给护理费。
2、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经伤残等级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四、停工留薪期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确定:破皮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 个月,轻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重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停工留薪期规定的月数。
2、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进行内固定取出术的,届时另行增加1-3个月停工留薪期。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原则上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工伤职工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井下采掘岗位职工发生工伤,其停工留薪期间应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我矿上年度地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井下辅助岗位职工发生工伤,其停工留薪期间应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我矿上年度地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地面职工发生工伤,其停工留薪期间应发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我矿上年度地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六、工伤人员的批假手续
1、工伤人员住院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由工伤定点医院出具住院证明,由工伤本人填写或单位安排人员填写工伤假条,凭住院证明审批工伤假(每次批假天数不得超过1个月),首先由单位党政主管同意,安全科签字确认,由劳资科工伤医保组审批,交考勤组审核备案。
2、劳资科建立工伤人员休假台帐,未经劳资科审批的工伤假一律无效,按旷工处理。
七、工伤费用理赔
1、“工伤认定书”下达及办理“工伤医疗介绍信”前,工伤医疗费由矿垫付,所发生的费用由劳资科到乡宁县医保中心进行理赔。“工伤认定书”下达及办理“工伤医疗介绍信”后,矿不再垫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先由工伤定点医院垫付,然后由工伤定点医院到市医保中心进行理赔。
2、发生工伤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完“工伤医疗介绍信”,应安排有关人员,根据“工伤医疗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有效期七天)及时办理出、入院结账手续。出院的原始发票、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资料送交矿劳资科工伤医保组。
3、劳动工资科负责工伤医疗费用理赔工作,要根据工伤医疗费用发生额及时到市保中心进行理赔,工伤医疗费用理赔率要达到矿规定的80%以上。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批工伤假。
第二篇: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
1、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05种。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放射性皮肤疾病 放射性肿瘤 放射性骨损伤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放射性性腺疾病
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中暑 减压病 航空病 手臂振动病
4、职业性皮肤病
接触性皮炎 光敏性皮炎 电光性皮炎 黑变病溃疡 化学性皮肤灼伤
5、职业性眼病
化学性眼部灼伤 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白内障
6、职业病有哪四个特点
⑪、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⑫、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⑬、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⑭、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7、为什么会得职业病
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在劳动过程中有三个方面原因容易得职业病,一是用人单位设立或提供的(劳动)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产生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设置(使用)的作业方式不合理,不健康;三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或行为,不懂得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保护。
8、怎样知道自己有无得职业病
由于目前大部分的职业病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预防职业病或要早期知道自己有无受职业危害损伤和得职业病,最有效的办法是进行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工人在从事有害作业前进行体检,通过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同时为今后定期体检提供参考比较的基础资料。
就业后定期体检---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体检,早期发现可疑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病。
9、常见作业的职业危害
制冷岗位
接触高浓度氨,主要表现为流泪 咽痛 声音嘶哑等;眼结膜 鼻粘膜 水肿;严重的剧烈咳嗽甚至昏迷.高浓度氨可致眼和皮肤灼伤.长期超量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还存在设备噪音危害。
10、油漆作业的职业危害
油漆作业的主要职业危害是吸入有机溶剂蒸气。各种漆都是由成膜物质(各种树脂)、溶剂、颜料、干燥剂、添加剂组成。普通油漆通常用汽油作溶剂,环氧铁红底漆含少量二甲苯,浸漆主要含甲苯,也有少量苯。喷漆(硝基漆)及其稀释剂(香蕉水)中含多量苯或甲苯、二甲苯,在无防护情况下喷漆,作业场所空气中苯浓度相当高,对喷漆工人的造血器官危害极大。
11、噪声岗位职业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不良作用是多方面的。50分贝以上开始影响睡眠,70分贝以上妨碍交谈,使人心烦意乱。长时间接触噪声可引起头昏、头晕、头痛、耳鸣、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脑电图异常(慢波增多),心率加快,血压不稳(多数增高),心电图有心率不齐和缺血型改变,同时可见食欲下降,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功能改变、月经不调等。噪声对人体最为明显的影响是损害听觉器官,长时间在90分贝以上噪声作用下,听觉器官的敏感性下降,进而听力减弱,严重者发生职业性耳聋。
12、怎样预防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①进行工艺改革,以无声或少声工具代替噪声工具。如液压机代替锻压机、焊接代替柳接、无梭织布代替有梭织布等。
②在不影响操作前提下,用隔音、减震、消声、吸音等措施减弱噪声强度。同时合理规划厂区和厂房建筑,使噪声源远离其它作业区,或造隔音墙,建筑物内墙选用吸音材料等。
③个人防护,工人戴耳塞或耳罩,往往可取得较好的防声效果。
13、焊接作业的职业危害
电弧焊接时,焊条的焊芯、药皮和金属母材在电弧高温下熔化、蒸发、氧化、凝集,产生大量金属氧化物及其他物质的烟尘,长期吸入可引起焊工尘肺,吸入烟尘中的金属氧化物还可引起金属烟尘热。氧化锰是电焊烟尘中的重要毒物,长期高浓度吸入可引起慢性锰中毒。焊接时弧区周围还会形成多种有害气体,可产生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是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的主要危害因素之一,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最高。
焊接电弧是一种很强的光源,能产生中、短波紫外线,可引起电光性眼病。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需借助高频振荡器激发引弧,在引弧的瞬间(2-3秒)有高频电磁场存在。等离子喷焊可产生90-123分贝的强噪声。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使用钨棒电极,能放出α、β、γ三种射线。
14、中暑
主要是高温作业环境引起,包括: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
15、热射病
热射病:大部分会骤起昏迷、高热、无汗、灼热或先有大汗继而“无汗”皮肤干热发红,处理不及死亡率在17—80%之间。
16、热痉挛
热痉挛:明显特征是肌肉痉挛伴收缩病,以四肢、咀嚼及腹肌等经常活动肌肉多见患者神智清醒,体温多正常。
17、热衰竭
热衰竭:起病迅速,表现为头昏、心跳、恶心,并有便意,多汗、面色苍白,继而昏厥、血压下降、体温不高,一般以老年人和心血管疾病患者多见。
18、预防生产性毒物的危害
什么是生产性毒物? 毒物是指较小量进入人体可引起人体健康损害(中毒)的化学物质。各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毒物统称为生产性毒物。
职业中毒的概念: 由毒物引起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发生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急性中毒的高危人群:
肝脏有病时影响毒物在体内解毒,肾脏有病时影响毒物从体内排出,有肝肾疾病的人容易发生中毒。有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人接触到刺激性气体,不但容易发生中毒,而且病情较重。未成年人由于发育不成熟,也容易中毒。妇女在月经期、怀孕期对某些毒物敏感。有些患遗传性缺陷病的人,对某些毒物特别敏感。如患有葡萄糖一6一磷酸一脱氢酶(G-6-PD)缺乏症者,接触溶血性毒物特别敏感。
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
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
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
怎样进行自救互救:
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侵害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找医生检查。
防治综合措施的内容:
① 加强领导,专人管理,落实尘、毒治理措施;
② 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在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时,必须把防毒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③ 改革工艺,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④ 开展技术革新,改进生产方法;
⑤ 通风排毒,即在密闭的基础上,进行局部抽风,然后把有毒气体经净化处 理后排出室外;
⑥ 好个人防护,合理使用工作服、手套、长靴、眼镜、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
⑦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杜绝跑、冒、滴、漏; ⑧ 合理供给保健食品,增强身体抵抗力; ⑨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普及职业中毒防治知识,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防毒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⑩ 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做好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生产性粉尘的概念:
能够较长时间以浮游状态存在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
粉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在工农业劳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称为尘肺。
粉尘作业工人的卫生保健措施: ① 业前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从事粉尘作业禁忌症,如活动性肺结核、慢性肺部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以及心血管疾病等。②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尘肺病人,及时采取防治措施。③定期对粉尘作业环境进行监测。了解作业场所劳动条件,及时落实或改进防尘措施,改善劳动条件。④加强粉尘作业工人的个人防护,常用的个人防护用具有防尘口罩、防护面具、防护头盔和防护服等。粉尘作业工人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换工作服、班后洗澡、保持皮肤清洁。还应加强营养,劳逸结合,生活有规律。
什么叫高温作业?
在工业生产中,由于高温车间内存在着多种热源,或由于夏季露天作业受太阳热辐射的影响,常可产生高温或高温高湿或高温伴强热辐射等特殊气象条件。在这种环境下进行生产劳动,通称为高温作业。我国制定的高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度的作业,列为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按气象条件可分为三大类
① 温强热辐射作业:其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这类作业场所都有强烈的辐射热源,室内外气温差可达10℃以上,以对流热和辐射热作用于人体。
② 高温高湿作业:这类作业环境的气象特点是气温、气湿高,而热辐射较弱。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
③ 夏季露天作业:建筑、搬运等露天作业,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接受被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放出的辐射热。人为什么会中暑?
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机体从高湿环境接受对流与辐射热量,加上劳动和高温环境增加的代谢产热量,远远超过机体的散热量。若这个恶性过程不断发展,人体通过一系列的体温调节还是不能维持机体的热平衡时,就造成机体过度蓄热。同时,由于大量出汗导致脱水、失盐,从而发生中暑。
中暑病人的处理: 发现中暑病人后,首先应使患者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地方休息,解开衣服,给予含盐的清凉饮料。必要时,可进行刮莎疗法或针刺合谷、曲池、委中、百会、人中等穴。如有头昏、恶心、呕吐或腹泻,可服用中药霍香正气九;如呼吸、循环衰竭时,给予葡萄糖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并可注射呼吸和循环中枢兴奋剂。
怎样预防中暑? ① 理布置热源,把热源放在车间外面或远离工人操作的地点,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应布置在天窗下面;采用穿堂风通风的厂房,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② 隔热,是减少热辐射的一种简便有效方法。
③ 加强通风换气,加速空气对流,降低环境温度,以利于机体热量的散发。④ 加强个人防护,合理组织生产,如穿白色、透气性好、导热系数小的帆布工作服;同时调整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开中午酷热,延长午休时间。加强个人保健,供给足够的含盐清凉饮料。为什么在清凉饮料中要加盐? 高温环境下劳动,人体为了散热,常常大量出汗。出汗使人体丧失了大量水份和盐份,主要是钠盐和部分钾盐,一般汗液中含氯化钠0.1-0.35%。普通高温作业工人劳动8小时出汗4-8升,损失盐份约15-20克。所以,对高温作业工人既要及时补充水份,也要及时补充盐份,才能维持机体正常功能,这也就是在清凉饮料中加盐的原因。通常可按含食盐量0.1-0.2%来配制清凉饮料,供工人饮用。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防护,二是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工人健康的主要防护手段。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服、防护眼睛和面罩、呼吸防护器、防噪声用具和皮肤防护用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关键在要懂得其防护特点和性能,训练使用者正确使用、维护、管理。
防护帽
用于防止意外重物堕落或飞击损伤头部和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多用聚乙烯等制成。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视工种组合使用,如电焊工安全防护帽等。防污染的防护帽以棉布或合成纤维制成的带舌帽。
防护服
主要有防热(非调节和空气调节两种)
防止化学污染服,防止化学污染物质损伤皮肤或经皮进入体内作用。
防护眼睛和面罩
主要防护眼睛和面部受电磁波(紫外线、红外线、微波等)辐射。粉尘、烟尘、金属和沙石及化学溶液溅射等损伤。
防护面罩的作用(1)、防护固体粉末和化学溶液溅射入眼和损伤面部的面罩(2)、防热面罩(3)、电焊工用面罩 呼吸防护器:
根据结构和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净化式)和隔离式(供气式)两大类。(1)、过滤式(净化)呼吸防护器 机械过滤式-----防粉尘、烟、雾,常见的防尘口罩
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组成有滤合与空气接触过滤(2)、隔离式(供气)式呼吸防护器
1自带式-----防毒面具(罩)自带空气瓶供呼吸不与现场空气接触。
2外界输入式-----防毒面具(罩)通过蛇管由场外供氧。防噪用具
选用应考虑作业环境中噪声强度与性质,如稳定、低频噪声耳塞即可。皮肤防护用品
主要是指防护手、臂皮肤污染的手套和膏膜,与污染源洗除剂 ①手套-----各种材料均有,要看接触物来选用。
②防护膏膜-----如用手套操作的工种,常用膏膜防护对手的污染。
③污染洗除剂-----如有时用了手套或膏膜仍有污染,则使用专用的洗除剂,洗除污染物或油剂。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特别是呼吸器。
2、使用人员要接受了解使用防护的目的、意义、性能方面的教育。
3、对结构复杂的防护用品要反复训练,务求正确迅速正确地戴上、卸下使用。
4、应急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接近点摆放,及时可用。
5、要熟悉各种用品的性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6、有组织、有制度、正确、合理地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① 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② 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③ 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④ 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⑤ 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⑥ 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⑦ 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⑧ 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等。
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篇: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许可是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许可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应该参加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四篇: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计划,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分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分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工作计划《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公道,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治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分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分审核同意。
6、对从事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等的特殊治理。
特殊治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职员的特殊治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操纵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治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职员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职员许可是指从事特殊职业的职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治理职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把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许可后方可上岗;治理职员也应该参加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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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模版]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1: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
1.1管理机构
组长:王保义
副组长:郭保华
成员:陈有进、张后胜、张久成、杨旭、罗荣杰、单德源、庄恒斌、何学洪、邓小方、龚光智、田华林、王伟、羊凯、于文俊、王永刚、季卫国
1.2管理职责
组长:王保义
-------负责项目职业病防治的领导职责;
-------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负责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管理。
副组长:郭保华
-------协助组长做好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监督职业病防治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
改;
-------每年年初制定项目职业病防止计划,并明确列出职业病
工作中所需的费用;
-------负责建立项目职业病从事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做好调查登记、对存在工作中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成员:
------编制职业病防止措施,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发
放、并建立台帐,负责对施工现场责任区的职业病防止工作,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并兼职项目急救人员。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在易发生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和医疗急救用品。
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均应在进行上岗前、再岗期间每隔半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必须调离。
对职业病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保证检测系统正常运行。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正确使用,并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必须在4小时内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执行。
从事尘、毒、高温等作业工种的保健待遇;
(1)保健待遇每季发放一次,以工作天为计算单位,一天工作不足
4小时的算半天,4小时以上算一天(连班作业或一天内工作超过8小时也算一天)
(2)有毒、有害工作(包括静电复印、电焊工、油漆工、搅拌司机
等)的人员,在每月工资中相应增加补贴。
2:职业病防治资金计划
职业病防治在本月共投入元,用于购买防护用具以及准备对职业病的治疗。
3: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
3.1防护设备
3.1.1镶有特制防护镜片的面罩;
3.1.2鼓风机;
3.1.3朔料专用手套;
3.1.4防护耳罩;
3.1.5纱布口罩,过滤式防尘口罩;
3.1.6 绝缘手套、绝缘鞋;
3.2事故应急措施
2.2.1事故发生预防措施具体见本方案中第7、8项内容;
3.2.2现场具备碘酒、纱布等急救物品;
3.2.3报警: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1)内部报警:要简述说明出事地点、事故情况、报警人姓名。
(2)外部报警:必须详细准确的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
现状及报告人姓名、单位、电话、地址。
(3)报警电话:
内部:书记办公室------
项目安全部------66019764转815
项目书记王保义-----***
安全部长郭保华-----86089798
外部:火警-----119
匪警-----110
交通-----122
急救-----120
3.2.4应急措施:
(1)发现事故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应急方案立
即进行自救,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
(2)项目设紧急联络员:张后胜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生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
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后,再采取紧急措施。
(4)事故发生后,立即切断电源,关闭可燃气体,防止事态扩大。
(5)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6)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或意外伤亡事故的材料、设备
和工具等,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7)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及时组织救治、进行
健康检查和医疗观察。
(8)密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抢救。
3.2.5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在24小时内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书》。
3.3噪声控制设施
搭设木工棚用于隔音;使用低噪音振动棒、电锯;夜间施工尽量安排无噪音工作,混凝土浇筑尽量安排在早8:00-晚10:00施工,卸材料时不得野蛮施工,尽量减少声响。
3.4防曙降温设施
办公室安装空调,项目食堂及外联队食堂每天煮绿豆汤进行防曙降温,项目设立医疗卫生站,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和相应的医疗药品。
3.5卫生设施
3.5.1食堂配备消毒柜,项目及外联队食堂水池全部贴白色瓷砖;
3.5.2放置灭鼠、蚊、蝇、蟑器具及药物;
3.5.3食堂配备冰箱储存食物;
3.6职业病防治公告栏、警示标识
在工地宣传栏上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
4:个人防护
4.1安全帽
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查部门按标准进鉴定,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三个永久性标志;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制造日期、许可证编号。
4.2防毒、尘面罩
进行防水、倒运水泥等有毒、有害、有扬尘的施工时,必须佩戴防毒、尘面罩。
4.3防护镜
进行电焊、混凝土剔凿等施工时必须佩戴防护镜。
4.4防护鞋、手套。
架子工、电工、电焊工必须穿戴防护鞋、手套。
4.5防坠落护具
在临边、洞口、操作面外、维护架外立面设置安全网,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5:采购
根据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采购的通知》执行。
6: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1)进行水泥搬运、搅拌水泥沙浆、上料的人员必须佩戴放毒面罩,以防止尘肺病。
(2)电锯、切割机操作人员要佩戴防护耳罩,防止噪声聋病。
(3)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戴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止烧伤眼、脸部,电焊作业时尽量选择上风方向,以防锰中毒。
(4)进行防水、油漆作业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作业人员必须戴
防毒面罩。
(5)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位置,不用时及时关闭,尽量减少硒鼓毒
害。
(6)夏季施工时,应注意防暑降温,温度超过40℃时,必须停止室
外露天作业。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活力中心项目经理部
200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