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镇机构改革岗位工作职责
**镇岗位工作职责
汇
编
202_年9月
目
录.镇党委工作职责........................(01)2.镇政府工作职责........................3.镇党委书记工作职责....................4.镇镇长工作职责........................5.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6.镇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7.镇副镇长工作职责......................8.镇武装部长工作职责....................9.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10.镇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11.镇团委工作职责........................12.镇妇联的工作职责......................13.镇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14.镇党委秘书工作职责....................15.镇人大秘书工作职责....................16.镇组织干事工作职责....................17.镇纪检监察干事工作职责................2
02)03)04)05)07)08)09)10)11)12)14)15)16)17)18)20)
((((((((((((((((18.镇政府秘书工作职责....................(21)19.镇专职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22)20.镇妇联主任工作职责....................(23)21.镇统计干事工作职责....................(24)22.镇机关后勤工作职责....................23.镇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24.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25.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26.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27.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工作职责............28.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29.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30.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31.镇财政所工作职责......................32.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职责..............33.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25)26)27)29)30)31)32)33)34)35)37)38)((((((((((((镇党委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八条的规定,碧口镇党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镇政府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管理辖区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制定和实施本镇发展规划,发掘优势资源,抓好招商引资,培育支柱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均收入。
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乡镇企业、经济实体的自主权,为其生产经营做好服务。
五、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的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镇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
三、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是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五、负责党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职能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委和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镇镇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突出工作重点。
二、主持政府工作会议,向人代会提交工作报告,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做好年终总结。
三、制定行政管理决策,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持召开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抓好农业生产及信访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镇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五、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六、完成县委、政府、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负责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
三、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组织代表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
四、联系并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单位的工作。
五、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检查主席团交由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
七、受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
八、指导和协肋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
九、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
十、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和镇人大主席团的有关事项。
镇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一下,协助书记抓好党委的日常工作,侧重抓好党建、宣传、共青团等工作。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形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四、抓好党的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及时组织讨论决定党员的奖惩。
五、熟悉党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业务,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各种规章制度。
六、认真执行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并同行政一道做好基层干部的考察了解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提出调配、任免和奖惩干部的建议。
七、支持共青团、妇联组织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组织作用。
八、其他分管及临时性工作。
镇副镇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依法办事。
二、执行上级政府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和指示,接受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监督。
三、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各司其责,互通情况,坚决执行。
三、根据镇党委、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指导和督促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农技、农经等业务部门的工作。
四、按照上级要求检查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搞好包村工作。
六、做好其他分管及临时性工作。
镇武装部长工作职责
一、抓好民兵整组、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核对工作。
二、搞好后备兵役登记,落实预征对象,按照征兵命令完成年度征集任务。
三、拟制辖区内战时兵员动员计划和平时抢险救灾应急计划,落实战备方案。
四、配合民政部门搞好现役军人的优抚和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五、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民兵的骨干带着作用。
六、平时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七、战时组织并带领民兵支前,巩固后方,配合部队完成作战任务。
八、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
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章、党纪和其它规章制度,以及思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和上级纪委部门,执行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决定。
二、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按照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负责处理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对本系统的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调查,并对所调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村的村务公开,抓好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反腐败的工作。协调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完成其它分管工作。
镇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要求,草拟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负责所有文件的收发、立卷、归档,做好会议记录,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三、接待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核查、送审、督办等工作,按照领导要求做好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做到件件有着落。
四、做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事实核查,按规定程序办理立、结案手续和案卷装订、归档。
五、做好其他分管及临时性工作。
镇团委工作职责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教育团员青年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开发农村青年人才资源,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三、深入开展乡村青年文化活动,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农村生态文明。引导团员青年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保护生态环境。
四、加强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发挥各类青年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农村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五、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与流出地、流入地团组织的工作衔接。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农村基层团建纳入农村基层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 15
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做好新经济组织和青年经纪人协会、青年产业协会等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整顿松散瘫痪的农村团支部。发展团内民主,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基层团组织的直选试点工作。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担任村团支部书记,并积极推动他们进入村“两委”班子。
镇妇联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决议;
二、指导所辖农村妇代会开展妇女工作;
三、加强与镇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镇妇女工作的社会化;
四、加强镇妇联自身建设,提高镇妇联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镇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二、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负责文秘、档案、统计、信息、信访、保卫、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等。
四、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五、协助做好乡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六、做好镇机关、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镇政府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八、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九、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党委秘书工作职责
一、负责镇党委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送审、印制工作。
二、做好上级来文及镇党委各类文件的登记、分发、催办、清退和立卷归档等文书工作。
三、负责做好镇党委有关会议的筹备及党委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系等服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四、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为镇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五、负责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六、负责党委印章的管理使用和登记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及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镇人大秘书工作职责
一、在镇人大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向人大主席报告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承办人代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和人大主席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准备工作。
三、负责人代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和调查、视察、检查、评议、约见等活动的有关文字材料、宣传报道、文字档案处理等工作。
四、协助人大主席接待和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交办、督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帮助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要条件,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行职务的经验。
六、加强同上级人大和兄弟镇人大的联系,及时提供、传递信息,反映、交流人人工作情况。
七、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领导下,协助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办理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和人大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镇组织干事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各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各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二、根据新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镇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
三、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科学技术、管理、业务等知识,按时主持组织好上党课。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协助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各支部上报的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委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五、围绕中心工作,对党委的宣传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协调和组织,努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根据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和党员的结构现状,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和建议,检查、督促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
七、做好党员管理及党内的档案管理工作,抓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选活动,接转组织关系,做好本镇党员党费的收缴和党员的统计报表工作。
八、完成其他分管及临时性工作。
镇纪检监察干事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党的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管理规章和指示,决定,组织制订纪律检查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提出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负责按计划组织实施党风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组织检查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三、负责检查在干部的违纪违规情况。
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法律、法规、纪律教育。
五、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镇政府秘书工作职责
一、执行本机关作息工作制度,处理好各种来信来函及日常事务。
二、负责上级部门的来文收发工作,做好及时收发、登记、传阅、送阅。
三、做好各类文件的草拟、上报、下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保管等文档管理工作。
四、管理好政府印章,明确印章管理程序,完善使用登记制度,禁止无登记、无审批用印现象的发生。
五、根据镇政府领导要求,安排好各种会议场所,做到有序、不漏、不冲突,会议通知及时准确。
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遵守各种保密制度。
七、负责处理好各种信件、报纸、杂志期刊的订阅、分发工作。
八、完成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专职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团结并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提出的任务。
二、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章以及团工作的政策、条例和法规,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制订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主持团支部日常工作,配合党政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团员青年的利益,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六、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搞好共青团建设,开展共青团活动。
七、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章,积极向上,自觉地靠近党组织。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妇联主任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二、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四、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五、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镇统计干事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和预测,并提出分析报告供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决策服务。
二、负责镇、村统计人员的培训,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固定资产、个体经济、第三产业、人口、农业经济等社会情况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四、指导本镇基层组织以及相关行业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周期性普查工作。
五、组织配合实施相关专业及上级安排的抽样调查工作。
六、负责镇、村统计人员的培训,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七、完成镇领导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机关后勤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机关后勤各项保障服务工作和检查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的管理工作。科学分配使用,及时检查维修,合理收费。
二、水、电管理工作。确保各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正常供给,节约各项开支,及时收缴水费、电费。
三、搞好办公用品的定额供应。协助有关办公室、服务中心、站、所搞好机关内部自身建设。
四、办好机关食堂,保障干部的饮食生活。积极搞好集体福利。
五、分析、研究后勤服务管理方面的工作状况,适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管理车辆,确保安全,节约各项开支,保障领导及机关的公务用车。
七、完成镇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镇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干事):主持本办的全面工作。负责起草本乡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本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经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及防火、防疫、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职能。负责交通、安全生产、企业发展和引进、来料加工等工作。负责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各村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负责特色产业开发和管理。
包村干部: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要求,协助本村制定发展规划;负责督查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和本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办的全面工作。负责起草本镇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抓好社会事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民政优扶、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等管理工作。
民政助理(兼任武装专干、残联专干):负责社会救助、扶贫、劳动保障、优抚和安置、残联、移民、救济救灾、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敬老院工作;负责辖区内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殡葬管理工作。协助抓好人民武装工作;负责各村民兵资料的搜集、整理、充实,负责抓好应急小分队建设、征兵、消防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协助残联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
文化专干:制定全镇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负责抓好全镇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协助上级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开展文化活动。负责上级文化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专干:负责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 30 的宣传教育,定期出宣传墙报,组织宣传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保护镇内环卫、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确保功能齐全,能正常使用,发现破损及时告知相关维护责任主体处理;负责植树、绿化美化环境、古树名木的保护建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有关责任主体处理;认真处理居民群众反映的卫生问题和建议,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主持本镇计生办工作,对计生办工作负总责。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负责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分析,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工作计划。搞好计生办内部管理,明确工作岗位和责任,实行工作提示单制度,检查督促计生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掌握各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具体指导各村计划生育业务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对本镇收集、整理、汇总的各种计划生育信息和报表审核把关,并负责上报。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口和计生专干:负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村级计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负责执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做好计生统计和业务台帐;负责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治办主任:抓好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治办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室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负责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综治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综治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负责综治办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治信访干事:负责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参与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生态环境、水资源的管理负责制定本乡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多种经营;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农业生产的组织与协调、耕地管理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负责乡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关数据情况的统计汇总。
农业技术推广员: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农业生产的组织与协调、耕地管理及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
农机管理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乡农业机械农田作业,抗灾救灾。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进行农业机械示范推广。指导和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县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业技术推广员: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负责起草本乡林业发展规划;营林技术推广、应用。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营林计划和生产措施,负责苗木调度,抓好种苗供应工作搞好更新造林规划、施工指导和幼林抚育作业设计、施工指导和作业质量验收工作和基地验收工作。及时查处林业案件,依法加强对林地占用、征用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开展病虫害调查和防治,搞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水务技术员: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本镇水利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负责水利项目建设的技术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大坝水库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劳务培训和输出,协助劳动执法检查;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负责文化宣传、教育,协助文化、有线电视的市场管理与执法检查;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卫生管理员:督促各村做好本乡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卫生设施,方便日常保洁。合理配备保洁员,搞好区域保洁,保持村容村貌整洁。以清洁美化家园为出发点,继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环境质量。负责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建设及相关政策的落实、环保信息报道上报等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企业宣传和政策法规服务工作及企业发展、信息收集和上报;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宣传有关农村消费安全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负责抓好各村放心示范店的选择、考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企业产品质量情况档案,协助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文化广播员:负责文化宣传、教育,协助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检查;负责本土文化的收集和挖掘;负责本镇有线电视、广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中心主任:掌握镇区就业岗位信息,管理社区就业劳动组织。负责镇区内各类经济组织用工管理和劳动关系的协调。负责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工作。指导镇区就业机构开展工作,发现与推广经验,调查与解决社区就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处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安置、职业培训,努力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民政事务工作员: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低保生活保障制度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乡镇民政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承担本乡镇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五保户、优抚对象生活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及低保折发放工作。组织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初审、复查和上报工作。经常对困难家庭进行走访、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和脱贫互助活动。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务工作和劳动保障员: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劳务培训和输出,协助劳动执法检查等工作。负责本镇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做好各村年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投保汇总上报工作,及时做好医保对象和养老保险对象的费用报销、发放工作。
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中心主任:负责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负责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负责“三品一标”的宣传和发展;负责农业报表、农村居民收入情况调查;负责工作任务的布置、分解、汇总和上报;负责项目申报及信息报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组织开展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
镇财政所工作职责
所长:主持财政所全面工作,带领全所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财政制度,大力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坚持思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政策业务水平,团结全体同志,同心、同德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制定镇经济发展计划,制定镇财政升级进档、脱贫致富规划,为我镇开辟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出谋划策。组织、编制镇财政收支预算,掌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镇政府和市财政局汇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负责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做年度预决款报告。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工作,坚持原则。负责制定所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督促所有人员实践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农财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农业投入。负责上级和本级财政支农政策到位,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检查督促工作。提高周转金的利用效果。编报审查归农口管理的财务决算报表,了解和掌握农口方面的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经员:负责农民负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商贸流通、市场建设保护具体工作;承办农、林、牧、水、多经企业等农村经济的综合管理和农业承包合同及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管理事务;调查农村产业结构,参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38
协助做好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负责各种相关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职责
站长(由计生办主任兼任):搞好计生站内部管理,明确工作岗位和责任,实行工作提示单制度,检查督促计生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掌握各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具体指导各村计划生育业务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对本镇收集、整理、汇总的各种计划生育信息和报表审核把关,并负责上报。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保证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主动向计生对象做好说服、动员等工作。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每季度的查环查孕的组织工作,动员应落实节育措施或计划外环孕对象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做好育龄对象术前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督促、协助村民及时办理独生子女优持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协助镇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上交,并确保卡、册、表的清洁整。
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
站长:主持站内全面工作,管理好站内人员,落实好各个工作岗位的考核。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与报告;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及项目,重点抓好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工作,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做好试验、示范,生产统计等工作;抓好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镇乡党委、政府搞好辖区内的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为当地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畜禽检疫员:负责畜牧普查、强制免疫,疫情检测,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在免疫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免疫,并按规定及时规范填写免疫档案。严格疫苗保管,杜绝浪费,空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做好过敏牲畜的填表取证和地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畜禽血清和病料的采集,分离,储藏,运输等工作。帮助养殖户做好日常性消毒工作。对于所辖区的养殖户实行全年防疫检管,及时补免,保证群体免疫密度达标。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对检疫结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检疫费,并按规定出具收费收据。
站工作人员:宣传贯彻畜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计划、规划,建立畜牧档案,进行生产统计。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承担国家 41
指令性的畜禽疫病防治、检疫、监督任务;开展日常动物疫情监测上报工作。开展畜禽品种繁育改良工作,开展畜禽养殖技术培训、咨询,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和饲草饲料等。指导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做好规模养殖场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培训、指导村级兽医人员开展工作。完成好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篇: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文章标题: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黄花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下面,我现就黄花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情况作以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县委的要求,乡上始终以实现乡镇职能转换、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政能力为核心,按照政治性、稳定性、连续性、探索性和顾全大局、遵守纪律、照章办事、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目前,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主要做法、途径和取得的成效
乡镇机构改革前,黄花乡辖8村52个村民小组,原设乡镇行政、事业编制39名,实有工作人员45名,村干部24人,社干部52人。改革后,全乡8村46个村民小组,村干部23人,社干部46人,新核定编制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38名,实有工作人员45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㈠整合撤并,合理调整村社。按照弱向强合、小向大合的总体要求,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村社数量、产业布局、自然地理环境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发展壮大草畜、林果产业经济带,依靠强社拉动弱社发展的总体思路,确定了整建制撤销马寨子、凉水泉、油府庄、黄花塬等村部分村民小组。全乡村民小组数由原来的52个减少到46个,减少了12。新的村民小组,更加符合黄花经济社会及区域发展的现状,协调性、区域性、整体性发展活力增强。
㈡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创新组织的设置方式。乡上按照市、县改革总体要求,经过积极探索,对乡内设机构重新进行了设置。乡上的行政机构统一设置为“三办一部”,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人民武装部,“三办”主任分别由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兼任,人民武装部保持原有机构和职能不变。撤销乡镇财政所、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机站、农经站等13个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为“四个中心一个站”,即: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劳务输转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工作站(含计划生育服务所)。同时,为了促进农村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有机结合,完善典型创办机制,深化“双培双带”工程建设,我乡研究制定了《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及设置方式,建立党群共富经济组织的意见》,在产业发展较快、具有一定典型示范作用的村,建立了“支部 协会”等党群共富经济组织6个,吸收会员139人,其中党员42人,占农村党员的12。先后培育出了杨家沟、油府庄草畜、林果协会、凉水泉林果产业协会和水么劳务输转协会等一批“协会增收入、群众得实惠”的典型。此外,还组织开展了“富裕党员群众帮贫困党员致富、党员帮致富能人富人进步结对子”活动,共结成帮带对子15个,通过帮扶,全乡共有21名党员脱了贫,发展能人富人党员6人。
㈢创新载体,多渠道分流工作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审批的《崇信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分流。一是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_]112号文件规定,对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干部进行了清理;二是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国家公务员,进行了清理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黄花乡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民营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任职的实施意见》,鼓励乡干部到村级任职或到民营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当负责人。并按照“五个好”的量化考核标准,即,走出一条好的致富路子;带头发展一个好的产业;组建好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建办一户好的企业;办几件好的公益事业。选派了8名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身体状况良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民营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任职,进一步拓宽分流渠道。
㈣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乡上坚持把各项改革紧密结合、配套推进。一是理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行了“乡财县管”,乡上将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统一帐户体系管理,让乡干部挪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抓产业、促发展。二是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对现有教育布局进行了认真调研调整。三是对乡村债务进行了认真清理,摸清了底子,并积极研究探索解决的政策和办法。通过推行农村综合改革,即丰富了乡镇机构改革的内涵,更为下一步完善农村管理体制、理顺乡镇职能,实现农村管理体制在新的形势下高效运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㈤合理定位,切实转变乡镇职能。乡上通过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将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在建立公共服务型和法制型政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兴办各类企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提供生产服务;引导帮助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收入;组织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搞好农村社会管理,排查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从而把乡镇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把乡镇干部的精力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使政府建设开始由管理型向服务型和法制型转变。
我乡通过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初步达到了改革的目标和效果。概括起来,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成效:
1、重新定位乡镇职能,初步实现了工作方式的转变。通过改革,对政府职能进行了新的思考和定位,初步解决了过去存在的重管理、轻服务,重下达任务、轻农村实际需要,习惯于行政命令、不善于发挥市场作用等弊端。乡镇政府的职能由过去的行政型、命令强迫型、管理型的方式转变到服务型、法制型的职能上。
⑴明确“三个定位”。首先明确了乡政府的职能和职责定位。乡政府的职能和职责就是要由过去的催种催收,大包大揽转加到加强引导、提供公共服务发展社会事业上来,把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发展环境等政府该管的事管好,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社会和市场去经营。其次,明确了村级组织的职能和职责定位。村级组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组织农民发展优势产业,组织农村中的富人、能人成为中介组织成员,通过他们引导群众走向市场,同时,兴办乡村企业,搞好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第三,明确了领导的职能和职责定位。调整领导方式和方法,以服务为前提,努力学习一技之长,提高领导素质,加强政策引导,搞好政策服务,抓好组织协调。
⑵盘活“三个资源”。一是盘活了干部资源。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黄花乡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范了新设机构的运行机制,按人员编制方案对所有人员进行定编、定岗,定责,做到了“四有”即有地点、有岗位、有职责、有人员。按职能需要及干部所学的专业和乡镇积累的工作技能,在干部中开展了自报专长、竞争上岗,初步确定了人员。同时,采用量化管理的办法推进干部管理机制改革,促进干部由被动应付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二是盘活了劳动力资源。重点抓了劳务摸底建档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及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成立了领导机构,健全了劳务输出组织服务网络,利用农闲有利时机,聘请县农牧局、果业局、科技局、劳务办等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举办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10期1654人(次),实现了劳务输出由苦力型向技术型转变、由自发无序输转向有市场的输转转变。积极联系可靠的劳务市场信息,实行跟踪服务,努力维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止目前,全乡集中向我县境内的新安、大柳开工建设和周寨、新周等企业及兰州、银川、新疆、西安等大城市,累计输出劳力1537人,其中:就地输转816人,向外输出721人,实现劳务收入614.8万元以上,人均达到4000元。三是盘活了自然资源。重新整合乡域内的自然资源,启动乡域内的能人创业。杨家沟村积极为群众创业致富搭建平台,将本村的荒山沟协调划拨给致富能人袁春牛、李林保发展畜牧业,实现了自然资源向经营资本的转变。
⑶着力“三个重点”。一是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依托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组建了“草畜、林果、劳务输转”三大产业经营性社会协会组织,积极推行农户合作型、技术服务承包型的发展模式,不断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实效。二是在示范典型带动方面。以典型培育为载体,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在巩固发展上培育典型,不断提高内涵,培育了高庄子村草畜产业专业村及新农村建设典型。目前,高庄子依托草畜产业专业村建设项目,投资248万元,修建养畜暖棚35座,投放基础母牛35头,栽植仁用杏200亩,种草100亩培育5头以上的养殖大户30户,牛饲养量达到456头,实现畜牧业收入32.1万元。按照新农村实施规划,高庄子村整修各类用地78.2亩,在新村内建成“一纵三横”主干道路1500米,拓宽村社道路3条6.8公里,硬化开通排洪渠550米,栽植侧柏802株,薯块松230株,建成塘坝1处5000立方米,村小学、新村部、卫生所完成主体工程,休闲广场已投入使用。开工修建以拱家洼、剪子沟两社为主体的“小康住宅 庭院经济 增收产业 生态节能”四位一体模式的产业型家园45户,现有35户完成了主体工程,配套完成了“三通”。三是抓好龙头企业建设。黄花乡群众观念落后,思想保守,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先后4次组织群众参观学习,鼓励突出产业优势打造,建办养殖园。按照“基地 协会 农户”的模式,疏通产销渠道,今年,在扩大荣盛养殖园养殖规模的基础上,通过下派乡干部任副会长,指导养殖能手闫李龙等,投资35万元,建办黄花塬养殖园,新建猪棚3座55间,购置饲料粉碎、搅拌设施3台(件),配备畜疫设备,购回仔猪130口,猪存栏已达到288口,出售育肥猪和仔猪195口,实现销售收入8.3元。全乡的生猪饲养量达到4210口,出栏量达到1684口,实现销售收入67.36万元,为养猪产业链条延伸起到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龙头产业”的科技含量,促进了农民增收的步伐。
⑷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工作重心由指挥型向服务型转变。干部由以往的开会命令,对实情掌握不够充分,而造成干群之间有距离的工作模式,变成赴工作“第一线”,摸实情,理思路,出实招,自己率先一步干起来,做给群众看,带动了广大农民群众走产业化发展的路子。二是干部工作作风由被动应付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干部在工作中由过去的“一刀切”安排,蒙混过日子,缺乏工作积极主动性向直接参与工作,有具体服务目标转变,减少了人浮于事,难以管理的弊端,工作作风从“务虚”到“务实”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优化,乡村干部变亲民、为民、利民。四是服务方式和执政方式上由原来的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由执政为民向为民执政转变,由“行政命令”向“管理服务”转变。
2、规范机构设置,新的职能作用发挥显现。设置的“三办一部”、“四个中心一个站”。“三办一部”主要负责党务政务、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武装等工作。“四个中心一个站”主要承担农业产业化发展、乡级财务、劳务输转、法律援助服务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任务。这种机构设置强化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组织协调等职能,顺应了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尤其乡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以农业产业化服务为重点,坚持“养畜温棚化、牛品改良化、饲草基地化、总量规模化、防疫体系化”的“五位一体化”工作思路,巩固提高了凉水泉等五村草畜产业整村推进片带,加强了对高家坡等7个1000亩以上饲草基地管理,引进优良种畜和冻精品种,推广先进饲养管理技术,缩短育肥周期,提高出栏率,做活、做大、做强草畜产业,使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今年,全乡种植优质紫花苜蓿200亩,改良草地1200亩,牛饲养量达到8512头,存栏6880头,出栏1632头,冻配改良基础母牛435头,已产犊的163头,新增温棚65座,培育5头以上的养殖大户98户,实现畜牧业总收入261.1万元,人均达到346.1元。同时,补植补造、补栽仁用杏、结杏苗木2.4万株,新开小寨子对面山等2处三荒大点1450亩。加强化果业基地建设,对三处千亩仁用杏基地进行标准化管理,组织群众落实了除草、果带整修、病虫害防治等各项管理措施2次,积极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多方筹资2.3万元,购买新品种脱毒洋芋、黄豆籽种,在经济林带内套种285亩和795亩,长势良好,有望增收。
3、合理精简人员,减轻了行政运行成本。通过机构改革,全乡24名村干部实行村支书、主任交叉任职或支书、主任“一肩挑”,有的还兼任合作社长,使村干部职数由原来的76人减少到目前的65人,精减11人,占村干部总人数的15,每年节省开支近3.6万元。
4、推行竞争考核机制,创造了服务产业的平台。通过机构改革,将大部分干部按照所学专业和工作特长,安排到相应的村、企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任职,使干部把以前的包村、包片、包点的工作机制向包产业、包项目典型、包重点工作转移,干部本人也由当过去的“万金油”干部转变为“专长专用”。同时,按照形势发展的需要,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制定机构改革后新的干部考核机制和管理办法,实行周小结,月评比,季考核,年汇总,实行一个产业组、一支服务队、一套管理办法、一套考核机制,打破过去的平均主义,进行绩效挂钩,使干部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消除过去干部等待观望的依赖思想,增强干部工作的紧迫感、压力感和主观能动性,使干部真正把工作的着力点从过去的行政命令式开始向为农民生产提供服务、带领和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等参与式服务上转移。凉水泉村党员袁占梅结合实施“双培双带”工程,帮助凉水泉村确定了以“支部 协会”党群共富经济合作为平台,以党员能人、富人为骨干,带动群众走肉猪养殖产业规模化开发路子的思路。机构改革以来,共组织销肉猪2100多口,输出劳务60多人(次),实现收入152多万元。
5、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干部原来的催种催收、刮宫流产(计划生育)变成了服务于民,工作方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下派到村任职的干部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到产业中去,通过研究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帮助群众出点子、找路子、想办法,搞指导、搞培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难题,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通过他们发挥自身优势,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产业化致富的路子领办经济实体,共同创造机会解决就业、增收问题。通过带领群众创业、跑市场,广辟流通渠道,为群众提供信息、拿定单,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难的问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选派到油府庄村的李飞龙同志积极配合村党支部,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发挥能人、富人作用,大力启动民间个人资金。引导扶持致富能人袁得贵联合袁喜文等6户建办了以种兔繁殖、销售和技术咨询为一体聚星养殖园。该园今年3月份动工建设,完成总投资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5万元,流动资金6万元,购置粉碎机、颗粒饲料机等机械设备12台(件),运输车6辆。修建兔棚15座75间,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目前饲养量达到3260只。同时,吸引黄寨乡的致富能人李宏文资投资15万元建办了油府庄村水泥预制厂,已于5月份建成投产,建有厂房3间,硬化水平台面156平方米,修建集雨水窖1眼,购置搅拌机、电焊机、切割机等机械设备6台(件),机动运输车1辆,主要以生产水泥檩条、水泥轨枕、钢梁水泥椽、屋脊等各种规格的水泥制品为主,现已生产各类产品3600件(块),实现销售收入4.8万元。凉水泉村选派干部刘伟贤同志,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塬面百米经济林带内套种无公害脱毒138亩,整修拓宽凉后公路25公里,移动土方8立方米,通过验收达到了四级公路标准,助推了各类运输业的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水么村选派干部贾文玉同志,依托劳务输转协会,向县内矿区输送劳务工80人,实现劳务收入32万元,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发展平台。高庄子村选派干部张震同志,会同高庄子村两委班子成员吃苦耐劳,积极创新,为高庄子村新农村建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群众高兴地说:“我们贫困山区就需要像张助理这样有知识、有头脑、有创劲的好干部”。
6、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向村、企业或协会等中介组织选派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大部分村社干部、企业或中介组织负责人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他们将自己的经验、技术传授给其他农户,带动大家共同致富。
二、机构改革中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乡镇工作的内容、重点发生了变化,再加上乡镇撤并、人员分流和内设机构调整,打乱了乡镇多年形成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如何适应新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已成为当前乡镇工作的一项十分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在乡镇职能转变中还存在方面:
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长期以来,乡镇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财政收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并且作为考核的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现在,不仅沿袭202_多年的“皇粮国税”取消了,国家还给予农民各种补贴,由“多予少取”变为“只予不取”,工作“失重”,干部心理“失衡”,一些乡干部因此无所事事、迷茫困惑、不知所措。
二是工作方法不适应。农业税取消之前,乡镇干部主要是忙着“催种催收”。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中央相继下发的几个“一号文件”,农民的经营主体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单纯靠行政命令开展工作失去存在基础和意义。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搞好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大多数乡镇干部心里没底。
三是发展思路不适应。农业税取消后,虽然有转移支付,但转移支付是一个定数,且重在维持乡镇基本运转,根本谈不上偿还债务、发展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农业无税,乡镇无财,这对于长期习惯就农业抓农业的乡镇干部来说,是最大难题。
四是管理模式不适应。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往往以行政任务的方式把农业税费等法定事项交由村民委员会执行完成,并对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生产、经营等具体活动加以干涉,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领导和管理。新的形势下,如何在推进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实行对村社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成为乡镇干部必须解决的迫切课题。
四是乡镇事业单位资金不足,无法添置服务设施,难以开展推广项目。如兽医站没有一家健全的医疗设施,群众养殖防病治病乱找兽医,对养殖业的发展影响很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围绕以转变乡镇职能、建设服务型和法制型政府为着眼点,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思想观念的转变。政府的能力和作用是有限的,而市场和社会则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和自我组织能力。应该说,自从国家产生以来,政府的作用从来都不是无限和万能的。虽然政府一直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如果其角色和作用扮演发挥超过限度,则不仅自身不堪重负,反而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要使每个干部认识到,虽然政府职能的转变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政府权力的缩小,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其个人权力范围的缩小或某些利益的损失,但改革就是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和再分配。对改革不能叶公好龙,要做一个真正的改革者,只要是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的改革都应坚决支持。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今后乡镇工作的重点,紧密结合我乡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法和路子,把乡镇政府的职能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转移到搞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三是积极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要结合完善乡镇机构改革,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和乡村两级债务化解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加快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大力提高社会自我组织能力。在传统的“强国家,弱社会”的治理模式下,一方面,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社会事务,另一方面,社会自身的组织能力很弱。在这样一种局面下,如果政府突然把很多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转移给社会,确实很有可能出现混乱现象。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必须把政府的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的转变与大力提高社会的自我组织能力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
五是加强乡镇干部的技能培训。干部普遍反映,过去只围绕收款而工作,干部整天想的是如何采取方法从农户手中把钱要回来,而现在转变为服务型,干部就不能适应。比如在果树作物技术、农机使用、科技发展上基础知识少。现在要服务于群众,就要加大培训力度,乡上要拿出经费,鼓励和支持乡干部自学和外出培训,掌握更多的科技知识,搞好乡镇工作。
六是理顺条块关系,增强乡镇政府功能。教育、卫生、土地等以及直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其它机构的人、财、物,我们认为要下发给乡镇管理,逐步建立起适应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服务的新型事业机构运行体系。同时,把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应归政府机关行使,而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的工作则由事业单位承担。把过去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能交叉不清的现象必须清除,切实实行政事分开。合理设置乡镇事业机构,将必要的为三农服务的农业、农技、农机、水利等部门合并为一个机构。只有理顺了县乡关系,乡镇功能得到完善,才有利于乡镇行使领导和管理职能,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以确保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取得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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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原则与路径
曲延春 刘启营
摘 要:当前,乡镇机构改革问题受到了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学者的观点不尽相同。乡镇机构改革应该首先确立改革的原则,即以事权为中心。在乡镇政府具有大量事权的情况下,乡镇政府的存在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合理性。乡镇机构改革应设计合理的路径是,当前目标为职能转变,长远出路为乡镇自治。同时,应改革财政体制,这是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实现的关键。
关键词:乡镇机构改革;事权;职能转变;乡镇自治
一 当前的研究
(一)当前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观点 当前关于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有三种思路。第一,加强乡镇权力。李昌平认为,乡镇政府将长期存在下去,乡镇权力要加强,不能削弱。[1]吴理财、朱红萱认为,从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的实际来看,乡镇这一级组织在近期内还不能轻言撤消。下一步乡镇改革的重心应切实转向转变政府职能上来,使之真正成为一级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基层政府组织。[2] 第二,变乡镇政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徐勇提出了“县政、乡派、村治”的观点,县政即县为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直接对本县政务和人民负责;县以下的乡由基层行政单位改为准行政单位,设置乡镇公所或成为县的派出机构,接受县政府的委派,专事县政府委托的任务。乡的财政开支由县政府编制预算,由县财政开支。乡公所的主要职能一是完成政府任务;二是指导村民自治活动。村继续实行基层群众自治。[3]赵树凯也主张,将乡镇政府彻底改为派出机构。[4] 第三,实行乡镇自治。如何实现乡镇自治,主要有两种观点。党国英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归根到底还是要走民主自治的道路,不仅要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还要逐步创造条件把自治制度推进到乡镇一级。乡镇机构改革不能把撤消乡镇作为目标,他认为,有人提出要取消乡镇一级政府是令人怀疑的。公共权威机构的派出制已经被世界政治经验所否定,我们不能走回头路。[5]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要把乡镇变为自治政府。于建嵘虽然也主张乡镇自治,但与党国英的观点不同,他主张乡镇不设政府,恢复村民自治。[6]可以看出,虽然他们都主张乡镇自治,但内涵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要保留乡镇政府,并改革为自治政府。而两一个则是要取消乡镇政府,建立自治组织。
在这些观点中,弱化以及取消乡镇政府的呼声很高,持这种观点的文章也占了多数。乡镇政府该不该取消呢?我们可以对取消乡镇政府的理由加以分析。
(二)对撤消乡镇政府理由的分析
“皇权不下县”。在我国历史上,有“皇权止于县政”的传统,实行皇权——官僚体制下的乡村自治,国家政权不直接渗透于乡村。虽然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有限的农业剩余无法供养一个渗透到分散孤立的乡村社会的政权体系。[7]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种状况之所以能够形成,就在于那时乡村社会事务的有限性和单一性。而在今天,乡村社会的事务与古代社会已不可同日而语,乡村社会具有大量事务而且复杂,包括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这其中很多都是皇权社会中所不存在的或相对简单的,这无须多言。并且,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政府主导的历史任务下,乡村社会不仅仅是要实现发展,而且要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的和谐,乡镇政府有大量可做的工作。虽然,从历史的角度讲,取消乡镇政府具有历史继承性,但我们没有必要为了继承性而继承。取消乡镇政府并不会使乡镇政府应该承担的大量乡村事务减少,相反必定会影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
“政府层级多”。我国现有中央、省、市(地区)、县、乡(镇)五级政府,在世界上属于政府层级最多的国家之一。由此,一些学者便认为,政府层级过多成为政府财政负担沉重的重要原因,因而,应该取消乡镇政府。但政府层级多,就一定应该取消乡镇政府吗?我们的回答是“未必”。实际上,如果取消乡镇政府,那么乡镇政府原来的事权一方面会上移给县级政府,另一方面会下转给村集体。在当前很多村集体经济状况困难的情况下,再增加其事权是不切合实际的。而如果事权上移,随着事权的增加,则县级政府的人员势必膨胀。同时,原来乡镇政府所面对的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并不会因为乡镇政府的取消而消除,而会转移给县级政府。实际上,在很多现代民族国家的地方政府的行政区划中,都有乡镇政府一级地方基层政府。如德国、法国、美国等。并且,这些国家的乡镇政府与我们国家的乡镇相比,其所管辖的人口更少、面积更小,但其机构和人员有时更多。以美国为例,在美国,除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外,还有8万多个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包括县政府、市政府、镇政府以及学校特别行政区等。美国只有3亿左右人口,不到中国的1/4。就人口规模而言,它的那些县以下单位比中国的乡镇要小的多。以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布鲁克林镇为例,该镇有53万居民,其政府工作人员1590多人,其中202_年从镇政府那里领工资的有1050人,包括140名警察和160名消防员,另有300多人做临时性工作。其日常政府工作部门有6个,但在这6个部门以下下设了近30个办公室(处),包括信息技术办公室、警察局、消防队、高速公路和卫生管理办公室、公园和公共场所管理办公室、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健康服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等。正是依靠这些人员和机构,美国地方政府才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公共服务。[8]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层级多是一个事实,确实也造成了过重的财政负担,但如果要减少政府层级的话,那么应该取消的是市(地)级政府,而不应该是直接为农民提供公共产品的乡镇政府。
“乡镇财政困难”。取消乡镇政府观点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乡镇政府财政困难,负债累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缺乏稳定的税收来源,难以成为一级政府。实际上,乡镇财政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并非完全来自乡镇自身,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财政体制的缺陷。首先,就是分税制的影响。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最终效果就是增强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控制能力,而基层政府财政收入大大减少。1994年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比重一直稳定在50%以上。而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财政收入大为减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_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占10%,市(地)占17%,而2千多个县、4万多个乡镇的两级财政收入共计仅占22%,[9]在乡镇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乡镇的事权却并未减少,为了完成各种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乡镇干部甚至以个人名义借债。其次,是我国二元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例如,义务教育是典型的外溢性较强的公共产品,其供给成本本应由中央或省级政府负担为主,但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主要是由乡镇政府和农民承担的。因此,乡镇财政困难形成的原因并不能完全归罪于乡镇政府自身。
此外,乡镇政府还存在着的自利性不断增长、干部腐败等问题。乡镇政府自利性的增长实际上也是在财政困境下,乡镇政府出现的行为变异,进而出现的目标替代现象。而腐败问题也并非是乡镇干部所独有的。因而,取消乡镇政府的理由都是难以成立的。从根本上来说,乡镇政府在工作中展现出来的种种问题,主要不是乡镇政府本身或者乡镇干部本人的问题,而是政府体制问题,根本上应该归因于制度,归因于体制折腾乡镇,乡镇糊弄体制。[10] 二 乡镇机构改革的原则:以事权为中心
笔者认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分析,首先应该明确改革的原则。本文提出的原则是,乡镇机构改革应该以事权为中心,即分析乡镇政府是否有事可做。虽然乡镇改革是基于财政压力而被迫进行的,但我们在设计乡镇改革的思路时应以事权为中心,在此基础上使财权与事权相称。如果以财权为中心,则成了本末倒置。具体来说,如果乡镇政府有大量的事权,即有事可做,那么就不应该取消乡镇政府,如果乡镇政府财权不充足,则属于我们的财政体制设计不合理,应该改革财政体制。而如果乡镇政府没有事权,无事可做,那么即使其拥有充足的财权,那么也不应该保留,而应撤消。
(一)乡镇政府的事权:制度层面的考察
乡镇政府在我国的政府架构中,一直扮演着主要角色,并发挥着重要作用。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确认乡与行政村同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县以下农村基层行政区划为乡、民族乡和镇,撤消了行政村建制。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小区小乡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各地陆续进行了乡的调整工作。重新建立大乡。到1957年底,全国合并设立的乡为9.7万个。随着人民公社化的发展,乡镇政府被人民公社所代替,人民公社不仅是经济组织,而且是政治组织。公社不仅管理经济事务,而且管理政治、社会事务,乡镇政府的事权在人民公社时期发展到极限。人民公社取消,重建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有被赋予了大量事权。如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乡政府的职能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在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中规定,乡人民政府建立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行使职权,领导本乡的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建设,做好公安,民政,司法、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是关于乡镇政府职能的规定最为详细的,经过四次修正后的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镇政府的事权:现实层面的考察。
在现实生活中,乡镇政府也确实存在着大量的事权。农业税免征后,乡镇催粮、派款的任务大大减轻。但乡村社会的许多公共事务还压在乡镇政府头上,根据笔者在山东部分乡镇的调查,乡镇干部普遍感到乡镇的工作千头万绪,而且直接和村打交道,工作起来难度很大,对于上级的批示精神要领会,和村里交流起来还要有策略,上传下达,农村的工作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做起来是大有文章的。并且乡镇的工作很琐碎,因而乡镇干部平时很忙,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小空不少大空没有”,而且遇到中心工作双休日都不休息。像农业普查,计划生育等工作就需要抽大部分机关干部去做。乡镇承担着扶持农业、发展工业、山区小流域治理、远程建设、招商引资、培植壮大民营经济、社会稳定、推动农村基层政治活动、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健全公共服务机构,等等好多的工作.
虽然乡镇政府工作任务繁重,但许多应由乡镇承担的工作还没有承担起来。一般来讲,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提供地方公共产品,但恰恰是在这个方面,乡镇政府往往是“缺位”的。在乡镇机构改革,取消七站八所后,各地普遍设立了经济办公室,负责农村工作,但在很多地方却没有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如在河南省中牟县白沙镇,农民反映多少年来都没有人指导庄稼防病治病,农机站撤消后,原有的农技人员有的干个体,有的转行了。农民种田全靠老经验,靠自己微薄的力量在田地里摸索。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的期待时常落空。在河南省中牟县官渡镇,农业税不收了,可一不收钱,乡干部也不见了。从年头到年尾,农民就没见过几次乡干部的影子。而乡镇干部的主要精力则忙于招商引资。[11]实际上,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在河南,而全国农村的很多地方都存在。这就说明,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不是无事可干,而是有大量的事情可做。而这些该干的事情,乡镇政府往往没有干好。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现实层面,乡镇政府都具有大量的事权,因而,乡镇政府的存在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合理性。
三 乡镇机构改革的路径:由职能转变到乡镇自治
依据对乡镇政府事权的分析,根据我们确定的乡镇机构改革的原则,在乡镇政府具有大量事权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是不能取消的。那么乡镇机构应该如何改革呢?这需要我们既要考虑近期目标,又要考虑长远出路,既要考虑改革的必要性,又要考虑现实可能性,设计合理的改革路径。从当前看,乡镇改革应在合并乡镇、精简机构的基础上,切实实现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而从长远看,则应实现乡镇自治。
(一)当前目标:职能转变。
乡镇职能转变的方向应该是为农村和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转变职能的关键,首先,是实现乡镇职能由资源汲取型向资源支持型的转变。[12]长期以来,乡镇政府作为国家从乡村社会汲取资源的工具,其主要职能就是“赋敛”。因而,乡镇改革仅仅在机构精简上做文章是不够的,最关键和最核心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乡镇政府的性质、切实转变它的职能。[13]实际上,乡镇政府的这种“赋敛”职能也是国家为了实现工业化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职能在人民公社时期表现尤为明显。由于“路径依赖”的影响,人民公社解体后,这种职能也没有根本转变。而现在这种职能转变已经具有了可能性。这是因为我们已经改变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开始实行全面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并且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战略。因而,乡镇可以不再作为国家从农村汲取资源的工具,而作为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的工具,从而实现乡镇职能由资源汲取型向资源支持型的转变。
其次,要转变乡镇“政府企业家”职能。在财政压力下,乡镇政府一般都成为了直接招商引资的“政府企业家”。这与十六大对政府职能应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是相悖的。因而,应该重新定位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乡镇政府应由招商引资的直接经济主体,转变为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者,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让市场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再次,应建立“双向问责制”。目前的乡镇问责是主要体现上级政府对基层政府约束和要求的“逆向问责制”,[14]农民难以参与这种问责过程,从而农民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表达。实际上,在科层制政府体制中,这种自上而下的问责方向是必然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它能够约束下级政府的行为,并对其形成激励机制。但其缺陷是农民成为了旁观者。随着政治管理由传统的“统治”向“善治”的转型,就需要我们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问责制”。使农民能够约束乡镇政府的行为。同时,上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的考核要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转为以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为中心,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长远出路:乡镇自治。
这是我国乡镇机构改革所要实现的最终目标。“乡镇机构改革归根到底还是要走民主自治的道路。不仅要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还要逐步创造条件把自治制度推进到乡镇一级。”[15]乡镇自治符合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趋势和方向。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就是要扩大基层民主的范围,乡镇自治可以彻底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且可以减少政府的行政成本。但是,应当看到,乡镇自治在近期是有困难的。
首先,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自1984年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徐勇认为“村民自治的发展实践并不令人乐观,在一些地方甚至相当令人沮丧。”[16]在村民自治都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谈何乡镇自治?
其次,乡镇自治牵涉到我国政治体制的变动、权力关系的调整和社会利益的分配,包括党政关系、县乡关系、乡村关系、部门关系等等各个方面。而且涉及宪法等法律的修改,文本的修改是容易的,但实践层面的调整将是长时期的。因而,笔者在此把乡镇自治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最终目标。我们应科学设计乡镇自治的方案,做到科学合理、现实可行。在美国,自治制度是其地方政府的核心,其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或许对我们会有一定的启示。
四 财政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保障
乡镇政府虽然具有大量事权,但其财权却极为有限,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目前,乡镇政府普遍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在面临财政困境的情况下,如何生存就成为乡镇政府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生存困扰的直接后果,“是基层组织将工作目标转向自身,组织行为严重扭曲。”[17]可以说,财政压力、生存困扰是乡镇政府自利性不断膨胀的根源,也是制约其职能转变的根本。因而,要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最终实现乡镇自治,最重要的就是改革财政体制,保证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这是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实现的关键。
在美国,虽然地方政府用人不少,属于吃饭财政,但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18]对于我国大多数乡镇政府来说,通过税收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有限的。因而,转移支付是保证乡镇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但我国自1994年以来实行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尽合理,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存在着一定缺陷。分税制实施以来,中央政府逐步加大了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但是,我国转移支付总额的40%——50%至少起着逆向均等化效果,其原因是这些转移支付并不按照均等化法则进行分配,而是按照来源地进行分配。转移支付的主要部分由中央政府按照来源地规则分配给了东部地区,中部地区次之,而经济和财力最弱的西部地区最少。我国的转移支付偏离了均等化的目标。[19] 同时,总量过低的转移支付也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以山东省为例,据统计,从202_税费改革到202_年的3年间,山东省安排各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10亿元,仅202_年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8.53亿元,县(市、区)均4181万元,乡(镇)均302万元。202_年全省用于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达到7.72亿元,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量的23.55%,村均补助9071元。尽管转移支付力度较大,但“由于改革造成的减收超出了基层承受的能力,很多乡镇特别是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只能维持低水平运转,办公运转、事业发展经费捉襟见肘。”[20] 针对这种状况,中央政府应将促进公共产品供给的均等化作为转移支付制度的优先目标。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目标并非针对收入差距,而是针对各地区间财政能力和公共服务差距。中国各地区间的经济差距在很大程度上与财政差距、特别是公共服务差距密切相关。农村地区之所以发展缓慢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政府未能向他们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产品。[21] 因此,我们应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方式,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规范、公平、高效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中央财政应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在此基础上,完善省、市财政向下的转移支付制度,与中央政府相比,省、市级财政向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明显不足。其次,除专项转移支付外,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政缺口。再次,根据各地区差异,进行合理转移,有效发挥公共财政所要求的调节地区财政差异的作用。对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央的转移支付比重可以低一些,而对于中西部落后地区,则需要中央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比例,以确保农村所需的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最后,应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变长期形成的只重投入,忽视绩效的做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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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的分析研究及其相关对策措施
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承担着管理辖区内各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能,在整个行政体系中占有非常特殊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乡镇机构进行了多次的乡镇机构改革,但是陷入了“精简—膨胀—
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乡镇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新时期,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随着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国家农业税费体制改革的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全面铺开以及受乡镇人员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乡镇机构改革的必要性:
(一)、乡镇机构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政府机构作为上层建筑,它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应该是同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机构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切实解决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这既是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地县乡党政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设文明、高效、廉洁的党政机关的重要措施,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乡镇机构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农村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农村改革需要解决好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精简、富余人员出路等问题;需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需要农村干部转变旧的工作方式,处理好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善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与农民打交道。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因此,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二、乡镇机构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
中国乡镇机构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后,社会各个方面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政府由计划经济对企业全面管制逐步转变成有意识的交由市场引导,但是政企不分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种状况使许多乡镇企业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权力寻租留下了腐败的空间,并进一步强化着乡镇行政权的极度扩张。
(二)政社不分
在我国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方面,“政社不分”、“以政代社”的体制问题仍然非常严重。单一的行政化倾向,使得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始终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政府的经济成本、政治成本和道义成本居高不下。
(三)政事不分
政事不分表现在政事职责不分、政事权力不分、政事组织不分、政事管理与运行方式不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改革远远滞后于政府改革与企业改革,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政事不分问题并未解决,行政事业一体化特征依然突出。
(四)乡镇机构功能失调
由于转轨与接盘的脱节,改革后的乡镇机构的工作效能并没有达到“减人、减事、减支”的预期效果,而是出现了“减人、废事、费支”的恶性循环。乡镇政府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乡镇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到位,为“三农”服务的能力较弱。
三、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人员精简与分流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时最头疼的问题是富余人员分流渠道少。目前绝大多数市县乡政府下辖的事业单位都人满为患,一些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工资发放都成问题,根本无力接纳新人。因此,富余人员难以真正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难点;每次改革最终结果是人员回升,导致每次改革总是出发点很好,结果却是不尽如人意,进多出少,人员精简仍未走出历史怪圈。
四、乡镇机构改革难点的成因分析
行政体制改革的难题主要在于机构改革中的操作性困难与行政人员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观念性和行为性滞阻,这实际上构成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大阻力。深究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利益悖论
政府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事实上,有很多乡镇机构不光远离了农民的利益,而且也远离了国家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个以自我权力扩张为后盾,谋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实体。乡镇政府自我权力扩张和自我利益膨胀,不仅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因素,而且阻断了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政令,降低国家支持农民的政策效益。
(二)传统观念影响
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也存在着重大的影响。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深入并控制社会的全部领域和各个层面。乡镇管理机构是连接广大农村社会与国家权力体系的最基层的控制枢纽。国家权力的运作形式决定了乡镇机构的工作异常繁复和艰难。加上乡镇大量行政事务并未减少,因此精简人员就变得异常艰难。
(三)改革措施不配套,经费不足
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机构和人员的裁减,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机构和人员的精简,虽然能够在一时取得较大成绩,但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改革的成果只能是昙花一现。由于乡镇经费的相对不足,经费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现。在改革不配套和乡镇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使精简人员与分流人员不能够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因此这成为乡镇人员精简与分流的严重障碍。
五、乡镇机构人员分流对策的探讨
由于行政体制改革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适应性特征以及受政治体制改革的制约,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结构、功能两个层面上的改革,都必然受到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影响,要实现乡镇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要转变政府职能,就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上层机构权力下放:政府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理顺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为行政改革提供来自权力之间的监督与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从而将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与自下而上的政治压力结合起来,更有效地推进乡镇行政改革;第二,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从市场方面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完善,但其中的乡村市场经济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政府在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上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改善乡村市场交易的硬体条件,如乡村交通、通讯等体系;(2)加大力度建设乡村交易的软体环境的建设。
(二)人事制度的改 人事制度改革,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改革,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1)、实行乡镇机构改革要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乡镇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2)、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精简机构,减少人员编制,是衡量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3)、制定优惠政策,精简富余人员。
(三)加强立法与监督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我们要依照法律法规,界定乡镇职能。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要逐步精简乡镇职能,将不必由乡镇政权履行的职能或乡镇政府不必履行的职能减去,如义务教育的职能归并到相关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归并到政法公安部门,完成财政收入的职能归并到财税部门等等。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1)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科学的公共财政制度。任何财政资金的使用方案必须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形成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法律,以减少行政官员对资金使用的自由裁量权。对乡镇管理体制、工资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使机构改革与其它改革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从而促进和保证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2)、注重理顺各方面关系,改进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合理调整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和避免重复交叉;将相同和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切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能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精简的,一定精简;能下放的,要坚决下放;可改为备案的,一定改为备案管理;可由市场机制替代的,一定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根据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也要改进审批方式,规范程序,简化环节,设定时限,提高效率。
第五篇:乡镇机构改革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皖政办[202_]5号)和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省政府化解村级债务目标的实现,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卓有成效,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级债务是历史形成和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量大面广,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很大,工作上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各地都要高度重视,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做好化解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要贯穿于解决村级债务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市、县宣传部门要会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制定宣传计划和提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广泛宣传。把握宣传导向,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的重点,相应调整宣传的内容,紧紧服务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注重宣传效果。要把广大农民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解决村级债务的基本政策、主要措施和目标要求,宣传到每个农户,使解决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宣传,让农民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当中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要让债权人懂得,这次化解村级债务是党和政府在帮助他们解决难题,应该切合实际的回收合法债权,主动放弃不合理要求和违法利益,帮助村集体消化债务。
2、广泛动员,层层部署。省委、省政府已在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全面部署,各级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化解村级债务的意义,通过全面动员、部署和深入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参与解决村级债务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当前和“十五”期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领导责任制,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纳入县乡干部的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市、县干部包村、包乡、包片的制度,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县(市、区)成立的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要有农业、财政、组织、纪检、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在乡镇要以农经管理部门为主,抽调财政等部门的力量,组建成立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一级是否成立办公室,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各级政府要拨付专项经费,保证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1、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形成的村级债务规模、结构和原因也不尽相同。因此,各级都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在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村级债务现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宣传培训计划,清理核实债务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村级债务的规模和构成,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等。目标任务要有纲性,要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化债目标进行逐年分解,基本达到:202_年消化债务总额的30%,其中负债5万元以下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2_年再消化村级债务总额的20%,其中负债5—10万元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2_年和202_年重点解决负债10万元以上村的问题,到202_年本地村级债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严格方案审查制度。县、乡、村三级都要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方案。县级方案要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县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乡镇方案要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县级政府审批。村级方案要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持制定,报乡镇政府审批。县、乡两级方案必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方案制定、审批工作原则上在今年6月底前结束。方案审批后,随即转入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阶段。
三、全面清理,认真核实,准确明晰债务主体
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搞好了,不仅会为化解工作理清思路,还可以通过对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直接解决村级的一些不实债务,收到边清理、边化解的效果。债务的清理必须扎扎实实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个清理核实工作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
1、清理核实要把村级自查与县乡督查结合起来。每个村都要成立由村二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和群众推荐的懂得财务的村民代表参加的自查工作小组,根据村级规模可确定5—7人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参与村级自查工作的全过程。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也可以由县级农业、财政、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审计、人事、金融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组,开展驻乡进村的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集中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2、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落实债务,又要回收债权,既要清理帐务,又要登记评估资产。凡发现不实的或已归还的债务要从村债务总额中剔除;凡债权能够冲抵债务的,要完善手续,及时充抵;对可以变现的集体资产,要集中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属于村级的债务,要完全予以剥离;对债权单位或个人已撤销或者主动放弃追债要求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3、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巩固化解债务成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逐项登记每一笔村里的债权债务,又要针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帮助乡村基层建立和完善相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档案,建立有效的防止新增不良债务的机制,教育和引导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增强大局观念、集体观念,维护农村基层政权,从思想上、制度上切实加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巩固化解债务的成果。
4、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寻求解决村级债务的有效措施结合起来。清理工作是一项最直接、最具体的化解村级债务的基础工作,通过清理,可以更清楚地掌握和了解债务的结构和成因,更容易找到解决村级债务的措施和办法。要在清理中不断总结、研究化解村级债务的好方法,并加以推广和应用,务求这项工作取得更加实际的效果。
5、清理核实的范围和时间界限。清理核实的范围是村级组织(包括村民组)所有的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的时间界限是202_年12月31日以前所发生的村级债权债务。
6、清理核实的方法和步骤。清理核实工作中,要讲求工作方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意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妥善处理清理核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①培训清理核实工作组人员。要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基本政策、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等短期培训,迅速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②进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登记。统计表由省里统一制定下发,其内容主要有:债权部分,债务部分,用途和数额,债权人,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和利率等。(统计表样式附后)
③形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制。每个工作组清理核实工作结束后,要以村为单位形成专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村级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债务的构成和主要原因;解决村级债务的初步意见;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告和统计表一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各市要将所在县(市)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的情况报告和汇总后的统计表,于202_年10月20日前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各地的报告和汇总表,需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正式行文上报。
四、突出重点,勇于创新,积极稳妥处理村级债务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总体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化解措施等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有效地解决村级债务问题。
1、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干部以及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化债工作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注重引导、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用示范、引导的办法,向群众讲清化解村级债务的道理。增强农民依法纳税意识和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主动交纳合理尾欠,积极配合乡村干部做好债权债务臵换、合理清理尾欠偿债等化解工作。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还清借款、尾欠;党员、干部是债权人的,尤其是乡镇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降息或在原则范围内妥善解决的积极意见。村党支部、村委会是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各级党委、政府不能替代,村级组织要在乡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实行民主、公开的办法,重大问题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及时报告债务化解进展情况。乡镇党委、政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一段时间积极帮助、支持、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明确可予挂帐、划转和豁免的村级债务,同时研究多渠道解决的办法,采取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如切实加强农业税收附加、财政性村级补助资金和其他村级资金的管理,做到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因地制宜制定并村规划,减少村、组干部人数;采取由乡镇派驻村干部、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等办法,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
县级党委、政府是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关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不断增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要派得力干部下去指导开展工作。各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开展检查督促。对贫困村和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村,市委、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对口支援、扶持等措施,帮助解决村级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2、联系实际,把握重点。结合《意见》提出的化解措施,在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首先对有条件、有能力化解的部分债务进行突破,掌握方法,积累经验,增强化解村级债务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理清本地区化解村级债务的重点措施。解决村级债务问题,一定要与当地的自然条件、集体收入和资产状况、债权等结合起来,认真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地分析化解方案,哪种措施适合本地区村级债务化解的,就采取哪种措施,哪种办法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可的,就采取哪种办法,不要照搬照套,搞一个模式。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既要科学借鉴其他一些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结合本地特点,大胆创新,寻求更加有效的解决措施,逐步推广。既要坚持先还本、后付息,先个人、后单位,先群众、后干部,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的原则,又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激励措施,对债权人自愿放弃借款利息的、债权债务抵冲销债的等,要优先偿还。
3、因地制宜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
清欠、回收债权。清欠、回收债权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政策性强,各地一定要谨慎操作,切不可一刀切,搞强迫命令。对村集体一时难以偿还的债务,乡镇要帮助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逐步偿还,决不能因收欠影响农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确保农村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对农户尾欠清理,要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稳妥进行,严格区分哪些尾欠符合政策规定,是合理的;哪些尾欠不符合政策,是不合理的。对合理尾欠,也要区别情况,充分考虑尾欠户承受能力,困难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减免、挂帐;数额大的,签订分期偿还协议;有能力不履行义务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清欠。对过去生产队、生产大队遗留的社员超支款,无论帐内帐外的,一律予以豁免。对公安部门已经确认死亡,或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死亡的农户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对三代已不居住、生活、生产在行政村内,也不在行政村所在乡镇的农户,其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农户所欠的经营性债务不在此核销范围。对乡村干部挪用、占用的款物,要严肃纪律,限期追回,并承担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
债权债务抵冲销债。对村内债务实行债权债务抵冲。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提倡到村委会办理臵换手续,重新立据。干部、党员带头,自找对象,相互抵冲。
盘活存量资产。主要是对“四荒”资源、集体拥有的四旁植树和闲臵厂房、机电设备以及机井、小型灌溉设施、塘堰、树宕、村集体所有的活立木、机动地租赁收入、多余公房、闲臵的村办学校等,在核实存量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定出标的,以公开方式拍卖、招租、承包等收取的现金用于还债。以村名义为企业借(贷)款形成的债务要区别处臵,对关停企业的资产,可采用出租、拍卖、转让的方式,用于抵债;对仍在经营的企业,结合企业改制,经债权人同意,可变债权为股权。在出租、拍卖、转让关停企业资产前,应当做好企业资产的评估和权属界定工作。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当按照权属关系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调息、降息。对过去村民间高息借款,在协商的基础上,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由乡镇经管站确认,统一换据清算,已经付息的高出部分,用于冲抵本金。
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用于村级债务的化解。基金来源可从以下渠道筹集:村集体收入提取,违纪、违规资金,各种扶持资金等。基金由乡镇农经站管理,分村建立专户,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专项用于村级债务化解。
五、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是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入关键阶段,在当前农业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的形势下进行的。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部门的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像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样,支持、协助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从大局和全局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为化债工作在政策、资金、措施等方面提供支持。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拿出资金支持村级债务化解。
六、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1、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化债工作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正面典型,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化解村级债务阶段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都要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掌握、解决村级债务工作进度,督促各地阶段性化债目标的实现。每季度,各市化债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省农委、省财政厅报告。
3、及时总结验收。每年年底前后,各市、县都要部署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进行通报,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
县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x政发„20**‟5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办法,坚决制止新债发生,努力化解旧的乡镇债务,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的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乡镇债务的控制和化解工作,主要通过乡镇政府的增收节支和县财政的补助奖励等措施,彻底化解20**年底前的政府运转赤字,严格控制其他政府性债务发生。
二、彻底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年内乡镇政府运转 “零赤字”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制订债务化解计划,集中时间,积极稳妥地化解现有政府运转债务,实现全县乡镇政府运转“零赤字”。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政府的债务化解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具体措施:一是各乡镇政府对“暂存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筹可用资金,冲减政府运转“赤字”;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三是对化解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县财政先予以暂借资金,用于偿还政府运转性债务,然后从乡镇财政超收分成奖励、土地整理等有关资金中分批扣回。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债务化解采取“以奖代补”政策。以20**年12月底县财政局调查情况为依据,对于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零赤字”的乡镇政府,县财政按化解数(剔除冲转部分)给予50%的奖励,今年年内全面化解的给予40%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及其他债务化解;对已无政府运转赤字的乡镇政府,县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此奖励资金可用于发放干部年终结余奖和弥补公用经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消除政府运转赤字。县财政借给的化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和其他政府性债务。县政府将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除追回财政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从20**年开始,各乡镇政府不得新增政府运转性债务,全面实现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零赤字”。对控制不力,当年有新增债务的乡镇政府,一律不得发放年终节余奖,各片区财务管理中心要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对当年新增债务较大的乡镇要追究工作责任。
三、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乡镇债务发生
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将乡镇政府性债务纳入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努力防范和控制新的不良债务。
(一)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举债行为
1、严格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39号)规定,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制止新的乡镇债务发生。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贷款活动提供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大规模举债兴建工程;四是不得滞留、挪用支农、扶贫以及对村级组织的补助等资金;五是不得举债发放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六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
2、严格执行乡镇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各乡镇要认真按照量力而行、勤俭办事业的要求,适度控制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节约支出,防止发生过度的建设性债务。县政府设立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乡镇建设项目的管理。乡镇建设项目(包括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楼修缮、大宗设备购臵)立项、变更、调整,需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报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政府性建设投资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凡未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明确意见的,县发改部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计划,从而在源头上控制乡镇债务规模。各乡镇政府要在每月10日前向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项目建设审批情况表,无新增项目的亦要“零报送”。www.teniu.cc 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新债的,一经查实,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理各类创建达标项目
今后县有关部门制订的各类创建达标工程项目必须报经县政府统一平衡、批准同意后方可下达,县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整合对乡镇的各类创建达标项目,要根据乡镇政府的实际财力量力而行,严格控制乡镇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减轻乡镇财政的资金压力。
四、健全制度,落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对乡镇政府债务,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由县财政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努力扭转多头举债、权债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
(二)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没有稳定、可靠资金作还债保障的项目,不得负债建设。
(三)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政府性债务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对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分类统计,定期编制报告,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制度,以负债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其中,负债率不得超过10%,债务率不得超过100%,偿债率不得超过15%。可支配财力是指本级政府剔除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外的预算内外资金。已突破上述比例的乡镇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各项指标降到限制水平以下。
(四)推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把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要将政府性债务情况纳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未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未按计划偿还债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
近年来,市区乡镇、街道债务负担沉重,至202_年7月乡均负债达1400万元。这些负债长期不能化解,已成为困扰市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但由于乡镇债务涉及面广,形成原因复杂,解决的难度很大。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化解乡镇债务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2_‟74号)政策精神,现就市区切实化解乡镇债务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化解乡镇债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2_‟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2_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_‟8号),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农村基层政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强化监管为途径,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积极化解,稳步推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2_年开始,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市区乡镇债务予以化解,每年化解乡镇债务25%-30%,争取202_年前实现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市区为主、市乡联动的原则。市区和乡镇都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市区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坚持依据账龄先群众后干部,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严禁借新债还旧债。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债务的清查、化解债务方案的制定、审核结果的确认,都要经相关各方认可,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强行逼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二、化解乡镇债务的步骤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乡分别成立化解债务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政策、组织协调、日常化解及争取资金等工作;化解乡镇债务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步骤、措施、方法、组织、宣传等。方案要一管5年,直至彻底化解乡镇债务。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检查审计,摸清底数、事项、账龄、性质,对债务进行认真界定,以审计后的结论对债务进行认定,建立分乡镇、分债权人的债务数据库。在清理界定的基础上,做好锁定债务工作。以乡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对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实有债务逐项分类进行......四川省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重民生的要求,保证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连续性,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历史性)债务的省份,要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积极稳妥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作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2_]2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2_]21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指示精神,进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是偿还债务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完成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程序后,才能进入债务偿还程序。因此,化解乡村债务必须坚持先清理后化解的基本原则,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真实、准确、完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范围
这次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范围包括:202_年12月31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是指202_年12月31日前,除已化解的“普九”债务外,地处市政府所在市辖区的街道以外的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臵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是为保障乡村正常运转办公场所建设形成的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是乡村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形成的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是农业税未取消前,乡村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税费收缴任务,应对干部考核,替村民垫交农业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
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基本要求
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是做好债务偿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挤掉债务“水分”,才能确保偿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2_]70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2_]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摸清债务底数。对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要区分性质,分类处理。属于乡镇政府性债务的,要在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核实底数,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统一管理;属于村级集体组织债务的,应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民认可,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乡镇财政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逐笔清理核实,严格审计,剔除虚假、无效、违规债务,锁定债务数额。要加强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分类管理。省级有关部门主要做好对各县(市、区)债务数据的审核,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复核、汇总,报省人民政府对县级上报的乡村债务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
三、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切实完成好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提出的有关化债工作任务,我省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由省综改办牵头,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县级政府要组织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切实把债务落实到债权人,不得遗漏。各项债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剔除不实债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债务台账和数据库,并及时分别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分乡村两级按债务单位汇总上报(见附表)。其中扩权试点县(市)直接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其他县(市)通过市(州)汇总并附分县情况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在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基础上,由省审计厅牵头组织重点抽查复核汇总,结果报省政府确认。各县(市)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债务情况,经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并报省政府确认后,逐笔、逐项录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臵的乡村债务监管系统。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外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录入“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监管系统”。
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应于202_年9月底前完成,其中市、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应于202_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工作于202_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保障措施
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是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的重要环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社会稳定和农村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看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将工作摆上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理核实、审计锁定、检查督促工作。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协调,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及时解决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我省乡村债务总额大,涉及债权人多,地域分布面广,清理核实和审计工作量大,需要组织动员大量专业人员参加,各级财政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落实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以促进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为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的真实、准确、无遗漏、不重复,杜绝虚假债务,省、市(州)、县(区)应建立全程跟踪督导、督察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制止新债、化解老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化解措施。各地要建立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事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从开展债权债务清理之日起,暂停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待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完毕,经研究确认后,按有关程序和原则清收或清偿。对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提前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的要严肃处理,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严禁借新债还旧债。化解村级债务要从涉农债务着手,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属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要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加重农民负担。要加强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对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破坏社会信用环境、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和人员进行曝光。各区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债务化解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并将其纳入乡村干部年终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保证消债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年将对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成效明显的乡村给予表彰奖励。
㈡原则:化解乡镇债务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以乡镇为主的原则。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要求,各乡镇是债务人,也是化解债务的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3、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锁定的乡镇政府债务,要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等突出矛盾和重点债务;
4、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债务的清查、化解债务方案的制定、审核结果的确认,都要经过会议认真研究,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提高透明度,接受各界监督,积极稳妥地化解乡镇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