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医院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1.成立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的组织和实施。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长、产科主任、产科护士长 成员:产科全体医护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
2.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重点加强原则。(1)值班医护人员120救援电话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出诊接诊的医护人员要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产后大出血的,要询问血型并通知检验科备血。赶往现场后立即实施紧急抢救措施。能转院的尽力转回医院抢救,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不能转院的要就地组织抢救并通知医院和科室抢救小组,以便进行增援。对需要输血而又不能转院者,备血后由检验科安排人员携带血液送达抢救现场。要转回本院的,通知科室抢救小组组长和小组成员以做好接应和抢救准备工作。(2)门诊发现危重孕产妇要马上通知病房做好抢救准备工作,接诊医生要亲自护送孕产妇到病房。(3)病房日常分娩的产妇,要严密观察病情,有危重病情发展趋向的,应当及时诊治和组织抢救。对入院待产的高危孕产妇,入院时要制订治疗方案,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及时组织抢救。
3.救护车接诊产妇,回院后直接送到科室进行抢救。抢救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快速到达科室,不得有误。各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以便及时抢救。孕产妇到院后立即进入抢救程序,抢救小组以科主任为现场指挥。由抢救小组及值班人员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需要科间会诊的,应当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医院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协调、参加抢救。
4.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通力合作、规范操作。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无误、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必须注明执行时间。严密观察病情,认真及时做好各种记录。由一名人员认真书写医疗文书,记录各种治疗方案、方法、医嘱。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无误、清晰明了、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时间。
5.危重病人需设专人护理,制定全面细致的护理计划,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对病人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有药品均应详细交班。注射用药品、空安瓶、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按规定处理。
6.在抢救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支援时,需要多科协作和上级医院技术支援的,应及时通知医务科负责人员调度、联络、求援。需要转诊的要在医护人员的护送下转往上级医院。
7.及时与病人家属交代病情,抢救的同时通知病人家属补办门诊病历、住院手续。抢救结束后,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抢救记录等相关医疗文书。要由了解病情的大夫向患者亲身交代病情,以取得家属的配合。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及时向医务科或院领导报告。
8.在进行孕产妇急救时,一定要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分秒必争,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孕产妇的生命安全;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上一级医院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在病情允许的条件下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方可转诊。转诊前需采取必要的抢救处理措施,转送时必须有知情的医务人员护送,携带必须的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同时向转诊医院报告患者情况,以便做好接诊准备工作。
第二篇: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青医附院海阳分院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根据烟台市卫生局烟卫基妇【202_】2号文《关于公布全市孕产妇和儿童急救机构和电话的通知》要求,以及我院海医[202_]2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孕产妇急救工作,使所有孕产妇和危急重症患者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救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订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制度。
1产科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的组织和实施。
组长:海阳市人民医院医疗院长、李玲主任
副组长:孙灵娥副主任、纪翠荣护士长、孙文华护士长、田绪宁副护士长
成员:产科全体医护人员
2严格执行医院的接诊制度和高危孕产妇重点加强原则。(1)值班医护人员接到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的救援电话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出诊接诊的医护人员要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产后大出血的,要询问血型并通知检验科备雪。赶往现场后立即实施紧急抢救措施。能转院的尽力转回医院抢救,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不能转院的要就地组织抢救并通知医院和科室抢救小组,以便进行增援。对需要输血而又不能转院者,备血后由检验科安排人员携带血液送达抢救现场。要转回本院的,通知科室抢救小组组长和小组成员以做好接应和抢救准备工作。(2)农村、街道等孕产妇的求救,由助产士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出诊接
诊。需要抢救的规则如前述。(3)门诊发现危重孕产妇要马上通知病房做好抢救准备工作,接诊医生要亲自护送孕产妇到病房。(4)病房日常分娩的产妇,要严密观察病情,有危重病情发展趋向的,应当及时诊治和组织抢救。对入院待产的高危孕产妇,入院时要制订治疗方案,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及时组织抢救。
3.救护车接诊产妇,回院后直接送到科室进行抢救。抢救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快速到达科室,不得有误。各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以便及时抢救。孕产妇到院后立即进入抢救程序,抢救小组以科主任为现场指挥。由抢救小组及值班人员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需要科间会诊的,应当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医院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协调、参加抢救。
4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通力合作、规范操作。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无误、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必须注明执行时间。严密观察病情,认真及时做好各种记录。由一名人员认真书写医疗文书,记录各种治疗方案、方法、医嘱。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无误、清晰明了、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时间。
5危重病人需设专人护理,制定全面细致的护理计划,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对病人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有药品均应详细交班。注射用药品、空安瓶、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按规定处理。
6在抢救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支援时,需要多科协作和上级医院
技术支援的,应及时通知医务科或医院“孕产妇和儿童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员调度、联络、求援。并向“烟台市产儿科抢救指导工作小组”或总院请求支援。需要转诊的要在医护人员的护送下转往上级医院。
7及时与病人家属交代病情,抢救的同时通知病人家属补办门诊病历、住院手续。抢救结束后,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抢救记录等相关医疗文书。要由了解病情的大夫向患者亲身交代病情,以取得家属的配合。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及时向医务科或院领导报告。
8在进行孕产妇急救时,一定要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分秒必争,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孕产妇的生命安全;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上一级医院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在病情允许的条件下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方可转诊。转诊前需采取必要的抢救处理措施,转送时必须有知情的医务人员护送,携带必须的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同时向转诊医院报告患者情况,以便做好接诊准备工作。
9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烟台市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五岁一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组织全科人员进行病案讨论,分析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总结经验。12小时内完成病历,并按照《山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医务科等有关部门。
第三篇: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
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
为确保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我们做出如下的制度: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的领导和管理。日常工作由主管医生及值班医师所负责,住院总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协调各科对危重孕产妇病例进行会诊、抢救。
二、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完善工作预案,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时,各相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到位,并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会诊、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遇危重孕产妇病例,产科主任必须马上到场,值班期间值班二线及三线医生需要到场,应首先组织院内会诊、抢救,会诊医师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会诊、抢救。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介绍病情,专家进行详细检查,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或建议,参照会诊意见拟订医嘱,认真组织实施。最后由专家填写会诊记录。
第四篇: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一)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科室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
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以及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上报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各科必须积极进行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
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
(四)上级专家会诊: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首先联系朝阳区高危孕产妇电话呼叫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如病情需要,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
(五)转诊治疗:危重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合理转运。如我院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治要求,并应先联系朝阳区危重孕产妇抢救电话,按照朝阳区高危转诊程序,安不同的病情实施转诊。接诊与转诊要求:
1、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我院首诊科室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救治或发生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科室有关人员的责任。
3、转出单位在转诊时应同时递交危重孕产妇转诊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主要诊断、主要治疗经过、主要辅助检查记录,经治医生姓名、电话等。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院内孕产妇抢救小组确定抢救方案后应及时向朝阳区高危孕产妇办公室报告。
五、报告制度
(一)实行首诊报告制,院内危重孕产妇首诊接诊科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首诊医生为重症高危孕产妇的责任登记人,抢救首诊科室做好《危重孕产妇抢救病案》的填报,统一报院内抢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告内容:孕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藉地、孕产次、孕周、目前病情、抢救经过、急需协助解决的事宜等。
(三)报告时限:各科室凡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的急危重症高危孕产妇,应于接诊后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报告院内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所有抢救领导及专家小组成员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遇紧急情况,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可先行调用抢救需要的相关人员,参与紧急抢救。
(二)技术保障。院内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抢救的及时性。
(三)物资保障。我院需要不断完善抢救设施,做好各种抢救药品的储备,抢救设施完好率要求100%,及时与市血站联系,保证提供孕产妇抢救用血。
(四)经费保障。危重贫困孕产妇抢救造成的欠费,争取由朝阳区卫生局列入贫困孕产妇补助资金中列支相关抢救费用。
第五篇: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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