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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普法学习材料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20-97723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7 02:51: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卫生普法学习材料

卫生系统普法学习训练资料

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学习训练册

第一部分 医疗机构与卫生人员法(1)

1.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乡村医生从业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6)第二部分 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40)1.《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40)2.《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53)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58)

第三部分 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制品管理与献血法(63)1.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63)

2.献血法与血液制品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72)第四部分 通用基础法(78)1.宪 法(78)2.刑 法(82)

3.民法及民事诉讼法(85)第一部分 医疗机构与卫生人员法

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乡村医生从业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自_____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共____章____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称的医师包括_____和____。

4、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执业受____

5、医师资格考试分为____和____

6、医师资格考试由_____

7、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试用满____年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

8、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____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_____

9、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专业满_-__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____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者执业助理

10、国家实行____

11、医师取得资格后,可以向_____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_____

12、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

13、未经医师注册取得____,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14、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____

15、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16、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____年,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17、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 门办理_____

18、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中执业满____

1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享有____ 20、医师在执业活动应当依法履行_____

21、医师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医学文书,不____、____或者____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2、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____、____和____。

2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____

24、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____、____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

25、医师发现患者____或者____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

26、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______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27、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____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_____;构成犯罪的,28、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予以_____,没收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_____

29、国家实行乡村医生_____

30、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____、____和

31、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_____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

32、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______

33、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______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 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

34、乡村医生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 及时_____

35、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予以_____

36、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_____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_____

37、护士在执业中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应当采取力所 能及的_____

38、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_____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侵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主要适用于取得资格的:()

A、执业医师; B C、乡村医生; D、主治医师

2、主管全国医师的机构是:()A、劳动人事部; B 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D

3、医师资格考试分为()A、执业医师; B C、副主任医师;D

4、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试用满()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5、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年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6、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专业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 资格考试或者执业

A、本单位党委批准; B C、市级卫生行政部门;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7、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

A、各级政府申请执业; B、县级以上卫生局申请执业; C、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执业;D

8、有关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内准予注册:()A、十五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四十日

9、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从事

A、业务需要;B C、执业类别; D、执业范围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单位病退或C、吊销医师证书行政处罚后期限超过二年的; D、申请注销医

11、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申请人有异议可以()A、向人民政府申请复核;B C、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

1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形()

A、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B C、外出学习进修一年的; D、受到医院行政处分的

13、医师改变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内容的,应当():

A、向本单位申请变更; B C、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D、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14、申请个体执业行医,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并按照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1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权利()

A、选择合理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B、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C、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D、擅自涂改病历资料

16、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义务()A、遵守技术操作规范;B、保护患者隐私

C、提高专业技术水平;D、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17、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

A、一般措施;B C、紧急措施;D、强制措施

18、医师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时应当()A、如实介绍病情;B C、介绍治疗结果;D、介绍治疗费用

19、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A、红包; B、回扣; C、财物; D、其他不正当利益

20、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报告:

A、暂不予报告;B C、所在机构; D、卫生行政部门

21、在乡、民族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情况和需要,()A、可以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B C、不得单独进行门诊; D、不得给予处方权

22、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 诊断外不使用()A、麻醉药品;B C、精神药品;D、放射性药品

23、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进行()考核:A、业务水平;B、工作成绩;C、职业道德;D、学习情况

24、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

A、辞退或解聘; B、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

C、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D、注销并回收执业证书

2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 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A B

C、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D、擅自使用麻醉、毒性、精神和放射药品

26、乡村医生被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 止不满的,不予注册。()A、5年 B、4年 C、3年 D、2

27、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A、1年 B、3年 C、5年 D、10

28、申请护士注册,需要校验下列哪些资料。()A、《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B C、健康检查证明 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29、中断注册以上者,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 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A、2年 B、3年 C、4年 D、5 30、护士注册有效期为。()

A、2年 B、3年 C、4年 D、5

31、《执业医师法》于()

A.1998年6月2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

B.1989年2月2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89年9月1日起

C.1994年10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5年6月1日

D.1997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8年10月1

E.1994年2月26

32、医师是指()A.B.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C.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

D.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E.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

33、乡村医师注册后,卫生行政部门应注销其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形是()A B C、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D E、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34、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符合注册申请条件的是()A B、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20 C、按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D、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上述从业乡村医 E

35、在医疗、保健、预防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可以参加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应 具有的学历条件是()

A、医学本科以上学历 B、医学专科或中专学历 C、接受过医学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 D、以师承方式学习过传统医学满三年的 E、经多年医学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

36、《执业医师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予注册()A.B.不具

C.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D.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 日止不满两

E.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7、下列执业行为不符合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是()A、未经注册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 B C D E

38、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资格证后()A B C D、可以在单位内部开展医 E、可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39、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A B C、六个月

D E

40、《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日期为()A、202_年1月1 B、1995年6月1 C、1996年6月1 D、1997年6月1 E、1998年6月1

41、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几年接受一次培训,作为注册 的必备条件()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

42、下列不符合乡村医生注销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是()

A、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B、受刑事处罚的; C、中止执业

D、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E

43、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 前申请再注册()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5个月 E、6

44、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之 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

A、2个月 B、3个月 C、5个月 D、6个月 E、三

1、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 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职责。()

2、医师可以自行组织和参加医学会。()

3、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规定办理。(4、本法所称的医师法,包括医士、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和乡村医师。()

5、医师资格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组织实施。()

6、具备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均可参加职业医师资格考试。(7、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8、医师取得资格后,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才能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9、医师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后,可以到医疗单位执业行医,从事相应的医疗服务活动。()

10、医师经注册后,在同一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均可以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11、医师在患精神障碍等疾病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卫生行政部门 不予注册。()

12、在刑事处罚中,医师被处缓刑期间,应当吊销医师执业证书。(13、医师被判处缓刑后,其申请执业期限,应当在缓刑期满后二年才可申请注册。()

14、执业医师只能在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15、主任医师或退休医师可在多个地点申请注册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16、某医师因照顾家庭关系,跨区域调动工作,原医师执业证书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17、只有当医师退休时,卫生行政部门才可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18、在轮船、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由于是非执业注册地点,医师对危急病人 不得采取急救措施。()

19、因身体状况等原因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不得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20、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医师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但不得申请听证。()

21、取得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22、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对无钱患者,为考虑医院 利益,可不予处置。()

23、根据患者自诉,医师可以为患者出具任何医疗文书或证明文书。(24、为确保医院业务收入和避免医疗纠纷,医师在向患者介绍病情时,可以重点说 明其严重性。()

25、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发现涉嫌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时,因没有报告的职能,医师 可以不予报告。()

2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27、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内,可以单独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但不得进行高难 度的手术。()

28、对执业医师依法考核应当与奖金挂钩。()

29、在科研工作过程中,医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30、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自《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 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32、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33、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 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34、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35、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医师资格考试分哪几类?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 2

3、不予医师注册的情形有哪几种?

4、哪些情形应当注销执业医师注册?

5、哪些情况下医师应当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6、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守哪些基本规则?

7、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8、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人员能否开展医师执业活动?

9、护士执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0、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11、非法行医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某医院医师蒋××,利用双休日,应某乡镇卫生院院长邀请,为一病人进行手术,术中因处 置不当,加上卫生院没有抢救设施,造成病人大出血死亡。请分析,蒋某应当承担怎样的法 律责任? 1、1999年5月1日

2、六章四十八条

3、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4、法律 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6、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7、一年

8、二年;五年

9、三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0、注册

11、所在地;注册

12、三十日 1314、二年

15、二年

16、二年

17、变更注册

18、五年

19、七个 20、五个

21、隐匿;伪造;销毁

22、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

23、不利后果

24、索取 ;非法收受

25、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

26、执业医师

27、警告 ;吊销执业证书

28、取缔;十万

29、执业注册 3031、卫生部

3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3、初级卫生保健

34、转诊

35、补 助

36、防病治病;健康教育

37、急救 38

1、AB

2、B

3、AD

4、A

5、D

6、BCD

7、B

8、C

9、BCD 10、A

11、BC12、AB

13、D

14、D

15、ABC

16、ABCD

17、C

18、A

19、ABCD 20、CD

21、A22、ABCD

23、ABC

24、BC

25、ABCD

26、D

27、C

28、ABCD

29、D 30、A

31、A

32、E

33、ABCE

34、ABCD

35、B

36、BCDE

37、ABCD 38、A

39、B40、A

41、B

42、ABCD

43、C

44、D

1、对

2、错 3错

4、错 5对

6、错

7、对

8、对

9、错

10、错 1112、对

13、对

14、对

15、错

16、错

17、错

18、错

19、错 20、错 2122、错

23、错

24、错 25、错

26、对

27、错

28、错

29、错 30、对 3132、对 33、错

34、对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 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注册后,可 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应当 3

(一)(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

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 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一)(二)(三)(四)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

(五)(六)

(七)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八)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 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 理变更手续。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 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 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 业证

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

(一)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 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 自己执业范

(二)对危急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

(三)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 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

(四)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 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 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

(五)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

(六)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 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卫生行

(七)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

(八)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 般的执业

7、【答案要点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2_〕178号)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 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对于医疗机构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

(三)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

(四)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造 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 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

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 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未经护士 执业注册从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

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 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 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

围进行考试。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 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 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 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 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答案要点

1、蒋某擅自跨地点执业,违反《执业医师法》规定;

2、违反诊疗常规,处置不当;

3、蒋某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____,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 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_____

3.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_____。4._____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_____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 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_____

7._____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_____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

9.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_____ 10.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 取得设置医机构_____,方可向有关部门

1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_____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

12.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_____ 13.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_____

1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审核不合格

15.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______

16.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_____。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

17.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____ 18.床位不满_____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

19.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____年校验1次。

2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_____

21.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 22.医疗机构不得使用_____

23.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 时_____ 二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_____以下 A.5千元 B.1万元 C.2万元 D.3

2.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_____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A.1000元 B.202_元 C.3000元 D.5000

3.当事人对下列哪些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A.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 B.C.违法所得 D.4.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的_____个月内,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领取《医疗

A.1个月内 B.2个月内 C.3个月内 D.6个月内

5.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_____

A.审批 B.备案 C.审核 D.6.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 A.医疗技术规范 B.C.医疗操作规范 D.7.床位不满_____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 A.50 B.100 C.150 D.200

8.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_____。经登记机关核准

A.注销登记 B.歇业登记 C.停业登记 D.登记手续

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设置申请书; B.C.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D.2.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A.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B.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

C.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2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D.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

3.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

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A.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B.C.诊疗科目、床位; D.注册资金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

A.伪造 B.涂改 C.出卖 D.转让 E.出借 6.医疗机构必须将下列那些项目悬挂于明显处所。()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C.诊疗时间 D.收

7.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下列那些证明文件;()

A.疾病诊断书 B.健康证明书 C.死亡证明书 D.出

8.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或者。()A.出生证明书 B.死产报告书 C.疾病诊断书 D.健

9.医疗机构对下列那些病的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办理。()A.传染病 B.精神病 C.职业病 D.10.发生下列那些事项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A.重大灾害 B.事故 C.疾病流行 D.其他意外情况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哪些监督管理职权:()A.B.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C.D.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12.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 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下列哪些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A.执业活动 B.医疗服务质量 C.医疗收入 D.医务

1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下列哪些有关专家组成:()

A.医院管理 B.医学教育 C.医疗、医技、护理 D.财务

1.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2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 登记机关办理。()

3.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 原登记机关办理。()

4.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2年的,视为歇业。()

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6.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8.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9.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 准或者不批准的书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五

1、什么是医疗机构?

2、设置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那些情形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4、国家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规定是什么?

5、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哪些监督管理职权?

722

1.管理 2.医疗机构 3.宗旨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5.卫生行政 6.设置规 划 7.企业和事业 8.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9.基本标准 10.批准书 11.30 12.国务院1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4.45 15.变更登记 16.注销登记 17.歇业 18.100 19.320.诊疗活动 21.医疗技术规范 22.非卫生技术人员 23.转

1.B.1万元 2.D.5000元 3.A.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 4.D.6个月内 5.B.备案 6.A.医疗技术规范 7.B.100 8.A.1.ABC 2.AB 3.ABCD 4.ABCD 5.ABCDE 6.ABCD 7.ABC 8.AB 9.ABC10.ABCD 11.ABCD 12.ABC 13.ABCD

1.错 2.错 3.对 4.错 5.对 6.对 7.对 8.对 9.错 10.错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是指依法登记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

2、【答案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 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1)不能独立承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

(7)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 有上述第(2)、(3)、(4)、(5)、(6)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1(2(3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

(1)有设置医疗机(2(3)有适合的(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

(5)有相应的规章制(6

(1)

(2)对医疗机构

(3)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4 7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1)名称、地址、主要负责(2(3(4)注册资金。医疗事故处理条

(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法规)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_____、_____、_____和_____

2、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_____

3、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___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抢夺

4、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_____、_____、_____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5、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_____,_____ 或者_____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______扩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______

7、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______,封存的现场实物由______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______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______派员到场。

8、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_____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______日。尸检应当经 ______ 死者近亲属同意并、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_____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_____或者_____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_____

10、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____ 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______批准,并报经同级_____ 备案后,由_____按照规定进

11、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____;不愿意协商或者 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_____

1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_____年内,可以向卫生 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13、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资料的总和,包括_____和_____。

14、病历书写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完整。

15、病历书写应当使用_____和_____。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病历书写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______ 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______、______、_____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16、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_______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______ 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______,修改人员______,并保持原记录_____。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_____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7、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______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时,应当由其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______签字,没 有近亲属的,由其______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 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_____或者_____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 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_____,由______签署同意书,并及时 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_______的或者______ 签署同意书。

1.医疗事故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是()

A.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便民 B.公开、公平、公正、合

C.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 D.公开、公平、及时、科 E

2.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四级医疗事故是指()A B C D E.造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应当立即向谁报告()A B、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

C D E 4.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导致三级以上患 者人身损害后果的情形时,医疗机构向所在的县级卫生行政部报告的时限是()A.4小时内 B.8小时内 C.12小时内 D.16小时内 E.20小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尸检时限的规定是()

A.患者死亡12小时,具备尸检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1 B.患者死亡24小时,具备尸检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3 C.患者死亡36小时,具备尸检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5 D.患者死亡48小时,具备尸检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 E.患者死亡60小时,具备尸检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9 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尸体存放时间规定是()A.一般不得超过1周 B.一般不得超过2C.一般不得超过3周 D.一般不得超过4 E.一般不得超过5

7、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避免如实告知患者()

A、患者病情 B、医疗措施 C.会诊意见 D、医疗风险 E

8、下列表述属于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是()A.B.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C.医疗行为具有违 D.医疗

E.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9、在医疗活动中,下列何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A、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

B、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

C D、无过错

E、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

10、下列哪项医师的执业规则表述是错误的()A、医师应当自主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 B C D E

11、在执业活动中遇有下列情形时,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必须征得患者及其家属 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A B、对患者进行非实

C、出D、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 E

12、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承担下列义务()A、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B、报告医疗事故、传染病疫情;

C、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情; D

E、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

13、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是()A、门诊病历、住院志 B C、体温单、医学影像资料 D E、护理记录

1、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如何分级?

3、发生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争议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采取哪措施?

4、医疗机构向医学会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6、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应承担什么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7、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规定是什么?

10、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2、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如何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1、某医学院专科学生甲202_年毕业,同年参加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随后半 年内未找到理想的工作,经县卫生局批准在本县城某街道开办了个体诊所。其妹乙高考落榜,甲则让她边

(1)本案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主体是(A、个体诊所 B、甲 C、县卫生局 D、某街道 E

(2)本案中,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甲可以参加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B C、县卫生局可以批准甲开办个体诊所 D、乙可以从事护理工 E(3)本案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A、甲 B、县卫生局 C、某医学院 D、乙 E

2、某甲手外伤骨折,软组织严重挫伤,尺、桡动脉断裂,当地卫生院未予手术即派车送至 县人民医院抢救。医生乙在术中找不到血管断头,经家属与本人同意后将前臂截肢。甲痊愈 后多次找医

(1)本案中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主体是(A、甲 B、卫生院 C、人民医院 D、乙 E、(2)本案中下列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卫生院未对甲实施手术是违法的 B、卫生院转送甲至

C、乙术中找不到血管断头不属于医疗过错 D、乙无权将患者前

E

(3)本案中关于甲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甲要求医院赔偿的理由成立 B、甲无权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C、甲无权向卫生局请求行政处理 D E、甲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并应承担法律责任2、6

3、涂

4、病情、医疗

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7、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医疗8、48,7,死者近亲 9 10、2

11、协商解决,调解12、1

13、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14、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5、使用中文、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双线,刮、粘、涂

16、医务人员,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进修医务人员,上级医务人员,修改日 期,签名,清楚可辨,6

17、患者本人,法定代理人,其近亲属,关系人,医疗机构负责人,被授权的负责人,法定

1.C. 2.D 3.A 4.C. 5.D. 6.B.

7、ABD

8、BCDE

9、ABDE

10、AD11、A

12、ABCD

13、ACDE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 害程度,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

3、【答

(一)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 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 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 机构负责人员报告。

(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 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 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 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 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 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向医学会提交的有关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 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 构对这些物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 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 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报告,并向患者通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 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

(一)导

(二)导致

3(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 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 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 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医疗事故

(一)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 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

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需要进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 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 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 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 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 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

(三)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需要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法院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 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 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 应当经死者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 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9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 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 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

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 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 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

10、【答案要点】

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

(一)承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11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 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一)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 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二)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三)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 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四)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 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五)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 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六)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 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七)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 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 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八)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 的,由患者的法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医疗事故

(一)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诊疗护理规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诊疗护

(三)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 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 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 加以注明。

(五)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 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

(六)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

1、答案:

35(1)ABCE(2)ACDE(3)ABDE

2、答案:

(1)ABCE(2)ABDE(3)ABCD

第二部分

(包括《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消毒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___年___月____日起施

2.甲类传染病是指___和____

3.医疗机构的____、_____和______,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

4.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提供_____、_____和 _____ 5.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_____、_____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 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_____ 6._____、______和_____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 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爆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的_____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_____、______、_____和_____

7.《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患_____、____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

8.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_____、_____、______;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 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_____、______、______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的______;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_____

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试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的______,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_______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 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

10.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 _______感染和______

11.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

在地的______机构

12.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 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_______小时内、农村应于_____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

13.接种_____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_____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

14.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____

15.消毒产品包括_____、____、______

16.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_____ 17.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_____,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 应当系中文标签,内容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8.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____________管理,根据_________________,将病原微 生物分为四类,其中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________________

20.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____________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验室 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 室

21.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通过_____________运输;紧急情况 下或者需要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往国外的,可以通过 __________ 22.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__________的方针,建立_____________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_______________等措施,实行_____________

23.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 作。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2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 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_______________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_______________;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________________

25.“非典”主要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途径传播。

1.以下不全是乙类传染病的是(A.传染病非典型肺炎、艾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血吸虫

B.狂犬病、肺结核、C D 2.以下属于丙类传染病的是(A.狂犬病 B.血吸虫病 C.风疹 D.疟疾 3.以下为责任疫情报告人的是(A.医护人员 B.检疫人员 C.疾病预防控制人员 D.卫生监督人员 E.乡村医生 F 4.下列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是(A

B.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

C.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

D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有(A.35 B.36 C.37 D.40

6.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A.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B.C.D.7.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运输目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B.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 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

C.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

管部门规定

8.医疗机构发生以下哪些情形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 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A.5 B.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

C.由于医院感染爆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D.由于医院感染爆发导致3

9.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经上一级政府决

A.县级以上地方政府 B. 市级以上地方政府 C.省政府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报告(A.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B.发生或者发现不

C.D.11.()对

A.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B C.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D 12.以下哪些机构属于传染病法定责任报告单位(A.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B C.采供血机构 D 13.对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A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 C D.省

14.必要时可对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机构是()

A.医疗机构 B C.以上两个机构都有权 D 15.当前,国家实行有计划预防接种的病种有(A.脊髓灰质炎、肝炎 B C.破伤风、结核 D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对违反了本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处(A.1万元以下 B. 5 C.15万元以下 D.10

17.单位和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40 A.赔偿责任 B.民事责任 C

1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 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应予以(A B.依法给予降级、撤

C

D

19.紧急措施的解除应由(A.市政府 B C.国务院 D.原决定机

20.以下正确的有(A.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

C.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可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D.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1.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 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3.202_年2月28日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定,一级 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设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 诊点。(4.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及其陪同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医疗机 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的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6.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和传染病疫情信息。()7.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予以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可以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9.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 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10.医疗机构接诊和收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所在地的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应当取得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1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 复使用和回流市场。(1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1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2年。()

15.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可以处5 000元以下的罚款。(16.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7.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外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的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8.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19.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 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20.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报告。(21.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22.国家免疫规则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42 23.对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的菌种、菌毒的传染病检测 样本。确需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的,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24.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 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5.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可以适当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

四、简答

1.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应当履行的监督检查职责是什

3.根据传染病病重,请阐述责任疫情报告人或者责任报告单位应如何报告传染病疫情?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

567

9.什么是医疗废物?医疗废物

10.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时,应采取什么紧急处

11.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和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如何处

12.《艾滋病防治条例》在艾滋病防治关怀和救助措施方面有哪些

1.202_-12-1 2.鼠疫、霍乱 3.基本标准、建筑设计、服务流程 4 5.预检、分诊、分诊点 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属地管理、内容、程序、方式、时 7.甲类传染病、炭疽

8.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降级、撤职、开除;执业证书;刑事责任 91011.疾病预防控制 12.

2、613.第一类、第二类 14.无害化 15.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 16 17.警示标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18.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 19.分类,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高致病性病

20.分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1.陆路、民运航空 2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行为24.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予以销毁,解除控

1.B.狂犬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黑热病 C.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 D.麻疹、麻风病、流行性

2.C 3.A.医护人员

B.检疫人员 C.疾病预防控制人员 D.乡村医生 E.个体开 4.A B.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 C.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

D.因疫苗本

5.C.37 6.A.具有与采集

B.具

C.具有有效的防止

D.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

7.A.运输目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B.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 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

C.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 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 8.A.5 C.由于医院感染

D.由于医院感染爆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 9.A.县级以上地方政府 10.A.发生或者可能发

B.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C.D.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

11.C.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2.A.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B.医疗机构单位 C.采供血机 13.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 14.A 15.B.白喉、百日咳 C.破伤风、结核 D 16.D.10 17.B.民事责任 18.A B.依法给予降

C.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 19.D 20.A.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C.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可临时征用房屋、1.对 2.对 3.错(一级应为二级)4.错(陪同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 不必隔离,可以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5.错(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6.错(省、自治区、直辖市向社会公布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7.错(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8.错(县级疾控可以,设区的市级以上疾控不可以)9.对 10.对 11.对 12.对 13.错(应为“每2天”)14.错(应为 “3年”)15.错(应为“202_元以上5000元以下”)16.错(应为“48小时内”)17.错(应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18.对 19.错(应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20.错 21.对 22.对 23.错 24 .对 25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以下监督检

(1)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

查(2)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4)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 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

(5)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

(6)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

(1)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

(2)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

(3)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4)

(5)实施免(6)开展健康

(7)指导、培训下级

(8)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 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 病原学鉴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 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监测、报告,开

3.【答案

(1)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肺炭疽、脊 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 疫情检测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1)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调,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

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 进行卫生处理,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2

(3 5(1(2)对疑似病人,确

(3)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 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 害,相关各方均无

7.【答案要点】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2)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8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 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 他严重影

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 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

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 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答案要点】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 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 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 扣或

(1)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2)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 药品的费

(3)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4)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

(包括《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1.《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从事_____、_____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 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_____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 员,须经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____、_____和____ 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卫

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须取得_____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有权的卫生行政机关办法的______

3.《母婴保健法》规定,婚前保健服务包括_____、_____和______

4.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____、____、____等疾病

5._____死亡率和______死亡率是评价和衡量一个国家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

6.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_______

7.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 人员,须经______

8.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检查或者诊 断结果之日起______日内提出书面鉴

9.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经由_______许可并取得_____的人

10.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行 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______

1.国家《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以下属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事项的有(A.婚前性行为 B.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CD.助产技术 E

2.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

A.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B.胎儿发育异常的 C.孕早期接

D.有遗传病家族史的

E.初产妇年龄超过30

3.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列哪些疾病(A.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 B C.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D.医学上认为不宜成婚的其他

4.以下错误的有(A.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

B.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男女双方应当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

C.生育过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当到县级

以上医疗保

D.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转到县级以上人民政

5.从事产前诊断的卫生技术人员应符合以下哪些条件(A B.从事医技和辅助工作的,应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C.符合《从事产

D.经省级卫生行政部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2.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3.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4.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制定传染病或者有关精神病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5.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6.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副主任 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7.从事本法规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 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8.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任期四年,不可以连任(9.《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两年校验一次(10.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1.什么是产前诊断?哪些情况下,医师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

3.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第二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普法学习活动情况评价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普法学习活动情况评价

一、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习卫生法 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 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 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四、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 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习的成效。

第三篇:卫生服务站“六五”普法划

马坝社区卫生服务站“六五”普法

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繁昌县卫生局关于印发《繁昌县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2_-202_)》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提高我站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院,依法执业,构建和谐繁昌打造平安医院核心理念。结合我站的实际,特制定《马坝社区卫生服务站“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院,依法行医,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提高全院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医院领导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意识和水平。提高全院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法律宣传教育成为医院医疗活动和继续学习的重要内容。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提高医院领导和职工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围绕医疗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学习宣传与医疗卫生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医院管理年“评价”标准、创建平安医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为医院的发展和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事前法律咨询制度、加强监督、审计等制度的学习和落实。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

三、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组 长:丁晓玲

副组长:潘海胜

成 员:张明 张素芬 陈世波

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医院“六五”普法办公室对各科室的普法工作开展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科室工作绩效评估联系起来。具体职责和分工:

院办:负责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策划和落实,负责对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依法管理、依法行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全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宣传培训及考核。

医务组、护理组:负责医疗、医技、护理卫生人员依法行医的法制宣传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感控组:负责院内感染控制、职业病防护等的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财务组:负责重要支出事前审计、公开招标、规范收费等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保卫组:负责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的法制培训及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充分发挥院板报、宣传专栏,橱窗等地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上街宣传、下村宣传、举办讲座等群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全国法制日宣传来介绍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促进法制观念、意识的增强。

(三)突出重点,分类实施

1、医院领导和管理干部要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熟悉了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做到每不少于两次集中学习,并注意培训单位普法宣传骨干。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学习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3、行政管理干部要深入学习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规范。以管理合法性为基础,管理合理性为目标。贯彻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计划生育法、劳动法、消防法等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坚持学法、用法和守法

1、从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学习宣传。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要运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2、把法律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相结合,把“六五”普法和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立相结合。明确领导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中应履行的规定职责,增强对法规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依法实施医疗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全面执行。进一步落实依法管理、依法治院,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明确医院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监督程序等,坚持事前审计制度,院内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标制度。把学法用法贯穿于全院开展医疗活动的过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在上级部门指导下,院“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学习宣传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定期会议,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二)利用宣传橱窗,购置普法规范读本,深入科室、病区宣传。

(三)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科室的普法宣传。

(四)建立激励考核机制。把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科室考核管理。

马坝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_-12-21

第四篇:XX医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普法学习活动情况汇报

XXX医院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XX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习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引领下,党员又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虽然我院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XXX医院

XX-10-15

第五篇:普法学习教案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1月9日 地点:政府五楼会议室 授课人:高 扬

学习内容《宪法》第一章<总纲>节选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1月16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高 扬

学习内容《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节选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2月6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主 讲:刘仕锴

学习内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2月27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刘长友

学习内容《地方组织法》节选

第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九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3月5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谢 威 学习内容:依法治国的内涵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是什么

依法治国理念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三)严格依法办事

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对于一切国家机关特别是专门履行执法、司法职责的政法机关来说,严格依法办事意味着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

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时间:202_年3月19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谢 威

学习内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就是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就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必须遵守和执行。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执法,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4月2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曾 端

学习内容:依法行政的含义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首先,行政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活动的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管理行为是不合法的。其次,法律是社会的规范,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对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不是管理者管别人的工具,所有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不是依法治国的全部内容。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是全社会的事情,要求所有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要严格遵守体现人民意志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但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要求建立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首当其冲。国家的法律除一部分由法院、检察院实施外,都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国家就无法治可言。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4月19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主 讲:蔡 辉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五十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5月7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梁昌海

学习内容:《婚姻法》节选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时间:202_年5月21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梁昌海

学习内容:《婚姻法》节选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普法学习教案

时间:202_年6月4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黎国洪

学习内容:我国选举制度的概念什么

我国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是由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它的内容主要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选举的组织、程序和方法,选举经费,选民和代表的关系,以及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等等。这些都由选举法规定和确认。选举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时间:202_年6月18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黎国洪

学习内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的精神,我国现行选举制度贯彻的基本原则是:选举权的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无记名投票,以及代表向选民负责并受选民监督,选举的物质保障等。选举制度贯彻这些基本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选民确实行使选举权,有效地参加国家管理,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从而体现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选举制度。

1、选举权的普遍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

3、直接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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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_年7月2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杨雨亭

学习内容:《信访条例》节选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时间:202_年7月16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杨雨亭

学习内容:《信访条例》节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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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_年8月6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梁 勇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节选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间:202_年8月20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梁 勇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节选

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九条 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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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_年9月3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罗 林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选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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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_年9月17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冉启衡

学习内容:《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节选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在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富民兴黔步伐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第三十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第三十一条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第三十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三)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

第三十二条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民,两个子女中有一个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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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_年10月8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王金霞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节选 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第四条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第五条 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第七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第九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十一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第十二条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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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_年10月22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王元华

学习内容:刑法的概念、目的和种类?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些说,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以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不仅仅指刑法典,还包括单行刑事法律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也称附属刑法规范)。狭义刑法即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在中国,即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刑法的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1条的规定,刑法制定的目的就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这是由我国刑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任何统治阶级都需要制定刑法来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秩序,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不同的是,剥削阶级国家制定刑法的目的是惩罚他们所认为的犯罪,保护剥削阶级的利益;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刑法的目的则是惩罚我们所认为的犯罪,保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

三、我国刑法种类

与《刑事诉讼法》。刑法只有一种。刑法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主刑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具体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另外,还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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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_年11月5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主 讲:舒本强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节选 第四条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第十五条 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二)在林区设臵防火设施;

(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

(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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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_年11月19日 地点:政府会议室 授课人:曾 端

学习内容:

一、依法行政的核心

二、依法行政最终目的 ①依法行政的核心:从依法行政的本质来看,依法行政的核心是监督规范行政权,是保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权而不是依法治事。推进依法行政,就是要对行政权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在事前的权力授予上,做到授予有据;在事中的权力行使上,做到行使有规;在事后的权力监督上,做到监督有效。

三、依法行政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 时 间:202_年12月3日 地 点:政府会议室 主讲:李国友

学习内容: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事诉讼法调整的对象一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二是从诉讼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专指民事诉讼法典,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典是1991年4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民事诉讼法典,而且还包括宪法、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过程中作出的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通过两种方式表现出来:一是综合性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一是针对高级人民法院就个案请示所作的批复,如《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因邮电部门电报稽延纠纷提起诉讼问题的批复》。这些司法解释是民事诉讼法条文的具体化,针对性强,经常适用。因此,学习民事诉讼法不仅要把握法典中的条文,也要把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它体现民事诉讼的精神实质,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指明了方向,概括地提出了要求,因此对民事诉讼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以我国宪法为根据,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要求,结合民事诉讼法的特点而确定的。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三、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四、辩论原则

五、处分原则

六、检察监督原则

七、支持起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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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_年12月17日 地 点:政府会议室 主 讲:李 军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节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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