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参评论文)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蔡毅
摘 要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繁杂,所牵涉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较多,为理顺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环节、缩短工作时限,现将湖南衡阳至南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相关内容按照报建程序,从项目公司的角度将立项手续、设计、招投标、用地等方面粗略整理捋顺,以资参考实用。
关键词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 1.1 基本程序
1)工程可行性研究及选址阶段: 根据投资意向,与政府签订相关投资意向书,进行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工作。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应进行工程预可行研究,并以预可行研究报告为依据编报项目建议书,以批复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工可》。
预可行研究报告经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根据自己的投资意向及批复的预可行研究报告,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选址意见和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
2)总平面(路线方案)设计阶段
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复。获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路线方案设计,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方案审查,并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同时进行工可编制。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压覆矿床等专项评价申报亦在方案设计完成后进行。
工可报告编制完成后分别向规划、环保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及发改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报告书及工可报告批复。
3)初步设计阶段
方案审查完成后,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初步设计审查。
4)施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审查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含基本农田审批)。建设用地批准后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征地拆迁手续,申请核发征地拆迁许可证。施工图完成后向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施工图核批。
5)招投标阶段(略)6)施工许可阶段
完成征地拆迁和施工图审核后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向审计部门申请开工前资金审计,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2 项目公司前期工作要点
1)预工可批准后,成立项目单位。
2)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出具选址意见书。
3)取得选址意见书及项目建议书批复件后,完成路线初设方案(经行政规划部门审批),委托有资质设计、咨询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编制项目工可研报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方案及工可报告。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其他专项评价如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涉江涉河事项、压覆矿产报告、行防洪等报批。
5)在项目工可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完成用地预审报告后,将上述资料同工可研报告报上级发改委申请工可批复(含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确定)。
6)项目建设标准、规模等经上级发改委批准后,进行项目初步设计。7)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后,进入施工图设计外业,外业审查批复后,完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视情况,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可进行招标文件的报批(应具备招标的设计深度)。
9)初步设计审查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含基本农田审批)。用地批准后,向国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申请核发征地拆迁许可证(核发基本农田使用许可证,用地审批,可先期办理拆迁手续)。
10)招标文件报批后,进行项目招标。11)办理项目施工许可。1.3 各环节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选址意见书
填写《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1:202_地形图。2)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平面布置图;未压覆重要矿藏及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用地预审所需其他附件。
3)报批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及路线方案图;《土地预审意见书》和《土地预约协议》;各级发改委审批项目的转报批文;同级旅游、文化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文化、旅游等行业项目提供);项目投资方资信证明。
4)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下一级环保部门审查转报意见。5)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意向或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下级发改委的转报批文)及附件;土地预审报告书。
6)项目方案审查
项目方案审查申请报告;项目方案设计图。7)初步设计审查
申请审查报告;项目其他相关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3到4套;相关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等;规划总平面和方案预可行审查意见;
8)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划拔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上级意见);县国土局代政府提出的用地请示;建设用地申请表、用地申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权属证明;用地单位意见、被征用地单位意见;被征用土地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或项目投资计划;用地单位资质证明及用地单位资金证明;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技术图;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补充耕地位置图;经审查的路线总平面图;年度投资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或土地部门签章的征地地形图;征地协议及征地有关报表;其它应有提交的材料。
9)施工图设计审核
施工图外业审查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3到4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初审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行政主管部门)。10)项目开工前资金审计
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及使用情况。11)办理征地拆迁(申办《征地拆迁许可证》)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市、县(区)人民政府的用地请示;建设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及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及技术报告书(论证);土地权属证明;占用林地,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部分复印件;补充耕地位置局部复印件;线型工程平面图。
12)办理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意见;已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单,招投标已经备案;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用地界限图;已办理《征地拆迁许可证》或者控制性工程用地的批复意见、拆迁已满足施工需要;交通主管部门(或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材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2 前期工作流程
2.1 选址及工可报批阶段
投资意向书→预可行研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见,申请建设选址(行政规划部门)→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建议书(上级发改委)→完成初步方案(平面路线)(同时编制其他专项评价文件报批)→编制工可→申请土地预审(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工可报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发改委)2.2 初步设计阶段
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的批复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勘察设计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完善初步设计图(并对专家意见书面回复)→修改、出版初步设计图→咨询公司出具专家评估报告并报交通行政主管规划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部门会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转报或批复文件。2.3 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外业→施工图外业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批复→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根据初审意见,设计院施工图文件优化→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报交通行政主管单位审查→交通行政主管单位委托有关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意见,由设计院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出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连同初审意见、咨询审查意见备案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各部门会签,交由行政主管领导审定→下发施工图设计转报或批复文件。
2.4 用地报批阶段
用地项目报批程序:申请→受理→现场勘察→会审→报各级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1)建设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报批流程图:用地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公开办事大厅受理申请→报主管领导分理→规划科踏查、报省、市预审→耕保科协助市、省征地中心踏查测绘→估价所评估——划拨方式→评估方式——划拨→耕地保护科配合市、省组件→主管领导审核→耕地保护科逐级上报审批,并负责公告→财务科收费→移交档案室→反馈办事大厅。
2)用地资料报批
用地资料报批流程:向各区县申请用地→由市级行政部门组织所涉县、区政府根据新的规定及修改后的初步设计要求,修改、补充、完善用地报批资料,上报市级国土管理部门→市级国土管理部门根据上报资料,审查并补充材料,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签后,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国土管理部门用地处收到市国土局报批材料后,经审查提出意见经耕保、地籍处会审后形成意见报正副厅长会签后,报主管副省长审签后报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受理后,经初审后转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国家发改委出具意见后,再由国土资源部用地、耕保司等审查提出意见报部领导决定,并报国务院办公会审定后下发批准文件。
在市级国土管理部门审查和补充用地报批材料的同时,需申领林业管理部门核报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在市国土资源局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环保局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在报用地资料的同时,需同时转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各级批文。
3)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用地资料批复后,研究制定征地拆迁方案计划→持相关资料和批复文件办理《征地拆迁许可证》→与市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由市、县级政府出面协调动员→实施征地拆迁、支付征地拆迁费。2.5 招标工作阶段
高速公路项目从发售招标文件开始至组织开标时间不低于28天。1)招投标工作流程
申报招标主体及招标方式批复→编制招标文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出具评标报告书→公示→宣布中标结果,下发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结果备案(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单位)。
2)招投标工作具备条件和所需资料
(1)招标方式确定应具备条件: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情况;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基本情况;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其他材料。由项目审批单位核准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2)招标文件审查条件:工可已批复;项目法人已成立;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建设资金已落实;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审查需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复、且具有招标所需设计图纸。
(3)招标文件报批所需资料
招标文件一套;工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等复印件。3)招标备案、公示
自行招标的,应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改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
4)公示后无异议,下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谈判、并签订合同; 2.6 施工许可阶段
1)申请及审批程序、时限
申请施工许可→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将符合许可条件的全部申请材料和申请意见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行政主管部门各处室审查会签→厅主管领导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一般许可期限: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为20个工作日;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一般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一般自收到经初审的申报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许可条件(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审计行政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能满足施工需要;(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参考文献:
[1] 高速公路丛书编委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2_.[2] 龚先兵、周壮志主编.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手册[M].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2_.[3] 交通部公路司.公路建设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M].人民交通出版社,202_.[4] 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M].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2_年第14号.[5] 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M].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2_年第6号.
第二篇: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项目前期工作程序,项目前期工作是指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它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等。
项目建议书又叫做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它是由项目提出单位根据规划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各项资源条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具体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和书面文件。项目建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即可列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通过关系到项目能否继续进行,是项目能往下进行的前提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进一步深化,收集资料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定位,综合评选,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条件上具备,实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得到行业专家的论证和主观部门的批准。
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投资者和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并可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基础。
方案设计又分为初步设计,仅提供概念性的设计框架,为展示项目的轮廓和说明而作的设计。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三篇: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一、项目范围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新建、扩建项目
二、前期阶段划分
跨越海湾、黄河的省级高速公路独立桥梁或隧道项目,前期工作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
国家高速公路、其他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分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技术复杂、基础资料缺乏的高速公路项目,必要时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三、审批程序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关市公路(管理)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高速公路、跨越海湾、黄河的省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审批,施工图设计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其他省级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审批,施工图设计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四、提交材料
(一)预可行性研究
1、申报文件(2份)。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路线走向、建设工期、估算投资、资金筹措、项目法人、经济评价、节能评价等;
2、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套);
3、银行贷款意向书(2份)。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
1、申报文件(2份)。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路线走向、建设工期、估算投资、资金筹措、项目法人、经济评价、节能评价等;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2份,对需开展预可行性研究项目);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套);
4、用地预审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资金承诺函、银行贷款承诺书、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洪水影响评价书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批复、节能评估审查意见、项目招标方案、文物保护选址意见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批复,铁路、航道管理部门意见等(2套)。
(三)初步设计
1、申报文件(2份)。包括工可批复情况、勘察设计招标情况、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路线走向、建设工期、概算投资等;
2、初审意见;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支持性文件(2份);
4、初步设计文件,附有地质勘察报告、试验报告等(2套),;
5、林业、电力、电信、管线、取(弃)土场等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
(四)施工图设计
1、申报文件(2份)。
2、咨询审查报告或初审意见(2份);
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支持性文件(2套);
4、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
5、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试验等基础资料(1份)。
第四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程序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加快推进南明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
目
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2_〕125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明区工作实际,为促进项目快审、快批、快建,现将《加快推进南明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加快推进南明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
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2_〕12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快审、快批、快建,实现奋力赶超、聚力跨越、率先发展,按照“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规范和简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程序
根据省市授权,切实规范和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一)审批制项目
1、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局等)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2、对于投资额度不大、技术单一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先行出具同意项目先期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项目单位据此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3、列入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的项目视为立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规划,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和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后按规定报批。政府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
(二)核准制项目
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受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由于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三)备案制项目
项目单位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
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项目,不再审批开工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审查。
二、实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限期办理制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公正透明、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各项相关手续的办理。
(一)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一次告知制度
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所涉及的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审阅,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要限期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当场或者在三日内一次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限等统一印制成书面材料提供给项目单位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为加快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限期办理制度 各部门必须按照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时限的要求,加快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1、实行审批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许可四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①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移民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移民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①规划许可、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规划、公安消防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规划、公安
消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②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国土、建设、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建设、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林业、城管、安全监督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实行核准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项目申请报告和施工许可两个阶段
(1)项目申请报告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①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大中型水利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移民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分别报送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移民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②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城管、安全监督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实行备案制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办理分为备案和施工许可两个阶段
(1)备案阶段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备案有关规定,备齐相关材料后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备案申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事项: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防报建审核等手续的办理。
办理部门: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
办理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后分别报送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凡涉及林业、城管、安全监督、移民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相关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指挥和统筹协调。审议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重要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各乡办、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统筹协调解决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各乡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根据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向区委、区政府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投资项目的谋划和储备。组织指导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或协调落实建设资金、报批等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完成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统计局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拟订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名单,并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组织和申报国家补助投资项目。
(四)区财政局:增加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财政性资金。加强对财政性投资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办理技术更新改造项目手续。组织协调工业投资项目实施。协助建设项目办理用电手续。
(六)区规划局:按规定办理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许可。
(七)区住建局:按规定办理或上报拆迁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房地产、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
(八)区城管局:组织协调市政工程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
(九)区国土分局:衔接平衡建设项目用地总量,按政策规定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按规定权限办理用地预审、正式用地等手续。
(十)区环保局: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十一)区农业水利局: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源工程流域规划、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涉水事项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水利投资项目实施。
(十二)区林业绿化局: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林地使用等涉林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林业投资项目实施。
(十三)区移民局:按规定办理或转报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十四)区统计局:依法及时调查、收集、整理、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开展相关监测和分析。
(十五)区公安分局: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炸材使用手续。
(十六)公安消防部门: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消防审查等手续。
(十七)区卫生局: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评价等相关手续。组织协调卫生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十八)区文体局:按规定办理或转报投资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文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十九)区人防办:按规定办理或转报建设项目人防审查等手续。
(二十)区政府办督查室: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了解,及时将南明区近期重点项目落实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并将重要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一)区监察局:对各重点建设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督察,主要是督促各单位特别是实施重点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和相关服务单位转变职能和作风,坚决纠正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向建设单位刁难、延误办理有关手续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及时解决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农关系及配套工程建设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十二)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二十三)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加快办理涉及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组织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
四、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
(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代建制。即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原则,根据规定程序,由区政府明确或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管理机构(简称代建机构),按合同要求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投资概算、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等进行监控管理,按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
(二)适用项目范围:凡投资200万元以上且政府投资(含部门预算外资金)占总投资50%以上或使用外国贷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区级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都应实行代建。对于专业性强、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后,可不实行项目代建。
(三)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机构(以下简称区代建机构)是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或择优明确的相关机构。目前由南明区暹达投资公司、南明区住宅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南明区市政所和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作为区代建机构候选单位,公平竞争,择优选定。以后逐步向市场化过渡,招标确定代建机构。
(四)区代建机构候选单位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项目组织、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水平,对代建项目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人员数量和构成要经区发改、建设等部门认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实行代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按规定由区发展改革局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下达项目计划时予以明确。
(五)严格按照《南明区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六)切实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区发改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下达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项目计划的实施,依法对重大项目实施稽查;区财政局负责按投资计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对代建机构编制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施评审和审批;区建设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行政管理;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区监察局负责依法对代建工作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行政监察;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或参与监督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尚未依法成立的,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也可由代建机构作为建设单位,代表政府行使建设单位职能,统一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单位。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就明确代理机构的,以项目代建机构作为项目法人。如果以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法人的,在代建合同履行期间,项目代理机构履行建设期法人职责,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竣工验收负总责。代建机构的工作职责是: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依法对项目代理阶段的工程建设组织招标投标,并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负责项目资金的核拨审查,按批准概算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负责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交付使用;负责项目的单项交工验收和项目的初步验收,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程序组织接受正式验收;按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不断完善我区政府投资项目BT投融资管理
实行BT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政府通过委托或授权确定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融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由投资人组建BT模式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建设。投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不得搞项目反担保。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回购项目。
(一)适用项目范围:采用BT模式的项目必须符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属于政府应该承担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和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采取BT模式的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
(二)实行BT模式的项目必须按照《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BT融资论证,完善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并成立南明区BT融资模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拟实行BT模式的项目,项目业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专章编制BT融资建设方案一并报批或单独编制BT融资建设方案报批。BT融资建设方案由项目业主编制,报区BT融资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并严格按审批的BT融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待项目业主确定投资人后,重大项目的BT合同应送南明区BT融资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采用BT模式。
(四)项目业主和投资人权利、责任、义务
1、项目业主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前的报批、监督投资人资金到位和使用及建设管理情况、审查建设总进度计划、组织回购等工作。
2、投资人应组建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公司的成立不改变投资人对项目业主承担的义务。
3、投资人要筹集足额到位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划入项目公司专户存储、专账管理;要按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实施项目管理;要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要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保修工作的管理。投资人和项目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4、投资人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涉及项目规模、功能、标准的设计变更,必须经项目业主同意,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履行审批程序。有关建设手续的办理,由项目业主、融资人或项目公司按现行管理要求共同进行申报。
5、投资人和项目公司不得将合同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不得让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垫资建设。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项目业主不得为投资人和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当事各方均不得利用BT模式项目作为担保物为投资方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五)严格按照《南明区政府投资项目BT投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六)加强监督管理,区发改局、财政局牵头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动态平衡计划,指导和监督项目业主搞好投资人招标工作;区建设局牵头指导项目业主和项目公司办理建设手续,监督实施招标和工程质量;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牵头监督BT模式合同的执行,协调相关问题;建立BT模式财务跟踪监督制度,由区BT融资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委托财务中介机构全过程跟踪审核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适时评估项目建设成本和财务风险;BT模式合同双方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执行中违法违纪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转固定资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投转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转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发〔202_〕5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筑府办发〔202_〕91号)、《关于做好南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转固定资产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发〔202_〕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南发改投字〔202_〕151号)精神,尽快使建好的政府投资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扭转“重建设,轻验收”的观念,解决我区建设项目的基建帐簿上“在建工程”余额过大、国有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等现象,确实盘活固定资产。
(二)凡已办理综合竣工验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开展投转固工作。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由项目法人向区发改局申请。办理综合竣工验收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料:(1)申请项目综合竣工验收文件,(2)施工图及竣工图,(3)项目基本概况表,(4)项目建议书及批复、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可研报告及批复、施工许可证、项目招标核准文件、初设和概算批复等前期手续,(5)项目质量验收备案表,(6)财政、审计部门对决算的评审结论,(7)消防、环保等验收文件,(8)其他资料。
(三)积极完善不齐项目相关手续。未办理综合竣工验收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法人要积极完善相关手续,补齐资料,尽快达到项目综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四)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投资额度小、建设内容单
一、不需办理综合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各项目法人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直接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五)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做好固定资产接收、注册工作,并按用途进行划分。
(六)由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牵头做好全区投转固考核工作。
七、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及考核制度
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为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由区领导小组每年初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区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区领导小组按照责任书要求组织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追究相关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将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列为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二)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领导小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批示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情况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并定期在全区进行通报。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
八、建立项目建设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为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一)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挂钩联系责任制。
(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位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考核目标“的要求,研究提出重点项目挂钩联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挂钩领导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落实土地、规划、环保、供电、供水等建设条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九、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制度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个别特殊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予以办理。
(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需果调研的问题和建议,由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调研工作。
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信息联系制度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各重点项目也要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每半个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单位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必要时可直接送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向区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工作需要,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布,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以上工作制度中未规定的事项、程序、时限,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前期工作程序
第一章 前期工作基本流程
吴忠贵 编著
审批类项目基本流程
规划→项目建议书→预可研(OR)→评估(OR)→立项→编可研→可研评估→可研补充及附件办理→起文上报汇同评估报告及有关附件→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OR)→初设审查→初设修改→初设审批→施工图设计→审图→开工报告
核准类项目基本流程
规划→项目申请报告(目前按可研深度编写,要求有资格)→预审(5天)→项目申请报告补充(OR)→委托评估(OR/5天)→报告修改及附件准备→征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OR/7天)→核准(20天OR 30天)
核准条件:①合法
②符合“十一五”规划、行业规划、标准
③符合土地规划
④符合国家宏观政策 ⑤地区布局合理
⑥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⑦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⑧合理利用资源
⑨生态环保、文物保护
⑩公众利益未受到重大影响
变更条件:总投资额超过原核准投资的20%及以上
业主、规模、地点、内容发生变化
备案类项目基本流程
规划→项目申请备案报告及相关附件(按项目建议书深度)→预审(3天)→材料补充(OR)→备案与否(5天)
备案条件:①政策法规
②规划(国民经济和行业规划)
③符合产业政策
④符合行业标准
第二章 项目选择与跟踪
吴忠贵 编著
几个理念
发展靠投入,投入靠项目
投入是硬指标,项目是硬功夫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地进行的标准是“三个一批”
在建一批——做完前期工作(完成时)
报批一批——前期工作进行中(进行时)
储备一批——开始做前期工作(将来时)
项目的产生思路
(1)围绕优势选项目
(2)围绕弱势选项目
(3)围绕全局长远目标选项目
(4)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选项目
(5)围绕“三农”问题选项目
(6)抓准机遇选项目
(7)根据国家鼓励项目目录项目
项目产生的途径(1)在“十一五”规划中发现项目。
(2)邀请专家诊断提项目
(3)专题规划中提项目
(4)到外面取经模仿引进项目
(5)部门领导专题研究选项目
(6)根据各种临时文件报项目
(7)根据每年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文件选择项目
项目的跟踪
(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的跟踪。
(2)项目前期信息的收集
(3)多沟通、多联系、常走动。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选择的条件
①技术先进
②具备产业化条件
③符合专项文件要求
④对环境影响不大
⑤尽可能求新
⑥技术通过鉴定
⑦经济效益显著
第三章 可行性研究基本知识
吴忠贵 编著
几个概念
(1)可行性研究的定义
所谓可行性研究就是对拟投资项目从有关的所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保证所投资项目在技术上先进可靠,经济上合理有利,操作上合法可行。(2)技术经济的定义
研究人类生产活动中各种技术的经济问题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研究技术与经济之间的合理关系,促使技术的发展和经济效果的提高。是技术科学和经济科学有机结合的交叉科学。
研究技术的经济效果问题的科学。
可行性研究不是可批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告不是可行性报告
技术经济不是技术加经济
投资项目的制约因素:
市场的约束
技术水平的约束
自然资源供应约束
资金的约束
人力资源约束
环境资源约束
政策约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点内容
市场预测与竞争力分析
技术选择与论证
工程方案与建设条件落实
投资估算
融资分析
经济评价 风险分析与防范
为什么要做可行性研究
经济发展的产物
市场竞争的需要
经济利益的驱动
政府或组织的要求
科技进步使得可能
谁需要做可行性研究
业主(投资者)
政府投资委托(投资者)
债权人
是投资决策者需要,不是政府需要(政府投资除外)
谁有资格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按规定有资质的咨询或设计单位
技术经济专业人员
可行性研究的发展史
可行性研究这一方法和技术是在二十世纪初随着技术经济和管理
科学的进步而产生的。二战后发展迅速,为西方发达国家投资决策提供了有力帮助,六十年代发展较为完善。这时的可行性研究已经成为一门科学。
接受可行性研究这一方法和技术是得益于改革开放,伴随着我国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点转移,在总结几十年投资领域的经验和教训后,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法规,确立了可行性研究工作在我国投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把可行性研究作为投资前期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可行性研究的地位和作用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位和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位和作用
当前可行性研究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信息滞后,资料不全,预见性差,造成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满足不了决策要求。
方案比选和优化工作做的不扎实,造成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合理假象,使决策失准。
投资估算失准,造成投资失控,资金出现缺口,工期延长,效益失真。
市场分析不够,造成价格预测失准,项目失去竞争力。
风险分析不够,使有些项目投产之日即破产之时。
重视不够,走程序,完任务,不负责任。
投融资体制的原因
所有制问题
人为因素,决策者的观念以及素质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上市公司
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上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投资前期(决策)
第二个,设计和施工阶段(实施)
第三个,交付使用,生产运行阶段(运行或者叫收获)
机会研究(规划)
初步(予)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
投资项目的划分 从投资项目性质上划分
–、新建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改扩建项目 –、更新改造项目
从融资主体上划分(信用体系)
– 新设项目法人项目 – 既有项目法人项目
从投资规模上划分
–、大型项目
–、中型项目
–、小型项目
从管理权限上划分
–、需要综合平衡的项目
–、完全竞争性项目 –、政策调控或限制类项目
–、外商投资项目
–、国家投资项目
从资金性质上划分
–、一般国内建设项目
–、外商投资项目(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项目、中外合作项目)
–、港、澳、台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项目
–、资本运作项目(联合、兼并、收购、重组等) 从审批权限上划分
审批项目 核准项目 备案项目
如何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
认真、客观、公证原则。科学、求实的态度。 技术经济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态度。
依靠科技,增强信息处理能力。
必要的经费支持是作好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关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主要工具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3.经济评价软件
4.相应专业的技术规范、规定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出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
计办投资[202_]1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管企业:
为指导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我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编写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经组织专家审定,同意《指南》以“试用版”出版发行,供您们在工作中参考使用。请注意收集、整理对《指南(试用版)》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指南》编写组,以便今后修订时吸收采纳。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 202_年1月4日
本《指南》总结了我国可行性研究近20年的实践经验,并注重借鉴吸收国际上的有益经验。在编写过程中,曾先后四次邀请国务院各部委计划部门和部分省市计委负责同志,有关规划设计、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进行讨论和审查,并举行了两次公开的国际研讨会,听取国外专家的咨询意见,几经修改成书,最后报由国家计委审定。
本《指南》内容包括两部分:
1、可行性研究内容与方法;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具有以下特点:
1、突出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2、强调方案比选与优化在可行性研究中的作用;
3、强调风险分析的重要性;
4、重视融资方案分析;
5、注重社会评价在项目决策中的作用;
6、简化并调整了经济评价参数;
7、界定了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的侧重点和研究深度;
8、强调可持续发展,加深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深度,增加了节能、节水研究内容和要求;
9、反映了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特点。
本《指南》主要读者对象:从事各行业可行性研究、投融资决策、计划规划、银行信贷、咨询评估及有关教学培训的人员。
本《指南》英文版可用于涉外项目、引进外资、对外交流等。第一部分 可行性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项目兴建理由与目标(一)项目兴建理由(二)项目预期目标
(三)项目建设基本条件
二、市场预测
(一)市场预测内容(二)市场现状调查(三)产品供需预测(四)价格预测(五)竞争力分析(六)市场风险分析
(七)市场调查与预测方法
三、资源条件评价
(一)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要求(二)资源评价
四、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一)建设规模方案选择(二)产品方案选择(三)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比选
五、场址选择
(一)场址选择的基本要求(二)场址选择研究内容(三)场址方案比选
六、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一)技术方案选择
(二)主要设备方案选择(三)工程方案选择(四)节能措施(五)节水措施
七、原材料燃料供应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方案(二)燃料供应方案
(三)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方案比选
八、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一)总图布置方案(二)场内外运输方案
(三)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方案
九、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要求(二)环境条件调查
(三)影响环境因素分析(四)环境保护措施
十、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一)劳动安全卫生(二)消防设施
十一、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一)组织机构设置及其适应性分析(二)人力资源配置(三)员工培训
十二、项目实施进度(一)建设工期
(二)实施进度安排
十三、投资估算
(一)建设投资估算内容(二)建设投资估算方法(三)流动资金估算
(四)项目投入总资金及分年投入计划
十四、融资方案
(一)融资组织形式选择(二)资金来源选择(三)资本金筹措(四)债务资金筹措(五)融资方案分析
十五、财务评价
(一)财务评价内容与步骤
(二)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三)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估算(四)新设项目法人项目财务评价(五)既有项目法人项目财务评价(六)不确定性分析
(七)非盈利性项目财务评价
十六、国民经济评价
(一)国民经济评价范围和内容(二)国民经济效益与费用识别(三)影子价格的选取与计算(四)国民经济评价报表编制(五)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计算(六)国民经济评价参数
十七、社会评价
(一)社会评价作用与范围(二)社会评价主要内容(三)社会评价步骤台方法
十八、风险分析(一)风险因素识别(二)风险评估方法(三)风险防范对策
十九、研究结论与建议(一)推荐方案总体描述(二)主要比选方案描述(三)结论与建议
附件
1.市场预测方法
2.交通量需求预测方法
3.场址选择基础资料调查提纲 4.经济评价报表格式
5.交通运输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计算方法 6.企业财务报表与财务状况分析方法 7.多方案经济比较方法 8.风险概率分析方法
9.项目建设征用土地审批及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