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微信支付商户平台使用协议专题
微信支付商户平台使用协议
1、特别提示
本协议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本协议和附属规则中均称“财付通”)为规范贵司使用微信支付商户平台(本协议和附属规则中均称“本平台”)的行为而制定,具有合同法律效力。贵司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和《财付通服务协议》。请贵司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贵司应重点阅读。除非贵司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和《财付通服务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贵司无权使用本平台。贵司使用本平台即视为贵司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和《财付通服务协议》的约束。如贵司有任何疑问,应向财付通客服咨询。
2、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2.1 微信公众帐号:指贵司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的,用于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的帐号(以下或称“公众帐号”)。
2.2 微信支付:指财付通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第三方支付软件系统和服务。
2.3 微信支付商户号:指财付通的支付系统为贵司配置的用来存储贵司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并处理贵司的交易指令的账号。微信支付商户号将直接与贵司提供的合法银行卡账户绑定,贵司的银行卡账户将根据微信支付商户号的交易情况做相应的资金扣划或归集。
2.4 微信支付商户平台:指财付通提供和维护的商户管理软件系统,开通了微信支付的商户可以通过该系统享受微信支付商户号管理和营销推广等相关功能,具体功能以本平台实际提供的为准,且本平台将根据财付通的需要以及对贵司的资质、经营状况的评估对本平台中的功能做调整和增减。
2.5 员工账号:指贵司在本平台“员工管理”模块创建的,能够登录贵司的商户管理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的帐号。贵司只能向贵司的员工配置员工账号。
3、贵司的权利和义务
3.1 在使用本平台前,贵司应开通微信支付服务并获得财付通给贵司配置的微信支付商户号。
3.2 贵司应妥善保管微信支付商户号、安全证书、密钥和登录密码等敏感信息,当发生信息泄露或密码遗失时,贵司应立即向客服申请挂失。若客服人员要求贵司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才能进行下一步挂失操作的,贵司应及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贵司的微信支付商户号在本平台中的一切操作均视为贵司的行为,由贵司承担所有责任。
3.3 贵司应对员工账号的创建、授权、删除等事项尽管理职责。员工账号在本平台中的一切操作同样视为贵司的行为,由贵司承担所有责任。
3.4 贵司在本平台中的一切操作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法令的规定,还应符合本协议条款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3.5 贵司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若产生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贵司应自行承担,财付通不承担任何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3.6 未经财付通书面授权,贵司不得转载、复制、截取、篡改本平台页面上的内容或制作与该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3.7 贵司使用本平台功能,需根据本平台提供的技术开发文档进行接口调试。
3.8 贵司需自行设置“代金券”、“现金红包”、“优惠立减”、“企业付款”等功能的触发条件,防止他人利用贵司设置的触发条件中存在的漏洞滥用活动规则。
4、财付通的权利义务
4.1 财付通负责本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确保本平台的安全性。
4.2 财付通有权根据贵司在本平台中的操作向贵司的开户银行发出指令,对贵司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财付通有权根据贵司在本平台中的操作,对贵司的微信支付商户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
4.3 财付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贵司的使用本平台的活动,若贵司利用本平台从事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则或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法令规定的活动,财付通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平台部分或所有服务,给财付通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你应赔偿所有损失。
4.4 贵司使用本平台,即视为贵司授权财付通及其关联公司收集并合理使用贵司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贵司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财付通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对前述信息进行合理利用,以更好地提供产品和服务。
4.5 财付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以及对贵司的资质、经营状况和功能申请的评估来审核、开通、关闭和调整本平台提供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知识产权及保密
5.1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对于本协议签署前,双方已拥有或已存在的所有知识产权仍归原有方所有,不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而使另一方对之享有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
5.2 对涉及双方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贵司必须对所接触到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披露。同时,非经财付通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5.3 如贵司需发布任何与财付通合作关系相关的新闻稿、公告、声明、广告或进行宣传,均应经财付通事先书面同意。
6、附属规则
本协议针对部分功能以附属规则的形式进行约定,附属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条款与附属规则不一致的,以附属规则为准。
7、服务终止和违约责任
7.1 如贵司违反本协议或附属规则中的任何条款,财付通有权终止本平台服务。
7.2 如贵司连续三十天未登录本平台,财付通有权向贵司终止本平台服务。
7.3 在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贵司后,财付通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变更或自身营运需要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服务或本服务中的部分功能。
7.4 本协议中的“终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冻结贵司的微信支付商户号,关停贵司在本平台中的所有或部分功能。
8、通知
财付通可自本平台向贵司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同时,财付通也可通过在本平台公告的方式通知,请贵司关注本平台公告。
9、协议变更
财付通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财付通将进行公告或另行通知贵司。如贵司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任何修订和新协议一经在本平台公布即生效。贵司登录或继续使用本平台功能即表示贵司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10、争议解决
本协议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请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微信支付商户平台使用协议》附属规则
一、“代金券”使用规则
1.1 定义
代金券(下称“本功能”),是本平台为贵司提供的拓展性功能,贵司在本平台预先充值一定金额后,可以通过本平台向他人免费发放与充值金额相对应的电子券,他人可凭该电子券在购买贵司或贵司指定的微信支付商户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享受券上注明的折扣或优惠。
1.2 发券规程
1.2.1 预先充值:发券前,贵司应根据自身需要预先通过本平台充值一定金额,贵司发出的代金券总额不得超过贵司预先充值的金额。
1.2.2 免费发放:本平台将根据贵司提交的发券数量、收券人群、单券面额等信息生成代金券,并根据贵司的指令发放代金券。贵司通过本平台发放的代金券一律对他人免费,贵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收取费用。
1.2.3 代扣代付授权:你使用本功能即视为贵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财付通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支付代金券对应的订单。
1.2.4 代金券使用:收到代金券的用户,可以在通过微信支付购买贵司或贵司指定的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使用代金券,用户只需支付“商品价格扣除代金券使用额后的费用”。
1.2.5 资金结算:用户完成交易后,财付通根据《微信支付服务协议》按照“代金券使用额+用户微信支付款项-支付手续费-相关服务费”,将剩余款项结算至对应商户的银行卡账户。
1.3 代金券使用期限
贵司可以对代金券设置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的代金券所对应的资金,将转回贵司预先充值的账户中。
1.4 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若涉及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贵司自行承担该义务。若贵司给财付通造成损失,财付通有权直接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贵司应另行赔偿。
1.5 其他规定
1.5.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还应符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1.5.2 财付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随时限制或停止向贵司提供本功能。
二、“现金红包”使用规则
2.1 定义
现金红包(下称“本功能”),是本平台为贵司提供的拓展性功能,贵司可以通过本平台向他人发放现金红包,发放红包总额不超过贵司账户内剩余的资金总额,本平台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他人领取红包后,可提取或使用红包中的资金。
2.2 发红包规程
2.2.1 预先充值:发红包前,贵司应根据自身需要预先在本平台充值一定金额,贵司发出的红包总额不得超过贵司预先充值的金额。
2.2.2 免费发放:本平台将根据贵司提交的红包数量、发放人群、单个红包金额等信息生成微信红包,并根据贵司的指令发放红包。贵司通过本平台发放的红包需对红包领取人一律免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收取费用。
2.2.3 代扣代付授权:你使用本功能即视为贵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财付通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至红包领取人账户。
2.2.4 红包领取:贵司发出红包后,需经发放对象领取确认,对应款项将在发放对象领取确认后划至其账户。
2.3红包领取期限
贵司发放的红包有效期为3个自然日,自贵司发放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仍未被领取的红包所对应的资金,将转回贵司预先充值的账户中。
2.4 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
2.4.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若涉及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贵司自行承担该义务,给财付通造成损失的,财付通有权直接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不足以弥补财付通损失的,贵司应另行赔偿。
2.4.2 贵司应在发放红包前根据法律法规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贵司应保证红包领取人领到的实际金额(税后)与红包标注金额一致。
2.5 其他规定
2.5.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2.5.2 若贵司发起的活动以“现金红包”或“微信红包”冠名,则该活动中不得包含除现金红包以外的任何物品。
2.5.3 财付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随时限制或停止向贵司提供本功能。
三、“企业付款”使用规则
3.1 定义
企业付款(下称“本功能”),是本平台为贵司提供的拓展性功能,贵司可以通过本平台向他人转账,转账总额不超过贵司账户内剩余的资金总额,收款人可以通过“微信零钱账户”收款,当收款人无“微信零钱账户”时,可以通过“微信红包”收款。
微信零钱账户,是财付通在微信用户成功注册微信号时给其配置的支付账户,该支付账户与微信号绑定,具有充值、收款、转账、消费等支付功能。
微信红包,是财付通提供的,让微信用户间互相发放、收取支付账户预付价值的功能,其实质是支付账户的转账功能。
3.2 付款规程
3.2.1 功能申请:贵司申请开通本功能必须提交开通申请,贵司有义务填写符合真实情况的信息交由财付通审核,财付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开通。
3.2.2 预先充值:付款前,贵司应根据自身需要预先在本平台充值一定金额,付款必须在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进行。
3.2.3 确认收款人:贵司可以通过输入收款方的微信号或openid来确认收款人。对于通过微信实名认证的用户,贵司还可以选择是否由财付通校验收款方的真实姓名来进一步确认收款人。对于没有通过微信实名认证的用户,无法校验收款人的真实姓名。财付通仅依据贵司输入的收款方的微信号或openid来划付款项,相关后果由贵司自行承担。
3.2.4 确认付款金额:贵司应自行确认付款金额,财付通有权根据对贵司的资质、经营状况和风险等级的评估以及收款人账户的实名认证情况、账户交易和风险情况来设置、调整贵司的付款限额。
3.2.5 代扣代付授权:贵司发出付款指令即视为贵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财付通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至收款人账户。贵司一旦发起付款,相应款项将无法退回。
3.2.6 收款人收款:贵司付出的款项将划至收款人的“微信零钱账户”,收款人没有“微信零钱账户”的将划至收款人的“微信红包账户”并由贵司自行通知收款人。
3.3 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
3.3.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若涉及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贵司自行承担该义务,给财付通造成损失的,财付通有权直接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不足以弥补财付通损失的,贵司应另行赔偿。
3.3.2 贵司应在付款前根据法律法规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贵司应保证收款人领到的实际金额(税后)与付款标注金额一致。
3.4 其他规定
3.4.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3.4.2 贵司应保证所填写的收款人微信号、openid、付款金额、付款原因等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所填写信息不实、有误、不准确、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
3.4.3 如果财付通检测到贵司的账户异常即有权关停本功能并要求贵司配合财付通调查。
3.4.4 贵司不得将本功能包装成微信红包或可能让用户产生混淆的、类似微信红包的应用。
四、“立减优惠”使用规则[新增功能]
4.1 定义
立减优惠(下称“本功能”),是本平台为贵司提供的拓展性功能,贵司在本平台预先充值一定金额后,可以通过本功能针对贵司指定商户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减价优惠,用户可使用微信支付享受该优惠。
4.2 使用规程
4.2.1 预先充值:使用本功能前,贵司应根据自身需要预先通过本平台充值一定金额,贵司所配置的立减优惠总额不得超过贵司预先充值的金额。
4.2.2 免费享受优惠:本平台将根据贵司提交的优惠数量、优惠人数、单笔优惠面额等信息在用户使用微信支付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对交易价款进行抵扣。贵司通过本平台配置的立减优惠一律对他人免费,贵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收取费用。
4.2.3 代扣代付授权:你使用本功能即视为贵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财付通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支付与本功能相对应订单的优惠金额。
4.2.4 立减优惠的使用:符合立减优惠条件的用户,可以在通过微信支付购买贵司或贵司指定商户的商品或服务时使享受立减优惠,用户只需支付“商品价格扣除立减优惠额后的费用”。
4.2.5 资金结算:用户完成交易后,财付通根据《微信支付服务协议》按照“立减优惠使用额+用户微信支付款项-支付手续费-相关服务费”,将剩余款项结算至对应商户的银行卡账户。
4.3 立减优惠有效期
贵司可以对立减优惠设置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未使用的立减优惠所对应的资金,将转回贵司预先充值的账户中。
4.4 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若涉及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贵司自行承担该义务。若贵司给财付通造成损失,财付通有权直接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贵司应另行赔偿。
4.5 其他规定
4.5.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还应符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4.5.2 财付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随时限制或停止向贵司提供本功能。
第二篇:支付商户协议
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商户协议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宝支付”),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商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商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同意”按钮即表示个人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服务内容
易宝支付在互联网上搭建易宝支付服务平台,商户通过易宝支付服务平台在互联网上受理用人民币银行卡进行支付的商品交易。
包括:
1.安全加密和身份认证
为商户使用易宝支付的平台支付功能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2.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商户的商务网站产生的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易宝支付的网上支付网关与易宝支付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商户。
3.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商户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等重要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4.向商户提供其在网上支付结算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易宝支付的权利与义务
1.实时地将商户发来的网上支付的交易请求传递给银行,并将银行对该支付请求的应答及时、安全、保密地传递给商户。易宝支付对其支付服务平台的支付接入系统中信息传递过程的安全、保密、实时性负责,承担且仅承担因此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合同法》规定之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原因造成损失时,易宝支付免除本条款所述责任,但应为商户提供书面证明资料并协助商户寻求补救办法。
2.每个交易日(正常工作日)后,易宝支付及时向商户提供所有的交易和结算数据,并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结算资金划入商户账户。
3.负责为商户提供三个月内的交易信息查询功能。
4.易宝支付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一般应提前三天在易宝网站上明示、告知商户,并预告恢复日期。易宝支付有权自行决定对支付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对改进服务事项,将在易宝网站上提前公示。
5.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易宝支付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
(a)与客户串通诈骗资金;
(b)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在线支付平台而发生的成功交易;
(c)商户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
(d)商户网站上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服联系方式(即商户的客户无法通过商户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商户取得联系、无法及时得到商户反馈);
(e)银行出具的要求中止商户交易的书面通知。
6.商户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易宝支付,易宝支付在联系无回应的情况下,有权中止本协议,并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在此款未转账给商户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将持卡人在商户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账户。
商户的权利与义务
1.商户在申请使用易宝支付的易宝支付平台服务时,必须向易宝支付准确提供必要的资料。
2.商户注册成功后,易宝支付为其开通一个账户,该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由商户负责保管;商户应当对以其账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商户必须同意接受易宝支付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其发送的产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商户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独自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
(a)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易宝支付对此保留终止为商户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b)商户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易宝支付支付业务,商户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商户必须在商户网站引导持卡人到易宝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易宝支付保留终止为商户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c)及时处理持卡人的消费投诉,并负责处理因货物、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原因引起的与持卡人的纠纷。易宝支付可提供相关协助。由于商户原因造成商户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商户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易宝支付无关。
(d)商户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易宝支付,否则造成损失由商户负责。
资费及结算
1、资费标准:
1银行卡在线支付交易手续费率:1%
2、结算说明
1)结算方式:
定期结算的周期为每周一次,结算日为每周二。为维护最终消费者权益及建立商户信用,每次结算的截止日期为结算日的前七天。如果结算周期内未结算的累计交易金额小于500元人民币,则递延结算日直到未结算累计交易金额达到500元。
自助结算:当商户选择“自助结算”方式时,即表示商户已经同意易宝支付网站上现在或将来发布的结算方法和收费标准,易宝支付有权对“自助结算”的方法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2)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且按每笔交易金额计算。
3)划款方式:
易宝支付以电子转账的形式将扣除交易手续费的金额划转到商户提供的法定账号内。每次结算额小于5000元时(不含5000元),由商户负担划款手续费。北京市内同城转账收取手续费1元/笔,异地转账按照银行规定的标准收取。
4)风险说明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商户完全知晓上述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易宝支付发现可能的风险交易时,以书面形式向商户确认风险交易的逐笔信息,包括金额、发生时间、风险报告来源(银行、公安部门、消费者)等。易宝支付有权暂时冻结所发现的可能风险交易的资金。双方应共同配合公安部门、银行以及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与处理。双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司法部门的处理结果执行,尽快保证商户相关资金回笼。
退款处理
1.据银行的有关规定,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出现的、由于商户的原因(例:缺货、无法运货等)造成不能发货、做退款处理的情况,按如下处理:
(a)商户按易宝支付及银行要求,在银行规定时限内,提交退款处理所需要的文字材料。
(b)当商户向易宝支付提出退款请求时,商户在易宝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存资金,或者商户须按要求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账至易宝支付账户,易宝支付收到该款项后向持卡人做出退款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商户承担。(c)退款时易宝支付不再另收取手续费,但若银行方面需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则此费用由商户承担。
(d)扣款过程中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还,此费用由商户承担。
(e)商户负责解决消费者无故拒付而导致的退款问题。
(f)退款时,易宝支付原则上不接受消费者的直接指令,易宝支付有权将消费者的指令传达给商户,并由商户自行进行处理。但在商户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如果易宝支付认为商户存在未发货、退货、欺诈等情况,或易宝支付认为不立即退款给消费者将影响易宝支付的声誉或者给易宝支付带来经济损失时,易宝支付有权直接向消费者退款,如果商户的账存资金不足时,商户应及时向易宝支付补偿相应的金额。
(g)商户发起的退款指令须在交易发生后的40天内提出。
内容所有权
易宝支付提供的易宝在线支付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商户只有在获得易宝支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不得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制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隐私保护
保护商户隐私是易宝支付一项基本政策,易宝支付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商户注册资料及商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易宝支付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商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北京易宝支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易宝支付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商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易宝支付同等的保护商户隐私的责任,则易宝支付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
在不透露单个商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易宝支付有权对整个商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商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免责声明
商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易宝支付提供的易宝在线支付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易宝支付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行承担,易宝支付对商户及其网上交易行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易宝支付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商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易宝支付不保证为向商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易宝支付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易宝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易宝支付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易宝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商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易宝支付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易宝支付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商户提供本协议项下易宝在线支付服务而无需通知商户:
(a)商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商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违约赔偿
商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易宝支付及其他拥护的利益,如因商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易宝支付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协议修改
易宝支付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易宝支付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商户提示修改内容。
如果不同意易宝支付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商户有权停止使用易宝在线支付服务,但必须事先向易宝支付提出书面通知。易宝支付会与商户结清交易款,并停止提供服务。如果商户继续使用易宝在线支付服务,则视为商户接受易宝支付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法律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易宝支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如本协议的条款与商户和易宝支付公司另行签署的书面支付服务协议条款发生冲突,则以书面协议条款为准。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第三篇: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使用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使用协议
导言
欢迎你使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为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以下简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你应当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腾讯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各项制度规范等。
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注意。
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上述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术语含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功能:指腾讯对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待发表的作品进行系统比对并添加“原创”标识的功能。简称为“原创声明功能”。
1.2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相关功能:指腾讯提供给微信公众帐号用户以原创声明功能为基础的一项或多项功能。简称为“原创声明相关功能”或者“相关功能”。与“原创声明功能”统称为“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1.3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情况简称为“你”、“原创声明功能用户”或者“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
1.4 微信用户:指使用微信客户端软件获取微信公众平台相关服务的用户。
1.5 腾讯:是指腾讯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
1.6 作品: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法律保护且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本协议要求作品的形式可以被微信公众平台识别,如文字、图片、音频或视频等。
2.协议范围
2.1 本协议是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与腾讯之间关于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所订立的协议。2.2 本协议被视为《腾讯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3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相关协议、功能声明、使用须知、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所有用户均应同样予以遵守。
3.关于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3.1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内容
3.1.1 原创声明功能是腾讯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允许微信公众帐号用户自愿就发布的作品进行原创声明的功能。系统会将作品与公众平台内已经成功进行了原创声明的作品进行智能比对,如无在先相似作品,系统会自动对作品添加“原创”标识。
3.1.2 原创声明相关功能是腾讯为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多元化地使用已成功进行原创声明的作品而开发的一项或多项功能。前述功能可能涉及资金,如微信用户就原创作品向你赠予款项以示鼓励等。资金支付功能由微信支付提供。腾讯在系统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微信支付系统定次或定期结算资金至你的公众帐号绑定的微信支付账号。转账成功后你可以自行决定留存、使用或转出。
3.1.3 腾讯在提供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产生渠道技术服务成本。你理解并同意,对于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腾讯将在结算时扣除相应成本。伴随业务的发展或经营环境的变化,渠道技术服务成本可能会变动。腾讯有权调整成本比例、决定暂时或永久免收等。腾讯将优化运营,竭力降低渠道技术服务成本所占比例。
3.2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获取
3.2.1 为保证用户体验和业务安全,腾讯有权决定可以开通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公众帐号用户的范围和条件等。
3.2.2 如果你满足功能开通要求,可以登录公众帐号,在功能界面开通并设置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4.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公众帐号资质及行为承担
4.1.1 你保证:你具备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所必需的民事能力,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拥有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合法资格,且有权签署本协议。
4.1.2 你应妥善保管公众帐号的用户名及其密码,并对该公众帐号下的一切操作行为负责。腾讯有理由认为该公众帐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设置、使用、资金操作等)是你使用帐号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亦由你本人承担。
4.1.3 你理解并同意,你用以参与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微信公众帐号由你独立维护、运营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腾讯不会、也不可能参与该公众帐号的运营等任何活动。
4.2.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的权利
4.2.1 你有权依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向腾讯申请并成功开通后,在发布作品时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4.2.2 你可以登录公众帐号查看文章阅读数、总阅读量、待结算资金量等业务数据明细。4.2.3 你有权就功能使用问题向腾讯提出意见,腾讯会尽快响应,如该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腾讯将及时协助你解决相应问题。
4.3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的义务
4.3.1 你的行为应当符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中对于用户行为规范的相关约定。在使用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前,你还需阅读并遵守《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你使用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即视为你接受《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
4.3.2 你应当保证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发布的作品由你本人创作且你本人享有发表权,或者获得原权利人合法、有效、完整的授权允许你进行发布及获得收益。
4.3.3 如果你所发布的作品系他人授权,对于是否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资金如何分配等,你应与原权利人事前进行协商。腾讯不会也无法介入你与授权人之间的纠纷解决。
4.3.4 在开通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时,你的公众帐号需要绑定你本人的微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账户的开通和使用亦需要阅读并遵守《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
4.3.5 你自愿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腾讯不对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后的关注量、阅读量、最终所得等作任何承诺。
4.3.6 对于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微信用户是否向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发布的作品支付资金以及支付资金的数额由其自主选择、自行决定。你应当尊重微信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威胁、诱导微信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挖苦、讽刺、侮辱、诋毁或者歧视对待未支付资金的用户。
4.3.7 你应当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不得将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于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目的。
4.3.8 如下情形不得对作品进行原创声明:
(1)抄袭或剽窃的作品,或作品的构成元素(如视频作品的配音、音乐、图片)未获得合法授权导致权属争议的内容;
(2)成果本身不是作品,或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3)大篇幅引用他人作品的内容或作品的主要内容为他人创作,如书摘、文摘、报摘等;(4)营销性质的内容;(5)非独家授权或代理的作品;
(6)色情低俗内容、暴力内容、不实信息等内容;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4.3.9 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发布作品的行为应当符合腾讯开发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目的。未经允许,不得将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运用于以下情形:
(1)募捐,或类似资金筹集为目的的作品中使用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筹款、众筹、乞讨,或者带有宗教信仰色彩的募集、募捐等;
(2)使用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进行赌博或抽奖的;
(3)使用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售卖商品(任何实物或虚拟商品)的;(4)以提供增值服务利诱用户支付资金的;
(5)其他不符合腾讯开发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目的的情形。4.3.10 你在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过程中可能了解到微信用户的个人信息,如微信昵称、微信头像、支付资金的数额等,你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对于上述信息予以保密,并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4.3.11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涉及的任何文档、图片、技术接口等,你均不得提供或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且不得利用腾讯所提供的功能、信息、内容或服务从事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4.3.12 你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与腾讯的沟通、诉讼或其它方式,获知了腾讯未公布的信息,未经腾讯事先书面同意的,不得将该信息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5.腾讯的权利和义务
5.1 按约提供服务
5.1.1 腾讯在目前技术水平下,最大程度地保障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正常运行,以维护你的利益。
5.1.2 腾讯向你提供清楚的操作指引服务,并在出现相关功能问题或你操作不当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2 用户及功能管理
5.2.1 为实现业务目的、保障业务安全,腾讯有权设定功能开通的要求和功能开通的对象、范围;有权采用技术手段审核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发布的作品,以确保作品本身不存在抄袭、剽窃或其他风险。但前述审核行为并不代表腾讯对你成功发布作品的合法性进行认可或担保,并不减轻你对作品合法性的保证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仍由你单独承担。
5.2.2 腾讯作为提供信息发布功能的中立平台方,为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顺利实现提供技术支持。5.2.3 你理解并同意,为保障良好的用户体验,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腾讯会不断修改、改进、优化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添加新的功能或取消已有的功能,并设定具体使用规则,如制定原创作品的发布、转载、浏览规则等。
5.2.4 为确保作品不存在抄袭风险,腾讯有权要求你提供相关权利证明文件、授权文件、相关机构颁发的权利证书等,你应当配合。5.2.5 你理解并同意,如果发生以下情况,腾讯有权:立即暂停、中止、停止或永久拒绝你对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使用,并按照相关协议、规则对你和你发布的作品做出处理;暂停结算资金至你的微信支付账户;同时,腾讯有权将尚未结算的资金剩余款项作为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予以扣除而不予返还,剩余款项不足以抵扣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的,腾讯有权继续向你追偿:
(1)你的行为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及本协议中对于用户行为规范的相关约定;
(2)你发布的作品受到行政司法机关违法调查或受到第三方的侵权投诉,尚未解决;
(3)你以非法目的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4)你将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或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涉及的任何文档、图片、技术接口提供或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利用腾讯所提供的功能、信息、内容或服务从事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5)你未经腾讯事先书面同意,将获知的腾讯未公布的信息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6)为规避腾讯监督或者其他目的,使用其他支付工具或支付系统。5.2.6 你理解并同意,微信支付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海关、税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对你的资金及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或划扣。
5.2.7 保护你的信息的安全是腾讯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你的同意,腾讯不会向腾讯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提供你的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1)据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规定可以提供的;(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供的;(3)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要求提供的;(4)你同意腾讯向第三方提供的;
(5)为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需要提供的;
(6)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供的。
5.3 违约处理
5.3.1 如果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腾讯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用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服务暂停直至终止、冻结或划扣相关款项等处罚。
5.3.2 你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用户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3.3 你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本协议或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你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腾讯因此遭受损失的,你也应当一并赔偿。
6.资金结算条款
6.1 你应当保证你的公众帐号绑定的微信支付账户系你本人所有。因你错误绑定而导致的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使用异常,如资金无法转账、转账失败、资金丢失、结算延迟、转至错误账户等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你自行承担。
6.2 腾讯可能根据业务需要对微信用户支付资金的频次及限额,或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资金结算频次、结算周期、方式等进行修改和变更。修改、变更前,腾讯将在相应服务页面通知或公告,具体按每月实际执行政策确定。如果你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则应停止使用相应功能,否则,你的继续使用行为即视为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6.3 结算资金计算公式:结算资金=微信用户支付资金--第三方支付渠道扣取费用(如有)-渠道技术服务成本。
6.4 腾讯仅作为提供信息发布功能的中立平台方,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应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由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自行缴纳。
6.5 资金的结算和确认:微信用户支付的每笔资金将扣除相应第三方支付渠道扣取费用(如有)、渠道技术服务成本后,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作为结算资金转至你公众帐号绑定的微信支付账号。如你对数额存在异议,应当在资金到账后3日之内向腾讯提出,逾期视为认可。腾讯将在接到有效的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6 资金的结算速度受到支付渠道、网络环境、系统环境等客观影响,结算资金将在商业合理时间内转至你的微信支付账户。
6.7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涉及的资金,如无特别说明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7.免责条款
7.1 你理解并同意: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或国家政策、行业规定的调整、变化等,腾讯有权根据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整体运营情况或相关运营规范、规则等,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功能,腾讯会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用户。
7.2 你理解并同意:为了向你提供更完善的功能,腾讯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此类情况可能会造成相关功能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若由此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同意放弃追究腾讯的责任。
7.3 你理解并同意:腾讯的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腾讯会尽最大努力向你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腾讯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也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通信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功能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所以你也同意:即使腾讯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腾讯违约,同时,由此给你造成的数据或信息丢失等损失的,你同意放弃追究腾讯的责任。
7.4 你理解并同意:在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腾讯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若由此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同意放弃追究腾讯的责任。
7.5 你理解并同意:若由于以下情形导致的功能中断或受阻,腾讯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2)你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3)你操作不当;(4)你通过非腾讯授权的方式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5)其他腾讯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8.关于通知
8.1 关于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腾讯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你注册帐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你送达。该等信息一经腾讯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你已经接受并同意,对你产生约束力。若你不接受的,你可以立即停止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8.2 若由于你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或因不可归咎于腾讯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原因,导致你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你同意仍然视为你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8.3 若你有事项需要通知腾讯的,应当按照腾讯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通知腾讯。
9.有效期限和终止
9.1 除本协议约定终止之情形外,本协议将会一直有效。
9.2 终止的情形
9.2.1 如你书面通知腾讯不接受本协议或对其的修改,腾讯有权随时终止向你提供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9.2.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你无法继续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或腾讯无法提供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腾讯有权随时终止协议。9.2.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的,腾讯有权随时终止向你提供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9.2.4 由于你违反本协议约定,腾讯依约终止向你提供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后,如你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腾讯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原创声明功能或相关功能。
9.2.5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9.2.6 如有新的条款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9.2.7 协议生效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及电信运营商有新相关文件出台或政策环境产生变化,致使本协议之签订、履行基础产生根本性变化的,任何一方可通知对方协商变更原协议,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在提前十五日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9.2.8 如本协议或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对于你的帐户中的全部数据或你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而存储在腾讯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腾讯可将该等信息保留或删除,包括服务终止前你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
9.2.9 如本协议或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你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以及与你的用户之间的相关事项的处理等。
9.3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之付款义务以及其它在终止之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10.其它
10.1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的各项制度规范、其它本协议附件中的协议或规则、腾讯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你同样应当遵守。上述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一经注册或使用本协议下任何服务,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及上述内容的约束。腾讯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本协议或上述内容,相关内容变更后,如果你继续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即视为你已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应当停止使用相关功能。
10.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0.3 本协议关于日期的规定,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自然日。
10.4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0.5 若你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0.6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完)
腾讯公司
第四篇:微信支付平台商与入驻商户合作协议(精选)
XXXXapp商户入驻协议
合同编号:【 】
服务平台: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 代表人: 电话:
商户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商户或乙方)住所地: 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就开展XXXXAPP商家合作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事宜
1、XXXXAPP指甲方基于XXXX平台旨在为XXXX商户提供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点菜、外卖),以上服务在本协议中统称“XXXXAPP服务”。XXXXAPP仅作为甲方为乙方及用户交易的平台媒介。
2、“商户”指于XXXX平台上使用XXXXAPP服务并经营商品或服务的法律实体。
3、“用户”指于XXXX平台上与商户进行交易的消费者。
二、合作方式
1、商户可通过XXXXAPP发布与商户服务有关的基本信息、优惠信息等内容。用户与商户交易时,用户可通过XXXXAPP获取上述信息。XXXXAPP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服务向用户收款,XXXXAPP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商户绑定的账户中。商户可通过XXXXAPP提供的管理功能对信息和交易进行操作。
2、商户在XXXXAPP使用过程中,承诺并保证:
(1)商户符合申请入驻时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向XXXXAPP提供(上传或填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入驻资料(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保证XXXXAPP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申请更新有关入驻资料。(2)商户通过XXXXAPP发布信息,以及其通过XXXXAPP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真实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会利用XXXXAPP开展或协助开展赌博、色情、暴力、洗钱、偷税、毒品、诈骗等不合法、不健康内容的业务。
(3)商户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其在XXXXAPP所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字号、图片、logo、产品或服务内容等所有商品或服务信息,均已获得合法授权,且XXXXAPP亦可合法使用该等信息,如因该等商品或服务信息侵犯第三方权利,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与XXXXAPP或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XXXXAPP及甲方损失的,商户应予以赔偿。
3、商户承诺在经营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与线下门店经营规模、经营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食品卫生、安全、消费者保障服务。提供配送服务的,亦应在提供服务期间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等。如因该等商品或服务造成第三方损失的,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与XXXXAPP或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XXXXAPP及甲方损失的,商户应予以赔偿。
4、商户应当妥善保管其账户、账号和密码,商户或商户授权人泄密所致损失需由商户自行承担。如商户发现他人冒用或盗用相关账户、账号或密码,商户应立即电话告知XXXXAPP并最终以书面形式确认。在XXXXAPP收到商户有效通知前,商户账户、账号在登录状态下的行为均视为商户自主操作行为,商户应认可该等操作行为的效果。
5、为了扶持商户发展,现阶段商户使用XXXXAPP服务,暂时无需向XXXX支付服务费用,但XXXX保留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后向商户收费的权利。XXXX实施收费前,将公布有关收费政策及或规则,并在获得商户同意后施行。届时如果商户不同意付费的,则XXXXAPP有权停止位商户提供相关服务。
三、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合作期满前15天,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再续约的,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每次续约双方合作期将自动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四、商户服务承诺:
商户同意为XXXX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XXXX用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以下措施:
1、商户承担因商户服务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预订、点菜、外卖服务)引发的各类用户咨询和投诉,商户应负责安排专人解答用户咨询、及时回复用户提问。
2、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商户有义务配合XXXX进行相关的善后工作。本协议终止后,如商户和用户之间的交易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商户应当保证将剩余服务期限履行完毕或自行与用户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3、如用户在支付费用后要求商户退款的,商户应当依照用户在订购服务时事先说明的退款方案或根据与用户的协商方案安排退款。
4、商户如通过XXXXAPP服务发布优惠信息,商户应详细说明该优惠的使用条件、使用方法、使用限制、有效期等信息。
5、因商户与用户交易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投诉和损失,由商户自行解决和承担。若因此造成XXXXAPP或甲方损失的,商户应进行赔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2、若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六、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第五篇:微信第三方平台使用感受
微信第三方平台使用感受
目前移动联网热度如火如荼,微信在线用户屡创新高,目前近4亿月活跃用户,580万个公众账号,一大批第三方开发公司加入到微信开发平台。手机网站更多的依托于微信这个平台来扩大营销
在百度里输入微信第三方平台,微信营销等,一大批第三方基于微信的应用平台可以被找到。一个个打开后发现不管是首页和平台管理界面,都极其类似,随便打开个排名在前的网站,注册个账号进去看看,设置了半天还不知道怎么做个自己的手机站点。只看到铺天盖地的宣传,好像平台无所不能,真正使用起来才发现很难用,不花钱自己想弄个手机网站真不是个容易的事情。花了钱想弄明白也不是个简单的事。
最新看到个消息,花个几千块到几万就可以买个微信第三方平台,好像卖的还不错,一时间,出来的一大堆平台都和模子里刻出来的,一个比一个难用,没几个把功夫放在改善用户体验性和易用性上的。不懂怎么弄,行啊,交钱,我们帮你弄,或者我们有人帮你弄,一般个人做淘宝或小企业门户的,哪个愿意花大钱的。
目前在网上找了一圈,发现个比较好的微信第三方平台,微距自助平台,百度搜索weijuzone就可以找到了。目前可以免费使用。
在首页注册后,来到控制台页面,点击创建站点就可以建站了。
之后再站点的“操作”栏里齿轮状的图标,就进入到了站点维护界面
拖拽组件到手机模拟框,保存后,还可以通过站点页面地址里的二维码,在手机上直接预览效果了
这样一个站点就建好了,貌似还不错了。
建好的站点可以吧二维码印在名片或海报上,直接做宣传,也可以使用平台的公众号管理功能,管理页面也挺酷的。
使用平台的微信功能管理公众号,需要先绑定公众号到平台。之后就可以在平台维护公众号了,维护界面如下。
现在免费版里还有图片空间,报表数据什么的,还没提供更多功能,包括购物车什么的,要收费才能用了,但目前的已经能满足大部分个人用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