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扬州大学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扬州大学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生活与学习环境,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所有安装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内的空调室内机和室外机。
第四条 新生进校后,由宿舍长到各校区宿舍管理中心登记领取空调遥控器。宿舍长负责宿舍空调使用的管理,组织宿舍成员认真学习空调使用说明书(格力空调KFR-35W/D08-2,海尔空调KFR-35W/0612),召集宿舍成员协商解决空调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问题。遥控器由室长保管。
第五条 空调设备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第六条 提倡节约用电,空调的使用月份建议为每年的1月、2月、3月、6月、9月和12月。夏季室内的空调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的空调温度不高于摄氏26℃。
第七条 宿舍成员应爱护空调设施,严禁在空调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等破坏行为,不得擅自增设、改装、拆卸空调设施。空调出现异常响声等故障应立即停机,学生应及时拨打报修电话等待维修或通知楼寓值班室报修。
第八条 空调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人为损坏(含遥控器丢失或违规操作),由损坏者负责赔偿,不能确认损坏者的由该宿舍全体成员连带赔偿。凡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责任自负并赔偿设备维修费用。
第九条
严禁私自改接空调专用电路。凡在空调专用插座上私拉乱接的一律视同违章使用电器。严禁在空调设施上面摆放或悬挂物品,不得用水冲洗空调,不得在室内、外机进、出风口用物品遮挡。
第十条 在寒、暑假期或长时间不使用时,断开空开,切断空调电源,并取出遥控器内的电池。
第十一条 宿舍调整或学生毕业离校时,空调设施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收回空调遥控器,确认设施完好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对于空调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应及时拨打售后服务电话(格力空调:87313400、87312400;海尔空调:87931967 ***)或与楼寓值班室联系。
第十三条 对违反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的宿舍取消“文明宿舍”的评比。情节严重的,按《扬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校学工处。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二篇: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
武汉体育学院附属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宿舍
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生活与学习环境,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所有装设有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寝室内的冷气机、遥控器、空调专用线路、插座和空调器的出水管。
第四条
学生离开公寓房间必须关闭空调,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
第五条
空调安装、调整、维修由后勤办公室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外机。使用部门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后勤办公室汇报。由后勤办公室安排维修。学生公寓由教练员负责。
第六条
房间空调专设电源,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扯临时电源;不准在空调器上挂衣物,搭毛巾。不能乱动已定好位的空调导风板,不能触摸空调内急和攀爬空调外机。
第七条
开启与关闭空调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否则,易造成触电事故发生。各室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不要碰摔,损坏丢失要赔偿(100元/个)。
第八条
学生搬离宿舍前,所在校区宿管部门应对其宿舍的空调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使用者应对损坏设施作相应赔偿。
第九条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不能频繁地开、关空调。因为空调启动时的电流是运行时电流的7-8倍,容易烧坏压缩机,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2、设定制冷温度一般控制在24-26度,最低不得低于21度。否则易损坏空调。
3、提倡节约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低于28度不需要开空调。
4、调节“摆风”按钮可根据需要选“高风”、“中风”、“低风”。
5、空调出现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
6、空调器保洁时不准用水冲洗。
7、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否则将影响制冷效果。
8、不要让空调气流直接对着人,以防受凉。
第十条
学生凡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由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使用时间:全天二十四小时均可使用。
第十二条
寝室内空调为公共财物,同学们应爱护使用,严禁任何人在上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等破坏行为;严禁在空调附近打闹,杜绝在空调附近堆放物品。
第十三条
寝室内空调专用线路、插座、空调器的出水管,严禁任何人破坏或将其作为它用。空调插座线路及线槽板严禁任何人私自搭接或损坏。
第十四条
教练员应按学校要求加强宿舍内空调的使用管理,督促学生合理、安全、节能地使用空调。
第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解释权属武汉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后勤办公室。根据试行情况,学校可酌情进行修改、完善,并予公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体育学院附属体育运动学校
2011年3月
第三篇:淮南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淮南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与管
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全校所有装设有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空调外机、内机、遥控器、电源开关盒及相关附件等。
第四条 空调设备的开通:
(一)入学新生:入学时如入住已安装空调设备的宿舍,其空调设备统一先开通,但应以宿舍为单位于一周内向公寓管理中心提交是否继续开通空调的申请(老生也填写申请表),领取空调遥控器。
(二)在校学生:使用空调需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申请表》,经同宿舍全部成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向公寓管理中心提交申请,领取空调遥控器。
(三)对已确认不使用空调设备的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向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公寓管理中心对宿舍空调设备进行断电封存。
第五条 收费管理。空调由学校统一出资安装,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用电费用(0.57元/度)分摊由本宿舍同学协商解决。
第六条 空调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维修:
(一)学生要根据空调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说明书可在宿舍管理员处或后勤集团网站上查阅;
(二)空调维修和保养由空调维保单位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空调内、外机。
(三)空调使用中如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寓管理 中心报修,如出现维修不及时等情况可向公寓管理中心反映,由公寓管理中心协调催办。上门维修人员需佩戴公寓管理中心发放的专门维修证件并在宿舍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四)人为因素导致空调设备损坏,其维修及材料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或本宿舍共同承担;非人为因素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七条 开启与关闭空调机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各寝室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遥控器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标准为80元/个,责任人不清的由全体寝室成员共同负责。
第八条 凡因学生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由违规操作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需向宿舍管理人员退还遥控器,由宿舍管理人员对空调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使用者应对损坏设施作相应赔偿。
第十条 注意事项:
(一)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臵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二)设定制冷温度一般控制在25-27度。
(三)提倡节约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低于30度建议不开空调。
(四)空调出现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
(五)空调机保洁时不准用水冲洗。
(六)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以保证最佳效果。
(七)不要让空调气流直接对着人,以防受凉。
(八)寝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设备,长时间不使用应将空调设备电源插头拔出,卸下遥控器电池。
(九)空调室外机上不得搁臵花盆、拖把等物件,不得在室内空调机上刻、画等。
第十一条 空调使用时间:每学年统一时间开启空调使用电源,2 全天二十四小时均可使用。
第十二条 学生公寓违反下列用电行为者,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程序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宿舍成员和所在班级一年内取消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一)禁止将空调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串联用电。
(二)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照明电源线接至空调电源线或将空调电源线改接到照明电源线用电。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从楼层表箱接线用电或改接表箱现有出线。
(四)禁止使用钝器锐器等,对系统设备及其供电线路实施敲、砸、烧等不文明行为。
(五)对人为损坏系统线路和设备的,需按市场价进行赔偿,视情节予以停止供电。
(六)房间中布设的空调专设电源,不得插、接其他用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后勤集团、学生处负责解释。
2014年5月
第四篇:30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河海文天校政〔2014〕30号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2014年5月26日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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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
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所有学生宿舍的空调设备。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分体空调机(室内机、室外机及附件)、遥控器、电表及计费系统等。
第三条 收费管理
1、收费安排
配备空调设备的宿舍其收费标准与无空调设备宿舍的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情况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电费管理
空调使用采取以宿舍为单位先购电后使用的原则,费用的分摊由宿舍内部人员协商解决。
3、遥控器管理
每间宿舍由专人领取空调遥控器(遥控器电池自备)一个,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遗失或损坏,由该宿舍同学协商自行到空调厂家驻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服务点购买。学生退、换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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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时,遥控器经检查完好无损,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遥控器80元/个)。
第四条 空调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与维修
1、空调设备日常管理由后勤部门负责。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打开空调设备,如果空调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修。
3、人为损坏空调设备,责任人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校规校纪处理。如责任人不明确则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4、学生毕业搬离宿舍前,需向楼栋管理员退还遥控器,后勤处对其宿舍的空调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使用者应对损坏设施作相应赔偿。(本方法所提赔偿标准是指损坏时间同型号空调设备市场价格)
5、空调设备日常维保由学校委托空调专业公司负责,包括对空调设备的清洗、加氟和维修等。
第五条 使用者应按照《空调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违章操作或故意损坏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开机前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间隔3-5分钟。
2、空调设备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修,不
—3—
可私自拆卸。
3、空调设备电源,不得插接其他用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
4、提倡节约用电,制冷温度应控制在26-28度、制热温度应控制在18-23度。
5、宿舍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设备,长时间不使用应将空调设备电源插头拔出,卸下遥控器电池。
6、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确保使用效果和节约用电。空调不运行时应开启窗门,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新。
7、空调室外机上不得搁置花盆、拖把等物件,不得在室内空调机上刻、画等。
第六条 报修方式及电话
学生可通过学生宿舍值班员报修,再由后勤处报学校委托的空调专业维护或维修公司。
第七条
本办法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后勤部门负责解释。根据试行情况,学校可酌情进行修改、完善,并予公告。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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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办法
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空调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城市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空调设备,是指分体式空调室外机、柜式空调室外机、集中式空调室外机组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固定支撑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范围内以及其他区域的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范围内空调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
第五条 安装、使用空调设备应当维护市容整洁,不得有碍市容观瞻,不得影响交通畅通。
第六条 临街安装空调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安装的空调设备托架底端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不得低于2.5米;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达到规定高度的,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9米。
第七条 禁止在临街道的地面或台阶上安装空调设备。禁止占用人行道安装空调设备。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空调设备,向外环境排放热量、冷凝水和噪声,应当尽可能避免妨碍相邻方或其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禁止将空调设备的冷凝水排放到人行道上和建筑物的外墙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