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试点答问
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试点答问
一、问:什么是电子发票?
答:电子发票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产物,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从传统的物理介质发展为数据电文形式,二是打破了纸质发票作为会计记账凭证的传统,具备了发票会计档案电子记账的条件。
二、问: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的开发背景是什么?
答:为落实国务院积极推进“互联网+”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内贸流通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开发了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同时制定了与各地已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衔接改造方案。
三、问: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试点情况如何?
答: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_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了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使用升级版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样、技术、业务标准、应用模式全国统一,便于纳税人使用,有利于税务管理和大数据应用。北京市目前已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1029万份,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得到各方面的广泛好评。
四、问:推行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的意义是什么?
答:推行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节约社会资源,为纳税人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是税务机关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实现“互联网+税务”的重要举措。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纳税人申领、开具、流转、查验电子发票等都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统一的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发票开具更快捷、查询更方便。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电子发票不需要纸质载体,没有印制、打印、存储和邮寄等成本,企业可以节约相关费用,大大降低经营成本。据北京市某电商企业测算,其每年可节约相关费用4000多万元。
二是有利于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消费者可以在发生交易的同时收取电子发票,并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在凭电子发票进行相关售后维修服务时,可以对电子发票进行下载或打印,解决了纸质发票查询和保存不便的缺陷。
三是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电子发票后,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涉税违法违规问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税务机关还可利用及时完整的发票数据,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问:使用升级版的纳税人开具电子增值税发票需要增加设备吗?
答: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不需要增加任何设备,开票软件升级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即可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问:据传,对于开票量很大的纳税人会增加额外负担,是否有这个问题?
答:不存在增加额外负担的问题。因为开票量很大的升级版纳税人,必须使用多个税控盘满足开票需求。现在对于要求开票速度达到每分钟30份以上,每日开票量超过5万份,而且需要集中管理开票的个别企业,升级版提供税控开票服务器(即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盘,相当于100个至500个普通税控盘)的解决方案,可解决购买大量税控盘的问题,且多个开票点可通过网络登录服务器同时开票。
第二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
附件2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
为做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工作,制定如下对接技术方案。
一、设计原则
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统一纳税人端税控开票功能,确保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纳税人端的一致性。
(二)不改变现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纳税人(主要是电商企业)端ERP系统的格局和使用,仅对发票开具部分做接口对接。
(三)充分考虑电商企业的特殊性,保证其短期大量开票的性能要求,也要解决大量电子发票进入税务端后台的性能压力问题。
(四)公布相关技术接口规范,要求税控单位不得以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接口调试名义向企业收费。
二、技术实现方案
(一)对接示意图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逻辑示意图如下:
(二)主要功能点
1.纳税人登记注册。保持现有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等业务流程不变,在现有征管系统、电子发票管理系统中完成。
2.发票赋码。电子发票的号段,始于征管系统、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通过接口方式,由升级版税控系统、统一受理平台最终赋予给纳税人。
3.电子发票元数据生成。鉴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如:京东商城广东平台每日开票量达30-40万份),单个税控盘/金税盘(每分钟开具20-30份)难以满足此类开票要求,经与两家税控装置生产单位共同研究,拟使用两家单位研制的税控开票服务器(即: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盘/金税盘,每分钟开具3000-10000份)来满足企业需要。票量小的电商平台直接使用税控盘/金税盘和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完成电子发票开具功能。
4.电子发票生成。仍由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电子发票元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该平台按照电子发票试点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并返给纳税人。
5.电子发票明细数据进入电子底账库。电子发票明细数据通过升级版统一受理平台进入电子底账系统。
三、数据接口规范
数据接口规范包含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包含发票开具接口。第二种适用于开票量大、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包含登记信息查询、发票库存查询、发票开具和发票查询四个接口。规范将与本方案同步对外发布。
第三篇:增值税发票若干情况处理
增值税发票若干情况处理
我公司10月10日去税局代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已经缴纳,10月20日发现购货方识别号和销售额都写错了,怎么办?
【解答】
根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2_]153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因此,你公司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作废,并重新开具。但如果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跨月,请按照《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2_]18号)有关规定执行。问:企业近期收到一笔返利收入,请问返利收入该开什么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_]136号)的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_]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对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商业企业不出具发票,应由供货方出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取方凭此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冲抵当期销售成本。
【问题】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还没有来得及认证,就发现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2_〕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退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外贸企业用于申报出口退税与计算退税的主要凭证之一。对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继续申报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_〕162号),区分两类情况对该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发票联与抵扣联全部丢失
根据国税函〔202_〕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国税函〔202_〕162号文件首次明确在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情况下,通过认证相符记账联可以作为外贸企业申报并计算出口退税的依据。
二、有发票联但抵扣联丢失
根据国税函〔202_〕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只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另外,在办理此项业务时,相关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_〕617号)规定,自202_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调整为180天。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发票联)如未认证的,应在规定期限的180天内及时进行认证,并区分两类情况办理出口退税的有关事宜。
第二,为了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与审核,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只有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才能按现行出口退税有关规定,为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办理退税事宜。
【问题】
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应该如何处理?
【解答】
(1)销货方发票未入账、购货方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备查即可。
(2)销货方发票已入账、购货方发票未入账的,须收回原发票联,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开票日期除外),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作为入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收回的发票联随红字发票存根联装订,以备核查。
(3)购货方发票已入账的,销货方发票不论是否入账,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 让证明单》,销货方以购货方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和红字发票记账联为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问题】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近拟将部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其他单位,属于适用简易征收办法征税的情形。请问,我公司应怎样开具发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_〕90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170号)和财税〔202_〕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上述规定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2_〕1075号)的规定,应先将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5栏“按简易 6 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算出的税额填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常见开错发票的情况和处理办法
1、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同时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购货方可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发票即可退回发票联),由销货方重新开正确的发票,销售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加盖“作废”戳 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
2、金额、税额多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
(1)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而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
可由购货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退回销货方、销货方凭以作销货退回处理,然后
重新开具,开票日期填写重新开具的日期,并重新申报纳税。销货方作销货退回处理,可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开相同的红字专用发票,将记账联撕下,作冲
减销项税金的凭证,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不得取下,将退回的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
扣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放在红字专用发票记账 联的存放地点。
(2)购销双方均已作账务处理
可由购货方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就其多开的部分差额,可向税务机
关申请办理“销货退回折让”手续,取得红字发票,各自冲减销售金额、销项税金和 进项金额、进项税额。
3、金额、税额少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并在备注栏说明
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
4、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
如开错的专用发票只是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并不影响金额和税额的,无论双方 是否已作账务处理,一律采取换票方式,由购货方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
规定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按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注明“换票重开”字样,退回 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后。在填报“发
票使用手册”时,只填发票号码,在销货金额或购货金额栏注明“换票”字样。
出差误餐补助是否取得发票才能扣除
【问题】
我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时,填列出差的误餐补助一般都没有发票,对于此项是否一定需要取得餐饮发票才可以扣除?如果没有餐饮发票,是否可以凭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填列报销?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规定中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 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_〕3号)文件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因此,对于企业支付给出差职工的差旅费补贴可以在税前扣除,但要注意合理性的要求。这里支付的差旅费补贴要符合上述“合理工资薪金”的原则,可能一些地区会有标准的要求,也属于合理性的一个判断原则,但并不需要一定取得餐饮业的发票,可凭企业制定的标准及规章制度制表发放。【问题】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哪些条件?
【解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作废,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理,可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罚。
【问题】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给客户邮寄过程中丢失,应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应予以处罚。
第四篇:增值税发票填写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1
××××××××××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年××月××日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发票号码为××××××××,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
贵公司开具的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认证没有通过,未抵扣,因此我公司拒收此发票。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2
XXX公司:
你好!贵公司于200X年X月X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XXXXX 发票号为NOXXXXXXX价款 元,税额 元,金额 元)有误,现我公司无法认证,现将此笔发票退回你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写明错误原因及正确开票资料:)特此证明,请速开具正确发票。XXXX公司(在上面盖章)年月日
拒收证明
**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我公司质量要求或者是 因贵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有误等等,特将部分发票退回,具体发票号及金额如下:
票号 金额 税额
合计
拒收单位 ***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9日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3
重庆XXX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XX(最好写大写)份,发票代码为XXXXXX(发票左上角),发票号码为:XXXXXX(发票右上角),金额为XXXXX元,税额为XXXXX元,价税合计为XXXX元。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我公司的开票资料误填为:~~~~~正确的XXX应为:~~~ 此份发票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故我公司拒收此发票。此发票我公司未进行认证。
特此证明
重庆XXXX有限公司
20xx.10.20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4
××××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年×月×日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11××××,发票号码为00××××××,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
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货物(劳务)名称误填写为“×××”,正确的货物(劳务)名称应为“×××”。此份发票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因此我公司拒收此发票。此份发票我公司未进行认证。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5
XXX公司:
你好!贵公司于200X年X月X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XXXXX 发票号为NOXXXXXXX价款 元,税额 元,金额 元)有误,现我公司无法认证,现将此笔发票退回你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写明错误原因及正确开票资料:)
特此证明,请速开具正确发票。
XXXX公司(在上面盖章)
年月日
如何开发票拒收证明
问: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票,要开红定发票,需要的拒收证明是要购方公司自己开具,还是购方所管辖的税务局开具
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应提供如下资料:
1.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对应的蓝字发票。
2.纳税人视不同情形,分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 证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五篇: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我公司财务制度,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增值税发票的定义、分类、开具、取得和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车间。
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的定义和分类
第四条 增值税发票的定义
增值税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是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所开具的发票,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专用发票。第五条 增值税发票的分类
增值税发票按开具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第三章 增值税发票的填开
购货单位地址: 购货单位电话:
四、购货单位“纳税人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栏:
本栏填写购货方税务登记号,共15位: 购货单位税号:
五、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栏:
本栏填写购货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其账号。购货单位开户行: 购货单位帐号:
六、“密码区域”栏
本栏为密码栏,密码要清晰,不得压线、错格。
七、“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
本栏填写货物或劳务的名称。如果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品种较多,纳税人可按不同的货物汇总开具专用发票,但应在本栏内注明汇总专用发票。汇总填开专用发票不填写“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但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销货清单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栏“金额”栏的数字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没有附销货清单或填写错误的情况,一概返回重开。
八、“规格型号”栏:
十八、“备注”栏:
本栏填写一些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十九、“收款人”、“复核”、“开票人”栏:
以上几栏填写有关人员的姓名。
二十、“销货单位(开票单位)”栏:
本栏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销货单位名称必须与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名称一致。第八条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取得
“增值税普通发票”除“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不填写外,其他填开要求和注意事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一致。
第五章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第九条 填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和要求
一、各部门在填写“增值税发票开票申请表”前,应向财务部提供购货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若购货单位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特殊要求的,各部门业务人员应在“增值税发票开票申请表”中说明情况。第十条 取得增值税发票管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