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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职称评聘业务政策规定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94347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1 12:11: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平凉市职称评聘业务政策规定

平凉市职称评聘业务政策规定

一、职称评审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员(士)级职务;任员(士)级职务满4年者,可晋升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15年、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工作总年限满10年者可晋升中级职务;除中专教师和高中教师外的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可评聘兰外有效副高级职务。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员(士)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直聘为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7年者可晋升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工作总年限满20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3、本科毕业学历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可晋升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满10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4、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者,或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考、评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5、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直聘为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6、获得博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者可报省职改办直聘为副高级职务。

7、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可报省职改办直定为副高级职务。

8、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者,参加评审时,其上学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上学期间所学专业和上学后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一致的,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直接定职的其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不折算(博士、硕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除外)。

二、评审职称的专业、身份和任职资格范围要求

1、非本专业学历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若本人专业工作成绩突出,可破格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可按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2、专业证书一律不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凡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五大生”),均可直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3、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晋升条件的工人、聘用人员,经单位推荐,允许打破身份界限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从事艺术、工艺美术、播音、体育教练员专业工作、不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按破格晋升条件申报评审。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按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聘任期间可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但不改变身份,解聘、辞聘或缓聘专业技术职务后,按原身份享受有关待遇。

4、经组织任命在事业单位兼职并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评审职称时可不占兼职单位的职务限额进行评审。

5、获得单位有效、企业有效、兰外有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转评为全省范围有效任职资格后,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评审全省有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在单位限额内推荐,但应进行公示,要参加答辩。上述小范围有效资格任职年限与全省有效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和使用。

6、非国有单位人员,其人事档案经县级以上人事部门代理后,由办理代理的人事部门负责审查推荐进行职称评审工作。

三、关于职务系列转换和任职资格重新确认的规定

1、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化,需转换职务系列(专业)的人员,应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按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条件报相应评委会确认转换新系列同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实行系列转换,可通过报考相应专业考试获取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通过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原职务取得时间起算。转换确认新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1年以上,方可申报晋升新职务系列(专业)高一级职务。其中两种系列任职条件有差异时,转换系列的人员必须补充达到新系列的各项条件。

2、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前在部队所评任职资格以及外省(区)调入人员的任职资格,到本地工作后要按评审权限经各级职改部门审查确认,符合国家和我省评审条件的,初级资格由市职改办确认后换发资格证,中级以上资格由省职改办在其原评审表上加注审查合格意见,并发给全省有效的资格证。

四、年度考核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成绩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10%,良好等次的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20%。

2、单位集体受奖、升格后当年优秀、良好比例上浮5%,专业技术人员获奖考核成绩直定优秀、良好等次等,都要严格按照甘职改办(1999)18号文件的规定来确定。

3、评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内年度考核成绩必须在称职以上;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须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以上。

4、年度考核工作一般应在每年年底前完成。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评聘工作。

五、职称外语水平要求

1、市直、崆峒区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晋升中、高级职务时,必须达到甘职改办[202_]18号文件规定的职称外语水平要求。

2、中小学教师及在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实验人员、技校实习指导教师、除西洋唱法演员外的其他艺术专业人员、在乡镇和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不含市州所在区、市)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在不涉外部门工作的年龄50周岁以上评聘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和申报各系列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3、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也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不受有效期的限制)。

4、属于放宽外语要求,考试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的人员,按照甘职改办[202_]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市直、崆峒区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凡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均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197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及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2、县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工作的人员,艺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在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也应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但成绩不及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3、幼儿园教师、农村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或县(不含市区)属在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暂不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4、年龄在50岁以上者、计算机专业中专以上毕业并在专门的计算机室(中心)从事计算机专业(含教学)工作满3年者、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级程序员以上资格(水平)证书者,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七、职称评审中论文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聘任副高级职务以来,须有本人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上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本人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其他人员晋升职务的论文要求和刊物级别的认定,按照甘职改办(202_)7号文件执行。

八、业绩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中、高职务,如本系列有量化评审条件的,按行业要求执行。无具体规定的,晋升高级职务按甘职改办函字[1994]

5、8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破格评审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不受本单位职务限额限制破格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办法按甘职改办[202_]4号及平市职改办[202_]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规定

(一)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任管理

1、高级职务聘任管理

县(区)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报市职改办备案。市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市职改办审批。

2、中初级职务聘任管理

县(区)属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市属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批。

3、破格晋升中、高级职务后专项限额和聘任管理

达到省上规定的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评审时,可不受本单位职务限额的限制推荐申报评审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职务时,除高校、科研、工程、农业、卫生系列45岁以下获正高、40岁以下获副高聘任时不占用本单位的职务限额外,其他破格评定了任职资格的 人员聘任时,均要占用本单位的职务限额。

破格晋升中、高级职务人员聘任均须申请专项限额后进行聘任。县(区)属单位人员的专项限额,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县(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报市职改办审核下达;市属单位人员的专项限额,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职改办审核下达。

(二)考取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后职务聘任及职称等级确定办法

1、考取中级资格人员的首次聘任由市职改办统一管理。聘任程序可参照申报评审资格人员的推荐程序进行,即在上级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给单位职务限额数内,由单位考评小组对照拟晋升中级资格的人员进行自主推荐,按综合积分排名后择优推荐、予以聘任。具体聘任条件按照平市职改办(202_)6号文件执行。

2、考取初级资格人员的聘任由市直各部门、县(区)职改办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聘任管理权限。参加了不分助理和员级的初级考试合格人员,在聘任时,所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对本专业本科毕业满1年、大专毕业满3年、中专及以下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的人员,可聘任助理级职务;其他人员可聘任员级职务。

3、对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为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职务对应按照甘职改办函字(202_)25号文件执行。

4、未开考卫生专业中已取得了助理执业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报市职改办直定初级职务。

5、考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确定相应中级职务人员的首次聘任均应报送市职改办审批。聘任时要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

十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册审核和职务限额的下达使用规定

1、任职资格评聘必须在单位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职务管理册每年初进行审核,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职改办审核;县(区)单位的由县(区)职改办统一安排,汇总核定后,报市职改办审核。审核时要报送上年度评审(或考试)取得任职资格通知文件、聘任文件、退休文件及核定后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职务管理册等材料。

2、职务限额申请由各单位逐级向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申请,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在核算所属各单位职务结构比例的基础上,对照我省对各职务系列最高结构比例控制数,清理各单位的空岗数,审核汇总后,拟文向市职改办提出职务限额申请。

3、职务限额申请应同职务管理册审核工作同步进行,待市职改办审核职务管理册后,予以下达。

4、各县(区)职改办、市直各主管部门对申请限额单位的职务结构比例情况应严格按规定掌握,出具的有关职务管理册审核材料应准确、翔实。对已超出结构比例控制数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提出申请或下达职务限额。

5、申报评审材料和中级人员首次聘任时,必须携带本单位的职务管理册。无管理册或严重超出结构比例的单位的评审材料不予接受。

十二、对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人员职称评定的规定

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尤其是近年来机构变化后,要认真清理原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性质的单位,坚决不得在此类单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人员,允许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取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但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十三、对评审委员会设置及工作规程规定

1、根据省上对评委会设置的规划,我市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在市直主管部门设置,除教育系统和农民技术职称可在各县(区)设置初级职务评委会外,其他系列的初级职务均由市上设置的中评会代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再在县(区)单设各系列初评会。原则上每届评委会任期2年,届满要适当调整成员(每次掌握在1/3左右),及时换届组建新的评委会。

2、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其中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评会一般由15-21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人数不得少于13人;初评会由13人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人数不得少于9人。

3、市属各评委会在市职改组的领导下工作,县(区)属初评会在县(区)职改组的领导和市职改办的指导下工作。

4、各系列评委会要在市、县职改部门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规定时间收集评审材料,及时召开评委会,与同级职改部门下发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做好评审材料的档案管理。

十四、关于职称评审对象推荐和评审材料的报送规定

1、各单位推荐评审对象时,要提前向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布任职资格岗位、专业、等级、数量及实施方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各系列评审条件,认真审核被列入范围人员的工作实绩、业务成果、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材料、凭证,依据推荐对象任低一级职务以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量记分、择优提名,由单位考核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或定量记分分值排名,来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不得超过上级职改部门下达的职务限额数(破格晋升的人员除外)。对晋升中、高级职务人员情况应进行公示。

2、评审材料应严格按各系列主管部门和市职改办要求时限报送。在市属评委会评审的材料报送原件的同时,只需要提供1份复印件即可。原则上要求评审简表采用套表打印方式。

3、推荐评审中、高级职务的评审材料必须先报送到县(区)职改办和市职改办审核合格后,提交相应的评委会评审。各县(区)初评会评审结果应报送市职改办审核后再通知任职资格。未经各级职改部门审核上会评审的任职资格无效。

十五、关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

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作为人事工作拓宽服务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区)都已经成立了初级职务评委会,有效开展了评审工作。今后,各县(区)继续按照《平凉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职称晋升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积极稳妥,把为农民技术人员评定职称,作为完善职称工作社会化评价机制、拓展工作范围的重要措施和突破口,切实抓出实效。

十六、关于外语、计算机成绩使用和资格证书办理的规定

1、根据省上规定,自202_年起,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无论及格与否,使用的有效期一律为5年。计算机合格证的有效期自考试日期起算3年内有效(具体算到月份)。

2、对于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职称资格,在文件下发3个月内,由各县(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填报《领取中、高(初)级资格证书花名册》或《国家(甘肃省)有效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统一交市职改办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第二篇:职称评聘业务政策规定

职称评聘业务政策规定

一、评审各级别职称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员(士)级职务;任员(士)级职务满4年者,可晋升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15年、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工作总年限满10年者可晋升中级职务;除中专教师和高中教师外的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可评聘兰外有效副高级职务。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员(士)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直聘为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7年者可晋升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工作总年限满20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3、本科毕业学历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可晋升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满10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4、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者,或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考、评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5、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直聘为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评审晋升副高级职务。

6、获得博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者可报省职改办直聘为副高级职务。

7、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可报省职改办直定为副高级职务。

8、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者,参加评审时,其上学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上学期间所学专业和上学后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一致的,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直接定职的其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不折算(博士、硕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除外)。

二、评审职称的专业、身份和任职资格范围要求

1、非本专业学历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若本人专业工作成绩突出,可破格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可按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2、专业证书一律不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凡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五大生”),均可直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3、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晋升条件的工人、聘用人员,经单位推荐,允许打破身份界限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从事艺术、工艺美术、播音、体育教练员专业工作、不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按破格晋升条件申报评审。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按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聘任期间可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但不改变身份,解聘、辞聘或缓聘专业技术职务后,按原身份享受有关待遇。

4、经组织任命在事业单位兼职并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评审职称时可不占兼职单位的职务限额进行评审。

5、获得单位有效、企业有效、兰外有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转评为全省范围有效任职资格后,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评审全省有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在单位限额内推荐,但应进行公示,要参加答辩。上述小范围有效资格任职年限与全省有效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和使用。

6、非国有单位人员,其人事档案经县级以上人事部门代理后,由办理代理的人事部门负责审查推荐进行职称评审工作。

三、关于职务系列转换和任职资格重新确认的规定

1、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化,需转换职务系列(专业)的人员,应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按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条件报相应评委会确认转换新系列同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实行系列转换,可通过报考相应专业考试获取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通过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原职务取得时间起算。转换确认新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1年以上,方可申报晋升新职务系列(专业)高一级职务。其中两种系列任职条件有差异时,转换系列的人员必须补充达到新系列的各项条件。

2、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前在部队所评任职资格以及外省(区)调入人员的任职资格,到本地工作后要按评审权限经各级职改部门审查确认,符合国家和我省评审条件的,初级资格由市职改办确认后换发资格证,中级以上资格由省职改办在其原评审表上加注审查合格意见,并发给全省有效的资格证。

四、业绩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中、高职务,如本系列有量化评审条件的,按行业要求执行。无具体规定的,晋升高级职务按甘职改办函字[1994]

5、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破格评审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不受本单位职务限额限制破格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办法按甘职改办[202_]4号及平市职改办[202_]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规定

(一)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任管理

1、高级职务聘任管理

县(区)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报市职改办备案。市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市职改办审批。

2、中初级职务聘任管理

县(区)属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市属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批。

3、破格晋升中、高级职务后专项限额和聘任管理

达到省上规定的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评审时,可不受本单位职务限额的限制推荐申报评审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职务时,除高校、科研、工程、农业、卫生系列45岁以下获正高、40岁以下获副高聘任时不占用本单位的职务限额外,其他破格评定了任职资格的人员聘任时,均要占用本单位的职务限额。

破格晋升中、高级职务人员聘任均须申请专项限额后进行聘任。县(区)属单位人员的专项限额,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县(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报市职改办审核下达;市属单位人员的专项限额,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职改办审核下达。

(二)考取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后职务聘任及职称等级确定办法

1、考取中级资格人员的首次聘任由市职改办统一管理。聘任程序可参照申报评审资格人员的推荐程序进行,即在上级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给单位职务限额数内,由单位考评小组对照拟晋升中级资格的人员进行自主推荐,按综合积分排名后择优推荐、予以聘任。具体聘任条件按照平市职改办(202_)6号文件执行。

2、考取初级资格人员的聘任由市直各部门、县(区)职改办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聘任管理权限。参加了不分助理和员级的初级考试合格人员,在聘任时,所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对本专业本科毕业满1年、大专毕业满3年、中专及以下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的人员,可聘任助理级职务;其他人员可聘任员级职务。

3、对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为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职务对应按照甘职改办函字(202_)25号文件执行。

4、未开考卫生专业中已取得了助理执业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报市职改办直定初级职务。

5、考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确定相应中级职务人员的首次聘任均应报送市职改办审批。聘任时要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

(三)按以上规定办理了聘任手续的人员可到各级人事部门的工资管理机构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七、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册审核和职务限额的下达使用规定

1、任职资格评聘必须在单位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职务管理册每年初进行审核,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职改办审核;县(区)单位的由县(区)职改办统一安排,汇总核定后,报市职改办审核。审核时要报送上评审(或考试)取得任职资格通知文件、聘任文件、退休文件及核定后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职务管理册等材料。

2、职务限额申请由各单位逐级向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申请,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在核算所属各单位职务结构比例的基础上,对照我省对各职务系列最高结构比例控制数,清理各单位的空岗数,审核汇总后,拟文向市职改办提出职务限额申请。

3、职务限额申请应同职务管理册审核工作同步进行,待市职改办审核职务管理册后,予以下达。

4、各县(区)职改办、市直各主管部门对申请限额单位的职务结构比例情况应严格按规定掌握,出具的有关职务管理册审核材料应准确、翔实。对已超出结构比例控制数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提出申请或下达职务限额。

5、申报评审材料和中级人员首次聘任时,必须携带本单位的职务管理册。无管理册或严重超出结构比例的单位的评审材料不予接受。

八、关于职称评审对象推荐和评审材料的报送规定

1、各单位推荐评审对象时,要提前向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布任职资格岗位、专业、等级、数量及实施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和各系列评审条件,认真审核被列入范围人员的工作实绩、业务成果、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材料、凭证,依据推荐对象任低一级职务以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量记分、择优提名,由单位考核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或定量记分分值排名,来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不得超过上级职改部门下达的职务限额数(破格晋升的人员除外)。对晋升中、高级职务人员情况应进行公示。

2、评审材料应严格按各系列主管部门和市职改办要求时限报送。在市属评委会评审的材料报送原件的同时,只需要提供1份复印件即可。原则上要求评审简表采用套表打印方式。

3、推荐评审中、高级职务的评审材料必须先报送到县(区)职改办和市职改办审核合格后,提交相应的评委会评审。各县(区)初评会评审结果应报送市职改办审核后再通知任职资格。未经各级职改部门审核上会评审的任职资格无效。

4、符合直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人员的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交县(区)职改办汇总,报送市职改办办理初聘定职手续。

九、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和补发的要求

1、办理遗失经评审取得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须在《平凉日报》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部门审核后,交办证手续到市职改办办理补发资格证书。

2、办理遗失经评审取得的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经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须在《甘肃日报》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部门审核后,交补证手续到市职改办汇总后,统一上报省职改办办理补发证书事宜。

十、关于职称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工作

1、平凉市职改办为全市负责职称考试的唯一机构。根据国家和省上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安排有关职称考试的报名、培训、预定试卷、核发准考证和组织考试等工作。

2、按省上的资格通知文件,通知经过考试取得资格人员的名单。对于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职称资格,在文件下发3个月内,由各县(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填报《领取中、高(初)级资格证书花名册》或《国家(甘肃省)有效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统一交市职改办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3、根据省上规定,自202_年起,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无论及格与否,使用的有效期一律为5年。计算机合格证的有效期自考试日期起算3年内有效(具体算到月份)。

第三篇:职称评聘

吉人联字[202_]67号文件

发表日期:202_年5月4日【编辑录入:】

吉人联字[202_]67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

现将《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吉林省中小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附: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校外教育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中学高级等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三)在高中任教,1993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且现在己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在初中、小学任教,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9年以上,在小学任教,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教师职务1年以

上;或获得硕士学位6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现在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或中师(幼师)毕业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5年以上,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备课认真,教案完整,教学经验比较丰富。

(三)贯彻教学大纲要求,独立掌握所教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教学基本功深厚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具备现代教育教学技术的整合能力,教学成绩优秀。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满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及兼职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三)认真贯彻学科课程标准,明确学科教学目的任务,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内容、方法和手段,并能很好地运用于教学之中。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业务培训或传授教育教学经验活动,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五条学术(技术)成果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文章在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1次并获得好评;或乡镇级以下学校教师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2次并获得好评。

(二)参加乡镇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1次以上,获得好评;或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三)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四)受聘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进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五)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加本地经济、教育社会调查,写出有一定价值的科研报告或调查报告,受到乡镇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推广。

(六)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1次。

(八)能结合教学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县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九)在农村连续任教15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加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1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二)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四)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五)积极参加各级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1次。

(六)在乡镇以下中小学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骨干教师,并获县级以上教研奖励1次以上。

第六条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了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破格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在具备第四,五条规定的正常评审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二)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三)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并正式出版。

(四)公开出版4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学术合著1部。

(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六)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汇展成果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

第七条附则

一、省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高等院校学报、省级各有关部门主管或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二、市级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市级有关部门主管或市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三、论著:指公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书籍和教材。

四、各种奖项:

(一)各级政府奖励项目。

(二)各级教育,科研等行政部门奖励项目。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教育学会(不含专业委员会)、教科院(所)、教育研究室(不含下设部、室)的奖励项目。

以上奖励项目应为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第四篇:个人业务总结(职称评聘专用)

本人业务工作业绩总结

乾安县让字中心校:梁振武

我叫XXX,是XXX县XX镇教师,xxx年x月x日晋升为二级教师。本人参加工作xx年来,一直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终身教育理念,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多年的学习实践本人具有所教学科丰富的理论、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形成一定的教学、管理特色。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异,圆满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爱岗敬业,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为适应新时期教学工作的要求,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不断的学习和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干好本职工作。

二、钻研教学,探索课改,努力做到“学高为师”。我坚持“脚踏实地、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恪守“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育理念,扎扎实实地备课、上课、复习、巩固,营造轻松、活泼、上进的学习氛围,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法来教书育人,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备课时,我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适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

过程的程序、时间安排等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授课时,努力使讲解清晰化、条理化、准确化、情感化、生动化,做到线索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充分考虑每一个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此外,我十分重视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我从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入手,通过各种途径激发学困生的求知欲和上进心,首先解决他们的畏难情绪或厌学情绪。而后,再从学习方法与学习勤苦的角度来引导他们一点一点地求得进步,并一再地强化他们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生乐学,爱学。

三、率先垂范,以德服人,努力做到“德高为范”。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参加教育工作以来,工作中任劳任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始终以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态度对待教育工作,用“师德”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大胆创新,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尊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通过阅读大量道德修养书籍,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用自己的知识、言行影响孩子们的未来。从事班主任工作时,自己深深的懂得光有爱心是不够的,还要勤奋钻研、科学施教。教育活动有其客观规律,正确运用教学规律,才能提高教学效益。这个规律的核心便是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为学生提供一种高效的学习方法,等于完成了科学施教的一半,因此自己深深的懂得要想上好课必须备好课的道理,于是每天早晚除学习学科专业

知识外,大量时间就用在钻研教材、研究教材上。功夫不负苦心人,几年下来自己的课堂教学居然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同行的认同。xxxx年x月《xxxx趣味学习》在吉林省电化教育馆组织的课件大赛中荣获英语学科二等奖,xxxx年x月在吉林省电化教育馆组织的课件大赛中,《xxxxx》获小学语文学科二等奖。

身为教师,我深深认识到“教书育人”、“文以载道” 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工作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思想素养,热爱、关心全体学生,对学生的教育能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世界观。每天坚持早到晚归,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甚至还放弃节假日的休息,回校做好有关工作;甘于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绝对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学生和教师心目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好的教师形象。

四、培养年青教师,做好传帮带。

为提高青年教师素质,根据学校的安排,近xx年来,每都要和一名年青教师结对子,帮助他们提高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以提高年青教师的课堂教学素养,以校本培训、以老带新,以上课、评课为主要形式。促进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快速成长,尽快胜任教育教学任务。促进教师适应新环境、更新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总之,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真正地做到了“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育人为先,求知为次,不断地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我要以十足的干劲,百倍的信心,去投身于今后的工作。为振兴教育,为提

高教师素质,倾注全部心血,奉献全部爱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倍努力,为党和人民、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Xxx年xx月

第五篇:职称评聘细则

王佑中学职称评聘细则

一、人事改革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罗永健王金跃罗朝培杨光彪程朝清朱定明

二、人事改革评聘工作调解小组:

罗永健王金跃罗朝培程朝清罗永俊韦崇宁陈 彬

三、人事改革评聘工作方案及细则:

1、学校行政组对待评聘教师德、能、勤、绩的综合评价20分。

2、学校对待评聘教师综合评价15分。

3、待评聘教师获奖满分10分。

① 学生获奖:镇级每生每次0.5分、县级1 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② 教师获奖:镇级1分、县级2分、州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任现职以来,同等分值条件下以获奖多者优先,奖项级别高者优先)

4、待评聘教师以获奖金额折算分值,按以当年最高教师奖金折合25分分值折算,以待评聘教师前五年计算,九年级教师第二学期分值以全县16所独立中学第十一名为基准,该学期成绩分值以七、八年级参评教师的最高分值的110%计算,每上升一个名次提高10%,每下降一个名次降低10%,九年级教师分值可大于25分。

5、教师的年龄、校龄分别以1、1分值累计总分。

6、班主任及各组室负责人工作满分5分。以任现职以来以每学年计1分计。

7、考勤满分5分。以每学年1分计旷工一次,该项不得分,旷工总数达到3个,不能享受本条分值,内公、婚、丧、病假不扣分,有事假扣0.5分。

8、教学成绩不能通过考绩体现的老师考核的分值以以上1、2、5、6、7条累计分值与其他教师分值比较,高分者优先。

9、遇到特殊情况,将通过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学校相应教师的60%通过为准。

10、聘任工作和调解工作小组及参聘人员根据上级文件采取血缘、婚姻回避制。

11、双户挑教师另加本人考核分值的5%计入本人总分。

12、任现职年限以来,以每年0.5分计。

13、以上评聘细则将在人事改革中不断完善,解释说明属于人事改革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平凉市职称评聘业务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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