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广大职工在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储运,促进生产的发展。每位员工应参加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三不伤害”。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的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装置,不随便动用他人负责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求给排水车间全体员工遵守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全体员工应遵守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
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
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劳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工卸酸碱和使用
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10.禁止不栓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
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检查组成员:主任、副主任、安全员、工段长、技术员
给排水车间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车间的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确保劳动者及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车间在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由本车间管理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生产车间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时,应边检查边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八条:为减少和有效地控制作业环境中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辐射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危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并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调查与评价、重大危害因素识别及运行控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在生产现场进行砼搅拌和运输材料时,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排入城市排污设施、河流或遗撒在城市道路上。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和降低噪音、振动对其它环境的影响,宜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第十二条:本车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公司有关部门专门(业)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第十三条: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严禁酒后作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作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有缺损应及时通知机修车间。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通知机修车间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前后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妥善使用和保管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时,必须按照寒冷季节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脂(油),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第二十四条:发生机械设备重大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车间主任要根据生产任务、作业条件,向指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每道工序做一次性交待。遇有特殊情况,应先发出停机信号,等机械、车辆停稳后,再做交待。
第二十六条:车间管理人员要懂得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与机械设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区内严禁站人。具体规定如下:
龙门式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起吊物下、吊臂回转半径以内站人,严禁斜拉歪吊,保持垂直起吊;配备的超高、变幅、行走、旋转限位器灵敏可靠;遇20米/秒的风速或暴雨、大雾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二十八条:在生间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劳动纪律:
(一)进入生产车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正确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戴好压发工作帽;
(三)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
(四)高空作业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
(五)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擅自闯入危险区;
(六)不准带小孩进入到生产现场,不准在生产现场打闹;
(七)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质材料;
(八)非操机人员不得操作他人的机械设备,本岗位机械设备不准交给他人操作。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凡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制度,旨在实现安全目标责任到人,安全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一车间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元月五日
第三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站推荐)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1、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严禁携带戒指、耳环、项链等物上岗。
2、严格按照各工序的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操作。
3、在设备开机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待一切情况正常后,方能送电开机。
4、设备不能带病运转,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声音不正、冒烟、火花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消除全,方可开机。
5、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切断电源,水汽等管路。
6、设备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挂牌标记,必要时候,也需关掉水流阀门,待设备全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时要严格按照维修操作规程进行,维修完毕后,必需将一切工具零件清理干净。
7、严禁酒后上岗和工作中喝酒,如有这些情况,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因酒后上岗出现任何设备人身事故,后果自负。
8、工作时严禁携带孩子,严禁串岗、打闹、干私活,严禁在工作场合吃一些带皮壳等物,违者罚款。
9、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第四篇: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组长安全责任制
2、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第五篇: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细化完善对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指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用气管理、物料管理、装卸管理、危险工序操作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防护管理、文明生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制造中心、各生产车间、设备管理、辅料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以安全管理小组为组织保证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架构
一、组长:制造部部长
二、副组长:体系支持经理、生产制造经理
三、组员:各车间主任、体系支持中心综合管理、各车间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长:
1、确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总则
2、组织安全检查考评
3、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向公司及集团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副组长:
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2、组织月度安全检查考评并通报结果
3、组织部门层面安全宣传及教育
4、组织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员:
1、制订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及内部自检
3、进行车间层面日常安全培训、看板宣传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第七条消防管理:消防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办法。
第八条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第九条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第十条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易锈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滞留物料。
第十一条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行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专人使用、专人负责;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所有设备都必须由专人使用与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擅自操作,一些危险设备需做到人离机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第十五条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第十六条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第十七条安全预防处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一旦车间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