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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20-47740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20 15:12: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问题,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而出现的。自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发生了几个显著的变化:一是进城务工人员规模越来越大;二是家庭式流动的比例越来越高;三是随父母进城的孩子已经成为第二代移民,他们生存在城市的边缘,流动是他们的生存状态,边缘是他们所处的特殊的位置。预计到2005年将有3亿流动人口涌入城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日益突出,并且已经成为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一个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市政协文教委组织部分委员就此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委员们听取了市教育局、公安局的情况介绍,走访了朝阳、绿园、宽城、南关、双阳等5个区的部门,并以座谈形式与进城务工人员面对面交流。还深入到光复路市场、永春批发市场与务工人员进行访谈,在永春批发、正阳街装潢市场作抽样调查,发放100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调查问卷》。通过调研,委员们与各层面人员座谈、走访达三百多人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和思考。

一、xx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进城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市区教育局在没有相关政策和财力支持的情况下,本着贯彻《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积极挖掘现有教育资源和潜力,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基本上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情况

目前,xx市市区中小学生248.230人,外来人口学生数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9.12%。外来人口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未成年人的总数为22.637人,就学率为98.7%,基本都在公办学校就读,也有一部分在私立学校就读。

据各区教育局对xx年6月底情况的统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各区就学的情况如附表:

名 全区中小学生总数 其中就学务工人员子女 合计 占全区中小学生的比例数

初中学生数 小学学生数

南关区 28.611 163 245 408 1.42%

宽城区 42.530 869 3.475 4.344 10.21%

朝阳区 21.965 125 470 595 2.1%

绿园区 34.547 1.802 3.691 5.493 15.9%

双阳区 45.158 27 235 262 2.6%

二道区 45.860 3.308 845 4.153 9.1% 以上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人数仅为学籍统计数字,还有相当一部分务工人员子女尚未办理转入手续,实际入学人数远比学籍统计的要多。从各区数字分布与实际调研,我们可以看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相对集中于绿园区和宽城区。而这两个区中,大多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如绿园区的126中学和28中学均为远郊,集中率较大,分别为46.9%和11.7%。同时,从这些统计数据,我们又观察到一种情况: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就学率比较高,而中学入学率相对较低。

2、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教育部门制定了《xx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就学暂行办法》,并采取了5项具体措施。一是坚持按标准收费。各级教育部门对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与本市跨区学生同等对待,并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寄读费。二是坚持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就学。以流动人口所在地的公办学校接收,随时插班跟班就读。三是坚持就近入学。按户籍管理规定,在临时户口所在社区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不含改制校、民办学校)入学。四是坚持同等待遇和同等权利。流动人口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评优、评奖和入队、入团,以及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五是单独建籍、单独管理。建立临时学籍跟踪管理制度,实行单独造册,统一管理,进出有记载有手续,定期上报。对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考试合格的颁发证书。

3、公办学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收费情况

一是除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交择校费上改制学校以外,其他子女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学校和家长协商收取相应的寄读费。二是对部分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学费的,适当降低标准,减免就学费用。三是对极少数连生活都难以为计的特困生,采取党员、领导包保制等措施,确保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分布不均衡、区域较广泛等特殊性,给教育教学管理带来很多困难。

1、户籍管理与学籍管理相脱节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没有户口,没有固定居住地,入学后根据家长的工作变化随意流动,有的来了不办转入手续,走了也不带学籍,或人在学籍不在,或学籍在人不在,容易造成学生流失,这给各学校学籍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2、挤占教育资源

目前,我国城市现行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务工人员子女离开本地后,由于其义务教育费用没有根据务工人员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而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财政又没有包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经费,这无疑就挤占了城市学校的教育资源,造成接收学校的教育经费不足的压力和负担。

3、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由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随意性大,随时插班跟班就读,影响教学进度;二是造成就读学校的班额过满,使部分城郊学校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有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合拍,还有的来自外省,教材不一致,学习态度不同,学习习惯不适应,无法与所在学校同步,总体上也拖了各区和学校教育质量的后腿。

4、政策难统一,收费难把握

目前,省、市没有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专项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教育部门及学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务工人员层次不同,经济收入不等,造成择校能力和标准不一,使学校很难把握收费标准。而物价、财政、教育局纪检等部门检查比较严格,势必出现因收费标准不等问题而被罚款。调研中反映,目前仍执行1986年的收费标准,寄读费过低,学校入不敷出。

5、调查问卷进城务工人员反映的问题,如附表: 调查场所 发放 问卷数 回收

问卷数 外省市务工人员填卷数 本省务工人员填卷数 本地区务工人员填卷数 集中反映的问题收取寄读费标准不一,差异较大,普遍偏高

三、意见及建议

第一,坚持与时俱进,未雨绸缪。虽然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在政策依据和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暂时解决了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困难,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务工人员将涌入城市,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亦必将成为突出矛盾,解决不好将演化成社会问题。因此,建议政府要立足于城市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结合xx市的实际研究部署教育发展战略,立体思维,超前谋划,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第二,增强综合管理功能。公安、物价、工商、计生、社区等部门与教育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多位一体、齐抓共管的教育管理网络。市政府对此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研究措施;教育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内容,合理安排,制定计划,协调、督促、指导招生学校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接收工作和教学工作;公安、民政、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务工人员子女的认定、登记,向教育部门提供情况;财政部门协调安排接受就学学校必要的经费;计划部门将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列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接收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优惠政策;物价部门与教育部门等制定有关收费标准并核查学校收费情况。第三,广辟新的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化投资办学,是现阶段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最合适的选择。建议各级政府以更开放、更全面、更务实的态度,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务工人员子女较为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创办务工人员子女学校。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政策及其执行中的问题分析

摘 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政策体系完善与政策有效执行的过程才能解决。在现实中,这个过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研究归纳了相关核心政策及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政策运行的角度对问题成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政策;政策体系;政策执行;问题分析

一、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政策体系分析

(一)政策背景:政策变迁凸显由“限制”走向“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农村劳动力大流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时,面对被称为“民工潮”的农民工大规模进城,国家曾三令五申严格“限制”农民工的大流动,因此,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在城里接受教育也就处于一种被“限制”的境地。只不过那时的农民工多以“单身进城打工”为主,随同父母进城的儿童少年数量十分有限。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进城务工农民数量再度爆发式增长,“举家迁徙”趋势显着,其子女随迁人数急剧增加。但由于缺乏相关教育政策的有效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十分突出,农民工子女在流动中失学情况严重。

1996年4月,原国家教委印发《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在京、沪等省市进行试点。1998年3月2日,原国家教委、公安部联合颁发了《流动人口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流入地政府有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这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儿童少年必须“以户籍所在地政府为主”接受义务教育的壁垒。但是,《办法》仍然对农民工子女进城采取限制措施,强调“流动儿童少年常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流”,当然也就不可能明确流入地政府对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办法》倾向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解决问题,同时明确规定“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可依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其中“差别对待”的政策取向十分明显。200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正式提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为基本途径;2003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面部署了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形成了以“两为主”为原则、以“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全面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制度和机制”为核心的教育政策,做出了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上学收费“一视同仁”的规定。《意见》比较充分地显现了“以人为本”与“追求公平”的教育政策理念,也因此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权威政策文本。

在以上有代表意义的政策先后颁布的过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在相关的文件中也曾多次涉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国家领导人也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发表具有政策意义的指示精神,很多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大量的落实中央政策精神的地方教育政策。这些内容和以上有关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一起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

纵观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演变过程,我们可清晰地分析出对待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理念的变化:由80年代中后期的“限制”,到90年代“差别对待”,直到新世纪以《意见》为标志的新政策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可以说,让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教育”的政策理念已经成为新时期众多政策文本指导思想的核心内容。政策的新理念凸显了国家对大量流动儿童中的弱势群体——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聚焦关注,体现了各级政府解决这一社会难点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但同时,我们必须清晰地看到,政策理念的进步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的必然解决。事实上,“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在政策制定者脑海中的树立,只是使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具备了一个必要条件。从政策学的视角来看,问题能否真正解决,解决到什么程度还要依赖切实可行的政策体系的确立,尤其需要对相关政策的有效执行过程作为保证。

(二)政策解读:从政策执行角度透视现行政策体系中的“欠缺”问题

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是关乎“社会稳定”以及“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问题的解决,应该也必须首先以一定政策体系的建立为基础。但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相关政策来看,其体系尚显薄弱;从政策执行的角度分析,现有的政策要达到较好效果,其体系还有很多欠缺之处。1.政策文本欠缺必要的强制性要求

《意见》的出台,以“补偿和维护”处于弱势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权益为核心,这种权益的维护需要流入地政府对当地的教育资源重新做出调整和分配。或者说,农民工子女得到的教育利益倾斜是建立在当地城市学生可享受教育资源相对减少基础之上的。显而易见,流入地原有的利益平衡会因此而被打破,会必然地引发利益冲突。所以,政策以“两为主”原则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就必然要求其本身具备一定的强制性。但是,《意见》在这方面有所欠缺,表现在整个政策文本中对“流入地”政府的相关工作都是以一般要求的方式出现,没有提及“一视同仁”的政策目标达不到的话,相关责任人(单位)的责任追究问题。尽管政策文本对相关的教育、公安、财政、劳动甚至城市社区等相关部门均有涉及,但未呈现具体的责任与约束。政策强制性的缺乏必然导致政策执行中的权威性减弱,不同的政策执行主体也就会随之以“随意”的方式理解或执行政策,甚至“无动于衷”也无大碍。这不仅影响到了国家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也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策执行乏力的问题。2.政策文本欠缺明晰的操作方案设计

《意见》的中心内容是“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众所周知,制定教育政策的目的是为解决特定的政策问题,而绝不是为了象征意义而制定政策。从政策执行的角度分析,政策文本就不能仅仅勾画政策的模糊轮廓,而是要形成实用的、可行的、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方案。如果特定的政策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对政策方案进行具体描述,那么则必须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否则没有清晰、具体的政策实施途径以及措施、手段,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就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以至于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效果。事实上,《意见》在倡导“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要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然而政策文本中只是提到“要对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既没有明确“较多”是个什么概念,也未说明补助的出处;而对于流出地政府的“辅助”责任,《意见》也是原则性地提出“积极配合”,其中涉及流出地、流入地政府最核心的责任分担、协调管理等内容却未明确设计。这就势必会造成政策执行中“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演化成“流入地政府是唯一责任者”的局面。政策文本中,“以公办学校为主”落实的方案也存在着与之类似的问题。缺乏了明晰的操作方案或政策落实的细则,政策执行中的政策扭曲、变形等失真现象也就不可避免。3.政策文本欠缺时效性规定

教育政策的时效性是指教育政策在一定时间(期)范围内起作用并保持相对稳定,一旦超越这个时限政策就会失效。《意见》没有规定甚至没有涉及到时效界限。这样就会产生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意见》与国家层面已经颁布施行的其他政策的矛盾冲突问题。最突出的就是与我国第一部专门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制定的《流动人口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之间的不一致。二者之间无论对流入地政府的责任还是对流动子女入学待遇、收费等都有很大差异。《意见》不规定时效性,就会造成政策执行中的混乱;二是从长期的过程看,任何教育政策都是不断变化的,原因是政策所依据的条件以及调整的关系都在不断改变着。如果没有政策时效性的规定,就会出现以往教育政策“以不变应万变”的状况,导致政策执行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中最突出、最迫切问题的后果,甚至会引发政策执行无效或负效应产生。4.政策体系欠缺整体性构建

教育政策体系的整体性是指解决同一问题的众多类型、层次不同的教育政策需要配套设置,相关教育政策组成教育政策体系并发挥整体作用。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执行的复杂性以及与其他问题的相互交叉性,客观上要求相关教育政策必须做到统筹安排、整体配置。在这一方面,《意见》等政策文本无疑有所欠缺。首先,几年来政策体系的完善工作并不尽如人意,达成政策目标所必需的经费保障、人口管理等项配套政策并未悉数及时出台;其次,除《意见》属专门的政策文本外,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但这些政策一方面数量有限,另一方面,只是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有所涉及,而非专门性政策文件。而且由于制定部门等方面的差异,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还缺乏有效协调,政策目标和内容只是停留在“互相重复”的层面,其系统性、层次性都没有达到政策整体性的要求。可以说,与农民工子女教育相关的各单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简单的“加和关系”状态,尚未能形成有机结合,这对于政策执行的效果有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

以《意见》为代表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文本中的种种“欠缺”,折射出了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行中阻力增大,影响到政策目标的达成。

二、政策执行:“简单化”处理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执行“简单化”现象及其对政策效果的影响 1.地方政策“再制定”环节不规范导致政策执行无序的问题

在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下,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实的第一步应该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政策精神和本地教育实际制定实施的基本方案——这实际是一个教育政策“再制定”的环节。可以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是最高层次的教育政策,是从全国范围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情况出发制定的,其中主要是方向性、全局性的原则规定,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意见》本身又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落实就要求全国各地制定与之相呼应的区域政策,才能使相关教育政策得到真正执行。调查中我们发现,地方教育政策“再制定”这个事关政策执行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一,“再制定”环节在有些地方被“忽略不计”或最小化。这种情况在现实中表现为《意见》的落实,很多地方区域并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地方教育政策体系,没有形成和中央政策相呼应的错落有致的政策体系,更多的情况下,政策的执行依赖于各级领导在不同场合的呼吁和倡导。其二,政策“再制定”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表现在许多地方在区域政策形成过程中,缺少政策方案论证、评定的过程,缺乏相关部门(如财政、公安等)、相关政策执行人员(如校长、教师等)的民主参与等必要的制定程序,往往照抄照搬国家教育政策文本。其三,政策的“再制定”过程中,区域政策目标与当地农民工子女的基本状况相差甚远。由于对本地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估计不足以及对本区域内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心中无数,很多地方没能制定出在国家政策精神指导下本区域要实现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方案,地方政策“再制定”过程中“热情有余,理性不足”。例如有的地区照抄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要建一所民办打工子弟学校,让所有流动儿童享受同样的教育”的口号,但由于农民工子女数量增加过快、过多,现有公办学校不能提供充足的学位,造成部分学校个别年级“人满为患”。事实证明,这种凭一时的热情而进行的政策执行活动不能持久也无法取得任何效果,只能造成政策执行过程中“一哄而起”的无序状况。在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过程中,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再制定”是第一步也是必须的一步。从笔者调查的区域来看,政策的再制定还处于一种无序的局面,《意见》等相关教育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很多即由此引发。2.政策宣传不足导致政策执行环境不良的问题

在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中,我们发现不仅学生家长们对“两为主”政策精神知之甚少,而且相当多的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尤其是直接落实相关政策的一线教师们对《意见》的目标、内容等细节内容大都是一知半解。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执行中必要的宣传过程在现实中只是表现为政策文本在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公文旅行”,而且多是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出现。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宣传的范围没有完全涵盖政策的执行人员,更不用说其他相关人员;多元媒体工具并没有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宣传中派上用场;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了政策执行过程中人们对相关教育政策的了解很大程度上停留在“道听途说”的程度,导致流入地公众无法参与和配合相关政策的执行。流入地部分学生家长认为其子女应享有的教育资源因为“农民工子女的大量涌入”而被挤占,部分教师认为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费力不讨好”。这些现实情况表明,人们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理解和自觉接受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就很难在区域社会形成服从政策、支持政策的良好政策执行环境。政策宣传不足引发的政策执行环境不良,必然会增加政策执行的阻力。3.政策执行主体积极性不高导致政策执行中断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流入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官员、公办学校校长和教师们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实施《意见》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对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而言,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相关政策应是责无旁贷的职责。但问题是,正如《意见》中指出的,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已经演化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而作为政策落实的主体,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难以独自担当政策落实之任,另一方面又没有能力协调其他部门的政策执行行为。这样往往就造成了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行为表面化,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中断状态的状况;对流入地公办学校而言,它们既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质量不下降”,又被强令“必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同时还要面对“经费不足、教师不足和基本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加之,农民工家庭频繁流动的特点导致的农民工子女不易管理的情况,部分校长认为“拼尽全力也不见得收到好的效果”。于是就采取“能做就做,不能做也无能为力”的敷衍行为。从这个意义来讲,“以公办学校为主”很大程度上只是在部分地区的部分学校能够实现;对于政策执行最直接的教师群体而言,由于农民工子女普遍存在学习方式、卫生习惯等方面与城市孩子的巨大差异,他们对农民工子女无论从课堂教学还是日常管理都要投入超过其他孩子几倍的工作量,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难度陡增,然而相关的配套评价机制没有形成,他们的努力得不到应有肯定,工作积极性因此受到较大影响。

政策执行主体们积极性不高,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实中“上级推一推,下级动一动”的情况就很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各类执行人员,只对执行任务负责,而不对执行效果负责,教育政策执行的责任未能落实到具体的机构或人员,政策执行的任务实际上处于无人承担的局面。4.政策执行方式单一化导致政策执行被动失真的问题

任何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都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委制定的,政策执行也主要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予以落实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采取的还是“行政命令”的方式,依照行政系统层层下压落实政策。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对学校的要求是“不管有多大困难,只要有农民工子女要求入学,就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接纳”,否则就要“追究校长的责任”。当然在现行教育管理体制下,以国家行政强制力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非常有效的政策执行手段。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动态而长期的艰巨任务,如果仅仅靠行政命令,恐怕只能解决一时一地的问题,长此以往会造成中小学校对行政命令的极大的“依赖性”,使政策执行过程处于被动局面;此外,中小学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绝非简单的“命令服从”关系。实际上,在上级行政命令“不可违抗”又“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很多学校以“弄虚作假”的行为来落实教育政策,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失真与此有着密切联系。

一言以蔽之,各地在贯彻执行以《意见》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可概括为政策执行简单化倾向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的状况。

(二)政策执行“简单化”的成因分析

任何教育政策在被采纳后,政策的执行机构落实该政策就要经历一系列的活动过程。没有教育政策执行的准备、实施以及反馈的过程就很难以较好的效果落实政策。在这里我们要面对的问题是,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遭遇了“简单化”执行的问题,这一定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也必然引发相应的后果。1.流入地政策资源不足的困扰

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执行需要充足的政策资源保障。政策资源既包括经费资源、人力资源,也还包括权威资源。

从流入地政府的角度分析,流入地接纳外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这种限度突出地表现在流入地执行政策的经费、人力资源是有限度的。在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背景下,流入地范围学生越多,区级财政压力就越大。因此不少地方抱怨地方财政困难,难以接受更多的流动儿童入学。有的地方则认为“由流入地政府单独承担流动儿童的教育费用不合理”,提出“应让其原籍政府承担或分担部分教育费用”。在这些违背政策初衷说法的背后,我们可以分析出流入地政府经费资源不足的困境。实际上,在现行的政策背景下,流入地政府解决这个问题投入越多,问题解决越好,就往往引来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因此流入地政府的压力就会越大;加之,流入地(城市)学校教育资源本身的配置也不是非常均衡的,公办学校之间的差异也是相当悬殊的。在这种情况下,流入地政府的财政压力愈发沉重。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落实没有充足的财力、物力投入,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就无法有效配置资源,“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等规定就无法得到根本落实。

人力资源不足是困扰政策落实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实际上,流入地教育管理部门、学校教师等人员都按着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业已配置完毕,农民工子女“爆发式”增长和频繁的流动性都给流入地相应人员的充足配置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也使得当前的政策执行面临着管理人员和学校教师相对不足的困境。当前有的地方政府“指定部分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而区内优质学校不对流动儿童“全部开放”也一定程度是由于资源不足的“无奈之举”。

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执行还受制于政策权威性不足的困扰,这一点在上文中已有所分析,不再赘述。但在此笔者要强调的是,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执行中,由于权威性不足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地区至今尚未形成相关部门共同协作的合力,政策落实效果受到一定影响也在“情理”之中。

2.流入地政策执行组织不甚明确的影响

组织准备工作是政策贯彻执行得以保证的基础,确定政策执行机构是政策执行的首要任务。但在涉及到教育、公安、卫生等多部门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地区没有建立专门机构,而是采取教育主管部门某个科室(一般是业务科室)“代管”落实的做法。由于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临时的代管人员和机构“吃不透上情(政策精神),也摸不透下情(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基本情况)”的问题。由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复杂性,政策执行涉及问题范围的广泛性,“代管”部门难当此任也属正常,于是就出现了政策的落实出现“代而不管、代而不能管”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只好将政策执行的责任连同任务一下推到基层学校,这才会出现“有条件要执行,没有条件也要执行”的简单政策执行方式大行其道的局面。当然,政策执行组织不甚明确还表现为不同的政策落实主体职责不清的问题。换而言之,不同部门、不同机构以及不同层次人员在政策执行中职责不具体、责任归属并不明确。这就造成了不同层次的部门、人群“都在执行政策”却无人负责的现象。

3.流入地利益相关群体对政策的认同程度普遍偏低的阻碍

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实施,会影响流入地区域内诸多群体的利益。“两为主”涉及到了流入地财政、教育等部门,也涉及到了当地教育资源的重新分配问题。一个浅显的道理是,政策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越多,相关的利益群体损失越大,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阻力就会越大。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执行恰是在这种情况下展开的;另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利益群体们不仅数量多,而且构成十分复杂,利益关系也不尽相同;况且,《意见》首次打破了原有户籍制度的约束,由流入地政府负起“原本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责任”,政策价值取向与众多的政策执行人员、利益相关人员(如城市学生家长群体)的认识差异很大。所有这些因素,都在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影响着他们对相关政策的认同程度。不可否认,只有相关人员认同政策,才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理解政策、支持政策,政策的落实才会顺利;否则,就会产生相关人员对政策的抵制现象,政策在执行中就会受到较大的阻力。

总之,流入地作为地方利益部门,总会有各式各样的既得利益,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流入地部分教育主管官员、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对政策的对抗性反映。而这些群体对政策的认同程度不高就会出现上边政策有漏洞地方不主动予以弥补;政策精神与区域实际出现某种不相符合之处,个别地方会有意加以扩大化;甚至在有些地区还出现了“顶着不办”的极端情况。这些都与不同层次的群体对政策认同度较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4.政策执行管理不力的制约

任何教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与政策执行管理不力有着直接的关系。《意见》虽然面对的政策问题是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但其涉及的政策对象却要包括财政、教育、公安、卫生、城建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之间还缺乏必要的协调,互相间在政策执行中“各自为政”、“老死不相往来”,这样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政策问题的复杂化与政策执行简单化处理之间的交织就会造成政策落实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在教育系统内部,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执行协调也存在着问题:教育行政部门的指挥一方面“一刀切”,另一方面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也缺乏必要的执行沟通。没有了明确的沟通,就无法做到政策执行中的协调,就会导致政策执行的无序化;另外,政策执行中监控机制的缺乏也制约着政策效果的发挥。与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实缺乏专门执行组织类似,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还缺乏完善的政策执行监控体系,缺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控制度,这就使得政策决策部门很难清晰把握各地政策落实情况,也就无法反馈政策制定中的问题所在。这不仅使政策决策部门丧失政策调整的最佳时机,还会一定程度上怂恿下级部门“随意性”执行政策问题的出现。因此,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有效执行必须依赖于政策过程中管理环节作用的充分发挥。

综上所述,从政策过程的视角分析,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无论在制定和执行中都还存在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恰是现实中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遇到障碍的基本根源。因此,有权制定政策的机构要根据现实情况尽快加强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体系的完善工程,一方面要对以《意见》为核心的现有政策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适时出台新的补充性政策以增加政策的强制性、可操作性和对业已变化形势的适应性。另一方面还要侧重加强地方教育政策对国家教育政策的呼应,保证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执行的延续性;在政策执行方面,各相关部门也要做出进一步的改进,其中当务之急的工作应是尽快构建专门的政策落实、监控机制,加强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并实施专项管理。当然,除此之外上级部门还应加大对流入地政府政策资源的支持力度,保证流入地具备相对充足的政策执行条件。只有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两个环节均实施必要的调整,才能使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收到良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1989年,国务院下达了《关于严格控制民工外出的紧急通知》;同年,公安部、民政部也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民工盲目外流的通知》。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第三条对农民工子女进城采取限制措施,强调“流动儿童少年常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流。”第七条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组)以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第十一条规定“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可依国家有关规定按学期收取借读费。”

2003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

陈振明。政策科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316—317.国务院办公厅特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第6条、第7条.

第二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

摘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状况是不容忽视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面临受教育机会不均、受教育质量堪忧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缺失的问题。其原因主要在于现行制度的制约和资源与环境的制约。其解决措施主要有: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建立全纳教育体系,实现制度性保障;创建欢迎所有学生的学校,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具体落实和发展全纳教育:重视合作精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关键词 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纳教育

中图分类号 G40-0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4808(2009)04-0026-03

全纳教育是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首次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它容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在教育实践领域,它缘起于世界特殊教育改革,后扩展至普通教育领域,其价值取向是:关注所有儿童的教育需求,关注集体,关注合作。它所倡导的民主、平等和“零拒绝”的原则以及更多地关注和接纳被排斥的人的主张对我们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有深刻的启示。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有人这样说过:你想了解中国的国情吗?请从走近一个农民工、走近一个农民工家庭开始吧!农民工一边连着乡村,一边连着城市;一边连着苦难,一边连着希望;一边连着昨天,一边连着明天……正是由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如此沉重,以至于思索的心情一直难以轻松。

(一)学校教育机会不均,教育质量堪忧

作为全纳教育的核心理念,教育公平主要包括三层含义:第一,人人享有受教育权,即教育起点公平,这是教育公平的最基本要求;第二,为受教育者提供平等(即同一水平或同一待遇)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即教育过程公平;第三,受教育者的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等或基本相等,即教育结果公平。“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这是温家宝总理于2003年教师节视察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打工子弟学校时的题词,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切,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视。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与“可能就读”学校的数量不成比例,教育质量不容乐观,歧视性收费现象比较普遍,失学问题日趋严重。目前,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市公立学校主要包括城市中基础薄弱的学校和城郊的乡镇学校。除此之外,便是打工子弟学校,这是存在于国家义务教育体制之外的一种办学形式。打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一般包括:私人办学,不少学校被完全置于追求利润的私人操控之下;许多学校不具备合法的办学手续;主要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费低廉且方式灵活;教师流动性大,缺乏责任感;教学质量普遍不高;校舍简陋,教学器材缺乏;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学校突发性事件频发。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独编班,这样人为地将城市与农村孩子分校或分班而治,无疑是将他们隔离了,这正是全纳教育理念所提到的显性排斥(身体上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8.3%的农民工子女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的孩子,其理由是“他们欺负人”的占26.2%;“看不起人”的占37.1%;有3.1%的来京农民工的子女甚至从来没和北京的孩子接触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一项名为《打工子弟择校意向》的调查发现,经济因素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择校的重要因素,但却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他们还面临着与城市文化融合的难题。由于幼小的心灵承受着家庭经济的压力和来自社会的压力,地域差别与成绩不理想的现状,造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里更多地选择沉默和独处。而

这则是全纳教育理念所提到的隐性排斥(情感上的)。

(二)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力与缺失

在城市文明的熏陶下,进城务工人员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变社会境遇,特别是对改变下一代的命运,普遍持有较高的期望,对孩子们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教育,也是每一位家长的愿望。但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从事的主要是简单体力劳动,工作环境没有保障,工作时间也不固定,经济收入在整个城市生活中居于偏下水平,居住条件及环境普遍较差,这些因素导致他们的家庭教育不力甚至缺失,在配合学校教育上基本处于受动性位置,教育引导能力不足。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进城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导致其子女变换学校也很频繁。

由于经济、心理、语言、文化、地域等方面的差异,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实际上处于近乎隔绝的状态,人际交往具有相对的封闭性,这就大大影响了他们在文化层面与城市文明的融合。城市居民的自我优越感和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误解、偏见与歧视,势必引发进城务工人员对城市居民的不满与对立,从而加剧二者之间的隔阂与紧张,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今天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就是明天的社会问题,社会教育责无旁贷。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归因分析

全纳教育的核心就是将教育视为个体和社会发展基础的一种承诺。2006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城市公立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任何费用,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负责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人学。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制度的制约

全纳教育关注所有学习者,尤其是那些在传统上被排斥于教育机会之外,或是虽有入学机会却无法接受优质教育的边缘儿童,这种排斥现象导致许多儿童丧失了发展自身能力和改善生活的机会,进而阻碍他们合理参与社会、文化、经济和政治活动并作出必要贡献。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与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因为这种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基本处于“无责任”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扶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积极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门槛最低的应该是公立学校,而现在一些城市公立学校却以收取高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为名,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拒之门外。而对于他们能够上得起的打工子弟学校,有的流入地政府又往往采取两种极端措施:或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政策,任其自生自灭;或是采取粗暴的全部取缔手段,致使打工子弟学校陷入一种畸形的生存状态。这就相当于政府放弃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责任,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缺失。

(二)资源与环境的制约

英国全纳教育研究中心编写的《全纳教育指南》认为:“障碍是由学生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引起的,其根源在于对差异的无法忍受。”“《全纳教育指南》关注的是学校环

境的改善,而不是学生个人的鉴别。”由于城市公立学校的吸纳量有限,因此,在公立学校辐射不到的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打工子弟学校,但是,打工子弟学校存在的悖论又始终困扰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必须采取制度化措施,这种教育的财政责任不能仅仅由流入地政府负担,中央和省级财政也要负担相应的投入比例,对流动儿童较多的城市,中央政府应该实施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实际上是劳动力流动衍生出的作为社会问题的第二代移民教育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全纳教育引入中国已有十余年,全纳教育的理念也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纳教育: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建立全纳教育体系,实现制度性保障

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是“拒绝排斥,强调参与”。尽管质量和效益对于教育而言不可或缺,但这绝对不应成为漠视甚至剥夺个人权利的借口。坚持全纳教育理念,首先必须创造一种全纳氛围,通过集体合作与相互帮助,促进所有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满足他们的各种不同需求。并且应给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城待遇”,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融合的全纳教育体系,使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在就近的学校接受有效教育。

人口流动是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然历史现象,只有打破教育二元结构,实行适应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户籍制度,人口的合理、自由流动才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利也才能得到真正实现。为了最终建立以纳税人身份为基础的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体制,目前可以建立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作为过渡。登记卡由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家长三方持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登记检查,并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

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措施开通并强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入城市公立学校以及接受城市初中后教育的“绿色通道”,努力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融入城市主流教育,最终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体现教育公平。

“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意味着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情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扶助制度,对他们进行利益倾斜,逐步缩小其在受教育方面的差距。

(二)全纳学校:创建欢迎所有学生的学校,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

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模式和固定机构,全纳学校的目的旨在“让学校为所有学生服务”。各级政府应该在接受全纳理念、鼓励全纳的前提下,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认真挑选实验学校,从宏观上给全纳实验提供计划支持,以确保学校接受全纳教育理念,切实执行全纳计划。由政府牵头,教育研究机构与各地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在各地组织培训小组指导实验学校的全纳计划实践。教师培训机构与实验学校密切合作,成为传播全纳实践的地方资源中心。由于全纳计划是在现实的非理想状况下推展,因此凡是赞同全纳教育理念、拥护全纳教育思想的公立学校都可以成为全纳实验学校。

在政府选定全纳学校之后,实验全面铺开。首先政府要在尊重学校自主性的前提下,推动学校进行系统改革,采用多样化的课程、教学和评价,通过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班就渎的形式,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其次,要帮助教师树立全纳理念,并提供专业指导与培训,使他们能够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充分利用差异资源和学生的多样性自主开发教学策略。最后,要积极争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的密切配合,通过家校合作,促进学

校不断调整全纳实践,成为真正的全纳学校。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校际合作,包括实验学校之间的合作和以实力较强的城市公立学校为主要责任方,与打工子弟学校“结对子”组成城乡教育共同体,从而构建合作平台,实现共享,创造一定的规模效益,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目标。

“实施此种全纳性方针的普通学校,是反对歧视、创造欢迎残疾人的社区、建立全纳性社会和实现人人受教育的最有效途径;进而言之,他们为绝大多数的儿童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教育,提高了整个教育体系的效益。”由此可见,建立全纳学校,对全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意义重大。

(三)重视合作精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从广泛的全纳社会观出发,全纳教育主张在学校(教师)、家庭(家长)、社会(社区)之间营造全纳氛围,通过全纳学校实践,最终实现全纳社会,即社会公正、机会均等和民主参与的社会。

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中,社区不仅是一个社会空间概念,而且更是一个文化群体概念,应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在社区的登记管理制度,由社区牵头为其家长开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能力。

全纳社会观倡导学校发展要以学生为本,并强调家庭与社会的广泛参与,这是一个以信赖为基础的渐进过程,尤其需要边缘人群的加入,加强对教育排斥的监督。为此,我国必须改革当前封闭的学校管理模式,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保证家长和社会拥有对学校的监督管理权和参与决策权。

全纳社会观要求以更广阔的视野办教育,发动全社会积极承担教育责任。就我国国情而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尤其需要社会的多方面参与,建立多元有效的办学体制,拓宽他们的就学渠道,最终使学校、家庭、社会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支持从物质、制度和意识等不同层次构成三维立体网络,形成全纳教育的生态化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要着重抓好”的工作中,有一项目是要“认真落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

一方面,目前的流动人口数量相当大,但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目前还没有被纳入迁入地或定居地的义务教育体系,有的就读于“民工学校”,有的连这样的学校都进不了。有幸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并读到初中毕业的学生,一般必须返回原籍上高中,甚至连付“择校费”入学也不可能。

另一方面,存在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的城市不胜负担。如深圳,户籍人口只有二百多万,但实际常住人口有一千多万,大多数是外地务工人员。但他们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都留在户籍所在地,并没有随着他们的迁入而转拨到深圳来,上一级政府也没有因此而给予财政补贴。类似的情况在东部沿海大城市、发达地区的城市都存在。

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受教育权的体现,不能因为迁移、进城、居住地变动而受到影响,更不能被剥夺。但要改变这种状况,还需要有具体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将国家用之于义务教育的经费,能随着学生实际流动而转移。其实早有人提出建议,给每位学龄儿童发一张“教育卡(券)”,不论迁移到哪里,是临时还是长久,都可以凭卡就学。

有人认为迁出地大多是贫困地区,而迁入地大多是富裕地区,何必斤斤计较这些数量有限的义务教育经费?其实这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贫困地区本身教育经费的不足应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包括由上级政府和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而且这种经费转移也应该包括富裕地区之间、从富裕地区迁入贫困地区而产生的数量变动。

至于不同地区在义务教育人均经费上的差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即使中央政府拨发的经费完全一样,地方政府投入的经费也不会相同。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对迁入较差地区的学生应该与本地学生同样待遇,按同样的标准给予补贴。且不说这些学生今后能在当地发挥作用,即使看成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也未尝不可。

在户籍制度尚未取消城乡、城镇、地区间迁移限制之前,应该允许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其他户籍不在本地人员的子女进高中。这些学生大多在当地读完初中,有的就是在当地出生长大的,早已与本地学生融为一体。只是因为没有当地户籍,就一定要他们返回根本不熟悉的原籍地去上高中,实在是不合理,也不人道,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逐渐解决。

第三篇: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问题的调查

——基于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朱屯村

一、调查背景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社会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向城市,一部分进城务工子女也跟随父母进入城镇生活。进城务工人员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也有后顾之忧,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受教育问题。

由于我自己的父母也是在外地务工加上,我的叔叔现在就在郑州中原区的一个农贸市场里卖菜,孩子也在郑州上学。我深知他们在郑州上学的艰苦,于是想借这次毛概课外实践的机会调查一下他们的教育问题是怎么样的,他们受教育的现状又是怎么样的。所以,我们小组四人利用清明假期之便,到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朱屯农贸市场调查当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情况。

二、调查目的这次做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调研,了解民工子女在学校及家中受教育的情况,分析他们的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郑州市相关政策,经费和师资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做出相应的建议。

调研目的和主要意义在于:

1.通过实地调研的方法,了解民工子女受教育及学习情况,并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

2.从个例推广到一般,认识现在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及造成的原因;

3.为提高郑州市外来民工子女接受的教育的质量、加强长效管理提出思考与建议。

三、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时间

2012年4月1日—3日

(二)调查地点、对象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朱屯农贸市场外来务工人员。

河南工业大学自动化09级的部分父母在郑州务工的学生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分为以下二个部分。

1、到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朱屯农贸市场,那里有很多卖菜的摊主,他们大部分都

是从外地来到郑州的务工人员,生活艰苦,由于常年不能回家,所以孩子都也在郑州上学。我们以书面问卷为辅助载体,主要通过一对一访谈方式了解他们的子

女受教育状况。

2、从自动化专业09级的学生中找民工子女,进行访谈,向他们了解郑州市进城

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现状。以较客观的方式收集到一定数量真实可靠的原始数据。

(四)调查人员

(五)调查分工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心理问题突出。

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二)家庭教育状况存在很多不足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参与子女的教育活动越多,给子女的指导与鼓励、肯定越多,子女的发展就更为健全。学校的教育如果缺乏家庭的配合,其教育功能也不能完全发挥。但是由于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与生活方式与城里人有很大不同,他们在对子女教育方面,与城市

居民也不尽相同,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1.有些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的认识程度不够。因为生活压力大,每天在外为工作生活奔波,无暇顾及孩子,对孩子听之任之。

2.有些家长主观上很重视孩子的教育,但是家庭教育方法欠妥,简单粗暴。一旦孩子与自己的期望不一致,就会施以打骂。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操之过急,孩子不容易接受。

3.由于农民工家长工作忙,常常早出晚归,很少有时间辅导子女功课。加上他们自身文化水平有限,也难以在学习上为子女提供帮助。有些家长对子女的考试成绩比较关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在平时的作业中给孩子具体指导。

(三)学校教育状况复杂

1、城乡学校教学水平差距大、教材不统一,农民工子女跟不上城市学校的教学进度。受城乡社会经济二元结构的影响,城区的学校教育条件、师资力量、基础设施和教育水平等都要优于农村学校;使用的教材大都是实行教育课程改革的试用教材,与农村学校使用的教材不一样。这些农民工子女普遍来自本省偏远落后的地区。那里的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直接后果就是孩子的学习基础与现居住地学校的学生存在较大差距。他们到城区读书后,大多感到难以适应,教材内容接不上,上课听不大懂,实验操作动手能力差,感觉比城市孩子能力上低一等。

2、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后,给城区学校管理带来了较多困难和矛盾。

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使城区学校的学生员额大大增加,“大班化”现象严重。“大班化”教学导致“老师费尽劲、学生听不清、作业改不完、辅导力不从心”的尴尬局面,对教学质量、效果有较大负面影响。在实际工作中,接受农民工子女比较多的学校师资力量普遍趋紧,教师负担加重。

3、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后,城区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教学设施趋紧,费用增加。

由于近年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人数增长较快,而学校受资金、土地等限制,校舍、场地和教育、实验器材等基础设施和教学设施不可能一下子跟上。因此,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其校舍场地和教学设施都比较紧张,学校的支出费用也增加较多。

四、解决对策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通过调查,我们觉得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决当前的上述问题。

1. 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

教育强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针,但还不能落在口号上,而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增加教育和投入比例,特别是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改善现有的教育基础设施,提高农村教育工作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能让教育人才安心在农村工作,从而让农村的孩子受到良好的学习教育,有较好的素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长远的解决农民工的问题。

2、坚持实施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政策,确保城乡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

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入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它既是依法保障城乡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的需要,又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民素质特别是农村人口素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和大力推行。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做好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工作。一要努力降低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的门槛,减少人为障碍。二要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对按规定在城区就近入学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区孩子一样,免收“借读费”、“择校费”或“建校费”,全面推行“一费制”。

3、进一步改进学校管理,积极化解处理农民工子女在学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改进教学管理。对农民工子女比较多的学校,可通过学校改扩建或设立分校、返聘有经验的老教师等办法,适当增加班级数,降低每班学生人数,防止班级生员过多的“大班化”教学影响质量和效果的问题;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和方法,将班上同学根据学习基础和理解、接受能力分成若干个组,有的放矢地组织教学,使其实际学习水平与城区学生的响应水平相适应。二是组织班级同学开展互帮互学,由老师指定一到二名城区学生对口帮助一名农村学生;或由几名基础、成绩好的同学带一、二名成绩差一点的同学;通过组织班级活动、学习讨论、兴趣小组等,加强城区学生与农村来的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帮助他们消除隔阂。三是加强对老师和学生的思想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教育老师和城区学生不要对农村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和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进行歧视、嘲笑或侮辱;要帮助农村学生努力消除自卑、气绥、孤独甚至自暴自弃、逆反抗拒、报复他人的心理。努力在学校老师、同学之间营造形成尊师爱生、互信互助、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共同进步。

结尾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些孩子的家长——那些风餐露宿艰辛生活的外来人员们,对于只有教育才能改变子女的命运这一点深信不疑,他们大多表示,只要孩子的学习成绩和能力不是太差,自己就会尽力供应孩子上学的需求,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必须指出,民工对当地城市的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一般从事繁重甚至危险的、城里人不愿

干的工作。因此, 希望此次调查能够唤起全社会人士对此问题的重视,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关爱农民工子弟的队伍中来,给予他们一些学习上的帮助,更好的关心农民工子女的问题,使他们能够尽快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来,能够真正快快乐乐地学习、生活,健健康康地成长。

第四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总结

2015—2016学第一学期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总结

一年级一班

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务工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务工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我班在本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摸清情况,确立工作目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经商,有许多成功人士已在经济发达地区购置房产安家落户,使大量生源外流,但仍有一部分的农民在外过着低收入的打工生活,无力支付高额的异地借读费用,只好将子女留在本乡由长辈或其他亲戚帮助看管。为此,我校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

二、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成立了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计划,实施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班级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帮扶教师经常找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谈心,随时掌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他们生活、指导他们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3、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档案和联系卡。

我班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情况,建立了每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的建立,加强的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三、成绩和困难

经过近一学年来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班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作为当前的一个社会问题,落实到学校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开支,学校这个大家庭也负担不起,经费不足,大大制约了“关爱工程”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学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缺乏心理教育的老师和相关人员也是制约“关爱工程”的问题之一,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心理教育培训或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迫在眉睫。

总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

2015—2016学第一学期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总结

五年级二班

为弥补务工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务工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我班在本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摸清情况,确立工作目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无力支付高额的异地借读费用,只好将子女留在本乡由长辈或其他亲戚帮助看管。为此,我校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

二、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成立了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计划,实施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班级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帮扶教师经常找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谈心,随时掌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他们生活、指导他们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3、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档案和联系卡。

我班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情况,建立了每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的建立,加强的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三、成绩和困难

经过近一学年来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班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作为当前的一个社会问题,落实到学校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开支,学校这个大家庭也负担不起,经费不足,大大制约了“关爱工程”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学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缺乏心理教育的老师和相关人员也是制约“关爱工程”的问题之一,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心理教育培训或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迫在眉睫。

总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

第五篇: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情况的调查报告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问题,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而出现的。自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发生了几个显著的变化:一是进城务工人员规模越来越大;二是家庭式流动的比例越来越高;三是随父母进城的孩子已经成为第二代移民,他们生存在城市的边缘,流动是他们的生存状态,边缘是他们所处的特殊的位置。预计到2005年将有3亿流动人口涌入城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日益突出,并且已经成为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一个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市政协文教委组织部分委员就此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委员们听取了市教育局、公安局的情况介绍,走访了朝阳、绿园、宽城、南关、双阳等5个区的部门,并以座谈形式与进城务工人员面对面交流。还深入到光复路市场、永春批发市场与务工人员进行访谈,在永春批发、正阳街装潢市场作抽样调查,发放100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调查问卷》。通过调研,委员们与各层面人员座谈、走访达三百多人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和思考。

一、xx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进城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市区教育局在没有相关政策和财力支持的情况下,本着贯彻《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积极挖掘现有教育资源和潜力,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基本上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情况

目前,xx市市区中小学生248.230人,外来人口学生数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9.12%。外来人口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未成年人的总数为22.637人,就学率为98.7%,基本都在公办学校就读,也有一部分在私立学校就读。

据各区教育局对xx年6月底情况的统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各区就学的情况如附表:

区 名 全区中小学生总数 其中就学务工人员子女 合 计 占全区中小学生的比例数

初中学生数 小学学生数

南关区 28.611 163 245 408 1.42%

宽城区 42.530 869 3.475 4.344 10.21%

朝阳区 21.965 125 470 595 2.1%

绿园区 34.547 1.802 3.691 5.493 15.9%

双阳区 45.158 27 235 262 2.6%

二道区 45.860 3.308 845 4.153 9.1%

以上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人数仅为学籍统计数字,还有相当一部分务工人员子女尚未办理转入手续,实际入学人数远比学籍统计的要多。从各区数字分布与实际调研,我们可以看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相对集中于绿园区和宽城区。而这两个区中,大多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如绿园区的126中学和28中学均为远郊,集中率较大,分别为46.9%和11.7%。同时,从这些统计数据,我们又观察到一种情况: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就学率比较高,而中学入学率相对较低。

2、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教育部门制定了《xx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就学暂行办法》,并采取了5项具体措施。一是坚持按标准收费。各级教育部门对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与本市跨区学生同等对待,并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寄读费。二是坚持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就学。以流动人口所在地的公办学校接收,随时插班跟班就读。三是坚持就近入学。按户籍管理规定,在临时户口所在社区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不含改制校、民办学校)入学。四是坚持同等待遇和同等权利。流动人口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评优、评奖和入队、入团,以及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五是单独建籍、单独管理。建立临时学籍跟踪管理制度,实行单独造册,统一管理,进出有记载有手续,定期上报。对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考试合格的颁发证书。

3、公办学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收费情况

一是除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交择校费上改制学校以外,其他子女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学校和家长协商收取相应的寄读费。二是对部分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学费的,适当降低标准,减免就学费用。三是对极少数连生活都难以为计的特困生,采取党员、领导包保制等措施,确保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分布不均衡、区域较广泛等特殊性,给教育教学管理带来很多困难。

1、户籍管理与学籍管理相脱节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没有户口,没有固定居住地,入学后根据家长的工作变化随意流动,有的来了不办转入手续,走了也不带学籍,或人在学籍不在,或学籍在人不在,容易造成学生流失,这给各学校学籍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2、挤占教育资源

目前,我国城市现行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务工人员子女离开本地后,由于其义务教育费用没有根据务工人员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而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财政又没有包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经费,这无疑就挤占了城市学校的教育资源,造成接收学校的教育经费不足的压力和负担。

3、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由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随意性大,随时插班跟班就读,影响教学进度;二是造成就读学校的班额过满,使部分城郊学校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有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合拍,还有的来自外省,教材不一致,学习态度不同,学习习惯不适应,无法与所在学校同步,总体上也拖了各区和学校教育质量的后腿。

4、政策难统一,收费难把握

目前,省、市没有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专项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教育部门及学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务工人员层次不同,经济收入不等,造成择校能力和标准不一,使学校很难把握收费标准。而物价、财政、教育局纪检等部门检查比较严格,势必出现因收费标准不等问题而被罚款。调研中反映,目前仍执行1986年的收费标准,寄读费过低,学校入不敷出。

5、调查问卷进城务工人员反映的问题,如附表:

调查场所 发放

问卷数 回收

问卷数 外省市务工人员填卷数 本省务工人员填卷数 本地区务工人员填卷数 集中反映的问题

永春批发市场 50 46 14 9 23 收取寄读费标准不一,差异较大,普遍偏高

正阳街装潢

材料市场 50 44 20 9 1

5三、意见及建议

第一,坚持与时俱进,未雨绸缪。虽然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在政策依据和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暂时解决了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困难,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务工人员将涌入城市,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亦必将成为突出矛盾,解决不好将演化成社会问题。因此,建议政府要立足于城市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结合xx市的实际研究部署教育发展战略,立体思维,超前谋划,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第二,增强综合管理功能。公安、物价、工商、计生、社区等部门与教育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多位一体、齐抓共管的教育管理网络。市政府对此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研究措施;教育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内容,合理安排,制定计划,协调、督促、指导招生学校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接收工作和教学工作;公安、民政、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务工人员子女的认定、登记,向教育部门提供情况;财政部门协调安排接受就学学校必要的经费;计划部门将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列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接收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优惠政策;物价部门与教育部门等制定有关收费标准并核查学校收费情况。

第三,广辟新的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化投资办学,是现阶段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最合适的选择。建议各级政府以更开放、更全面、更务实的态度,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务工人员子女较为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创办务工人员子女学校。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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