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成公积金[2012]2号文件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情况
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成都市各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成公积金[2012]2号文件内容主要有: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07〕2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2〕2号)等文件精神,成都市二〇一二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12年度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960元,我市其他区(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05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2012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3284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能满足单位引进人才、招商引资需求的,相关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缴存基数控制在 22139元以内。
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对满足单位引进人才及招商引资的重示,从而采取了多方面的举措。更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之后的又一喜讯。
四川金沙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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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
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
根据今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可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
在缴存基数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的要求。
2018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30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依照今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金额,职工每月个人和单位双边最多缴纳多少公积金呢?即“个人缴存数22302元×12%(结果四舍五入为元)+单位缴存数22302元×12%(结果四舍五入为元)”,即2677+2677=5354元。
第三篇:成都住房公积金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成公积金〔2011〕45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暨2011 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07〕2号)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2011缴存基数,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6%;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为15%,下限为6%
二、缴存基数
(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0〕21号)要求,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等区(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780元。其他区(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850元。
(二)201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1571元。
(三)因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或其他原因需提高缴存基数的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缴存基数控制在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五倍以内。
三、其他事项 为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缴存单位和职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年年初,参照我市前三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适时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控制标准,请单位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四篇: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兹本人现公积金缴纳基数为 1800 元,单位缴纳216 元,个人缴纳216元:因本人需要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现申请自2017年7月开始,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为8000元,单位缴纳为216元不变,个人缴纳为1704元,此增加的缴纳费用为个人缴纳。
特此 请领导审批
申请人 :
第五篇: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你好!
兹本人现公积金缴纳基数为2000元,单位缴纳为240元,个人缴纳为240元;因本人明年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需要,现申请2013年1月份开始,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为3000元,单位缴纳为240元不变,个人缴纳为480元,此增加的缴纳费用为个人缴纳。
特此:
请领导批示!
申请人: 何争光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