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收房的几个证的问题
业主收房时要求查看开发商关于商品房开发及销售的一些证件或文件,应该说也是合理的,毕竟这笔钱不是一个小数,谁也不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但是,许多业主并不了解到底应该查看什么证,可能是朋友告诉他的,可能是他自己上网查的。在收房时要求开发商出具“三书一证一表”“五证两书一表”“六证三书一表”“两书一证”等等,五花八门。这些事情让物业服务公司项目客户服务人员也觉得为难,弄不清楚到底是哪些证明文件。
在商品房项目预售或销售时应具备下列证明文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买受人在商品房销售中心只要能看到这两个证的其中之一就可以了,这两个证的区别就是一个是期房预售,一个是现房销售。人们常说的“五证”指除前面说的外,还有下面四个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四个证是用来存档及办理其他证件用的,不是用来展示的,没有这四个证,根本办理不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以项目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4、按提供预(销)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书面证明及监理公司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
6、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7、商品房预(销)售方案;
8、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9、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及预售款监管银行开户印鉴卡;
10、建筑节能措施说明书;
11、商品房预测绘报告、规范的预售商品房楼盘表;
12、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预售申请的,还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以项目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1、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2、现场踏勘意见;
3、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5、建设用地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9、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复印件);
11、规费一单清(复印件);
1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企业资质登记证书(复印件);
14、新建住宅小区物管和社区用房协议;
15、签订前期物业委托合同和制定业主公约;
16、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17、商品房预售方案(三份);
18、房屋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19、公安机关出具对该小区设置、编排的门楼牌相关凭证。
在商品房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达到时,买受人收到了开发商发出的《收房通知书》前来办理收房手续时,需要签领的“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买受人如果买的是现房或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是竣工交房,那就还可以要求查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看这两个的其中之一都可以。
绝大多数人可能都不清楚有两个证明文件已经早就取消了,却在购房或收房时一定要开发商拿出这两份文件,这两份文件就是《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我们应向买受人或业主做好解释工作,不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第76项规定取消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核准”,改为“告知性备案”。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第83项规定取消了“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所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已经取消。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171号)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只是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所以政府部门不存在组织竣工验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78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2号令)对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已经取消。
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可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在办理收房手续前可查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确认收房时要领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二篇:收房相关问题问答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是我们新浪房产购房者俱乐部系列讲座的第六讲,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北京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也是新浪房产专家答疑栏目的特邀律师李玲女士,给我们讲一下收房及入住后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请她做一个自我介绍。
李玲 :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进行在线的交流,我叫李玲,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希望通过今天这样的机会,给大家提供一个方便的沟通渠道,谢谢大家。
主持人 :李玲女士,您做我们栏目的专家答疑特聘律师已经很长时间了,您发现网友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呢?
李玲 :第一个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当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说产权证的办理的一些时间,还有面积的违约责任怎么约定,将来出现误差的时候。还有一个是开发商销售房屋,五证是否齐全,销售许可证是否具备,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签约,应该注意到什么问题。第三个是入住以后,发现交出的商品房跟当初的承诺有所不符,包括外部的一些规划条件出现问题,怎么跟开发商进行协商。还有是涉及到开发商违约之后,如何进行退房,把损失降到最低。最后是比较多的是物业管理方面出现的纠纷了。
网友:我主观上觉得房屋面积缺斤短两,该怎样申请什么部门复测?具体手续怎么办?住房净高只有2.65米,有关规定是该不低于多高呢?
李玲 :首先,房屋在交付的时候,开发商必须要提供一个由房地局测绘大队出局的实测面积表,必须要求开发商提供那个,看一下这当中的面积和您买卖合同当中的面积是否相差比较大,如果仍然有疑问的话,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测绘大队提出一个复测的申请,由他们进行复测。这之后如果仍然有疑问不能解答,可能就要申请上一级的测绘大队进行复测了。关于房屋的净高,有一个住宅建筑规范,最高不得超过2.8,最低不得低于2.5。
网友:我最近在马莲道买了一套商品房,本来合同约定是7月30日入住,开可是开发商要求入住要缴纳大型基金和契税,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我现在也没有拿到钥匙,该怎么办呢?
李玲 :开发商通常的做法是先签物业管理公约,交物业管理费及还有契税等等,然后才给钥匙,这实际上是程序的颠倒,当购房人足额缴纳了房价款之后,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的日期交付符合条件的商品房,这之后才涉及到产权证的办理、契税的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因此,购房人可以让开发商履行交付义务,如果开发商拒绝的话,业主可以向法院或者是仲裁委提出诉讼或者是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如果说入住以后,发现小区夜间的车辆,尤其是重型卡车特别多,导致噪音超过标准,是否要求退房?
李玲 :这个理由不是很充分,但是可以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这样的要求,或者他们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这样的请求,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也有责任维护小区居住环境上的安宁。
网友:交房的时候,发现楼房外立面的颜色改变,该怎么办呢?
李玲 :楼房的外立面的颜色改变,开发商必须在征求业主的同意之后才可以对楼房的外立面作出改变,我们当初购房的时候,这也是我们选择这个房屋的一个因素,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开发商提出这样的要求。
网友:如果外立面颜色的改变,当时没有签定合同怎么办?
李玲 :有没有一些楼书或者是宣传单上有没有做过这样的描述呢?必须要有一些证据,不然的话,将来走到诉讼也好,仲裁也好,缺乏对当初的证据,就比较难以支持我们的主张。
网友:入住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房子渗水怎么办?
李玲 :根据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保证书,要求开发商提供维修和修缮的服务,如果是房屋结构上的问题,属于质量问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一定的索赔。
网友:按合同规定,如果发现你所购买的房屋有面积缺斤短两的问题,或者对方没有按时交付钥匙,那么你有权拒绝购买,开发商可 以还给您首付款,现在房屋面积出现了小小的问题,可以拒绝购买,但是目前房子已经升值了很多,是不是就应该忍气吞声呢?
李玲 :有一个正负3%的范围,如果是在3%之内,就没有要求退房的权利,如果超过了3%,就有退房的权利。
网友:购房意向书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李玲 :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网友:我最近在牛街附近买了一套商品房,装修完毕以后,发现该户的铁门变形,开启不顺利,找了开发商修了好几回也没有修好,您觉得我是否可以由此退房呢?
李玲 :这是由装修公司安装的还是开发商提供的?首先要确定责任在谁的问题,如果是装修公司安装上出现问题,那就是装修公司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提供的,一个是门的质量存在问题,第二个方面是房屋的结构有问题,导致门一种挤压变形,不同的前提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所以请把问题描述得更详细一些。
主持人 :如果说这个铁门变形是这样的问题,开发商是不是也应该承担一些连带责任呢?
李玲 :房屋结构的问题,就属于质量问题了,开发商必须承担责任了。
网友:在交房的时候,业主应该特别注意哪几项?
李玲 :特别注意的是,第一要开发商提供一个实测的面积表,第二必须要求开发商提供一个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通过五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之后,这个房屋才取得了综合验收通过的标准,才能由第三人使用。第三点,看看房屋的外观,包括主体结构,墙面和地面,跟买卖合同当中列的装饰装修方面有没有不符之处,如果有不符之处,要列清楚,最好让开发商签字盖章。
网友:开发商收房时,必须要业主向其缴纳契税,不交付钥匙一事,作为业主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
李玲 :交付钥匙和契税的缴纳,不是互为前提的一个关系,交付钥匙是开发商的义务,契税是和办理产权证有关的,还必须是开发商代办的情况下才必须交给开发商的。
网友:房间的油漆脱落,是为什么呢?有什么解决的方法?
李玲 :可以简单解释一下,墙面油漆脱落有很多种因素影响,一种是装修公司装修的时候,装修质量不过关,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因为房屋的墙面在处理上本身存在一些问题,这需要分清责任,可能需要鉴定一下是什么样的原因。
网友:请问商品房是不是完全拥有私有财产?
李玲 :商品房在您缴纳全部购房款之后,完全属于您所有了,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这个房屋当然是和配偶房屋共有的关系了,这就不属于您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
主持人 :是不是还要看产权的形式?因为很多地方产权不是很规范。
李玲 :房屋所所有权证书必须是区和县一级的资源管理部门才能颁布的,乡产权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属于法律意义上认可的房子。首先是这个房子不能过户到您的名下,而且可能还是违法的建筑,从规划上来说有一个拆除的可能。
网友:收房的时候,物业要代收每户300元的电视入网费,这个费用收的合理吗?
李玲 :根据当时的买卖合同来处理,如果买卖合同当中特别约定了这项费用由开发商来承担,那么他入住之后,不应该向业主收取,如果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来说是由业主缴纳的。
网友:现在业主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是否有权掐断住户的水电供应?
李玲 :物业管理费,还有代收的水电燃气费用,如果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但是缴纳了其他费用,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权利掐 水断电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没有解决,可以向水电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网友: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未能及时地出局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该怎么办呢?
李玲 :作为业主来说可以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主持人 :我想问您几个问题。您这边也代理了很多业主的案例了,就您接触的这些案例来看,您觉得印象比较深的,向广大业主和推荐的案例,给我们讲一两个可以吗?
李玲 :可以,但是需要隐去一些必要的公司的名称了。印象比较深的一个案例,业主入住之后,发现当初小区在买的时候,开发商曾经承诺过小区有一个幼儿园,业主入住几个月时间之后,发现幼儿园的位置向东边移了一部分,层数也加高了,幼儿园的性质也变了,变成了街道派出所的性质,业主就认为这是开发商违反当初约定的行为,就准备跟开发商进行诉讼。在处理的过程当中,才发现这个幼儿园的地块不是开发商所有,报建单位也不是开发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否构成当初的合同欺诈的行为,第二是开发商到底有没有权利对这个建筑物进行处理,因为业主是要求把这个建筑物拆除。我们在处理当中,核实了这个地块之后,确实当时的建筑单位和拨地单位都是另外的一个单位,跟开发商没有关系,但是有一部分业主签约的时 7 候曾经把这一部分内容包括进去了,开发商不存在合同欺诈的问题,但是存在着买卖违约,把这部分内容签进合同的业主得到了一定的赔偿,没有包括的业主就败诉了。通过这个案例想说的是,在合同签订的同时要做到比较完善,维护自己权益的条款最好都签到里头去,免得入住以后发生纠纷,没有合理的依据。
主持人 :您刚才说,没有签这部分内容的业主没有得到赔偿,但是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很重要的,如果不签订的话他的权益就得不到相应的保证,是这样吗?
李玲 :是这样的。
主持人 :您有物业管理方面的案例吗?
李玲 :物业管理方面的案例不多,经常出现的是业主对管理公司不满的情况下,拒交物业管理费,这样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这种情况就比较普遍了。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收费的权利应该是得到了保证的,除非他确实存在过错,没有能为业主提出一个符合要求的服务,这种前提下,才有起诉的权利。还有业主想退房,连贷款银行的还款都全部停止了,这样的话导致的后果其实是给业主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开支,贷款银行起诉之后,业主要承担一些违约费用,包括罚息等等,要把关系分清一些,跟贷款银行是一个关系,跟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关系,跟开发商是另一个关系,不要因为一个关系出现问题,而把其他关系混为一谈,反而给自己增加麻烦。
主持人 :您刚才说,业主诉讼期间,比如说他是一个贷款的业主,跟银行的关系,他是否也需要向银行缴纳按揭款?
李玲 :您说的是退房的住户,他还是要向银行缴纳本金和利息的,他和银行的关系并没有终止,也没有得到银行的认可,可以停止。在跟开发商解决之后再跟银行解除各种关系,或者是起诉的时候把这一块也起诉进去,可以暂时解除关系。
网友:如果说我想买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续?
李玲 :首先要确定买卖的二手房的性质,是商品房,是经济适用住房还是房改售房以后拿到市面出售的公房,有不同的手续办理方式,需要跟房屋的卖房签署一个正式的房屋转让的协议,拿各自的身份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缴纳过户的手续,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等税费的缴纳。
主持人 :有一些网友对公房上市有一些问题,过去是原单位分成,现在好象不是了。
李玲 :业主取得的是完全所有权,除非当时的买卖合同里,跟原来的产权单位还有特殊的约定,这个房屋是属于他们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自由地处置,但是受益分成上是有规定的,比如说房屋四千作为一个起算点,四千以下的成交额,单位从中不收取任何的分成,四千到五千这个档,是20%左右,五千以上是30%,是这样的逐渐累加的过程。
网友:我在以前的老房兴建一处新的房屋,这是不是允许呢?
李玲 :那必须要取得用地的许可,其次还有规划部门的许可,如果这两部分的手续都做完是允许的。
网友:如果说入住的时候,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发现有害物体超标,业主该怎么办?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李玲 :这个首先要拿到环保部门合法的鉴定依据,确实物体超标,要确定来源在哪个方面,如果是开发商在房屋建筑方面提供的材料所致,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超过他正常居住的标准,可以行使退房的权利。
网友:我住的是单位的公房,交钱购买已经两年了,单位还没有给房产证,该如何是好呢?
李玲 :是以成本价购买的话,他拿到了单位的付款凭证之后,可以要求单位尽快办理产权,如果单位有拖延,可以向房屋部门投诉,请求房屋部门督促单位办理产权,如果这一块仍然行不通,可以起诉单位,要求他履行当初的买卖合同。
网友:用地是自己的,还要申请吗?
李玲 :因为除了国家明文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之外,土地都是国家的,首先要确认一下土地的性质是什么,因为即便是农村那种自留地和宅居地,也要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才可以兴建的。
主持人 :现在有一些网友对契税的缴纳还是有一点糊涂。
李玲 :契税最新标准是,20平米以下的是1.5%缴纳,20平米以上的按照3%缴纳的。房屋的建筑毕竟不是私人的,可以任意而为的行为。
主持人 :前一段时间,秦兵律师提出204条补充协议的东西,也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就您的眼光来看,这204条有没有他的积极作用?他目前不能在京城广泛推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玲 :首先我要对秦兵律师的204条的制定,所有律师的同行来说,我非常佩服他,他的专业知识也是非常广泛和牢固的,从我们的实践当中经验来看,204条跟开发商谈判,支持率都非常低,我同时也给开发商做一些项目,204条款的具体内容来看,有一些条款是过于详尽和累赘的条款,我们实践当中要是以达成为目的,原则问题上掌握住了,大的问题上掌握住的时候,必要的时候也是双方互相让步,互相谈判的过程。
网友:我是房改后进入单位工作的,可以申请买吗?国家有没有相应的政策呢?
李玲 :可以申请购买,只要产权单位同意出售。这一块跟我的专业有一点点偏差,房改售房做得比较少,需要的话可以再查一下,做一个详尽的解答。
网友:望京西园A5区的住户,每个地下室都住满了打工的人,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
李玲 :如果是公摊的财产,必须争得业主的同意,如果不属于公摊的范围,影响了业主的安全居住的环境,业主也有权利要求予以纠正。
主持人 :现在小区也出现一些问题,物业公司私自允许某一家政公司或者是小商小贩进行经营,是不是要经过业主的许可?
李玲 :首先要看他用的房屋是哪一块的,如果是公摊面积的房屋,属于业主的财产,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如果是为小区的业主提供一种比较合适的服务,他应该跟业主有一个提前的通知,小商小贩是属于禁止的范围,必须取得业主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进来之后,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这种行为予以制止。
主持人 :就现在的物业管理来看,北京市物业管理问题也是很多,就您接触的小区来看,有没有物业和业主之间的沟通比较顺畅的?可以推行的有效途径呢?
李玲 :如果做得比较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般跟业主有定期的沟通,发生一些情况的时候,会跟业主进行及时的事前的协商,并且把很多的情况对业主是坦诚相告的方式。还有一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为部分业主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比如说帮业主照顾老人儿童,12 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比较和平和友好的气氛下,能够共同把小区做得更好。
主持人 :我们业主俱乐部也开了很多业主论坛,里面也有不少入住的小区,有物业人员和业主进行网上互动,您是怎样看待这种沟通形式的?
李玲 :我觉得这种沟通形式是比较积极的,也比较有效的,很多事情,大家说出来之后,可能达到了一种互相沟通,互相谅解的效果,如果大家都不说,采取避而解决的态度,肯定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网友:开发商要求入住时交契税我要是不想交呢?是不是必须改啊?
李玲 :这要看您是不是委托开发商帮您办理产权证了,并且是不是到了办理的时间,如果到了时间,可以给开发商缴纳这部分,由他及时给您办理产权证,如果您想自己办理的话,也可以不向开发商缴纳。
主持人 :您刚才提到了业主可以自己办理产权证,他这方面也没有什么经验,能说一下具体的办理手续或者是需要哪些程序吗?
李玲 :这个程序比较烦琐一些,有一个前提,文件和资料必须提交给土地管理局,和开发商共同去办理,手续比较烦琐,时间也比 13 较长,所以往往采取的方式是开发商代位办理,或者是开发商委托一家中介机构办理,这样程序上比较快一些,时间上也很快,节省了业主很多的精力。
主持人 :最近因为分摊面积的问题,发生了不少纠纷。有一条消息说有一家开发商在一期售房的时候,交房的时候,发现了分摊面积有超出的部分,在二期交房的时候就把这部分多余的全款退给了业主,您对这种现象怎么看呢?
李玲 :开发商当初做房屋整体规划的时候,应该把分摊的范围和面积都报送房屋土地管理局,还要由他们进行备案,交付房屋的时候,首先可以要求看一下具体的范围,和合同当中规定进行对照,如果出现错误,可以由开发商予以纠正。也不排除开发商确实存在一些违规操作的行为。
网友:请问一个房间净层高一半是二米五,一半是二米四,中间只有二米三,这怎么办?是否符合建筑标准?
李玲 :这是低于建筑标准最低限了。
网友:业主应该如何申述呢?
李玲 :根据他合同的一些约定,这达到了退房的条件,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如果这个房屋已经是这种情况了,首先看业主自 14 己的想法,这个房屋是否还想继续居住,如果不想继续居住了,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网友:一些小区入住的时候出现了乱收费的问题,本不应该由业主承担的费用,都加到业主的头上,政策规定的入住之后应该缴纳的费用都有哪些呢?
李玲 :其实就是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的一些物业管理费,还有小区制作一些门卡、门镜的成本费用,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费用。
第三种情况,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即办理土地抵押贷款,获取资金后进行开发、建设、销售。开发商往往边建设边销售,到后期销售不好,不能偿还贷款时,只能通过处置剩余的房产还贷,这就给银行造成贷款损失。
对策:房产部门针对上述问题应把好房产预售许可证制度实施关。土地部门应把好土地分割许可证制度实施关。房产部门积极推行涉房产权预告登记制度,预购商品房的当事人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使其登记的予购商品房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措施到位了,就能有效地填塞漏洞,减少纠纷,化解信贷风险。
针对第三种情况,金融机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地产销售还贷协议,还贷与房产销售挂钩,要求开发商将销售收入按一定比例以偿还贷款,记入指定账户。房地产开发项目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项目的预计开发完成期,开发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未销售房产抵押登记,保证以房产处置收入偿还贷款。
第三篇:如何收房
收房要注意八点
1、注意一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二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三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一次性 会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收费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收,但不得一次必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注意四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注意五先验房再办理手续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注意六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7、注意七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注意八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两种情况可拒收房情况一:“四大件”不齐全
文件一:《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该文件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文件二:《住宅质量保证书》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等内容。文件三:《住宅使用说明书》
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文件四:实测数据报告
开发商要向业主出示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住房面积的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报告。情况二:房屋主体有问题
因为开发商在交房时都取得了竣工合格备案表,所以开发商会以此为由抗辩客户提出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客户有权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对房屋的结构质量进行鉴定。
根据有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收房躲两大误区
1、误区一通知收房就算交房
开发商有时会说:只要通知你收房了,就算交房了。这是错误的观点。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符合合同的约定,否则就不能算按期交房,交房不能以通知业主收房为标志。此外,开发商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购房人收房的时间、地点。
2、误区二物业代表开发商
收房时,物业态度并非代表开发商的态度,对于物业的承诺要区分对待。如果物业是受开发商委托负责收房工作,一旦出了问题业主仍要找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物业是以管理小区的身份出面,让购房人签物业管理合同,购房人可以签,物业费也可以交。因为这是物业管理关系,和收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张先生购买了一处房屋,原定5月1日交房,因房产商未把证件办齐而无法按时交房,房产商交房时应办好哪些证书?交房时业主在审查开发商的证件方面应注意些什么?现由律师解答如下,仅供参考。张先生:按有关规定开发商交房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书面合格证明。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幢)取得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
业主审查开发商提供的各种证件,主要是为了验证房屋产权的唯一性,业主只要验明产权证即可。查验房地产权证应注意以下条款的审查:(1)查验所交付的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合法。
(2)注意“大产证”标明的房地产权利人是否与卖方名称一致,如有共有人,开发商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
售的书面证明。
(3)业主应特别注意“房地产其他权利情况”一栏的记载,看有无他项权利记载。
此外,″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更容易被业主忽视。“两书”是开发商在售房时对住房消费者提出的承诺,如发生质量和使用问题,住房消费者可持″两书″依法要求保修和赔偿,直至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若证件上有不能接受的条款,业主应及时提出,这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在此,提醒即将接受交房的业主,当开发商要求以交钥匙方式来完成交房的,最好谨慎接受,以便切实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元旦起,交房后90天内办产权证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应在90天内持有关材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昨日,省建设厅出台了《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办理产权交房后90天内办理
新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设置精装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标准等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预售的商品房自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买受人应持有关材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权属登记所必需的相关证明等文件。
预售商品房必须先领许可证
《办法》规定,禁止对预售的商品房进行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市、县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预售合同逐步推行网上备案
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已推行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城市或地区,应按要求实行网上即时备案,并于十五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应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付清该开发项目工程款(不含质量保修金)之前,商品房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款、法定税费及支付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的贷款,不得挪作他用。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不得售后包租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由商品房承销机构代销或包销。但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
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发布商品房宣传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欺骗、误导公众。变更规划
开发商补偿买房人
住宅商品房应当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商业用房、写字楼、以及依法可以销售的地下室停车位等其他商品房应当按幢、层、套、间、位具有明确范围界限的单位进行销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商品房项目已经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其规划、设计。经依法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环境等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对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并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变更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东南快报)建委发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新规定,开发商交房须提供给水排水系统质量等8项信息
从下个月1日起,北京全市开始推广“一户一验”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收制。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等八项房屋质量检查和整改记录,并公示住宅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
朝阳试点“一户一验”半年仅发生一起投诉
昨天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新闻发言人张农科在会上介绍,前一段时间市民对商品房质量投诉很多,有些问题还在整改中,此次制定的新规定是一次创新。以往多以整栋楼为基本单位进行验收,业主入住后若发现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往往难找到责任人,“新的质量验收办法,将很大程度解决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争执。”
据朝阳区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彭连成介绍,从今年3月1日开始,朝阳区对136个竣工工程试点实施了一户一验制度,此项工作随着工程进度逐渐进行,监督站每天都去抽查,从效果看是很不错的,实施该制度后该监督站仅接到一起试点项目的投诉。张农科认为,分户验收在朝阳区半年来的试点效果很好。
开发商须向业主提供验收过程及问题整改信息
张农科说,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住宅外墙的显著位置应公示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购房人一旦发现其所购住宅存在问题,可直接找到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及时处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是,依据设计图纸的要
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其中具体8项内容见附图。
张农科称,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该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应作为房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业主。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各方反应
政府部门新规定不会影响房价
市建委质量处郑伟革处长说,此规范性文件不具强制性,即建委不对建设单位采取强制性要求,原则是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政府部门监管。主要还是在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用协议方式来约定,“但是明年如果开发商不实行分户验收,就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能竣工验收就延迟交房,违约赔偿。”此外,主管部门还要抽查验收情况。
郑伟革表示,分户验收不是对所有细节都进行分户验收,主要是房屋里面观感质量、设备的使用功能验收,多支出的成本与整个房子成本比起来很小的,所以他认为不会使房价增加。而且分户验收不是突击,而是随着工程进展在进行。
张农科补充说,实施分户验收的住宅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包括明年交房的现房、期房,“现在已签了购房合同,而合同未约定分户验收的,可以双方约定补一个分户验收的记录。”
律师说法分户验收表提供了维权依据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毕文强律师对该制度出台接受采访时说,一方面,分户验收能够给购房者带来不少好处。长期以来,建设管理部门对居住条件问题重视不够,消费者在收房入住后与开发商因居住条件看法不一致产生的纠纷不断。《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消费者,为消费者日后维权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这个标准也有不足之处。与以往的标准一样,新规定重要求,轻处罚———即开发商如果没有达到标准,如何处罚,没有更为具体明确的标准。这样把处罚的权利交给法官,由于法官不可能对如此专业的事项进行更为专业的评判,使得消费者无法据此获得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最终,消费者的权利仍然可能留在纸面上。
不过毕文强指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标准认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从而在合同中约定违反这些标准后的违约金。
开发商声音开发商信誉提升住户回访率大降
建东苑东区12号、13号楼今年9月通过朝阳区“一户一验”检查,成为首批实施“一户一验”的项目之一。开发该项目的住总集团二公司计书记介绍,那是该公司第一次采取一户一验方式,虽然增加了一些成本、组织了很多人力,但从效果上看很好,“当场验出问题,随即让施工单位解决,交房后统计回访维修率大大下降,这与以前不采取该制度明显不同。”计书记还认为,这种制度也提升开发商、施工单位的信誉。梅远见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一般来说,购房者得到收楼的消息后往往会比较兴奋,但是这时您要做的恰恰是应该调整好心态,最好能以一个批判家的眼光前去收楼。收楼过程中也不妨刁钻一些,对房屋的任何一个细节问题都不要放过。千万不能认为收房就是去办个交接,领个钥匙那么简单。如果我们不能站好这最后一岗的话,那我们以前做的很多工作都有可能白费了。验收常识
首先要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不少开发商因交房期限逼近,又害怕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往往在房屋未经有关职能机构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前就交付使用。在消费者正式收楼之前,有权向开发商索取查阅《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以及到现场勘察验收。
在查看了有关文件后,我们要对照合同,审查合同内双方约定的条款,在交验的房屋内是否兑现。尤其是我们当初签定的补充协议和特别条款。因为这些内容不是每户人家都一样,开发商容易“遗漏”或“张冠李戴”。在进入室内验收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些书面内容先加以验收。
其次我们就该进屋验收室内工程了。此时消费者应该更加认真仔细,视力不好的最好能带个放大镜。这不是开玩笑,有些地方因为光线和高度的关系,我们无法凑近看,远看又怕看不清楚。对一些约定好的装修设备,我们也需要查看其品牌和规格。另外建议尽量在阴雨天前去收楼,因为对于渗水这样的问题,阴雨天的验收效果比较好。对于室内验收的项目主要是看墙壁是否有裂缝,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层高的尺寸是否符合图纸标称要求;移动门窗的底部滑道是否平滑;门框、窗框与墙身有无过大缝隙;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整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
水电方面,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此外,应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顺畅。在检查厨房和卫生间的时候,我们可以手上拿个装水的瓶子,在“可疑”地方当场浇水试验,看其是否漏水。
验收技巧
最后还想给购房者出几招实用的小窍门。第一,我们看装潢的时候要着重看做工,尤其是每个接角、窗沿、墙角、天花板等等做工是否细致,而不要过多关注装修的材料;第二,验收窗户时一定要打开窗户,看一下窗外环境和通风、采光等是否达标。
购房者在整个收楼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首先应该对照我们的购房合同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千万不要被开发商的所谓“行规”或“格式条款”欺骗了。
收楼前,购房者如果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有权拒绝收楼。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维修责任,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为止。延期达标所超过的交房时间,购房者可根据合同要求赔偿。
对于装修房来说,购房者也有权拒收不符合装修条款的房子,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重新装修、维修房屋。直至开发商提供符合合同标准的房屋才收楼。在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同时开发商的行为又给购房者造成其他损失的,开发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开发商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我们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主张赔偿。所以有条件的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最好能带个地产律师,他们不仅能帮您验收房屋的质量,关键时刻还能替您把好拒收和退楼的火候。当然您需要为此支付一笔律师费。(来源:搜房网)
回复:转帖:如何应对KFS延期交房?? 验楼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查证:检查发展商相关交楼手续,无下列“二书一表”不收楼。
1、《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提出整修意见,约定整修和下次验楼时间。如发展商
末准备有关表格,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第四步:缴纳费用 按相关规定:除合同注明的煤气、有线电视及宽带网这三项开户费应自交[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外,其它收费按相关规定交,不合理的收费不交。
1、水电开户费:属配套设施,不应交。
2、电话安装费:属配套设施,不应交。
3、信报箱费:属配套设施,不应交。
4、垃圾自运费:按相关规定单项交。
5、公共设施维护费:不合理收费,不应交。
6、装修押金:按相关规定交。
7、水电押金:不合理不应交。
8、物业管理费:按相关规定交,从交付使用日计算。
9、其它:按相关规定交。
2、《住宅质量保证书》。
3、《竣工验收备案表》第二步:办理验楼手续注意事项:
1、正常程序是:先签文件验楼,后交费,否则,一定要在收楼文件注明:“末验房”字样。
2、验楼当天人很多,如有可能可采用先自检,后再签验楼文件。
3、验楼时要办手续很多,注意要冷静沉着应对。第三步:验楼 验楼工作做到细心,按部就班进行,发问题即作记录并用贴纸在原处。验楼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公共设施及公摊面积部分;
2、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3、房子高度;
4、墙面、天花部分:要求表面平整,无裂纹,外墙无水渍,转角成直角,厨浴间有做防水处理。
5、地面部分:要求现场清理完毕,地面平坦,无裂纹,无破损,无空鼓等现象,厨浴间地面有做防水处理;
6、户门部分:为高档防火防盗门,要求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油漆颜色一致均匀、无破损,无掉漆现象;
7、窗户部分:要求安装牢固,表面洁净、光滑,窗框及玻璃无损伤,密封条缝平整,无卷边脱槽,玻璃封胶修口妥当平滑,窗把手,窗锁完好及操作正常,窗框四周无渗漏异况,平开窗开关灵活,关闭严密,落地窗平移拉平滑,无阻滞现象;
8、供排水,供气部分:要求供水供气安装到位,阀门关闭正常,管道及接口无渗漏现象;排水设施去水正常,排水管装有蓄水防臭弯,管道无堵塞物等;
9、供电及设施部分:要求供电及设施安装到位,设施安装牢固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开关功能正常,空调电线截面不小于4平方,其余插座电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照明电线不小于1.5平方;
10、弱电部分[包括电话、有线电视、宽频网]:要求设施安装到位,无漏装,功能正常,安装牢固可靠;
11、其它:[包括空调孔、排烟孔等] ;
12、记录下列各表底数: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煤气表底数。
13、验楼结果记录:把验楼结果抄录在《验房交接表》
第四篇:如何收房
如何收房
一、收房程序心中有数
收房的一般程序是:
1、发展商在收房前十几天通过挂号信将收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收房的时间及须准备的资料。
2、买家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通常是30天左右)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指定单位(楼盘现场)办理收房入住手续。
3、楼房现场验收
1)发展商应首先出示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
《住户验房交接表》
《楼宇验收记录表》
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拒绝收房。
【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买家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收房通知书,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商家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3)依原合同约定标准验楼。
4)验完楼后,买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5)根据买家意见,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改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天;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6)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和竣工后房屋水电管线图,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再领钥匙,并签署钥匙凭条。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认可。
4、办理入住手续
1)换发票、缴交各项相关费用;
2)填写《住户档案表》、《入住协议》、《消防责任书》等表格;
3)领取《住户手册》、《服务指南》等各种入住手册及赠送品。
二、做好充分准备
接到发展商寄来的收房通知书起,收房准备工作就应该开始。
收房前的准备宜细不宜漏。首先应看清发展商约定的收房时间,确定具体收房日期。然后是要找出购房合同,仔细研究合同中的交楼约定,充分了解哪些标的物是发展商必须交付的,交楼时你的权益有哪些。
其次,是要准备齐各种相关资料,包括申办产权证需要的原购房合同(契约),1
各期还款单据(发票或用于换发票的收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还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员的相片,收房通知书,等等。
最后,当然要找一位有经验的收房专家做伴。如果身边有位懂房地产、建筑、法律或曾经买过房、收过楼验过房的专家或朋友帮忙,可以大大减少收房验房细节上的疏漏。找多些人一起收房,附带要准备的还有度量用的尺子,以及矿泉水、面包等饮料与点心,还有面巾纸,以备收房时东奔西走又排队又爬窗,又要与发展商争论,脚酸腿疼口干肠饿又没有能量补充。
三、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但有不少发展商在楼房未经验收时就发出收房通知单,如购房者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收了楼并签了相关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一旦签了字,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打起官司来购房者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
因此,购房者收房前可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房。
四、收房过程见招拆招
●陷阱一:收房时限
发展商约定的收房时限一般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收房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切记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容易接收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房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等,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帮忙,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有书面形式确认。
●陷阱二:证件不齐要交楼
“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等原因,发展商又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XXXX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陷阱三:先签文件后验楼
上文所述的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已不及,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
对策:针对这种陷阱,购房者在定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灵活处理。
●陷阱四:疲劳战
商家典型的做法是先办手续再验楼,并将办理换发票、发表、交费、入住登记等各种手续地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更绝的是集中在同一时间里通知更多的买家收房,造成收房人要东奔西跑排了这队排那队的现象,让收房的人未进自家门已精疲力尽恨不得早点结束,哪有耐心仔仔细细地查验所购房屋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更没精力再就房屋出现的问题与发展商细加论理。于是,对于发展商来说,最关键的验房一关便轻松过去。而买家累惨之余,也往往亏透了!
对策:应对这种伎俩的方法是莫被收房现场的人山人海吓怕,最好与发展商另约时间;如没法再约时间,可采取“人多好办事”的战术,请来多位老友亲戚一起亲临现场,大家分工合作,分头排队,发现的问题自然会更多些,一举两得。●陷阱五:灰尘满积
清洁明净一般较讨好人,因此大多数发展商交楼时都会提前将屋内打扫干净,以博个印象分。但也有商家例外,有意或无意地在地板、窗台等等地方留下一层土。可别小看这层土,往往裂缝呀、漏水渍呀、砖面不齐呀等等问题就全在这土底下了。因为这层土,你可能就忽略了好多质量问题。
对策:扫去土或往地面冲水,一方面可冲去泥层,看清地板质量,另一方面也可测测地板的水平状态及排水状况。
●陷阱六:大事化小
无论你在验房时发现了什么问题,陪同验房的人员第一句话总会说:“这没什么,小问题啦,我们到时让人整一整就可以了。”还直拍胸口让购房人放心,不用写进验收文件里。
这其实又是商家的一个陷阱,将房屋的一些毛病如墙面、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等故意说得无足轻重,让不明就里的你麻痹大意,又以“私人感情”动之以情,目的就是不将缺陷写进验楼文件里。如果轻信了他轻易收了楼,到时小问题极有可能因无人管而变成大问题。
对策:不管陪同人员如何口舌如簧,如何信誓旦旦如何套交情,你都要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与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并写清自己的意见,再与发展商交涉。
●陷阱七:巧立名目的收费
虽然****局已对入住费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对发展商样板间及附送物品等有较明确行文,但发展商往往在签合同时对购房者大加承诺,而到收房入住时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
如天河的张生在看楼时,发展商在样板间的门上贴出说明,明示此门“随楼附送”,签合同时,张先生没有将这件小事写进合同附件。结果收房时,开发商未装防盗门却提出收防盗门安装费,理由是门确实附送了,但锁是具备防盗功能的进口货,因此要收费,且他们的收费也符合****局的标准,发展商把无理的事
情说的似乎头头是道。王小姐在楼盘的认购须知里,发展商明确标出了入住收费的价格,其中一项收售费让王小姐甚为不解,楼小姐明明说可视对讲系统是赠送的,但收房时却要交3500元的开通费。还有****局明文规定的邮箱不列入收费项目,而发展商解释说邮箱作为小区的一项配套是不收费,但要化400元购买长期所有权。
对策:发展商的解释无非都是在玩文字游戏,订合同时最好请律师帮你逐个分析各项收费条款,少花冤枉钱。
●户外环境要看清,面积仔细量
首先要看房子是否经过****部门验收备案。一般规范的发展商在交房前都要给购房人提供****部门的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文件,购房人应该了解一下交房面积和一开始所签合同中的面积是否有误差,该误差是否可以接受。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如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正负0.06%(含0.06%)的购销双方不作任何补偿,0.06%(含0.06%)至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家如对房屋面积有疑问,可先自行测定房内面积,确有问题,再请房地产测绘机构测绘,以其认定的房屋建筑平面图为准。●地面需平坦无裂漏
如是未装修地面,地面应光整、起伏小。可在室内地面上薄铺一层水,若水向一面****,说明地面有倾斜。如是已铺砖地面,要看地面砖灰缝大小是否均匀;看地面砖拼接线的曲、直程度,拼接线要整齐笔直;另外,还要看每块地面砖是否粘牢,地板下是否空心。
●墙体和墙面,笔直均匀是关键
检查墙角,墙体转角线是否笔直;带个卷尺量一下层高、量一量房子是否方正,用三角尺测量墙角直角的准确度及均匀度;查一查墙脚部分硬度是否高于墙面,地否平整,是否在一个平面上。墙脚的高度以12~15公分为宜,色彩最好与地面相同。不同等级的建筑,其墙面处理也不同。墙面处理方式有:抹灰、喷塑、贴墙纸。贴墙布等。
●门窗材质挺重要
首先看户门是否与发展商的承诺相符包括功能、品牌、材质,注意户门周边密闭性是否好,如果窗户的密封性要好,注意窗台有无渗水,窗底部滑道是否平滑。纱窗往往是购房人容易忽略的,但入住后自配纱窗往往麻烦且不易配套,最好能在收房时解决。
●设备要齐全
消费者可检测给水管、排水管是否通畅,管道是否已具有锈迹,气管是否接通,灯头、插座是否有电。对于附送设备的性能,消费者应根据建筑设计和设备说明书,逐一检查。如对于空调,可先设置温度然后到建筑内各部分实测温度,检验其吻合程度。
●顶棚要结实
住宅的顶棚构造一般较简单,消费者可检查吊柜是否结实,上下取物是否方便。给、排水管道、空调送风管、电线网等的处理是否合理。顶棚支撑在上面吊下的构架上。消费者应看构架是否结实,顶棚上的灯具是否完好,各送风口是否均有风。
●厨卫重点是防水
厨卫中最关键的是墙面、地面防水的质量。最后做一次24小时闭水试验,看是否漏水。
卫生间要注意查看天花有无水渍,地漏排水是否顺畅,地面是否存水或向房间外渗水,洗手盆及浴缸排水是否顺畅,坐厕把手与水龙头等能否灵活操作。厨房应查看厨柜有无损坏,柜门是否开关自如;煤气喉是否安装妥当,有没破裂,炉具有没刮花。
●裂缝千万别放过
在查看墙面、梁柱、阳台时,要注意是否有裂缝。如果梁上或阳台与建筑主体连接处有结构性裂缝,则比较危险,如果是由材料或工艺引起的裂缝,应该要求开发商进行补修,一般这类裂缝不会发生安全问题。
第五篇:如何收房
如何收房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买的商品房,开发商会通知你带上相应的资料,比如合同、身份证、首付款收据等等什么的,验收完以后签字收房,然后还有相关费用的缴纳。具体可以跟你的开发商联系
收房细节问题可以参考一下:
检查所有插座
没有电笔的朋友可以拿个充电器和一个三相接头的排插。充电器可以检查两相插座,三相接头的排插可以检查三相插座。检查所有窗户
·检查玻璃:玻璃不能有疤痕,我们所买的每一件都是商品,要仔细检查,否则吃亏的是自己。不要以为那么大的一块玻璃上有个小小的疤痕无所谓,想想如果你是在买一面镜子,有疤痕的镜子你肯定不要。
·检查窗纱好多纱窗上的窗纱都是破的,或者上面有很大的划痕。·检查窗户开启时是否碰墙墙面很容易毁坏检查电话线,宽带接口天伦的电话线和宽带面板质量不好,而且要看是否固定牢靠!检查暖气片、阳台护栏是否牢固检查每一个灯和开关检查每一个水龙头
7.收房要查验《竣工备案验收表》的原件和《房屋面积实测表》,否则一旦接钥匙,再提面积问题就晚了,在司法实践中,以收房时未提异议,视同购房人事实接房放弃对面积争议的权利
8.收房注意窗户合页,和水管,毛病不少啊
第一篇
房屋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于购房者,对于购房者来说就意味着收房。与一般的商品买卖相比,房屋的交付更为复杂,因为它涉及到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另一方面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建立。示范合同第十一条专门对房屋的交接做了规定,本文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讲解。交房一般程序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
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如何收房
对于如何来收房的问题,很多购房者的思路不是很清晰。实际上,收房时主要有三个问题。
1.审查有关证件。作为购房者,应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关于交房条件,在合同的第八条有明确约定,从北京来看,一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按照今年1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备案表更成为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如果没有竣工备案表,作为购房者一般可以拒绝收房。
此外,购房者还要审查几个证件,包括: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
2.审查房屋的质量。验房主要是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如果这些方面发生变化,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此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审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
3.审查交房费用。交房时涉及到一系列的费用。
房屋价款结算。对于期房而言,合同价款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的,等房屋竣工后,实测面积肯定会有所差异,双方根据面积差异来结算房款。
物业管理费用。作为异产毗邻房产,实行的是强制性的物业管理制度。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因此在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费。按照北京现行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最多可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进行大、中修而准备的基金,按照房款的2%交纳,可以交给开发商,也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小区办交纳。
第二篇
1招:看“备案”留“两书”
新房入住前,业主应看到该项目有关备案文书的复印件,以便确认该项目是合法建筑;同时,应得到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招:卫生间不渗不存
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渗漏,可以用塑料袋装满沙子放在地漏上,然后在卫生间蓄一些水,24小时后,到对应的下层卫生间,看其顶部是否有渗漏。这个检测最好与上层住户同时进行,这样既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地面是否渗漏,也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顶部是否渗漏。
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存水,也是先在卫生间蓄一些水,然后放水,看地面是否有积水现象。合格的地面不应有积水存在,因为安装地漏处是卫生间最低处。但是,毛坯房除外,因为地漏周围留出了一定的后期铺装地面的高度。
4招:轻敲各面听空裂
墙面的抹灰、地面装饰面层及其他装饰面层是否存在空裂现象,只要用小锤轻轻一敲便知。若听到“空空”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
5招:顶层住户查渗雨
如果买的是顶层,一定要查看各个房屋的顶面有无雨水渗漏的痕迹。因为按照建筑施工要求,所交工的房屋要么经过两场大雨的“考验”,要么施工方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过雨淋实验。
6招:阳台裂缝危险大
一般而言,墙面的裂缝大多不是结构裂缝,影响美观,但危险性不大。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万一发现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一定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
7招:保温不好墙滴水
冬天,房间里的墙面如果有结露现象(类似夏天冰镇的瓶啤,在室温下外瓶壁出现的水滴),这个墙面的保温层肯定有问题。
8招:大开龙头查漏堵
上下水管道有无渗、漏、堵现象,打开水龙头便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
9招:暖气支管有坡度
暖气供、回水支管不是水平安放的,供水支管连接进水管的那端要高于连接散热器的那端,回水支管的两端高度正好相反,这个坡度与两根支管的长度成正比,一般每米相差1%。
10招:供暖管道要套管
供暖管道穿墙及穿过楼板应设套管(在管道与墙面或楼板交接处,给管道再套上一小截管子),地面的套管应高出地面2-3厘米,地面为初装修的,应高出地面5厘米。其作用是防止供暖管道热胀冷缩后拱裂墙面和楼板。
11招:拉闸断电不可少
电闸及电表在户外的,应检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户内有分闸的,也应同样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12招:保险插座护幼童
为防止幼童把手指头伸进插座孔中,距离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都必须带保险装置。
13招:卫生间插座规矩多
卫生间内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卫生间的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
14招:厨卫紧邻通风道
厨房、卫生间应与通风道就近安排,这样有利于异味、废气等气体的迅速排出,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洁。
15招:开关接口拉一拉
检查一下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尤其别忘了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力拉一拉,看是否虚设。
2、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3、房屋内各处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5、屋顶上是否有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
6、看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7、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
8、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10、卫生间、厨房内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对头,绝不能往门口处倾斜,不然水要流进居室内。
11试一下房屋内所有的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各种电路、闭路电视、电话插座的位置等,也应仔细了解。30%的火灾是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这与电气线路的设置有相当的关系。为了用电的安全和方便,国家出台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回路数不宜少于5个。增加回路可以保证电线的使用寿命,减少短路火灾事故的发生。
12、顶棚有无水渍?裂痕?如有水渍,说明有渗漏之嫌。如果你是住顶层房子的住户,那么观察一下顶层是否渗漏是绝不能忘记的。
13、供水管的材质?目前大部分供水管采用铜管。铜管可安全使用50年。铜可以抑制细茵生长,增长水中的铜含量,有益健康。
14试煤气热水器开关是否妥当?
15、居室、客厅各种管线是否外露?是否有管线穿过?因为有较多管线穿越居室,会造成装修困难,也会造成视觉上的障碍,影响整体感。
16、自来水水质怎么样?注意区分市政水和小区自供水。
17、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最简单的办法是拿手电筒照射墙面和顶棚,有无凹凸一眼就能看出来。
18、检查屋内是否清洁?有无残留建筑垃圾?查看所有可以拆开的空间内是否有垃圾?
19、要求开发商出具该楼盘的竣工备案表和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表。收楼日应带装备
1、带有日期显示功能的相机一部,以便拍下有问题之处作为凭证。
2、纸笔,即时记下发现的问题。
3、易贴便条一叠,写下问题所在及维修意见,贴在出现问题的地方,以便维修人员查找。
4、扁型三插头小电器一个(如电吹风、电须创等),插入屋内各个电源插座检查电源是否已全部接通。
6、售楼说明书,边看边对照着厨房、浴室等附送的设备是否合符发展商当初的承诺。
7、请有收楼经验的朋友同行,帮助提供意见,发现问题。
收楼要验哪些内容?
--------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购房面积从房屋交接的实践来看,由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不甚了解,多数购房者只注重对房屋结构、装修质量的验收,而忽视对房屋面积的核实。实际上,房屋面积的大小不仅影响到最终产权,而且涉及房价,对购房者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核查所购房屋的销售面积也是房屋验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应该依据建设部最新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对购房面积进行计算。